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鄉鎮安監站屬於哪類事業單位?將來會劃分為什麼性質的單位?行政還是事業?
屬於行政執法類單位,從單位性質來看都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劃分標准,屬於行政類。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指將現有事業單位按照社會功能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1)鄉安監站長擴展資料:
1、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按編制類型來分,可以分為全額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2、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規定的分類,事業單位可以分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3、按管理許可權劃分,事業單位又可以分為黨委直屬事業單位、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行政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以及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的下屬事業單位等。
4、按級別不同,又可以分為省直、市直、縣直事業單位,鄉鎮的七站八所等。
5、按財政狀況,還可以分為財政獨立的事業單位,財政未獨立的事業單位。
6、按是否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又可以分為法人事業單位,非法人事業單位。
7、事業單位受機構個數和職能限制,各地成立的事業單位中,省、市級別的基本相似,縣區比較復雜,有的多有的少,有的單獨成立,有的職能整合成立綜合中心,並不要求一一對應。
2、鄉鎮安監站的監管行業有哪些?
鄉鎮安監站在鄉鎮政府的領導和上級安監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市縣安監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委託、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也就是說,鄉鎮安監站的工作職能純粹是行政管理層面的,並不需要在法律層面進行說明。
3、鄉鎮安監站站長是鄉分管安全的鄉長兼任么
這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鄉政府負責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鄉長不會兼任的,這樣不利於工作。
4、安全生產法中有說到鄉鎮安監站嗎?
安全生產法中沒有鄉鎮(街道)安監站的建制,鄉鎮(街道)安監站的設立純屬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5、鄉鎮安監站站長是中層幹部嗎
肯定不是!
只要假設一下,如果是,那麼你縣里的安監局各個都是了,那麼市一級的重要些吧,搞高一點,在網省里走就全是高級幹部了,還了得,省里的安監局不能都算上高級幹部的,個別的領導勉強算一個,所以還是低調些,鄉鎮安監站站長的就是幹活的,只不過下面還可以支配得動一些人協助干而已。
6、鄉鎮安監站長個人年終總結
強調安全、檢查與管理的重要。
沒有範文。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
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7、鄉鎮安監站站長級別 鄉鎮安監辦是什麼級別
普通鄉鎮主要負責人是正科級,下屬部門如農機站,文化站,計生主要負責人是主任科員級(正股級),在往下就是科員,事員級,公務員級別到底了。
8、鄉鎮安全生產安監站的主要職責包括哪些
鄉鎮安全生產安監站的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了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置和管理狀況;
3.組織開展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檢查;
4.監督檢查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情況;
5.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應當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整改;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安監部門;
6.報告、統計轄區內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情況,配合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7.實施部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權;
8.完成區政府上級安監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8)鄉安監站長擴展資料: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於1999年12月30日成立。
安監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是國家經貿委管理的負責煤礦安全監察的行政執法機構,承擔現由國家經貿委負責的煤礦安全監察職能。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國家煤炭工業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家煤炭工業局的有關內設機構加掛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內設機構的牌子。
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組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2003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一般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下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質量科、計量科、標准化科(下設機構代碼管理辦公室)、法制科、機關服務中心、監督稽查科(稽查隊)、XX市打假辦、12365投訴舉報中心、質量檢驗所,計量所,特種設備檢驗院,纖維棉花檢驗所,條碼中心 等單位。
參考資料:安徽蕪湖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安監站部門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