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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監督站長職責

發布時間:2020-12-18 23:48:23

1、衛生監督局職責是什麼

衛生來監督所的職責包括衛生自行政許可、公共衛生監督、醫療衛生監督和其他范圍的監督。其中,衛生行政許可包括承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承辦公共場所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承辦供水單位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行政許可事項。

衛生監督所職責范圍

公共衛生監督包括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等。

醫療衛生監督包括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等。

其他職責范圍包括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辦縣委、縣政府、主管局及上級業務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負責派出機構的管理;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上報;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等。

2、衛生監督所主要是做什麼的?

衛生監督所具體工作是:

1、依法監督管理食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

2、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

3、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5、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2)衛生監督站長職責擴展資料

衛生監督所人事職責:

1、負責黨務、人事、新聞宣傳、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群眾團體、統戰、退休人員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督查和反饋黨總支部決議的貫徹情況。

2、負責落實黨總支部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完成黨總支各類公文起草修訂工作和黨內文書、保密資料的收集、歸檔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黨員的教育管理,制訂並落實黨員、幹部、職工政治理論、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學習計劃;同時負責受理、調查對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信訪(舉報)。

5、組織制定並落實黨務、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負責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統計和相關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6、負責所內設科室職能和編制管理,做好人員的配置、調配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職稱評審工作。

3、衛生監督所是什麼部門,做什麼工作的?

一、掌握本鄉鎮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職業病危害企業、學校、供水單位及醫療機構基本情況,建立本底資料檔案。

二、開展本鄉鎮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好檢查記錄,並督促整改。

三、協助開展本鄉鎮衛生行政許可的現場審查,配合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及培訓工作。

四、及時上報農村集體聚餐自辦宴席(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請衛生監督員進行現場監督指導,並登記記錄。就餐人數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進行現場指導,發現在飯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應及時糾正,問題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局,並登記記錄。

五、負責本鄉鎮管理相對人及衛生監督信息員的衛生法律法規和公共衛生知識宣傳教育。

六、負責本鄉鎮衛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

七、負責本鄉鎮群眾舉報投訴的登記、報告,配合衛生監督員調查處理。

八、協助衛生監督員對衛生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對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為、物品或場所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局。

九、協助取締無證生產經營和非法行醫行為。

十、及時報告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參與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

十一、參與縣衛生監督局在本鄉鎮開展的衛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十二、負責本單位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及規范執業相關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落實和自查,並做好自查記錄。

十三、協助處理涉及本單位的不良執業行為及非法行醫案件的調查處理。

十四、對本單位發生的不良執業行為,及時、主動提出整改建議,並將有關情況上報縣衛生監督局。督促本醫療機構落實衛生監管部門提出的衛生監督意見及其它有關要求,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縣衛生監督局。

十五、完成縣衛生局和衛生監督局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

4、衛生監督所具體工作是什麼

衛生監督所具體工作是:
1、依法監督管理食品、消毒產品、生活飲回用水答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
2、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
3、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5、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5、衛生監督的職責是什麼!

1、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根據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2011年全國設置化學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點480個,對19類10.2萬份樣品進行監測;設置食源性致病菌監測點716個,對9大類5.3萬份樣品進行監測;在465個醫療機構設置監測點,開展食源性疾病試點工作。

2、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管。

根據3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報告(下同),2011年,職業衛生實際監督7.2萬戶,監督覆蓋率50.1%;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9.7萬戶次,合格率99.1%。依法查處職業衛生監督案件1586件。

放射衛生實際監督2.8萬戶,監督覆蓋率62.3%,進行經常衛生監督4.6萬戶次,合格率99.2%。依法查處放射衛生監督案件633件。

3、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監督抽檢。

2011年,公共場所實際監督73.3萬戶,監督覆蓋率58.3%,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135.7萬戶次,合格率99.4%。依法查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案件11000件。生活飲用水實際監督3.3萬戶,監督覆蓋率67.9%,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7.3萬戶次,合格率98.8%。

監測生活飲用水樣品3.2萬件,合格率92.1%。依法查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案件340件。

4、學校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監督。

2011年,學校衛生實際監督13.7萬戶,監督覆蓋率63.7%,經常衛生監督22.3萬戶次,合格率99.9%。依法查處學校衛生監督案件135件。傳染病防治實際監督7.6萬戶,進行經常衛生監督10.5萬戶次,合格率99.7%。監測消毒產品7.9萬件,合格率96.3%。

依法查處傳染病防治監督案件6480件。

5、醫療衛生和血液安全監管。

2011年,醫療衛生實際監督39.4萬戶,監督覆蓋率66.3%,進行經常衛生監督65.4萬戶次,合格率98.3%。依法查處醫療衛生監督案件12469件,無證行醫案件6477件。采供血機構實際監督594戶,監督覆蓋率76.0%,進行經常衛生監督1583戶次。依法查處采供血衛生監督案件7件。

(5)衛生監督站長職責擴展資料

衛生監督的分類

1、食品衛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之規定,劃歸食品葯品監督部門管理

2、環境衛生。

2004年全國27個省公共場所衛生監督55.1萬戶,監督率97.9%,監測合格率93.8%。全國21個省(區、市)共抽檢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化妝品產品24942件,合格率為94.1%,其中進口化妝品合格率95.2%,國產化妝品合格率94.0%。

3、勞動衛生。

2004年,全國15個省(區、市)各類職業病發病4423例,其中:塵肺3166例,慢性職業中毒483例,急性職業中毒265例,職業性眼、耳鼻喉疾病267例。據19個省統計,生產環境中有害因素測定點25.7萬個,實測率61.8%。

2004年,全國23個省(區、市)共有24483個放射工作場所接受經常性衛生監督,放射工作人員就業後健康體檢率78.6%。

4、學校衛生。

2004年全國27個省有48239所學校(包括高校、中專、技校、中學及小學)接受經常性衛生監督, 衛生監督頻次為1.66,合格率為45.4%。全國學校共體檢3萬余次,參加體檢的學生人數為2449萬人,學生體檢率47.4%。

參考值資料來源:網路-衛生監督

6、衛生監督所是什麼部門?做什麼工作?

衛生監督所是衛生廳(局)的直屬機構,是依法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
根據衛生部《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規定,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承擔衛生監督工作任務,主要職責為:
(一)衛生行政許可
1.承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2.承辦公共場所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3.承辦供水單位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4.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行政許可事項。
(二)公共衛生監督
1.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2. 對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3.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4.對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建設項目執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三)醫療衛生監督
1.對醫療機構的執行資格、職業范圍及其醫務人員的職業資格、執業注冊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
2.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3.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4.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預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派出機構的管理;
5.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上報;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6.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7.承辦縣委、縣政府、主管局及上級業務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
(四)其他
1.負責派出機構的管理;
2.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上報;
3.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4.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5.承辦縣委、縣政府、主管局及上級業務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

7、「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一、綜合監督局的成立及其機構、隊伍情況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相對集中衛生計生監督職能,提高綜合監督效能,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了綜合監督局。衛生計生監督是衛生計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維護正常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推動衛生計生事業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衛生監督職責主要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承擔,計劃生育監督職責主要由各級人口計生部門的法制機構承擔。全國已建立2900餘個衛生監督機構,有人口計生法制機構3200餘個。一個從中央到省、市、縣(區)各自相對獨立的衛生、計生監督網路已經形成,並基本實現了城鄉全覆蓋,為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創造了基礎條件。全國共有衛生監督員6萬餘人,衛生監督協管人員17萬餘人。我們始終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組織保障,強化教育培訓,嚴格管理,發揮專業優勢,執法能力和監督水平明顯提升。

二、綜合監督體系建設及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機制建設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計生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要求,整合衛生計生系統的監督執法資源,實現優勢互補,提高綜合監督效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關於切實加強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通過整合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力量,力求做到監督執法機構名稱統一、明確職責任務,重心下沉、隊伍壯大。

為進一步加大對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綜合監督職責,規范綜合監督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內相關業務司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我委制定了《國家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工作協調制度》,確保綜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衛生計生法律法規,有序推動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發了《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規劃(2014-2017年)》。根據規劃要求,2014至2017年期間,全國衛生計生系統要完成7部衛生計生法律、17部行政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綜合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一)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群眾醫療保健需求不斷增加,一些地方醫療服務市場混亂、個別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違法違規的問題屢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根據當前各地醫療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聯合公安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等6部門開展了為期一年的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黑診所、游醫、醫托行騙,嚴肅查處「兩非」行為,規范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重拳整治醫療服務市場秩序。重點督辦了遼寧、山東違法開展醫療美容案件,北京特大醫托詐騙團伙,浙江王華璞、王二敏非法胎兒性別鑒定案件。據統計,專項行動期間,全國共查處各類案件9.3萬件,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2億元,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326戶,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團伙32個,形成了打擊非法行醫的高壓態勢,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同時,加強了部門協作與聯動,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鞏固,強化了群眾安全就醫意識,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覺性得到提升。

(二)完成首次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根據我委印發的《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規劃(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了《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共確定了217項具體檢查內容,檢查對象涵蓋省、市、縣三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督機構、醫學考試機構以及部分行業組織、醫療機構、學校等單位。通過監督檢查,提升了衛生計生系統行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意識和水平,推動了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和學校落實法律責任,營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確保法律法規落實到位。

2014年下半年,我委繼續開展對《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中醫葯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在今後三年中,我委還將開展對《獻血法》等5部衛生計生法律、9部行政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步驟地將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檢查一遍。通過開展監督檢查,全面了解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對完善衛生計生法律法規、促進衛生計生行業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業,提高衛生計生系統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建設人民滿意的衛生計生事業起到推動作用。

(三)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等各項監督工作統籌推進。

——公共衛生監督工作持續加強。公共衛生監督覆蓋率明顯提升,2013年共監督檢查公共場所、飲用水供水單位和學校255萬戶次,監督覆蓋率達到80%,查處違法案件2.4萬件,罰款近3000萬元,均較2012年有所增加。對日供水千噸以上水廠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共檢查單位5萬家,責令整改9000家,為實現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目標打下基礎。組織開展了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專項整治行動,檢查了2378家生產企業和1442家經營單位,抽檢產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產品。加大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力度,開展城市和農村學校自建設施集中供水監督檢查,共檢查學校3.2萬所,責令整改4800所。聯合教育部門開展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試點工作,對514所學校的教學環境、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綜合評價,為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做好准備。進一步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照行為,共監督檢查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近8000家,抽檢了9萬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門通報1100餘家無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保障了餐飲具衛生安全。

——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加強《傳染病防治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應詢全國人大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監督執法工作。主動應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檢查疫情發生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7.5萬余戶次。在2千餘家醫療機構開展以醫療廢物管理為重點的分級監督試點工作。組織開展以醫療廢物、放射診療和醫療廣告為主要內容的醫療衛生專項監督檢查,檢查各級醫療衛生機構56萬余戶次,立案查處2萬余家,罰款2600餘萬元,促進了醫療服務規范管理。全國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工作不斷加強,2013年檢查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57萬余戶次,警告1.1萬余家,罰款1500餘萬元;檢查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49萬余戶次,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措施規范化水平較2012年有所提升。  ——計劃生育監督工作逐步深入。計劃生育監督工作思路進一步明確,監督工作規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層監督執法資源得到積極整合。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實施情況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的專項督查。對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常規監督進行了規范。加強計生監督培訓,計生監督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組織參與了打擊「兩非」等多起計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辦,推進了計生工作有關法規的落實和依法行政。,

——許可取消下放後的監管工作平穩有序。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要求,推進委本級消毒產品、涉水產品審批制度改革,對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業的850餘個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分類提出處理原則,指導地方有序做好銜接工作。印發消毒產品、涉水產品「三新」判定依據,完善審批管理辦法。各地及時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實現了行政許可和職能轉變的有效平穩銜接。組織開展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國家監督抽檢,2013年共抽檢1348個消毒產品、1254個涉水產品,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了查處。

(四)規范執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為規范衛生計生監督執法行為,進一步提高監督隊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選擇不同重點開展監督執法專項稽查工作。2014年,我們以行政處罰案卷為重點,稽查衛生計生行政處罰案卷中違法事實認定、法律法規適用、執法程序實施、自由裁量權使用及文書製作等方面內容,督促各級監督機構重視行政執法工作,切實採取措施提高監督員執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工作,對照法律規定全面監督衛生計生系統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工作情況,為衛生計生工作的有效開展,為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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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衛生監督所主要是管什麼的?

以廣東省衛生監督所為例,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省衛生行政部門制訂的衛生監督計劃,依照法律、法規行使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工作;

2、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承擔對公共衛生、醫療衛生機構、采供血機構的監督,受理衛生許可以及健康相關產品的申請;

3、承擔對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4、參與對危害公共衛生中毒事故、醫療事故、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5、承辦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8)衛生監督站長職責擴展資料

衛生監督所人事職責:

1、負責黨務、人事、新聞宣傳、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群眾團體、統戰、退休人員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督查和反饋黨總支部決議的貫徹情況。

2、負責落實黨總支部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完成黨總支各類公文起草修訂工作和黨內文書、保密資料的收集、歸檔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黨員的教育管理,制訂並落實黨員、幹部、職工政治理論、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學習計劃;同時負責受理、調查對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信訪(舉報)。

5、組織制定並落實黨務、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負責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統計和相關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6、負責所內設科室職能和編制管理,做好人員的配置、調配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職稱評審工作。

9、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一、綜合監督局的成立及其機構、隊伍情況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相對集中衛生計生監督職能,提高綜合監督效能,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了綜合監督局。衛生計生監督是衛生計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維護正常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推動衛生計生事業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衛生監督職責主要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承擔,計劃生育監督職責主要由各級人口計生部門的法制機構承擔。全國已建立2900餘個衛生監督機構,有人口計生法制機構3200餘個。一個從中央到省、市、縣(區)各自相對獨立的衛生、計生監督網路已經形成,並基本實現了城鄉全覆蓋,為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創造了基礎條件。全國共有衛生監督員6萬餘人,衛生監督協管人員17萬餘人。我們始終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組織保障,強化教育培訓,嚴格管理,發揮專業優勢,執法能力和監督水平明顯提升。

二、綜合監督體系建設及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機制建設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計生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要求,整合衛生計生系統的監督執法資源,實現優勢互補,提高綜合監督效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關於切實加強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通過整合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力量,力求做到監督執法機構名稱統一、明確職責任務,重心下沉、隊伍壯大。

為進一步加大對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綜合監督職責,規范綜合監督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內相關業務司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我委制定了《國家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工作協調制度》,確保綜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衛生計生法律法規,有序推動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發了《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規劃(2014-2017年)》。根據規劃要求,2014至2017年期間,全國衛生計生系統要完成7部衛生計生法律、17部行政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綜合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一)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群眾醫療保健需求不斷增加,一些地方醫療服務市場混亂、個別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違法違規的問題屢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根據當前各地醫療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聯合公安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等6部門開展了為期一年的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黑診所、游醫、醫托行騙,嚴肅查處「兩非」行為,規范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重拳整治醫療服務市場秩序。重點督辦了遼寧、山東違法開展醫療美容案件,北京特大醫托詐騙團伙,浙江王華璞、王二敏非法胎兒性別鑒定案件。據統計,專項行動期間,全國共查處各類案件9.3萬件,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2億元,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326戶,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團伙32個,形成了打擊非法行醫的高壓態勢,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同時,加強了部門協作與聯動,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鞏固,強化了群眾安全就醫意識,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覺性得到提升。

(二)完成首次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根據我委印發的《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規劃(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了《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共確定了217項具體檢查內容,檢查對象涵蓋省、市、縣三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督機構、醫學考試機構以及部分行業組織、醫療機構、學校等單位。通過監督檢查,提升了衛生計生系統行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意識和水平,推動了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和學校落實法律責任,營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確保法律法規落實到位。

2014年下半年,我委繼續開展對《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中醫葯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在今後三年中,我委還將開展對《獻血法》等5部衛生計生法律、9部行政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步驟地將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檢查一遍。通過開展監督檢查,全面了解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對完善衛生計生法律法規、促進衛生計生行業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業,提高衛生計生系統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建設人民滿意的衛生計生事業起到推動作用。

(三)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等各項監督工作統籌推進。

——公共衛生監督工作持續加強。公共衛生監督覆蓋率明顯提升,2013年共監督檢查公共場所、飲用水供水單位和學校255萬戶次,監督覆蓋率達到80%,查處違法案件2.4萬件,罰款近3000萬元,均較2012年有所增加。對日供水千噸以上水廠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共檢查單位5萬家,責令整改9000家,為實現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目標打下基礎。組織開展了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專項整治行動,檢查了2378家生產企業和1442家經營單位,抽檢產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產品。加大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力度,開展城市和農村學校自建設施集中供水監督檢查,共檢查學校3.2萬所,責令整改4800所。聯合教育部門開展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試點工作,對514所學校的教學環境、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綜合評價,為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做好准備。進一步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照行為,共監督檢查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近8000家,抽檢了9萬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門通報1100餘家無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保障了餐飲具衛生安全。

——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加強《傳染病防治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應詢全國人大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監督執法工作。主動應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檢查疫情發生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7.5萬余戶次。在2千餘家醫療機構開展以醫療廢物管理為重點的分級監督試點工作。組織開展以醫療廢物、放射診療和醫療廣告為主要內容的醫療衛生專項監督檢查,檢查各級醫療衛生機構56萬余戶次,立案查處2萬余家,罰款2600餘萬元,促進了醫療服務規范管理。全國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工作不斷加強,2013年檢查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57萬余戶次,警告1.1萬余家,罰款1500餘萬元;檢查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49萬余戶次,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措施規范化水平較2012年有所提升。  ——計劃生育監督工作逐步深入。計劃生育監督工作思路進一步明確,監督工作規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層監督執法資源得到積極整合。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實施情況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的專項督查。對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常規監督進行了規范。加強計生監督培訓,計生監督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組織參與了打擊「兩非」等多起計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辦,推進了計生工作有關法規的落實和依法行政。,

——許可取消下放後的監管工作平穩有序。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要求,推進委本級消毒產品、涉水產品審批制度改革,對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業的850餘個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分類提出處理原則,指導地方有序做好銜接工作。印發消毒產品、涉水產品「三新」判定依據,完善審批管理辦法。各地及時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實現了行政許可和職能轉變的有效平穩銜接。組織開展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國家監督抽檢,2013年共抽檢1348個消毒產品、1254個涉水產品,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了查處。

(四)規范執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為規范衛生計生監督執法行為,進一步提高監督隊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選擇不同重點開展監督執法專項稽查工作。2014年,我們以行政處罰案卷為重點,稽查衛生計生行政處罰案卷中違法事實認定、法律法規適用、執法程序實施、自由裁量權使用及文書製作等方面內容,督促各級監督機構重視行政執法工作,切實採取措施提高監督員執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工作,對照法律規定全面監督衛生計生系統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工作情況,為衛生計生工作的有效開展,為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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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衛生監督所詳細職能

衛生監督所職能和承辦工作:

一、各省市的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有所不同,如:北京市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

依法監督管理食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2005年9月開始,承擔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相關職能。

二、目前,監督中心已承辦8項由衛生部直接審批的行政許可工作,分別是:

1、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受理、評審;

2、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受理、評審;

3、首次進口的化妝品受理、評審;

4、化妝品新原料受理、評審;

5、消毒劑、消毒器械受理、評審;

6、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受理、評審;

7、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工作相關事項;

8、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資質(甲級)的受理、資料審查、評審意見匯總上報。

同時,還承擔國家計量認證衛生評審組工作,受理國家級、省級衛生檢測機構和實驗室開展計量認證申請、評審事宜。承擔制定衛生監督執法檢驗技術規范。

協助衛生部開展衛生標准審查、衛生標准制修訂、重大理論問題研究、衛生標准宣貫工作。

負責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平台運行與管理,並進行全國衛生監督信息 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及衛生監督員培訓等項工作。

(10)衛生監督站長職責擴展資料:

中國衛生監督:國家法定的一個監督機構,主要負責公共衛生、職業衛生、消毒殺蟲產品、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等等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成立於2002年1月23日,是衛生部承擔行政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也是衛生部衛生行政許可對外的統一窗口,人員依照公務員管理。

監督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務實高效、廉潔勤政、服務社會、保障安康,為構建和諧社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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