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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商标的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04 07:29:36

1、点商标就是一个域名吗?有没有好的知识产权公司

网络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使域名与商标之间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共同之专处主要有四点。属第一,两者都属于商业标志,具有识别功能。第二,两者都蕴含着一定的经济商业价值。第三,构成相互关联。企业为了使商业标识一体化,往往将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第四,二者均使用注册制度及先申请原则。
但是从法律角度看,域名和商标之间又存在着区别:第一,域名的唯一性与商标的多重性有区别。第二,域名的全球性和商标的地域性有区别。第三,域名的无相似性限制与商标的相似性禁止有区别。第四,域名注册原则、取得途径与商标不一样。第二问:广东万牛知识产权,专业,靠谱

2、企业有必要注册商标域名吗?

商标”是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英文全称,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下称ICANN)唯一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又被称之为商标域名、网络商标。
TM域名是土库曼斯坦的域名 ,相当于中国的.cn,只不过被中国商人钻空子,当作商标域名卖,“.tm”起不到标示商标的作用,除非你要把生意做到土库曼斯坦去,那就选择TM吧。
“.商标”申请人资格限制为持有商标证明或商标申请的个人、企业或组织。没有商标证是不能注册“.商标”的,更具有权威性,更加可信,是真正的商标域名。

3、新成立的公司,域名和商标哪个才更重要

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如果是生产型的企业,商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以后商品版上市发布,客户权认准的就是商标。其次都是域名,虽然两者都非常重要,如果一定要排序也只能这样排。
而如果新公司是科技型、商务型的企业,相对的域名会重要一点点。因为这一类型的企业更需要的是曝光率,而互联网是最为快捷的路径。

4、注册的域名是被人的商标怎么办?

这种情况有以下解决方式:
1、向域名注册机构提出域名注册异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是我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根据CNNIC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域名命名“不得使用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对于域名与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纠纷,CNNIC采取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所以,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自己的名称或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为域名后应该主动向CNNIC提出异议,并提供自己拥有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的相关权利证明,以要求CNNIC在确认上述权利的权属后,停止对已经注册的域名的服务,从域名注册程序上撤销侵权域名的注册。
2、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在自己的名称或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为域名后所采取的一种途径。法院作为司法机构,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最终部门。
3、与域名注册人进行交涉,迫使其放弃该域名。对于某些将他人的知名企业名称和商标注册为域名的企业和个人来言,其注册的目的不是自己使用,或者不仅仅为自己使用。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看到的是这些域名的“商业价值”。与域名注册人联系并进行交涉,可能会较为被动,但是,如果域名对于一家企业是非常重要且是不可替代的,那么通过律师向域名注册人陈述自己的要求,给域名注册人分析情势利弊,以迫使其最终放弃域名,这也许是在通过上述两种途径达不到目的的情况下能够采取的另外一种较为可行的方法。
4、使用另外的域名,必要时可以向公众声明被注册的域名与本企业毫无关系。

5、企业的注册商标被其他企业注册为域名,怎么办?

商标是来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源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被告域名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由此,企业的注册商标被其他企业注册为域名的,可以要求该注册域名的企业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负面代价。

6、域名和商标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域名和商标都是知识产权中的一部分。企业名称(商标+域名)一致的话,是非常有利与企业推广和发展的哦!
1、域名:作为现在互联网+ 的企业宣传入口,非常的重要。但是也仅此而已,法律保护范围比较狭窄。
2、商标:做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中之重,再小的个体也应该有自己的品牌。而这个品牌就是指的商标保护。
提示:域名在现在对与企业非常的重要,如果域名和企业商标一致,就非常完美。如果企业没有商标而域名非常简短,可以尝试将域名申请注册为商标。
建议:可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帮您一起审查和注册,提高注册成功几率。

7、域名属于商标、版权,还是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

1、域名不属于商标,版权,专利方面的知识产权范畴
2、域名是互联网网站ip的一种人性化,易于记忆的名字。通过域名可以访问对应ip下的网站内容。
3、虽然域名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但是其可以作为一种标志来申请公司的商标。
希望权大师的小二回答能帮助到您

8、域名与商标有什么区别

域名与商标有什么关系?域名与商标在构成要素、表达方式和作用上有一定的联系。域名在其命名符号的排列、组合上有固定的程式化的要求,即按照一定的规则,采用层次结构分级设置,在三级域名的位置上,一般由申请人的英文名(或者缩写)或者汉语拼音名(或者缩写)来表示,比如在“.com”、“.gov”、或者“.org” 、“.net”前面的域名“microsoft”“sipo”、“wipo”、“263”等即为三级域名,它表示注册人本身。在三级域名的位置上绝不允许两个完全相同的域名存在,正是这个三级域名将不同的域名注册人区别开来。域名的表达方式具有全球唯一性的特征,其基本功能是将不同的企业或者不同的域名使用人区别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由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我国许多企业的商标是由英文或者汉语拼音组成,即使是用汉字组成的商标,也可以用汉语拼音来表示,域名一般是用申请人的英文名(或者缩写)或者汉语拼音名(或者缩写)构成(即图形、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目前还不能作为域名注册和使用!)。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将不同企业提供的商品区别开,商标与商品不可分离。域名与商品没有直接的关系。由于人们使用具有一定意义的字符来表示域名,使得域名在相当程度上具备了标识的作用。而商标的主要作用就是标识作用。为了使本企业的商业标识一体化,企业将其商标作为域名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利用自己的商标信誉,而且可以吸引原来的客户,在网上扩大企业和商标的知名度。当人们希望在互联网上了解某个企业时,可以用该企业的商标进行域名检索,从而在网上查访到该企业的网

9、域名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吗

用别人商标作为公司名,是否违法,有以下两种情况: 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中国站名与别人的相同,也是违法的。《中国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中国站所有者对其所注册中国站名称享有专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其所拥有的中国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中国站名称相同的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10、域名,商标和企业字号哪个权利大

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字号权均是依法定程序获得确认的权利。 商标专用权是申请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取得。其权利内容包括使用权和禁用权。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可以使用商标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区别开来。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禁用权是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专用权人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另一方面对未经许可、非法使用其注册商标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字号则是申请人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字号是企业名称组成中惟一可以自我命名和设定的部分,具有区分商品的制造者或服务提供者的显著特性,所彰示的是企业的商誉和社会形象。字号权人可以合法地使用其字号,也可以要求登记机关禁止同一辖区内的同行业企业使用该字号。 字号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之间是平等、独立的,无权利强弱大小之分。 两种平等的权利发生冲突时,一般认为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处理,并非简单按照商标权优先于字号权处理。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法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该解释对商标权人行使商标禁用权设定了严格的条件:突出使用字号且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商标禁用权受到限制是因为商标权只是一种有限的垄断权利。商标的垄断权利不是绝对的,不能认为注册为商标的文字就成为商标权人的私产。权利人不能凭借其专用权而禁止他人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字号,亦不能禁止他人正当地使用该字号。只有在他人不当地利用或攀附在先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和商业信誉,从而损伤或破坏商标的识别功能时,商标权人才可以禁止他人使用字号。换言之,只有消费者在字号与商标分别指向的经营主体、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之间产生或可能产生混淆时,才有禁止字号使用的必要。如果消费者不可能发生混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则认为这种使用字号的行为属于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商永柱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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