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頁設計使用素材怎樣算侵權?
不算,當然盡量少用帶人物的。
2、參考界面設計 是否構成網站侵權
?
3、請問網上下載的製作網頁模板,用於自己的網頁製作算侵權嗎?犯法嗎?
不算.發出來就是為了大家分享.呵呵.個人看法
4、網頁設計找網上的圖片,例如,直接抄襲別的網站和用明星在網頁裡面,會不會涉及到侵權的問題?
只要該作品沒有申請專利或注冊商標形為,就沒多大問題!
一般沒人去管你這些的!
5、我是設計師,公司讓我在網上找圖片放到公司網頁上,如果侵權,責任是公司還是我?我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責任是公司的,首抄先,你是公司花錢僱傭的員工,你所設計的所有作品的所有權都歸公司所有,如果有一天,你把公司作品拿走了,公司可以起訴你;
所以,基於第一點,既然你的是公司員工,你的作品當然歸公司所有,同時公司也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你是以公司的名義去設計,你所開發出來的作品,按照嚴格的IT流程來走的話,你的作品上線前是需要經過公司審核的,既然公司不審核,那作品有問題,法律會第一時間追究公司的責任,而不是你的責任;如果非要追究,那也是公司內部追究你的責任,但是法律上的責任是由公司承擔。
如果公司要追究你的責任,大不了你打包走人,怎麼說你也是個打工的,難不成公司叫人會扛刀上門問你要賠償?
總之無論怎麼說,你只是個打工的,你做的任何事情,公司上層都會有風險評估的,而且作品名義本身就是以公司名義發布上去的,如果你自己以自己個人名義發布作品,那公司就要開除和起訴你啦,你這員工,盜用公司項目,該殺!
6、我的個人網頁設計時參考了其它網站的風格算不算侵權啊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我認為這不是侵權,除非那個網站的所有者能證明自己是那個圖片的原創作者。
不過head的圖片也算是一個網站給網民的第一印象了,個人認為還是應該有自己的特點的,不應該照搬別人的。
7、如果兩個網站中網頁外觀設計相同,屬於侵權嗎
我單位的網站中,有跟別人相同的,但是別人的網站也有跟我們網站相同的,到目前沒有接到法院的傳單!
8、關於製作網站的侵權問題
你說的小說網站有兩種做法,法律效果不一樣:
一、自己建設網站,自己提供內容。
你自己提供內容的行為在著作權法上叫做信息網路傳播,應該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除非該小說已經過了保護期(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後50年),其實這樣的小說也很多。
自己提供內容,包括自己把手頭的擁有的小說上傳到網站,也包括你把其他網站的小說復制過來。
二、自己建設網站,由網站的用戶上傳小說。類似於土豆網的模式。
這種情況下,你沒有對作品進行網路傳播,傳播作品的是上傳小說的用戶。該用戶如果未經許可,上傳尚在保護期內的小說,該用戶侵權。
此時,你的身份是「網路空間服務商」,具備以下條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明確標示該信息存儲空間是為服務對象所提供,並公開網路服務提供者的名稱、聯系人、網路地址;
(二)未改變服務對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
(三)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
(四)未從服務對象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
(五)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刪除權利人認為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
總,在第二種情況下,你侵權的風險小多了,也沒有義務對小說是否侵權進行事前審核。你的主要義務就是:接到權利人通知後,刪除該小說。
你提到你只是為了分享。對他人作品進行網路傳播,不管是否是商業性質,都要取得許可。
你把覺得好的書籍原創人、出版社等信息發到網上,沒有問題,不侵權,只要不發布內容。在你的表述中適當引用書中內容,符合「合理使用」,不侵權。
有些網站也註明:版權歸原創所有,如有侵權請通知,然後刪除。 這種網站如果屬於第二種情況,聲明合法,只要其履行事後刪除義務,不侵權。
確實有一個關於轉載他人已發表作品不用取得許可(但要付報酬)的規定,但是該規定只針對報紙、期刊,不包括網站。
但願能幫到你,希望採納!
9、關於網頁製作的版權問題
首先得肯定,你的法律意識很強。一個走向文明的社會需要你這樣公民!建設法治國家真正依靠的是人們內心對法律的尊崇,而不是外在的監獄、警察。
你的行為不構成侵權。現在跟你說法律理由可能有些早,法律理由附後。其實,即使我們不知道具體法條,也能大致判斷一個行為是否侵權,這個標准就是:我這樣做後不會損害他人的利益。很顯然,你在作業中使用他人圖片並不會給他人帶來損失。反過來,如果你將他人的圖片印成畫冊出售,那麼,製作這個圖片的人的經濟利益就會受損(因為他自己出版的畫冊的銷量會減少,而他卻為圖片的製作付出了時間和智力勞動),所以出售的行為就構成侵權,即使你不收錢,免費贈送給很多人,也會侵權,因為雖然你不以營利為目的,但是同樣讓製作圖片的人利益受損。
附法律理由:
按照著作權法,你的行為不構成侵權。表面上看,你對他人可能擁有著作權的作品(圖片,Flash等)進行了復制,而復制權正是著作權人非常重要的一項權利(就是說復制這些作品得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但是,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
10、做網頁設計需要用到被人的插畫元素 會涉及到侵權問題嗎?
如果你那張圖是在昵圖網上面找到的,那就不算侵權,因為你是花費了錢去購買這個玩意兒的。所以沒有這個需要。中國的東西都是抄來抄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