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天保工程森林管護事業費?
《天保工程財政資金管理規定》第三章第十一條至十八條規定,森林管護事業費是指專項用於保護森林資源所發生的各項經費支出,包括森林管護的人員經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和其他費用。
森林管護人員經費是指用於森林管護人員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和社會保障費等。實行森林資源管護責任制的管護人員承包費納入森林管護人員經費。
公務費是指用於實施單位公務方面的開支,包括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公用取暖費、工作人員差旅費、器具設備車船保養修理費、機動車船燃料費、保險費、養路費、會議費、場地車船租賃費等。
設備購置費是指用於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區氣象監測、資源監測和林政管理等不夠基本建設投資額度,按固定資產管理的一般設備購置費,包括設備和專用車輛購置費、專用車輛購置附加費等。
修繕費是指用於森林管護單位設備修理費,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備的修繕費和公房租金;按照國家規定,不夠基本建設投資額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費用。
業務費是指用於森林管護所需的消耗性費用支出和購置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葯劑、材料等。
其他費用是指其他應由森林管護開支的必要費用。
2、個人可以管護天保工程區內的森林嗎?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林天發〔2004〕149號)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國有林的管護應優先安排國有林業企業富餘職工,集體林應由林權所有者或經營者負責管護,也可委託其他組織和個人管護。根據不同季節和不同區域,合理聘用專職及兼職管護人員,降低管護成本。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推行森林管護項目招投標制。
3、林業天保管護站工人有沒有法定假日加班費一個月上半月班黑白一起上?
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4、作為一名森林管護人員應該懂得什麼?
努力構建管護長城
不斷鞏固天保成果
三岔子林業局
森林管護是天保工程最主要的工作,我局天保工程實施的10年,也是森林管護工作迅速發展壯大的重要時期,從弱小到強大,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管理體系,這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和各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關心是密不可分的。為今後更好地開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找出不足,科學地制定工作規劃,全力提高森林管護成效,維護森林資源安全,現對近十年來我局森林管護工作取得的成效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三岔子林業局隸屬於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地處吉林省東南部,局址設在白山市江源區。1946年建局,是一個近百年開發建設歷史的老森工企業。企業地跨靖宇、柳河、江源兩縣一區,轄區內有9個鄉鎮,161個村屯,林區總人口11.7萬人,其中林業人口4.7萬。森林經營面積22.34萬公頃、有林地面積20.39萬公頃、活立木蓄積2442.31萬立方米;落實管護人員668人、落實管護責任面積22.34萬公頃。
二、管護工作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1.落實森林管護責任,加大管護資金投入,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增長。為實現森林管護機制創新,建立專業管護、權責分明的森林管護體系,我局將管護資金、目標、任務、責任落實到管護實施單位,一級對一級負責,局每年與7個森林管護實施單位簽訂天保工程責任狀,簽訂率為100%。按省里要求統一印製了森林管護合同書並下發到各森林管護單位,要求管護單位與管護人員簽訂森林管護合同書,用合同的形式規范森林管護工作,合同簽訂率為100%。同時,還加強了管護隊伍建設,加大了森林管護費的投入。天保工程實施前,我局每年用於森林管護的經費僅為380萬元,天保工程實施後,到2009年增加到1465萬元,加上公檢法經費956萬元,每年用於森林資源管護上的經費達2421萬元。森林管護人員由原來的不足400人增加到現在的668人,加上公檢法299人,全局實際從事森林資源管護967人。 由於責任到位,目標明確,森林管護工作取得成效顯著。主要表現在:一是天然林資源持續增長。到2009年有林地面積增加了6582.20公頃;森林覆蓋率增加3%;從2000年的森林總蓄積量2369.97萬立方米,到2009年的總蓄積量2442.31萬立方米,凈增加了72.33萬立方米,即2009年較2000年增加了3.1%。二是森林防火成績喜人。自2000年以來,共發生了31起森林火警,其中生產用火引起的火警7起,其餘24起均為人為縱火。截止到2009年底,我局取得連續26年無較大森林火災的好成績。三是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碩果累累。十年來,共完成調查新病蟲發生面積1.98萬公頃;防治作業面積5.16萬公頃;檢疫木材數量185.82萬立方米;檢疫苗木數量6762.38萬株。四是林業行政案件大幅下降。2004年全局一般行政案件402件(2004年以前沒有統計),2009年是89件,六年間下降78%。五是生存環境得到改善。2000年以前,三岔子林區,每年7—8月間,經常發生洪澇災害,房屋倒塌,橋梁沖毀,公路中斷,城鎮自來水無法飲用;實施天保後,由於管護責任落實到位,管護人員都能各負其責,各盡其職,使我局生態環境得到改善,野生動物數量明顯增加,山更清了,水更秀了。
2.加大管護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維護森林資源安全。一是局統一為每個管護單位製作森林管護標識牌,懸掛在管護區域內。標識牌上註明:界限四至、實施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區劃類別、管護面積、管護責任人及設立標識牌的時間等內容。同時,還為各管護單位按照統一規定的樣式制定《森林資源管護責任區區劃圖》和建立《森林資源管護巡查記錄簿》,區劃圖上標明每個管護責任區的責任人、管護面積,按齡組標明管護蓄積量,並於單位辦公室明顯處上牆公示。二是加強了森林管護站點建設,幾年來局自籌資金500萬元,增設了50處森林管護站,並為15處木材檢查站、管護站安裝了監控設備,真正實現了管住山上的,堵住路上的。現在全局檢查站、管護站總數已增設為62個。三是合理布設管護站。多年的森林管護實踐,使我們認識到,管護站在森林管護工作中的作用是日常巡護工作不可替代的。原因是:①管護站的合理設置,阻斷了盜砍林木、非法砍伐燒柴的運輸道路。盜運木材大多發生在無人管護的夜間,農民拉運燒柴也大多在早晚或管護人員巡山的空隙間,由於監管在時間上存在盲點,使得盜砍林木案件屢打不絕、非法砍伐燒柴屢禁不止。設立管護站常年有人值守,可以有效地阻斷盜運林木的運輸通道。在工作檢查中明顯的看到,亂砍盜伐、非法砍伐燒柴現象大大減少,有些地方即便是風倒木也無人問津;②管護站的合理設置,提高了管護人員的管護效率。我局現有管護人員668人,管護著全局22.34萬公頃的區域,由於管護面積大,管護人員居住地距管護區路途較遠,難免存在著管護人員不巡山或巡山時間短等問題,影響了森林管護效果。而管護站的合理設置,提高了管護人員的到崗率。管護站建立的值班值宿制度,消除了管護工作在時間上存在的盲點,同時便於管護隊長(稽查員)監督管護人員,隨時掌握管護人員巡山情況。森林火情和病蟲害監測更為及時准確,發現問題便於及時處理和報告,極大地提高了管護人員的管護效率;③管護站的合理設置,有效地遏制了毀林開荒和林地放牧現象的發生。在合理劃分管護區的基礎上,因區設立管護站,每個管護站不僅明確了管理區域,而且也明確了管護站管理區域內的村屯數量。不僅使管護人員的工作時間、巡山時間增加了,而且也增加了深入轄區內的村屯宣傳林業政策的時間,便於管護人員與村民的接觸、交流、溝通,能及時發現和掌握村民的各種情況,得到群眾理解與支持。通過「站村」共建、「林農」協議等方式,建立了聯防機制,林農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進,有效地遏制了毀林開荒和林地放牧,提高了管護效果。
3.規范檔案管理,更新巡山日記內容。我局森林管護檔案分局級和場級管理模式,並按類別和年度分訂成冊,每冊建立詳細查閱目錄。局級保管檔案有上級和本局印發的文件材料,場級保管的檔案是本局下發的文件和管護隊日常工作中記錄的材料。同時,為了加大森林管護工作管理力度,將森林管護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每年都由天保辦統一訂制巡山日記,並發到每個管護人員手中。日記內容包括:要求管護人員每天對轄區內的森林資源狀況必須巡護到位,巡查時間、地點、路線、巡查次數及發現的異常情況的處理方法。同時,每月記錄不得少於25天。不準出現漏填現象,每月做完記錄後必須要有主管場長簽字等硬性規定。
4.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管護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吉林省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我局及時制定下發了《三岔子林業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要求各管護隊認真貫徹執行。同時,根據此辦法統一建立了《森林管護隊工作職責》、《森林管護人員巡護標准》、《森林管護人員工作職責》和《森林管護人員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不但要求公示上牆,而且還統一印刷在巡山日記第一頁上面。這樣,全局管護人員到管護隊匯報工作時能學到,每天在寫巡山日記時也能學到,達到了讓所有的管護人員都能將各項規章制度牢記心中,用制度規范工作和用制度管理人的目的。由過去的事後批評處理變為事前預防控制,從源頭上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為加強日常工作管理,我局還及時修改了《森林管護考核標准》、《森林管護獎懲辦法》,對管護實施單位管護情況進行核查評分工作,通過核查評比,各森林管護實施單位平均得分97分以上,管護優良率達到100%,森林管護工作收到預期效果。
5.加強管護隊伍建設,全力提高管護成效。幾年來,森林管護人員存在綜合素質不高,業務技能不強、法制觀念淡薄,思想麻痹,工作積極性不高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森林管護工作向更深更高階段的發展。所以,每年我們都要經過認真研究,決定開展什麼活動,並將所開展的活動納入當年森林管護工作主線認真落實。同時,要求各單位不但要按文件精神貫徹執行,還要以不同形式開展創新活動,一年一個新台級,每年至少一個新活動,並且局每年都拿出10萬元對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在人員培訓和考核方面,我局積極探索新的考核辦法,並舉辦了260期培訓班,主要從法律、法規、森林管護業務等方面進行了學習,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6.嚴格天保工程專項資金的使用。天保工程森林管護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堅決杜絕擠占、截留和浪費資金現象的發生。同時,各工程項目實行預算制,按計劃使用資金,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既足額到位又及時快捷。工程資金實行全過程的監督,事前、事中、事後實行財務審計和行政效能監察,保證了資金的合理使用。目前,我局天保工程森林管護資金已形成了完整的管理體系,檔案完整,財務決算、總結及各類報表准確翔實,在每年接受國家和省級的稽查和審計中,沒有一起違規使用天保資金的現象發生,切實做到了專款專用。
7.加大考核力度,獎懲分明。根據省里要求,我局統一制訂了《森林管護人員年綜合考核賦分表》、《森林管護人員季度綜合考核賦分表》、《森林管護人員月綜合考核賦分表》、《森林管護人員出勤考勤表》、《森林管護人員獎懲表》,實行「三表」考核制度,並根據「年、季、月」表考核的結果,填寫《獎懲表》,對管護人員進行獎勵或罰款。十年來,我局共獎勵2400人次,處罰132人次,開除管護隊伍5人。
三、目前管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1.森林管護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特別是林政執法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加強業務學習和業務培訓,使其做到嚴格依法行政。
2.森林管護信息網路不暢通,需要加強森林管護的信息溝通,逐步建立各種行之有效的制度,以制度的手段保證森林管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3.收入偏低,制約了森林管護工作向更深層次發展。在三岔子林區,江源區管護人員的工資是我局管護人員收入的兩倍多,同樣是從事巡山工作,但收入相差的非常大,這就造成了我局的管護人員心裡不平衡,對工作的責任心不強,不能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影響了管護工作更好的開展。
4.森林管護站設施設備簡陋,影響管護人員的身心健康。我局的大多數管護站都是「活動板房」式,夏天太熱,冬天太冷,夏天的中午房內待不住人,冬天不敢停火,必需24小時燒「木拌子」,同時,這也是對森林資源的一種浪費。
5.森林防火、森林防疫基礎設施落後。部分防火裝備、檢疫設備年限長,已陳舊落後,急需更新。
四、今後管護工作具體安排和部署
1.建立月報表制度。各管護單位每月要按要求填報《天保資金開支人員月報表》和《天保資金設備支出情況月報表》。用報表的形式監管各林場天保資金森林管護費的使用情況。
2.重新劃定森林管護人員責任區。天保一期工程起動倉促,時間緊、任務重,沒有技術標准、規程,可以說是「摸著石頭過河」,工程實施單位對實施天保工程的目的和意義理解的不深、不透,我局對森林管護責任區的劃定也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嚴重影響了管護人員的巡護效果。為此,我們力爭搞好調查研究,計劃在天保二期工程啟動前,對全局管護人員的責任區進行重新調整,使之更適合森林管護實際工作的需要,提高管護成效,為天保二期工程順利實施鋪好路。
3.重新理順森林管護組織機構。按省里統一布署,局級天保工程實施單位成立森林管護大隊,各林場相應地成立森林管護中隊,並按山形地勢的走向,方便管護人員巡山的自然區域為原則成立森林管護分隊。我局擬成立11個管護中隊,50個管護分隊。
4.繼續舉辦培訓班。隨著天保二期工程的全面啟動,對森林管護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的越來越高,為適應森林管護工作的需要,准備每年舉辦22期培訓班,聘請森林管護專家進行講課,以提高管護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責任意識,把森林管護工作做的更實更細。
5.加大對管護人員的檢查力度。按《森林管護人員獎懲辦法》的要求,每年對管護中隊檢查次數不低於24次,主要是採取不定期的方式,對管護人員的在崗情況和巡護情況進行抽查,每月25日—30日將抽查的結果通報全局,獎優罰劣,以促進森林管護工作越做越好。
6.統一製作各種標識牌。2008年我局進行了二類調查,以前各種標識牌的數據已經作廢。根據省天保中心的要求,為了能正常開展工作,計劃統一為各管護隊製作各種標識牌,為天保二期工程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
7.修訂和完善森林管護各種管理辦法。按省里統一部署,重新修訂《三岔子林業局森林管護管理辦法》、《森林管護考核標准》、《森林管護獎懲辦法》,使之成為指導和檢查森林管護工作的標准性文件,促進我局的森林管護工作向更高層次發展。
8.加大宣傳力度。2010年是天保工程承上啟下的一年,面臨著一期工程結束,二期啟動的關鍵時期。為了鞏固天保一期工程成果,加大宣傳力度,大張旗鼓地宣傳實施天保二期工程的必要性,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手段,標語、條幅、宣傳車等,使全社會都來關注、了解和支持天保工程。要將天保工程宣傳工作擺在首位,以營造「森林是我家,天保工程靠大家」的社會氛圍。
9.繼續做好縱向溝通和聯系。工作中要做到勤請示、勤匯報、勤學習、勤總結,准確及時了解天保二期工程有利於我局的各種惠民政策,為局領導決策提供詳實的信息。
10. 開展森林管護站競賽活動。按照省里要求,計劃2011年在全局森林管護站中開展「一站一景」競賽活動,要求各管護站因地制宜,根據本站所處的地理位置和環境條件,構建各具特色的管護站,達到站與自然合諧的氛圍。
11. 科學合理布設管護站。2011年在我局轄區內,將有兩條高速路和一條一級路貫通,我局將及時調整管護站的位置,計劃增加10座管護站,為今後更好地開展森林管護工作奠定基礎。
12.要走出去,請進來,汲取新經驗、新思路、新做法,力求工作創新。
總之,天保工程實施的10年,我局在做好天保工程其他工作的同時,始終把森林管護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不斷理順「管與護、防與治」之間的關系,為建立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森林管護體系,實現森林分類經營,提高林業的集約經營水平,保護好現有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而努力奮斗。
5、護林員巡山筆記怎麼寫
2016年9月10日,湖北省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龍舟坪林業工作站天然林保護工程專職護林員田景全寫下了第一篇巡山日記,日記記載了當天的經過和所見所聞。此後,這一做法逐漸在全縣推開。縣里要求每個專職護林員都要記巡山日記,說好處有三:可檢驗護林員工作的實際情況,可記錄天保工程的新變化,還可讓護林員練筆,提高他們的素質。
田景全是第一個記巡山日記的人,他的日記見證了天保工程實施後長陽的變化。以下是他的部分日記節選。
2016年9月10日。星期一,晴。今天,我們全站人員到縣電影院參加了湖北省天然林保護工程試點縣全面啟動的動員大會。從今天起,我就不再是一個木材經營人員了。今天,我被聘為了龍舟坪鎮的天保護林員,還發了一套印有「天保工程」字樣的迷彩服作為工作服。回到站里,站長李志偉講了話,要求從今天開始記日記,以後每天都要把巡山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記下來。
2016年2月25日。星期一,雨。今天因雨未能成行。21日群眾反映長篇大論的宣傳資料看了頭痛。我從實際出發,將自己所宣傳的內容整理成歌,叫《天保護林員之歌》,群眾非常喜歡,看來,搞宣傳還得貼近群眾。
6、護林員與森林管護員的區別
護林員的主要職責是:巡護森林,加強對林區火源的管理,及時報告火情,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護林員有權建議有關部門處理;發生森林火災,協助辦案機關查處火災案件。
森林管護員除了巡護森林還要懂法
7、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附件
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樣書)
編號: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所在單位:
住址:
為有效保護森林資源,規范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行為,明確森林管護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
一、管護范圍
(一)邊界:
甲方將 畝森林資源委託(承包)給乙方管護。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管護范圍包括 村(林班) 小班,分別是: 村(林班) 小班 畝, 村(林班) 小班 畝。
(二)管護范圍森林資源本底數據:
本協議簽署前,雙方對其管護范圍內的森林資源狀況進行互認,建立主要林地指標的本底檔案,對已發生破壞的情況要詳細拍照並加文字說明,建立詳細檔案資料。雙方簽字確認,以備年終核查兌現。本底指標包括:
1.林分郁閉度:
2.主要樹種:
3.立木蓄積量: 立方米
(三)管護范圍示意圖:
二、管護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履行森林管護責任,至 年 月 日終止,管護期為 個月。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向乙方指明管護范圍、面積、四至界限,提供實施管護前的林地狀況,明確管護要求。
(二)及時向乙方傳達有關保護森林的政策法規。
(三)組織乙方進行林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等業務培訓。
(四)及時掌握林業有害生物、森林火災等毀害森林的情況,並及時組織預防和防治、及時組織撲滅火災。對乙方管護范圍內的林業行政、刑事案件及時進行查處。
(五)為乙方提供森林管護方面的技術支持。
(六)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監督和檢查,對不盡責或者不能勝任森林管護工作的,有權扣減管護費直至解除森林管護責任協議。
(七)在管護期內,向乙方支付管護費為 元/月。
(八)對乙方合理利用森林資源,開發經濟發展項目給予政策、技術、市場方面的支持,條件成熟的地方建議成立社區發展基金,給予資金扶持。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一)管護責任
1.巡護:對管護范圍內的森林資源和設施進行日常巡護。
2.記錄:將巡護結果記錄在案,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
3.負責對管護范圍內的車輛、行人進行安全防火宣傳,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火情及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情況。
4.及時發現並制止濫伐盜伐森林和林木、毀林開墾、侵佔林地、亂捕濫獵野生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
5.配合、協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6.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管理和監督,配合甲方完成對管護范圍內的各項檢查、驗收、考核工作。
(二)權利
1.經甲方同意,在不違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在管護范圍內進行非林非木的採集、種植、養殖、森林旅遊服務等開發利用活動。
2.依據本協議獲得管護費。
五、乙方在管護范圍內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盜伐濫伐森林和林木。
(二)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
(三)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
(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築。
(五)違法獵捕野生保護動物和採挖重點野生保護植物。
六、管護費標准及發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支付乙方管護經費為 元。每月按照管護費的 %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底前,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全部付清。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檢查乙方管護范圍時,發現乙方一次不在崗扣減當月管護費5%,兩次不在崗扣減當月管護費10%,三次不在崗可立即終止本協議;因乙方巡山護林不到位或管護不力造成森林火災、亂砍濫伐、人畜踐踏等林木損失,甲方可扣發管護費。
(二)因乙方管護不力、報告不及時造成較大森林火災(15畝以上),或盜伐濫伐林木達到立案標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但扣除當月的管護費,還要追究乙方應負的責任,並立即終止協議。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管護區域內有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盜伐和濫伐林木、捕獵野生動物、亂采亂挖野生保護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時報告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由甲方扣除當月管護費,追究乙方責任,並視情況終止本協議。
(四)在管護范圍內發生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乙方未及時發現和上報造成森林資源重大損失的,甲方除扣發乙方管護費,還要追究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乙方必須堅持對管護區域的巡山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可能引起毀壞森林資源的隱患。對無故脫崗,造成森林資源重大損失的,甲方不但要扣除乙方管護費,還要追究相應的賠償責任,並視情況終止協議。
(六)乙方認真履行協議,甲方不按時發放管護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或控告。
(七)協議的轉讓: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將協議管護區轉讓、轉租、轉包、抵押給他人。否則按違約處理,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天保辦和管護站(林業工作站)各存一份。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及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備註: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協議條款,自行印製協議。

8、當地林業局天保辦和當地各鄉鎮林業站站長之間是什麼工作關系?
林業局天保辦是林業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的管理部門;鄉鎮林業站是鄉鎮政府的林業行政管理部門。當地林業局天保辦和當地各鄉鎮林業站站長之間,沒有上下隸屬關系,只是協作工作關系。
9、天保工程森林管護巡山記錄形式
森林管護人員職責
一、宣傳天然林資源保護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
二、人員登記;對責任區內的種類人員進行登記,劃分為常住、
暫住、流動人員三類,登記內容為姓名、年齡、民族、職業、進山事
由、停留時間等,確定重點防範對象。
三、
巡山護林,
宣傳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公益林建設政策和有關法
律、法規,記錄好巡山日記;每月至少一次向上一級書面匯報森林管
護情況。
四、
負責責任區內森林防火監督檢查,
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火情
並採取措施迅速撲救。
五、協助資源部門監督憑證採伐林木、依法征佔用林地,及時發
現和制止盜伐濫伐林木、非法侵佔林地、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非法采
集野生植物以及非法采砂、
採石、
取土、
取火等破壞森林資源的活動,
並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六、及時報告山體滑坡、泥石流、冰雪災害等對森林資源的危害
情況。
七、及時發現、報告責任區內森林有害生物發生情況。
八、保護管護區內標志牌、宣傳牌、監測標志及封育圍欄等管護
設施。
九、開展森林資源生態監測工作。
十、完成單位交辦的其他任務。
10、天保區管護責任是什麼?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森林管護人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廣泛宣傳天保工程的重大意義和有關保護森林的法律、法規;
(二)制止偷砍濫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毀林開墾和侵佔林地的行為,及時報告情況;
(三)負責森林防火巡查,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報告情況;
(四)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病蟲害情況;
(五)阻止獵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的違法行為,並及時報告情況;
(六)阻止人畜進入管護區毀壞林木及林下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