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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站站長主要職責

發布時間:2020-10-30 20:05:39

1、公路局的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市公路發展戰略、規劃、規章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規劃及現有公路技術改造方案,負責全市國道、省道及重要縣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並對全市縣、鄉公路建設、養護進行業務技術指導;

3、負責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市公路和橋梁工程的驗收工作;

5、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規范,負責公路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運用;

6、負責對公路汽車渡口、收費站進行統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費、過渡費等規費的徵收及使用管理;

7、負責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執法,保護路產路權。規劃、審批和管理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審批公路沿線的各種建築設施;

8、承擔公路、橋梁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業務;

9、負責國防公路戰備工作;

10、開展公路建設融資和國際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11、負責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干職工隊伍建設和勞動人事管理等工作;

12、負責管理本局下屬各單位;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公路站站長主要職責擴展資料:

市公路管理局設12個職能部門。

(一)工程處

路局工程處是公路局下的一個部門,主要負責國、省道及橋梁的工程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工程的招標、監督建設、驗收等工作,一般是業主方。

(二)辦公室(加掛「戰備辦」牌子)

負責局機關政務、文電、督查、接待工作;負責綜合調研、信息、新聞宣傳、重要文稿起草、來電來信來訪處理及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要文件、文書檔案資料的收集、立卷、歸檔、保管和咨詢服務工作;負責微機的開發、利用與管理工作。

(三)組宣科

負責制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議方案及選拔考核幹部的規定;負責全局系統幹部管理工作;對黨委管理的幹部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考察了解,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民主集中制的執行情況;辦理所管幹部呈報、審批、任免、轉正、退休手續及調動事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工作。

(四)勞資科

負責全局工資基金的管理、勞動用品的發放及招工、轉正、調資、升級、異動、退休退職、傷殘死亡、獎懲等有關工作;參與編制勞動定員與定額標准、勞動管理辦法和分配辦法;負責工人的人事檔案管理和有關來信來訪工作。

(五)養路科

負責全局公路養護的生產管理,督促、檢查和考核各管養單位養護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制定和完善養護生產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和檢查考核辦法;負責養護生產的技術管理,制定和修訂技術操作規程;負責水毀工程的報批與修復及其他大中修工程的組織實施。

(六)工程質監科(加掛「公路設計室」、「公路實驗檢測中心」、「監理咨詢中心」牌子)

負責全局路面大中修工程、新改建工程、橋梁工程、公路站房工程的管理、質量監理、設計文件審批,並負責組織檢查和驗收;負責上報項目設計文件的編制和測設工作;負責公路設計、公路實驗檢測、監理咨詢中心的建設管理工作;做好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的學習及推廣工作。

(七)計劃統計科

負責收集、匯總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計劃,審核編制並上報和下達計劃;負責做好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調控工作;負責全局公路統計報表的收集、匯總、上報、檢查、督促,指導各管養單位統計記錄工作;負責落實上級撥款;負責全局路面、橋梁系統的管理。

(八)公路收費科

負責編制全局公路收費站和渡口年度徵收計劃,檢查督促徵收政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和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加強征費稽查和票證管理,加強徵收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法紀教育,及時查處有關違紀問題,堵漏增收,確保徵收任務的完成。

(九)機務科

負責制訂、完善和落實機務、渡運管理的制度、辦法;負責檢查督促全局的安全生產;負責對機務、渡口實行目標管理;負責機械、船舶的維修、保養、購置和更新改造工作,辦理有關固定資產驗收、調撥、建檔、登卡、停使、封存、報廢處理等事項。

(十)財務科

負責全局除養護工程費之外的年度財務計劃的編制與審核,及時糾正各種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現象和問題,會同計統科按計劃(預算)和工程進度、財務進度及時下撥經費,及時編制會計報表,搞好經濟核算和財產管理工作。

(十一)企業管理科

負責局系統企業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工作,制訂管理辦法,審定其經濟責任制辦法和指標,並督促其落實;負責企業會計報表審核和匯編,搞好財產管理工作,並建立檔案;負責本系統三產業發展的指導和局機關三產業的開發工作。

(十二)法規路政科

負責宣傳和落實《公路法》和國家有關公路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局的普法工作和法制工作,負責督促和檢查消防安全,負責局系統路政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公路局——網路

2、我是一名基層公路管理站的站長如何管理好自己的下屬呢?

制定一項管理制度,按照規范來,但也不能太死了,要是時候調動下屬的積極性。這樣才能服眾。

3、市公路站工作干什麼的?

公路局主要做以下工作內容: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交通管理版的法律、法規、政策,權制定全市公路發展戰略、規劃、規章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規劃及現有公路技術改造方案,負責全市國道、省道及重要縣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並對全市縣、鄉公路建設、養護進行業務技術指導。
(三)負責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市公路和橋梁工程的驗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規范,負責公路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運用。
(六)負責對公路汽車渡口、收費站進行統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費、過渡費等規費的徵收及使用管理。
(七)負責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執法,保護路產路權。規劃、審批和管理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審批公路沿線的各種建築設施。
(八)承擔公路、橋梁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業務。

4、公路管理所是做什麼工作的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理》的實施。
(二)編制公路建設、規劃、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計劃執行中發生的問題;負責公路建設養護工作的檢查和獎懲,採取措施提高路況,保證暢通。
(三)負責路政管理。實施路政巡查,處理違章建築,保護路產路權,維護公路養護施工的正常秩序,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四)組織公路現代化養護、現代化管理技術的開發,負責交通情況調查和路況登記,培訓公路專業人員,改善技術裝備,交流先進經驗,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五)參與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驗收。
(六)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在公路上非法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等行為。
(七)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八)調查研究和統計上報公路情況。

5、我國縣級地方公路管理站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一般公路部門有二個,一個是負責省道、國道養護的公路局(也有的叫公路段、公路站);別一個是縣鄉公路管理部門(也有叫地方道路管理處的)。地方公路管理站的職責負責應該是所轄縣的縣道(個別地方歸公路局負責)、鄉道、村道的養護、維修。

6、縣公路管理站職責有哪些?

縣級公路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國省干線公路養護的管理和大、中修工程的組織實施。

7、高速公路收費站站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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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通管理站主要是做些什麼樣的工作啊?

交通管理站的工作如下:

一、在上級黨委領導下,在交警部門業務指導下,開展轄區交通管理工作。

二、主持交管站全面工作,抓好鎮整治區域內「車亂開」整治工作和其它交通安全各項業務工作,組織召開交通安全工作例會,定期向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交通安全形勢,及時提出預防交通事故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三、抓好對交管站協管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政治、業務知識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充分發揮交管站的職能作用。

四、制定交管站年、季、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在上級政府分管領導的領導下,協助交警、交通、行政執法等部門開展轄區內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掌握轄區內交通管理基礎動態信息,建立健全道路、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賬。

七、在本轄區內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轄區內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

八、組織指導各村(企業)信息員開展道路交通基層基礎信息的排摸和道路安全巡查。

九、按時完成鄉鎮(街道)和上級公安交警部門交辦的其他交通管理任務。



(8)公路站站長主要職責擴展資料:

交通管理站協管員工作如下:

一、在交管站站長領導下,在交警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做好轄區交通管理工作。

二、做好鎮整治區域內「車亂開」整治工作,在轄區內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和學校周邊等重要場所、重要時段做好交通秩序維護工作,及時糾正、制止、勸阻交通違法行為。

特別是拖拉機載人、無牌無證、非交通佔道等農村顯見的交通違法行為,教育、引導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三、定期開展鎮道路交通事故黑點與隱患排查,包括對各村無牌無證、報廢拼裝車輛等違法行為的排查,排查結果及時向站長匯報。積極做好轄區內重點車輛與駕駛人等交通基礎信息的摸底和建檔工作。

四、負責開展本轄區交通安全日常宣傳工作,不斷提高轄區內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法律意識和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五、組織指導各村(企業)信息員開展道路交通基層基礎信息的排摸和道路安全巡查。         

六、完成站長或交警部門交辦的其他交管工作。

9、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的主要職責

2.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養護等的市場管理工作,核准、審核從業單位資質。
3.提出公路建設規劃、計劃和國家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立項審核工作的建議;提出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危橋改造、災害防治、水毀搶修等工程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
4.承擔國家重點公路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公路工程建設,指導、監督招標投標和工程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5.指導全國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干線公路搶修保通工作;承擔公路標志標線管理工作;起草公路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6.承擔國家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及公路出行信息服務工作;提出有關公路建設和管理信息化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有關公路建設、路網運營管理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公路應急處置工作。
7.起草公路有關規費政策,提出有關收費政策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收費公路監督管理工作。
8.指導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擔路政執法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等工作。
9.擬訂公路工程標准、規范和定額,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國內外公路工程技術交流與合作。
10.配合部總工程師做好相關工作,承辦為總工程師服務的日常工作。
11.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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