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想办个能出版网络小说的出版社或文化公司,请问要如何做。
1、成立文化公司或者工作室,买书号,打擦边球。
2、成立发行公司,从下游入手。
3、成立印刷公司,从上游入手。
4、成立零售终端,从市场入手。
5、个人进入图书市场,从编辑与营销做起。
这些都有要国家新闻出版机构审批。
申办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申办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符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机关;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注册资本和必须的资金设备;
5.在固定的工作场所;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等。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清下列事项:
(1)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2)主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电话;(3)申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及专业人员的情况;(4)资金来源和数额;(5)报刊的刊期、开本、印制场所以及设立连续性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媒体形态。
2.出版单位的章程。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申请文件。
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及专业职称证明、身份证明和任职资格证明。
5.资金信用证明。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电子出版制作单位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制作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名称和住址;2.营业执照;3.制作单位章程;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专业职称证明、身份证。
非正式出版物(内部交流)出版申请登记办理准印证手续的范围和程序
1.办理非正式出版物准印的范围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编印的资料汇编、工作手册(画册)等。
2.编写单位提出申请(必要时需经主管单位同意),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符合规定的办理准印证。
3.非出版单位提出申请登记应载明书稿名称、字数、印张、开本、编写者名称、承印单位名称、发行对象等内容并附书稿。
申办印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申办印刷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名称和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固定的符合生产需要场地;4.有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5.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的文件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企业章程;3.可行性研究报告;4.经营场所证明;5.资金、资信证明;6.设备清单;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任命书、简历等;8.申办企业的上级或主管部门的批复。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还应提交合资、合作意向书或合同文本以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名称和章程。
2.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应当是具有资格的国有出版物发行单位及国家核准的国有资本控股的出版物发行公司;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公司。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上岗资格。
5.有必要的注册资金。
(1)设立总发行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2)设立批发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3)设立法人零售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4)个体零售、出租摊点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元。
6.有符合规定批准权限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定的能够承担行政责任的上级主管机关。
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的程序
第一步: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第二步:持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申请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手续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应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和全国性的出版物连锁销售组织,须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承办部门是发行管理处。
2.开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应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核准。承办单位是发行管理处。
3.从事下列出版物发行业务,须经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我局提出申请,承办单位是发行管理处;
(1)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2)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出版单位、图书进出口公司等国有出版物发行企业设立新的有批发业务的发行网点;(3)设立出版物批发、零售交易市场;(4)设立网上书店;(5)外地出版单位和出版发行企业在本市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
4.设立其它出版物零售企业和零售、出租摊点,须向各地区县文化局提出申请。受理和承办部门是各区县文化局的企业登记部门。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申请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出版物发行企业(或者摊点)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经济类型、经营方式、资金来源和数额、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主办、主管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的姓名、地址等;
2.企业章程;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资金信用证明;
5.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学历和资格证明;
6.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合伙企业的合作协议、合伙人的情况等。
办理部门:
印刷业务管理、出版发行管理处
国家出版局关于审批新建出版社的条件的通知
1985年8月9日中宣部下达《关于暂不审批新办报刊和出版社的通知》后,一年来,我局已基本停止审批新建出版社。但随着科学技术、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建立出版社的仍然很多。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从严控制新建出版社的指示精神,我局拟定了审批新建出版社的条件
和办法,并报经中宣部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主办出版社的单位必须是党>机关和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中央一级出版社应由部委或相当于部委一级的单位申请,所办的出版社须有主管部委的负责人直接领导。建立地方出版社,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由省一级出
版行政管理部门向我局申请。所办的地方出版社须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厅、局的负责人直接领导。
二、有明确的办社宗旨、出书方针、专业分工和出书范围。
三、有相当的专职编审、副编审、编辑和健全的编辑机构,以及必要的出版业务人员,申请办社时要报编辑人员的名单,并附学历、简历。
四、有办社所需的国拨专项资金。如因出书范围限制造成非经营性亏损,应明确由主管部门负责补贴。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有同出书规模相适应的印刷厂和发行单位。
在建社前,人员编制和印刷条件等应事先落实,不得等批准建社后再向上级申请编制和其他条件。
高等学校新建出版社,在按上述规定办理申请时,要同时向国家教委申请,由国家教委归口,统筹提出审核名单。
部队系统新建出版社,由总政治部归口审核并申请。
2、饱受争议的网络文学,为什么还能够成为文化输出主力?
网络小说之所以能够成为文化输出的主力,是因为他的阅读门槛比较低,便于国外的读者理解。
我国的传统文学,都会比较在意文字的美感。善于用一些比较朦胧的语言来营造意境。故事的核心也不会用直白的语言直接讲给读者听。这种写作风格更适合国内读者阅读。因为是我们从小接触的就是这类文学作品,所以理解起来并不不困难。但是对于国外读者来说,理解起来就有些麻烦了。很有可能无法理解文字的美感,从而失去阅读的兴趣。不同于传统文学作品,网络小说的文字更加通俗易懂。这类作品吸引读者依靠的是新奇的故事设定和一波三折的故事节奏。阅读体验比较轻松。这种设定,对于国外读者更为友好。较为新颖的故事题材可以很好的勾起国外读者的阅读兴趣。较为直白的文字描写也更方便国外读者理解。这种轻松愉快的阅读体验,自然会受到国外读者的喜爱。
就好像我们看指环王、哈利波特等作品一样。国外读者对于东方文化也充满了好奇和想象。遇到能够了解东方文化的文学作品自然会产生强烈的阅读兴趣。网络小说的题材有很大一部分是仙侠类作品。这类作品可以满足读者对东方武侠精神的想象,仗剑走江湖的侠客对于国外读者同样充满吸引力。加上丰富多彩的背景设定,和一波三折的故事转折和性格各异的角色设定,这些都让网络小说成为读者难以拒绝的文学作品。国内用户都无法拒绝的阅读体验,对于国外的读者来说就更加难以抗拒了。
对于网络小说在国外迅速走红的现象,应该是一件好事。通过网络小说给国外的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中华文化的大门。对于推广我国传统文化有很大的帮助。
3、服务号开通微信支付,小说网站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通过审核?
那就没办法了,要么用第四方的支付系统,要么就换个网站提交,一般都是可以过,等完了换回来呗,看你自己选择吧,这方面技术问题不会的可直接找俺解决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括哪些经营范围?
范围: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包括游戏产品运营、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内)。
3、美术品、容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
5、动漫(画)产品。
6、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
7、展览、比赛活动。
5、广州小说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州小说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2018-06-20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注册成立的有限版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权),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路西基东56号自编之四(仅限办公用途)。
广州小说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101MA5AXUF108,企业法人曾锐,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州小说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游戏服务;文化推广(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文化传播(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收购农副产品;广告业;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商务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摄影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广州小说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6、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是作品都是原创作品(没有盗他站作品)的小说网站算盗版网吗
不算盗版网站。要算只能算不合法经营,如果被查到会被关闭网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