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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濱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長

發布時間:2021-02-01 02:39:26

1、縣公路局下公路管理站站長是什麼級別

公路局是科級幹部 下面的公路管理站是二級機構 股級

2、縣級救助管理站站長享受車補嗎

縣級的救助站站長,並且是公務員身份,應該享受車補。但是每個地方的規定不同。

所以最好是詳細咨詢確定。

3、延安救助管理站怎麼樣?

簡介:根據延區編發(2003)19號文件精神,延安收容遣送站更名為延安救助內管理站。延安救助管理站與寶容塔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兩塊牌子,一套機構。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科級建制,編制18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現實有人員19人。
注冊資本:1806.9萬人民幣

4、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站長相當於什麼級別

副處級。

南京市是副省級省會城市,行政級別是副省(部)級 的。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行政級別是副廳(局)級的。

市救助管理站(事業編制)是市民政局的直屬機構,行政級別是副處級,也就是市救助管理站的站長行政級別是副處級的。

5、高分懸賞!!!

我覺得不要給,在中國乞丐多的是了,而且我鼻子特別好,有的時候走過他們的那一秒鍾我就能聞出來我身邊的那個乞丐沒臭味,尤其四肢健全的我去買一根冰棍我都懶著給他錢,因為他什麼都沒干就想白拿錢,不過偶爾我看見有人在地鐵或者大巴的出口給我開門,而且比較禮貌,我就給一點,不過我強烈建議樓主你不要給……下面是我抄的:

為了對付「懶乞」和「職業乞丐」,合肥、長沙兩市已經開始呼籲市民不要對乞丐直接施捨,對於山東省會濟南來說,有沒有考慮出台相關的政策呢?

濟南市社會救助站蘇福忠站長告訴記者,從去年8月1日《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5個月以來,救助站累計接納了 1096名生活無著落人員,這些人全部都得到了妥善安置,現在站里還有十幾人接受救助。由於目前街頭的乞丐有增多趨勢,救助站也曾打算向市民呼籲不要直接向乞丐施捨,但經過再三考慮最終還是作罷。

蘇站長說,國家現在對流浪人員的政策是以政府救助為主,但同時還要依靠社會和個人的力量共同救助。如果救助站呼籲市民別給乞丐錢的話,那就和國家的這個政策精神有了沖突,也容易引起市民誤會。同時,救助站還考慮到,在省城乞討的乞丐中確實有一部分人需要救助,而他們又不願意到救助站來,市民對他們施捨就很有必要了。

蘇站長還告訴記者,當時有呼籲市民不要對乞丐直接施捨的想法,並不存在歧視乞討者的因素,而是從對付「懶乞」和「職業乞丐」這個角度考慮的。同時,現在很多乞丐經常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乞討,比如說抱著行人的腿不放、在公眾場合嚎啕大哭、不給錢就在飯店門口不走等等,這樣就影響了其他人生活的自由和權利。

80%乞丐不願接受救助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越是繁華地段和大中專院校附近,乞丐相對也就越多。

對此蘇站長說,現在街頭上的乞丐很令人頭疼,到底誰真正需要救助很難分辨,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都已成了「職業乞丐」,救助站在做工作時,至少有80%以上的乞丐不願意接受救助。因為這些乞丐都過慣了乞討生活,即使有勞動能力,也不願意自食其力;再者,乞討者中有很多原本就是游手好閑,或是犯過什麼錯誤、或是債台高築,他們根本不願意被救助站送回原籍。

蘇站長告訴記者,實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以來,救助站的工作人員曾先後4次大規模地走向街頭,向乞討者宣傳救助站的政策。但街頭的乞丐只要聽說是救助站的人,馬上撒腿就跑。有的乞討者聽說讓他們去救助站,竟反問道:去救助站能有什麼好處?每個月能給多少零花錢?蘇站長說,這些「職業乞丐」的意思很明顯,他們並不覺得乞討是件丟人的事,而且還有零花錢。

乞討要比打工劃算

趙明娟(乞討者,45歲,老家菏澤)

頭頂藍圍巾,手裡拿個破碗,拄著根「打狗棒」的趙明娟看起來有些蒼老,但她的實際年齡才45歲,來濟南乞討已6年多了。每天她都是這身打扮從大明湖東門坐公交車到市內繁華的路段去「上班」,晚上7、8點鍾後坐車回家。

1997年秋天,趙明娟看到同村人在外地打工掙了很多錢,便和丈夫一起來到了濟南,到了濟南才發現找份工作太難了。找不到工作,帶來的錢很快就要花完了,她和丈夫連小旅館也住不起了。丈夫勸她回去,但死要面子的趙明娟卻怎麼也不肯。

進退兩難之際,一個乞丐告訴趙明娟,這年頭要飯也能賺到錢,比打工劃算。趙明娟有些心動,但丈夫卻堅決不同意,認為那樣太丟人。沒辦法,趙明娟只能偷著干,她拿著個破碗就上街了,沒想到一上午下來居然討到了30多元錢。這樣一來丈夫也就默許了。

不到半個月,趙明娟就有了一筆不大不小的收入,夫妻倆在菜市庄租了間房子,不久趙明娟的丈夫也找到活干,生活就這樣穩定了下來。隨著乞討時間的增長,趙明娟的經驗也越來越豐富,她知道哪些人容易掏腰包,哪些人一看就是「一毛不拔」。

平均下來,趙明娟每天的乞討收入至少30元錢,像「五一」和「十一」一天甚至能收入一二百元,比打工劃算多了。錢有了,有時候就想奢侈一下,以前趙明娟是步行回家睡覺,後來辦了個乘車卡,坐公交車回去,夏天有好幾次回去晚了沒公交車了,她甚至打的回家。

回老家時,趙明娟總是穿得乾乾凈凈,隻字不提自己在濟南干什麼。趙明娟說,在濟南乞討的日子雖然很辛苦,挨白眼的時候也想回去,但現在還不能退出「江湖」,等掙夠了孩子上學的錢和養老錢,她再洗手不幹。

不予施捨的理由:施捨助長惰性

劉思民(白領):我基本上沒給過乞丐錢,因為我知道他們中間的大部分人都不是真正的乞丐,但我又沒法區分,索性「一毛不拔」。對那些有勞動能力卻在大街上乞討過日子的人,施捨給他們錢,只能助長他們的惰性,甚至是引來更多的乞討者。

陳宜心(計程車司機):我有一個表叔家裡很窮,他又因車禍失去了雙腿,但他靠在路邊修鞋來養活家人,活得有尊嚴,贏得了大家的尊重。而現在街頭一些乞丐四肢健全卻來乞討,對於這樣的乞丐,堅決不能施捨。

於琳(市民):現在一些乞丐動不動就抱著行人的腿要錢,不給還不讓走,你說氣人不氣人?有的乞丐給東西不願要,給個一毛兩毛的錢他還很不樂意。政府就應該發出建議,呼籲市民別給乞丐錢,來「惡化」乞討環境;對於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讓他們去救助站,由政府來出面解決。

施捨的理由:尋求心理安慰

李大偉(大學生):乞丐其實挺可憐的,吃不好穿不暖的,人們應該多來關注一下他們的生活和生存環境,看到他們那可憐的模樣,我還是忍不住給他們點錢。

王東發(私營業主):我經常給路邊的乞丐施捨點錢,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可憐,更多的是尋求一點心理安慰,給他們錢我覺得這是在積德,錢是我自己的,我想給誰就給誰。雖然這些乞丐中可能有一些是假的,但假的怎麼了,正常人做乞丐更需要勇氣。

馬健(大學教授):乞丐問題是一個非常敏感的社會問題,政府應該加大打擊力度,對那些「職業乞丐」進行打擊;同時也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讓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乞丐得到更好的安置。

我還找了一些別的資料:
http://.baidu.com/question/71421167.html(這個好像是你提的)
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590004608605.html
希望樓主給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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