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营销是不犯法,不合法吗?
网络营销不犯法,网络营销和网络传销有本质上的区别。
营销是指企业发现或挖掘准消费者和众多商家需求,从整体的营造以及自身产品形态的营造去推广、传播和销售产品,主要是深挖产品本身的内涵,切合准消费者以及众多商家的需求,从而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的过程。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网络营销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来更有效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愿望,从而实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手段。
网络传销是借助互联网,利用人性弱点进行诈骗的手段,是传统传销的一种升级。
识别网络传销主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2、非法网络营销被告上法庭会怎么样?
这个肯定要判刑,坐牢了,回来肯定是可以回来的,但是不知道几年。
3、营销犯法吗?
你所说的其实并是网络营销,但更具体地说是网络传销。它是通过发展下线来进行传播的,并收取了一定的费用。
这种方式是重分借鉴了实际传销的模式,来进行网路推广。这种方式再现性的法律中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还没有办法消除。
网络营销的方式很多,包括网站通过竞价牌名宣传网站、通过博客或者论坛推广等,还有网络软文等。这些都是现在流行的合法的方式。
你上面所说的方式一段时间之后会被禁止的。如果这个网站真正的没有什么实际用途,这种行为就真的是一种以推荐下线的到金钱的行为,是一种不合乎市场规则的行为,要受到指责的
我国的法律现在已经对网络营销也叫直销做出了很好的规定.就网络营销来说,概念是很广的.以前在我国出现的传销,也可称的上是网络营销,这个大家都知道是以拉人头的方式进行的,建立的是上下级的金字塔体系,这是绝对犯法的.但随着我国法律的健全2005年的时候已经出来直销发,所以现在很多直销公司在我国进行的网络营销是绝对合法的.比如:安利公司.
4、非法网络传销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没有非法网络传销罪。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4)非法网络营销扩展资料: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网友们有没有男女朋友做网络营销被抓的需要多久才能出来
我经历过、这个要看你发布的信息是不是违法、是不是涉及虚假营销、网络营销很容易涉及虚假营销、是不是帮助别人造谣了、分为好多种、一般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拘留不会超过二十四个小时的、主要看你犯了什么?被工商抓住就惨了、被公安抓住一般主要是发负面了才会被抓
6、网络营销是不是犯法的?
网络营销不犯法,网络营销和网络传销有本质上的区别。
营销是指企业发现或挖掘准消费者和众多商家需求,从整体的营造以及自身产品形态的营造去推广、传播和销售产品,主要是深挖产品本身的内涵,切合准消费者以及众多商家的需求,从而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的过程。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网络营销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来更有效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愿望,从而实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手段。
网络传销是借助互联网,利用人性弱点进行诈骗的手段,是传统传销的一种升级。
识别网络传销主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7、非法网络营销
山东那边有很多打着电子商务 网络挣钱的招牌做 网络传销的事,要严厉打击~他们毁了电子商务 毁了学生~
我们拒绝直销,不管是网下还是网上的
8、网络营销是否是传销?
网络营销是电子商务的一个范畴,不算传销,但是如果是通过网络寻找下线和拉人进行洗脑,并收取入会费用就可能是传销了.
9、传销的名字已经改为网络营销/直销,那为什么我们国家说是非法的,但还是支持呢??
1.传销为什么吸引人?
A获利快,获利大,获利易。(如果能发展到下线的话)
B做传销都有一定的幌子做掩护,都说自己是新兴产业,未来趋势,或对社会多大贡献之类的堂皇理由。有些掩护得使人觉得它们是正规的。
C“洗脑”厉害。鼓吹人们应该把握机会,要奋斗啊,要出人头地等利诱和激励。
D回本心态,钱都扔进去了,有谁不想回本的?
2.传销到底是什么?
一种金钱转移游戏,钱从一个人手中转到另一些人手中。比如每个人的财富都是一杯水,传销就是将这杯水倒到其他杯子里。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水会增加,也就是没有财富会增加,没有帮社会产生财富,所以国家将传销定义成违反的。
3.如何辨别传销?
A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物无所值”。传销是说要购买xx商品才能盈利系统的,该商品的价值肯定不值买的那个价。名义上是买了东西,其实是把钱给了上线了。安利的虽然说不是传销,但是30多块钱一条牙膏,真的值那个价么?
B卖东西不赚钱,拉下线才赚钱。
C有经验的人,比如老夫我,看“洗脑会”就大概知道什么性质的了。嘿嘿,自恋一下,因为听过太多了。
体会,有人是真的做这个暴富得厉害,确有此事。但是这种事业做不久的,一被国家发现,公司马上潜逃。如果你是新入的话,分分钟你的钱被上面卷走了分文不剩。如果这个时候你已经把你最亲最好的人们拉进来了,你怎么和他们交代呢?就像安利那种合法的,也会弄得神憎鬼厌。销售是种艺术,但怎么说也要有点良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