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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法规

发布时间:2020-08-25 02:07:07

1、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

1、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是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而制定。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中国”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1)域名法规扩展资料: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2、互联网域名相关法律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
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3、关于域名的法律问题!(急)

应该没有问题,只要你能够注册成功即可。当然,你的网页在设计制作的时候,只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权益即可,但这是另一层面的法律问题了。

4、请问有关域名的法律法规。。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

5、域名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有那些

域名概念:域名(domain name)是Internet网络上的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系统的名字,域名也被称为"企业的网上商标",是企业商标保护必备的产品之一。在全世界,没有重复的域名,域名具有唯一性。这里的唯一性,是指每个域名独一无二,一个网站可以拥有多个域名同时访问。

域名法律特征:

域名争议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解决域名争议。

第三十七条 任何人就已经注册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并且符合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第三十八条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涉及争议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变更。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服从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十九条 域名争议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处理期间,域名持有者不得转让有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6、网站备案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方可登陆本网站填报备案信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到相应的电信管理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填报的备案信息有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内容的,电信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在登陆本网站履行备案手续前,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备案手续后,应当将备案电子证书放置到指定的网站目录下。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以此作为备案与否的参考标准。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未及时变更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7、简述域名的命名规则和我国的相关规定

你好,域名命名规则分为以下情况:
域名分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两种,对于国际域名而言,其命名规则是:
域名可以由(a-z、A-Z大小写等价)26个英文字母、数字(0-9)以及连接符“-”组成,但是域名的首位必须是字母或数字。对于域名的长度也有一定的限制:国际通用顶级域名(如sina.com)长度不得超过26个字符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如sina.com.cn)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

8、注册域名有什么规则或法律限制吗?

域名注册是没有限制的,实名认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应资质文件;另外,在域名注册时要注意,主要有以下几类词不能进行申请:

敏感词汇比如:hanzheng、av、porn、dangjian、xxx、sex、rape、renquan、hero、xxoo、fuck等,这些词是不能注册的;

英文翻译过来不好的词汇;

gov只有机关法人才能注册,个人和企业是不能注册的;

国家重要人物的人名不能注册。

希望能够帮助你。

9、域名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域名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标识性
域名的设计与使用初衷是为了用识别性标记来区分网络上的计算机,以方便网络寻址和信息传输,故标识性应为其基本特征之一。商与商标标识性的显著性要求不同,域名的标识性是计算机识别,只需存在细微差别即可,有较强的技术性特征法。
二、唯一性
域名的唯一性是绝对的、全球性的,这是由网络覆盖的全球性和网络IP地址分配的技术性特征所决定的。商标、商号等传统标识可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存在不同主体拥有相同标识的情形,域名的唯一性则不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有任何不同。
三、排他性
域名的排他性是其唯一性的延伸与保证。在任一个注册机构注册的域名均具有全球的通用效力,同时,“先申请先注册”的域名注册原则保证了一个域名只能被成功注册一次,这些使得域名必然产生全球范围内的排他性。

10、中国关于域名分别在什么年份颁布了哪些法律法规?

《专利法》1984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08年修订的版本。(实施细则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审查指南有效的是2009年版本,另有199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2007年版的实施细则)《著作权法》1990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10年修订的版本。(实施条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另有200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商标法》1982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01年修订的版本。(实施条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商标评审规则有效的是2005年版本)《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颁布,没有修订过。能想到的就是这些,没有将司法解释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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