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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财政补贴

发布时间:2020-09-15 22:02:26

1、国家发改委对电子商务企业有什么补贴?

发改委没有,各地地方有,非常容易申请中小高新企业补助,可以和各个开发区谈谈,基本每个开发区都有负责人。

2、被政府征收民营企业相关税收政策

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凡是承诺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向民营经济开放;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文规定的,不得另行设置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在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环保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领域投资发展。选择一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

2、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占有率高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贴息。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入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全额奖励。
4、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征收有关税费。对个体工商户月销售货物5000元以下的、应征增值税劳务3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应税劳务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5、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费用,以及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计入管理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民营企业研制开发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和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6、民营企业申请国家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已产业化的专利技术,经市有关部门确认,可直接参加市级科技成果评审。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国家级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新获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出资受让他人知识产权,其实施的专利技术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被新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7、民间投资新建、扩建各类专业市场,免收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政府性基金。
8、对民营企业生产性重大项目,由市统一调剂、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凡允许协议出让的新增民营企业工业用地,出让金可以按照协议出让的最低标准执行,也可以采用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租金。民营企业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折价入股。
9、鼓励市内外民间资本投资创立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
10、政府出资培训人才的计划指标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开放,民营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实列入成本。民营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民营企业人员出国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经贸活动,可循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11、大力扶持初始创业。本市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从事初始创业的,每户可提供10万元以下小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期限为3年。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核定征税,税负从优,征税额度一年一定,并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民创业,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非农业生产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减征、免征所得税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12、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入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市属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与所在单位保留聘用合同关系2年,期满后不回所在单位的,与单位办理辞聘手续,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13、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工作年限满30年,或满20年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务员,若有志创业,经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4、鼓励镇江籍人士返乡创业。镇江籍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海归人才返乡创业的,在用地、融资、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提供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5、鼓励二次创业。实施中小企业发展“335”工程,每年新创办小企业3000户以上,培育300户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培育50户成长型企业进入亿元民营企业行列。推动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在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下实行核定征税,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激励私营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扶持、优先安排公益服务、优先列入融资服务重点。引导本地成长性强的规模企业,加快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其技术创新,规模扩张,外向开拓,做大做强。
16、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各辖市区在今年底前应在省级开发区和各乡镇工业集中区,根据产业特色规划建设至少1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兴建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并逐步完善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对达到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标准的,享受省、市级相关的扶持政策。政府主办和享受政府资金扶持兴办的各类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可采取减免租金1-3年的办法,吸引创业者入园。
17、建设培育创业专业市场。结合大批发、大物流、大旅游市场的开发建设,各地要加强资源整合,开辟或扩大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聚集创业的专业化市场,通过市场摊位优惠出租、免收2年市场管理费等政策引导创业者进场交易,强化集聚辐射功能,提升市场影响力,努力做到建一个市场、带一片产业、富一方百姓。
18、鼓励家庭创业。各地要引导工艺简单的劳动密集型项目进入家庭经营,鼓励园区企业将简单工艺工序剥离后外包给家庭加工,鼓励广告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等创意产业、网络营销进入家庭经营。
19、开发社区服务项目。要依据各自资源条件,注重楼宇经济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小型创业基地及设施。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出租房进行改造、再利用,打造社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减免租金1-3年等办法,引导创业者投资经营社区卫生医疗、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行业。对市区自建创业孵化基地、安排本市下岗失业等人员进场创业实验的街道、社区,凡安排1人稳定创业在6个月以上的,从市全民创业资金中给予2000元补贴。
20、推进高效农业项目。各地要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项目,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每年培育并重点扶持一批特色农业经营大户和种养加企业。
21、加大政府性资金扶持。市财政设立全民创业资金专项,首期2000万元,今后逐年增加,重点用于扶持初始创业者的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业奖励及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各辖市区相应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创业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22、加大信贷支持。继续推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完善银企对接平台,采取洽谈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动银企合作。商业银行要降低对创业主体的贷款门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业主体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建设一批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创业主体融资渠道。
23、加强融资担保扶持。着力培育一批资本金过亿元、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级政府根据担保机构为初创企业和微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由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为初创企业和微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24、完善创业咨询服务体系。市民发办要利用互联网完善全民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各辖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就业训练中心成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创业 “一条龙”服务。实施创业培训工程,把城镇新增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失水渔民、复转军人等人员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鼓励发展为创业服务的中介组织。
25、完善技术与人才服务体系。引进、联办、新建5-6家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的研发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组织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寻求专业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猎头、派遣和引进国外智力服务。
26、进一步优化收费??每年由物价部门及时公示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未公示项目一律不得收费。除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慈善、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捐赠活动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拉赞助、拉捐赠。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中介服务列为项目审批中的前置条件。依法确需中介服务的,一律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组织。
27、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每月1-25日为“无例行检查日”制度和涉企检查申报审批制度。简化和改进涉企监督检查方式,在强化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以教育引导为主,严禁以罚代管。对企业首次违规,属于非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初犯警告不罚”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家电下乡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购买吗?还是在全国各地都能买,享受国家补贴!

根据家电下乡规定,跨省购买是不享受补贴的,因为每个省的中标品牌和中标型号是不一样的。所以要在当地购买。

4、农民合作社有哪些补贴政策?

国家对农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3、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4、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名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5、农产品流通政策

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6、人才支持政策

农业部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明年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同时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5、家电下乡最新政策

2011年家电下乡还是继续的

不同的是,第三期第四期中标的产品必须在3月31日销售完毕,否则其标示卡将不能输入到家电下乡销售系统中。2011年1月份新中标的第五期下乡产品将替代前期的中标产品

6、外贸企业网站制作费用补贴

你好,答案仅供参考!
外贸网站制作 夏-涛-外-贸-营销咨询机构业务范畴主要包括:外贸营销型网站建设、搜索引擎营销、B2B与行业平台营销、企业博客营销、许可邮件营销、线下传统营销等实效外贸渠道整合。公司现有名高端外贸营销咨询顾问,是目前国内专业度最高的外贸营销咨询机构。

7、农村电商是否有政府扶持补贴

政策名称:《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2月1日
政策概述: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
意见共分5个部分32条,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政策二
政策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4月2日
政策概述:《决定》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5部分19条。
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方面,决定指出,要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政策三
政策名称:《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颁发部委: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商务部
时间:2015年4月7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农村青年抓住信息化进程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宽创业致富渠道,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
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4个方面:
一是技能培训。依托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为农村青年提供电子商务技能培训。
二是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联合设计开发“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重点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倾斜。
三是领创建站点。择优选择依托电子商务发展的涉农创业青年领创建县级区域电商服务中心;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加盟或投资建立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
四是跟踪服务。开展网店货源对接;打造农村青年电商网络展销平台或网络集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政策四
政策名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5月4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
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
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
政策五
政策名称:《“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颁发部委: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15日
政策概述:《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加快电子商务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激发消费潜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行动计划》提出,要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目标。
政策六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家邮政局、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20日
政策概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服务网络,加强快递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采取四方面重点措施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
一是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鼓励快递企业间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和村合作建立服务网点开展快递服务。
三是健全农产品快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探索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等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的有效对接,协同提供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快递服务。
四是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点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 加强服务监督。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政策七
政策名称:《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颁发部委: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时间:2015年9月24日
政策概述:《计划》围绕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制定了20项具体行动计划。
一是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实施能力提升、平台对接、电商拓展3项行动;
二是构建农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网络集货、产品推介、信息共享、质量监管、运行保障5项行动;
三是大力疏通农业电子商务渠道,实施渠道延伸、市场转型、模式创新、基础支撑4项行动;
四是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及其应用力度,实施技术创新、示范推广、标准推进、政策研究、智库应用5项行动;
五是加快完善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实施政策支撑、硬件支撑、运营支撑3项行动。
政策八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中共中央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9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制订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推动电商扶贫。
二是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
三是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
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
七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政策九
政策名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财政部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在扶持方式方面,逐渐形成以贷款贴息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扶持体系。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财政补助项目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股权投资基金、贷款项目担保基金等扶持方式。同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
政策十
政策名称:《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意见》提出4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
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弥补市场失灵、引导市场行为,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意见表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特色小镇。

8、村民用国家物质投工向村民赚钱有标准吗?

相关范文:关于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我县自2006年2月起,坚持以“二十字”方针为目标,突出“建设新村镇、培育新产业、塑造新农民”这一主题,全面启动示范工程建设。一、成效及做法我县先后启动了两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第一批确定了34个示范点,到今年6月,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并荣获全市新农村建设年度考评第二名,取得了新农村建设阶段性胜利;第二批选择61个示范点(其中市点10个,县点51个),截止目前,各示范村建设工程均已启动,村庄道路、改厕、下水道等硬件建设正在推进。主要做法有:——抓村庄规划,绘就新农村建设宏伟蓝图。我县先后投入资金110多万元,聘请省级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全县村庄布点规划和示范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同时,安排建设设计部门按高中低档设计多种户型,免费提供给镇村和农户选择。另外,对有建设规划的村镇,要求县土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没有规划的,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一律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抓凝心聚力,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2006年,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第一批示范村进行以奖代补,并出台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方案,确定县直单位对示范村结对帮扶。对于第二批示范村,目前已有45个单位出资53万元用于示范村建设。各示范自然村均组建了“五老”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了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理事、理财、监督”权力,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县第一批示范村全部建成水泥主干道和通户路,共修建水泥路71公里,改水2015户,建成三格式厕所1475口,清理垃圾、杂草1500多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60多间,示范村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全县第二批示范村已累计投入资金437.7万元,修建水泥路37公里,改水1518户,改厕147户,清理垃圾、杂草669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87处。——抓产业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物质基础。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县已建成优质农产品基地9个、面积29万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162家;创建国家、省、市名牌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2个。二是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建设。推广陶厂生姜、仙踪草莓、清溪螃蟹等特色种养面积8万亩,涉及品种10多个。三是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县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6家,年经营收入2.3亿元,带动农户3.2万户。——抓和谐构建,解决新农村建设民生问题。一是实施村村通工程。去年共投入2400万元,建成村级水泥路86公里。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1400万元,重点实施万亩以上圩堤达标、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改善农村中小学学条件。投入648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9920平方米,新建校舍11824平方米。四是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投入456万元改造和修缮8个镇卫生院,完善农村卫生网络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县86%的农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的状况。五是加强社会低保体系建设。将低保标准提高到180元/月,发放农村特困救助资金50万元。六是实施饮用水解困工程,解决了2万多名群众饮用水问题。七是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全县累计建成沼气池3230口。八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县累计培训4300多人次,转移劳力3800人,转移就业率达90%以上。九是实施农机富民工程。全县共有高性能联合收割机106台,农机总动力达25.3万千瓦,去年共发放购机补贴44.7万元。十是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投入100万元,用于村村通广播工程建设。——抓乡风文明,丰富新农村建设内涵。在各村成立“禁赌协会”,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创业带头人”等评比,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人、教育人、感化人。与此同时,本着“政府倡导、社会支持、农民自”的原则,将民间艺人组织起来,精心培育一支支生在乡土、长在乡土、服务乡亲的文艺演出队伍,先后发展业余剧团24个。大力兴建村级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共建设农村文体活动室92个,建成农民科技书屋5个,每个书屋配备2000本科技书籍和一台电脑。二、问题和不足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试点村的面貌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地方领导干部没有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无论从理论学习上、政策研究上,还是实践探索上,都缺少实际行动,表面的东西多,实际推进的措施少。有的是思路不清,到底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没谱。同时,少数镇、村干部因对建设新农村认识模糊,遇到资金等困难时就产生畏难情绪,缺少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另一方面,农民主体作用没有真正发挥。有的示范村群众认为建设新农村是政府的事,认识不到自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对一些惠及自身的项目存在依靠政府投入的问题,不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投工投劳,等靠要思想严重,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意识没有树立起来,出现上头热、下头凉的现象。二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尽管我县已建立了“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但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庞大工程,这些资金还远不能满足教育、文化、卫生、道路等方面的建设需求。与此同时,一些帮扶单位或因客观自身财力有限,或因主观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截止目前,全县第二批示范工程县直帮扶单位中,只有10个单位帮扶资金到位。三是农民素质普遍不高。当前,我县大多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都把重点放在了“村容整洁”上,而对“村风文明”投入甚少,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一方面,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另一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同时,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不足,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严重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四是长效机制难建立。村庄整治建设层面的工作告一段落后,公共设施如何管理维护、村容村貌如何保持等问题,也必须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来管理。虽然我县在实践中摸索建立了一些机制,但还是初步的,不够完善,还必须建立起一套有利于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深入推进的长效机制。五是发展生产法不多。我县农业总体上看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中,只是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不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功能单一、结构分散,辐射力不强,政府协调成立的多,农民自发组建的少。协会活动开展不正常,带动力不强。三、对策与措施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内涵丰富、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复杂性,稳步推进,又要有只争朝夕、迎难而上的开拓精神。如何抓好新农村建设,我认为需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一要更加注重思想观念的更新。新农村建设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群众在认识上的误区,要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防止出现片面性、盲目性和急躁情绪。要放手发动群众,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鼓励群众勇于创新,大胆实践,调动他们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要更加注重工作方法的创新。在示范工程中,要继续坚持“三清三改三整顿”,但在方法上,要采取“捆绑式”的“组合拳”,把群众意愿与政府引导有机统一起来。比如把改路与“三清三整顿”捆绑,把改水与改厕捆绑,等等。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势而为,不搞大拆大建。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过分堆砌和打造“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三要更加注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农民固定在农村,固定在土地上,新农村建设必须与发展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探索让村民变居民、农村变社区的有效之路。要加大城镇发展和经营的力度,积极创新摸索土地置换等手段和方式,结合推进村民与居民的无差异待遇,出台促进政策,积极推进失地农民保险,解决农民进城后顾之忧等政策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四要更加注重民生工程建设。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盼望实事入手,认真抓好省、市确定的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使民生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相得益彰。要继续加大村村通工程实施力度,大力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善农村中小学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发展”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水平,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要巩固和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要继续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五要更加注重生产发展。要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壮大主导产业,突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之路,培育知名品牌,提高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做大做强高效种养殖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农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支持农户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企业与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大规模、优化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六要更加注重新型农民的培育。要通过“新型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示范村群众;通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现代新型农民,不仅是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生产经营型能手,更要是具体现代科学生活观念和卫生习惯的人,否则,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有可能是昙花一现。因此,要继续组织开展“文明进村、新风入户”为主题的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在各村成立“禁赌协会”,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创业带头人”等评比。力争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素质,推进农村全面进步。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打算,在发展规划上要有长远眼光,在产业发展上要有长期考虑,在制定目标上要把握关键,在工作开展上要有重点,同时通过全民动员、城乡互动、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的方式,共同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其他相关:关于我县新农村建设的调查报告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9、关于网络查询涉农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良种补贴的政策也早已明确,各地具体的发放时间由各地自行掌握,应该跟以前差不多。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10、农村电商政府有什么补贴

 政策一
政策名称:《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2月1日
政策概述: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
意见共分5个部分32条,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政策二
政策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4月2日
政策概述:《决定》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5部分19条。
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方面,决定指出,要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政策三
政策名称:《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颁发部委: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商务部
时间:2015年4月7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农村青年抓住信息化进程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宽创业致富渠道,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
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4个方面:
一是技能培训。依托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为农村青年提供电子商务技能培训。
二是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联合设计开发“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重点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倾斜。
三是领创建站点。择优选择依托电子商务发展的涉农创业青年领创建县级区域电商服务中心;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加盟或投资建立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
四是跟踪服务。开展网店货源对接;打造农村青年电商网络展销平台或网络集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政策四
政策名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5月4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
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
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
政策五
政策名称:《“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颁发部委: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15日
政策概述:《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加快电子商务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激发消费潜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行动计划》提出,要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目标。
政策六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家邮政局、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20日
政策概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服务网络,加强快递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采取四方面重点措施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
一是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鼓励快递企业间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和村合作建立服务网点开展快递服务。
三是健全农产品快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探索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等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的有效对接,协同提供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快递服务。
四是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点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 加强服务监督。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政策七
政策名称:《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颁发部委: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时间:2015年9月24日
政策概述:《计划》围绕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制定了20项具体行动计划。
一是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实施能力提升、平台对接、电商拓展3项行动;
二是构建农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网络集货、产品推介、信息共享、质量监管、运行保障5项行动;
三是大力疏通农业电子商务渠道,实施渠道延伸、市场转型、模式创新、基础支撑4项行动;
四是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及其应用力度,实施技术创新、示范推广、标准推进、政策研究、智库应用5项行动;
五是加快完善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实施政策支撑、硬件支撑、运营支撑3项行动。
政策八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中共中央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9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制订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推动电商扶贫。
二是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
三是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
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
七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政策九
政策名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财政部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在扶持方式方面,逐渐形成以贷款贴息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扶持体系。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财政补助项目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股权投资基金、贷款项目担保基金等扶持方式。同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
政策十
政策名称:《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意见》提出4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
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弥补市场失灵、引导市场行为,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意见表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特色小镇。

有点长,都是2015年影响农村电商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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