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金融公司采用社会化用工模式,推广人员佣金结算,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找用友薪福社可以吗?
你好,用友薪福社是专业的社会化用工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对于业务合规、涉税风险等问题,能够通过签订业务费用代发合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相应资金合规发放至个人业务合作四流合一,财务达到合规。
2、企业收到的推广服务费属于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吗
企业收到的推广服务费属于销售费用,不属于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如果是广告宣传费,则超过部份为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
3、公司在百度上的推广费用是否作为广告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
网络媒体的推广费用应归属广告费。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