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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对政府权力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10-03 08:15:24

1、新媒体时代企业的公共关系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引入我国以来,特别是进入web2.0时代以后,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主要载体的新媒体日益成为社会舆论集散地和放大器,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都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从2003年的“网络舆论年”、2006年的“网络暴力”到2008年的“网络监督”,新媒体在舆论形成和传播过程中已完成了从配角到主角的转换,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网络结合手机成为最强舆论载体。特别是由于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革时期和矛盾凸显期,作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利益冲突表现形式的突发公共事件频频发生,互联网作为一种便捷而有效的工具,与各类突发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少有的舆论超强磁场。与此同时,新媒体舆论关注的议题正在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快速转化,新媒体舆论主流化、政治化、现实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钟瑛、余秀才对1998—2009年160起重大网络舆论事件进行研究后发现,48%的网络舆论事件由传统媒体率先报道,33%源于网络媒体,4%源自手机,15%各类媒体同时报道 ;重大网络舆论事件发生的频率呈波浪式不断上扬的态势(个别年份除外);涉及的阶层以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首当其冲,约占整体的30% ;涉及的事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政治与民生方面,约占整个案例的39% ;从各类媒体对事件发展的影响看,网络媒体主导事件发展的案例有80起,占50%,传统媒体起主导作用的14起,占9%,多种媒体共同起作用的66起,占41%。 [2]这份研究报告进一步表明:新媒体已日益成为中国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负面舆论的主要载体,新媒体舆论指涉的重点是政府机关及其行政行为,新媒体成为推动事件解决的主要舆论力量。

新媒体舆论的空前活跃,不仅影响着虚拟社会,也对现实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双重影响 :一方面,新媒体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搭建了便捷通畅的平台和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沟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有利于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下的政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权力运行置于“无处不在的眼睛”的监督之下,“以权利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集中民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有利于群众畅所欲言,渲泄情绪,抒解怨气,及时反映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缓解社会压力,发挥“排气阀”和“预警器”作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有利于政府吸纳自下而上的推力,弥补现行公共管理体制的不足,推动公共事件的解决,形成推动改革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政府发挥政治动员作用,宣传大政方针,推行政令,塑造良好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新媒体引发的舆论的空前活跃,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层出不穷,非理性和情绪性舆论的弥漫,各种虚假信息、网络暴力、攻击漫骂、谣言充塞网络,政府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和挑战。

挑战之一 :影响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新媒体作为公共信息传播技术平台,很容易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腐朽文化传播的新渠道,思想交锋和舆论斗争的新阵地。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放言 :“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了。”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借助国内重大政治活动、公共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等机会,肆意夸大和歪曲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矛盾,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挑动民族分裂,宣扬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企图达到“西化”、“分化”中国的目的。2009年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广东韶关发生的“6•26”社会治安事件,借助网络和手机进行炒作,制造了乌鲁木齐“7•5”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又竭力污蔑我打击暴力犯罪是压制“民主”、“自由”和“人权”,煽动人们对共产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和仇视,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为他们的分裂活动大造舆论。近一阶段,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还以侵犯言论自由为名攻击我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正常管理,却无视自身对网络不断强化的管理和控制。借助新媒体的意识形态斗争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

挑战之二 :损害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容易造成信任危机。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失去了公信力的政府无法得到公众支持,也无法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有效治理,甚至难以为继。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非物质文化总是滞后于物质文化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快于观念和制度的变革,因而人们总是生活在不适应状态中”,极易滋生诸如浮躁、失衡、焦虑、空虚、郁闷、偏激等不良心态。如果这种社新媒体时代政府面临的舆论挑战及应对策略会心态得不到有效引导,往往会形成“仇官”、“仇富”等情绪化舆论,从政府及其官员身上找到“渲泄口”,而新媒体正好提供了这样的条件。据统计,网上有关监督类舆论85%是针对政府、公务员的略带“攻击性”的负面舆论。一旦政府及官员卷入网络事件,网友几乎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地同情另一方,形成绝对压倒性的舆论声势。一些网络事件如“周久耕事件”、“邓玉娇事件”、“李刚之子校园撞人致死案”、“微博开房案”等原本是个别官员的问题,但经过“人肉搜索”、炒作等途径事件被夸大和泛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挑战之三 :舆论引导的难度加大,舆论领域的秩序较为混乱。互联网的发展已步入Web2.0时代。相对传统媒体将信息以垂直方式传输给予目标受众,Web2.0应用程序则旨在“水平”地传输信息,即从原来的“点对面”变为“多点对多点”。Web2.0 时代是“用户创造内容”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新闻组、即时通讯、电子公告牌、博客播客微博客、网络社区等平台发布信息,为舆论设置议题。新媒体消解了国家对媒体的绝对控制以及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使传统的“把关人”作用弱化以致丧失,导致舆论的源头不可控,传播速度不可控,内容分散不可控,舆论容易放大不可控。由于传统的舆论引导模式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失灵,而新的引导模式又未建立,形成了舆论引导空白环节,舆论失范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泛滥、隐私披露、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3]舆论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的失控、失范现象,造成了思想意识领域的混乱,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风险和隐患。

挑战之四 :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危害公共管理秩序。凭借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微博等载体,新媒体舆论已具备社会动员效应,“组织化”、“落地化”成为现实,网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相互影响,特别是病毒式传播的情绪舆论极具感染力和煽动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声势,引发群体性、政治性突发事件。政府为了处理这些事件不得不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影响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此外,涉官、涉法、涉富的“人肉搜索”的滥用,导致诸如“网上审判”、“网上罢官”等极端个案的出现,干扰了社会秩序,影响了政府权力的正常行使。在这些网络事件的背后常常隐藏着一批“网络水军”,他们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经常别出心裁地策划、“制造”轰动话题,或者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进行“深入挖掘”、“推波助澜”,推动事件不断发酵、放大,直到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其危害性尤为严重。

挑战之五 :干部素质同新媒体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普遍存在“网络恐惧”心理。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主参与度、信息公开度越来越高,仿佛一切都被置于放大镜下,许多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不同程度的存在“网络恐惧”心理。人民论坛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 :70%的受调查者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官员缺乏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少网络群体性事件正是由于一些干部的不当处置造成的。如何提高同媒体、特别是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是新媒体时代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考验。

2、谈谈新媒体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信息传播得更快了,事实揭发的更多了,引发人们的更多思考。

3、网络为政府公共关系带来哪些影响

新媒体环境下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公关存在的问题:1.危机公关主体媒体素养较差。近年来,社会中出现了大量有悖常理、对人民群众情感与理性造成极大冲击的公共危机,在此类公共事件中,政府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事实上,虽然互联网舆论有能力成为公权力机关改善自身的重要动力,但若是每当出现公共危机时,政府都不能够体现出其在拥有庞大资源下应体现的功能,那么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仍将出现。2.缺乏科学合理的危机应对手段。目前,在公共危机预警、处理、评估机制的建构上,各地政府需给予充分重视,避免陷于被动地位。《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地方政府解决与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因为危机管理体系尚未得到完善与优化,危机预警与应急制度也难以满足危机公关的需要,地方政府仍存在危机应急反应慢,各部门相互分离,区域之间、单位之间缺乏合作等问题。3.部分单位滥用公共权力。针对部分单位滥用公共权力问题,通过新媒体来曝光是一个很好的监督途径,避免了在传统监督制度下举报人信息暴露招致报复的风险。4.信息流通不畅。新媒体的出现拉近了地区与地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动交流,同时也滋生了民众需求与政府供给不配套的问题。受多种因素的相互影响,这些问题将会导致政府内部信息传播缓慢、滞后,一旦危机事件爆发,甚至会损害公众的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危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对策:1.提高地方政府危机公关水平。增强危机公关意识,提升新媒体使用能力。在处理公共危机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积极面对,采取完善的应急措施,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来发布澄清信息,还可以将各个官方微博联合起来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安抚公众情绪,促进危机事件的有效解决。2.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当前,有关各方在重视互联网舆论的同时,也应该探索建立一个非互联网的、对各方观点更具包容性的沟通平台。更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让更多的互联网意见领袖参与到行政决策过程中,建立起一个更为和谐、能够包容各方意见的互联网协商机制,有效舒缓过于紧张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网民还应该明白,毫无根据的造谣、谩骂并不会使事态往好的方向发展,只会在宣泄情绪后损毁自己的形象。要构建政府公信力,就应该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互联网舆论场的净化是一项需要长时间努力的系统工程,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唯有真诚而务实地行动,才能够使现状改变。而政府在理念与实务上的改革,更与各方未来在互联网舆论中扮演的角色及作用有深刻联系。3.构建新媒体语境下的高效率公共信息平台。网络时代,政府必须提高在政策制定、政策落实、行政等方面上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群众的意愿诉求来开展宣政、问政等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政府的良好形象,避免在出现公共危机事件时,由于相关部门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政府陷于被动的局面,导致危机事件恶化。要对网络舆论的监管与操作体系进行创新与调整,使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开展管理工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关信息的公开性。
根据危机不同阶段构建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公关应对机制:一是在危机潜伏阶段建立舆情预警与收集机制。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数据来把握好互联网舆情走向,分析互联网舆情发展的客观规律,为相关决策者提供更客观、科学的建议。二是在危机初显阶段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不仅仅是政治伦理上应尽的义务,更是法理上应承担的责任。要健全现有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时间发布与事件有关的新闻与政府的应对措施,避免社会出现恐慌情绪。要依法保护互联网谣言事件中的受害人,并对加害人(即谣言信息源头)从严从重打击,为网民建立诚信仁爱的互联网舆论观念。三是在危机发生阶段建立舆情引导机制。在公共危机爆发之后,政府应该对公共危机中的互联网舆论尤其是自媒体舆论给予高度重视,收集和回应民意,回应互联网民意、客观公布事件信息,舒缓乃至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同时,在应对公共危机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在巩固对于传统媒体的掌握时,也要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对能够翔实迅速发布事件新闻的媒体进行褒奖,并力求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媒体的科学性、客观性,而不仅仅是通过消极地封锁信息、删除网帖、禁止媒体报道来控制事态。要尽量避免群体性事件暴力化、非理性化,避免刺激参与者已经极其敏感的神经,以理性冷静的姿态理解群众诉求。培养意见领袖,在危机舆情出现时,意见领袖将帮助政府引导互联网舆情,营造理性、客观的舆论氛围。四是在危机消退期建立舆情处理机制。当公众对政府的处置或行政行为表示质疑时,地方政府必须根据法律流程开展调查,并在不影响调查的前提下全程公开信息。还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对事件中的受害人进行定损赔偿,并协助他们进行各项安置工作。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责令责任人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将地方政府的风险分摊到各个部门身上。

4、新媒体对政治方面的影响有哪些?

新媒体对政治的作用及影响。
1.传播信息。媒体是进行政治沟通的有效工具,因为它比面对面的直接沟通更具优势 。媒体把信息传播给全社会,有助于公民获取关于当前政治事态的信息,成为“有所知的公民”,为其政治参与提供信息基础。
2.影响舆论。媒体不仅是舆论的表现渠道,而且可能通过对特定事件作广泛而深入的报道以及有倾向性的市政府,引起公众对该事件的注意,并动员社会上尽可能多的人就当前话题发表意见。
3.设置议程。媒体通过加大对某些问题的报道量或突出报道某些问题,能够影响受众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谁知,由此可以设定社会的议事日程,并从而迫使政府把这些问题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
4.政治社会化。媒体也是一种重要的政治社会力量,是人们获取日常生活经验之外信息的主要来源,各种媒体持续地向公众输送着某种经过选择的资料和观点,以及对这些资料和观点的分析与评价,使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下来,从而形成某种特定的政治倾向与态度。
5.监督政府。媒体作为一种批评者,对民主政治良性运行的作用很早就为人们所公认,政府丑闻一旦被曝光,往往会激起全国的强烈发响,正因为如此,媒体往往被称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

5、如何认识新闻媒体与政府的关系

一般来说,日常状态下,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关系,既出于双方共同的利益,但又不是完全平等的。而在平时,政府则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媒介进行管理和规制。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我们国家媒介与政府的关系在逐渐重构。总的说来,在从原有的仅仅是工具和喉舌的定位逐渐向政府的智囊、民情民意的晴雨表等多元方向上转化,媒介与政府的关系从单一变得多重。在这过程中,党管媒介的原则不变,党对媒介领导的核心地位有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巩固,但管理的方式在变,但具体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的转变不会一步到位。就像所有的社会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样,人们对媒介在改革开放时期所担负的社会功能、社会作用的认识也不会一步到位。
政府与媒体间应是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合作,一方面媒体可以按照自身规律对政府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目的,从而极大地促进政府的应变效率和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可协助政府更全面、更快速地了解政情民意,出谋划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不难看出,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对于树立政府、媒体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实际上,政府与媒体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媒体有责任向公众传达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政府的工作也需要通过媒体来向公众进行“公关”。在我们国家,媒体不仅是政府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因此从根本上说,政府与媒体所代表的利益是一致的。
2003年“非典”初期,面对日益扩大的“非典”疫情,政府采用的办法是遮掩,由此导致媒体的“失语”。结果,老百姓在主流和公开媒体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新闻的情况下,只能道听途说,产生了两种心理:或是对疫情重视不够,或是过度恐惧,由此引发对媒体的责难和对政府的不信任。这也是新形势下政府与媒体间关系没有得到科学认识和处理的典型案例。之后,由于政府坦诚地通过主流新闻媒体与公众进行了有效的、透明的信息沟通,尽管疫情一度更加严重,但民心稳定,最终战胜了“非典”疫情。
如果说“非典”疫情显示出了政府在“危机”面前的慌乱的话,发生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则让大家看到中国政府在“危机”面前的沉着。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内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大篇幅、不间断、多角度报道这场危机,境外记者第一时间获准奔赴灾区采访,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灾情、澄清谣言……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对抗震救灾信息及时有效传播、凝聚中华儿女众志成城共抗天灾的意志和决心、汇聚国内外抗震救灾巨大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舆论引导能力极大释放的明证。
甲型H1N1流感疫情,尽管其传播流行快、传播广、发病急、危害大,一度也在公众中引起了恐慌心理,但由于疫情宣传的公开、透明,公众对此应对自如,基本没有引起慌乱现象。
事实上,从根本上来讲,媒介只是一个平台,不能随便散布一些与政府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价值观去影响受众,因为对媒介来讲,最大的政治就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保持活力。
对于政府来说,要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既要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又要接受媒体的监督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党和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无论采用何种社会管理方式,媒体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性质不会变,党管媒体、党管舆论不会变。与此同时,政府虽然是媒体管理者,但作为公共权力执行机构,还是媒体的监督对象。既不能因为有管理权就拒绝被监督,也不能因为要接受监督就放弃管理,而是要在管理媒体的同时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
2.既要通过媒体了解社情民意,又要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
了解社情民意是党和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前提。而媒体具有守望社会的重要职能,24小时注视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因此在政府倾听和搜集来自公众的意见和声音过程中,可以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以主流的意见引导非理性的声音,形成有利于促进发展、增进社会和谐度的舆论导向。
3.既要让媒体为我所用,又要为媒体提供服务
对于政府来说,利用媒体与服务媒体,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政府努力服务媒体,扶持媒体发展壮大,媒体才能更好地为政府所用,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既要尊重媒体的新闻自由,又要防止媒体权力的异化
媒体之所以享有新闻自由,因为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媒体如果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或者是为了某个集团的利益,以自由的名义从事媒体活动,那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政府必须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媒体的所谓自由行为采取限制措施,防止由于监督、约束机制的缺陷,异化为部门利益、集团利益损害公众利益的自由。
当前,政府对媒体除了一如既往的重视外,还必须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去审视与媒体的关系,充分发挥媒体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积极建设作用,放手让媒体按照自身规律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促进政府的应变效率和政策的准确性,同时协助政府更全面、更快速地了解政情民意,出谋划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6、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的政治文化发生了哪些变革

新媒体对政治的作用及影响.
1.传播信息.媒体是进行政治沟通的有效工具,因为它比面对面的直接沟通更具优势 .媒体把信息传播给全社会,有助于公民获取关于当前政治事态的信息,成为“有所知的公民”,为其政治参与提供信息基础.
2.影响舆论.媒体不仅是舆论的表现渠道,而且可能通过对特定事件作广泛而深入的报道以及有倾向性的市政府,引起公众对该事件的注意,并动员社会上尽可能多的人就当前话题发表意见.
3.设置
.媒体通过加大对某些问题的报道量或突出报道某些问题,能够影响受众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谁知,由此可以设定社会的议事日程,并从而迫使政府把这些问题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
4.政治社会化.媒体也是一种重要的政治社会力量,是人们获取日常生活经验之外信息的主要来源,各种媒体持续地向公众输送着某种经过选择的资料和观点,以及对这些资料和观点的分析与评价,使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下来,从而形成某种特定的政治倾向与态度.
5.监督政府.媒体作为一种批评者,对民主政治良性运行的作用很早就为人们所公认,政府丑闻一旦被曝光,往往会激起全国的强烈发响,正因为如此,媒体往往被称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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