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當兵回來的, 家裡找人 給我弄到了 衛生局,正常來說 當兵回來的 去衛生局都干什麼啊
你好!
一般去辦公室、紀檢科、人事科、企業管理科都可以的。下面是具體的工作職責。
衛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正局級建制,其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制訂全市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及檢查督促。
(二) 加強全市醫葯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建設,抓好職業道德教育,促進衛生行業作風的根本好轉。
(三) 編制衛生事業經費預算、決算,負責衛生事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 依據國家衛生法律及標准和我省實施方法,對全市公共衛生、勞動衛生、食品、預防用生物製品和生物材料、醫療器材實施監督;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實行監測;實行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從業許可證制度。
(五) 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大力發展現代醫葯學和傳統醫葯學。
(六)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醫學科學研究發展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研攻關及科研成果推廣應用,促進學術交流,推動醫學教育發展,培養醫學衛生人才。
(七)根據市愛衛會的決議,協助市政府統籌各有關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參與制訂本市愛國衛生工作的規劃、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創建衛生城市(鎮)和推動實施全市農村改水、改廁規劃、「除四害」等工作;組織開展城鄉公共衛生管理和經常性檢查、監督、衛生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八)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制訂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血吸蟲病等的防治規劃,負責市、鄉、村三級預防保健網的建設,提出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實施初級衛生保健,做好各項預防保健工作。
(九)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督促局機關的政務工作;
參與局機關重要文稿和文件的草擬及調研工作;
重要會議的籌備和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檔案管理、信息、機要保密、信訪、保衛、後勤總 務等機關日常工作。
(二) 紀檢監察科
加強衛生系統精神文明、黨風旆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注重對黨員幹部的、職工的思想教育,做好黨建、幹部培養考察、老幹部工作,協調工、婦、團有關工作,加強紀檢監察,綜合治理,來信來訪接待工作,按有關規定查處違紀案件。
(三)預防保健科(掛「初保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市重大傳染病及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防治規劃、措施,並指導實施、檢查、監督;
負責全市城鄉三級預防保健網的規劃、建設和分級管理,組織全市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目標的實施和評估;
負責全市勞動、食品、學校、環境、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
負責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
推行合作醫療和醫療保險制度;
開展各種形式的衛生宣傳教育。
制定全市優生優育、婦幼衛生皮膚病性病防治工作規劃;
負責全市婦女兒童疾病的防治工作;
會同市有關部門開展計劃生育、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
(四) 醫政科(掛「中醫科」牌子)
制定全市醫療事業發展規劃、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各級各類醫療、采供血機構的設置規劃,執業活動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負責醫療護理質量管理、組織貫徹執行醫療管理制度、規程和技術操作常規,實施中醫行業各類技術標准;
負責全市非傳染病和精神衛生防治康復工作;
負責全市中西醫結合的醫療、護理、保健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
組織全市醫學科技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
推動醫學教育開展;推行社區醫療服務;
指導醫療單位的現代化、規范化建設;
審批大型儀器設備的添置及更新;
負責全市醫療事故的處理,組織重大突發性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醫療救護;
做好各類體檢、醫療保健服務和醫療統計等工作;
對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查處;
貫徹《葯品管理法》及其實施辦法,對所屬單位經營、使用葯品進行監督檢查。
(五) 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經費預算、決算;
參與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對全市衛生事業財務實施宏觀管理;
負責協調指導基本建設;
協同市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收費工作;
負責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監督;
管理機關財務、物資;
負責全市衛生財務統計工作;
編制審計計劃,配合及組織實施對下屬單位的正常審計、專項審計、離任審計。
(六)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組織大中專畢業生公開招考錄用,做好各類人才的引進工作;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報批幹部職工退休手續;
組織申報各級各類人員職稱;
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和各類人事報表匯總。參與對管理范圍內幹部的考察、考核;
接受處理人事方面的來信來訪。
(七)企業管理科
發揮「指導、協調、監督、服務」的職能,促使企業自覺地按經濟規律辦事,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規范經營行為,完成國民經濟計劃指標的統計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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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衛生局綜合協調科年終個人總結怎麼寫
2011年,**區衛生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衛生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和基本醫療服務建設,積極推進重點工作目標,全年各項工作指標和任務基本完成。
一、20*年工作完成情況
(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做好衛生防病工作。
1、以公共衛生大廈建設為標志,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創新公共衛生工作模式。不斷完善以「一個機制、四個體系」構架的公共衛生建設,多次完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公共衛生大廈建設進展順利。預計20*年初完工,投入使用,發揮提升全區共衛生服務水平的作用。
2、全力以赴,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聞訊而動,衛生局及時啟動禽流感防控工作。結合區位特點,制定完善了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堅持早布控、廣宣傳、持續動態監察執法,向居民開展宣傳和教育,強化候鳥聚集地區的監測。把禽流感納入今年秋冬季節呼吸道傳染病防控的重點,組織對醫務人員進行禽流感防控知識的全員培訓和考核。
3、傳染病綜合防治和預防保健工作措施得到落實,各項工作按計劃完成。
20*年1-10月份,甲、乙類傳染病發病2625例,發病率335.56/十萬,與去年同期相比(去年發病2623例)上升0.*%,上升的主要病種為麻疹、流腦,均為散發,無暴發流行。未發生脊髓灰質炎病例,未發生飲水污染事故。
繼續保持計劃免疫工作高質量高接種率水平。截止20*年10月,全區學齡前兒童免疫接種接種率99.86%,開展了外來兒童查漏、補種工作。推進免疫預防規范化門診建設工作。嚴格執行群體性疫苗接種工作有關規定,確保免疫預防各項工作管理規范化。
嚴格傳染病網路直報工作,降低漏報率,主動搜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預防和控制季節性傳染病爆發流行,夏季腸道門診、冬季呼吸道門診按時開診。加強建築工地、集貿市場等流動人口集中地區的防病管理。有效處置了新街口地區短期內集中發生的流行性出血熱疫情。
加強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對艾滋病疫情實行網路專報;加大重點人群監測力度,落實國務院「四免一關懷」政策,開展艾滋病自願咨詢檢測。
落實市政府關於完善突發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建設的摺子工程,在*區確定18家醫療機構分別建設標准傳染病診室、傳染病門診和傳染病隔離留觀病房及4家急救分站。通過協調和督導,在規定時間完成建設,及時開診。
婦幼工作落實「一法兩綱」,指標繼續保持全市較好水平。20*年1-10月,全區孕產婦死亡率0/十萬,嬰兒死亡率1.68‰。加大婚檢宣傳力度,在全市率先實現居民免費自願婚檢。自願婚檢人數呈現逐步上升趨勢,較去年同期顯著增長。
精神衛生防治工作加強,啟動控制精神抑鬱障礙項目。開展了智力殘疾人員的需求調查。截至10月,為無職業、無報銷渠道、無收入的貧困精神病人免費門診1748人次,共投入費用15萬元余。試行精神病緊急救助工作前移的措施,區內精神病人救助綠色通道不斷完善,重大節日期間未發生精神疾患者肇事肇禍事件。
堅持落實《*區慢性病防治規范》,以重點疾病為突破口,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健康教育工作,依託社區衛生服務平台,與轄區大醫院合作,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控制工作。
3、衛生局都有什麼職務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常政辦發〔2001〕122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常州市衛生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 , 市各委辦局:
《常州市衛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常州市衛生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1〕133號)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01〕7號)的規定,保留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交給江蘇省常州葯品監督管理局葯政、葯檢職能:
1.根據國家葯品管理法律、法規,對我市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反《葯品管理法》的行為。
2.負責全市葯品零售企業許可審批,核發葯品生產、經營、醫療機構制劑的許可證職能。
3.承擔全市放射性葯品、醫用毒性葯品、麻醉葯品和精神類葯品的生產、經營、使用許可的審核職能。
4.負責葯品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生產企業新建、改建、擴建車間圖紙的初審職能。
5.會同有關部門依照《廣告法》做好監督葯品廣告工作。
(二)新增的職能
1.依照《中華人民區和國獻血法》等法律法規,廣泛宣傳、統一規劃並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公民無償獻血的工作。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執業醫師資質認定、考試和執業醫師注冊等工作。
3.依照1997年以來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江蘇省中醫發展條例》、《職業病防治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賦予的相關行政管理職能。
4.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實施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參保病人的轉診管理。
5.在市財政局、監察局、人事局的指導下,負責《常州市衛生局直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委派制暫行辦法》的實施。
(三)轉變的職能
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核定的審批項目,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將衛生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質量控制規范的認證、專業技術培訓、業務考試和衛生機構、科研成果、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等非行政審批的工作以及其他技術性、輔助性、服務性的工作,交給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衛生標准,參與擬定地方性衛生法規、衛生標准和實施辦法及技術規范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衛生資源配置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督查。
(三)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經費預算、決算,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協同有關部門對全市醫療衛生收費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研究擬定衛生人才培養、教育、重點學科建設和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醫學科研攻關和醫療科技成果的鑒定、推廣和應用工作。
(五)擬訂全市農村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和婦幼衛生及社區衛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六)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制訂全市傳染病、慢性非傳染病、寄生蟲病和公共衛生等相關疾病和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預防規劃,組織和開展疾病防治工作,組織處理重大疫情暴發事件。
(七)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防治及食品、職業、環境、飲用水、化妝用品、放射防護和學校衛生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的監督管理。
(八)研究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規范全市城鄉醫療機構的建設,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准、醫療質量標准、服務規范和職業道德規范,協調、指揮各種重大突發性、災害性事故的醫療搶救工作。
(九)負責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計劃與實施,負責衛生系統的葯品、醫用生物製品和醫療儀器設備采購、使用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采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離退休幹部,國家公務員的保健工作,參與制定全市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及實施方案;負責全市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衛生外事工作,組織進行醫葯衛生科學技術國際交流和合作;組織醫學衛生人才對外交流。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11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法制處)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督促局機關政務工作;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提出重要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計劃。參與局有關政策的調研和擬定共和;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信息、信訪、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及局機關的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做好領導同志指示和批示的檢查督辦工作;負責修志編史工作;牽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衛生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衛生統計、信息化工作。
負責全市衛生事業有關政策的調查研究和衛生規章制度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系統普法教育,協調有關處室對衛生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負責衛生行政復議;研究擬定地方性衛生行政規章;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法律工作。
(二)人事處
組織擬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指導全市衛生人事、分配製度改革;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市衛生機構編制標准、衛生人員工資津貼政策及實施方案;負責幹部和工人的錄用、調配、轉復員軍人等對象的政策性安置和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職稱工作;負責工作技術等級考核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用工、考核、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出國政審初審和專家選拔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表彰工作;承擔衛生援疆幹部的派遣任務。
(三)規劃財務處(審計處、人武保衛處)
研究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經費預算、決算、實施衛生財務宏觀管理,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收費管理並監督檢查;協調國外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基本建設及管理,協助有關部門指導農村「三項建設」;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和宣和後勤管理;負責機關預算內、外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產業管理;負責對市直單位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經濟管理的指導、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委派等工作。
負責檢查指導市直單位安全生產、保衛、消防、人防、雙擁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環境保護、綠化工作;指導和加強衛生系統的民兵預備役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指導市直單位人武工作。
(四)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處(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及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組織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監測並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和《化妝品衛生許可證》的初審工作;擬定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承辦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
研究擬訂全市農村衛生、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准;研究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指導農村基層衛生組織的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婦動衛生工作規劃、政策措施和母嬰保健技術標准;指導全市婦女保健、兒童保健業務,監督母嬰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做好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婦幼保健工作。
(六)醫政處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醫療技術、重點專科發展規劃、醫療管理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和醫療質量標准;負責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采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協調處理各種醫療糾紛,承辦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委託的有關事務;協助做好重大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的醫療救護;組織協調各類法定體檢;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傷殘鑒定、司法鑒定。負責社區衛生服務及廠礦企業醫療機構工作的管理;負責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計劃與實施;負責衛生系統的葯品、醫用生物製品及醫療儀器設備采購使用的監督管理。
(七)科教處
擬定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醫學科學研究和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的政策措施和項目計劃管理,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點醫學科研攻關;組織醫學科技成果的鑒定,指導成果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醫學科研機構的建立和調整;負責繼續醫學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中等衛校的管理工作,負責新專業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
(八)中醫管理處(社會醫療保健處)
會同規劃財務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參與制訂全市佔醫法規、規章及相應政策,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各級中醫機構執業活動的審核、報批和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醫療保健機構的中醫工作。參與市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改革方案、政策、規定的制(修)訂;配合醫保部門組織各級醫療定點機構實施醫改方案;配合醫保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實施管理和監督,指導各級醫療機構合理控制葯品比例;參與研究定點醫療機構參保病人醫療費用的結算辦法;參與職工醫療保險基本用葯目錄的修訂;擬訂幹部保健工作計劃及有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管理市各有關部門的幹部醫療保健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級機關幹部、離退休人員、高級知識分子的保健體檢工作。
(九)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長遠規劃、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市愛委會各成員部門工作職責的落實;積極參與創建衛生城市活動,並做好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衛生鎮、村和衛生街道、社區居委會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負責開展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和經常性檢查工作;組織群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擬定全市健康教育規劃;負責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除害防病和單位衛生工作。
(十)組織處(老幹部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局組織工作計劃;指導、檢查、督促基層單位黨組織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負責對基層單位領導班子、中青年幹部的考察、幹部培訓、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承辦局管幹部和基層黨員幹部出國(境)的審核、上報;負責推薦、考察系統內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做好系統內統戰、知識分子、台灣事務、僑務等工作;負責局管基層領導幹部及局機關人員幹部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休幹部工作。
(十一)宣傳處
擬定全市衛生系統幹部、黨員、職工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單位、文明行業和優質服務競賽活動;宣傳推廣交流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的經驗和成果;組織全系統的新聞報道,開展普法教育和政研會活動;政工人員崗位培訓,負責市直屬單位政工人員政工職稱的評定及推薦上報工作。
按有關規定設置紀委(監察室)、工會、團委。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2名(含行政附屬編制6名)。
領導職數為:書記1名、副書記1名(含紀委)、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處長(主任)24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4名、副處長(副主任)10名。
4、我國衛生局應該建設成什麼樣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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