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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隊組織微型消防站站長培訓

發布時間:2020-10-21 01:38:23

1、物業安保隊長可以管微型消防站站長嗎?

答:物業安保隊長事實應該可以管微型消防站站長。

2、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是怎樣的

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等。

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有條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實際選配消防車輛。

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於6人。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2)消防大隊組織微型消防站站長培訓擴展資料:

微型消防站的相關要求規定:

1、接到火警信息後,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鍾到場」要求趕赴現場處置。

2、微型消防站應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

3、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准備。

3、微型消防站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一)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

(二)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築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並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後啟動預案。

4、消防微型消防站一分鍾和三分鍾指

指的是:1分鍾:從接到火災信息算起,一分鍾內必須有員工(任何崗位都行)帶一個滅火器到起火地點。


3分鍾:有穿戴自購消防服裝、帽子、鞋子,並帶滅火器材在3分鍾內到起火地點。(通常至少3人,分別帶滅火器、消防水帶、槍頭)。

1、公安消防部隊的教育訓練採取部隊訓練與院校教育相結合的培訓體系。消防部隊的教育訓練包括新兵訓練、士兵的經常性訓練,士兵晉升班長和士官晉級前的集中培訓,培養生長幹部的院校教育。

地方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入警培訓,幹部晉職與專業培訓,高級警官的輪訓等。從事建築工程消防審核、消防監督檢查、火災原因調查和滅火救援等崗位的消防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2、消防工作是一項知識性、科學性、社會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各行各業、千家萬戶,與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密切相關。只有在社會普及消防法規和消防科技知識,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增強全民防範與撲救能力,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危害。

3、我們每個居民和企業等單位都應該學習,不斷提升安全環保意識。


(4)消防大隊組織微型消防站站長培訓擴展資料:

微型消防站具備地理距離近、機動靈活的優勢,一旦發生突發情況,執勤人員可迅速出警處置,以確保達到「3分鍾到場」的要求。

微型消防站主要是解決企業或重點消防單位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可以第一時間組織成小型戰鬥力進行初期火災的撲救及人員疏散撤離另外大型一點的微型消防站,比如配備有消防車等重型裝備的,可以協助臨近單位和企業進行火災撲救。

微型消防站是在五六十平米的場所,配備站長、副站長、消防員、駕駛員、保安員、社區工作人員等六名以上的隊員,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以及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並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集防火、滅火等多種功能為一體,堪比小型消防隊。

人員配備:

(一)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於6人。

(二)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

(三)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5、微型消防站最低標准配置是什麼?

人員配備

(一)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於6人。

(二)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

(三)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2.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

(二)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築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可根據需要在建築之間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

(四)有條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實際選配消防車輛。

四、崗位職責

(一)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

(二)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築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並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後啟動預案。

五、值守聯動

(一)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准備。

(二)接到火警信息後,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鍾到場」要求趕赴現場處置。

(三)微型消防站應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

6、微型消防站庫室設置里業務用房和輔助用房什麼意思

這個按照一、建設原則除按照消防法規須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重點單位外,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以救早、滅小和「3分鍾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託單位志願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員配備(一)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於6人。(二)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三)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二)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築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可根據需要在建築之間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四)有條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實際選配消防車輛。四、崗位職責(一)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二)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築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並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後啟動預案。五、值守聯動(一)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准備。(二)接到火警信息後,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鍾到場」要求趕赴現場處置。(三)微型消防站應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六、管理訓練(一)重點單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後,應向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備案。(二)微型消防站應制定並落實崗位培訓、隊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聯動、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應組織開展日常業務訓練,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

7、根據消防法第幾條規定建立微型消防站?

根據消防法第4條規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的。

8、微型消防站崗位職責是什麼?

崗位職責:

(一)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

(二)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築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並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後啟動預案。

9、微型消防站需要配備哪些消防器材

配備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滅小和「三分鍾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依託單位志願消防隊伍和社區群防群治隊伍。有消防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區微型消防站兩類,是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社區建設的最小消防組織單元。

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築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可根據需要在建築之間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

(9)消防大隊組織微型消防站站長培訓擴展資料

微型消防站的人員配備:

1、微型消防站設站長、消防員、值班(守)人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

2、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其他崗位人員由單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保安或員工等擔任;社區微型消防站站長應由社區負責人兼任,其他崗位人員由村治安聯防隊員、社區保安、物業管理人員、社區工作人員、消防志願者等組成。

3、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宜不少於 6 人,單位員(職)工總數不足 6 人的,全部人員為微型消防站人員。

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實行 24h 值班,每班不少於 2 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值班保安等人員可兼任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員;社區微型消防站實行 24h 值守,每班不少於 1 人,值守人員應能及時接收火警指令,並通知其他隊員到場進行處置。

4、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10、微型消防站 消防員技能有哪些

為積極引導和規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簡稱「重點單位」)志願消防隊伍建設,推動落實單位主體責任,著力提高重點單位自查自糾、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鬥力」的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實現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目標,特製定本標准。 一、建設原則 除按照消防法規須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重點單位外,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以救早、滅小和「3分鍾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託單位志願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員配備 (一)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於6人。 (二)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 (三)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 (二)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中國、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築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可根據需要在建築之間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 (四)有條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實際選配消防車輛。 四、崗位職責 (一)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中國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 (二)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築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中國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並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中國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後啟動預案。 五、值守聯動 (一)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中國准備。 (二)接到火警信息後,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鍾到場」要求趕赴現場處置。 (三)微型消防站應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 六、管理訓練 (一)重點單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後,應向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二)微型消防站應制定並落實崗位培訓、隊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聯動、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應組織開展日常業務訓練,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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