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萬維百科 > 天津市區縣檔案部門網站建設指導意見

天津市區縣檔案部門網站建設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0-09-24 06:35:02

1、天津市哪個部門負責檔案管理,檔案丟失到哪裡咨詢?

人事檔案一般不會丟失!學生的檔案保存在學校,你可以到學校的學生管理中心或者所屬的系去咨詢;如果是上班了的話,要看你的單位有沒有存檔資格,有的話,一般保存在組織部門,去那裡問問,如果沒有存檔資格,要看你的檔案存在哪了,存在人才中心或者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局),就去他們那裡問問!
其他的歷史檔案什麼的保存在檔案館、檔案局!

2、天津市鄉鎮企業管理局

天津市鄉鎮企業管理局
(天津市鄉鎮企業辦公室)

內 容 概 述

辦公室工作職能:
一、負責組織各項會議及會務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編寫年度大事記和信息調研工作。二、負責對外有關單位事務性工作和信訪工作,負責宣傳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和內部處室的綜合協調工作。三、負責機關的防火、防汛、防災、安全保衛及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四、負責機關規章制度的制訂及督促檢查落實。包括考勤、房產、車輛、衛生、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工作及後勤管理工作。五、負責機關老幹部和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六、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服務業發展處工作職能:
一、負責編制規劃。組織編制全市郊區服務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產業布局規劃,提出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保證措施。二、負責指標監控和經濟運行。了解和掌握全市

郊區服務業的經濟指標和經濟運行情況,提出建議和措施,保證經濟正常運行。三、負責對投資項目跟蹤服務。隨時掌握各區縣投資項目的動態情況,對於投資在千萬元以上,特

別是億元以上的大項目,主動配合、協調有關部門,解決項目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推動投資項目按期完成。四、負責引導資金的申報和審查工作。通過資金引導、政策扶持,促進

企業健康發展,做大做強,在郊區服務業企業中起到引導、帶頭作用。五、抓好典型推動。發現和培養工作典型,積極推廣,帶動和促進全市郊區服務業健康發展。六、完成領導

交辦的其它工作。

科教質量處工作職能:
一、負責指導編制郊區工業科技、質量及培訓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及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對郊區工業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的推動、名牌創建、先進技術成果推廣等有關政策協調工作,推動郊區工業的技術進步。三、負責郊區工業的教育培訓、人才引進和交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及服務體系建設。四、負責為天津郊區工業信息網提供國家和市級名牌產品和企業情況、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情況、科技型企業情況、ISO9000質量認證情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情況和各類培訓情況等資料信息。五、負責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第三十六所的管理工作。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工業發展處工作職能:
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市郊區工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產業布局規劃;制定全市郊區工業年度經濟發展目標和固定資產投資指導性計劃及有關政策措施。二、組織郊區工業統計工作。負責統計報表制度的制定,對郊區工業經濟運行進行監測和調控;負責月度、年度郊區工業主要經濟指標的收集、審核、匯總、上報工作;加強對郊區工業經濟運行的預警、預測和分析;負責發布郊區工業綜合經濟信息。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工作。負責推動區縣重大建設項目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跟蹤監測項目投產後的生產及效益情況;負責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月度、年度統計和分析;貫徹落實技改貼息政策,安排貼息資金使用計劃。四、統計信息網路建設及維護工作。推進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逐步完善網上直報系統;負責為天津郊區工業信息網提供與本處工作職能有關的信息資料。五、指導郊區工業企業開展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發展環保產業等方面的工作;對重點耗能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指導處工作職能:
一、負責指導郊區工業深化改革,進行體制、機制創新,調整產業、產品結構和企業布局,組織推動行業管理和市場營銷,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二、負責對郊區工業的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進行指導和監督及有關政策措施擬訂。三、負責對郊區工業園區和經濟功能區的管理、指導和政策扶持,推動郊區工業的戰略集中和開展地區經濟技術合作。四、負責開展對鄉鎮企業家評選及培訓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郊區工業減負工作。六、負責為天津郊區工業信息網提供郊區工業園區和經濟功能區基本情況、東西部合作基本情況、重點農副產品加工情況等資料信息。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名稱 天津市鄉鎮企業管理局
(鄉鎮企業辦公室) 處室名稱 辦公電話 負責人姓名 住宅電話
通訊地址 天津市河東區十一經路88號 辦公室 24211213 魏樹成 ********
郵政編碼 300171 長途區號 022 企業指導處 24213944 楊玉新 ********
電報掛號 傳真電話 24305108 工業發展處 24218518 王麗娜 ********
隸屬關系 農委 級 別 副局 科教質量處 24303428 張淑華 ********
編制人數 13 服務業發展處 24212999 王吉祥(兼) ********
局 領 導
姓 名 職務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蔣 穎 局 長 ******** ********
王吉祥 副局長 ******** ********

3、天津市教育委員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檔案存放

我剛去辦過檔案和戶口,現在地址在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梓苑路20號。可坐地鐵3號到華苑站下。
寄放費分兩個部分,一個是檔案,一個是戶口。我的檔案和戶口一共一年700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4、檔案寄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怎麼查詢?

可以先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查詢。

如果是剛剛畢業的,直接拿著報道證去,提供保管檔案的服務的機構各地人才市場、各區、縣人才市場及街道辦等。如果是超過了報道證的時效,需要到所屬市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開證明,辦理存檔。

(4)天津市區縣檔案部門網站建設指導意見擴展資料:

人事檔案是中國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特色,它是個人身份、學歷、資歷等方面的證據,與個人工資待遇、社會勞動保障、組織關系緊密掛鉤,具有法律效用,是記載人生軌跡的重要依據。

個人檔案有六大功能:

1、保留個人原有幹部身份;

2、辦理工作調動時需要個人檔案;

3、參加公務人員招聘考試,需檔案確定身份;

4、辦理個人退休手續時,要查看檔案記錄;

5、專業職稱晉升的參考依據;

6、出國政審和公證時,需要查閱個人檔案。

5、天津市委組織部有什麼子部門

市委組織部子部門(組織機構都是一樣的,只是天津是直轄市,可能個別叫科的部門,在天津會設處室)主要有:

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科)、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科、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幹部一科(公選辦、援藏辦)、幹部二科、幹部三科、公務員管理科、幹部監督科(舉報中心)、幹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幹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機關黨委、黨員教育中心、市委幹部狀態調研與問責處理辦公室。

1、辦公室

負責本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部機關值班、秘書事務、信訪、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信息綜合、文件審核和部分領導講話文稿的起草;負責協調辦理有關組織工作的黨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治安保衛、收發文印、印鑒管理、車輛管理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黨委組織部系統普通密碼電報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組織部門的自身建設;負責部機關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規劃、協調、審核黨建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文件;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組織部門及本部的調研工作,承擔省委組織部下達的有關黨建工作和幹部工作的重點課題和全市組織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參與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對重要經驗進行總結推介;承擔本部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編發《岳陽組織工作》;負責本部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志、組織史編寫等有關工作。

3、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基層黨建工作進行部署安排、綜合協調、檢查督促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承擔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會議、黨建調研及督查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工作。

研究和指導各級黨委落實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制,總結和推廣基層黨建工作的典型經驗,負責市直單位聯村開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扶貧開發建設工作。

4、組織科

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工作,研究和提出有關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設置;對中央、省駐岳企業、市屬企業、農村、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機關、院校、科研單位以及非企業民間組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進行分類指導。

參加市黨代表大會的有關組織工作,承辦縣(市)區、市直處級單位和有關企業召開黨代表大會的審批手續;對鄉鎮黨委、村、城市社區、中央、省駐岳企業、市屬企業黨組織換屆進行指導;研究和指導全市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協調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黨內表彰、黨內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管理縣(市)區和市直部委辦局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負責市委常委民主生活會相關准備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承辦市管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審批,接轉黨員組織關系;負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有關工作;負責市黨建學會的日常工作。

5、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黨代表聯絡服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黨代表開展活動;指導各級黨委健全黨代表大會制度,參與市黨代會換屆有關籌備工作,做好市黨代表選舉工作;負責全國、全省和全市黨代表日常服務工作。

承辦黨代表提案、提議、質詢和詢問的有關事項;負責黨代表編組,組織黨代表開展視察和調查研究活動;承辦徵求黨代表意見、向黨代表通報情況和組織黨代表根據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會和常委會的有關事項。

組織黨代表參加對本市重要幹部的民主推薦和對市委、市紀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民主評議、對市委常委會工作的評議;做好黨代表聯系黨員和群眾的服務工作;負責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6、幹部一科(公選辦、援藏辦)

負責全市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研究制定幹部工作有關的政策和文件;負責辦理省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工資、待遇、退休的呈報;負責協助省委組織部對省委管理的幹部進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負責考察市直除宣傳、科技、教育、衛生系統、國資委和市委管理企業之外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上述部門(單位)領導班子的換屆、領導幹部調整配備、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考察了解上述部門(單位)處級後備幹部,提出培養使用意見。

負責市直部分正處級單位政工(人事)科長的考察審批工作;綜合承辦市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退休等審批手續;負責市級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和屆中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辦理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常委(代表、委員)有關人選的提名、推薦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和本部職能科室提出市管領導班子職數配備的意見;負責辦理市委管理的幹部、市委委託市委組織部管理的幹部及科級幹部的調配;承辦有關幹部的交流和團職軍轉幹部安置工作;綜合協調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

負責幹部公開選拔工作的宏觀指導,承辦副處級以上幹部公開選拔的具體工作;負責援藏幹部輪換選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負責協助省有關部門對省駐岳單位的領導班子進行考察和管理,對領導班子的調整和配備和幹部職務任免等提出建議。

負責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7、幹部二科

負責考察縣(市)區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上述領導班子的換屆、調整配備和市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問題提出意見與建議;負責選派幹部掛(任)職鍛煉和選調生的選派、培養和管理工作。

負責辦理縣(市)區委組織部正副部長、紀委副書記、公安局政委、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縣(市)區處級後備幹部,提出培養使用意見;負責全市鄉鎮黨政正職的備案和宏觀管理工作。

負責了解掌握縣(市)區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8、幹部三科

負責考察市直宣傳、科技、教育、衛生系統、國資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上述部門(單位)領導班子調整配備、領導成員的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考察了解上述部門(單位)處級後備幹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後備人選,提出培養使用意見;負責上述部門正處級單位政工(人事)科長的考察審批工作;負責協助中央、省有關部門對中央、省駐岳企業的領導班子進行考察和管理,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幹部職務任免等提出建議。

參與原來由市委任命,在企業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定和意見,研究探索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提出加強宏觀指導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了解掌握市直宣傳、科技、教育、衛生系統、國資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9、公務員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規劃、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起草公務員管理的政策規定,督促檢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指導全市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群團機關和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負責綜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市委機關和市工商聯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以及市直群團機關和黨群系統有關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考錄、考核、工資福利、交流、調配、培訓、退休、申訴控告、非領導職務設置等工作。

負責黨群系統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考核、工資福利、退休、崗位設置等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市直黨政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幹部監督科(舉報中心)

負責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對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制訂或參與制訂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加強對領導幹部監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對有關監督制度落實進行督查;受理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選人用人方面問題的舉報;負責對全市組織人事部門舉報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全市組織系統「12380」舉報受理檢查工作;負責對上級機關和領導幹部交辦、轉辦的舉報件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批轉下級和有關部門的舉報件的督辦檢查。

負責對有關領導幹部進行函詢和誡勉談話。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范》、組織人事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辦和直接辦理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

督辦和直接辦理中組部、省委組織部和本部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對本市省委管理的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出生時間進行初審,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審理市管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出生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研究和制訂有關政策、規定並進行宏觀指導。

協調組織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述職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治審查和審批工作。

11、幹部教育科

負責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宏觀管理,研究制訂全市幹部教育培訓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檢查縣(市)區和市直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協調省管、市管幹部和部分中青年幹部的培訓。

參與組織領導幹部理論學習的考試考核,協調考試考核成果的運用;負責組織領導幹部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開展幹部自主選學、幹部在線學習;組織開展縣級黨校、行政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工作。

協調指導縣以上黨校、行政學校和其他幹部培訓機構的教育培訓計劃安排、教材編審等工作;加強幹部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幹部教育理論研究;承擔市委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負責承擔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研究制訂和參與制訂本市有關人才工作的政策、規定,調查研究人才情況,指導、協調、檢查人才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

負責建立和管理高層次人才信息庫,組織、指導專家開展活動;協調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直接聯系一批優秀企業家和各類高級專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和管理工作。

負責科技副縣(市)長的選拔和管理工作;牽頭推進科技特派員工作;負責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幹部信息管理科

負責全市組織系統信息化建設、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組織系統幹部管理信息的建設規劃,指導全市組織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市大組工網網路建設、網路管理和安全監控,承擔業務應用系統軟體開發工作。

負責全市幹部人事檔案、幹部統計的宏觀管理工作和業務指導;負責對本市省委管理的幹部的學歷學位進行初審,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審理市管幹部的學歷學位;承擔本部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本部信息化建設、辦公現代化建設的技術指導工作;管理市管幹部信息和檔案,並承擔有關信息服務工作。

14、政工科、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黨的建設、紀檢、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論學習、精神文明建設和和諧機關建設工作;負責部機關定點建設扶貧工作;負責部機關黨內表彰、黨內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領導機關工、青、婦等群眾組織;負責組群系統黨建工作和有關工作。

負責部機關各科室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考察部機關副主任科員以上幹部;審核辦理部機關幹部職工的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學習培訓、獎勵懲處、工資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負責部機關的機構編制、人員調入、幹部檔案、幹部統計、工資統計等工作;負責本部歸口管理單位正科級幹部的審批和備案工作。

15、黨員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黨員教育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黨員教育工作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黨員電化教育、遠程教育、手機信息系統等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查檢查,承擔市級黨員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務保障工作。

承擔全市黨員集中性和經常性學習教育活動的有關具體事務,負責學習資料和教材的組織編寫;承擔岳陽紅星網網站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維護工作;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全市黨員教育培訓重點工程,指導全市黨員教育教學資源開發及教材建設。

承擔網路宣傳和輿情監控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並協調省委組織部和外宣機構進行網路回應;配合市委組織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幹部的信息拍錄工作。

16、市委幹部狀態調研與問責處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有錯無為問責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錯無為問責工作的制度、規定;負責全市有錯無為問責工作的督查和督辦;就幹部履職情況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受理有關幹部不作為、緩作為、亂作為的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並及時查處。

(5)天津市區縣檔案部門網站建設指導意見擴展資料:

天津市委組織部發布28名幹部任前公示

為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進一步擴大民主,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把幹部選好、選准,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對市委研究擬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進行任職前公示。

項文衛,男,漢族,1960年6月生,江蘇濱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高級審計師,現任天津市紀委、市監察委員會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組長,擬任天津市委巡視組組長、正局級巡視專員。

康建茂,男,漢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擬提名為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人選,任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鍾英華,男,漢族,1963年5月生,河北懷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文學博士,教授,現任天津師范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擬任天津市市屬高校黨委副書記、校長(試用期一年)。

王洋,女,漢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現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綜合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提名為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人選。

李津俐,女,漢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黨建工作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擬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副局級,試用期一年)。

楊君毅,男,漢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文化藝術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

劉鴻瑋,男,回族,1960年8月生,山東煙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二級巡視員、辦公室(區縣工作指導處)主任(處長),擬任天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

馬迎新,男,漢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許人,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擬任天津市監獄管理局政委(試用期一年)。

張同順,男,漢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強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擬任天津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丁紅梅,女,漢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市供銷合作總社黨群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委員、常委,提名為天津市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人選。

劉建彥,男,漢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幹部處(老幹部處)處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周紅蕾,女,漢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師范大學黨委常委,黨委組織部部長、黨校常務副校長(兼),擬任天津外國語大學黨委委員、常委、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王罡,女,漢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法學碩士,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商業大學黨委常委,黨委組織部部長、黨校副校長(兼),擬任天津城建大學黨委委員、常委、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徐興雲,男,漢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歷史學碩士,現任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農學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漢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紀委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兼)、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馬月輝,男,漢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莊人,199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3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現任天津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正處級),擬任天津華北地質勘查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邊柯柯,男,漢族,1982年1月生,浙江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0年10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現任天津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大數據管理處處長、信息化發展處處長(兼),天津市大數據管理中心主任(兼)(正處級),擬任天津市大數據管理中心黨委委員、書記、主任(試用期一年)。

趙瑜,男,漢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黨委委員、書記(試用期一年)。

楊洪利,男,漢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專、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主任,擬任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委委員、書記(試用期一年)。

劉堅,男,漢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9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法律碩士,現任天津市河西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擬任天津中環電子信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李樹桐,男,漢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政工職評辦公室主任、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紡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劉澤紅,男,漢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9月參加工作,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現任天津市南開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擬任天津市醫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裴連軍,男,漢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正高級工程師,現任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津能投資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擬任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劉冬,女,漢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紅橋區雙環邨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擬任天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張雲鵬,男,漢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一級調研員,擬任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陳鈺,女,回族,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9月參加工作,全日制大專、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天津市和平區南市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擬任天津北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

韓澤縣,男,漢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廣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現任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董事會秘書,擬任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試用期一年)。

王岩,男,漢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縣人,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員,現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擬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6、天津市應屆畢業生檔案存放問題!急急急急

我也是應屆畢業的 協議沒什麼用 不起到法律效力 檔案就不能亂放了 你得了解接收檔案的單位有沒有資格 有的單位會扣你的檔案的 學校就是為了要就業率 我們學校也是這樣 嚇唬你 你可以放到南開區楓林園那是人才市場專門管理檔案的 以後提檔什麼的方便 至於街道一般不會接收你的檔案 而且就是可以辦什麼證也得在咱畢業一年以後仍然沒工作的 我就是給你個意見具體情況不一樣 你還是咨詢一下專業的吧 我也覺得挺迷茫的 祝你早點找到好工作吧 起點不要定太高哦 呵呵

7、天津市水務局的內設機構

1、協助局長組織推動機關日常工作。
2、協助局領導推動全局業務工作,督促檢查主要業務工作落實情況。
3、組織安排局長辦公會議,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紀要和決議事項及局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落實。
4、負責局重大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安排,協調安排機關處室的業務工作會議。
5、組織起草全局性業務工作計劃、報告、總結或其它重要文稿。
6、組織制訂機關行政規章制度,協助有關處室做好工作目標管理。
7、負責水利業務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水利通訊報道網路的業務指導和通訊報道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8、負責局機關行政公文處理和印信工作。
9、負責局公文、資料的搜集、整理、立卷、歸檔和開發利用等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檔案管理。
10、負責水利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系統信息員的培訓和信息網路的業務指導。
11、組織安排接待工作。
12、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工作。
13、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水利系統政策研究工作。
2、組織擬訂有關水利工作政策研究課題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水利建設、管理、改革及行業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措施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
4、參與重大決策及重要文稿的擬定工作。
5、負責並組織指導水利年鑒、志書編纂修訂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組織制訂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並督促實施。
2、組織起草地方性水法規、規章,並負責報審工作;協助有關業務處室起草規范性文件,並負責向市政府備案。
3、為局重要決策和擬制訂的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政策依據和意見,審核有關法制工作的文稿。
4、會同有關處室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部門制訂的與水相關的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工作。
5、承辦水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匯編及管理工作,對由局主管的法規、規章提出廢止或修改意見。
6、負責水利系統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年度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或協助有關處室起草水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報告,對執法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
7、對全市水政監察機構、水政監察隊伍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水政監察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8、協調與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關系,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水事違法案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水事矛盾、水事糾紛。
9、負責聽證主持工作、申請國家賠償案受理工作、違法行政舉報受理工作、應訴工作和水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10、組織推動水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
11、負責對局屬行政執法錯案、過錯責任實施審查,提出確認處理意見;承辦局屬水政監察人員考核、獎懲工作。
12、承擔政府法制機構應當承辦的其他工作。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參加市總體規劃和流域規劃的編制工作。
2、組織制訂主要河流、海擋、河口、灘塗的綜合治理規劃,提出分期整治方案。
3、審查、指導區縣的水利規劃。
4、負責水利專業規劃的協調、匯總、指導並組織局內的審查與報審工作。
5、負責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和技措項目前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的審查,負責概預算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投資計劃。
6、負責審查水利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
7、負責水利建設工程設計標准化和基礎資料整編。
8、負責水利地圖的編制和管理。
9、負責水利勘測設計院的業務指導。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組織編制水利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投資體制改革政策,研究制訂水利基建計劃管理規章制度和投資體制改革辦法。
3、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年度計劃的落實情況,平衡和調整投資計劃。
4、負責籌措水利建設資金和水利建設基金管理。
5、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水利基本建設、技措、除險加固、引灤大修改造項目的計劃安排,參加前期工作和設計審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和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6、負責水利前期工作費計劃的安排。
7、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統計月報和年報工作,組織統計調查研究和分析,並負責各項專業統計的綜合與協調工作。
8、負責各項水利投資統計數據的匯集、整理和編印工作;負責水利系統統計工作業務指導和統計人員的培訓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組織實施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配置工作;負責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綜合規劃和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制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劃和年度供水計劃。
3、組織開展水資源綜合利用戰略方針與政策的研究,負責起草有關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配置方面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和控制地面沉降規劃,審核下達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指標,開展節約用水宣傳,推廣節約用水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
5、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審查新建、擴建、改造工程項目的水源論證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7、負責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地下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的測算和管理辦法的起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地下水資源費、節水經費和控沉經費使用計劃的審查,並對執行情況監督檢察。
8、組織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質水量檢測和調查評價;負責水資源統計管理工作,定期發布水資源、水質公報。
9、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區域排污的控制,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10、負責組織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和再生水開發、利用、管理工作。
11、負責審查水資源論證和水平衡測試單位的資質。
12、負責市水資源研究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13、負責水文水資源勘測管理中心、控沉辦、城市節水部門的業務指導。
1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我市水利工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水利工程管理配套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擬定有關規章制度,推行行業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的確權劃界工作。
2、組織開展水利工程管理的技術發展方向、經濟政策及有關技術業務專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水利工程先進管理經驗、先進管理技術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水利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
3、負責市屬河道、河口灘塗、水庫、海堤、閘站、湖塘窪淀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制定水利工程管理規劃和年度管理計劃,並檢查督促實施,研究制定管理標准,組織管理考評。
4、組織實施重要水工建築物的觀測和安全鑒定;負責防汛搶險技術培訓和指導,處理有關工程安全和可運用等方面的問題。
5、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行洪河道除險加固及局直屬水利工程的維修計劃,並檢查督促實施;參與市管河道、水庫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和竣工驗收及應急度汛工程項目的審核。
6、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負責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7、組織新建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後的交接和水利工程建設後的評價工作。
8、指導工程管理單位開發利用管理范圍內水土資源、發揮水利工程的綜合效益。
9、歸口管理水利行業綠化工作,承擔局綠化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負責庫區移民和扶貧的有關工作。
11、匯總全市國有水利工程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並負責組織水利工程資料的整編、刊印。
12、負責河道閘站管理總所、北大港水庫管理處、引灤入港管理處的業務指導;對引灤工管處實行宏觀業務指導。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水利科研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
3、負責組織全市水利系統科研項目的鑒定、驗收評獎和科技成果的申報工作。
4、負責組織水利科技成果推廣和科技普及工作。
5、組織落實水利行業技術標准、規范規程、技術監督工作。
6、負責水利科技信息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網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和通訊系統項目的審查工作。
7、負責外事管理和水利科技對外交流工作。
8、負責水利系統知識產權和專利管理工作。
9、負責水利系統的科技保密和水利科技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10、指導局屬單位和區縣水利科技工作,負責通訊處和水利科學研究所的業務指導。
11、負責局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水利學會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依照國家財政、財經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水利行業各項經濟調節措施和局系統財務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2、組織制訂水利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擬定水利經濟政策,起草有關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
3、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制訂財務考核和各項增收節支措施,促進收支計劃的實施。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水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核算、價格等管理工作。
5、負責水利資金的籌措、調配和管理,對資金使用情況和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平衡和調整資金使用計劃。
6、編制下達各項水利資金預算和專項資金計劃,並掌握預算執行情況和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好年度預算的調整工作。
7、審核、匯總財務預、決算及水利工程竣工決算,負責各項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統計和分析,匯總分析全局資金使用情況,為領導提供財務信息。
8、主管局屬單位財務工作,組織開展稅收、物價大檢查,負責糾正和處理財務違紀問題;指導區縣水利部門的財務工作。
9、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令、法規和制度,制訂全市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與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的指標考核、產權登記和資產的報廢、清理、調撥、購置的審核,做好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10、指導局屬企業和水利系統綜合經營工作;負責水利經濟統計工作。
11、負責局屬單位專控商品購置的審核工作。
12、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政府采購工作。
13、負責水利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
1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實施和機關人事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2、負責局系統機構設置、職責制定、人員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工作目標管理工作。
3、負責職工調配、勞動工資管理、勞動仲裁和勞動人事統計工作。
4、負責職工的考核、獎懲管理工作;承辦科級幹部任免的有關工作。
5、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定和技術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利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人技術等級培訓考核、技師評聘和崗位培訓。
6、負責職工社會保險,辦理退休、退職有關工作,研究制訂與社會有關保險相適應的管理辦法。
7、負責局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
8、負責編制局系統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繼續教育、技術業務培訓管理工作。
9、負責局系統僑務、民族、人武和婦女兒童工作。
10、負責局系統國家安全工作,辦理出國人員政審和有關手續。
11、負責局機關人事檔案管理,對局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進行指導。
1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對局和所屬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國家財經政策和法規及水行政主管部門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內部控制制度;
(3)基本建設項目概(預)算、決策;
(4)財務計劃或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5)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經濟效益。
2、負責組織對局屬單位法人代表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
3、負責組織對各項水利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工作。
4、負責組織對經濟活動中簽訂的各種經濟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工作。
5、組織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6、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擬定水利系統及本單位的內審規章、制度。
7、參與水利各項經濟調節措施和局財務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研究制訂。
8、負責水利系統內審工作業務指導,指導和監督局屬單位建立健全內審機構、開展內審工作。
9、承辦審計機關委託或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審計事項。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局系統及局屬大型水利工程和設施的保衛工作。
2、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局系統發生的政治、刑事案件,處理內部治安案件。
3、負責局系統內保工作和局屬單位各治安派出所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指導基層單位搞好治安保衛工作,推動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
4、負責要害部位的審核報批,督促檢查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實。
5、負責局系統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訂有關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做好安全防範宣傳教育和事故的處理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算機安全管理工作。
7、完成上級公安部門布置的有關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協助黨委貫徹落實局黨委中心工作,對黨群部門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組織安排局黨委會議,負責起草黨委會決議紀要和會議決議事項及局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落實,負責局中心組學習安排。
3、負責起草局黨委年度工作計劃、報告、總結和其它重要文稿及黨委部門文稿的審核。
4、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的宣傳教育。
5、負責局系統職工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水利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秘書處的工作和局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負責政工系列職稱評定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水利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8、負責黨群部門公文處理、信息反饋、來信來訪、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局系統保密工作,承擔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局系統黨組織建設工作。
2、負責處級領導班子建設和處級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考察、獎懲及任免事項等有關工作。
3、負責處級後備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考察和培養選拔的有關工作。
4、負責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配合紀檢部門抓好黨員、各級黨組織和處級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
5、負責組織黨員、幹部理論培訓工作;負責黨校管理工作。
6、負責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7、負責局系統統戰工作和黨的知識分子工作。
8、負責黨員和有關幹部統計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局黨委的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局機關公務員及局任命的其他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3、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協助局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協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局糾風辦的日常工作。
4、檢查局屬黨組織和局黨委管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按職權范圍決定或取消對違紀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范圍內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5、調查處理局機關公務員和局任命的其他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6、按照審批許可權,審批局屬單位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報送的有關案件。
7、會同組織、宣傳部門搞好黨風黨紀教育。
8、檢查指導局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負責局系統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
9、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黨委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我市關於老幹部的方針、政策及我局的有關規定,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老幹部工作。
2、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政治時事學習,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
3、協助局機關離退休黨支部搞好黨員、幹部的管理教育。
4、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參觀療養等服務工作,幫助離退休人員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5、負責局老幹部活動中心的建設與管理,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文體活動。
6、負責老幹部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指導局系統工會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工作。
2、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職代會工作,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發揮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的職能作用。
3、組織職工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活動。
4、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思想道德、科學文化和法制、紀律教育。
5、配合有關部門貫徹《勞動法》和其他勞動法律、法規,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辦好集體福利事業,搞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
7、組織職工開展業余文化、體育活動,活躍職工業余文化生活。
8、負責女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9、負責工會會費的收繳和使用、管理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局系統團的工作和青年工作。
2、貫徹執行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布置的工作,負責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組織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
3、加強團的各級組織建設,培訓團的幹部,做好組織發展和離團工作及團費的收繳、使用、管理。
4、負責先進團員、青年的表彰和失足後進青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對青年職工進行晚婚和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
6、負責向黨組織推優,反映青年的意願和要求,維護青年的合法權益。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局機關黨員的政治學習和思想教育,組織幹部、職工學習理論,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2、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組織生活管理、組織發展和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3、領導局機關各支部在工作中發揮黨支部的保證、監督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做好創先評優工作。
4、負責局機關紀檢委工作。
5、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作風建設。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天津個人檔案存放地

天津個人檔案可以在市或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保存人事檔案。相關規定如下:

《市人力社保局關於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人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人事檔案應當由其戶籍所在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免費存放。

三、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個人委託市或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保存人事檔案的,相關單位應免收檔案保管等費用。

(8)天津市區縣檔案部門網站建設指導意見擴展資料:

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轄區內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取消收取流動人員個人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費用。

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社保部門授權的單位應提供免費的檔案基本公共服務,主要包括:檔案的接收和轉遞;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歸檔;檔案的整理和保管;為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提供檔案查(借)閱服務;依據檔案記載出具存檔、經歷、親屬關系等相關證明;為相關單位提供入黨、參軍、錄用、出國(境)等政審(考察)服務;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

9、天津個人檔案怎麼查詢在什麼地方?

去所在縣或者區的人才中心,如果不行的話去人事局。

或者登陸到人內事檔案查詢網容上,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以查詢檔案號 姓名 類別 人事關系 性別 身份證 畢業時間 畢業院校 專業 學歷 檔案狀態等信息了。

如果查詢不了的話就進入公司所在地人才市場網站,點「檔案查詢」,點「畢業生檔案查詢」,輸入名字和學校就可以查了。

(9)天津市區縣檔案部門網站建設指導意見擴展資料:

檔案應存放的地方

(1)有工作單位的人,檔案一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單位;如果工作單位規模較小沒有存放檔案的條件,員工的檔案會由單位寄存在當地人才市場。

(2)學生的檔案是存放在學校學籍科。

2、查詢檔案的途徑,主要有兩個途徑。

(1)一個是撥打公司檔案管理處的電話查詢或者是撥打人才市場的電話查詢;

(2)另一個是通過學校、公司或者人才相關網查詢。另外,如果時間充裕,可以帶上證件去實地當面查詢。

與天津市區縣檔案部門網站建設指導意見相關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