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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市地方政府網站建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發布時間:2020-09-24 00:22:51

1、長江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對策有哪些?

長江流域橫跨我國華東、華中、西南三大經濟區,地理位置優越,水資源得天獨厚,是我國最重要的經濟區域之一。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長江治理開發工作,組建了流域機構,開展了流域綜合利用規劃,初步建立了長江防洪、灌溉、水力發電、航運、水土保持和水資源保護體系,在保護流域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流域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了巨大貢獻。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流域情況的變化,長江治理開發的新情況、新問題、新任務層出不窮,必須認真分析研究,及時加以解決,把長江治理開發的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讓長江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加強防洪保安體系建設,仍是長江治理開發的首要任務

一是抓緊完成長江近期防洪工程建設任務。

在按規劃完成長江中下游幹流堤防建設任務之後,繼續加強洞庭湖、鄱陽湖區及支流堤防的達標建設和長江中下遊河道整治。對荊江四口洪道、洞庭湖區及其四水尾閭、鄱陽湖區及其五河尾閭進行必要的清淤疏浚,清除洪障,保持行洪暢通。

研究有針對性的措施,挖掘潛力,充分發揮丹江口、五強溪等已建大型水庫的防洪作用。三峽工程防洪庫容及其調度運行對長江中下游防洪意義重大,要按照水利部審定的《三峽水利樞紐防洪調度方案編制工作大綱》,積極開展水庫防洪庫容的復核及三峽工程不同運行階段防洪調度方案的編制工作。

根據遠近結合、突出重點的原則和移民建鎮的思路,分步安排分蓄洪區建設,實現計劃分洪,盡可能減少分洪損失,近期重點實施城陵磯附近100億m3的分蓄洪區建設。

二是進一步加強長江防洪工程體系建設。要進一步提高防洪標准,減少分蓄洪區的使用機率和范圍,必須興建防洪作用較大的干支流水庫。為了使長江防洪體系能主動適應三峽工程建成後情況的變化,要加緊長江中游防洪物理模型及數學模型、三峽工程建成後對長江中下游防洪形勢及生態環境的影響研究等工作,並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

三是要高度重視非工程防洪措施的建設和運用。長江洪水的自然特性表明,即使防洪工程系統進一步完善後,要完全消除洪水災害也是不可能的。

必須大力加強非工程措施的建設,人為的活動要從無序、無節制地與洪水爭地,轉變為有序、可持續地與洪水協調共處,特別是對土地的開發利用必須適度,以便在長江發生不同量級洪水時,提供足夠的蓄泄場所,避免發生影響全局的毀滅性災害。要加快長江防汛指揮系統的建設,積極開展長江防禦超標准洪水預案的研究和修訂,加強洪水保險等有關政策法規的研究及實施。

要強化流域機構的防洪管理職能,加強防洪風險的研究及風險管理,依法加強河道、湖泊和分蓄洪區的管理,嚴禁對河道湖泊洲灘進行新的圍墾和侵佔。

(二)、加快開發利用水資源,是新世紀長江治理開發的重大戰略舉措

1.抓緊實施南水北調工程,盡快實現我國水資源配置「四橫三縱」的總體格局

2.加快長江流域水能資源開發步伐,為國民經濟提供優質能源

(三)、加強上游水土保持,加快中下遊河道整治和泥沙防治,是長江治理開發刻不容緩的重大課題

1.進一步加強上游地區水土保持,遏制人為水土流失

2.加強泥沙的原型觀測,充分發揮上游水庫的攔沙作用

3.加強中下遊河床演變的觀測與分析,加快實施關鍵性河勢控制工程,保持中下遊河勢的穩定

4.深入研究復雜多變的江湖關系,科學調控水沙

5.加大長江口綜合治理與開發利用的力度,促進長江三角洲經濟社會的發展

(四)、強化水資源保護,是實現長江流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

一是堅持「節流優先、治污為本」的城市水資源戰略。城市工業用水的70%以上將轉化為污水,「節流優先」是降低供水投資、減少污染排放、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最合理選擇,也是世界發達國家城市用水的發展方向。據預測,2010年供水設施的單位投資約為8元/m3,污水處理約為10元/m3,而節水僅需3元/m3左右,通過節水減少污水排放是最為經濟的手段。「治污為本」是保護供水水質、改善水環境的必然要求。

長江流域城市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率不高,據預測,要在2010年以前基本遏制城市水污染的發展趨勢,保護城市水源,並在2030年以前使水環境有明顯改善,2010年和2030年城市污水的有效處理率必須分別達到50%和80%以上。

二是堅持以源頭控制為主的污染綜合防治戰略。由於工業結構的不合理和傳統的發展模式,工業廢水造成的水污染負荷占水污染總負荷的50%以上,絕大多數有毒有害物質都是由工業廢水的排放帶入水體的,要把控制工業污染做為源頭治理的重點,大力推行清潔生產,淘汰耗能大、用水量大、技術落後的產品和工藝,在工業生產過程中提高資源利用率,削減污染排放量。

與此同時,要結合生態農業、節水農業的建設,通過合理使用化肥、農葯以及充分利用農村各種廢棄物和畜禽養殖業的廢水,將面源污染減少到最少。特別要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

三是堅持多種手段並用。大力推進水資源保護法制建設。建議抓住《水法》修定的有利時機,增設「水資源保護」專章,建立具體的水資源保護制度,同時強化違法的法律責任,增加流域管理方面的條款。

具體到長江流域,應根據三峽庫區水環境的保護、南水北調供水水源地的水資源保護、長江口水生態系統的保護、西部大開發中的水資源保護和長江中下游濕地的保護與利用等實際需要,制定適合長江流域特點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法規,通過法制保障流域的水資源保護工作。切實加強流域水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盡快將長江流域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

加大水資源保護投入,在巢湖等重點水域實施一批水資源保護工程。

採用調水、截污、清淤、非點源控制生物治理、污染源治理等綜合措施,為用水安全和生態用水提供可靠保障。積極探索運用稅收、財政、信貸、補貼、獎勵、收費、賠償、罰款等經濟杠桿,調節流域內人類活動與水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通過經濟手段來控制污染。抓緊水資源保護基礎工作,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

對主要城市江段的水質、入河排污口、近岸水域、魚體殘毒及沉積物等進行全面系統的調研;根據長江流域的具體情況,積極開展水資源保護規劃、節水防污、水體富營養化控制和流域水環境管理模型開發等關鍵技術的研究。

抓緊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決策支持系統的建設,推進水生生物環境診斷技術的應用,逐步研究採用自動監測、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為水資源保護監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制定適當的環境技術政策,鼓勵低污染和無污染生產。

(五)、堅持體制、機制、科技創新,是推進長江治理開發的根本動力

長江流域機構現行的管理體制及其運行機制,與其肩負的使命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要求還很不適應。

最突出的問題是:依據現行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規的規定,流域機構的執法主體地位不明確?難以適應依法行政的需要;流域機構對於違法水事活動很難進行處罰和糾正,對流域內的控制性骨幹工程大多沒有直接管理和調度權,無法起到統一調度的作用。

流域治理缺乏穩定的投資保障和有效的籌資機制;還存在政事企職能交叉,責、權、利不清的問題,長委的漢江集團、陸水管理局等主體企業的公益性耗費長期得不到補償,負擔沉重,缺乏活力。

完成新世紀長江治理開發的艱巨任務,必須在體制改革和機制、科技創新上狠下工夫。

2、機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價格工作創新不夠,充分運用價格杠桿發揮作用不夠。主要表現在: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從宏觀調控的高度進行預測和把握不夠,習慣於用一些老辦法、老手段進行管理,顯得新辦法少、老辦法多;進一步解放思想、拓寬思路,發揮職能作用,創造性地開展物價工作還做得不夠好,措施的力度不夠大;開展價格調查研究的深度尚不夠,缺乏戰略性的思維和對策。因此,工作上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和高度性,發揮系統整體優勢顯得不足。

(二)部分黨員服務意識不夠強,辦事效率不夠高。主要表現在:精神狀態不夠佳,存在工作上安於現狀,思想上不思進取,事業上無所作為;依法行政觀念不很強,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不夠,辦事拖拉,效率低下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機關內部管理不盡規范,各項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不夠好。主要表現在:機關勞動紀律時好時壞,有遲到早退現象,機關車輛管理公車私用督促按時足額交費不力;抓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幹部素質方面缺乏計劃性和相應的保障措施。

三、具體整改措施

針對存在的三大主要問題,市物價局將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認真解決好價格工作創新不夠,價格杠桿發揮不夠的問題。6月10日前,制定出運用價格政策,促進綿陽發展新跨越的意見和各項價格工作制度。11月30日前,在價格管理、價格誠信、價格服務、價格檢查等方面取得1—2項創新性工作成果。

1、進一步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增強與時俱進的意識。要加大理論學習之風,改進學習方法,提高學習質量,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來統領政治和業務工作,要完善落實周五政治學習制度和每季度一次的局中心組學習制度,開展價格知識、價格法律以及新興科學技術手段等方面的知識培訓;要建立幹部學習檔案,把學習情況作為評價、考察、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通過學習制度的建立完善,努力把綿陽市物價局建成學習型機關、學習型組織。並將這一有效制度長期堅持下去。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承辦單位:機關黨總支、局辦公室。

2、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用發展的要求和改革創新的精神來審視當前的價格工作,自覺地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作法和體制的束縛下解放出來,牢固樹立發展是執政興國第一要務的思想,牢固樹立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思想,牢固樹立執政為民和勤政為民的思想,用新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進行工作思路創新、工作體制的創新和工作方式創新,例如抓價格杠桿作用發揮、抓物價試點縣工作、抓典型事例推廣、抓農村物價管理、抓價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等,進一步深化價格形成機制和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對「定規則、當裁判、服好務」的認識,深入研究價格工作的職能定位,履行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全面加強和改善價格工作,並長期堅持下去。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各科、室、隊、中心、分局。

3、圍繞貫徹落實市委《關於推進綿陽發展新跨越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市政府關於加強政務環境建設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制定出綿陽市物價局關於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綿陽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主要內容:改革價格管理體制,減少價格審批事項,開展「價格誠信在綿陽」的主題活動;採取積極價格政策籌集建設資金,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市化進程;整頓規范土地和建設市場價格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有序發展;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城市消費需求;加強價格法制建設,依法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在今後實施《意見》的工作中不斷完善《意見》。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各科、室、隊、中心、分局。

4、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定》,6月30日前制定出台綿陽市物價局關於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並在今後實施《意見》的實踐中對《意見》進一步完善。其主要內容為:要進一步放寬適合民營經濟發展的價格政策,促進民營經濟全方位發展;要加強收費管理,減輕民營企業的社會負擔;要加強對民營經濟價格行為的指導、協調、規范、管理,提供優質的價格服務;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各科室、隊、中心、分局。

5、創新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擴大價格監督檢查的覆蓋面。要採取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集中辦案的形式,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專項治理;要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加強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執法回訪活動,建立錯案追究制度,逐步實行價格違法案件公開審理及查處、查審分離;加強12358舉報工作,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價格誠信體系建設和創建規范化物價檢查所等活動;要繼續依法制止價格欺詐、價格暴利等各種不正當的價格競爭行為。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各科室、隊、中心、分局。

6、要繼續轉變工作職能,研究制定科學有效的價格管理制度和辦法,提高價格工作水平。要改革價格審批制度,減少審批項目。要完善價格聽證制度、政府定價集體審議制度、重大價格違法案件審理制度、成本監審制度等四項制度,提高價格工作的科學性和民主性。要建立價格工作新聞發言人制度,確定綿陽市物價局新聞發言人,組成新聞發言人工作班子,加強對社會和政府關注的重要價格問題、重要價格政策、重要價格工作措施的宣傳,樹立物價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並長期堅持。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綜合農價科、工價科、收費科、成本隊、監測中心、檢查分局。

(二)認真解決部分黨員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效率不高的問題。6月30日前,制定出有關教育、人事、培訓的考核檢查辦法;7月30日前,完善局機關各項辦事制度,局機關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在近期有較大改觀,無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方面的投訴,並長期堅持下去。

1、本著「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勤政為民和執政為民的服務教育,牢固樹立「權為民用,情為民系,利為民謀」的思想,一切對人民負責,一切為人民著想,自覺地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來規范自己的言行,用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人民服好務。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承辦單位:機關黨總支、局辦公室。

2、本著「利民、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六公開」工作,即公開執法依據、公開辦事程序、公開辦事時限、公開辦事結果、公開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公開舉報投訴電話,並將形成的政務公開內容在局辦公樓以公示牌形式向社會公開,強化民主監督,增強工和透明度。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各科、室、隊、中心、分局。

3、健全和完善鼓勵幹部學習的各種獎勵政策,從2005年6月起,對在職幹部參加各類研究生、本科、大專學歷教育的,經個人申請,組織批准,取得文憑後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獎勵。加強崗位培訓,適時通過舉辦培訓政、研討會、專題講座等形式提高幹部素質,尤其是年輕幹部的培育和鍛煉,增強業務能力。同時,要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老幹部工作。責任人:周仁貴、李紹雲;承辦單位:局辦公室。

4、加強作風檢查,開展行風評比,實行行風責任制。每半年開展一次作風紀律整頓,適時開展對全局作風紀律情況的系統調研,每年開展一次全局作風評比,對作風較差的科室要通報批評,對相關人員要安排待崗或到基層學習、鍛煉。責任人:周仁貴、鄧遠安;承辦單位:局辦公室。

5、設立服務態度、服務質量舉報電話。制定實施首問責任制。推行「五個一」接待服務方式(即一張笑臉相迎、一杯茶解渴、一把椅子請坐,一句熱情問候、一個准確答復)。堅決制止公務接待生硬、冷漠、推諉等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責任人:周仁貴、鄧遠安;承辦單位:紀檢室;6月10日前設立舉報電話:2266340

6、進一步深化「黨員先鋒工程」活動,設立「黨員示範崗」、「示範窗口」、「示範黨組織」。責任人:周仁貴、李紹雲;承辦單位:機關黨支部、檢查分局黨支部

(三)認真解決機關內部管理中的規范化問題。6月30日前,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7月6日前,抓好初步落實工作;7月30日前,機關內部管理達到規范化,存在的主要問題(如服務態度和上下班遲到及車輛管理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取得階段性成果,並長期堅持下去。

1、進一步落實黨員廉政責任制,抓好「三個重點、三個環節」的工作,規范機關各種公務行為。制定「七禁止」,即嚴禁下基層和管理對象打麻將輸贏財物,或以任何形式賭博錢財;嚴禁到下屬單位、企業報銷各項私人費用;嚴禁接受、索要監管、服務對象和案件當事人的錢物,宴請或安排私人旅遊;嚴禁開會、辦班發放禮品、紀念品;嚴禁利用價格審批,發放證照、價格檢查、價格認證等謀取私利;嚴禁以綿陽市物價局名義向企業、監管服務對象和下屬單位收取各種廣告、贊助等費用。嚴禁出具虛假的價格認證、價格評估、成本監審報告。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各科、室、隊、中心、分局。

2、進一步完善機關人員管理,加強考勤工作,落實獎懲制度,建立考勤責任制實行每日簽到與專人登記相結合辦法,切實解決好勞動紀律時好時差的問題。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 承辦單位:局辦公室、檢查分局。

3、進一步改進車輛使用管理的辦法,落實車輛管理和安全責任制,實行車輛集中停放,鑰匙由局辦公室集中管理,解決好公車私用的問題。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局辦公室。

4、進一步完善機關內部各項工作運行機制,理順各科、室、分局、隊、中心的工作關系,規范價格行政行為,整合價格工作資源。建立和完善綿陽市物價局的會議制度、會簽制度、主協辦制度、價格宣傳制度、集體審價制度、集體審案制度、成本監審制度等。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各科室、隊、中心、分局。

5、抓好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行政執法隊伍「十不準」的貫徹落實工作。責任人:周仁貴、段啟華、潘波;承辦單位:紀檢室。

四、督查手段

(一)對以上整改措施,我們將定期對每一項具體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總結,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達到預期效果。

(二)以上工作凡在所明確的時限內未能解決或完成 的,局黨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和科室的責任,並限期落實和改進,同時將落實情況與個人、科室的年度工作業績掛鉤,在年終目標考核中作出相應的經濟與行政處罰。

3、某一個城市(管理)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政策\方法

給你篇範文,希望對你有用
城市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

目前我市城市管理顯現「四多」現象,即「流動攤點多、違章建築多、小街小巷多、弱勢群體多」。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面臨著「人手少、任務重、壓力大、經費少、要求高」的實際狀況,而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人民群眾對城市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不能全面的問題已日益突出,如何構建「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城市管理模式,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城市管理,形成「大城管」格局,最終實現「全覆蓋、經常化、高水平」的城市管理,應該是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思考的重點問題,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點。 [找材料,到網,一站在手,寫作無憂!]
一、××區目前在城管方面的主要做法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工作體制,實現重心下移。理順城管工作體制對加強和改進城市管理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區委、區政府領導對此項工作一直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提出了「條塊結合、合理分工、分清責任、區別對待、統一執法」的指導思想。2005年初,區城管執法分局按照「強化屬地執法、健全管理機制」的指導原則,在曲江、文峰街道開展城管執法大隊派駐街道試點工作。今年,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又在汶河、東關兩個街道推廣了這種做法。目前,區內的四個街辦均有城管執法大隊派駐,形成了「分局、大隊、中隊」三級執法網路,通過城管執法大隊派駐街道,不僅健全了城管執法的基層網路,而且實現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目標,使街道城管工作的深度和廣度得到了延伸和拓展,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體現,主觀能動性得到了進一步發揮。對轄區內出現的問題形成有效的互動,初步形成了「條為塊服務,塊為條分憂」的局面。
2、逐步健全基層網路,城管工作逐步向社區延伸,強化關口前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通過健全組織網路,自上而下,形成一個完整的工作體系,使工作不斷向基層延伸,將問題解決在基層。實行城市精細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最終目標。按照城市管理「全覆蓋、經常化、高水平」的要求,構建城市管理網路,不斷延伸觸角,努力實現全覆蓋。市、區、街道三級城管人員配備相對合理,而作為承擔大量基礎性城市管理任務的社區,由於沒有專職人員和經費,城管工作不能保持延續性和長效性。對此,結合近期實施的數字化城市管理,加大了對社區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給社區配備了專門的電腦接入數字化城市管理網路,明確社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所有的權利和相應承擔的工作任務,並通過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案件辦理及回復率,量化考核各社區的工作落實情況,努力形成「權責一致、保障到位」的新社區城管體制,新機制的實行已經切實增強了社區工作人員城市管理的意識和責任心,提高了問題的處置率。
3、加大保障力度,逐步加大城管經費和人員投入,增強管理和執法能力。隨著城市建成區面積的不斷擴大,城市管理要求的不斷提高,城市管理任務不斷加重,區政府逐年加大了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政府撥款逐年增加。2002年撥款532.6萬元,2003年撥款611.7萬元,2004年撥款789.7萬元,2005年撥款978萬元,h 上述費用含環衛經費和專項經費。今年,還專門投資120萬元,用於建設區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在全區的4個街道和29個社區設立了數字化城市管理網路。在人員上,也盡可能的創造條件配齊城管執法人員和協管(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員,通過市、區兩級政府逐年努力,區城管執法分局的人員已從最初的正式執法人員50人,協管員30人,逐步發展為正式執法人員88人,協管員120人,結合城管執法大隊派駐街道,各街道也按照1:1比例相應配備了協管員,目前,各街道的城管隊伍都有30人左右。
二、存在的問題
1、城市管理網路不夠完善。目前,「三級管理」中街道一級作為政府派出機構,在城市管理中發揮的管理作用還不夠充分,盡管各街道都有城管衛生科,但由於人員編制及經費落實不足,城管衛生科尚未發揮顯著的第三級管理作用,社區也沒有城市管理專職工作人員和處置力量。
2、城管工作經費缺口大。2006年,區城管執法分局預算共需經費約584萬元,其中僅正式人員的人頭經費就需330萬元,而實際預算撥款359萬元,相差225萬元。環衛經費缺口更大,2002年經財政局、審計局審計,當年缺口526萬元,2003年缺口288萬元,2004年缺口205萬元,2005年缺口180萬元,2006年預計缺口200萬元。街道、社區的城市管理工作經費至今也未落實。
3、城管處置力量不夠。數字化城市管理,給我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對問題不僅要求處置,還要求處置及時和徹底。目前,××區各鄉鎮、街道、社區以及專業部門的處置力量都明顯不足,其中包括處置隊伍、專業裝備,車輛等。
4、環衛裝備和環衛設施差。一是垃圾運輸車輛少,車況差,按規定要配備40輛,而目前僅有26輛,而到明年4月就有10輛車要報廢。二是垃圾運輸中轉站少,按規定要有60座,而目前僅有11座。三是廁所陳舊,全區有230多座直管公廁,占市區公廁量的80%以上,絕大部分年代久、老化,老百姓怨聲載道,急需翻修。
5、社區城管工作薄弱。首先沒有專職城管人員,其次缺少專業經費,這樣基本上形成了「晴天靠風吹、雨天靠水沖、突擊靠人工」的現象,尤其表現在小街巷的保潔上。
6、社會參與程度不高。目前的城市管理已呈現「大城管」格局,單單依靠政府部門難以徹底實現全面的城市管理,而由於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原因,群眾對城市管理的認識和參與程度、以及市民素質不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意識不強,企業參與城市管理積極性不高,還沒有完全引入競爭機制。
三、對策與建議
城市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立足實際,更新理念,大膽探索,勇破難題,加快實現城市長效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不斷優化區域環境。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日益顯示出其民本、規范、服務、效率的特徵,城市管理工作必須從全新的角度、更高的起點,來審視、反思和完善。為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供參考。
1、堅持城市長效管理的四項原則:
(1)以人為本——「善治必達情,達情必近人」,城市管理必須滿足居民的精神、物質需求,使居民對日益完善的公共服務體系感到滿意。堅持堵疏結合,注重人情化關懷、人性化操作,扶助困難群體,緩解社會矛盾和管理壓力。強化城市管理的社會宣傳,對居民進行持續性的、潛移默化的影響,努力提高城市人口素質,增強市民環境意識,倡導良好的社會風尚。
(2)依法管理——城市必須依靠法規來治理,才能井然有序,保障長治久安。要不斷完善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規,注重法制教育,加強執法管理,並使兩者環環相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公正。
(3)綜合治理——突破經驗式管理、問題式管理、突擊式管理的單一管理模式,結合目前實施的數字化城市管理,建立起綜合管理模式。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教育等多種手段,從以行政手段為主向以法制手段為主轉換,從單一手段向諸種手段共同作用轉換。
(4)公眾參與——公眾與各種非政府組織是城市管理的基本細胞,只有社會組織與公眾廣泛而自覺參與,城市管理機制才能從被動外推轉化為內生參與,從而實現城市管理的良性循環與可持續性。
2、構建城市管理的六大工作機制:
(1)綜合協調機制。一是加強城管執法部門與衛生、公安、工商、環保等相關專業主管部門的協作。二是完善區與街道、社區層面既聯系又獨立的運行機制。繼續深化城管體制改革,不斷完善和改進城管執法大隊派駐街道制度,從制度層面支持和強化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責任和權力;加強對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形成「塊塊負責、條條保障,條塊結合、區街聯動」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2)責任包干機制。明晰管理職責,進一步理順街道辦事處和專業管理部門的職責,解決管理中的職能交叉和邊緣性問題,避免出現管理空隙。根據責任和權利相一致,事權和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加大對街道、社區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按「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對一項事務涉及多個部門的,按「誰為主誰負責」原則予以界定,切實履行好城市管理職責,發揮保障作用,實現「條塊結合」。細分責任范圍,以路為線,縱橫成網,建立四級管理責任區。一級為街道,二級為社區片,三級為責任塊,四級為責任點,點面相間,條塊結合,格網成面,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實行錯層管理、網格管理,推行環境承包制,做到責任主體具體化、工作標准清晰化。
(3)快速反應機制。城市管理具有動態性、反復性的特點,現在實行的數字化城市管理就是要提升管理效率,我們必須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在具體管理活動中,把握階段性、及時性、經常性三個環節,使轄區始終處於嚴格的監管之下,對重點地區和違規易發地段在管理時間上保持連續性。在城區主次幹道兩側、窗口地段和公共場所實行嚴格的定人、定時、定崗、定責「四定」管理,強化「門前四包」責任制,隨時糾正違規行為。在管理技術上,加快推進城市管理信息化、數字化,促進城市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科技型、精準型轉變。
(4)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市場競爭,是提高城管作業水平的外在驅動力。要堅持政府管制與社會參與互補原則,突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在深化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改革中,著力在環衛工作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逐步培育和發展城市維護作業市場,達到管理和作業的分離,通過政府公開招標,企業競標管理,以此促進管理的標准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績效。
(5)考核激勵機制。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實施長效管理的重要保障。一要強化目標考核,按照「責任目標化、目標數字化」的要求,將考核從定性型向定量型轉變,建立數字化的量化考核體系,採取多種手段和形式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考核,實行職能部門與街道之間的雙向考核,將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結合起來,對城市管理的實際效果進行客觀評價。二要嚴格獎懲措施,把激勵機制貫穿於各項工作之中,無論是日常管理,還是階段性工作,都要有考核 、有獎懲,以考核為依據,通過物質、精神等多種手段進行獎懲,鼓勵先進,鞭策後進,激發活力。
(6)投入保障機制。一是經費保障,在城市管理過程中,確保必要的城市管理經費開支,逐步加大投入,逐步改善裝備,提高管理和執法能力。二是建設保障。充分發揮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對城市管理的基礎性作用,增強規劃的前瞻性、預見性,管理前移,規劃建設與管理要加強溝通與反饋,克服建設「後遺症」現象,做到標本兼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老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優化農貿市場、公廁等配套設施,為城市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礎平台。三是隊伍保障。科學核定城管執法隊員、協管員人數,充實管理力量,保證管理需要。強化城管隊伍的專業化培訓,嚴格管理,建設一支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反應快速的城管執法隊伍。
3、健全管理機制,強化屬地職能的幾個具體建議:
(1)確保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正常經費。除區政府每年財政撥款外,市政府對××區要實行傾斜政策,真正做到工作重心下移,與其配套的一些政策也要相應下移。
(2)適當增加鄉鎮、街道城市管理專職工作人員,以4-5人為宜,同時在各社區明確一名副主任專事城市管理工作。
(3)同時與城市信息化管理相配套,適當增加區級處置力量。加大對環衛工作及環衛工人先進事跡宣傳力度,以逐步提高其社會地位,逐步改善、提高環衛工人待遇。當前應盡快解決體改後環衛工人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問題(經調查一測算,一次性交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分別為667.2萬元和759.33萬元)。
(4)不斷加大對××環衛設施和裝備的投入。

4、求:城市開發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1、房地產開發過程和交易環節稅費復雜交叉,稅費混亂,費擠稅現象嚴重。

我國目前的房地產稅費體系中租、稅、費混雜現象嚴重,具體表現在:(1)以稅代租。城鎮土地使用稅作為土地有償使用的一項措施,稅項中含有租的因素,征稅混淆了稅收與地租的界限。(2)以費代稅。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內資企業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外資企業免徵此稅,但外資企業須繳納土地使用費(場地佔有費),造成以費代稅,致使內外資企業間稅費並存。(3)以費擠稅。目前,我國涉及房地產業的各種收費項目名目繁多,且費項總數遠多於稅項總數。僅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收費項目上看,有的地方各種收費(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商業網點費等)多達50多項。從收費比例上看,各項收費占銷售收入的35%左右,相當於經營成本及費用的70%.收費過多,造成了多方面的消極影響:一是導致房地產的高成本和高價格,嚴重扭曲了房地產商品的真實價值,直接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二是使房地產開發者和消費者都對政府行為的規范性和穩定性產生懷疑,從而影響房地產開發規模和房地產市場繁榮;三是抑制了真正意義上稅收的培育和成長,「費大於稅」的狀況使得國家稅收政策難以發揮其作為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四是收費權力屬於基層部門,較為分散,且缺少約束,容易形成一種競爭收費的態勢,直接扭曲了收費的性質,變成了部門創收,更容易孳生腐敗。[1]

據調查,我國城市涉及城建和房地產業的收費有幾十項,其中有經過中央和省級相關部門批準的合規收費,也有一些不合規收費。其原因一方面是由於房地產稅收體系不完善,所籌集的稅收收入過少,而房地產稅作為財產稅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入的重要性對於地方政府是不言而喻的,房地產收入的不足必然使地方財政捉襟見肘,而由於稅收管理許可權的過於集中,地方政府通過調整稅收制度來增加收入幾乎沒有可能;另一方面政府通過基金、收費等形式籌集收入又是被允許的。因此,一些地方稅就披上了費的外衣。同時,由於收費單位所有制和管理上的弊端,其具有很強的內在膨脹傾向,從而最終形成收費泛濫、費擠稅的狀況。[2]

2、稅收政策不統一。

目前,我國房地產稅收制度採取「內外有別,兩套稅制並存」的政策。具體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1)兩套所得稅制。對內資房地產企業開征企業所得稅,而對涉外房地產企業開征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2)兩套房產稅制和土地稅制。對內資企業開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而對涉外企業則只開征城市房地產稅,並且僅對房產征稅,對地產不征稅。(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內外有別。對內資房地產企業開征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而對外資房地產企業則不徵收此項稅費。(4)耕地佔用稅政策內外不統一。對內資企業佔用耕地徵收耕地佔用稅,而對外資企業卻不徵收。[3]

3、稅負不公平。

從計稅環節來看,房地產稅收集中在建設的增量方面,即在房產和地產的流通交易環節設置了主要稅種,而在房地產保有期間設計的稅種非常少,且免稅范圍大。這種典型的窄稅基模式造成了明顯的稅負不公。交易環節的稅費過於集中將提高新建商品房的價格,從而帶動整個市場價格的上揚,制約市場正常的生產進程。另一方面,房地產保有環節稅費種類過少,阻礙了土地有償使用市場的建立與健全,大多數由使用者無償使取得的土地仍然近似無償地被持有著,抑制了土地的正常交易,阻礙了劃撥存量土地步入市場的進程,使得土地作為資產的要素作用無法得到發揮,土地閑置與浪費現象日趨嚴重。[4]

我國目前的房地產稅收體系存在違背公平原則的規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因納稅人身份不同而稅負不同。我國的房地產稅收存在內外兩套稅制,內資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外資企業繳納城市房地產稅,且僅就房產納稅,地產不需納稅,其稅收負擔低於內資企業。

2)因經濟行為不同而稅負不同。現行房產稅規定,企業自用的房產按照房產原值扣除10%-30%後的房產余值每年按1.2%的稅率計征,而現租房產則按照租金收入的12%計征。這種規定導致了兩種稅負不公狀況的產生:(1)處於城市繁華地段的老房產,由於其建造較早,因此賬面原值較低,但由於其所處地段較好,若出租則租金往往高於按照房產原值課稅與按照房產租金課稅稅負相等的平衡點。(2)處於稍偏遠地段的新房產,由於其造價較高,有時租金收入會低於按照房產原值課稅與按照房產租金課稅稅負相等的平衡點,此時自用房產會較出租房產承擔更多的房產稅。因此,現行房產稅的規定常常導致同一房產僅僅由於自用或出租的經濟行為不同而承擔不同的稅收負擔。

3)因所處區域不同而稅負不同。我國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課稅范圍均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而處在這些區域之外的房產和土地則不需納稅。目前,許多企業都坐落於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課稅范圍之外的區域,其與坐落於城鎮的企業在對公共品的享受方面並沒有本質區別,卻不需承擔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尤其在城鎮與非城鎮的交界處,一些地方同一條街道兩側的企業,一側要納稅,而幾米之外的另一側的企業則不需要納稅,更加彰顯了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課稅范圍規定的失當。[5]

4、房地產稅收入規模偏小,不能滿足地方財政的需要

我國現有的房地產稅收包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外資)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作為地方性稅種,收入規模偏小,不能滿足地方財政的需要。由於房地產稅的課征對象無法隱藏,稅源比較穩定、廣泛且比較容易控制和管理,因此在很多國家的財產稅乃至整個地方稅收入中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如美國,房產稅占財產稅的六成,其稅收收入佔地方稅收入的比重達到40-50%.而我國房地產稅開征以來規模一直偏小。例如,深圳特區2002年度房產稅(深圳市已率先改革,內外資統一徵收房產稅)的入庫額為84,574萬元,佔地方稅收總收入的3.4%,房地產稅收的財政作用遠未充分發揮出來。[6]

5、稅種結構不合理。

中國現行房地產稅制構成一個明顯的特點,是在房地產流通環節稅種多、稅負重,而在房地產保有環節課稅較少,且稅收優惠范圍大。這種設置的消極影響有:(1)土地閑置、浪費現象嚴重。土地保有階段課稅少、稅負輕,在流通時則多個稅種同時課征,這相當於給了土地保有者無息貸款,即只要土地未進入流通,就無須為土地的增值而納稅。這種狀況無異於鼓勵了土地保有,使土地保有者以低成本長期持有土地,等待土地價格的上漲。同時,土地保有者為了能夠在適當的時機及時出手土地,往往只對土地進行簡單的開發,以空地或低利用率的方式保有,不利於土地作為有限資源的合理利用。(2)進入市場流通的土地要承受過高的稅負,抑制了土地的流動和正常的市場交易,助長了土地的隱性流動,逃稅現象因而增多,這就從總量上減少了國家的稅收收入。更為嚴重的是,它直接阻礙了大量劃撥存量土地進入市場的進程,減少了土地的有效供給,激發了土地價格上漲。(3)在房地產保有階段發生的價值自然增值部分,由於沒有有效的稅收調控機制,政府不能充分參與增值的分配,只能任由其流向房地產的實際保有者。(4)我國目前沒有對閑置土地和荒蕪土地問題進行明確立法,難以通過法律形式對其加以規范和促進其合理利用。對其保有者在土地使用稅等方面給予稅收減免,不利於解決土地利用率低下和閑置、荒蕪的狀況。(5)從國際房地產稅收體系設置來看,大多數國家均對本國居民納稅人在國內外擁有的房地產征稅,而我國對本國居民的海外房地產納稅問題,目前尚無法可依,從而使國家喪失了對納稅人的這部分財產課稅的權利,這不僅會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而且也會使國家的稅收主權遭受侵害。

6、征稅范圍過於狹窄。

我國現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只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而把廣大農村的一些應納稅對象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同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均把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的自用房地產以及個人所有非經營用的房地產等列為免稅對象,使征稅范圍非常狹窄。應當看到,經過改革開放20餘年的發展,我國當前的制度安排和經濟結構與這些條例當初制訂時相比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1)經濟轉軌時期伴隨著工業化的進程,農村城市化程度不斷提高,一些地區已具備了城市的功能,尤其在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房產規模急劇擴大,經營用房快速膨脹,完全可以納入征稅范圍,作為國家稅收的穩定稅源。(2)隨著中國事業機構管理體制的改革,不屬於提供社會公共產品的事業單位將逐步實現市場化和企業化。由於其性質己屬於企業,因此它必須承擔納稅義務。(3)中國的住房制度改革使得居民住房的商品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高收入階層通常選擇面積大、地段好、各種服務設施齊全的住房,因而享受了更多的社會公共服務。對居民自用住房完全免稅,不僅使國家放棄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還違背了多受益者多納稅的公平原則。

7、計稅依據不科學。

(1)我國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實行從量課征方式。這種課征方式使稅額不能隨課稅對象價值的上升而上升,具有稅源不足且缺乏彈性的缺點,不能發揮調節土地級差收入的作用,也無法對土地閑置現象和土地投機行為起到應有的調節。(2)我國現行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分為按房產計稅價值征稅的從價計征和按房產租金收入征稅的從租計征。從價計征的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乘以1.2%的稅率計算繳納。這種折余價值依據的是歷史成本,並不反映房產的市場價值。通常而言,先建成的房產成本低於後建成的房產,以其歷史成本為計稅依據, 勢必將先建成的房產的稅負轉嫁給了後建成的房產。這使得兩塊本來市場價值相當,能帶給其實際佔用者相似收益的房產,因為歷史成本的不同而承擔不同的稅收負擔,有違公平原則。同時,由於房產市場價值通常都高於其歷史成本,這使得房產一旦出售,就要按較高的計稅依據計算應納稅額,加重該房產擁有者的稅收負擔,以至阻礙房產的交易。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產的租金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乘以12%的稅率計算繳納。房屋的租金一般是根據租賃市場的行情予以確認。因此,與按歷史成本計稅的從價計征相比,從租計征的稅負明顯高於前者。除了房產稅,出租房屋還要繳納營業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等其它稅費,使得房屋出租這一行為的綜合稅負非常高,從而導致大量隱性市場的偷漏稅交易。

8、房地產稅收徵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立法層次偏低,稅收法規多變。我國現行房地產各稅,其法律依據均為國家行政機關制訂、頒布的《暫行條例》,而不是由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頒布的稅法,立法層次較低。有些20世紀50年代開征的稅種,幾度廢立或變更,有失國家稅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稅權過度集中於中央,難以滿足房地產的區域性特點。在分稅制財政體制下,稅權過多地集中於中央,地方只有徵管權而無立法權,難以適應房地產的區域性特點,無法促進房地產的資源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3稅收征管的配套措施不完善。我國目前的財產登記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私有財產登記制度,致使不少稅源流失,更出現化公有財產為私有財產的非法行為,嚴重影響了稅收征管的力度。同時,與房地產稅收密切相關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和房地產稅收評稅政策不健全。應當看到,以市場價值為計稅依據是房地產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需要定期對房地產進行評估,這就對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以稅務部門內部現有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人員的素質難以適應稅收征管的需要。[7]

(4)現行政策規定可操作性不強

一是目前國家關於房地產業稅收管理的政策由於種種因素的制約,實際可操作性不強,如工效掛鉤。大包干辦法,很多企業利用這些辦法鑽政策空子,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二是現行政策規定提供真實准確的計稅依據可稅前列支,但對什麼是真實准確的計稅依據卻沒有明確的規定府實際操作中很難把握。三是各種規定煩瑣復雜,缺少可操作性。四是財務制度與會計制度差異問題亟待解決。

(5)稅務機關在征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集中匯繳企業所得稅審批制度執行不統一,檀自批准企業集中匯繳企業所得稅的現象仍然存在。二是稅收徵收管理不嚴,沒有進行規范糾正。三是稅收檢查難以開展,一方面由於企業配合不夠;另一方面徵收局、稽查局口徑也不一致。四是稅務機關懲罰措施力度不夠,客觀上造成企業對偷、漏稅行為肆無忌憚,軟抗稅情況時有發生。[8]

5、試述社區民政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1、社區建設資金困難工作經費不足。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再加上社區自我管理不善,導致社區財源枯竭、資產流失,有的社區資源沒有得到很好地掌握和開發利用,市財政沒有列入社區建設專項公共資金,社區建設資金嚴重不足。社區辦公場所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文體活動場所建設、支街小巷建設和路燈安裝等公益性事業設施建設公共財政資金投入不足,全市還有部分社區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服務平台,尤其是鄉鎮社區表現尤為突出。雖然中心城區社區市財政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每年預算列入了5萬元的工作經費,今年又增加了2萬元,但是還遠遠不夠;鄉鎮社區市鄉兩財政還沒有列入社區工作經費預算,社區建設資金籌集困難,社區工作經費嚴重短缺,影響了社區的建設和社區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2、社區幹部的工資待遇普遍偏低。由於全市大部分社區沒有資金來源,社區幹部的工資沒有列入財政預算,全市鄉鎮社區幹部工資雖然按公益性崗位每人每月460元標准進行補助,社會保險根據個人以前繳納保險類別進行了社保補貼。但全市社區幹部的工資大部分靠自籌自支,自己想辦法解決,有的甚至違紀違規亂收費,社區幹部的工資待遇普遍偏低。我市中心城區社區幹部的工資分別每月只有1500、1200、1000元左右,鄉鎮社區幹部的工資每月只有1200、900、700元,低於我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且享受不了「四險一金」和福利方面的待遇,保障不了養家糊口,社區幹部不得不為生計而邊工作邊為生計操勞,削減了社區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給社區幹部隊伍的穩定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3、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政策不落實。經過近幾年的社區建設項目引導資金的扶持,全市中心城區社區辦公用房大部分達到了300平方米以上,有的已達800平方米。但是有的鄉鎮社區還無辦公服務用房,辦公服務場所面積不足,沒有建成「一站式」公共服務大廳。省委、省政府規定的開發建設單位提供社區辦公和公共服務用房的政策,由於國土、規劃、建設、房產部門關口不嚴,鄉鎮辦區和所在社區又沒有一定的調控管理手段,此項政策沒有嚴格落實到位,大部分開發建設單位沒有為社區提供辦公和公共服務設施用房,使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用房出現了窘迫的困境。

4、社區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落後。全市大部分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不配套,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和空間環境設施統籌規劃、統一建設不足,政府投入主體不到位。很多社區沒有文化活動場所,沒有文體活動設施,社區養老、醫療和殘疾人康復等服務設施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標准,支街小巷道路建設投入少、有的下水道不暢通,晚上無路燈或路燈不亮,社區居民對此意見很大。

5、社區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不夠順暢。社區建設是一項社會管理創新工程,不是哪一個單位哪一個部門就能夠完成建設任務的,它需要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專門機構來協調建設和管理,發動全市各單位各部門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建設。雖然市編委今年批准設立了一個社區建設管理辦公室,但這個機構既無級別,又無編制,掛靠在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建設科,協調不了社區建設管理中各方的關系。社區建設涉及到基層組織建設、黨建工作、綜合治理、社區規劃、辦公用房和「一站式辦公服務大廳」建設、城市建設、小區管理、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文體活動場所建設等,需要多個部門和單位參與建設和管理。如果沒有一個權威的機構來統一協調管理,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很多政策落實不了。如政策規定開發建設單位為社區提供辦公和公共服務用房,國土、規劃、建設、房管部門各管各的,開發建設單位拒不提供社區辦公和公共服務設施用房,沒有一個部門來嚴把關口,鄉鎮辦區和社區拿他沒有辦法。又如小區物業管理一統天下,社區幹部進不去,計生、綜治、安全等各項社會工作管不了,出了事又要社區承擔責任,社區幹部有苦難言。

6、社區自治為民服務工作受到影響。社區是個筐,百事往裡裝。社區工作沒有一個准入認證機構來確認,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都往一個針眼擠,社區承受不了。涉及到綜治安全、治安司法、勞動民政、計生衛生、城建環衛、征地拆遷等政府和各個部門的工作樣樣都要社區來做,都要社區具體來抓落實,社區壓力很大,社區成為了「政務院」,百事都要管,社區工作過於「行政化」。社區幹部面對千頭萬緒的部門行政工作成天奔忙、疲於應付,忙於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行政事務,沒有開展居民自治和為社區居民服務的精力和時間,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和為民服務工作受到很大影響,背離了社區民主自治、為社區居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解決的辦法和對策

上述困難和問題,應從創新社區管理體制機制,加大公共資金投入上入手,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區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成立社區建設管理機構。建立社區建設長效管理工作機制,逐步理順社區工作與各方的關系,成立一個全市統一的社區建設管理職能機構,並賦予一定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職權,指導檢查督辦社區建設工作,協調解決社區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調動一切資源和力量,推進社區建設工作的全面發展。

2、加大社區建設資金投入。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將社區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中心城區社區工作經費每年按6至7萬元標准列入市級財政預算,鄉鎮社區工作經費每年按5至6萬元的標准列入市鄉兩級財政預算,實行分級分擔,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逐步解決城鄉社區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二建立社區共駐共建共享機制。進一步完善社區居委會與轄區單位協商議事制度和幫扶措施,調動駐社區單位支持社區公益事業建設的積極性,實現共駐共建、資源共享,雙聯雙扶、互利雙贏。三是吸納民間資本投入。研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行政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和外資以多種形式興辦社區公益服務事業,吸納民間資本,發展社區經濟,鼓勵慈善人士,投資社區建設。

2、提高社區幹部工資待遇。市級財政逐步將社區幹部的工資福利待遇按人平年5000元的標准列入市級財政預算或納入公益性崗位進行補助,鄉鎮辦區財政和政府每年也要給予社區適當的資金補貼,以解決目前社區幹部工資福利待遇普遍偏低的問題,提高社區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保持社區幹部隊伍的穩定。

3、落實社區公共服務用房。對全市城市新建、改建住宅小區、小城鎮居民區和開展村鎮建設的,在規劃中要預留社區工作服務用房和居民活動場地等公益性設施建設用地。切實加強城鄉房地產開發管理,進一步落實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政策;土地、規劃、建設、房產等部門要將提供社區用房作為開發商辦理土地過戶、規劃用地、房產銷售的前提條件,嚴格落實有關政策規定。

4、加強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市政府要將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納入全市城市城市建設統一規劃、統一建設、下撥一定的建設資金對中心城區支街小巷道路、排水系統、路燈橋梁、環境衛生和便民服務設施進行改造,逐步解決支街小巷路面不硬、排水不暢、路燈不亮、橋梁不通、衛生不好和便民服務設施落後的面貌。

5、建立社區工作準入制度。要建立健全社區工作準入制度,規范社區工作任務,打造去「行政化」社區。政府和部門進入社區的行政性工作任務,要經過社區建設管理機構批准,經過社區與政府和各部門雙方協商,由政府和部門提供工作經費,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購買服務」。
讓社區真正成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和為民服務的自治組織和「小巷總理」,更好地服務於廣大社區居民。

6、簡述清遠的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對策

簡單來說四步:申請域名,申請虛擬主機,設計網站,推廣
1申請域名,這里推薦阿布科技aburoot-cn
2申請虛擬主機
3用FORONTPAGE或者其他設計網站,不會的可以在阿布科技網站免費使用建站寶盒

體驗
4推廣。BAIDU。GOOGLE各大網站競價,或者不購買,那樣會很長時間才能被別人

看到你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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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國電子政務建設過程中面臨哪些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技術應用與職能轉變相結合 高新民指出,電子政務建設首先要解決的是觀念問題,要認識到這不僅是信息技術的應用,更重要的是要與政府的職能轉變結合起來,互相推動,否則就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而且容易造成浪費,應用水平也得不到提高。 高新民認為,我國目前已經有了比較完備的政務網站體系,可以為企業和公民提供基本的信息,應用的基礎架構也基本成型,可以為社會提供一些服務。下一步就應當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改變政府運作的方式,充分考慮大眾(企業、公民)希望以什麼樣的形式來接受政府的服務,從而根據這些需求,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來重塑政府的服務,實現「以公民為主導」。更進一步的就是進行政府與公民、政府與企業界以及政府部門之間的綜合功能的融合。 技術應用與政府職能轉變的結合,實質上就是政府業務流程的重塑。高新民認為,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已經具備了進入這個階段的條件:經濟快速提升、政府高度重視以及社會需求的契機。比如在SARS發生以後,政府迅速協調不同部門、不同地區建立了相應的應急系統和監控系統。在後來的針對禽流感的戰斗中,這個系統就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以公共服務為建設目標 政府職能轉變的根本目的,其實就是為企業和公民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務。高新民指出,我國電子政務建設的前十年將加強監管、提高政府機關工作效率提到首位來優先考慮。現在電子政務建設已經進入新的發展階段,要逐步轉向以提供公共服務為建設目標,建設服務型的政府。 目前指導著西方國家大力推行行政改革的新公共管理理論認為,服務型政府將是未來政府的基本定位,綜合服務將是未來政府的核心職責,政府原有的一些管理職能將移交給其他實體,政府更多的精力將投放到單個實體無法處理的信息服務和信息管理領域。電子政務的發展是以用戶為中心,按照用戶需要來設計政府的網路功能,它將促使政府由一種多層次、多部門、以管理為主的形態向一種智能型的、顧客取向的、以服務為主的形態轉變。 高新民認為,為了提供公共服務,一定要非常重視各級政府、部門門戶網站的建設。門戶網站有別於一般網站,能夠實現網上網下的互動,擁有後台的資料庫聯系和服務功能的整合,用搜狐總裁張朝陽的話說,是「Internet這塊大陸的港口」。在我國,政府門戶網站最初來自政府上網工程,其地位與作用尚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在我國信息化發展戰略中,其重要性遠不如「金」字工程,目前更多的是被各級地方政府當作網路世界的門面,缺乏實質內容。只有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以及商務部、醫葯管理局等部委的網站達到了門戶網站的水平。高新民認為,應當把門戶網站作為推進電子政務的「抓手」,以此為載體來加快電子政務建設的步伐。 建立信息資源整合平台 信息資源是網路的基礎,但是要想准確、高效地獲得信息資源,就必須做好信息資源的交流整合工作。特別是在電子政務建設過程中,很多服務功能涉及到多個地方、多個部門,就更要注意這一點。高新民提出,各部門要建立好自己的數據基礎,要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職能或者核心業務,開展相應的數據收集和應用工作,這就形成了進行互通互聯的數據基礎。 互通互聯的過程中,上級單位與各部門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溝通非常重要。對每一個部門來說,掌握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它的一些特殊的優勢或者權利,從信息交互的角度看,各部門信息交換一定是不平衡的。因此要通過信息溝通和整合,遵循開放系統的原則,建立相對來說比較合理的、開放的信息平台,為電子政務的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 建立合理的協調機制 高新民認為,在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的同時,要有冷靜的頭腦,要採取相應的對策,努力追求成功率。多年的經驗表明,信息化成功的主要因素是「技術+應用+領導」。電子政務建設成敗的關鍵在於能否建立和完善政府機構內、外的協調機制,這個協調機制落實下來,就是「一把手+信息主管(CIO)」的制度。 高新民指出,過去一直講信息化是「一把手」工程,但是對於一個組織機構來說,在推進本單位信息化時,僅僅有「一把手」掛帥顯然是不夠的,必須有專職的、參與決策的、有協調權力的信息主管。因此,當一個組織機構的信息化發展到戰略地位時必須考慮信息主管機制的建立。在這個階段,信息化是「一把手+信息主管(CIO)」工程。 信息主管是在信息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的,是形勢發展的客觀需要。信息主管機制則是指信息主管的定位、作用、責權利以及信息化治理組織機構、治理能力的形成等要素組成的制度性安排,而不僅僅是設立一個領導職位。如何在我國推進信息主管機制的問題,目前已被提上了議事日程。有的單位從實踐中總結出信息主管有以下作用:信息主管是信息化的鼓動者,是組織機構信息化戰略的制訂者,是重大信息化項目實施的組織者,是信息系統正常可靠運行的保障者。 高新民認為,在我國推進信息主管機制,應該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從宏觀層面上創造穩妥的環境和條件;二是根據實際需要,有條件的組織機構可以先行一步,在實踐中探索可行的制度。他建議國家有關領導部門把建立信息主管機制問題列入專題研究議程。通過認真調查研究,分析我國各類機構中信息化管理組織機構的基本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提出設置信息主管職位的必要條件、職業標准、職位責權利以及信息化管理結構的幾種可行模式。同時,要組織專家編制信息主管必備知識體系綱要,為開展培訓、教育提供指導。在推進信息主管機制的建立時,一定要遵循實際需要和條件允許的原則,在現階段應採取「積極研究、穩妥推進」的策略。

8、兄弟姐妹 急求關於基層政府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探討的論文資料

吉林省小城鎮建設

導 言

小城鎮作為連接城鄉的橋梁和紐帶,在推動城鄉一體化、推進城鎮化和實現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程加快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小城鎮建設已經成為關繫到經濟和社會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方面,小城鎮問題愈來愈受到廣泛的關注,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2000]11號文)《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十五"計劃建議等要求,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發展縣域經濟和加快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戰略方針,在對我省小城鎮現狀和發展條件初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本規劃綱要。

A 吉林省小城鎮的建設發展現狀
一、小城鎮的基本特徵
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特點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小城鎮建設發展具有明顯的地帶性
根據全省的地貌、氣候和資源等條件,可以把我省劃分為東、中、西三個自然、經濟地帶。
東部地區小城鎮約佔全省總數的31%左右,這一地帶的小城鎮中工礦鎮占較大的比重,小城鎮的非農業人口規模一般較大;中部地區約佔全省總數的54%左右,城鎮密度明顯高於東西兩地帶。這一地帶的小城鎮多為農業服務型和農副產品集散型的,城鎮非農業人口一般較少;西部地區小城鎮約佔全省總數的15%左右。這一地帶的小城鎮職能,總體上與中部地帶的情況接近,但城鎮規模一般相對更小,城鎮發展水平明顯落後。
(二)小城鎮的綜合經濟職能不強,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低
自1979年以來,吉林省小城鎮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基於種種原因,城鎮的綜合經濟職能不強。
吉林省的小城鎮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依靠森林或礦產資源發展的工礦鎮;二是圍繞農業發展的農業服務型小城鎮;三是依託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的農副產品集散型小城鎮;四是受大城市強烈影響的小城鎮。
工礦型小城鎮,一般是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為了開發某種資源, 在原有工礦點或資源賦存地由國家投資擴建或新建的林業、礦業和礦產加工地。如松江河、泉陽、露水河、大石頭、紅梅、大栗子、紅旗嶺、夾皮溝、天寶山等。少量小城鎮是圍繞較為精細加工產業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如石峴、開山屯、新站等。這些工礦鎮(特別是以採掘和粗加工產品生產為主的小城鎮)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由於經濟部門單一,抵禦風險能力較弱,企業負擔過重,難以順利適應市場需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同時,受舊體制舊政策的影響,觀念落後,再加資源萎縮、市場競爭力較弱等因素的作用,城鎮經濟發展速度明顯滯緩。
農業服務型小城鎮,多是為滿足組織農業生產、調配農用物資、管理相應的行政事務等要求在基層政府駐地發展起來的。這類城鎮一般僅具有一些主要服務於本行政區域的小手工業和集市貿易以及金融、郵電等機構,如巴吉壘、八屋、大嶺、萬寶等。這些小城鎮數量多、分布廣而服務范圍小,受資源、資金等限制,經濟水平一般都比較低,城鎮規模較小,有相當一部分僅具有農村集鎮的功能。
農副產品集散型小城鎮,多是依靠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起來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類小城鎮由於商品流通快、信息靈活,發展比較迅速。如煙筒山、山城、朝陽川、郭家店、太平川等。還有少量的此類城鎮是由於政策措施得當而發展起來的,如萬良、五棵樹等。從總體上看,這類城鎮是我省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小城鎮。
大城市影響型小城鎮,主要是指鄰近大城市,受大城市技術、資金和市場的作用,近年來機遇把握得比較好,又有適當的交通條件,發展比較迅速的城鎮,如合隆、卡倫、興隆山、米沙子、大屯、玉潭、孤店子等。這類小城鎮商品經濟活躍,有一定專業化分工。
前兩類小城鎮數量多,分布廣,面臨的問題較多。後兩類小城鎮雖然數量少,但活力強,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三)城鎮職能幾乎完全由本地非農業人口(戶籍)實現
由於我省小城鎮的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低,吸納農業剩餘人口的能力比較弱,體現城鎮職能部門的職工幾乎完全是本地非農業人口,這同沿海商品經濟發達地區的一些小城鎮的狀況有很大差異。從我省的情況看,本地籍非農業人口不足0.2萬人的建制鎮,絕大多數還不應算作小城鎮。
(四)發展條件的特殊性
吉林省的小城鎮發展同我國沿海一些省份相比,存在著時間和空間上的特殊性。
在時間上,沿海地區小城鎮發展起步是在改革開放的初期,不僅佔有先行及少競爭力的優勢,而且有國家政策相對寬松的優勢。由於時間的落後,我省小城鎮的起步發展,失去了這兩方面的優勢。
在空間上,吉林省地處內陸,除少部分邊境地區外,大部分地區不具備發展來料加工型產業的優勢。但吉林省處於亞洲玉米種植帶,土壤、氣候等有利於溫帶作物的生長,並且具有多種動物繁育的良好條件,因而適合圍繞農業產業化發展龍形經濟。此外,吉林省居東北區中部,交通地位比較重要,交通網路比較完善,有利於各種貨物的流通。再則,吉林省與俄羅斯和朝鮮接壤,有較多的口岸。這些空間環境的特殊性,從積極和消極兩方面作用於吉林省小城鎮的建設發展。
按吉林省小城鎮發展的時空條件和建設情況,總體上應採取選擇一些條件優越的小城鎮集中發展的戰略,特別是以農副產品生產為背景的小城鎮更應如此。因為,走農業產業化道路,要求有技術、原料和市場三重保證,這對於小規模經營來講,難以抵禦各種風險,而必須規模經營,龍形產業的龍頭需選在條件優越的小城鎮較大規模建設,才有利於經濟的穩步和持續發展。另外,農業產業化形成大量的農副產品加工業,這些企業多屬排放大量污物的部門,這類工業集中建設有利於污染物的統一凈化處理。
二、小城鎮在省域城鎮體系中的地位
我省城鎮體系等級規模結構的人口總量對比,?quot;兩頭大,中間小"的狀況。一方面是長、吉兩個特大城市雙星璀燦,另一方面是為數眾多的小城鎮繁星似錦。目前,吉林省城鎮體系整體發展處於非均衡狀態。小城鎮非農業人口總數佔全省城鎮非農業人口的21.35%,低於長、吉兩市市區非農業人口佔全省城鎮非農業人口27.9%的比例,而高於中間三個級別城市所佔比例的平均值,在城鎮非農業人口按城鎮規模的分布上佔有一定的地位。
吉林省小城鎮的職能單一性很強,為數較多的農業服務型城鎮,一般只具有地方意義,在全省城鎮體系中作為城鄉聯系的紐帶,主要起基層管理的作用;工礦型、農副產品集散型和大城市影響型城鎮,雖然具有一定的區域意義,但經濟總體規模較小。小城鎮全部國內生產總值約佔全省總量的20%(含200萬非農業人口和900餘萬農業人口實現的國內生產總值),經濟地位很低。小城鎮為其他層次城市提供的產品,大部分是最初級的(屬於第一產業的)產品,沒有形成合理的產品加工與供給關系。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小城鎮建設發展的主要問題
1、小城鎮建設水平較低,投資環境不良
全省目前還有127個小城鎮沒有用上自來水,小城鎮自來水普及率為65.37%,比全國平均值約低16個百分點;有高級、次高級路面2271萬平方米,人均7.1m2,比全國平均值約低0.3 m2,有排水管道總長度184.1萬米,人均佔有長度0.58米,比全國平均值約低0.2米;小城鎮共有住房面積4864.84萬m2,人均住房面積15.4 m2,人均居住面積9.23 m2,比全國平均值約低4m2;住房磚瓦化率為80.6%,比全國平均值低15個百分點。由於我省小城鎮建設資金投入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998年我省小城鎮人均各項建設投資268元,同期全國平均為679元),致使小城鎮建設水平的差距還在擴大。
全省小城鎮鎮區建設用地共為633.88k m2,按戶籍人口計算人均建設用地為200.65 m2,遠高於全國人均126.53 m2的水平,按實際居住人口計算的人均建設用地同全國平均值的差別更大。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我省小城鎮建築層數低,建築密度小,土地開發程度不高造成的。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的過高與人均建設物化資產量的相對較低形成巨大的反差,更反映了我省小城鎮建設水平相對較低的狀況。
這種低水平的小城鎮建設狀況,直接影響著產業投資的產出效益,導致招商引資的吸引能力較弱。投資環境的不良除了建設水平的因素外,還有思想觀念和區位條件等因素的影響。
2、小城鎮建設基本屬於自然發展狀態,職能分工模糊,中心鎮功能作用不明顯
吉林省的小城鎮,絕大部分是80年代以來隨鄉改鎮在基層政府機關駐地形成的"城鎮型"居民點,改鎮之前大部分僅具有集鎮功能。為了使其實現城鎮功能,多數小城鎮在基本上沒有外來資金投入的情況下,利用本行政區域內的資源,面向本行政區域的市場,組織上馬了一些規模較小的屬於二、三產業的工商企業。由於缺少科學的區域性規劃和高層次計劃指導,形成了鎮鎮雷同的產業構成,在市場經濟逐步確立的過程中,個體工商業也加入了這種百鎮一面的產業競爭之中。這種無序的競爭,嚴重地制約了小城鎮的建設發展速度和社會經濟效益,同時也造成一些條件較好的小城鎮不能充分發揮其優勢,也不能很好地體現其區域地位和功能,這種狀況又反過來作用於經濟和社會,導致不能實現良性循環的發展狀態。
3、多數工礦型小城鎮經濟發展滯緩,功能相對萎縮
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一些依賴地方資源開發建廠建礦發展起來的工礦型小城鎮(許多這類城鎮是一廠一鎮或一礦一鎮),由於企業技術落後,產品初級單一,抵禦風險能力差,競爭力不強而面臨困境。特別是以採掘業為主的小城鎮,資源的柘竭更加劇了困難的嚴重程度。工礦企業停產半停產造成城鎮經濟總量縮減,企業下崗職工充斥商飲服務業,市場呈低效益的"繁榮",城鎮功能相對萎縮,個別一些這類城鎮出現人口下降的狀況。這類小城鎮有泉陽、灣溝、樺樹、天寶山、福洞等。
(二)制約我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主要原因
導致我省小城鎮發展相對落後,造成上述問題主要有七種因素:即區位因素、觀念因素、技術與人材因素、資金投入因素、行政區劃與行政體制因素、計劃經濟慣性作用因素和小城鎮規劃的合理性與實用性因素。下面重點說明後面三種因素的影響。
我省行政區劃共有鄉鎮856個,平均每個鄉鎮人口約為0.2萬人,比山東、江蘇(兩省平均都約4萬)等省份的鄉鎮人口規模小得多(這兩省正在調整鄉鎮區劃,目標是平均每鄉鎮6萬人口左右)。鄉鎮人口規模過小,難以形成具有一定質量的小城鎮。另外,由於行政區劃的限制、行政管理體制的矛盾,往往造成建設項目的不合理選址,進而導致小城鎮建設發展的不合理。
計劃經濟時期,我省在資源賦存地建設了許多國有大中型企業,圍繞這些企業形成了一些工礦型小城鎮。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不僅這些企業機制反映了強烈的不適應性,人們的觀念也反映了很強的不適應性,這種慣性作用嚴重地制約小城鎮的經濟與社會的建設發展。除了機制和觀念的不適應,國有大中型企業多存在企業辦社會的現象,增加了企業負擔;又由於長期的高積累低分配政策,企業為國家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卻背負著大量離退休職工和職工冗員過多的重擔,這些狀況也同計劃經濟的影響相關,並且都嚴重地影響這些小城鎮的經濟與社會發展。
為了有利於小城鎮的發展,國家特別重視小城鎮的規劃建設工作,我省各有關部門也相應做了許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由於資金和技術力量不足等因素,小城鎮規劃的編制相對滯後,難以很好地適應建設發展的需要。到99年底,我省累積編制完成城鎮總體規劃(包括建設規劃)的小城鎮共有368個,佔全部小城鎮的85.58%,而這些已完成的小城鎮規劃中,已有很大一部分需要修編。在編制時間不長的規劃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為了完成任務而編制的,因其投入很低,成果的合理性和實用性相對較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規定,在編制設市城市和縣城的城市總體規劃中,應當包括市、縣域的城鎮體系規劃。目前,我省城市(含縣城)總體規劃已經完成了90%以上,這些規劃成果對於指導小城鎮的規劃建設起了很好的作用。但由於多數城市總體規劃,對於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內容做得比較粗淺,還不能從根本上保證一定區域內小城鎮布局的科學合理。城鎮體系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分別從區域和城鎮自身的角度,確定城鎮的區域地位、職能、規模和具體的建設布局與設施標准,其規劃的合理性與實用性是小城鎮良性發展的重要保證。

B 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方向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根據我省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及我省小城鎮發展現狀,全省小城鎮建設總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小城鎮建設發展的精神,緊緊圍繞促進全省經濟發展這個中心,堅持小城鎮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相結合、與產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相結合、與資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相結合,與生態省建設相結合;遵循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實效、重點培育、強優劣汰、量力而行、、有序推進、以點帶面、快速發展的方針,使我省小城鎮真正成為一定區域內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
重點建設"十五"期間可提升為小城市的重點鎮,積極培育作為遠景發展為小城市的區域中心鎮,加速發展大中城市周圍的衛星鎮,合理建設各類區域中心鎮。
二、基本原則
為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統一和最佳,"十五"期間,小城鎮建設主要遵循以下五項原則:
(一)擇優發展原則
即選擇條件比較優越的小城鎮,優先建設發展。
(二)集聚發展原則
改變小城鎮建設重數量不重質量的偏向,引導人口和物質要素向中心鎮、重點鎮集中,以提高投資的產出比。
(三)生態優先原則
優先發展有利於生態環境的產業和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的城鎮。
(四)分類調控原則
針對不同類型城鎮的主要問題和矛盾,採取不同的發展控制措施和對策。
(五)配套建設原則
在小城鎮的建設方面,為創造最好的投資環境和生活環境,進行各種設施的合理配套建設。
三、發展戰略設想和目標
(一)發展戰略設想
二十一世紀將是我國小城鎮大發展的世紀。按照系統非均衡發展的戰略思想,採用"點、軸"區域系統開發理論,我省小城鎮建設戰略上分三步走:
第一步,重點建設小城鎮的"點"。針對我省實際情況,優先發展、重點扶持具有區位優勢、產業優勢、資源和規模優勢的中心城鎮,從政策、資金等方面加以指導和傾斜。
第二步,重點發展小城鎮的"線",進一步完善"點",適當考慮"面"。在區域中心鎮建設發展的基礎上,與省域城鎮體系布局規劃相對應,按照三級發展軸線,採取軸線延伸,逐步漸進的發展形式,重點發展軸線上的小城鎮。
第三步,在"點""線"上小城鎮逐漸建立完善的情況下,以發展"面"為主。最終形成我省小城鎮在地域空間上的科學合理布局,形成我省經濟發達、規模適當、類型多樣的,小城鎮經濟、社會、建設發展良性循環的小城鎮體系。
到本世紀中葉,力爭把我省多數小城鎮建設成為具有二十一世紀特點的,有良好的生態環境、優美的田園風光、典雅古樸的城鎮景觀、寧靜舒適的居住條件、對廣大農民和大中城市居民有巨大吸引力的跨世紀新興小城鎮。
(二)總體發展目標
吉林省的小城鎮建設發展,應與全省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作為經濟建設的主要載體,在推進我省城鎮化進程,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中充分發揮作用。
1、優先發展具有產業優勢、區位優勢、資源和規模優勢的區域中心鎮及重點鎮和衛星鎮
在我省城鎮體系規模等級結構中,少量處於接近縣城(或縣級市)地位的小城鎮和個別條件特別優越的小城鎮,應加大力度促進發展,強化其在省域城鎮體系中的地位。這類城鎮將從小城鎮中分離出去,在省域城鎮體系中擔當更重要的角色,可發展成為縣城或小城市。
選擇100個左右小城鎮作為縣(市)域中心鎮,"十五"期間重點發展五十個,另外五十個在"十五"以後納入重點建設的行列。對於基礎比較差又沒有什麼優勢,而且城鎮之間距離近的一些小城鎮,應調整歸並到其他小城鎮。其餘小城鎮作為一般發展對象,通過政策引導和積極的措施推進,使其發揮應有的城鎮功能。
2、人口與建設用地發展總量
非農業人口規模過小的小城鎮,難以發揮城鎮應有的功能。根據吉林省的實際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小城鎮的非農業人口不宜低於10,000人。到2005年,小城鎮城區人口總量控制在500萬,百強鎮城區人口應達到20,000人以上。
根據城鎮職能的不同,小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指鎮區,下同)標准亦有所差別。綜合性較強的小城鎮人均建設用地宜取120-130 m2,工礦型小城鎮宜取100-120m2,農副產品集散型小城鎮宜取110-130 m2。由於小城鎮現狀人均建設用地面積達200m2,調整降低人均指標需要有個過程,根據需要與可能,確定到2005年,人均建設用地150-160m2,小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約為600平方公里(含城區農業戶籍人口用地,下同)。通過逐步調整,到2015年,按前面的標准,建設用地總量在600-700平方公里之間。
3、小城鎮建設水平
到2005年,小城鎮人均面積達到18平方米左右,小城鎮供水、供電、通訊、交通等公用設施要基本齊全、配套,逐步建成一批基礎設施比較配套,環境比較優美的居住小區。小城鎮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0%,人均生活用水量為120升/日,排水管道服務面積達到25%。到2015年,小城鎮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為180升,排水管道服務面積達到60%。
到2005年,全省小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5平方米,2015年達到7 m2,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率2005年達到95%,到2015年達到100%;2005年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15%,2015年達到40%;生活垃圾清運率2005年達到90%,2015年達到95%以上,處理率2005年達到70%以上,2015年達到85%以上。

C 重點小城鎮的建設發展
這里採用城鎮發展潛力作為選擇我省重點建設小城鎮的依據。評價小城鎮發展潛力共用A、B兩組16項指標。A組指標主要用以測評城鎮發展的內在潛力,即城鎮現狀經濟社會發展集聚規模和結構特徵對城鎮發展的內在影響力,包括城鎮人口規模、工業總產值、工業產值增長速度、商業銷售額、居住適宜程度、城鎮基礎設施水平、財政收入、城建投資規模、科教文衛水平、產業發展後勁等十項指標;B組指標主要用於測評城鎮發展的外在潛力,即區域條件給城鎮發展提供可能的外在影響力,包括腹地范圍的大小、腹地人口密度、影響范圍的農民人均收入與競爭城鎮的距離等六項指標。綜合考慮這些指標的原因是:作為城鎮化原動力的工業化已不再是城鎮化的唯一動力,包括旅遊業在內的第三產業在城鎮化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城鎮發展機制呈現動力多元化、資本多元化的傾向。過去,城鎮的形成與發展更多地依賴於國家計劃投資於第二產業,而現在,城鎮發展更多取決於非政府資本的投入。因此,地方經濟基礎狀況、吸引外資的能力和吸納量決定著城鎮發展的速度和規模。根據上述綜合指標,確定以下的小城鎮為發展的重點鎮:
興隆山、合心、大屯、五棵樹、大坡、弓棚、卡倫、米沙子、合隆、玉潭、左家、春光、紅石、平安(舒蘭)、煙筒山、烏拉街、岔路河、天崗、山門、范家屯、懷德、楊大城、石嶺、雙山、橫道河、渭津、壽山、山城、海龍、輝南、撫民、孤山子、六道江、板石、萬良、松江河、石人、馬鹿溝、太平川、巨寶山、長山、蔡家溝、平安(白城市)、安廣、萬寶、四方坨子、石峴、官地、朝陽川、二道白河、鹿鄉、上河灣、達家溝、哈拉海、優龍泉、夾皮溝、白山、紅旗嶺、江密峰、新站、白石山、郭家店、二密、紅梅、三源浦、仙人橋、松樹、五家站、瞻榆、大石頭、黃泥河、老頭溝、開山屯、松江、天橋嶺、大興溝、百草溝、頭道、南坪、英安、敬信、放牛溝、孤店子、五里河、孤家子、營城子、鴨園、花甸、果松、王府站、大布蘇、陶賴昭 第四章 實施規劃的政策與措施
一、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適應小城鎮快速發展的現代管理機制
(一)按有利於小城鎮建設管理的原則,理順條塊關系,適應市場經濟運作的要求,使政府由直接干預經濟項目建設,轉變為指導、調控和服務經濟建設。要重點理順工商、稅務等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鎮級財政,強化政府的城鎮建設與管理職能。
(二)小城鎮建設要形成合力。各級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小城鎮的建設給予積極的支持,清除障礙,適時適度地調整、充實必要的政策法規,加強指導和監督,引導和推動小城鎮的合理建設。要實行任職目標責任制,層層抓好目標落實,確保小城鎮建設大目標的實施。
(三)適當調整鄉鎮行政區劃,擴展小城鎮生存發展的空間。通過鄉鎮行政區劃的調整,改變目前小城鎮資源少、規模小、市場小的狀況,促進小城鎮的合理布局和加速小城鎮質量的提高。
(四)建立適合研究與評價小城鎮管理的統計指標體系。在明確小城鎮概念的前提下,單獨設立以小城鎮為對象的社會經濟指標統計系統,具體採用的統計指標應根據研究和評價管理的需要確定,並納入政府統計部門的正常統計工作。
二、全面推行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拓展投資融資渠道
(一)鼓勵招商引資,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實行招商引資的獎勵政策,積極爭取外來資金投入小城鎮的建設。全面放開小城鎮建設的准入領域,營造公平競爭、一視同仁的發展環境,建立適合新型合作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超常規發展的運行機制。重點圍繞農業產業化和具有市場潛力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力發展個體私營企業。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聯辦等形式進入 小城鎮的信息服務、教育培訓、體育文化、旅遊業等第三產業;鼓勵參與小城鎮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交通運輸、衛生保健等項目的建設和經營。
(二)深化小城鎮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實行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轉讓。鼓勵房地產開發,推行經營性用地採取招標和拍賣方式供應,按市場機制建立和完善小城鎮土地市場體系,發揮土地資產效益。
(三)構建小城鎮市政和公用事業經營市場,推動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化。鼓勵民營經濟參與小城鎮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經營,運用市場機制調節相關使用、利用的收費價格,促進資金周轉,加大建設投入,改善小城鎮投資環境。
三、完善法律機制,規范建設行為
(一)制定出台《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管理條例》。根據小城鎮的城鄉過渡性特點和吉林省特殊的自然和經濟社會發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規,盡快出台《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管理條例》,為解決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包括資金、技術隊伍和管理體制等方面的諸種矛盾和問題提供幫助。
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實際、科學合理的全省重點鎮評定標准,採用城鎮發展潛力的綜合量化指標,作為確定重點發展小城鎮的依據,對重點發展的小城鎮重新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定,並由省政府公布重點鎮名單。採取年度檢查、考核的辦法,對重點發展小城鎮進行動態管理,實行優勝劣汰。
(二)科學制定縣(市)域城鎮體系和小城鎮體系規劃。加快編制我省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以便合理調整小城鎮的布局,協調小城鎮間職能分工和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資源利用等方面的關系;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抓緊制定全省小城鎮體系規劃,引導和調控全省小城鎮逐步走上布局合理、功能明確、設施完善、協調發展的軌道;積極調整和修編小城鎮規劃,以提高小城鎮規劃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導小城鎮建設,促進小城鎮良性發展。
四、進一步完善和實行鼓勵加快小城鎮發展建設的政策和措施
(一)調整完善有關小城鎮建設的金融、財政、稅收等政策,強化對小城鎮建設和產業發展的鼓勵與限製作用。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條件的小城鎮和產業,分別制定相應的金融、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特別要採取優先龍形經濟發展的政策,用適當的政策導向促進小城鎮建設由無序向有序、由粗放向集約的合理建設發展。
(二)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破除城鎮化障礙,促進人口合理流動。通過戶籍改革,改革現行的人口二元化管理制度,疏通人口城鎮化渠道。一方面促進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設,更好地發揮勞動力的資源效益;另一方面擴大市場需求,拉動經濟更大的增長。
(三)實行對區域中心鎮、重點鎮的鼓勵和扶持政策,培育建設中心鎮和經濟強鎮。選擇具有一定優勢的小城鎮,給予較優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做大做強中心鎮和經濟強鎮。採取適當的激勵措施,實行重點鎮、試點鎮的動態管理。
五、推進文明社區、文明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社區文化、小城鎮文化,運用多種形式,加大精神文明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不斷豐富小城鎮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創建文明社區、文明小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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