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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25 18:26:50

1、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作为一种依托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的现代化媒介,新媒体仅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便获得了传统媒体近百年才慢慢拥有的受众。也正是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为我们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负面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也变得不容忽视起来。

一、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产生与界定

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是1967年由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

这一时髦单词提出之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媒体?如何界定新媒体?时至今日,可以说仍旧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对于这种学术畏途的产生,英国学者理查德?厄豪尔斯曾分析过这样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个极具变化的领域,即使最时兴的研究,到它成熟时就已经可能过时了;其次,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已经树立起来的重要文本和经典文本还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体’的定义还有待解决”[1]。

事实上,自新媒体诞生以来,它的的发展历程经由精英媒体到大众媒体再到个人媒体这样三个阶段,不过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这和以往通过数百年时间才完成几个阶段发展的传统媒体相比而言,新媒体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展速度惊人的新兴领域。在这样的发展速度面前想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现在乃至未来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义,是必须要再过一些时日,一方面观察其发展变化,一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虽然“新媒体”至今为止还并未存在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却已有了对于其相对准确的认识,而本文更倾向于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师范大学石磊博士的观点,即“相对论”的观点。

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2]”同时,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天府早报》副总编石磊博士在《新媒体概论》中也对新媒体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体一词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

(二)新媒体的构成要素

新媒体虽然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现阶段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构成要素却有以下共识:

1.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的,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可以进行跨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二、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关于新媒体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对于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业界与学术界则有以下几点共识:
1.交互性与及时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庞帝曾经在1995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当中中对“被动的旧媒体”与“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认为交互式传播是新媒体的一种常态传播,这与传统媒体的“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具有很大区别的。以伦敦火车相撞案为例:1999年10月初,伦敦发生40年来最严重的火车相撞事件,事发清晨,正是当天报纸出版之后,而下一次报纸出版还要十几个小时。这时,《卫报》网站立刻将现场照片、事发目击等报道送到网上,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受众发生的一切。可见,早在1999年,网络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已无可比拟。时至今日,发展中的互联网的传播时效已远远超过了报纸,仅需要第一现场的民众一条微博便可以广而告之。
在拥有及时性的同时,新媒体也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交互性。在传统媒体的互动中,新媒体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制约,只要所处区域内有信号覆盖,便可以高速传播和更新信息,在网络中所发表的评论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与编者进行在线交流,几乎做到了与新闻事件同步。同时的,网络平台对于信息门槛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传播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对话,使得普通民众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至此,信息传播才逐渐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草根”话语权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与共享性
进入微博,我们可以看到大到社会热点、小至好友心情的众多信息,而云盘的使用则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汇聚共享。依托数字化平台,新媒体克服了报纸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传播,冲破了广播电视的单方传播与不可重复性,使资源得以下载共享,这种“天涯若比邻”式的区域覆盖使受众在随时输录信息的同时也可以便捷获得世界各地的讯息,而空间与时间上的开放性也促成了讯息的海量性,受众在汲取所需的同时也成为的信息的传播者,使受众在海量信息与讯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3.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媒体使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是一种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相同的,新媒体的传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链接为依托,以结点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的。面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信息通过这些结点的不同链接,构成特定的信息网络,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体形式。网络将传统媒体的长处集于一身,对于用户来说,信息最终以何种媒体形式出现,是文字、图片、声音还是图像,完全由用户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的爱好以及接收条件自行决定”[5]。

4.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出现后,虚拟社区、网络群团相继出现,受众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内容的限制;各种网络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蹿红,使新媒体个性化与社群化这一特点便更加显著起来。以博客为例,对于博客最形象的比喻应该是公开性与私密性并存的“对外开放的私人闺房”。在这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的书写自己具有倾向性的个性化愿望,收看你的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的回复。在具备这种个性化的同时,受众也在这个社群化的平台上拥有一群特定的观看者和收听人群。
通过以上特点不难看出,以互联网为代表新媒体其优势在于:网络培养了人们的平等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地位和身份意识;网络传播是一种注重个性创新和个性文化的传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网络传播营造出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网络传播创造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虚拟社区文化”,使人类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时空的边界[6]。而这些,也正是新媒体能够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思维习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新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体所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它也暴露诸多问题
(一)网络爆炸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低俗虚假信息泛滥
新媒体发展的最为直观的社会结果,便是信息量的绝对增加。根据美国学者H.H弗莱德里克曾经做过的推算,即使以5年为周期来计算,也意味着,在今后不到70年的时间内,人类积累的信息量将达到我们今天信息量的100万倍[7]。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网络克服了报纸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栏,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长。然而正是这样的增长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难辨,低俗淫秽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为了引起关注则不惜捏造虚假新闻。据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这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的快捷传播与迅速扩散,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成为网络“大谣”,在误导民众判断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市场利益驱使供应商传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
中新网曾发表消息称:“传媒与出版业是现在乃至新世纪最后一个暴利行业。”受新媒体广大的受众市场与几何倍的利润回报的驱使,一些供应商便甘心以“人为财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无视法规法纪,向网络中大量投放、传播不良信息。以楼宇电视为例,由于户外广告媒体的不断增多,加快了户外广告投放额的上涨幅度。北京、上海、广州的楼宇电视与电梯平面媒体发展空间广阔,成长环境优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费群体相对集中,与其他市场相比,增幅显著,提升了一级市场的户外投放份额。但它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目前尚无播发新闻信息的资质,广告是其惟一内容,侵害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单一地播发商业广告,造成了“视觉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管理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从而使牟取暴利的营运商罔顾社会责任,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无法得到维系。
(三)网络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论的同时产生网络暴力,使公民隐私难以维护
网络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平台,人们在畅所欲言的同时也很容易形成网络暴力,即:一定规模的有组织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9]这样的行为使得言论自由产生异化,“人肉搜索”成为一些人泄愤的途径,公民的隐私权变得难以维护。以胡伊萱案为例,由于孕妇谭培培诱杀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为,导致满腔怒火的网民曝光了谭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个人信息进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虽然这是大多数网民处于“公愤”与的行为“正义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气,但这样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旧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这案例并不是个案。可见,网络暴力影响着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侵害。
(四)网络制度尚未完善,侵权抄袭现象难以遏制
版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表达、复制、传播及利用的控制权。它不是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因特网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开表达的创造性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0]然而,由于网络上信息流通量大,审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这个虚拟平台上通过网民的注册账号很难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权的维护变得举步维艰。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任意复制、抄袭他人的言论,并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播他人作品。这样的行为已然侵权,却由于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费快捷下载的资料,使得很多网民也乐于接受这样的 “免费午餐”,从而形成了既有抄袭者复制,又有传阅者下载的网络环境,也使侵权现象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大家“默认许可”的行为。
(五)政府监督困难,网络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国已大幅超过美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数达到5.64亿。面对这样庞大的网民人数,要做好统计监督,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统计与规范过程。现今,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引导难度较大,仍然缺乏对于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督力与审核力,一些希望借助谣言来博得眼球的网络媒体便不顾职业道德,大量散布谣言假新闻,造成了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网络中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麻醉作用”与“数字鸿沟”的扩大
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曾在《大众传播、大众鉴赏力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针对现代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说,认为:大众媒介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占用人们的时间,使人们沉浸在虚幻的自我满足中,从而丧失社会行动能力;所传递的浅俗、煽情化的内容,使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退化;使人们成为不假思索顺从现状的单面人。本文认为,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所阐述的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同样也是网络所存在的问题。网络具有信息海量传播的特点,然而,在这些成爆炸式增长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表层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新异性与刺激性,在吸引人们去点击阅读的同时也侵占了人们思考与学习的时间,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肤浅的八卦娱乐之中,加之网络上缺乏深度的评论对人们的误导,很容易使人们沉溺在虚拟信息中难以自拔,失去思考与判断的能力。

此外,网络在带来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数字鸿沟”。美国学者蒂奇诺等人提出了一种“知沟”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11]。随着新媒体发展中信息量的进一步增大,由于人们接受信息的能力与接受数字技术的机会的差异,便很可能会造成比大众传媒时代“知沟”更大的“数字鸿沟”产生。
(七)负面舆论堆积造成“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
网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匿名的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从“郭美美”、“干露露”到“天价月饼”、“豪华跑车”,由一点进而延伸到各个领域的负面信息五花八门,充斥全屏。就连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网络上也更多的表现成为了一种异化与奢侈,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认为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长久如此,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投机主义已及社会风气恶化。
四、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新媒体在带来言论繁荣的同时也在带来言论失控与社会动荡的风险。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研究有效解决对策,对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上述几点问题,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借助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健全信息审核平台
信息审核是筛选网络信息是否适合传播的第一道门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审核机制这一关卡,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大面积传播,将不良信息扼杀在初始阶段。然而,在数量巨大的网民面前这样的审核并不好开展,因此,应借助广大受众的力量。由于受众是网络信息的直接受传者同时,是网络低俗虚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众具有对媒介活动进行监督的正当权利。受众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反馈等手段建立民间信息审核平台,由“公众利益”来制约网络虚假信息的发展。
(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
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范应当如期而至。但是,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关于网络规范方面的立法资料还相对较少,在网络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法条法规。因此,应加快推进网络立法建设,依法治网,建立健全网络规范与监督,注重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与著作权。使民众在享受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至于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合法权力,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以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政府的舆论管控,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传播学教授郭庆光在《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这一章节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12]。
国家与政府强作为强力的管理者,在解决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上也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学习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2008年,前总书记胡锦涛开与网民交流之先河,大力发展媒介和文化产业,在每个五年计划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国家正在重视和支持着新媒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对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将对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与舆论的正确引导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只有国家和政府站出来指导的舆论方向,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崭新阵地,成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
(四)依托政府支持,加大技术监控治理力度
从新媒体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传播是产业链式的传播。整个传播过程需要涉及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移动平台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终端提供商、渠道合作伙伴等诸多环节。因此,新媒体的内容安全,也同样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密切合作。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针对有害内容源、有害内容传播渠道、以及最终目标(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的全生态系的防护体系,才能对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障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
因此,应以政府为依托,研究不良信息传播的演化机制,加强对网络通信软件、网络传输内容的管理。规范应用商店对通讯软件的检验和测试流程,使用户,尤其是抱有新异心理的未成年用户在浏览信息时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约,使互联网的网络信息体系更加干净与安全。
(五)媒体人增强自身自律感,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媒体人的自律与其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作为一个媒体人,其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便是在威胁与利益面前,坚守媒体从业者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面对问题深入调查,客观负责的评论,促进积极信息的传播,这是网络媒体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自律”换“自由”,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获得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使网民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向社会传递出“正能量”。
(六)提高网民素质,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网络普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考与辨别能力,使网民具备对事件的基本的辨别能力,正确对待真实客观的负面信息报道,以避免将谣言信以为真而产生情绪激化。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是网络存在大量谣言的重要原因,虚拟身份使得一些网民认为自己可以摆脱法律的规范而大肆造谣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领域实行实名制则可以辅助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民的行为,也为网络安全与“清网”行动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对策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未来,新媒体会将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发展,新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也将与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是需要国家、政府、媒体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这样,新媒体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的构建和谐。

2、近现代以来,媒体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曾几何时,互联网络的盛行,曾经使业内人士无不感叹,网络媒介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媒体之后的第四大传播媒介。在一段时期内,网络媒介成了新媒体的代名词,似乎一提起新媒体,人们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就是网络媒介。在本人就读于大学的时候,专业课老师也是这样对我们讲的,互联网就是新媒体。但是,说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正确吗?答案是不正确。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发展,科技的变迁,具有越来越多传播方式和内容形态的媒体形式不断涌现,如数字电视、车载电视、楼宇电梯广告、手机短信、手机电视等等。
最后,可以明确地说,所谓新媒体,是指一切区别于传统媒体而言的具有多种传播形式与内容形态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型媒体。
新媒体传播有四个特点:
每个人都可以进行大众传播
从岩画和巫会的模拟传播,到诗歌和戏剧的口语传播,到造纸术和印刷术发明之后的文字传播,到无线电发明之后的电子传播,回顾人类的大众传播史我们可以发现,传播的媒介形态日趋丰富,而传播行为日趋自由。
印刷品传播和电子传播的形态、通道是固定的,其传播的专业要求和边际成本都很高,传播者具有较强的垄断性和控制权,而数字化必然带来的网络化,以及网络化必然导致的交互性,使传播者和接收者的身份转换极其容易。如今,一个人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撰写博客日志、发起网络群聊,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人”进行大众传播,突破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壁垒。
“信息”与“意义”无关
尼格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说:“比特就是比特”。在数字语言里,所有的文本、声音和影像都只是0和1的组合。传播的信息从传播的意义中抽象出来,使“把关人”的能力大大削弱。
受众的主动性大大增强
在传统传媒一统天下的鼎盛时期,传播的效果似乎是无坚不摧的,大众媒体对于公众有着“魔弹”般的效力。但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媒体的不断涌现,信息和“噪音”越来越多,以一个人的接受能力,根本不可能全部进行接收和处理,同时,在技术上对信息进行筛选、复制和传递已经非常容易,因此,信息接收者按照什么样的标准,通过什么途径,如何选择和过滤信息,又如何屏蔽噪音,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息传送者的传播意图能否实现。这意味着受众在接收信息时的主动性和消费偏好变得日益重要。

3、新媒体有哪些特点?

新媒体有全方位的数字化、有互动性、个性化等特点。

一. 全方位的数字化

新媒体最为显著的特点即数字化的传播方式。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必然带来数字化传播方式。新媒体通过全方位的数字化过程,将所有的文本缩减成二进制元编码,并且可以采用同样的生产、分配与储存的过程。

二. 互动性

提及新媒体最常提到的就是其交互性。传统的大众媒介都是单向式传播,但新媒体则突破了单向传播,增强了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互动性。新媒体以其新兴技术新兴,特别是互联网,可以连接网上任一用户,实现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使用户之间无障碍沟通交流。

三. 个性化

新媒体实现了信息传播与收阅的个人化。以网络环境为基础,基于信息用户的信息使用习惯、偏好和特点向用户提供满足其各种个性化需求的服务。这种新媒体提供的个性化信息服务,令信息的传播者针对不同的受众提供个性化服务。

(3)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什么扩展资料:

新媒体存在的问题:

1. 我国网民数量激增,但分布不均。调查显示,城市网民,尤其是大城市网民是主力军。知识、信息之间的这一鸿沟将会变得更宽而不是更窄。

2. 网民素质良莠不齐。网民拥有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但此类言论自由随意、导向不明,甚至部分网民热于揭人隐私、制造谣言,而导致偏激和非理性、盲从与冲动。

3. 虚假信息多。目前,网络上频繁出现一些虚假、低俗等有害信息给构建健康文明网络造成了极坏影响。

4、新媒体环境下媒体功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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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网络新媒体议程设置与民主机制建设批评

杨状振

2008年11月18日11:09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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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新媒体在新闻传播领域所引发的巨大变革,并对其作为意见生产机制的连续议程设置功能及民主虚幻性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新媒体;民主;生产机制;文化批评

新媒体科技的快速发展及其在互动性上的高度完善,形成了连续的新闻议程设置(continuous agenda-setting)功能,建构起了意见生产机制的新型模式。新媒体借助“网状-链式”的传播特征,形成了对每一个事件和消息的跟踪-连续式议程设置效果。利用每一个传播节点在跨平台上的互动,新媒体将相关内容聚合在同一个议程之下。在新媒体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的运行模式下,受众在新媒体中的参与性受到最大程度地尊重与拓展,受众超越了传统媒体信息制作者和传播者对内容的垄断,以较少中间语言加工特征的传播方式直接介入着新闻话语的传播过程,反映着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在此模式下,借助技术和信息的力量,新媒体似乎已经成为民主货币的制造源和集散地,俨然可以为社会大众孕育出一个“直接享有电子民主的年代”①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这里有两个问题无法回答:“一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使用这些技术革新吗?还是仅仅有一部分人可以?二是技术真的落实了,我们是不是就都知道怎么去使用它们呢?”②

新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交流、意见生产和反馈机制是以对技术的熟知和对其作用的了解作为前提的,与一厢情愿的民主乌托邦前景相比,主宰整个新媒体世界的事实上并不是为数最多的广大受众,而只是数量极少的技术精英。从整体上看,中国的工业化过程还远未终结,以科技作为社会发展动力基因源的思维逻辑也不可能在瞬间发生转变,在此模式下所形成的,被哈贝马斯称为“专家统制(technocracy)”的现象,更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变。以专家主义为表征的专家统制现象,最重要的蕴涵就是将科技的创造、修饰和诠释权,收归了少数专家所有,特别是经由他们所组成的专业团体(诸如大学或研究机构中的各个专业学科、各类专业性的学会)所垄断。对一般人而言,专家统制高度体系化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运作机构,使得其所外衍的社会效应,变得无以抗拒,也难以颠覆,转而只有默默接受。美国商业部电讯与信息局在《被互联网遗忘的角落:一次有关美国城乡信息穷人的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数码沟”概念,已经成为被普遍认可的事实。在新技术传播条件下,它们正引发着信息劣势阶层的产生和新的社会不公。③ 对于以新媒体为解决意见机制生产不畅和民主通道阻塞的研究者来说,他们忽视了受众能够平等地传播和“接收”信息(何况事实上也并不平等),并不意味着能够平等地“接受”信息这个事实。不同的教育水平和人文素养、不同的兴趣爱好和使用动机,都会让使用新媒体的目的、程度、自主性、切入点和辨识力各不相同,而只有在各种微观的兴趣及能力元素都比较相近的人群或社区里,信息的传播—接受才可能顺利完成,数码沟的差距也才可能逐步缩小直至填平。

而毋庸置疑的是,在新媒体时代,具有吸纳性知识结构和相关知识积累的人,相比普通民众是更容易成为信息传播领域的专家的,他们的知识优势建构了他们在新媒体世界里的主宰地位。如果说传统媒介时代的意见生产暨传达机制是单向输出、话语权被严格掌控在媒体(含管理者)一方的话,那么在新媒体时代只不过是让话语权转渡给了技术官僚和专业精英而已。如史蒂文森所诠释的那样,躲在“超级信息高速公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背后的主要结构性力量仍然是经济,而经济势力也同样决定了大众主流文化的“浅表性”特征。④ 当人们普遍缺乏自我审思习惯和整个社会文化体制缺乏同步协调的情况下,新媒体建构民主通道的努力只能是一个虚幻的乌托邦神话,而殊难成为真切的现实场景。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新媒体的民主化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只是传统媒体的拓宽与延伸而已。研究者在对英国的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新媒体并没有很好地为政治和民主服务”。因为种种证据表明,“在最初的热情过后,参与网上社区的人数逐渐下降,而社区内少数精英逐渐成为核心,主宰了社区的议程”。⑤ 这也说明新媒体本身和任何技术与工具的使用一样,并不会为民主模式的构建和政治观念的革新进步提供自发的思想土壤和技术支持,人们对其参与的层级和领域所存在着的社会性差别,并不能仅靠新媒体的传播力量便能得到扭转。说到底,新媒体的出现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多元化和碎片化的意见论坛,而不是提供了一个民主政治的裁判所。

从媒介内部运作过程来看,在传统媒介那里,引领和控制社会舆论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为公众设置媒介议程,并以此架构公众的认知空间和参与热点——尽管很多时候,这些议程并不真正就是当前社会的主要问题和受众最需要了解和关心的问题,媒体报道也并不能与真实生活很好地一一对应,——新媒体同样保留了这一点。事实上,由于新媒体起步阶段在传播内容上的欠缺,其所最常用的手段往往就是和传统大众媒体进行内容上的合作和议程设置上的联动,在思维定势和结构布排上自觉不自觉地向其效行并看齐,从而势不可免地要带上传统媒体的价值观念与意志倾向。这一现象,随着新旧媒体融合步伐的加快和监管机制的逐步完善,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一旦有了议程设置上的合作框架和协议默契,势必就会有权力“遮蔽”现象的产生——无论这个权力来自政治层面、经济层面,还是来自信息知识或专业技术领域。如果新媒体所传递的仍然只是传统媒体已经传递过的东西,那么即使“重新传递”的过程与方式,会带来短暂的惊喜与赞叹,可从推进意见生产民主机制建设的本质层面上来讲,它又会有什么助益呢?

退一步讲,新媒体真的让信息实现了彻底地自由传播,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民主真的来临了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当受众真的可以随意拉取信息的时候,实际上他已经在潜意识中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不易觉察的议程框架,在其中当然是快意地删除掉了其本人所有不感兴趣的内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受众本身不感兴趣的内容,却未必就是事实上不重要或不应该关心的内容。世界传播学先驱、德国心理学家库尔德·勒温(Kurt Lewin)在格式塔心理学路线⑥ 下,曾对人类的心理和行为现象提出过“场理论”的观点。在他看来,人的行为(或生活空间)就是人和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函数,它会随着个体和环境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即“B=f(P·E)”公式(f表示函数,P表示生命个体,E则表示外在环境)。⑦ 无论在任何社会形态当中,基于历史传承和社群文化的共识体认,都是形成一个国家与民族伦理内涵和精神聚合的必备条件。但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由于个体化作为思想意识的社会形塑作用,由于其所具有的“反集体”意味对整个社会运转结构理路的渗透,维系社会整合的共识体认,在某个程度上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被架空的可能。受众在传统接受模式下因信息“偶遇”而产生的社会公共事务参与性,在这种信息拉取模式下被大大降低,甚至几近于零。当阅读什么内容的权力完全交到受众手中时,由缺乏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而引发的小群体思维模式,在宏观意识淡薄而互动性又极强的传播情况下,就会将受众逐步引导到群体意识极端化发展的路子上去,小群体思维方式固有的偏向抑或偏见就会呈现出指数式放大趋势,并最终将意见机制的生产导向激进的原教旨主义(强制注意或极权主张)。在这样的条件下,一旦小群体思维出现、形成并传播,那么言论市场必将被割裂,而割裂的结果就是大众社会的共识被破坏,民主进程被延搁和悬置。

人类不可能利用传播技术的发展制造出历史的偶然性,新媒体必然要重复与现代性有关的一切特点,而不是从根本上去改变原有的等级秩序和社会空间。尽管新媒体有可能促进平等交流和削弱科层化建制的鸿沟,但同时也存在着扩大社群集团分化和信息社会参与能力落差的危险。严重的无政府状态抑或存在缺陷的技术官僚统治的加强,都并非不可能出现的白日梦幻,而是风险巨大的潜在力量。在新媒体网络技术时代,“下层阶级”已变为一个需要重新定义和检讨的词语,如媒介批评家格雷姆·伯顿所说的那样,“在网络时代,这一概念是指那些无法获得新技术——从而也无法获得改善政治的和物质生活的机会——的人群。”⑧ 技术的发展可能带来民主的重建吗?不会!“这个时代的突出特征是工具高度完善而目标极度混乱,技术不会塑造价值,技术也不会产生理想……”⑨ 无论新媒体的发展是否为社会控制提供了新的可能,民主生活的新生总是取决于宏观的政治与社会发展,而不是媒体传播手段的单纯变革。

“没有视觉的局限,就没有心灵的形象;没有某种的盲目,就不会有可以持守的表象”。⑩ 新媒体精确制导式的传播世界不但将基于不确定传播的实在世界划分为了精确的信息格子,而且借助有线或无线的传输网络为人们构筑起了一道道屏障和围墙。无论就社会制度,还是就心理状态,因应新生秩序进行规范与调整,打破“蜗居人生”和民主神话趋势盲目流行的状态,都是新媒体发展过程中必须直面相对的问题。或许在这一点上,批评家卡斯特的观点才最具有历史的辩证性和通过实践检验的可能性,他否定了对新媒体二元对立式的直线式理解模式,而是从更为细微的层面和维度,探究了新媒体与民主社会之间的演进关系。在他看来,新媒体技术一方面加强了文化资本、社会等级和差异结构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为社会运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展示舞台。新的媒介平台使得边缘观点、边缘人群和边缘生活,拥有了和社会主流公众之间更多的接触机会,也为双方之间找寻到了增进了解和去除误会的新的意见表达机制和讨论平台。(11) 而这,或许才是新媒体带给社会民主进程的真正礼物。

注释:

1、Lawrence Grossman: speech at “Newsroom: Technology:The Next Generation”, The Freedom Forum Media Studies Center, Sep. 15, 1993.

2、约翰·帕夫里克:《新媒体技术:文化和商业前景》,周勇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页。

3、祝建华:《数码沟指数之操作定义的初步检验》,载吴信训主编《21世纪新闻传播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5页。

5、同上,第237页。

6、即完形心理学,1912年发源于德国,该理论主张在观察现象的经验时要保持现象的本来面目和整体观念,反对将其析解为独立封闭的原子构造主义式的单个感觉元素,同时它也反对完全以物为本,不及心理感受的纯客观分析,即著名的“非心非物”主张。

7、黄希庭:《心理学导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页。

8、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8页。

9、李永刚,《互联网络与民主的前景》,载陈卫星主编《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北京广播学院2001年版,第111页。

10、Paul Virilio, The Vision Machine, Indianapolis,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4.

11、尼克·斯蒂文森:《媒介的转型——全球化、道德和伦理》,顾宜凡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238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责任编辑:朱丹)

5、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1997年3月,CHINABYTE网站上出现了第一条商业性网络广告,标志着中国网络广告的诞生。经过10年多的发展,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于2007年已经达到46亿元,比去年前年同期增长48%, 


1. 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特征  


1997年网络广告在中国的出现,几年来的发展历程中网络广告的增长幅度一直高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根据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发布的《2004年中国网络广告研究报告》显示:1998、1999年是中国网络广告的起步阶段,占广告总额的0.1%,2000年到2007年网络广告平稳发展,占广告总额0.5%,而2006起网络广告规模大量增长,达到广告业总规模的1.0%,2007年该比例已经增长为1.5%。中国广告市场这几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发展和扩张,网络广告所占比例的大幅提升更能显示出网络广告市场的迅速增长。  


主要门户网站在网络广告市场中表现不俗。据里昂证券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在2007年网络广告市场上,新浪、搜狐和网易中国三大门户网站控制了64%的份额。


2.关键词搜索成为网络广告与新媒体的增长点  


<1>不管是新媒体上的广告,还是网络媒体上的旗帜广告、按钮广告等,都是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为诉求的,因而被称为“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而网络搜索引擎则代表了一种新的虚拟经济形态,即“搜索力经济”。所谓搜索力经济,其特征就是受众从以往的眼球被动接受信息状态转为主动搜索信息。


搜索引擎的出现很好地切合了“受众本位”的传播方式,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搜索信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所占比例最多,达到39.1%;而用户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搜索引擎查找相关网站,比例高达70.7%。  


<2>(1)具体到广告上来讲,搜索引擎的出现改变了以往广告形态中受众被动接受的状况,而是将受众处在信息的中心位置,受众具有极强的选择权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搜索引擎用户在搜索信息时极强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因而极有可能就是所搜索产品或服务的潜在购买者,这种有效到达的广告模式也深受广告主喜欢,因而因搜索引擎发展而带动的关键词搜索广告得到了迅速发展。

(2)2007年,中国网络关键词搜索广告市场已达6400万元。美国投资机构Piper Jaffray认为:“搜索引擎作为最有效的产品和信息查找工具,以及广告商寻求和获得客户的最佳途径,将是未来几年内成长最快的网络广告形式。”

( 3 )国内网站百度、雅虎中国、新浪、搜狐和网易纷纷涉足付费搜索领域。

(4) 中国网络广告不断的在发展,如近年来的新媒体-企业之窗,利用互联网最新的行为分析技术,来实现广告的精确投放,让你的广告只显示在最有价值的客户面前,利用“信息互动”来实时捕获你的客户,新媒体这个优势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广告浪费,自然成为中小企业的二十一世纪产品推广的利器。

(5)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孕育着极大的市场发展潜力。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强势发展,生产的商品和服务越来越多,企业主的广告投放需求将持续增加,从而促进中国广告市场的发展。  


3. 网络广告与新媒体广告的融合加快  

网络和新媒体融合的加快是网络广告与新媒体广告融合加快的主要原因。网络技术经过长期发展,越来越注重网络和新媒体的相互融合和促进。

6、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都包括哪些?

新媒体是利用数字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广义的新媒体包括两大类:

一是基于技术进步引起的媒体形态的变革,尤其是基于无线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电视、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终端等;

二是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前已经存在,现在才被应用于信息传播的载体,例如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狭义的新媒体仅指第一类,基于技术进步而产生的媒体形态。

(6)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什么扩展资料

实际上,新媒体可以被视为新技术的产物,数字化、多媒体、网络等最新技术均是新媒体出现的必备条件。

新媒体诞生以后,媒介传播的形态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诸如地铁阅读、写字楼大屏幕等,都是将传统媒体的传播内容移植到了全新的传播空间。这种变化包含如下几个技术元素:

首先,数字化的出现使大量的传统媒体加入到了新媒体的阵营,这一改变主要呈现为媒体的技术变革,不论是内容存储的数字化,还是传播的数字化,都大幅度提升了媒介的传播效率。

其次,媒介形态也因新技术的诞生而呈现出多样化,网络电视、网络广播、电子阅读器等均将传统媒体的内容移植到了新的媒介平台上。

7、新媒体环境下,纪录片的创作哪些方面发生了改变

经典新闻传播理论对推动人类传播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在新的传播环境下,新闻传播理论受到了挑战。网络媒体的普及使传播环境发生了裂变,一些适用于传统媒体的理论在网络时代依然适用,但是也有不少理论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议程设置理论是传播学效果研究的经典理论,本文探讨议程设置理论在新的媒体环境下的变化。

议程设置理论概述

议程设置理论的基本思想最初来自于美国新闻工作者沃特·李普曼。早在20世纪20年代,李普曼就提出,大众传媒的报道活动是一种营造“拟态环境”的活动。“拟态环境”是指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关于世界的看法,与现实相比,这种看法总是不完整的,并且通常是不准确的。①这种“拟态环境”是由媒体设置而形成的。他认为,我们的行为是对这个“拟态环境”的反应,而并非对真实环境的反应,我们只能看见媒体所反映的现实,这成为议程设置理论的思想发端。1972年和1976年,美国传播学者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在总统竞选研究中,通过定量研究证实了这一理论假说,他们的研究标志着议程设置理论的诞生,为传播效果研究开辟了新的视野。

随后,有众多传播学者对此作了进一步研究,使这一理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我国学者郭庆光在其《传播学教程》中对议程设置理论这样表述: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②如今,在网络日益普及的背景下,麦克卢汉所预言的“地球村”时代已经到来。网络中多元的传播方式和传播权的泛化,使受众的自主性和互动性大大增强,使传统媒体中议程设置理论的基础被打破,新的传播模式中议程设置理论发生了改变。

新的媒体环境下议程设置理论的变化

随着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的展开,“议程设置功能”的有关概念也不断趋于细致化和明确化。议程设置理论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这是广受关注的话题。在新的媒体环境下,议程设置理论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发生了变化或得到了修正。

受众的地位改变,议题设置主体发生变化

传统传播过程中的受众总是被动地接收媒体提供的新闻信息,无法同媒体进行平等的交流与对话,他们只能在媒体为之设置的议题中挑选和接收信息。而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传播释放了受众参与信息传播的主动性,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需要来挑选新闻信息,或发表自己的看法。互联网因其网络分布式传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媒体的控制权,能实现传者与受者的互动双向交流,公众和媒体成为议程设置的共同主体。

新媒体时代,议程设置主体也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首先,议程设置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其次,议程设置主体地位具有平等性,不同的议程设置主体间呈现互动交叉性。③这就是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二重议程设置”现象,即在传统的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之外又出现了 “网民议程设置”,使原先“沉默的大多数”不仅不再沉默,而且积极参与到社会议题的讨论中来。

2.公众的自我议程设置出现,个人议题更易转化为公共议题

在新媒体时代,公众议题是自我形成,而不是设置形成的。公众议题形成的过程或方式也变得很简单,那就是“互动”,公众在互动中选择哪些事情或议题是重要的。网络时代公众自我议程设置功能的实现,是对“议程设置”理论内涵的补充和延伸。如果公众自我设置议程引发社会普遍关注,那么这一议程就会进入传统媒体的议程范围,在网络传播中,某一网民自我设置议程如果能很快引起大量网民关注,也就会很快引起传统媒体的关注。④传统媒体关注后又会很快转化为公共议题。总之,个人议题更加容易转化为公共议题,网民成为许多议题的第一设置者,经过网民的激烈讨论互动以及各大媒体的转载和重新设计,最后上升为人人皆知的热门议题。

3.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弱化,网络媒体增强了议程设置的时效性

网络媒体改变了网民的思维方式、信息接收方式,实现了从下向上的传播,不仅可以放大一些重要新闻的影响力,也会弱化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有些议题可能是传统媒体比较关注的问题,但如果网络媒体不予重视,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影响力就会弱化。

另一方面,网络媒体增强了议程设置的时效性。根据心理学中的“首因效应”,人们在接受外部信息时往往更相信第一次看到、听到的情况。网络媒体的快捷性等优势,使它可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随时随地发布消息。比如,在温州动车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等自媒体就同步直播事件的进展,在第一时间为公众设置议题。因此,新闻时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媒体对公众议程的设置能力。

4.媒体间的议程设置进一步发展

议程设置不仅存在于媒体与公众、媒体与之间,同时,不同的媒体之间也存在着议程设置。在网络媒体出现以前,传统媒体一直是公共议题的设置者,并且引导着公共舆论。然而,由于互联网的低门槛、信息发布的自主性和互动性强等特点,每一位网民都可以成为议程设置者。一旦网民设置的议题被广泛关注和讨论,该议题的重要性和显著性就会大大提升,很快传统媒体就会将这一网络议题引用过来,进行深入讨论。凡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议题,都存在着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积极互动的现象。比如在2012年的宁波PX事件中,由于网民对这一问题的争议以及意见领袖在上的助力,使该议题在网络上被迅速扩散和传播,随后传统媒体相继跟进报道,最终促成了事件的解决。另一方面,一些强势媒体的报道也会对一些小媒体的报道产生影响,比如人民日报及中央电视台侧重于报道哪些方面的新闻,各省、市媒体就会以此为导向来组织相关新闻报道。

结 语

互联网的出现对传统媒体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和影响,也因此为议程设置理论研究提供了新视角。新媒体的出现也促使传统的议程设置理论发生了变化。大众媒体议程设置的功能没有终结,但的确在弱化,而社会生活并未因此就失去了议程的设置,各种议题仍然在公众中不断地传播着。正如麦库姆斯所言:“不可否认,因特网的确会带来新闻媒介议程设置效果上的一些变化,但在目前看来,这些变化仅仅是某种程度上的变化,细节上的变化,而不是议程设置本质上的变化。”⑤

注释:

①【美】麦库姆斯著,郭镇之 徐培喜译:《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北京大学,2008年9月版,第24页

②刘德杰:《网络传播中的“议程设置”探析》,《新闻窗》,2009年第4期,第88页

③徐春霞:《新媒体时代的议程设置“主体”分析》,《新闻窗》,2009年第6期,第77页

④谷频:《网络传播的议程设置功能》,《军事记者》,2004年第11期,第48页

⑤董文娜:《网络时代议程设置理论的新变化》,《青年记者》,2010年2月下,第37页

8、新媒体时代用户的媒介使用习惯发生了哪些改变

在新媒体时代来临后,用户的媒介使用的对象大多包含以下特点:

迎合人们休闲娱乐时间碎片化的需求。由于工作与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休闲时间呈现出碎片化倾向,新媒体正是迎合了这种需求而生的。

2.满足随时随地地互动性表达、娱乐与信息需要。以互联网为标志的第三代媒体在传播的诉求方面走向个性表达与交流阶段。对于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而言,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

3.人们使用新媒体的目的性与选择的主动性更强。

4.媒体使用与内容选择更具个性化,导致市场细分更加充分。

与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什么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