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作为一种依托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的现代化媒介,新媒体仅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便获得了传统媒体近百年才慢慢拥有的受众。也正是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为我们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负面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也变得不容忽视起来。
一、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产生与界定
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是1967年由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
这一时髦单词提出之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媒体?如何界定新媒体?时至今日,可以说仍旧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对于这种学术畏途的产生,英国学者理查德?厄豪尔斯曾分析过这样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个极具变化的领域,即使最时兴的研究,到它成熟时就已经可能过时了;其次,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已经树立起来的重要文本和经典文本还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体’的定义还有待解决”[1]。
事实上,自新媒体诞生以来,它的的发展历程经由精英媒体到大众媒体再到个人媒体这样三个阶段,不过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这和以往通过数百年时间才完成几个阶段发展的传统媒体相比而言,新媒体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展速度惊人的新兴领域。在这样的发展速度面前想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现在乃至未来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义,是必须要再过一些时日,一方面观察其发展变化,一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虽然“新媒体”至今为止还并未存在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却已有了对于其相对准确的认识,而本文更倾向于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师范大学石磊博士的观点,即“相对论”的观点。
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2]”同时,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天府早报》副总编石磊博士在《新媒体概论》中也对新媒体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体一词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
(二)新媒体的构成要素
新媒体虽然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现阶段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构成要素却有以下共识:
1.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的,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可以进行跨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二、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关于新媒体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对于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业界与学术界则有以下几点共识:
1.交互性与及时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庞帝曾经在1995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当中中对“被动的旧媒体”与“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认为交互式传播是新媒体的一种常态传播,这与传统媒体的“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具有很大区别的。以伦敦火车相撞案为例:1999年10月初,伦敦发生40年来最严重的火车相撞事件,事发清晨,正是当天报纸出版之后,而下一次报纸出版还要十几个小时。这时,《卫报》网站立刻将现场照片、事发目击等报道送到网上,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受众发生的一切。可见,早在1999年,网络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已无可比拟。时至今日,发展中的互联网的传播时效已远远超过了报纸,仅需要第一现场的民众一条微博便可以广而告之。
在拥有及时性的同时,新媒体也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交互性。在传统媒体的互动中,新媒体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制约,只要所处区域内有信号覆盖,便可以高速传播和更新信息,在网络中所发表的评论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与编者进行在线交流,几乎做到了与新闻事件同步。同时的,网络平台对于信息门槛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传播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对话,使得普通民众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至此,信息传播才逐渐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草根”话语权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与共享性
进入微博,我们可以看到大到社会热点、小至好友心情的众多信息,而云盘的使用则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汇聚共享。依托数字化平台,新媒体克服了报纸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传播,冲破了广播电视的单方传播与不可重复性,使资源得以下载共享,这种“天涯若比邻”式的区域覆盖使受众在随时输录信息的同时也可以便捷获得世界各地的讯息,而空间与时间上的开放性也促成了讯息的海量性,受众在汲取所需的同时也成为的信息的传播者,使受众在海量信息与讯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3.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媒体使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是一种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相同的,新媒体的传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链接为依托,以结点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的。面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信息通过这些结点的不同链接,构成特定的信息网络,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体形式。网络将传统媒体的长处集于一身,对于用户来说,信息最终以何种媒体形式出现,是文字、图片、声音还是图像,完全由用户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的爱好以及接收条件自行决定”[5]。
4.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出现后,虚拟社区、网络群团相继出现,受众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内容的限制;各种网络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蹿红,使新媒体个性化与社群化这一特点便更加显著起来。以博客为例,对于博客最形象的比喻应该是公开性与私密性并存的“对外开放的私人闺房”。在这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的书写自己具有倾向性的个性化愿望,收看你的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的回复。在具备这种个性化的同时,受众也在这个社群化的平台上拥有一群特定的观看者和收听人群。
通过以上特点不难看出,以互联网为代表新媒体其优势在于:网络培养了人们的平等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地位和身份意识;网络传播是一种注重个性创新和个性文化的传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网络传播营造出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网络传播创造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虚拟社区文化”,使人类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时空的边界[6]。而这些,也正是新媒体能够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思维习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新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体所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它也暴露诸多问题
(一)网络爆炸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低俗虚假信息泛滥
新媒体发展的最为直观的社会结果,便是信息量的绝对增加。根据美国学者H.H弗莱德里克曾经做过的推算,即使以5年为周期来计算,也意味着,在今后不到70年的时间内,人类积累的信息量将达到我们今天信息量的100万倍[7]。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网络克服了报纸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栏,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长。然而正是这样的增长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难辨,低俗淫秽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为了引起关注则不惜捏造虚假新闻。据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这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的快捷传播与迅速扩散,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成为网络“大谣”,在误导民众判断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市场利益驱使供应商传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
中新网曾发表消息称:“传媒与出版业是现在乃至新世纪最后一个暴利行业。”受新媒体广大的受众市场与几何倍的利润回报的驱使,一些供应商便甘心以“人为财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无视法规法纪,向网络中大量投放、传播不良信息。以楼宇电视为例,由于户外广告媒体的不断增多,加快了户外广告投放额的上涨幅度。北京、上海、广州的楼宇电视与电梯平面媒体发展空间广阔,成长环境优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费群体相对集中,与其他市场相比,增幅显著,提升了一级市场的户外投放份额。但它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目前尚无播发新闻信息的资质,广告是其惟一内容,侵害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单一地播发商业广告,造成了“视觉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管理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从而使牟取暴利的营运商罔顾社会责任,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无法得到维系。
(三)网络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论的同时产生网络暴力,使公民隐私难以维护
网络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平台,人们在畅所欲言的同时也很容易形成网络暴力,即:一定规模的有组织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9]这样的行为使得言论自由产生异化,“人肉搜索”成为一些人泄愤的途径,公民的隐私权变得难以维护。以胡伊萱案为例,由于孕妇谭培培诱杀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为,导致满腔怒火的网民曝光了谭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个人信息进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虽然这是大多数网民处于“公愤”与的行为“正义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气,但这样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旧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这案例并不是个案。可见,网络暴力影响着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侵害。
(四)网络制度尚未完善,侵权抄袭现象难以遏制
版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表达、复制、传播及利用的控制权。它不是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因特网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开表达的创造性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0]然而,由于网络上信息流通量大,审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这个虚拟平台上通过网民的注册账号很难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权的维护变得举步维艰。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任意复制、抄袭他人的言论,并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播他人作品。这样的行为已然侵权,却由于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费快捷下载的资料,使得很多网民也乐于接受这样的 “免费午餐”,从而形成了既有抄袭者复制,又有传阅者下载的网络环境,也使侵权现象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大家“默认许可”的行为。
(五)政府监督困难,网络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国已大幅超过美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数达到5.64亿。面对这样庞大的网民人数,要做好统计监督,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统计与规范过程。现今,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引导难度较大,仍然缺乏对于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督力与审核力,一些希望借助谣言来博得眼球的网络媒体便不顾职业道德,大量散布谣言假新闻,造成了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网络中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麻醉作用”与“数字鸿沟”的扩大
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曾在《大众传播、大众鉴赏力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针对现代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说,认为:大众媒介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占用人们的时间,使人们沉浸在虚幻的自我满足中,从而丧失社会行动能力;所传递的浅俗、煽情化的内容,使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退化;使人们成为不假思索顺从现状的单面人。本文认为,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所阐述的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同样也是网络所存在的问题。网络具有信息海量传播的特点,然而,在这些成爆炸式增长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表层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新异性与刺激性,在吸引人们去点击阅读的同时也侵占了人们思考与学习的时间,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肤浅的八卦娱乐之中,加之网络上缺乏深度的评论对人们的误导,很容易使人们沉溺在虚拟信息中难以自拔,失去思考与判断的能力。
此外,网络在带来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数字鸿沟”。美国学者蒂奇诺等人提出了一种“知沟”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11]。随着新媒体发展中信息量的进一步增大,由于人们接受信息的能力与接受数字技术的机会的差异,便很可能会造成比大众传媒时代“知沟”更大的“数字鸿沟”产生。
(七)负面舆论堆积造成“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
网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匿名的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从“郭美美”、“干露露”到“天价月饼”、“豪华跑车”,由一点进而延伸到各个领域的负面信息五花八门,充斥全屏。就连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网络上也更多的表现成为了一种异化与奢侈,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认为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长久如此,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投机主义已及社会风气恶化。
四、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新媒体在带来言论繁荣的同时也在带来言论失控与社会动荡的风险。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研究有效解决对策,对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上述几点问题,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借助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健全信息审核平台
信息审核是筛选网络信息是否适合传播的第一道门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审核机制这一关卡,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大面积传播,将不良信息扼杀在初始阶段。然而,在数量巨大的网民面前这样的审核并不好开展,因此,应借助广大受众的力量。由于受众是网络信息的直接受传者同时,是网络低俗虚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众具有对媒介活动进行监督的正当权利。受众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反馈等手段建立民间信息审核平台,由“公众利益”来制约网络虚假信息的发展。
(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
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范应当如期而至。但是,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关于网络规范方面的立法资料还相对较少,在网络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法条法规。因此,应加快推进网络立法建设,依法治网,建立健全网络规范与监督,注重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与著作权。使民众在享受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至于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合法权力,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以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政府的舆论管控,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传播学教授郭庆光在《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这一章节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12]。
国家与政府强作为强力的管理者,在解决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上也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学习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2008年,前总书记胡锦涛开与网民交流之先河,大力发展媒介和文化产业,在每个五年计划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国家正在重视和支持着新媒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对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将对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与舆论的正确引导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只有国家和政府站出来指导的舆论方向,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崭新阵地,成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
(四)依托政府支持,加大技术监控治理力度
从新媒体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传播是产业链式的传播。整个传播过程需要涉及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移动平台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终端提供商、渠道合作伙伴等诸多环节。因此,新媒体的内容安全,也同样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密切合作。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针对有害内容源、有害内容传播渠道、以及最终目标(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的全生态系的防护体系,才能对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障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
因此,应以政府为依托,研究不良信息传播的演化机制,加强对网络通信软件、网络传输内容的管理。规范应用商店对通讯软件的检验和测试流程,使用户,尤其是抱有新异心理的未成年用户在浏览信息时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约,使互联网的网络信息体系更加干净与安全。
(五)媒体人增强自身自律感,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媒体人的自律与其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作为一个媒体人,其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便是在威胁与利益面前,坚守媒体从业者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面对问题深入调查,客观负责的评论,促进积极信息的传播,这是网络媒体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自律”换“自由”,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获得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使网民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向社会传递出“正能量”。
(六)提高网民素质,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网络普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考与辨别能力,使网民具备对事件的基本的辨别能力,正确对待真实客观的负面信息报道,以避免将谣言信以为真而产生情绪激化。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是网络存在大量谣言的重要原因,虚拟身份使得一些网民认为自己可以摆脱法律的规范而大肆造谣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领域实行实名制则可以辅助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民的行为,也为网络安全与“清网”行动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对策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未来,新媒体会将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发展,新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也将与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是需要国家、政府、媒体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这样,新媒体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的构建和谐。
2、如何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设
当今时代,网络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媒体相比较,网络舆论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意和社会心理。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开放性强、交互性好、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等一系列优势,其舆论形成具有自发性、快捷性、多元性、长留性等特征。也因为网络的开放性、网民身份的隐匿性以及受部分网民社会经验、自身素养等因素的影响,网络舆论往往又呈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甚至会以偏激和非理性的谩骂与攻击来表达观点。因此,正确分析和引导网上舆论,显得十分重要。
网上舆论引导重要而紧迫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准确汇集民情民意的需要。准确汇集和分析民情民意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在网络舆论得到最为显明的反应。与传统媒体舆论相比,网络舆论在真实、直接、及时反映民意方面更具有代表性。各大网站的留言板、BBS论坛,成为表达民意、体现观点、形成网络舆论的重要场所。网民的留言被放大成一种观点后,经过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交互影响,就会形成舆论。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网民素质参差不齐,难免会出现起哄、攻击等宣泄型、情绪型舆论。如果不能对这些偏激的舆论加以正确引导,势必造成“网民的声音一大片,群众的声音听不见”的混乱嘈杂局面,严重扰乱党和政府掌握民情、了解民意的视线。因此,要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引导和洞察社会舆论的重要窗口,就必须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需要。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网络舆论这样明显。网络舆论在形成以后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力施加于决策者。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与民休戚相关的决策上,网民关注的越多,越容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与此同时,由于广大网民的关注,也使得解决问题的各项流程更加透明化。但由于网络上传播者身分的匿名性及隐藏性的特点,会导致一些不良言论出现,混淆视听,削弱正确舆论的导向。因此,我们有必要维护网络舆论的正确声音,使之发挥正确引导民众的积极作用。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提高互联网服务经济社会水平的需要。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是新闻媒体的作用集中表现。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自然也不例外。互联网发展十几年以来,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网络这种新媒体的产生,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网站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过多的关注社会的阴暗面,导致负面报道层出不穷,正面报道形不成声势,严重脱离中心工作,给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就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坚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方针,积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氛围、凝聚人心、汇集人气。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需要。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更加有效的媒介,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互联网上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准则道德规范都可以找到立足之地。国内外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还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传播反动言论,甚至雇佣网络写手对一些“热点”进行炒作,欺骗网民,误导舆论。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在互联网上旗帜鲜明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使网络舆论成为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主阵地。
要把握好网络舆论的特征和形成机制
当前,社会舆论环境复杂多变,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频频,加剧了人们思想情绪的变化。镇定与恐慌、理性与冲动、事实与谣言、积极态度与消极言论同时出现,各种思想认识相互交织,无论是以及时丰富的新闻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还是以准确有效的舆论引导社会公众,都需要我们第一时间掌握社会舆论的趋势和特点。
来自互联网的舆论压力越来越大。网络舆论关注的公共事务素材,一方面是来自传统媒体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的报道,另一方面来自网络原创,尤其是BBS上网友自行发布的新闻和传言。如果传统媒体的报道被门户网站转载,或网上传言得到传统媒体的证实,或网上观点得到传统媒体的声援,那么这种网上网下的交互作用,会促使舆情汹涌,形成强大的舆论声浪,对当事人特别是负有社会管理责任的公权力形成压力。
互联网成为反映社会心理和表达公众诉求的重要渠道。从今年网上舆情来看,社会敏感问题成为网络舆论焦点,经济民生类、政府管理、立法司法备受网络关注。环境问题、腐败问题、司法不公等事件极易激发网民的非理性情绪,甚至一些偶然的事件也会引发不良情绪,应该加以警惕。
警惕“网络暴力”现象。据统计,我国网民中,30岁及以下的超过了70%。这个年龄段的大部分人都心怀正义、充满激情、好奇心强,强烈期待融入社会,热切希望表达自我,并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性。但是这一年龄段的人涉世未深,很难摆脱冲动与激情,容易在群体的兴奋中忘记理性地制约自己,习惯于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惩罚他们认定的“坏人”。他们很难对自己在“善良动机”下所导致的行为后果作出全面客观的估计。在网上讨论某一事件时,会出现极端、辱骂、非理性的声音,在有的引起网民反感的事件中,一些网民自以为怀着正义之心,对当事人实施“网络暴力”,包括公布当事人隐私、电话骚扰、现场骚扰等需警惕。
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对于热点社会事务、公共话题,非专业人士积极发言,与大众分享他们的智慧、学识和价值观。这些民间身分的观察家对公众的影响力较大。特别是网上一些较权威的论坛和知名个人博客,以及一些资深网友,扮演了传播学上的“意见领袖”角色。在一些复杂的现实问题的辩论中,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影响网友的价值判断。有时“意见领袖”的意见并不完全客观正确,却能引导整个网络舆论的走向,导致了网络舆论的偏向性。因此,需要找到恰当的方式,与“意见领袖”进行沟通,让互联网中的“意见领袖”与我们合作,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
积极探索引导网上舆论的机制和措施
把传统媒体网站、政府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网站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形成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由于我们的主要新闻媒体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较高的媒介公信力,当人们在网上要获得新闻信息时,总是把传统媒体网站、有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和重要的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甚至是首要的选择。因此,主流媒体既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社会力量,发挥着信息传播主渠道的作用,同时也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排头兵。因此,要建设一批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的主流媒体网站,以较大规模和影响力在网络舆论中做好引导。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为他们提供新闻发布上的优先权,促进有影响的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以增强信息互通,形成舆论联动,确保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
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从源头上堵住网络流言和虚假信息的泛滥。提高政府部门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客观、全面的发布,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满足公众知情权,贯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以往的新闻传播实践告诉我们,当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能通过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就能安抚公众情绪、保持社会稳定。对于那些影响面大且具有持续性的事件,要注意形成信息传递的波次效应,在及时满足网民知情欲的同时,逐渐降低人们的关注度。反之,由于网络传播本身的放大作用,信息的混乱、错误、拖延,会使谣言大行其道。在网络传播的时代,在播客、博客、个人新闻盛行的时代,在传统大众媒体不是信息惟一来源的时代,更要避免因对正常信息的过度控制而导致信息短缺,而使那些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只有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才能确保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加快网络“意见领袖”群体的培养,借助专业网络评论员的力量,帮助网民从舆论客体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借助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以及网络当中部分民间观察家的力量,培养网上的“意见领袖”,不仅可以起到媒介信息中介和过滤环节的作用,还可以为网民提供科学理性的观点和建议,也可以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以强化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对网络舆论的最后形成起着主导性作用。
建立分工协作、专兼职结合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增加投入,扩大网上影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队伍是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关键,要着手建立起专职、兼职和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的不同层次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此基础上,有意识地培育起一支高素质的网络写手,由专兼职网评员平时负责与其联系和交流,以应对必要时舆论引导的特殊需要。要理顺工作机制,把新闻发言人与网络评论员两只队伍结合起来,扩大发展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外延。
3、1,结合事实分析简述新媒体中的公共舆论呈现出怎样的新特点
当前,我国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天灾人祸、社会矛盾、社会问题集中爆发,诸多突发事件和社会现象使得中国网民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关怀,对各类社会问题和现象频频发声。而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便捷性使得其成为各阶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思想碰撞的舆论主渠道。在这一时期,网络舆论也表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了解这些新特点,更有利于我们做好舆情监测,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以下为乐思舆情监测中心汇总的网络舆论发展的五大特点:
一、新老媒体互动加强,网络舆论“倒灌”趋势明显
在网络舆论发展的初期,互联网上的各种言论载体主要的运行模式是引用、转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报道,并对其进行补充式的传播和讨论。但是,随着近年来网络言论载体和网民数量的增多,这种格局早已有所改变,网络舆论已经通过与传统媒体的深入互动,越来越明显地推动事件的发展。而在多数热点事件的发展演变中,互联网舆论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网络舆论“倒灌”传统媒体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网络舆论中的“爆料”往往能引发传统媒体的积极呼应,引发大范围舆论议论。
二、网络舆论载体多样化,社交平台影响力增强
在信息社会,社会舆论的发生往往被传统新闻媒介的议程设置所主导。而随着新媒体时代到来,互联网传播信息的互动性、匿名性等特点使各大社区论坛、BBS、个人网站都可能成为舆论的发源地。而微博因规避了传统的新闻传播媒介“你传我受”的单向传播模式,又以其更加碎片化、便捷性的特色优胜于其他网络媒体,成为引导公共舆论的新阵地。
三、政府官员现身网络,政务微博影响力强化
新媒体时代,随着新型网络媒体的不断创新发展,新媒体在舆论环境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成为个官员和政府扩大影响力,提升形象口碑的重要渠道。而新媒体因其优越的交互性和展现的强大沟通能力,吸引了众多的官员参与到网络中来。同时,政务微博正在公共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2012年第三季度政务微博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新浪认证的政务微博已达50,947个政务微博已进入平稳发展、成熟应用阶段。
四、网上舆情出现向现实空间“扩散”的趋势
新媒体时代,网民对某一个热点事件在网上通过各种形式展开热议,已经是习以为常的形式,但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例看,网民已不再满足于网上讨论,而是热衷于走到线下的现实空间继续关注和推动事件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由网络走向现实空间的做法,在缺乏有效的正确引导时,其可能产生的潜在破坏力。
五、网络监督、网络维权与“网络审判”、“网络暴力”融合
新媒体时代,网络民意的力量在很多事件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集中体现,网络监督、网络维权得以深化,无疑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佐证。但是,在很多时候,网络不仅仅监督了事件过程,推动事件发展,还会过度发展成“绑架”媒体、煽动民愤,甚至直接左右事件结果的“网络审判”,更可能成为给当事人正常生活造成过度影响的“网络暴力”。比如,网络曝光既使很多无良官员被曝光丢官,也让很多言论被过分放大,遭遇舆论压力。
4、网民在新媒体建设中的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当今时代,网络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媒体相比较,网络舆论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意和社会心理。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开放性强、交互性好、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等一系列优势,其舆论形成具有自发性、快捷性、多元性、长留性等特征。也因为网络的开放性、网民身份的隐匿性以及受部分网民社会经验、自身素养等因素的影响,网络舆论往往又呈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甚至会以偏激和非理性的谩骂与攻击来表达观点。因此,正确分析和引导网上舆论,显得十分重要。
网上舆论引导重要而紧迫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准确汇集民情民意的需要。准确汇集和分析民情民意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在网络舆论得到最为显明的反应。与传统媒体舆论相比,网络舆论在真实、直接、及时反映民意方面更具有代表性。各大网站的留言板、BBS论坛,成为表达民意、体现观点、形成网络舆论的重要场所。网民的留言被放大成一种观点后,经过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交互影响,就会形成舆论。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网民素质参差不齐,难免会出现起哄、攻击等宣泄型、情绪型舆论。如果不能对这些偏激的舆论加以正确引导,势必造成“网民的声音一大片,群众的声音听不见”的混乱嘈杂局面,严重扰乱党和政府掌握民情、了解民意的视线。因此,要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引导和洞察社会舆论的重要窗口,就必须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需要。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网络舆论这样明显。网络舆论在形成以后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力施加于决策者。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与民休戚相关的决策上,网民关注的越多,越容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与此同时,由于广大网民的关注,也使得解决问题的各项流程更加透明化。但由于网络上传播者身分的匿名性及隐藏性的特点,会导致一些不良言论出现,混淆视听,削弱正确舆论的导向。因此,我们有必要维护网络舆论的正确声音,使之发挥正确引导民众的积极作用。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提高互联网服务经济社会水平的需要。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是新闻媒体的作用集中表现。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自然也不例外。互联网发展十几年以来,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网络这种新媒体的产生,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网站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过多的关注社会的阴暗面,导致负面报道层出不穷,正面报道形不成声势,严重脱离中心工作,给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就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坚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方针,积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氛围、凝聚人心、汇集人气。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是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需要。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更加有效的媒介,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互联网上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准则道德规范都可以找到立足之地。国内外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还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传播反动言论,甚至雇佣网络写手对一些“热点”进行炒作,欺骗网民,误导舆论。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在互联网上旗帜鲜明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使网络舆论成为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主阵地。
要把握好网络舆论的特征和形成机制
当前,社会舆论环境复杂多变,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频频,加剧了人们思想情绪的变化。镇定与恐慌、理性与冲动、事实与谣言、积极态度与消极言论同时出现,各种思想认识相互交织,无论是以及时丰富的新闻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还是以准确有效的舆论引导社会公众,都需要我们第一时间掌握社会舆论的趋势和特点。
来自互联网的舆论压力越来越大。网络舆论关注的公共事务素材,一方面是来自传统媒体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的报道,另一方面来自网络原创,尤其是BBS上网友自行发布的新闻和传言。如果传统媒体的报道被门户网站转载,或网上传言得到传统媒体的证实,或网上观点得到传统媒体的声援,那么这种网上网下的交互作用,会促使舆情汹涌,形成强大的舆论声浪,对当事人特别是负有社会管理责任的公权力形成压力。
互联网成为反映社会心理和表达公众诉求的重要渠道。从今年网上舆情来看,社会敏感问题成为网络舆论焦点,经济民生类、政府管理、立法司法备受网络关注。环境问题、腐败问题、司法不公等事件极易激发网民的非理性情绪,甚至一些偶然的事件也会引发不良情绪,应该加以警惕。
警惕“网络暴力”现象。据统计,我国网民中,30岁及以下的超过了70%。这个年龄段的大部分人都心怀正义、充满激情、好奇心强,强烈期待融入社会,热切希望表达自我,并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性。但是这一年龄段的人涉世未深,很难摆脱冲动与激情,容易在群体的兴奋中忘记理性地制约自己,习惯于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惩罚他们认定的“坏人”。他们很难对自己在“善良动机”下所导致的行为后果作出全面客观的估计。在网上讨论某一事件时,会出现极端、辱骂、非理性的声音,在有的引起网民反感的事件中,一些网民自以为怀着正义之心,对当事人实施“网络暴力”,包括公布当事人隐私、电话骚扰、现场骚扰等需警惕。
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对于热点社会事务、公共话题,非专业人士积极发言,与大众分享他们的智慧、学识和价值观。这些民间身分的观察家对公众的影响力较大。特别是网上一些较权威的论坛和知名个人博客,以及一些资深网友,扮演了传播学上的“意见领袖”角色。在一些复杂的现实问题的辩论中,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影响网友的价值判断。有时“意见领袖”的意见并不完全客观正确,却能引导整个网络舆论的走向,导致了网络舆论的偏向性。因此,需要找到恰当的方式,与“意见领袖”进行沟通,让互联网中的“意见领袖”与我们合作,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
积极探索引导网上舆论的机制和措施
把传统媒体网站、政府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网站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形成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由于我们的主要新闻媒体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较高的媒介公信力,当人们在网上要获得新闻信息时,总是把传统媒体网站、有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和重要的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甚至是首要的选择。因此,主流媒体既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社会力量,发挥着信息传播主渠道的作用,同时也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排头兵。因此,要建设一批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的主流媒体网站,以较大规模和影响力在网络舆论中做好引导。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为他们提供新闻发布上的优先权,促进有影响的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以增强信息互通,形成舆论联动,确保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
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从源头上堵住网络流言和虚假信息的泛滥。提高政府部门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客观、全面的发布,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满足公众知情权,贯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以往的新闻传播实践告诉我们,当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能通过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就能安抚公众情绪、保持社会稳定。对于那些影响面大且具有持续性的事件,要注意形成信息传递的波次效应,在及时满足网民知情欲的同时,逐渐降低人们的关注度。反之,由于网络传播本身的放大作用,信息的混乱、错误、拖延,会使谣言大行其道。在网络传播的时代,在播客、博客、个人新闻盛行的时代,在传统大众媒体不是信息惟一来源的时代,更要避免因对正常信息的过度控制而导致信息短缺,而使那些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只有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才能确保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加快网络“意见领袖”群体的培养,借助专业网络评论员的力量,帮助网民从舆论客体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借助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以及网络当中部分民间观察家的力量,培养网上的“意见领袖”,不仅可以起到媒介信息中介和过滤环节的作用,还可以为网民提供科学理性的观点和建议,也可以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以强化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对网络舆论的最后形成起着主导性作用。
建立分工协作、专兼职结合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增加投入,扩大网上影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队伍是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关键,要着手建立起专职、兼职和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的不同层次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此基础上,有意识地培育起一支高素质的网络写手,由专兼职网评员平时负责与其联系和交流,以应对必要时舆论引导的特殊需要。要理顺工作机制,把新闻发言人与网络评论员两只队伍结合起来,扩大发展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外延。
5、网络暴力究竟有多可怕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一种在网上发表具有诽谤、污蔑、侵犯名誉和煽动性的言论。即使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
6、为什么新媒体时代网络暴力越来越严重
1,没有正规的规章制度
2.没有正确的引导
3.网络监管薄弱
4.一些不法分子的投机取巧。
7、新媒体下的公共舆论体现出怎样的新特点
当前,我国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天灾人祸、社会矛盾、社会问题集中爆发,诸多突发事件和社会现象使得中国网民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关怀,对各类社会问题和现象频频发声。而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便捷性使得其成为各阶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思想碰撞的舆论主渠道。在这一时期,网络舆论也表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了解这些新特点,更有利于我们做好舆情监测,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以下为乐思舆情监测中心汇总的网络舆论发展的五大特点:
一、新老媒体互动加强,网络舆论“倒灌”趋势明显
在网络舆论发展的初期,互联网上的各种言论载体主要的运行模式是引用、转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报道,并对其进行补充式的传播和讨论。但是,随着近年来网络言论载体和网民数量的增多,这种格局早已有所改变,网络舆论已经通过与传统媒体的深入互动,越来越明显地推动事件的发展。而在多数热点事件的发展演变中,互联网舆论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网络舆论“倒灌”传统媒体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网络舆论中的“爆料”往往能引发传统媒体的积极呼应,引发大范围舆论议论。
二、网络舆论载体多样化,社交平台影响力增强
在信息社会,社会舆论的发生往往被传统新闻媒介的议程设置所主导。而随着新媒体时代到来,互联网传播信息的互动性、匿名性等特点使各大社区论坛、BBS、个人网站都可能成为舆论的发源地。而微博因规避了传统的新闻传播媒介“你传我受”的单向传播模式,又以其更加碎片化、便捷性的特色优胜于其他网络媒体,成为引导公共舆论的新阵地。
三、政府官员现身网络,政务微博影响力强化
新媒体时代,随着新型网络媒体的不断创新发展,新媒体在舆论环境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成为个官员和政府扩大影响力,提升形象口碑的重要渠道。而新媒体因其优越的交互性和展现的强大沟通能力,吸引了众多的官员参与到网络中来。同时,政务微博正在公共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2012年第三季度政务微博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新浪认证的政务微博已达50,947个政务微博已进入平稳发展、成熟应用阶段。
四、网上舆情出现向现实空间“扩散”的趋势
新媒体时代,网民对某一个热点事件在网上通过各种形式展开热议,已经是习以为常的形式,但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例看,网民已不再满足于网上讨论,而是热衷于走到线下的现实空间继续关注和推动事件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由网络走向现实空间的做法,在缺乏有效的正确引导时,其可能产生的潜在破坏力。
五、网络监督、网络维权与“网络审判”、“网络暴力”融合
新媒体时代,网络民意的力量在很多事件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集中体现,网络监督、网络维权得以深化,无疑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佐证。但是,在很多时候,网络不仅仅监督了事件过程,推动事件发展,还会过度发展成“绑架”媒体、煽动民愤,甚至直接左右事件结果的“网络审判”,更可能成为给当事人正常生活造成过度影响的“网络暴力”。比如,网络曝光既使很多无良官员被曝光丢官,也让很多言论被过分放大,遭遇舆论压力。
8、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打破着道德底线。
网络暴力的危害很广,从近年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的危害进行汇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
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
网民进入网络世界,应该具备对与错的基本辨识能力,可实际情况是,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世界,对与错的界限变得很模糊,当然,如果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是绝对值得推崇的。
但是这里的混淆并不是辩证的用理性的态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将错的东西说成对的,而对的事情又变成错误的,歪曲事实真相。
众多网民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时,会带有个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换而言之,就是对待一个事件往往会有“第一印象”,这个“第一印象”就是个体对网络事件的第一态度,而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进行搜索或者获得资料试图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进入网络世界的人们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在利用搜索网站进行搜索时,所搜寻到的资料和观点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观念相一致的观点,这个过程中不但无法将其从错误引向正确的观点,反而会更加强化其原有的观点。
一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争论,引来各方关注和讨论,原本是件好事,经过讨论和辨别的事情能够更加趋近真理,可是网络暴力的发生也是网络事件引起争论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不是讨论结果的价值多元化,而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观点占主流地位,网民不自觉的站队,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事件的推动者。
纵观多数能够引起极大争议的网络暴力事件,不难发现这样的事件大多即使未违反法律也多半违背普遍道德伦理价值观。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
就学校食堂旳例子来说,每到吃饭时会很拥挤,楼梯中总是人头攒动,但是却乱中又井然有序,就是价值观念在发生作用。交通规则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规则还未制定、红绿灯都还不存在的世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也会互相相让,以使每一个通行的人能快点到达目的地。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
网络暴力冲击人自身的防卫系统,原本符合社会伦理、符合道德意识的价值观在网络暴力的冲击下会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辩证法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变得只有两个极端,非A即B。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事件的网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过于绝对化的观点,披着道德的外衣,做着违反道德的事,而且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这里网络暴力的表现就是扭曲的价值观,把错误的观点当成是真理,坚决不承认错误。人在思维上有一种惯性,就是有时会过于坚信某一方面的观点,并通过其他信息的搜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观点。
正因为个体已经偏向于某一方面的观点,一旦与自己已有观念不同的观点侵入,则会存在不安全感,尽其所能的去维护自己的观点,进而自我欺骗,在搜集与自己持相同观点的同时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原先的观点被强化,不再接受其他观点,价值观被扭曲。 网络暴力事件加速个人信息的泄漏,引发社会恐慌,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2012年4月半月谈对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进行了网络调查,参与人数4142人。
其中对于个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调查数据显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状况,40%的人偶尔有信息泄漏的状况,仅15%的人极少遭遇此情况,且15%的人对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见,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漏状况,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个体的切身利益,个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发不安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