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政府網站建設,需要具備哪些資質?
資質? 說的好籠統啊,具體是哪個方面。
建設政府網站,除了必須得環境:伺服器,空間,域名和建站技術外,就是管理了,其實現在政府網站,建立容易,維護難。管理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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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子商務網站,一般建設需要什麼步驟?需要申請什麼資質?
建設一般是這樣,選定開源程序,二次開發,至少要訂制美工
租用伺服器或者虛擬空間,把網站傳上去
買域名,讓託管的公司協助備案,辦好備案就可以上線了
資質除了工商稅務(如果你開發票的話),主要就是icp備案,一開始用icp備就可以了,做大以後花錢代辦icp證,此外如果賣的是煙酒等需要特許的產品,特許資質也是要的,和網下一樣
3、由國家資質的網站建設公司有哪些?
中企動力 規模很大,全國都有分公司!注重程序的穩定,在設計上相對中庸一些!但網上 負面消息也不少,主要針對中企動力的售後服務,似乎不是很敬如人意!
新鴻儒 設計方面比較新穎,行業口碑也不錯!
神州互動 注重網站建設的營銷策劃,近幾年開始在行業里崛起,營銷策劃方向比較符合公 司對互聯網發展的需求!
諸如這樣的專業網站建設公司還有 東方網景 火山動力 中青國信 易思騰等等
LZ如有網建的需要,建議都咨詢幾家公司!比較一下 更好選擇
4、投標網站建設標段需要什麼資質證明
企業營業執照
法人身份證
法人委託書
網站建設語言架構
網站建設實施進度
網站建設配備人員
還需要根據招標公司的需求點來寫招標書
5、購物網站建設需要什麼資質嗎
資質...你打游戲洗BB啊...這些專業問題最好找網路公司..因為網路上給你的網路公司幫你設計的時候也未必用。
6、網站建設需要什麼條件
1、網站方案策劃(主要是網站定位,功能,界面風格等)
2、注冊域名
3、網站製作(可自己製作(pageadmin系統,discuz系統)也可選擇專業的網站建設公司,當然可以直接選擇建站軟體)
4、購買虛擬主機(或配置獨立主機)
5、配置域名、主機及調整程序開通網站
6、網站內容增加
7、網站推廣
7、我准備找一家網站建設開發公司幫我單位做一個網站,請問這樣的公司必須具備的資質資格證書有哪些?
這種公司不需要資質。如果說有人給你提供了一大堆資質,那也都是些交錢就給個證書的非官方組織或者乾脆自己命名的一個資質。
找做網站的公司,還是看規模和口碑。
8、請問網站設計需要相關資質嗎?!
是有相關證書的,不過找工作可以直接拿作品來證明自己的能力
9、眾籌網站建設應該具備哪些資質,如何辦理
首先來看什麼是金融牌照,我國的金融牌照又有哪些類別?參照微博簽名為「一個很扯淡的脫離了高級趣味的人」的知名逗比李三水老師的回答: 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稱是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其定義可參考1994年由央行頒發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 金融機構包括: 1. 銀行 2. 保險公司 3. 證券公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 4. 信託、財務公司、金融租賃 5. 期貨公司 6. 擔保公司 7. 典當行 8. 信用卡公司 9. 其他融資公司 10. 其他金融業務機構 2003年後,該《金融許可證》從央行頒發改為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向該行業公司頒發。 證監會:包括證券相關公司和期貨相關公司。 保監會:包括保險公司和保險中國機構。 銀監會:銀行、信託、金融租賃、融資擔保、貨幣經紀、貸款公司、其他融資公司等。 典當公司被從金融行業中分離出來,需向當地商委申請,在商務部備案後領取《典當經營許可證》。 互聯中國金融圈註:目前的牌照都是稀缺資源,很多公司都沒法順利拿到牌照。現在金融機構里除了前五個還能發放金融許可證,其他幾個據說已經不發了。擔保公司現在都拿不出有效期內的經營許可證... P2P或眾籌平台需要金融牌照嗎? 先說眾籌。產品預售眾籌(也稱獎勵制眾籌)無關乎金融牌照,股權眾籌需要拿金融牌照才能做嗎? 股權眾籌完全不需要牌照支撐; 何解?股權眾籌平台其實也只是一個信息中介平台,把一些企業的詳細經營信息放到中國上,供投資人自行判斷風險,風險基本都是有投資人承擔的。 股權眾籌平台幫助交易,但並不介入資金,並非資金中介。所以,沒必要像銀行、保險那樣發放牌照。但監管還是必須的。 從監管層來看,3月中旬釋放的信號是「P2P行業將不會實行牌照準入制度」:P2P行業歸屬銀監會,監管原則是明確P2P行業的業務本質,使其規位「金融信息服務中介」,嚴防其異化為「信用中介」,杜絕其變身銀行開展類銀行業務。此前包括 「平台擔保」、「資金池操作」、「資金假託管」 等被業內人士認為的灰色操作手法將被明令禁止。 但伴隨著五六月份以來,P2P「跑路」潮愈演愈烈,此前業內傳聞已被放棄的牌照準入制度有可能被再次採用。面對風險形勢的變化,監管思路隨之改變是不可避免的事。前文提到的銀監會法規部副主任王科進的發言便是值得注意的跡象。 P2P需要一塊牌照嗎? 目前P2P的最主要模式一是通過平台進行純粹的借貸雙方撮合,如拍拍貸之類,另外一種就是債權轉讓的方式,即由流轉人先放出貸款給借款人,然後將債權放在平台上進行轉讓的模式,這種流轉人可以是平台緊密相關的自然人,如宜人貸流轉人往往就是平台公司的發起人,另外也有和其他小貸公司、擔保公司等合作進行債權合作的流轉模式,這種模式最初由安心貸推行擔保公司對流轉債權進行擔保,2013年一些新的P2P平台提出由平台購買小貸公司的債權放在平台上進行流轉,也可以小貸公司直接將債權放在平台公司流轉,然後由擔保公司進行擔保的模式將流轉人模式進一步深化。 目前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國家有關部門對P2P正開展調研。可以看出國家對P2P的發展總體上是鼓勵的,但也在做進一步對存在的行業風險、涉及的監管問題等進行研究。從已披露的P2P的風險來看,一類是本身中國絡平台打著P2P的名義為自有項目進行非法集資,編造虛假項目,實際上屬於詐騙;另一類是平台不顧本身實力不足,對借款進行擔保,而對項目貸款的審查等缺乏經驗。另外從許多經營正常的P2P平台反映的問題來看,主要集中在P2P中借款人的徵信系統不能與人行徵信系統對接,投資者對中國站缺乏識別能力等。許多平台、學者等提出了將P2P納入監管,發放牌照。但是P2P真的需要一塊牌照嗎?這需要具體分析: 其一,如果是純粹的撮合,P2P平台其實就是一個發布和充值等的服務平台,只要人數和金額在一定范圍,借款人、投資人通過注冊和平台上的信息進行相互認識了解,那麼借款人、貸款人之間還是民間借貸的范疇,以現在的金融框架,無需任何金融牌照許可。當然如果有相關機構對這種平台進行監管,以確保中國站以及其項目的真實性,並且納入徵信統一管理也是值得提倡的,但不應該是一種金融許可。倒是應該盡快出台《民間借貸法》,並且對假冒P2P 進行非法集資的進行打擊,而不是說P2P本身有什麼問題。 其二,平台只提供債權流轉平台的情況。如果是小貸公司或者其他合法的債權人將債權放在平台進行流轉,應該說屬於合法的債權轉讓,而且債權由獨立的擔保公司或者小貸公司自身擔保,這也是應該鼓勵的促進金融交易繁榮的手段,平台本身不涉及借貸的風險,應該也不提倡用金融許可來控制,倒是應該按相關已有的法律法規對擔保公司和小貸公司的擔保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管理。 其三,由平台購買小貸公司或者其他合法的債權放在平台上進行流轉的情況。這種情況P2P平台實際上參與了債權的買賣,投資者的風險也是由平台公司承擔,對於這類業務,可以考慮有專門的金融許可,需要對平台公司的抗風險能力進行評估。 總之,規范發展P2P金融,促進金融市場化的發展,不是金融許可越多越好,是否需要牌照,要依據P2P 具體開展的業務來定,對於能夠放開,能夠由市場做主的就不需要許可牌照。但是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一起建立整體的信用體系,共享信用成果的確需要政府部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