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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税收宣传与新媒体税收宣传区别

发布时间:2020-10-28 05:45:27

1、请问税收宣传和税法宣传内涵上的区别是什么

税收宣传是整个税收方面的宣传,包含了税法宣传和税收工作、税收建设方面上的宣传,面向社会。
税法宣传一般是指税收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面向广大纳税人。

2、税收宣传语有什么?

1.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3、如何做好税收宣传与报道

一、“务实”与“务虚”相结合,税收宣传工作注重实用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民生,注重实效;针对纳税人关心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税收问题,确保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让税收宣传听得见,看得见,面对面,使纳税人切实感受到国家惠及民生的优惠政策带来的变化,认真执行好各项优惠政策,努力践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
二、宣传与组织收入相结合,税收宣传工作强化助推作用。面对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加强征管质量、所得税汇算清缴入库和发票的源泉控管工作,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税收征管措施。在组织收入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治税,大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组织收入工作氛围,从而有力地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三、宣传与服务紧密结合,税收宣传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相辅相成。我们不断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积极把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组织“和谐税企A+1”税收宣传活动,成立“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利用“纳税人之家”开展纳税辅导,将宣传与服务融合,不断提升了税法宣传档次,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

4、如何运用新媒体创新税收宣传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思想意识日趋多元化,新媒体的广泛运用,引发人们思想浪潮.税务机关应充分认识并把握新形势新变化,与时俱进地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税收宣传形式,不断增强税收宣传影响力、扩大税收宣传成效.

5、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税收宣传工作

一、区分宣传对象,进行分类宣传。以不同纳税人为对象,开展分类宣传。如针对溪口个体工商户点多分散以及流动性大的特点,可以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组织文艺晚会等方式进行宣传;针对一般消费者税收观念不强,但是消费行为多的特点,可以加强纳税人的索要发票和维权宣传,不断增强以票控税的强度。此外,还可以把税收宣传的内容按照变动内容、固定内容和特殊内容进行分类。固定内容实行社会化宣传,不局限在办税大厅,可以利用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变动内容和特殊内容进行具体化宣传,在调查了解纳税人特殊需求以及日常申报纳税暴露的个性问题的前提下,在适当时间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宣传辅导。
二、拓宽税收宣传内容,增强吸引力。首先,对各类媒体刊播的内容,要注意做到宣传语言的平民化,少用晦涩难懂的专业用语,使宣传内容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要抓住税务干部,税法宣传志愿者和纳税人的思想动态作宣传,使大家能够感受到所想的有人管,所虑的有人问,增强税务部门的亲切感和号召力。其次,宣传内容要体现出一定的深度,要对相关税收新闻事实进行进一步挖掘,让社会各界不仅可以了解到其事实,还可以熟悉它的台前幕后。再次,宣传材料要体现时代特征,注意与不同时期的特点相结合,反映群众普遍在意的焦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宣传的重点。
三、强化需求分析,提高税收宣传的时效性。税收宣传除了宣传税收政策外,还要突出宣传纳税人关心的纳税程序、涉税报表的报送等规定,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要重视公共税收的宣传,加强税收在扶持弱势群体和贫困阶层、抑制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改善民生福祉等方面作用的宣传,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积极性。以部门网站、税企QQ群、微博等为平台,固化税法宣传阵地,强化在线沟通交流,满足纳税人的共性需求;实施纳税人分类服务,满足纳税人的个性需求;强化服务监督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从而优化税收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动效应。联合各有关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改变税务部门“单枪匹马”搞税宣的尴尬境地,努力寻求多方共赢的方法。通过多途径多办法积极吸纳社会各界人士以责任者、志愿者、协作者的身份加入税宣行列,形成多方积极参与,共同协作的治税环境。特别要加强与国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协力搞好税收宣传工作。同时,加大与社会各界团体的联系,了解各个社会群体对税收政策的不同需求,按需宣传,因势利导。

6、税收宣传形式有哪些

方式很多,主要有: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
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进行宣传;
通过税收开放日宣传
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宣传
通过税收培训进行宣传。

7、如何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做好税法宣传工作

(一)分类宣传,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由于纳税人的经济性质、经营方式和执行政策各有不同,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时应改变宣传方式和方法,要分门类别,有的放矢地进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针对不同纳税人,进行不同的宣传。如针对大中型企业多数能守法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实际,应该开展纳税人诚信纳税等级评定活动,以模范纳税户的典型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纳税;针对个体工商户点多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可以组织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开展税收咨询活动,通过晚会等载体进行宣传,寓税收宣传于艺术形式;针对普通消费者日常消费行为众多,税收观念不强的特点,则要重点加强对发票的宣传,以增强索取发票意识,加大以票控税力度。这样,税收宣传的效果会更明显。
(二)做好服务,增强税收宣传的主动性。纳税服务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税收宣传的过程。基层税务机关要将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把税收宣传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在做好税收服务的同时,灵活地开展税收宣传。税务干部要进行换位思考,真正体会纳税人办企业的艰辛,理解他们的酸甜苦辣,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帮助他们做好税收筹划,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相关税收政策和信息送到企业、社区、农村,使纳税人在得到服务的同时,也受到税收法律的感化,使税收宣传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增强税收宣传对纳税人的感召力。
(三)贴近民生,提高税收宣传的实用性。税收宣传工作要注重以人为本、以纳税人为中心,在内容上,要尽可能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民生。在形式上,多采取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少一些开大会、拉横幅、发传单等方法。要着眼于广大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纳税人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纳税人关心什么就宣传什么,纳税人疑问什么就宣传什么,着力提高税收宣传的实用性。如国家每年都会出台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这是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基层税务机关要分清轻重缓急,把宣传重点放在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上,从而增强税收宣传的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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