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什麼關系?
繼去年10月聯合發布《關於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投標保證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開啟了投標保證保險試行工作後,時隔一年山東省住建廳等四部門又發《關於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履約保證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下簡稱「試行意見」),將履約保證保險及工程款支付保證保險引入了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領域。
試行意見共有十三個部分,明確了履約保證保險的概念及適用范圍,保險金額、保險期限和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了保險機構的從業條件和從業要求、監管措施和監管責任等內容。
正如《關於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投標保證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為探索完善農民工工資、合同履約、工程質量、業主工程款支付保證保險積累經驗」所鋪墊,此次試行意見在投標保證保險試行經驗的基礎上有所調整,也保留了一定特色。
1、險種要求
試行意見規定了對等的雙向擔保機制: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應當同時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其中,履約擔保和工程款支付擔保都可以採用保證保險形式,且同一保險機構不得在同一工程項目中同時為承包人和發包人承保。兩個「同時」一應一禁,在發包人、承包人間引入了兩個保證人,共同保證發包人和承包人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義務,確保支付工程款義務和工程建設義務的對等履行。
試行意見清晰界定了履約保證保險的保證金額和保證期限。其中,試行意見對於工期延長這一特殊情況的處理規定不同於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保證保險示範條款》的「保險期間屆滿,因被保險人或者第三者原因,導致工程建設項目未能按期竣工的,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不予延長」,體現了確保項目順利完工的制度初衷。
此外不同於投標保證保險「保險機構代為履行或承擔代償責任」,試行意見還將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險責任修改為「保險機構承擔保證責任」,這也給履約保證保險留出了創新空間,保險公司可因項目而異設置保證責任。
2、承保條件
從投標保證保險的「保險機構應當在工程項目所在地設區市市域內設有服務機構」到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險機構應當在工程項目所在地設區市市域內設有分支機構」,試行意見明確保險機構在當地應當設有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和營銷服務部等分支機構,進一步提高了保險機構的從業條件。
投標保證保險的「試行期間,各保險機構不宜以聯合體形式開展投標保證保險業務」則被履約保證保險予以延續。這一做法不同於四川、雲南等地「試點期間,可由數家保險機構作為共同發起人,組成保險聯合體;試點期滿、條件成熟後,可由各家保險機構以市場化競爭的方式開展相關業務」的做法,直接鼓勵承保險企開展市場化競爭:保險公司既可利用定價能力擴大市場競爭,也可以通過承保服務、理賠方案等夯實市場地位。
另外,從投標保證保險的「在總體費率水平上體現保證保險的優勢,切實減輕建築業企業負擔」到履約保證保險的「鼓勵保險機構深化工程建設保險市場調研,加大產品研發、承保理賠、風控流程制定以及險種推廣力度,切實減輕建築業企業負擔」,試行意見不再將保證保險的減負效用局限在費率層面,而擴展至險種業務開展的方方面面——這體現了山東省為建築企業減負的又一創新。
3、減負規劃
近年來山東省的建築業減負思路經歷了一系列變化。2016年國辦下發《關於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後,山東省首先選擇了推行銀行保函制度以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然而由於銀行出具保函的條件相對較嚴,2017年全省四類保證金的保函提交比例僅為12%,推廣較不理想。
2017年投標保證金的6.1%銀行保函替代率要求山東轉變減負思路,採用更適合市場的保證金繳納方式。在借鑒了浙江、安徽、四川等省市的先進經驗後,山東省於2018年10月起於投標保證金中先行試點保證保險。
全面試行投標保證保險一年來,山東省各地圍繞建築業進行了一系列創新:如青島市於2018年10月在建築業落地「保證保險試點」,同時試點投標保證保險、合同履約保證保險、質量缺陷保修保證保險、業主支付保證保險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共5類保證保險;如泰安市自2019年10月14日起試行電子投標保證保險,投標企業登陸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入網上投標系統即可在線投保——青島的履約保證保險試點經驗以及泰安的投標保證保險創新經驗都啟發此次試行意見對保證保險的減負效用加以創新,以引導履約保證保險發揮更大的作用。
試行意見充分體現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既通過政策貫徹制度初心,又通過市場化競爭鼓勵險企積極創新。各地、各險企可以引入第三方風控機構、第三方保函系統等加碼政策推行,履約保證保險也將在建築業大有作為。
2、山東省建設監理協會的協會章程
山東省建設監理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中文名稱為山東省建設監理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英文名稱為: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ociety of
ShanDongProvince
英文名稱縮寫為:CSSSDP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在山東省境內注冊、從事工程建設監理與相關咨詢服務業務的單位自願結成的全省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要求和意見,熱情為會員服務,引導會員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職業准則,為發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工程建設監理事業、工程項目咨詢服務事業和提高我省工程建設水平而努力工作。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登記管理機關山東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會址設在山東省濟南市經五路小緯四路 46 號。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組織研究工程建設監理及工程項目管理的理論、方針、政策;
(二)研究、提高會員的社會地位,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制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行為准則;
(四)組織制定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標准、規范和規程;
(五)協助會員開拓省及國內外監理業務;
(六)以交流、展覽、展示等多種方式,加強工程建設監理事業、工程項目管理及咨詢服務事業的宣傳工作;
(七)組織會員交流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管理和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驗,不斷提高會員的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
(八)舉辦多種形式的與監理業務、工程項目管理及咨詢服務相關的培訓研討班,為會員培訓企業管理和工程建設監理與相關咨詢服務人才;
(九)組織編寫、發行工程建設監理書刊、資料及製作與工程建設監理業務、工程項目管理及咨詢服務相關的音像資料;
(十)組織研究、開發、推廣工程建設監理及工程項目管理應用軟體,幫助會員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十一)為會員單位及有關單位提供工程建設咨詢服務,幫助會員做好ISO9000 質量體系貫標認證和企業管理、技術管理工作;
(十二)開展省內外信息交流活動,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加強與省內外及行業民間組織的聯系,組織會員赴國外考察監理業務、工程項目管理及咨詢服務業務,開展業務交流、培訓及合作活動,組織國際學術研討會等;
(十四)開展工程建設監理業務、工程項目管理及咨詢服務的調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協助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建設監理法規和行業發展規劃,並協助開展行業管理;
(十五)完成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有關工程建設監理及工程項目管理行業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單位會員是指在山東省境內注冊、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業務工程項目管理及咨詢服務業務的監理單位和工程項目管理咨詢單位。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單位會員已取得營業執照,並取得監理單位資質證書;
(四)遵守職業道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填寫、提交由本協會印發的《山東省建設監理協會入會申請表》及有關材料;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授權由本協會秘書處發給《山東省建設監理協會會員證書》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交回會員證書。會員如果兩年無故不交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組織機構包括:
(一)會員代表大會
(二)理事會
(三)常務理事會
(四)秘書處
第十五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會費標准;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
(四)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本協會終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在換屆時召開。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有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並經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過一年。
第十八條本協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的理事組成。理事候選人一般由具有乙級以上監理資質的監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擔任,和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並未有違紀違規和觸犯法律法規行為。
第十九條本協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常務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本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理事長、常務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山東省工程建設監理行業內有一定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並經民政
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審查並經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由理事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理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常務副理事長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秘書處是本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協會的日常工作。秘書處工作由秘書長主持,設副秘書長若幹人。秘書長對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負責。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的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處理日常事務;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用於其它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後,經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同意,並報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集中之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本協會經省民政廳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民政廳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經2009 年12 月29 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條本章程自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3、山東省建設廳網站查詢資格證怎麼查
登陸省廳網站就可以查詢 華南科教信息網
4、山東建築資料員、造價員等建築八大員考試機構,報名及查詢網站是哪個?
八大員的是中來國建自設教育協會網站,可以百度的;造價員的是山東省造價協會的網站,報考要看官方網站的通知,八大員如果學習的話可以找培訓機構或者買書自學,沒基礎的話建議找大型的培訓機構培訓學習,拿證也方便,基本上是百分百!造價員的話會難一些,含金量比較高,是屬於協會的證書,要好好學,現在報考造價員的很多!去年國家就沒進行造價員的考試,今年也許是最後一次,如果拿造價員證的話要抓緊,我是山東的,在深圳培訓機構專門負責建築材料模塊的,有問題可以問我,沒有利益沖突,都是老鄉!
5、中國建設教育協會頒發的證書山東濟南承認嗎?
一般都認同
6、怎麼查詢山東省建設局發的電工證。。不是安監局發的那種
在中國建設教育協會網站上可以查詢的,輸入證件號碼和姓名就可以查詢了。
7、如何查詢我公司是否山東省建築業協會會員?
上中國建築協會網
8、山東省機建學會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辦的電工證能全國通用嗎?
山東省的這個機械學會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辦的電工證,當然就是在山東省通用的了,全國通用的廣外要有全國的。
9、山東省建築協會資格證書備案監管平台?
濰坊市,棗庄市,東營市,聊城市,濟寧市,威海市,山東省建築協會資格證書備案監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