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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建設網站發生費用稅務探討

發布時間:2020-11-30 21:59:50

1、供熱企業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如何進行所得稅與會計處

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對供熱企業一次性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進行定性。各地就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如何納稅問題在理解上有所不同。比如: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吉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供熱企業收取的一次性入網費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地稅發[2008]137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供熱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入網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使用人應付一次性入網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使用人提前付款或者未約定付款日期的,以實際收到一次性入網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冀地稅發[2009]48號)第三條規定:對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向相關單位繳納的電力增容費、供熱管網建設費、集中供熱初裝費,應作為其他長期待攤費用,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低於3年。相關單位收取的上述費用,應計入收入總額,在3年內均勻計入其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當地主管稅務局對供熱企業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出台針對性政策的,相關企業可以依其規定進行稅務處理;當地主管稅務局沒有出台針對性政策的,建議相關企業就上述問題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針對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總局政策尚不明確。在會計處理上,《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企業收取的一次性入網費會計處理的規定>的通知》(財會字[2003]16號)對供熱企業一次性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如何處理有明確的規定,取得入網費收入時,應當計入遞延收益,與客戶簽訂合同的,在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內分攤確認收入;合同未約定服務期限,但能合理確定服務期的,按該期限分攤確認收入;合同未約定服務期限,也無法對服務期限做出合理估計的,則應按不低於10年的期限分攤。

2、籌建期間,公司發生的人工費用,計入工資扣除了。稅務局問這些人都干什麼了?

工資明細表,及簽到表,付款記錄。

3、經營網站建設公司需要繳哪些稅?

一、基本稅種和稅率:
1、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4、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營業額3%繳納;
5、印花稅:廣告合同按承攬收入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使用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的25%繳納;
10、發放工資獎金的扣繳個人所得稅。
除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後新辦的企業)向國稅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四、納稅申報期限
1、營業稅、城建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等於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後15日內(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的,次月10日)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各地一般一年兩次等規定不一)。
4、限期繳納最後一日,遇到休息日,順延一日;遇到長假(春節、五一、十一節),按休息日順延;
5、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6、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後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處於罰款。

4、新辦企業在籌建期間開辦費計入管理費用,稅務申報怎樣處理?

新辦企復業在籌建期間開辦費計制入管理費用,稅務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需要調增。

國稅函[2009]98號文件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5、企業的團隊建設費用稅務上怎麼處理

企業的團隊建設費用,要按照具體開支項目來處理。

團隊建設費用,很寬泛,不好界定其稅務方面的處理方式。

1、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培訓教育的,可以計入「職工培訓費」

2、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工會活動的,可以計入「工會費」

3、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吃飯的,可以計入「招待費」

3、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旅遊的,可以計入「工資(應付職工薪酬)」,計征個人所得稅

(5)企業建設網站發生費用稅務探討擴展資料:

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准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於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許稅前扣除。

6、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如何進行所得稅與會計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對供熱企業一次性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進行定性。各地就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如何納稅問題在理解上有所不同。比如: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吉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供熱企業收取的一次性入網費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地稅發[2008]137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供熱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入網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使用人應付一次性入網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使用人提前付款或者未約定付款日期的,以實際收到一次性入網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冀地稅發[2009]48號)第三條規定:對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向相關單位繳納的電力增容費、供熱管網建設費、集中供熱初裝費,應作為其他長期待攤費用,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低於3年。相關單位收取的上述費用,應計入收入總額,在3年內均勻計入其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當地主管稅務局對供熱企業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出台針對性政策的,相關企業可以依其規定進行稅務處理;當地主管稅務局沒有出台針對性政策的,建議相關企業就上述問題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針對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總局政策尚不明確。在會計處理上,《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企業收取的一次性入網費會計處理的規定>的通知》(財會字[2003]16號)對供熱企業一次性收取的供熱管網建設費如何處理有明確的規定,取得入網費收入時,應當計入遞延收益,與客戶簽訂合同的,在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內分攤確認收入;合同未約定服務期限,但能合理確定服務期的,按該期限分攤確認收入;合同未約定服務期限,也無法對服務期限做出合理估計的,則應按不低於10年的期限分攤。

7、各地稅務機關針對「走出去」企業提出了哪些稅收服務建

(一)搭建服務平台

在山東地稅外網建立「一帶一路」稅收服務欄目,發布我國有關稅收政策解讀和辦稅服務指南、我國與相關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收指南,介紹有關國家稅收政策,提示對外投資稅收風險等內容。

(二)設立12366納稅服務熱線專席

在12366納稅服務熱線設置專席,解答「走出去」企業的政策咨詢,回應服務訴求。

(三)加強對外投資稅收宣傳輔導

分期分批為我省「走出去」企業開展稅收協定專題培訓及問題解答,幫助企業利用稅收協定保護自身利益,防範稅收風險。根據不同國家稅收政策和投資風險特點,為「走出去」企業開展對外投資稅收政策專題宣講。印製《稅收協定服務「一帶一路」宣傳手冊》,免費發放到每一戶「走出去」企業。

(四)認真執行稅收協定

切實執行我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及相關解釋性文件,保證各地執法的一致性,減少涉稅爭議的發生。及時為我省「走出去」企業和個人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保障企業和個人在東道國充分享受稅收協定待遇。

(五)建立境外涉稅爭議快速響應處理機制

我省企業在境外與東道國稅務當局發生稅收爭議時,可以直接向省地稅局提出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申請,省局及時上報國家稅務總局,並配合總局完成相關工作。

(六)實施分類服務

以「走出去」企業涉稅需求為導向,對准備「走出去」的企業,重點輔導企業相關政策法規、稅收協定、可享受的優惠政策、應履行的納稅義務,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投資決策支持;對已經「走出去」的企業,定期進行實地走訪,了解企業具體涉稅需求,詳細介紹境外所得稅收抵免和稅收協定、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出具、涉稅資料報送等政策規定,幫助企業充分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降低稅收風險。

(七)實施稅收風險指引

圍繞國際國內稅法遵從風險、東道國稅收政策風險、重復征稅風險,給予企業稅收風險預警和提示。對在避稅港設立離岸公司的企業給予特別風險提示,引導企業遵守獨立交易原則和商業實質安排原則,防範受到受控外國公司反避稅調整的風險;對存在向境外轉移利潤疑點的企業給予重點提示,促使企業自行規范和調整,避免受到稅務機關反避稅調查風險。

(八)開展對外投資稅收分析

掌握我省企業境外投資的分布特點、經營、納稅以及境外稅收風險等情況,從稅收角度分析企業境外投資經營、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九)提升稅收服務能力

組織「一帶一路」相關政策研討與培訓,提高基層稅收人員的政策水平;加強國際稅收人才儲備和培養,注重相關外語人才和懂跨境稅源管理的人才培養工作。組建全省 「走出去」稅收服務專業團隊,為「走出去」企業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十)整合社會服務資源

引導專業咨詢機構為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最新投資趨勢及營商環境、投融資政策、外國稅收制度、跨境稅收風險控制等咨詢服務。組織境內外咨詢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界專業人士,研究跨境稅收政策及相關風險控制,建立服務「一帶一路」外部專家團隊。

8、如何加強營改增之後建築企業稅務籌劃工作

建築行業普遍存在的「高杠桿」問題,是環境因素與經營因素兩相作用的結果。在金融強監管的宏觀環境下,在房地產收緊的中觀背景下,建設項目周期長、建設資金周轉慢的經營現狀,以及墊資施工、資金佔用等經營亂象,都促使建築企業不斷進行債務性融資。
一般而言,建築企業主要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入資金,其中金融機構是其主要融資來源,也是企業杠桿資金的主要源頭。相應的,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作為金融機構依據企業資信和經濟狀況向其授予的信用額度,亦是制約建築企業貸款、開具保函等授信業務的關鍵。而在授信額度有限的情況下,不少建築企業走上了「高杠桿、高負債、高周轉」之路,這則進一步加劇了其財務風險與經營風險。



隨著「防風險、降杠桿」任務漸成主導,降低財務杠桿、轉變高負債經營模式,也逐漸成為建築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



1、優化經營結構,降低企業運行杠桿


杠桿好比一把雙刃劍,在發揮財務杠桿效應的同時也為企業帶來了財務風險。因此「降杠桿」並不意味著舍棄杠桿,關鍵在於舍棄短線保利思維、發展精細經營策略。
一方面,建築企業應優化業務結構,提高杠桿應用效率。在應用杠桿模式經營時,企業需充分考量負債籌資可能引發的財務風險。具體而言,投標階段企業應立足長遠,堅決杜絕虧損項目、大額墊資項目,適當放棄資金佔用大、投資回報低的項目,踴躍承接業主資信良好、資金下撥到位的項目;施工階段企業應動態把控回款節點,積極應對可能的回款困難,與此同時也要強化建設成本管控,多方位提高項目毛利率;竣工階段企業應敦促結算提速,進一步加速結算資金周轉。



另一方面,建築企業應優化資本結構,最大化杠桿收益。在負債籌資時,企業應在資本成本與杠桿收益間權衡利弊,確保投資利潤率大於債務利息率。長遠看來,企業應結合自身實力合理進行負債經營,如在盈利能力、籌資能力、償債能力不足時主動降低負債比率,採用國際公認的50%資產負債率警戒水平等。
換言之,建築企業應積極利用杠桿提高長期效益,而非博取短期利益。唯有如此方能以財務杠桿撬動發展杠桿,實現可持續發展。




2、盤活企業資產,提高資產運營效率


「降杠桿」不僅要求降低負債,也要求盤活資產。近年來工程建設領域先後開展的清理規范保證金、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營企業賬款等專項工作,都是清理存量資產、盤活閑置資產的頂層設計。
以工程保證金為例,名目繁多的巨額現金往往被無息佔用短則數月、長則數年,這對於產值利潤率不足3%的建築行業而言可謂雪上加霜。因此,加強長期掛賬保證金清理力度,提高保函對保證金的替代比例漸成重要趨勢。其中,保函中的工程保險保函具有顯著的「降杠桿」作用:工程保證保險是一種高杠桿的保險產品,保費相對較低,而保障額度卻很高。對於投保企業而言,一方面通過這種杠桿作用能夠使用較少資金而實現高額資金利用,另一方面也得以利用高杠桿產品釋放企業授信額度,進一步爭取金融機構授信。



而在盤活沉澱資金後,建築企業也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固定資金與流動資金,優化資金管理;加強內源融資、減少外源融資,降低融資成本。而後通過提高融資能力、強化履約能力,建築企業才能真正提升核心競爭力。



3、運用社會資金,暢通資金融通渠道


「降杠桿」不僅要求「節流」,也要求「開源」。積極引入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社會資金作為工程項目投資資金,也是建築領域「降杠桿」的有效措施。
以保險資金為例,其參與「降杠桿」大有可為。由於保費收入和保額賠償或給付常常在時間上不一致,這一特徵賦予保險以聚集社會資金的能力。且保險資金的長期、穩定特徵契合工程建設項目期限長、資金需求大的特點,能夠較好滿足「降杠桿」策略對資金的逆周期需求。且隨著保險新「國十條」以及《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等政策的不斷放開,保險資金的可應用范圍已不再局限於交通、通訊、能源、市政和環保五個行業的基礎設施,不僅支持棚戶區改造、新型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工程,投資模式也增加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



引入社會資金參與項目投資,一方面能夠降低建築企業資金壓力,另一方面也能與第三方共享收益、共擔風險。此外,建築企業還可應用市場化債轉股、發行中長期金融工具等直接融資方式,作為金融機構貸款這一間接融資方式的有益補充;有效運用金融風險管理工具,也是降低杠桿率、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創新之舉。




最後,從中觀層面卡緊高杠桿源頭,也是建築領域「降杠桿」的重要措施。主管部門應嚴格規范工程款支付與結算,強化工程造價監管:通過落實工程預付款制度,減少墊資施工的情況發生;通過推行施工過程結算,一方面縮短竣工結算時間,加快資金周轉率,另一方面遏制拖欠工程款,卡緊高杠桿源頭。

9、企業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計入在建工程-財務費用貸方,稅務局要求這部分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合理嗎?

企業所得稅的稅基是營業收入-成本-銷售、財務、管理3大費用。稅務學上稱為應專稅收入。屬撇開其他不在你討論范圍的收入和費用,僅就財務費用來說,發生了利息費用時就減少了稅基,發生了利息收入就增加了稅基。或者簡化一下討論的問題,公司沒有任何其他收入和費用,僅有10萬元的利息收入,那公司的應稅收入就是10萬。公司必須上交10萬乘以稅率的所得稅。由於銀行存款利息是沒有任何其他變通的餘地的,(例如固定資產可以通過快速折舊來加大前期的費用來降低企業所得稅)所以也沒有合法規避的任何餘地。這部分所得稅要到公司的費用超過了利息收入時就合法的抵扣了。你向公司老總匯報一下,就只能按稅務局的要求做了。
即使處於前期階段,也會有很多工資,差旅費,等等的各項管理費用,它們都是可以用來抵扣利息收入的財務費用。當這些費用大於利息收入時就可以不用交稅了。

10、如何推進大企業稅收管理團隊建設

實行大企業稅收的專業化管理不僅僅指機構設置的專業化,也不僅指重點戶的管理,更不是簡單的涉稅管理。應當以高素質人才為基礎,以提高大企業稅法遵從度為目標,寓管理於服務,建立集約、專業、高效的大企業稅收管理組織和運作體系。
我國自2008年開始探索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模式,國家稅務總局建立了專門的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隨著管理實踐的不斷深入,國家稅務總局與省局層面的大企業稅收管理團隊建設已逐步完善;現階段,大企業稅收管理團隊建設在設區市局尤其是縣(區)局層面尚未建立健全,面臨較多問題,亟待解決。
大企業稅收管理團隊建設存在的問題
管理理念滯後。稅務機關尚未完全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甚至認為風險完全來自於企業自身。如果企業按照稅法的規定納稅,那麼風險自然不會發生。稅務機關忽視了由於執法人員對稅法理解的偏差等帶來的風險,因此,稅收征管的創新力度不夠,大企業配置的征管資源較少。
機構設置不合理。層級式的稅收管理模式難以適應大企業稅收管理需求。我國稅務機關主要實行的是從總局、省局到設區市局、縣區局垂直管理的金字塔式從上至下的層級管理結構,難以適應大企業內部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全國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設置不統一,有的地方單獨設置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與稅源管理部門、國際稅收管理部門、所得稅管理部門職能交錯,大大降低了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的效用。
管理制度不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制度存在不統一、不完善、沒有形成科學體系、隨意性較大等問題。全國范圍內,關於大企業的定義,尚未形成統一明確的概念性規定。不同層級的稅務組織在確定管理對象時,可能會存在交叉、重復的現象。管理制度建設相對滯後,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出台的兩個規范性文件,難以指導復雜性強的大企業稅務管理操作。未建立統一有效的大企業專業化管理框架,因此難以形成統一的管理模式和服務標准,用來指導大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目前,稅務機關內部仍然實行屬地原則下的職能管理,因此在縣區局這一層面,大企業稅收管理缺乏系統的指導,大企業稅收管理缺位,管理層次不明、職責不清。
管理人員素質與激勵機制有待改善。大企業稅收管理人員年齡偏大,精通法律、計算機、財務、管理的復合型人才極度缺乏;沒有建立一個穩定的大企業稅收管理人才庫,在人員調動與進行大企業稅收管理風險應對時缺乏效率。沒有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在基層稅收管理工作中,業務型的人才在職位晉升中並沒有體現相應的優勢。企業和稅務機構征納雙方的智力、人力等方面的資源配備較為懸殊。當前,大企業稅收管理方面的人才培養滯後於大企業人才培養。目前我國尚未建立一個權威的、專門針對大企業稅收管理的政策答疑咨詢平台,往往需要層層請示之後才能予以答復,稅企雙方沒有建立較好的溝通交流機制。
整體推進大企業稅收管理團隊建設
要實行大企業稅收的專業化管理並不僅僅指機構設置的專業化,大企業稅收管理也不僅指重點戶的管理,更不是簡單的涉稅管理。應當以高素質人才為基礎,以提高大企業稅法遵從度為目標,寓管理於服務,建立集約、專業、高效的大企業稅收管理組織和運作體系。主要可以圍繞個性化服務和專業化管理來逐步推進高素質大企業管理團隊建設。具體到實踐層面,應從管理理念、機構設置、管理制度、管理團隊人員素質與激勵四個方面探討大企業稅收管理團隊建設的一些可行性措施。
在管理理念方面。稅務機關應當樹立全新的管理理念,提供形式多樣、特色化、有針對性的納稅服務,充分滿足大企業個性化的納稅服務需求。特別是要樹立稅源專業化管理理念,從屬地管理職能中分離出來,由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和分級組織實施。
在機構設置方面。第一,改進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設置,借鑒西方先進經驗,突破屬地管理和行政管理限制,將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按照行業和職能進行分類,以實現對所轄大企業的分類管理,整合和共享各部門各地區開發的信息系統,減少資源浪費,提高運行效率。第二,參考世界各國大部分做法,採用全功能型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模式,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能夠擁有對大企業進行稅收征管的全部職能,直接負責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提供全方位的納稅服務。第三,需明確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確定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管理對象。第四,為適應大企業的納稅服務需求,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實施扁平化管理,整合優化管理資源的配置,提升大企業管理與服務效率。
在管理制度方面。第一,界定大企業定義時,建議採用綜合性標准,即將定量型主要標准和定性型輔助標准相結合,科學確定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管理對象。第二,規范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能,尤其是協調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與其他稅務專業職能機構的工作關系,以免造成職能交叉。第三,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的制度建設,在對已發布的重要規范性文件不斷修訂完善的基礎上,提升其法律效力。第四,建立來自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的反饋機制,並及時將這些反饋加以研究、總結,快速形成制度規范,以指導實際管理工作。
在大企業稅收管理人員素質提高與激勵方面。第一,加大稅務風險管理人才選拔培養工作力度。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重心和歸結點在於稅務風險管理人才。對現有稅收管理人才優化配置,可建立全國、全省乃至具體到設區市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領軍人才庫」,在系統內公開選拔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人才。第二,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立體激勵機制來觸發稅收管理人員自覺學習的動力,設置分工合理的專業化崗位,建立考核方法多樣化、考核內容全面、科學嚴謹的考核機制,考核結果與物質獎勵和提拔重用掛鉤。第三,針對大企業稅收管理方面個性化、差異化需要,可建立適時、順暢的大企業政策答疑平台,由專人負責,以降低稅企溝通不暢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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