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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的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07 17:42:08

1、新媒体时代企业的公共关系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引入我国以来,特别是进入web2.0时代以后,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主要载体的新媒体日益成为社会舆论集散地和放大器,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都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从2003年的“网络舆论年”、2006年的“网络暴力”到2008年的“网络监督”,新媒体在舆论形成和传播过程中已完成了从配角到主角的转换,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网络结合手机成为最强舆论载体。特别是由于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革时期和矛盾凸显期,作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利益冲突表现形式的突发公共事件频频发生,互联网作为一种便捷而有效的工具,与各类突发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少有的舆论超强磁场。与此同时,新媒体舆论关注的议题正在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快速转化,新媒体舆论主流化、政治化、现实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钟瑛、余秀才对1998—2009年160起重大网络舆论事件进行研究后发现,48%的网络舆论事件由传统媒体率先报道,33%源于网络媒体,4%源自手机,15%各类媒体同时报道 ;重大网络舆论事件发生的频率呈波浪式不断上扬的态势(个别年份除外);涉及的阶层以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首当其冲,约占整体的30% ;涉及的事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政治与民生方面,约占整个案例的39% ;从各类媒体对事件发展的影响看,网络媒体主导事件发展的案例有80起,占50%,传统媒体起主导作用的14起,占9%,多种媒体共同起作用的66起,占41%。 [2]这份研究报告进一步表明:新媒体已日益成为中国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负面舆论的主要载体,新媒体舆论指涉的重点是政府机关及其行政行为,新媒体成为推动事件解决的主要舆论力量。

新媒体舆论的空前活跃,不仅影响着虚拟社会,也对现实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双重影响 :一方面,新媒体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搭建了便捷通畅的平台和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沟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有利于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下的政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权力运行置于“无处不在的眼睛”的监督之下,“以权利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集中民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有利于群众畅所欲言,渲泄情绪,抒解怨气,及时反映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缓解社会压力,发挥“排气阀”和“预警器”作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有利于政府吸纳自下而上的推力,弥补现行公共管理体制的不足,推动公共事件的解决,形成推动改革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政府发挥政治动员作用,宣传大政方针,推行政令,塑造良好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新媒体引发的舆论的空前活跃,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层出不穷,非理性和情绪性舆论的弥漫,各种虚假信息、网络暴力、攻击漫骂、谣言充塞网络,政府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和挑战。

挑战之一 :影响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新媒体作为公共信息传播技术平台,很容易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腐朽文化传播的新渠道,思想交锋和舆论斗争的新阵地。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放言 :“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了。”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借助国内重大政治活动、公共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等机会,肆意夸大和歪曲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矛盾,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挑动民族分裂,宣扬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企图达到“西化”、“分化”中国的目的。2009年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广东韶关发生的“6•26”社会治安事件,借助网络和手机进行炒作,制造了乌鲁木齐“7•5”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又竭力污蔑我打击暴力犯罪是压制“民主”、“自由”和“人权”,煽动人们对共产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和仇视,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为他们的分裂活动大造舆论。近一阶段,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还以侵犯言论自由为名攻击我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正常管理,却无视自身对网络不断强化的管理和控制。借助新媒体的意识形态斗争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

挑战之二 :损害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容易造成信任危机。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失去了公信力的政府无法得到公众支持,也无法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有效治理,甚至难以为继。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非物质文化总是滞后于物质文化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快于观念和制度的变革,因而人们总是生活在不适应状态中”,极易滋生诸如浮躁、失衡、焦虑、空虚、郁闷、偏激等不良心态。如果这种社新媒体时代政府面临的舆论挑战及应对策略会心态得不到有效引导,往往会形成“仇官”、“仇富”等情绪化舆论,从政府及其官员身上找到“渲泄口”,而新媒体正好提供了这样的条件。据统计,网上有关监督类舆论85%是针对政府、公务员的略带“攻击性”的负面舆论。一旦政府及官员卷入网络事件,网友几乎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地同情另一方,形成绝对压倒性的舆论声势。一些网络事件如“周久耕事件”、“邓玉娇事件”、“李刚之子校园撞人致死案”、“微博开房案”等原本是个别官员的问题,但经过“人肉搜索”、炒作等途径事件被夸大和泛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挑战之三 :舆论引导的难度加大,舆论领域的秩序较为混乱。互联网的发展已步入Web2.0时代。相对传统媒体将信息以垂直方式传输给予目标受众,Web2.0应用程序则旨在“水平”地传输信息,即从原来的“点对面”变为“多点对多点”。Web2.0 时代是“用户创造内容”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新闻组、即时通讯、电子公告牌、博客播客微博客、网络社区等平台发布信息,为舆论设置议题。新媒体消解了国家对媒体的绝对控制以及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使传统的“把关人”作用弱化以致丧失,导致舆论的源头不可控,传播速度不可控,内容分散不可控,舆论容易放大不可控。由于传统的舆论引导模式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失灵,而新的引导模式又未建立,形成了舆论引导空白环节,舆论失范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泛滥、隐私披露、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3]舆论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的失控、失范现象,造成了思想意识领域的混乱,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风险和隐患。

挑战之四 :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危害公共管理秩序。凭借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微博等载体,新媒体舆论已具备社会动员效应,“组织化”、“落地化”成为现实,网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相互影响,特别是病毒式传播的情绪舆论极具感染力和煽动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声势,引发群体性、政治性突发事件。政府为了处理这些事件不得不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影响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此外,涉官、涉法、涉富的“人肉搜索”的滥用,导致诸如“网上审判”、“网上罢官”等极端个案的出现,干扰了社会秩序,影响了政府权力的正常行使。在这些网络事件的背后常常隐藏着一批“网络水军”,他们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经常别出心裁地策划、“制造”轰动话题,或者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进行“深入挖掘”、“推波助澜”,推动事件不断发酵、放大,直到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其危害性尤为严重。

挑战之五 :干部素质同新媒体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普遍存在“网络恐惧”心理。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主参与度、信息公开度越来越高,仿佛一切都被置于放大镜下,许多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不同程度的存在“网络恐惧”心理。人民论坛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 :70%的受调查者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官员缺乏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少网络群体性事件正是由于一些干部的不当处置造成的。如何提高同媒体、特别是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是新媒体时代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考验。

2、领导干部如何面对新媒体时代

4.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保障公众参与权、监督权的基础条件。因此,政府职能转变首先要求政务公开。只有政务公开,才可以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共事务的相关信息,政府处理公共事件的主张、过程及结果。了解政府公共权力使用的情况,才能掌握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和政策制定以及对公共权力行使监督权的充足信息。除此之外,政务公开还可以为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及政府各个层级、部门之间提供获取信息的渠道,实现政府内部的自我监督与公共权力使用的自我约束。 三、运用新媒体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新媒体不仅带来了执政环境的改变和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挑战,同时也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重要工具和手段,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作用。 1.运用新媒体建立常态化的政民互动机制。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民互动、交流平台,为公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参与公共事务决策提供有效途径;另一方面,通过政务微博等方式建立即时的政民互动机制,充分了解民意,宣传政策、动员民众,与公民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运用新媒体建立政民互动机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运用新媒体建立的政民互动机制,绝不仅仅是建立信息化的运行机制,更重要的是建立实体运行机制,以支撑保障新媒体互动机制的有效运行;第二,政务微博与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化运作方式的两种不同形式,两者同属于信息化政务活动机制,两者之间是一种协同配合关系。因此,应将两者纳入统一的管理运行机制之中,这样不仅有利于政务活动的有序开展,政务流程的整合优化,政务活动的统一规划,政务资源的统一配置等,而且有利于政府内部的统一协调管理和风险控制。第三,应从观念上而不是形式上建立政民互动机制,当前大部分政务微博的“听众”众多,而“收听”寥寥无几,难以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互动”。 2.运用新媒体构建政务公开与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将政务流程上的信息(不是经过人工参与整理过的信息)反映在政府网站上(或者建立政府网站与政务流程数据的链接接口);二是将政府与民众互动的信息即时地反映到政府网站上;三是将民众向政府提出的诉求、意见和建议,以及政府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结果等信息即时地反映在政府网站上;四是在政府网站上建立公众参与决策和政府监督通道的信息化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地公开发布到网站上;五是建立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和公共权力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3.重视运用新媒体引导舆论增强社会正能量。当今时代,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应重视新媒体在引导舆论、增强社会正能量中的作用。一方面,目前通过网络阅读新闻、发表意见、参与互动讨论的人数不断增长(中国网民人数已经突破5.38亿,而网络新闻的用户规模达到3.92亿),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另一方面,目前大部分四十岁以下的中青年人,习惯于运用新媒体了解信息(40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80%以上),这些人基本不会主动阅读传统的报刊杂志,所以传统的媒体对他们的影响较小,应充分运用新媒体影响他们。再一方面,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因此没有时间坐在办公室里捧着纸质的报纸看新闻,而是多选择采用手机等工具,利用零散时间获取信息。这已经成为现代人获取信息的习惯和状态。同时,今天人们的阅读习惯发生了重要的改变,人们常常不是按照报纸的种类一份份地阅读,并寻找所需要的信息,而是通过互联网、手机搜索引擎按照主题快速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以上都说明新媒体越来越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流媒体,应重视新媒体在舆情引导,建立社会正能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解决新媒体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领导干部应重视新媒体日益增长的社会影响力及它在政府职能转变中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天津市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 文章作者:齐冬梅

3、新媒体时代的具体定义,简短的

新媒体,应该是指Internet和手机普及后,尤其是近两年来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后的时代。博客、微博、即时通讯、交友网站等信息交互手段,使信息发布与交互变得异常简单,每个人都是信息时代的主人,都有发言权和评判权,而且,很有可能成为媒体的焦点。而不像以前那样,普通个体只能作为被动的受众。

4、新媒体时代的舆情特点有哪些

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特点 新媒体时代,数字化、网络化、即时化、互动化的特征,快速地影响和改变了社会舆论的生成模式,使舆情传播具有鲜明的特点。
传播主体多元化。这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发言人的时代。
传播内容海量化。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海量的信息得到充分的体现,伴随着搜索引擎技术不断更新换代,文字、音频、图片、播客、微博等搜索功能的不断创新和扩充,使公众在海量信息中获取所需更加快捷方便。
传播节点碎片化。新媒体时代,任何一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生产者、舆论事件的报道者。智能手机的普及,更让大众麦克风随时随地地现场直播变成现实。
传播方式群际化。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海量信息和传播渠道急剧增多,多向传播,多点互动,移动获得,移动表达,即时传播,即时分享,并且呈现“点对群”“群对群”的特点。
传播范围广泛化。互联网最大的优点是天下互联。随着手机等移动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范围更加广泛。
传播速度瞬间化。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完全摆脱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尤其在时间上,无论是文字、照片,还是音频、视频,只要当事人愿意,轻轻一点,瞬间便上传到网上,形成了新的信息。
传播结果扩大化。在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的方式和路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5、新媒体的发展历程经过哪几个时代?

新媒体发展时代是相对于传统媒体发展而言的,“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
媒体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精英媒体、大众媒体和个人媒体。这三个阶段分别代表着传播发展的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和信息时代。

6、谈一谈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社会舆情的控制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哪些异同

谈一谈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社会舆情的控制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哪些异同
业界认为媒体微博主要有三个功能:形象塑造、关系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微博有很多优点,诸如稳定、简单、快捷;但微博也有其致命缺陷,例如其庞大、广泛、不确定的受众面让用户不好把握这样的多元互动。基于视野窄化的原理,从个人情趣爱好出发,微博用户会选择具有某些一致性的人进行关注,这种用户偏好聚合下的自我的议程设置,逐渐形成一个舆论群体。要想使得自我议程设置成为公众议题,媒体微博必须要善于分析自身受众心理,发布适合一部分受众的内容,不断提高粉丝的参与度。媒体微博在运营时要注重策略调整,通过形象塑造、信息推送、意见领袖、话题策划等策略增加自身微博的影响力。

微博言论空间的自由性及巨大的发表空间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其裂变的传播效果增强了微博舆论监督功能。媒体微博在其传统媒体的强大的影响力基础上提高了信息的实效性,通过强互动凝聚舆论力量,在热点事件当中自成一派,引导舆论走向,形成密集的监督网。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做好舆论话题的引导,如何掌握主动权,这是我们当下急需的。

一、学习认识新媒体,进一步认识新媒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新媒体有着明显不同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的特性,认清这些特性,才能更好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新媒体在信息发送上具有即时性。传统媒体反映的是新近发生的事实,而新媒体却能将正在发生的事实瞬间告知公众。这给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必须转变观念,学习认识新媒体,通过新的传播渠道及时发言、传播资讯。一些政府部门已经开设了官方网站、博客、微博等,积极疏通传播渠道。事实证明,善于运用新媒体,及时回应民意诉求,对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对提升自身影响力,都十分有利。

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上具有互动性。无论是参与网上讨论、转发手机短信,还是转载网络言论,受众常常集信息的接受与传播于一体,传统媒体时代“我播你看”的单向流动,正向“全民参与”的传播模式发展变革。这带来了传播内容的极大丰富,各种信息都被拓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社会思想意识加速多元化,传统的舆论引导格局正经受着深刻的冲击。新媒体的出现,既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开辟了新通道,也为党和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无限可能。领导干部需要改变执政理念与方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途径,搭建起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优化决策流程和执政方式的新平台,及时、全面地与公众沟通。

新媒体在信息接收上具有集群性。集群式接收、个性化传播是新媒体的又一明显特征。不同年龄、收入、职业、兴趣的人们在对信息的鉴别、筛选上,具有一定范围内的趋同性,这种趋向促进了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的出现又加速集群性进一步走向深入。舆论格局的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继续延续以往“批量生产”式的传播方式,传播效果必然要大打折扣。

二、善于运用新媒体,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新突破口

置身新媒体时代,怎样更好地传播主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怎样更好地化解矛盾、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掌握主动地位,怎样更好地听取群众呼声、进一步改进工作,都是摆在执政党和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命题。媒体技术、传播手段的更新,为进一步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一要合理设置议程。传统媒体主导的传播形态,其特点是“一对多”,媒体往往能够引导和控制舆论,起到议程设置的作用。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如果点击率够高、转发量或转载量够大,普通人的言论一样能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引发社会大讨论,传播形态变为“多对多”。研究发现,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体与受众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设置议程的复杂关系。这就要求执政党、政府部门必须遵守新闻传播规律,主动出击,善于运用传播技巧,使媒体愿意围绕自己发布的信息进行报道,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的互动,产生放大效应,合理地为公众设置议程。

二要处理好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消息的瞬间广泛传播,是新媒体凸显威力的重要表现。然而,怎样恰当处理好突发事件消息的发布,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部门深受困扰的一个问题,新媒体的介入,使这种困惑更加凸显。当前,新媒体逐渐成为热点新闻的首发媒体,而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却频频在第一时间失语。公众被具有震撼性的消息“击中”后,很快开始参与各种猜测和讨论,这固然印证了新媒体传播之快、影响之大,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也是权威解释缺席后情绪焦虑的一种反映。在传播技术足以颠覆传播形态的今天,不敢说、不愿说、说不好都需要摒弃和改变,人们呼唤政府部门改变心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真正从有利于事情解决的立场出发,在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前提下,利用好新媒体这支利器,将事件真相和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公众,平息不实传闻,主导社会舆论。

三要做好舆情分析。从根本上讲,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舆情是社会的脉搏”,随着网民队伍不断壮大,网络舆情越来越受重视。源自网络的言论和现实意见相互影响、融合,往往成为社会情绪的晴雨表。由于参与的门槛低,同时具有一定的隐匿性,网络舆情某种程度上更为真实地反映了大众心声。善于倾听,及时捕捉网络舆论热点,了解不同阶层群众的想法和愿望,并对公众的诉求整理、吸纳之后转化为决策依据,对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三、善于管理新媒体,打造积极健康的话语场

新媒体发展迅猛,出乎很多人的预料。人们在为它推动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建设叫好的同时,也逐渐认识到,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它需要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规避可能带来的弊端。首先要正视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特点。匿名发言会降低传播者的责任感,致使网络上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身处信息爆炸的时代,很多时候人们来不及辨识事实真相,就开始表态发言,加速了不实消息的散播;有的网站或网民为了提高点击率,将一些垃圾信息、不健康不道德的信息也放到了网上……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广泛性在这些时候“助纣为虐”,致使网络舆论走向暴力和失范,网络监管也成了一个世界难题。其次要加强立法,促进新媒体健康发展。很多国家都在网络安全、信息自由、未成年人上网保护等领域进行了立法。当前急需建立和完善与新媒体直接相关的法律制度,将新媒体置于相关部门有效监管之下。新媒体存在的舆论风险,不仅需要执政党和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公众也需对此廓清认识,提高媒介素养。要使公众了解,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虚拟世界同样也要讲大局、负责任,网络世界中的个人言行,一样要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管。监督的作用体现在一方面优化自媒体舆论生态,另一方面培养网民的权利意识,鼓励网民以公开的、合法的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新的传播格局,给传统媒体带来了极大挑战,但挑战与机遇往往并存。适时开通微博,利用这个传播平台,给信息插上飞速传播的翅膀,粘合更多的网友扩大自己的网上阵地,从而在这个网络舆论场中查知民意、发出声音、引导舆情,这是时代赋予传统媒体的使命,更是传统媒体转型的契机。

7、新媒体时代 政府舆论引导工作准备好了吗

媒体对政府舆论引导的影响
长期以来,传统媒体一直充当政府舆论引导的风向标,政府信息通过媒体公开,对大众的观念进行舆论引导,媒体通过积极建构信息交流平台报道政府工作,强化政府公信力,为稳定民心、化解矛盾起到舆论引导作用。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变革,新媒体舆论引导的优势不断凸显,其所具有的强大传播功能和舆论影响力,对政府舆论引导作用的发挥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1.新媒体的即时传播加快了危机信息的传播速度
新媒体依靠其强大的技术支撑,在即时反映舆论热点和舆情动态上具有较大优势。近年来,在重大事件、防灾救灾、公民权益、社会救助等领域,凡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新媒体均有不同程度的渗入和反应,“新媒体的数字化技术突破了时空的局限:从时间上看,信息从传者到受者,通过手机和网络实现了瞬时传播;从空间上看,信息无处不在……这使得危机信息和舆论在网络上得以更加迅速、更大范围地被传播,从而大大减少了政府反应的时间,危机管理工作更为紧迫和复杂”。从根本上讲,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

2.缺少监管导致所传播信息良莠不齐、真伪并存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门槛一降再降,任何网络使用者只凭一台电脑或者手机就可以将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发布到网络上,供亿万网民阅读。而互联网的隐身功能也给一些信息造假者和谣言传播者提供了舞台。在上传过程中,这些信息往往并不需要经过政府或者媒体管理者的筛选,难免会存在良莠不齐、倾向不同、真伪并存的芜杂现象。2010年山西“大地震将发”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在全国人民沉浸在虎年春节的喜庆氛围中时,山西晋中、太原、吕梁等地的部分群众却因地震谣言冒着风雪躲出家门,引发了社会性恐慌。
3.话语纷乱弱化了政府舆论引导的权威性
新媒体时代,对某一新闻事件的话语权和评论权不再是媒体从业者的专属,社会民众对新闻事件的关注度也不再是政府可以全权掌控和设置的,传统新闻传播领域的“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等理论已不再适合解读今天的传播环境,政府想要引导舆论变得越来越难。“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话语权,而网络论坛这类互联网功能则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某种话语权,一定意义上网络发挥了自由与启蒙的作用。”

8、新媒体环境下,如何理解信息公开的内涵及意义?

兄弟 你敢抄吗? 法律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那么,法律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
含义呢?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仅仅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是远远不够的,从其特征上把握,会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一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

政府信息具有行政性,政府信息公开同样具有行政性。一方面,政府信息是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信息,或者是政府机关以职权获取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与政府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有关,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或其结果的表现形式,没有行政权力,就没有我们所说的公共信息,也就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也需要行政权力的运行,信息的产生离不开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同样离不开行政权力,有时信息公开的过程也就是信息产生的过程,行政性贯穿始终。

第二,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权利性。

政府信息公开尽管具有行政性,但是,信息公开是以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基础的,而不是以行政权力为基础。现代宪政观念告诉我们,政府是否应当公开信息,是否向民众提供信息,这并不是政府的权力决定的,而是由民众的权利决定的,这种权利是民众所享有的宪法权利。所以说,民众需要什么信息,政府就要提供什么信息,只有这样,相应的宪法上的权利才能够实现。公民个人根据宪法权利和具体的法律规定,自由地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和公共权力机关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第三,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例外性。

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是可以公开的,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政府信息是不可予以公开的。政府所掌握的很多信息是具有“秘密”等级的,这是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当政府信息的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公开会影响国家的利益时,其公开就会受到严格禁止,并通过《保密法》予以严格规制。所以,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例外规定,并且,由于对可以公开的信息难以一一列举,因而,在立法技术上,一般把例外信息作为研究的重点,除去例外信息以外,其余政府信息均应当公开。

第四,政府信息公开要以载体为依托。

政府信息是无形的,它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体现出来,一定的方式实质就是一定的载体的表现形式。比如,通过政府公开刊物刊载出来,通过设立阅览室展现出来等等,这些表现形式均离不开一定的载体,所以说,政府信息公开要以载体为依托,离开载体,政府信息无法传递。载体的范围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纸张书面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通过计算机网络形式获得信息的方式更为普及,但是,不同的载体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法律的规定与选择。因而,政府信息公开要以载体为依托的特性,尽管不显得那么重要,但是,它却影响着信息的传递,甚至也直接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的确定。

政府信息公开的四个特征说明,从广义上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更为准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要求在一定的法律准则下,政府的政务要公开、政府掌握的信息要公开,要让政府信息真正的流动起来,以期提高人们对政府的监督力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与新媒体时代的政务公开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