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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設招標網站首頁

發布時間:2020-11-21 13:46:00

1、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項目可以上哪裡查看?哪個網站比較好?

可以上比比招標網進行查看,搜索「天津建設工程」就會出現相關的最新招標信息,很全,可以去看看。

2、2012年現在天津建築工程投標做稅金做多少

綜合稅率約為5.39%。
其中營業稅3%,隨營業稅附征的有城建稅、防洪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還有2%的所得稅。

3、誰有中國建設招標網的賬號幫忙查個公告

天津濱海旅遊區海旭道門區綠化工程勘察招標公告
開標時間:
所屬行業:市政房地產建築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 其它
所屬地區:天津 招標備案號:12322012041001
勘察招標公告
津建交濱旅勘察[2012]0401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天津濱海旅遊區海旭道門區綠化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為 天津濱海旅遊區公用事業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為 60000000 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受天津濱海旅遊區公用事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委託,現對該
項目的勘察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天津濱海旅遊區海旭道門區綠化工程。海旭道門區西起中央大道,東至安佳路,實施項目全長570
米,道路兩側紅線外各有70米的景觀綠帶,並包括大型海浪式雕塑,總綠化面積約8萬平方米,總投資額為6000
萬元。
2.2工程建設地點:天津濱海旅遊區
2.3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
一標段:包括門區廣場、雕塑等景觀工程,其中雕塑內容:為4組大型海浪式雕塑,最大高度15米,最大寬度為
1.2米,鋼結構。中標單位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2.4工期要求:2012年05月12日 至 2012年05月18日
2.5工程質量要求: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一標段:資質: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岩土工程專業類甲級, 本標段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2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聯合體投標報名時可以聯合體主辦人或成員中的任何一人進行
報名。
3.3非本市注冊的投標人在報名時應提供進津備案通知書。
4、投標報名方式
凡具備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標報名:
4.1投標人需攜帶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進津備案通知書、經辦人授權委託書
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如果聯合體報名,請攜帶聯合體協議) 報名。
4.2各投標人均可對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報名。
5、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5.1本招標項目的報名截止時間為:2012年04月24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5.2招標公告發布時間:2012 年04月18日 至2012 年04月24日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凡投標報名的投標人,請於2012 年04月18日至2012 年0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9 時30 分 至11 時0 分, 下午 14 時30 分 至17 時0 分(北京時間), 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
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和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6.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 另行通知 元,售後不退。圖紙押金人民幣另行通知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押金(
不記利息)。
6.3招標文件需郵購的,另加手續費(含郵費)每套人民幣不郵寄元。招標人在收到投標報名確認函(原件)、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和單位介紹信(原件),以及郵購款
(含手續費)後不郵寄 日內寄送

聯系電話(Tel.): 010-63347001 63347880
馮經理

4、天津地鐵10號線一期北段啟動勘察設計總包招標 先建段明年通車

天津地鐵10號線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津發改城市【2015】911號批准建設,招標人為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為2320300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預算內資金:2320300萬元 ,資金已到位,建設規模為 24公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天津廣正建設項目咨詢股份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有限公司的委託,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天津地鐵10號線一期工程,建設規模為24公里,車站23座,線路起點為自梨園頭,線路終點為至南淀站,總投資額2320300萬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天津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二期建設規劃(2015~2020年)的批復》(發改基礎〔2015〕2098號文件)顯示,天津地鐵10號線一期工程為梨園頭站至南淀站全長24公里,建設期限為2015年到2020年,目前10號線嶼東城至梨園頭區間已經開工建設,南淀至嶼東城區間即為本次啟動勘察設計總包標段。
地鐵10號線與z2線在南淀地區規劃設置換乘站。目前濱海新區政府正在推進z2線前期工作,待z2線南淀段實施時,同步建設地鐵10號線嶼東城至南淀段工程建設。受Z2線工程影響,10號線一期北段計劃於2025年與Z2線一起建成通車,而嶼東城至梨園頭區間約21.2公里,共設21站,力爭2021年上半年具備通車條件。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5、天津市南華工程建設招標有限公司怎麼樣?

天津市來南華工程建設招標有限公司源是2001-06-08在天津市津南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體育場北路。

天津市南華工程建設招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20112727527524W,企業法人趙浩,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天津市南華工程建設招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工程招標代理;建設項目管理服務與咨詢及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工程技術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天津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91000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5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良好。

天津市南華工程建設招標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天津市南華工程建設招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6、天津市眾德建設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天津市眾德建設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是2002-09-24在天津市津南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位於天津市津南區國家農業園區管委會1樓1A02房間。

天津市眾德建設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20104741389228C,企業法人王小磊,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天津市眾德建設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代理服務;工程項目管理及咨詢;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建築勞務分包;工程技術及施工管理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天津市眾德建設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7、天津市通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天津市通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是2002-07-23在天津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位於薊縣尤古庄鎮政府院內。

天津市通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20225741356629U,企業法人陳瑞強,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天津市通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工程招標代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國家有專營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在天津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300200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5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良好。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天津市通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8、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下浮幾個點

工程交易中心一般有文件規定的

9、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怎麼樣?

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是1991-05-30在天津市南開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南開區紅旗南路251號欣苑大廈1104-1106。

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20104103100573Y,企業法人朱震,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辦理國外貸款、外資、合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及國內外工程招標、投標業務;並承擔建築、市政建設機械配套工程設備的招標業務;圍繞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開展國內外的技術合作交流、技術咨詢、服務及技術培訓;設計方案、競選代理業務、設計咨詢、代審施工圖;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項目管理;政府采購法規定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代理業務及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天津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28040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3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優秀。

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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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適用於公路工程嗎?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是否適用於公路工程?

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強建築市場管理,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建設部 《關 於加強建築市場管理的規定》、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我市情況,制 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各類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道線路 敷設、裝飾裝修等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 第三條 施工合同分為:《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天津市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1.工程造價在 50 萬元以上(含 50 萬元)的建設工程,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造價在 50 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執行《天津市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總包單位將工程分部、分項或施工勞務分包給其他施工企業時,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 工分包合同》。 第四條 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成立「天津市建設 工程合同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合同管理辦公室)。並在區、縣設立區、縣合同管理辦公 室。 第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市和區、縣兩級管理。市和區、縣合同管理辦公室的分工管 理范圍是: 1.市合同管理辦公室負責天津市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武清縣、寶坻縣、薊縣、靜海縣、 寧河縣、包括以上區、縣境內的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和開發小區及科技園區,建築面積在 10000 平方米以上(含 10000 平方米)或工程造價在 500 萬元以上(含 500 萬元)的建設工 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限額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合同管理辦公室負責合同 管理工作。 2.市合同管理辦公室負責天津市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包括以上區境內的獨資、 合資、合作企業和開發小區及科技園區、建築面積在 5000 平方米以上(含 5000 平方米)或 工程造價在 300 萬元以上(含 300 萬元)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限額以下的建設 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合同管理辦公室負責合同管理工作。 3.市合同管理辦公室負責天津市和平區、河西區、河東區、河北區、南開區、紅橋區,包括 以上區境內的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和開發小區及科技園區,建築面積在 3000 平方米以上 (含 3000 平方米)或工程造價在 150 萬元以上(含 150 萬元)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 工作。限額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合同管理辦公室負責合同管理工作。 4.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的建設工程項目,由所在區合同管理辦公室負責合 同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合同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1.宣傳、貫徹國家及我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貫徹、推行和使用國家施工合同文本和我市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對甲乙雙方簽證合同草案進行審查,監督合同的履行,發現利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所進行 的違法行為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4.組織培訓合同管理人員,總結交流經驗; 5.對施工合同的糾紛進行調整; 6.協助天津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派駐的經濟合同仲裁庭對施工合同的糾紛進行裁決。 第七條 簽訂施工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計劃,並正式批准報建; 2.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 3.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築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 4.招投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第八條 簽訂施工合同的承發包、總分包當事人雙方,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或個人,雙 方必須具備相應資質條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 法規,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承辦人員簽訂合同,應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 書。承發包雙方之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九條 簽訂施工合同,必須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 本》的「合同條件」及天津市有關規定,明確約定協議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 辦法和處理原則。 第十條 承發包雙方應嚴格履行對工期、質量和工程價款的約定。 1.工程工期。應參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工期定額,確定相應的施工工期及調整處置方法。 2.工程質量。工程質量的標准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和我市的有關規定。 3.工程價款。工程價款的確定應執行現行預算定額和我市的有關規定,並在合同中明確有關 價款的調整方法。 第十一條 發包方應與承包方簽證施工合同, 承包方可將承包的工程, 部分分包給分包單位, 簽訂分包合同。承包方對發包方負責,分包單位對承包方負責。分包單位不得將所分包的工 程轉包給其他單位。 第十二條發包方認為必要時, 可以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建設監理單位進行施工監理。 在簽訂 監理合同時,應明確監理單位的許可權和責任。 第十三條 凡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工程項目,簽訂合同草案後必須經過 審查。凡執行《天津市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工程項目,由簽約雙方視情況自願審 查,但必須將合同文本副本,按市區分工報合同管理辦公室備案。凡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 施工分包合同》文本的工程項目,可視情況自願審查。 第十四條 施工合同審查程序是: 1.凡招標工程,承發包雙方必須在中標後 30 日內依法簽訂書面施工合同,由發包方將雙方 協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合同管理辦公室審查。 2.合同管理辦公室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 10 日內審查完畢,簽署意見。 3.施工合同簽訂後 5 日內,將合同文本副本報合同管理辦公室和開戶銀行備案。 4.凡無合同管理辦公室簽署意見而發生的糾紛,合同管理辦公室不予調解。 第十五條 施工合同審查的主要內容: 1.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必要條件; 3.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與中標條件一致; 4.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問題;是否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者利益的問題; 5.雙方駐工地代表是否具備規定的資質條件; 6.工期、質量和合同價款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第十六條 合同管理辦公室在做好各項審查工作的同時,按有關規定收取合同審查費。 第十七條 施工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任 何一方不得擅自轉讓,變更或解除。 1.合同簽訂後,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2.在履行合同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合同管理辦公室應提出警告,或提交有關部門按 規定予以處理。 3.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簽訂書面協議,並於 5 日內將協議報送合同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八條 當施工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在努力保持繼續施工,不使工程質量受到 損害的情況下,按合同約定的解決辦法和程序進行調解,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違章處罰 對假冒其他組織或他人名義簽訂施工合同, 或將合同用於違法活動的; 對以分包工程名義實 為轉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凡本市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也應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建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 199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凡與本合同管理辦法中規定有抵觸的文件及 合同文本一律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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