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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設計規范網站

發布時間:2021-01-10 12:41:43

1、五星級酒店設計標準是什麼?

設計標準是:

1、酒店功能劃分合理、設施使用方便、安全。

2、酒店室內外裝修高檔、建築及裝修選用豪華材料。  

3、酒店內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符合LB/AT001標准。  

4、有中央空調系統。

5、有背景音響系統。

6、有與五星級酒店相適應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2、五星酒店設計標准?

1、酒店功能劃分合理、設施使用方便、安全。
2、酒店室內外裝修高檔、建築及裝修選用豪華材料。
3、酒店內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符合LB/AT001標准。
4、有中央空調系統。
5、有背景音響系統。
6、有與五星級酒店相適應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接待大廳
1、接待大廳寬敞、裝修豪華、光線充足。 2、有與酒店規模、五星級相適應的總服務台,總服務台有中英文標志、分區段設置接待、問訊、結帳、24小時有工作人員在崗。 3、提供留言服務、一次性總帳單結帳服務、信用卡服務、24小時提供外幣兌換服務。 4、總服務台提供酒店服務項目宣傳品、酒店價目表、中英文本市交通地圖,全國旅遊交通地圖、本市和全國旅遊景點介紹、各種交通工具時刻表、報刊雜志等。 5、可8小時直接接受國內、國際客房預訂,有酒店和客人同時開啟的保險箱、設門衛應接員、專職行李員、值班經理、大堂經理。 6、在非經營區設客人休息場所、提供店內尋人服務和安排計程車服務、門廳及主要公共區域有殘疾人出入坡道、配備輪椅。 7、至少能用2種外語提供服務(英語為必備語種),總機至少能用3種外語提供服務(英語為必備語種),各種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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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62-90旅館建築設計規范(3.18)
主編單位:建設部建築設計院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
國家旅遊局
施行日期:1990年12月1日
關於發布行業標准《旅館建築設計規范》的通知(90)建標字310號根據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科字第153號文及(84)城設字第162號文的要求,由建設部建築設計院主編的《旅館建築設計規范》,經建設部、商業部、國家旅遊局審查,現批准為行業標准,編號JGJ62-90,自1990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過程中如有問題和意見,請函告建設部建築設計院。
當設計旅遊涉外飯店時,應有明確的星級目標,其功能要求尚應符合有關規定。
建設部
商業部
國家旅遊局
1990年6月20日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為使旅館建築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等基本要求,特製定本規范。
第1.0.2條本規范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至少設有20間出租客房的城鎮旅館建築設計。有特殊需求的旅館建築設計,可參照執行。
第1.0.3條根據旅館的使用功能,按建築質量標准和設備,設施條件,將旅館建築由高至低劃分為一、二、三、四、五、六級6個建築等級
第1.0.4條旅館建築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的《民用建築設計通則》以及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當設計旅遊涉外飯店時,應有明確的星級目標,其功能要求尚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 基地和總平面
第2.0.1條基地。
一、基地的選擇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要求,並應選在交通方便、環境良好的地區。
二、在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地區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附近,基地的選擇及建築布局,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管理條例和保護規劃的要求。
三、在城鎮的基地應至少一面臨接城鎮道路,其長度應滿足基地內組織各功能區的出入口、客貨運輸、防火疏散及環境衛生等要求。
第2.0.2條總平面。
一、總平面布置應結合當地氣候特徵、具體環境,妥善處理與市政設施的關系。
二、主要出入口必須明顯,並能引導旅客直接到達門廳。主要出入口應根據使用要求設置單車道或多車道,入口車道上方宜設雨棚。
三、不論採用何種建築形式,均應合理劃分旅館建築的功能分區,組織各種出入口,使人流、貨流、車流互不交叉。
四、在綜合性建築中,旅館部分應有單獨分區,並有獨立的出入口;對外營業的商店、餐廳等不應影響旅館本身的使用功能。
五、總平面布置應處理好主體建築與輔助建築的關系。對各種設備所產生的雜訊和廢氣應採取措施,避免干擾客房區和鄰近建築。
六、總平面布置應合理安排各種管道,做好管道綜合,並便於維護和檢修。
七、應根據所需停放車輛的車型及輛數在基地內或建築物內設置停車空間,或按城市規劃部門規定設置公用停車場地。
八、基地內應根據所處地點布置一定的綠化,做好綠化設計。
第三章 建築設計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3.1.1條公共用房及輔助用房應根據旅館等級、經營管理要求和旅館附近可提供使用的公共設施情況確定。
第3.1.2條建築布局應與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相適應,做到分區明確、聯系方便,保證客房及公共用房具有良好的居住和活動環境。
第3.1.3條建築熱工設計應做到因地制宜,保證室內基本的熱環境要求,發揮投資的經濟效益。
第3.1.4條建築體型設計應有利於減少空調與採暖的冷熱負荷,做好建築圍護結構的保溫和隔熱,以利節能。
第3.1.5條採暖地區的旅館客房部分的保溫隔熱標准應符合現行的《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准》的規定。
第3.1.6條鍋爐房、冷卻塔等不宜設在客房樓內,如必須設在客房樓內時,應自成一區,並應採取防火、隔聲、減震等措施。
第3.1.7條室內應盡量利用天然採光。
第3.1.8條電梯。
一、一、二級旅館建築3層及3層以上,三級旅館建築4層及4層以上,四級旅館建築6層及6層以上,五、六級旅館建築7層及7層以上,應
設乘客電梯。
二、乘客電梯的台數應通過設計和計算確定。
三、主要乘客電梯位置應在門廳易於看到且較為便捷的地方。
四、客房服務電梯應根據旅館建築等級和實際需要設置,五、六級旅館建築可與乘客電梯合用。
五、消防電梯的設置應符合現行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第3.1.9條當旅館建築中採用方便殘疾人設施時,應符合現行的《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第二節 客房部分
第3.2.1條客房。
一、客房類型分為:套間、單床間、雙床間(雙人床間)、多床間。
二、多床間內床位數不宜多於4床。
三、客房不宜設置在無窗的地下室內,當利用無窗人防地下空間做為客房時,必須設有機械通風設備。
四、客房內應設有壁櫃或掛衣空間。
五、客房的隔牆及樓板應符合隔聲規范的要求。
六、客房之間的送風和排風管道必須採取消聲處理措施,設置相當於毗鄰客房間隔牆隔聲量的消聲裝置。七、天然採光的客房間,其採光窗洞口面積與地面面積之比不應小於1∶8。
八、躍層式客房內樓梯允許設置扇形踏步,其內0.25m處的寬度不應小於0.22m。
第3.2.2條客房凈面積不應小於表3.2.2的規定。
第3.2.3條衛生間。
一、客房附設衛生間應符合表3.2.3—1的規定。
二、對不設衛生間的客房,應設置集中廁所和淋浴室。每件衛生器具使用人數不應大於表3.2.3—2的規定。
三、當衛生間無自然通風時,應採取有效的通風排氣措施。

旅館建築設計規范JGJ62-90

客房凈面積(㎡)表3.2.2
建築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單床間121098----
雙床間201614121210
多床間每床不小於4
註:雙人床間按雙床間考慮。
客房附設衛生間 表3.2.3—1
建築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凈面積(㎡)≥5.0≥3.5≥3.0≥3.0≥2.5--
占客房總數百分比(%)1001001005025--
衛生器具件數(件)不應少於3不應少於2--
每件衛生器具使用人數 表3.2.3—2

洗臉盆
或水龍頭大便器小便器
或0.6m長
小便槽淋浴噴頭
嚴寒地區
寒冷地區溫暖地區
炎熱地區
男使用人數60人以下1012122015
超過60人部分1215152518
女使用人數60人以下810--1510
超過60人部分1012--1812
四、衛生間不應設在餐廳、廚房、食品貯藏、變配電室等有嚴格衛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層。
五、衛生間不應向客房或走道開窗。
六、客房上下層直通的管道井,不應在衛生間內開設檢修門。
七、衛生間管道應有可靠的防漏水、防結露和隔聲措施,並便於檢修。
第3.2.4條室內凈高。
一、客房居住部分凈高度,當設空調時不應低於2.4m;不設空調時不應低於2.60m。
二、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為客房時,應至少有8㎡面積的凈高度不低於2.4m。
三、衛生間及客房內過道凈高度不應低於2.1m。
四、客房層公共走道凈高度不應低於2.1m。
第3.2.5條客房層服務用房。
一、服務用房宜設服務員工作間、貯藏間和開水間,可根據需要設置服務台。
二、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應設消毒間;四、五、六級旅館建築應有消毒設施。
三、客房層全部客房附設衛生間時,應設置服務人員廁所。
四、客房層開水間應設有效的排氣措施;不應使蒸汽和異味竄入客房。
五、同樓層內的服務走道與客房層公共走道相連接處如有高差時,應採用坡度不大於1∶10的坡道。
第3.2.6條門、陽台。
一、客房入口門洞寬度不應小於0.9m,高度不應低於2.1m。
二、客房內衛生間門洞寬度不應小於0.75m,高度不應低於2.1m。
三、既做套間又可分為兩個單間的客房之間的連通門和隔牆,應符合客房隔聲標准。
四、相鄰客房之間的陽台不應連通。
第三節 公共部分
第3.3.1條門廳。
一、門廳內交通流線及服務分區應明確,對團體客人及其行李等,可根據需要採取分流措施;總服務台位置應明顯。
二、一、二、三級旅館建築門廳內或附近應設廁所、休息會客、外幣兌換、郵電通訊、物品寄存及預訂票證等服務設施;四、五、六級
旅館建築門廳內或附近應設廁所、休息、接待等服務設施。
第3.3.2條旅客餐廳。
一、根據旅館建築性質、服務要求、接待能力和旅館鄰近的公共飲食設施水平,應設置相應的專供旅客就餐的餐廳。
二、一、二級旅館建築應設不同規模的餐廳及酒吧間、咖啡廳、宴會廳和風味餐廳;三級旅館建築應設不同規模的餐廳及酒吧間、咖啡
廳和宴會廳;四、五、六級旅館建築應設餐廳。
三、一、二、三級旅館建築餐廳標准不應低於現行的《飲食建築設計規范》中的一級餐館標准;四級旅館建築餐廳標准不應低於二級餐
館標准;五、六級旅館建築餐廳標准不應低於三級餐館標准。
四、為旅客就餐的餐廳座位數,一、二、三級旅館建築不應少於床位數的80%;四級不應少於60%;五、六級不應少於40%。
五、旅客餐廳的建築設計除應符合上述各款規定外,還應按現行的《飲食建築設計規范》中有關餐館部分的規定執行。
第3.3.3條會議室。
一、大型及中型會議室不應設在客房層。
二、會議室的位置、出入口應避免外部使用時的人流路線與旅館內部客流路線相互干擾。
三、會議室附近應設盥洗室。
四、會議室多功能使用時應能靈活分隔為可獨立使用的空間,且應有相應的設施和貯藏間。第3.3.4條商店。
一、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應設有相應的商店;四、五、六級旅館建築應設小賣部。設計時可參照現行的《商店建築設計規范》執行。
二、商店的位置、出入口應考慮旅客的方便,並避免雜訊對客房造成干擾。
第3.3.5條美容室、理發室。
一、一、二級旅館建築應設美容室和理發室;三、四級旅館建築應設理發室。
二、理發室應分設男女兩部,並妥善安排作業路線。
第3.3.6條康樂設施。
一、康樂設施應根據旅館要求和實際需要設置。
二、康樂設施的位置應滿足使用及管理方便的要求,並不應使雜訊對客房造成干擾。三、一、二級旅館建築宜設游泳池、蒸汽浴室及健身房等。
第四節 輔助部分
第3.4.1條廚房。
一、廚房應包括有關的加工間、製作間、備餐間、庫房及廚工服務用房等。
二、廚房的位置應與餐廳聯系方便,並避免廚房的雜訊、油煙、氣味及食品儲運對公共區和客房區造成干擾。
三、廚房平面設計應符合加工流程,避免往返交錯,符合衛生防疫要求,防止生食與熟食混雜等情況發生。
四、廚房的建築設計除應符合上述各款規定外,還應按現行的《飲食建築設計規范》中有關廚房部分的規定執行。
第3.4.2條洗衣房。
一、各級旅館應根據條件和需要設置洗衣房。
二、洗衣房的平面布置應分設工作人員出入口、污衣入口及潔衣出口,並避開主要客流路線。
三、洗衣房的面積應按洗作內容、服務范圍及設備能力確定。
四、一、二、三級旅館應設有衣物急件洗滌間。
第3.4.3條設備用房。
一、旅館應根據需要設置有關給排水、空調、冷凍、鍋爐、熱力、煤氣、備用發電、變配電、防災中心等機房,並應根據需要設機修、
木工、電工等維修用房。
二、設備用房應首先考慮利用旅館附近已建成的各種有關設施或與附近建築聯合修建。
三、各種設備用房的位置應接近服務負荷中心。運行、管理、維修應安全、方便並避免其雜訊和振動對公共區和客房區造成干擾。
四、設備用房應考慮安裝和檢修大型設備的水平通道和垂直通道。
第3.4.4條備品庫。
一、備品庫應包括傢具、器皿、紡織品、日用品及消耗物品等庫房。
二、備品庫的位置應考慮收運、貯存、發放等管理工作的安全與方便。
三、庫房的面積應根據市場供應、消費貯存周期等實際需要確定。
第3.4.5條職工用房。
一、職工用房包括行政辦公、職工食堂、更衣室、浴室、廁所、醫務室、自行車存放處等項目,並應根據旅館的實際需要設置。
二、職工用房的位置及出入口應避免職工人流路線與旅客人流路線互相交叉。
第四章 防火與疏散
第4.0.1條旅館建築的防火設計除應執行現行的防火規范外,還應符合本章的規定。
第4.0.2條高層旅館建築防火設計的建築物分類應符合表4.0.2的規定。
建築物的分類 表4.0.2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50m一類一類二類二類二類二類
>50m一類一類一類一類一類一類
第4.0.3條一、二類建築物的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消防電梯的設置等均應按現行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執行。
第4.0.4條集中式旅館的每一防火分區應設有獨立的、通向地面或避難層的安全出口,並不得少於2個。
第4.0.5條旅館建築內的商店、商品展銷廳、餐廳、宴會廳等火災危險性大、安全性要求高的功能區及用房,應獨立劃分防火分區或設
 置相應耐火極限的防火分隔,並設置必要的排煙設施。
第4.0.6條旅館的客房、大型廳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處的建築裝修材料,應採用非燃燒材料或難燃燒材料,並嚴禁使用燃
 燒時產生有毒氣體及窒息性氣體的材料。
第4.0.7條公共用房、客房及疏散走道內的室內裝飾,不得將疏散門及其標志遮蔽或引起混淆。
第4.0.8條各級旅館建築的自動報警及自動噴水滅火裝置應符合現行的《火實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
 范》的規定。
第4.0.9條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便於維修和管線布置最短的地方,並應設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第4.0.10條消防控制室應設外線電話及至各重要設備用房和旅館主要負責人的對講電話。
第4.0.11條旅館建築應設火災事故照明及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設置標准及范圍應符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4.0.12條電力及照明系統應按消防分區進行配置,以便在火災情況下進行分區控制。
第4.0.13條當高層旅館建築設有垃圾道、污衣井時,其井道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裝置。
第五章 建築設備
第一節 給水排水
第5.1.1條給水排水設計除應符合現行的《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及防火規范外,還應符合本節的各條規定。
第5.1.2條給水。
一、給水設計應有可靠的水源和供水管道系統,以滿足生活和消防用水要求,當僅有一條供水管或供水量不足時,應按有關防火規范和
生活供水要求設置蓄水池。
二、生活用水定額應符合表5.1.2的規定。
生活用水定額表5.1.2
建築等級用水量(升燉最高日?每床)小時變化系數
一級、二級400~5002.0
三 級300~400
四級、五級200~300
六 級100~2002.5~2.0
註:食堂、洗衣房、游泳池、理發室及職工用水等用水定額應按現行的《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執行。
三、客房衛生間衛生器具給水配件處的靜水壓,最高不宜超過350kpa(3.5kg/C㎡),水壓超過上述規定時,應考慮分區供水或設減壓裝置.
四、水箱間和水泵房位置應盡量避免與客房及需要安靜的房間(電子計算機房、消防中心等房間)毗鄰,並應便於維修和管理。泵房及設
備應採取消聲和減震措施。高層建築的水泵出水管應有消除水錘措施五、貯水池、高位水箱應有防污染措施,且容積不宜過大,以防水質變壞。
六、採用非飲用水做沖洗和澆灑等用水時,應有明顯的標志,非飲用水管道不得與飲用水管道相連。
第5.1.3條 排水。
一、排水系統應根據室外排水系統的制度和有利於廢水回收利用的原則,選擇生活污水與廢水的合流或分流。
二、地下室排水泵宜採用潛水泵,自動開、停。
三、廚房宜採用明溝排水。
第5.1.4條 熱水。
一、熱水系統應優先採用廢熱和城市熱力管道為熱源。有條件的地區可採用太陽能熱水器,但一、二級旅館建築應有備用熱源。加熱設
備宜採用容積式熱交換器,並有一定貯備量。
二、生活熱水用水定額應符合表5.1.4的規定。
生活熱水用水定額 表5.1.4
建築等級65℃熱水(升/最高日?床)
一級、二級160~200
三 級120~150
四級、五級100~120
六 級50~100
註:①食堂、洗衣房、游泳池、理發室及職工用水等用水定額應按現行的《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執行。
②表內所列用水量已包括在表5.1.2生活用水定額中。
③集中熱水供應系統的設計小時耗熱量;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應根據使用熱水的計算單位數、用水戶額計算;四、五、六級及用於會
 議的旅館按衛生器具數、同時使用百分數計算。
三、集中熱水供應系統加熱前是否需要軟化,應根據水質、水量、使用要求等確定。
四、熱水系統各用水點處的水壓應與該處冷水水壓基本相同,高層建築熱水系統的豎向分區應與冷水系統相同。五、熱水管道應設機械循環系統,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應連續供應熱水,四、五、六級旅館建築宜定時供應熱水。
第二節 暖通空調
第5.2.1條暖通空調設計除應符合現行的《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各條規定。
第5.2.2條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應設空調;四級旅館建築在夏季宜設降溫空調;五、六級旅館建築不宜設空調。室內暖通空調設計參數
 及雜訊標准應符合表5.2.2的規定。
第5.2.3條空調系統。
一、嚴寒地區、寒冷地區和溫暖地區(沿海地區除外)一、二、三級旅館建築客房的新風系統應有加濕措施。
二、客房內衛生間應保持負壓。
三、一、二級旅館建築門廳出入口宜採用冷、熱風空氣幕;三、四級旅館建築宜採用循環風空氣幕。
四、餐廳、宴會廳、商店等公共部分宜採用低速空調系統;三、四級旅館建築可採用獨立機組空調。廚房宜採用直流式低速通風或空調
系統。
五、廚房應保持負壓,餐廳應維持正壓。
六、新風系統宜採用二次過濾措施。
七、嚴寒地區公共建築物宜設值班採暖。
第5.2.4條冷源、熱源。
室內暖通空調設計參數及雜訊標准 表5.2.2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
溫度
(℃)客房24-252225-262226-272027-2820--18--18
餐廳、宴會廳24-252224-252226-272026-2720--18--18
相對濕度
(%)客房50-6040-5055-6540-50<65≥40--
餐廳、宴會廳50-6040-5055-6540-50<65≥40
新風量
(/h?p)客房504030--
餐廳、宴會廳252020
停留區
風 速
(m/s)客房≤0.25≤0.15≤0.25≤0.15≤0.25≤0.15--
餐廳、宴會廳≤0.25≤0.15≤0.25≤0.15--
空 氣
含塵量
(mg/)
客房<0.20<0.35--
餐廳、宴會廳<0.35
雜訊標准
(NR)客房30353550--
餐廳、宴會廳35404055
一、嚴寒地區空調冷源宜優先考慮利用室外空氣。
二、嚴禁採用氨製冷機,有條件時宜採用溴化鋰吸收式製冷機。
三、空調冷、熱水管的系統環路,應按建築層數、使用規律及設備承受壓力大小劃分。
四、系統環路宜採用同程式系統,如採用導程式系統時,宜裝設平衡閥。
五、冷凍水和冷卻水應採取水質控制措施,蒸發器及冷凝器水側的污垢系數應不大於0.001k㎡℃燉Kcal(0.086㎡℃/kw)。
第5.2.5條排煙、排風。
一、防排煙設計除應符合現行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外,四季廳內應考慮排煙,並宜與通風系統相結合,排煙量不小
於4次/h的換氣量。
二、空調系統的新風與排風系統宜設冷熱量回收裝置。
三、地下室排水泵房及設備用房等應設機械排風。
四、一、二、三級旅館建築宜採用水路自動調節控制;四級旅館建築僅開停風機控制。
第三節 電氣
第5.3.1條供電電源除應按現行的《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程》及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旅館建築等級、規模的不同,用電負荷分為三級,並應符合表5.3.1—1的規定。
二、一、二級旅館建築及三級高層旅館建築宜設應急發電機組,其發電機容量應能滿足消防用電設備及事故照明的使用負荷。
三、在一、二級旅館建築中,由於電壓偏移過大而不能滿足要求時,宜採用有載自動調壓變壓器或採用其它調壓措施。
四、用電負荷的確定,宜採用需用系數法,其需用系數及自
旅館建築設計規范JGJ62-90

用電負荷等級表5.3.1—1

一、二級三級四、五、六級
電子計算機、電話、電聲及錄像設備電源、新聞攝影電源及部分旅客電梯等

地下室污水泵、雨水泵等

宴會廳、餐廳、康樂設施、門廳及高級客房等場所照明設備一級負荷二級負荷三級負荷
其它用電設備二級負荷三級
然功率因數推薦值,可按表5.3.3—2採用。
第5.3.2條照明。
一、照度標准應按現行的《民用建築照明設計標准》執行。
二、走道、門廳、餐廳、宴會廳、電梯廳等公共場所應設供清掃設備使用的插座。插座迴路(包括客房插座)宜設漏電保護開關。供移動
電器使用時,應選用帶接地孔的插座。
三、一、二級旅館建築的公共場所如餐廳、宴會廳、門廳等宜設可控硅調光裝置。
四、一、二級接館建築客房內宜設有分配電箱或專用照明支路。
五、照明裝置應選用高效光源及燈具。
第5.3.3條電話和呼應信號。
一、一、二、三級旅館建築宜設自動交換機,每間客房宜裝設電話分機,其分機號碼宜與房間號一致。一、二級旅館建築的客房衛生間
宜設副機,各級旅館建築的門廳、餐廳、宴會廳等公共場所及各設備用房值班室宜設電話分機。
電力負荷需用系數、功率因數表5.3.1—2

號負荷名稱需用系數KX自然平均功率因數cosψ
平均值推薦值平均值推薦值
1總 負0.450.40~0.500.840.80
2總電力負荷0.550.50~0.600.820.80
3總照明負荷0.400.35~0.450.900.85
4製冷機房0.650.65~0.750.870.80
5鍋 爐 房0.650.65~0.750.800.75
6水 泵 房0.650.60~0.700.860.80
7通風機房0.650.60~0.700.890.80
8電梯0.200.18~0.22直流0.50
交流0.80直流0.40
交流0.80
9廚房0.400.35~0.450.70~0.750.70
10洗衣機房0.300.30~0.350.60~0.650.70
11窗式空調器0.400.35~0.450.80~0.850.80
12總同時使用系數KC0.92~0.94
二、除設有程式控制交換機的旅館建築外,一、二、三、四級旅館建築宜設呼應信號系統。
三、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應設世界鍾系統。
第5.3.4條廣播和音響系統。
一、一、二、三級旅館建築及四、五級高層旅館建築宜設廣播系統,其緊急廣播應符合現行的《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程》的規定。
二、一、二級旅館在床頭櫃控制台上宜設有能收聽不少於三套節目的接收設備。
三、一、二級旅館建築的多功能大廳等場所宜設獨立式擴聲系統。
四、一般廣播系統饋電迴路應按用戶的性質分配,應急廣播線路應按樓層和消防分區分配。
第5.3.5條天線和閉路電視系統。
一、一、二、三、四級旅館建築應設有共用天線電視系統,並應能接收VHF及UHF全部電視頻道的節目。在有調頻廣播的地區宜能接FM調
頻廣播。
二、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應設有閉路電視設備,有使用要求時可設自播節目設備及節目製作用房。
三、一、二、三級旅館建築有使用要求時,宜設保安監視閉路電視系統。
第5.3.6條自動控制。
一、二級旅館建築空調設備、通風設備及給排水設備等宜設有自動控制及集中監控裝置。三級旅館建築宜設有自動控制裝置。
第5.3.7條電子計算機管理系統。
一、二級旅館建築宜設有電子計算機管理系統。
附錄一 本規范用詞說明
一、為便於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於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作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必須」;
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應」;
 
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宜」或「可」;
反面詞採用「不宜」。二、條文中指明必須按其它有關標准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非必須按所指定的標准和
規范執行的寫法為,「可參照……」。
附加說明
本規范主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主編單位:建設部建築設計院
主要起草人:劉福順 張妙紅 石唐生 郭文 張國柱 楊世興 張義士 王振聲

4、酒店建築設計規范包括哪些內容?

要看你的酒店所擁有的的具體內容了。至少會涉及:
《旅館建築設計規范》專
《飲食建屬築設計規范》
《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或《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其他的要看酒店的具體內容而定。

5、酒店建築設計規范有哪些?酒店建築設計規范是什麼?

酒店建築設計規范有抄哪些?酒店建築設計規范是什麼?酒店建築設計規范的詳細內容北京綠維創景規劃設計院建議大家瀏覽相關政府網站,以便獲得更准確的資料,以下是北京綠維創景對於酒店建築設計規范的認識:綠維創景在酒店投資前期,可以提供持續顧問服務:包括選址、全案策劃、投資分析模型與分析報告、管理模式選擇與管理公司選擇的決策咨詢、修建性規劃、概念性設計、建築方案設計、室內裝飾方案設計、園林景觀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藝術監理、開業營銷策劃等。目前,綠維創景已完成《會都模式專題研究》、《度假酒店專題研究》、《酒店策劃方法論》、《酒店設計與娛樂游樂模式創新》等大量研究報告,並積累了一批策劃與設計案例。綠維創景網站上也總結了一些建築設計規范,包括圖紙會審管理工作程序、民用建築設計通則、商店建築規范等等。更多關於酒店建築設計規范的內容您還可以關注《度假酒店設計特色化手法初探》。

6、酒店建築的設計規范有哪些?

《旅館建築設計規范》
《商店建築設計規范》
《飲食建築設計規范》版
《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權礙設計規范》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或《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7、五星級酒店設計規范

1.《旅館建築設計規范》為國家酒店的設計規范
2.五星級酒店可以多參考一份資料,叫《星級酒店評定標准》,這是每個五星級酒店必須達到的基礎條件。
3.每個星級酒店經營方,比如洲際酒店集團,都有一份自己的標准,這個可以到方案深化階段再具體調整。

8、酒店客房設計標准尺寸是多少?

1、5星級抄的城市商務酒店。平面設計尺寸是:長9.8m,寬4.5m(軸線),凈高2.9m,長方形;面積44.㎡。



2、城市經濟型酒店。平面設計尺寸是:6.2m,寬3.2m(軸線),建築面積19.㎡來構成的,這是中等級酒店客房面積的底線了。



3、城市商務酒店 平面設計尺寸是:7.5m,寬3.7m(軸線).這,凈高為3m,面積為26m²。



4、度假酒店來說,客房樓的橫向柱網尺寸8~8.6m為好,單間客房的寬度不會少於4m。如果房間寬度達到6m以上,則房間形態成為「闊方型」(9m×6.2m),建築面積40~60m²。

5、快捷酒店客房每間24平方米,4000×6000

6、四星級商務酒店每間35平方米,4200×8400

7、 五星級酒店客房每間40平方米,4500×9000

8、 超五星酒店客房每間48平方米以上,4800×10000

9、公寓式酒店設計規范

公寓酒店是根據不同的精品人群層次提供的有針對性的服務,應該是在經濟型酒店基礎上提高了一個檔次的業態,同時它具備了品位、舒適、時尚,含有許多資訊等元素。那麼南昌公寓酒店設計的重點是什麼呢?下面就由應科裝飾來給您介紹

南昌公寓酒店設計是一門社會科學,對酒店建設及營運成本高低、投資與經營成功與否關系十分重大。在設計過程中,應重點圍繞以下要素來展開:

1、確定酒店項目設計目標。

2、堅持酒店設計策略和原則。

3、明晰酒店項目約束條件。

4、了解相關權重因素的邏輯關系、排序。

5、對比研究各種酒店方案的發展方向。

6、實證案例分析——酒店案例比較研究。

7、創新自己的建築方案。

通過以上幾個南昌公寓酒店設計的重點,可見它除了在服務與檔次等方面和普通酒店有大相徑庭的差異外,在設計主旨和設計理念上其實都是大同小異的。然而,在中國,一旦酒店被賦予「精品概念」,立刻身價百倍,它經常與「最高貴」、「最奢華」、「業界精英」、「名流」等詞等聯系在一起。因此,「奢華風」也不吹自來。

其實,真正好的公寓酒店設計不是僅從外觀上來定位的。正所謂「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有的酒店外觀很漂亮,但內部功能規劃、裝修與裝飾設計等一塌糊塗,設計很不專業,實用性很差,更缺少藝術性。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設計師不懂公寓酒店管理的需要和各種設施的功能,沒有從酒店特有屬性和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出發,而是從純酒店室內藝術的角度來進行設計的。

10、酒店建築設計規范有哪些?酒店建築設計規范包括哪些內容?

要看你的酒店所擁有的的具體內容了。至少會涉及:
《旅館建築版設計規范》
《飲食建築權設計規范》
《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或《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其他的要看酒店的具體內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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