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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网络营销的概述

发布时间:2020-09-21 18:58:39

1、人身保险网络营销的概念和特点

人身保险属于服务业,作为服务产品当然也需要进行产品的营销。人身保险营销是寿险公司为实现其经营目标,满足人们对人身风险保障的需求、依据市场环境、利用各种营销技术和策略、与保险营销对象对行沟通并达到说服保险营销对象投保保险的目的的运作过程。其中,包括对保险市场的开发、费率的合理厘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保险产品的推广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人身保险营销(广州营销外包)是与人身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的活动,其主要作用是识别和鉴定目前尚未被满足的市场需要和欲望,估量并确定其需要量的大小,来选择本公司能够最好地为其服务的目标市场,以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计划。它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一个险种从设计前的市场调研到最终转移到保险消费者手中的整体过程。这和常说的人身保险推销(policyselling)有着本质的区别,人寿保险的推销只是营销过程的一个阶段。与其相比,人身保险营销有以下特点:
1.人身保险营销具有比人身保险推销更广泛的内涵。前者不仅包括后者,还包括人身保险市场研究、预测、售后服务等其他的内容。
2.人身保险营销更注重人身保险公司在整个保险市场上的长远利益,它不仅仅是单纯的销售活动,还非常注重本公司的形象,为本公司今后的发展做出预测和决策;而人身保险推销则偏重于眼前的短期利益,是一种短期行为。
中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大会3.人身保险营销始终以客户的最终利益为目标导向,为不断满客户的需要而开展活动;而人身保险推销则把重点放在人身保险产品上,是为了进行现期销售产品而进行的活动,二者的活动重点有很大的区别。
4.人身保险营销是一种整体营销行为,从开始调查,探测人身保险市场上的需求到进行相应的险种设计、险种安排,直至最后对投保人销售和售后服务,这是一整套的营销活动,是一系列的方法;而人身保险推销则主要是采用各种短期的促销手段来推销人身保险产品,其进行活动的时空范围都相对狭窄一些。
5.人身保险营销在不断满足客户需要中通过对投保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而获取收益,其利润最大化的方式是通过博得投保人的满意而达成的;人身保险推销只是通过直接销售获得收入源,继而获得利润。
6.人身保险营销还具有人身保险推销所不可比拟的广泛的功能,主要包括:
(1)它能充分识别人身保险市场上尚未满足的各种投保需求和潜在需求,并能准确估量出这些需求量的大小;
(2)它能准确描述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确定其公司所处的市场营销环境,并据此做出相应的生产计划或进行战略调整;
(3)它能收集到有关人身保险市场的信息,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以增加其吸引力,扩大业务量并满足客户需求;
(4)它能对公司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做出准确分析,并协调其经营目标,保持本公司的稳定经营,并逐年增加收益;
(5)它能运用先进技术或数理模型对其经营活动做出准确的预测和决策以保证其产品的顺畅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
(6)它在进行公司的整体营销活动中可以组织各种策略组合,如险种搭配策略、销售渠道策略、费率差异策略、售后服务优化策略等;
(7)它能及时分析人身保险市场的变化,以及其竞争对手的情况对本公司情况进行准确定位,保证在激烈竞争中的稳固的地位。
而人身保险推销主要是增加保单的销售量来保证人身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

2、关于保险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是不分行业的,保险网络营销一样可以做,只是网站的相关制作要按行业的实际情况来做,五洲科创在这方面做得挺好的,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向他们咨询。

3、网络销售保险有哪些优势?

由于保险产品具有网上销售的可操作性,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选择广泛、降低成本、无地域时间限制和保护隐私的特点
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已将网络保险推到了我们面前。面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使中资保险公司位于外资竞争的前沿,不容怀疑的网络化趋势给中资保险业的提升带来了契机。然而,网络化只是趋势,它并不能改变中国传统保险业的不成熟和营销手段的幼稚,传统保险营销业务近年虽发展速度迅猛,但营销方式却略显呆板和单一,如果不从传统内涵上改变营销模式,网络保险似乎只是一种时髦和摆设。
在目前各保险公司普遍推行的是保险代理人营销机制,在这种营销机制中,客户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大多情况下是通过保险营销人员的讲解了解保险知识,缺乏与保险公司的直接交流。这样就会导致由于营销人员急于获取保单而一味夸大投保的益处,隐瞒不足之处,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而且,目前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也不够高。据中国社会事务调查所(SSIC)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有19%的人因为“保险营销人员素质太差”而拒绝保险。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不高和目前保险营销中推行的人海战术,使大约10%的居民对保险推销人员采取“紧闭门户,置之不理”的态度。保险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也导致约66%的居民不了解保险,保险业的发展因而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网络时代的到来迫使各保险公司面临新形势下营销手段的变化与调整,其中对于网络这一新工具如何运用将成为关键。目前通过网络销售保险产品正在逐步成为现实,但总体而言,在网络上进行保险销售可以说尚处于初级阶段,而且是低水平的。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保险的认识处于摸索阶段。不过,由于保险产品具有网上销售的可操作性,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选择广泛、降低成本、无地域时间限制和保护隐私的特点。对于传统保险公司来说,网络营销可以有效降低成本、减少运营风险,还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其前景为业内人士所看好。
目前,保险业对互联网的兴起所产生的反应及举措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世界各国保险公司中的大多数都已主动采取行动,建立各自的网站,逐步将公司的营运同网络接轨,扩大了保险公司直接面对客户销售的范围;另一方面表现为保险公司利用个人电脑和互联网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对于网络保险这一趋势,了解行业目前的状况,借鉴国外出色的营销模式,以及专家、媒体的报道分析,对于国内刚刚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的网络保险业是大有裨益的。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6月30日 第十五版)希望对你有帮助

4、我国保险网络营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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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代理模式...和直销差不多...简单的说就是金字塔模式现在的保险分传统模式和新型的外资模式传统模式就是所谓的金字塔模式,一级榨一级,你能增员...

5、保险业网络营销的研究背景

不同于此前的直播招募保险代理、直播科普保险干货,近日水滴保险商城创始人沈鹏、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官陆敏、华夏保险总精算师李建伟变身主播“直播带货”,更是赋予直播以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新身份。

不同于“口红一哥”、“淘宝一姐”直播推荐的口红、食品、个护等快消品,保险作为一种无形的产品,其价值在于保单中包含的保险人对未来的承诺,且该承诺是否兑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其开发、设计、备案、销售都处于严密的监管之下,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因此对于直播卖保险这一新兴模式,首先需要厘清其合法合规问题,而后才是商业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1、直播卖保险合规吗?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对保险机构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应用软件、社交平台等途径销售保险产品的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因此直播卖保险也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销售资质、销售范围、销售人员、销售文本等都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

从直播后台看,电商直播平台、社交直播平台、泛娱乐直播平台等都不具备销售资质——保险机构仅可将直播平台作为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险产品、介绍保险服务、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理念的渠道,为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提供流量入口,万万不能越界。

从直播前台看,主播需具备展业资格、“持证上岗”,并在直播过程中确保产品介绍合规准确——保险机构需承担起直播营销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且对直播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其他互联网渠道保险营销有关规定。

针对直播带货中可能出现的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问题,河北银保监会也于6月1日印发《组织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对照监管要求开展全面排查。这也启示保险行业尽早做好自律工作。

2、直播卖保险有效吗?

直播卖保险将保险产品交易与互动直播形式进行融合,是通过直播带来流量从而实现保险销售的全新模式。其所具备的海量用户、线上场景、沉浸体验都赋予保险营销以高效。

首先,庞大的用户体量是直播营销变现的前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其中在2019年兴起并实现快速发展的电商直播用户规模已达2.65亿。

其次,新型的消费场景是直播营销变现的依托。直播依靠以险企高管为主力的“明星型”主播、以精算师为代表的“专家型”主播、以自媒体大V为大流的“实力型”主播,通过重构“人、货、场”关系,一方面为保险产品销售创造线上化场景,另一方面也为融入线上化场景的碎片化保险定制提供契机。

最后,沉浸的消费体验是直播营销变现的支柱。研究表明,沉浸式体验会显著影响网络购物者的购物体验。移动直播给观众带来了临场感和虚拟体验,实时互动给观众带来了自主感和交互体验,这都提升了消费体验与用户粘性,推动直播营销快速发展。

3、直播卖保险怎么做?

保险机构在踊跃尝试直播卖保险时,还需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方能高效开展工作。

直播是工具,电商是基础。直播是电商迭代创新的方式之一,直播卖保险归根结底也是保险电商化的路径之一。电商渠道在新冠疫情期间展现了顽强的生命力,也将成为疫情结束后保险业经营的有力抓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保险行业更应加快电商化进程,积极采用直播等创新工具。

直播是形式,产品是内核。虽然销售的形式变成了直播,但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却不会轻易改变。一方面,保险机构应加强直播保险产品管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保险基本原理及相关监管规定;另一方面,保险机构也需一如既往地对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严格管理,为直播售出的保险产品提供不次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户服务。

直播为卖货,带货方长远。卖货致力于短期出售保险产品,带货则旨在发挥主播对于保险产品的长期带动作用。因此保险机构应不仅仅在单场直播中“以保费论英雄”,还应持续优化场景聚焦、商品展示、咨询答复、主播导购、销售实现全流程,充分发挥直播中的情感、价值和品质效用,打造“引流→激活→留存→变现→裂变”的营销闭环。

直播正加速成为新的商业基础设施,也将迎来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另外值得期待的是,近期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随着技术赋能以及监管加码,直播或将为保险行业开启崭新而宽广的天地。

6、网络营销的概述是什么?

网络营销界来中,传统的营销经典已源经难以适用。消费者们君临天下,媒体是传统传播时代的帝王,而YOU才是网络传播时代的新君!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是“教堂式”,信息自上而下,单向线性流动,消费者们只能被动接受。而在网络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是“集市式”,信息多向、互动式流动。声音多元、嘈杂、互不相同。网络媒体带来了多种“自媒体”的爆炸性增长,博客、论坛、IM、SNS……借助此,每个草根消费者都有了自己“嘴巴”和“耳朵”。面对这些“起义的长尾”,传统营销方式像“狩猎”要变成“垂钓”:营销人需要学会运用“创意真火”煨炖出诱人“香饵”,而品牌信息作为“鱼钩”巧妙包裹在其中。如何才能完成这一转变?清华总裁班网络专家刘东明在《网络整合营销兵器谱》中提出的网络整合营销4I原则给大家指出了最好的指引。<钱途商机网>更多的网络资讯与知识!

7、保险网络营销要如何做

可以适当的引流到网站。我比较喜欢问答、软文推广,用户自己根据需求搜索产品关键词,而我们根据产品关键词进行专业的提问和回答,当答案被采纳后。别人搜索类似关键词时,就会看到该答案,从而增加流量。我找的是推一手公司,每个月做几百的量,也花不了多少钱,效果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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