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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公司的業務約站長簽合同

發布時間:2020-12-26 09:16:53

1、在中石化加油站當站長13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在不知情下遭逆向派遣,怎樣維權?

如果你在中石油加油站當站長已經超過十年,但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回以視為已經簽答訂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用人單位要將你調動到其它的地方,應和你協商,如果你不同意,用人單位不得強迫。
協商不成,雙方可以通過勞動機關調解或者仲裁解決。

2、做騎手8天沒簽合同,和站長辭職,他說非正常辭職工資減半,客服說繼續工作滿30天才正常結算,這合理嗎?

沒簽合同,是公司的責任
這個跟你辭職是沒有一點關系的
你辭職提前三天通知領導,時間到了就可以走人了

3、我干美團騎手沒到一個月就辭職了,站長說不給報考勤就說明不給工資。我正常簽的合同,正常離的職。誰知

法律來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自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協調無果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4、水利站站長給局裡賣水裡河灘地可以提前簽約地合同嗎

河灘地是河道的行洪泄洪區,屬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土地,屬國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機關負責管理。
首先是這部分土地是不允許買賣的,佔用該部分土地也要符合《河道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

正在使用的河灘地,因為僅具備期限性的使用權,只要對方沒有在期限內對你造成損失或者傷害,合同中也沒有確定河灘地使用的續租約定,管理部門可以提前與第三方簽約。

5、在美團外賣工作,沒簽勞動合同,現在春節要離職站長不準,說要交辭職報告。

未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未繳納社保,離職無需通知單位。
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立刻離職無需扣押工資,可以讓單位補社保。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獲得離職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假如沒超過時效的話)

6、個人站長與企業合作 合同需要簽嘛?

?

7、我是送外賣的,當時簽合同是押一個月的工資,我上了一個月就不想幹了,站長說這種算自離沒有工資的?

你是怎麼離開的,如果沒有單位同意自己走了,根據勞動法規定,單位作為曠工處理扣除你的工資,單位做法是合法的。

8、我去加油站應聘,加油站站長告訴我加油員的工作辛苦,而且合同一簽簽兩年,還要調檔案,這些都是真的嗎?

不要去加油站!!!汽車尾氣你得聞,加油嘛汽油味更必不可少.短款自已得賠,收到假錢那你就更要自已掏腰包了.工作辛苦不說,你得做到罵不口,打不還手.心裡要有海納百川的量.你能有這此心裡准備的話可以試試.合同有的簽一年也有的簽兩年這要看上級主管部門.

9、我是跟美團簽了正式合同的騎手,一個月正常離職。站長不給報考勤不給工資。這合理嗎?

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協調無果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0、我跟餓了么外賣簽了合同,站長不坑聲就把我們辭退了,去勞務所告有用嗎?

那得認真看你的合同
上面條款是怎麼寫的,是按年簽,還是按任務項目簽!
如果你認為站長違反合同,直接上勞動仲裁吧!那邊也會有工作人員幫你們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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