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部的職能
財政部職能:
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等的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議、協定。
承擔中央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中央、地方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准、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中央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負責組織起草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參加涉外稅收談判,簽訂涉外稅收協議、協定草案,制定國際稅收協議和協定範本,研究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擬訂關稅談判方案,參加有關關稅談判,研究提出徵收特別關稅的建議,承擔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國統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中央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負責辦理和監督中央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中央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央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中央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擬訂和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編制國債余額限額計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代表我國政府參加有關的國際財經組織,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負責管理全國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管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1)微網站建設方案財政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財務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其前身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2016年1月29日公布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2217億元,增幅再創新低,比上年增長8.4%,同口徑增長僅5.8%,比上年回落2.8個百分點,低於預算增長7.3%目標。這是1988年以來我國財政收入最低增速。
2018年4月,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
2018年,財政部安排撥付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060.95億。
2018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起成立了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45.39%,為第一大股東。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主要職能
2、如何更好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保障
(一)落實地方責任。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總責,要抓緊組織落實三年計劃及相關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加大資金投入,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二)明確部門職責。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地盡快編制和落實三年計劃及相關實施方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支持力度。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對困難中央企業特別是獨立工礦區、三線地區和資源枯竭型城市中央企業棚改配套設施建設予以支持。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三)強化監督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對各地區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地區要加強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加大考核和問責力度,對態度不積極、工作不主動、進度緩慢、弄虛作假的單位和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並明確整改期限和要求。
3、財政部財建【2010】622號文件
我在財政部網站上查到這個文號,不知是不是你想要的。
關於加強金太陽示範工程和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示範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
財建[2010]6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建設廳(委、局)、能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科技局、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金太陽示範工程和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示範工程(以下簡稱「示範工程」)實施以來,各地財政、科技、建設、能源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取得了一定進展。為加強示範工程建設管理,進一步擴大國內光伏發電應用規模,降低光伏發電成本,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現決定對《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關於實施金太陽示範工程的通知》(財建[2009]397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9]129號) 中有關政策內容進行相應調整,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關鍵設備招標
(一)示範工程採用的晶體硅光伏組件、並網逆變器以及儲能鉛酸蓄電池等關鍵設備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統一招標確定。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能源局共同制定招標方案並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標,確定中標企業、中標產品及其中標協議供貨價格。
(二)項目業主單位與中標企業以招標確定的設備型號、協議供貨價格、質量和性能等為基礎簽訂商業合同,中標企業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條件、服務條款供貨和提供售後服務。
(三)光伏組件生產企業作為項目業主單位的,採用的關鍵設備性能不低於國家統一招標規定的條件,價格不高於國家統一招標確定的中標協議供貨價格。
4、財政加大對農村公共投入的必要性
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要的時代內涵和現實意義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在當前,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有利於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有利於公平城鄉發展環境、縮小城鄉差距,是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解決「三農」問題的具體體現。
二、公共財政要求必須加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投入
財政必須要積極參與新農村建設。一方面,新農村建設要由政府主導,需要大量的財政投入;另一方面,加大支農投入也是財政必須承擔的責任,是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支持新農村建設也是財政責無旁貸的任務。公共財政的主要職能之一就是提供公共品和實現社會公平。然而長期以來,二元的經濟結構造成了二元的公共產品供給結構,經濟發展的重心主要放在城市,公共財政投入也較多地用於城市公共品提供,城鄉公共品供給失衡,農民同樣作為納稅人卻沒有享受到同樣的公共服務,「以足投票」造成大量的優質資源流向城市,嚴重製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近年來,雖然一直倡導城市帶動農村,但在實踐中卻更多是依靠農村自身的力量發展農村,就農村發展農村,城鄉發展不平衡的狀況愈加嚴重,農村公共品供給不足,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明顯滯後。因此要從根本上建設好新農村,推進城鄉統籌發展,財政必須打破二元供給機制,將支出的天平向農村傾斜,一方面支持和引導農村產業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把農村納入公共財政體系,使農民享有同城市市民一樣的公共產品,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的初衷,也為公共財政的支出公平補上重要的一課。
三、適應新形勢,建立適應新農村建設要求的財政支農機制
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財政部門將以此為契機,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和「兩個趨向」論斷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中央關於加強「三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大支農力度,整合支農資金,調整支出結構和國債投資結構,積極創新財政支農政策機制和資金使用管理機制,以農民增收為核心,促進現代農業建設,深化農村改革,加快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讓公共財政「陽光普照」農村。
5、財政局的職能是什麼?
一、財政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管理制度,並擬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二)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和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各項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對經濟、社會調節和綜合平衡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市級有關政府性資金;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審核及申報等工作;參與全市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四)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采購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政府采購的具體工作;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和非經營性外匯;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標准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五)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全市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和監管;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產業評估業務;管理、監督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
(六)負責全市農業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七)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八)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監管地方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的財務、資產;監管彩票市場。
(十)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發行計劃;管理外國政府、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對我市的貸款,並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
(十一)參與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定並監督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辦法。
(十二)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行業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組織實施和指導會計委派制工作。
(十三)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貫徹執行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管理退稅、稅收返還等項工作。
(十四)監督地方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五)制定並實施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科室:
一般地,財政局設以下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信息中心,預算科,國庫科,政法、教科文科,行政科,農業科,經濟建設科,采購科,會計科,農村管理局,企業科,社保科,清資辦等。另有二級機構如會計核算中心,非稅局,會計函校,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等。
6、財政局是干什麼的呢?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財務會計方面的法令、條例及其它有關政策。
(二)根據地方經濟發展計劃,制定地方財政發展規劃,制定年度預算和編制年度決算,執行地方人大批準的年度預算,綜合平衡地方財力。
(三)管理地方各行政部門、政法部門、文化、教育、衛生、科學技術、廣播電視等單位經費支出,監督指導行政、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四)管理好地方的預算外資金,審查收支范圍,對預算外資金實行統一徵收管理,嚴審支出計劃,杜絕亂收費行為。
(五)制定職工待業保險基金和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的財務 制度;管理社會救災,救濟、醫療保險(含公費醫療)等財務和資金;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宏觀調控和監督。

主要意義
財政局負責地方的財政工作,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各項事業發展。
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公文運轉、重要會議組織、擬定有關行政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要、通訊、督查、信訪、保密、檔案管理。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對本局起草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決策及人大意見、政協提案答復的法律審核;組織會簽相關法律法規,報送財政立法計劃。
7、財政局都有什麼部門
有綜合處(非稅收入管理處)、法制處、稅政處等。
以北京財政局為例,主要有辦公室、研究室、綜合處(非稅收入管理處)、法制處、稅政處、關稅處、預算處、績效評價處、資產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國庫處、黨政群團處、公檢法司處、教育事業處、科技文化處、經建一處、公用事業處、經建二處。
農業處、社保處、金融處、外事處、會計處、財政監督處(內部控制辦公室)、監察處、政府采購管理處、信息處、財務處、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離退幹部處。

(7)微網站建設方案財政擴展資料:
財政局的相關要求規定:
1、制定職工待業保險基金和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的財務 制度;管理社會救災,救濟、醫療保險(含公費醫療)等財務和資金;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宏觀調控和監督。
2、指導農口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嚴格把好支農資金的分配使用,保證農口事業發展。宣傳貫徹國家財經稅收政策,積極扶持和培植地方財源。
3、管理和指導會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經常宣傳會計法和企業會計准則;組織會計人員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國營工業、商業、糧食、外貿、物資及交通運輸企業財務工作,協調企業財務中的有關問題。
8、財政廳的一般職責是什麼?
省財政廳是省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國家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擬定和執行福建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它有關政策;參與制定我省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和綜合使用預算內外財力的建議;擬定省與市(地)縣、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2、貫徹執行中央有關財稅政策、法規,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和執行本省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百規章制度。
3、負責組織指導全省財政工作;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代表大會報告全省和省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省本級決算;管理省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省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管理彩票市場。
4、在中央賦予我省稅收管理許可權范圍內,提出地方稅立法計劃、地方稅種的增減和稅目、稅率的調整建議;根據預算的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
5、管理省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制度,審批全省專控商品。
擬定和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負責全省政府采購的檢查和監督工作;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6、擬定和執行國有務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

(8)微網站建設方案財政擴展資料:
財政廳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設置的,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財政工作的組成部門。負責全省財政運行情況的穩定。
主要負責擬定和執行全省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參與制定有關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省級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省級與市州、財政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省財政廳設21個職能處(室)。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研究財政政策;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的起草與修改;統一管理財政宣傳、財政信息和信息網路;負責督辦工作。
負責《財政年鑒》編纂工作;負責《中國財經報》記者站工作;負責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辦公自動化及機關財務、房產和保衛工作等。
2、綜合處
分析預測全省宏觀經濟形勢,研究全省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計劃,擬定全省財力綜合平衡方案並提出有關建議;參與住房、價格、工資、國有土地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提出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財政政策性建議。
負責住房資金監督及財務管理;負責制定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及票據政策、制度和辦法,負責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及其票據管理;負責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等財政性收入的徵收管理。
負責全省彩票市場管理、彩票發行額度和發行方案審批、彩票資金分配的監管;管理全省鄉鎮公益事業建設和文化站建設的專項資金;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3、預算處(省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分析預測全省宏觀經濟運行情況,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並負責組織省級預算的執行,擬定省級預算內外收支的平衡政策措施;研究全省財政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的措施。
擬定全省財政管理體制、預算管理制度、預算會計制度和金庫管理制度;審核匯總年度全省預、決算,指導市縣年度預算的執行;擬定省級與市州的分配政策,指導地方財政管理工作;指導全省鄉鎮財政管理工作和小城鎮財政改革。
負責省級財政預算資金的調度;負責省級財政周轉金清理整頓工作;參與分配和管理城建維護資金和民族地區補助費;研究困難縣市、民族地區的財政政策和具體實施辦法;負責財政審計的有關工作;對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參考資料:網路-財政廳
9、財政評審中心管理辦法
臨朐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切實履行財政職能,強化財政支出預算管理,規范財政投資評審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部《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規定》和《山東省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財政投資評審活動的,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財政投資評審,是指縣財政部門對縣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估與審查,以及對財政非建設性專項支出項目進行可行性評估論證、經濟效益分析、資金專項核查、跟蹤問效管理以及項目實施後評價的行為。
第三條縣財政部門是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具體負責縣級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的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
(一)審查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參與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二)評估、審查財政性投資的基本建設、科技三項費用、技術改造等項目;
(三)開展政府財政投資政策、項目管理研究,基建財務管理、投資風險、投資效益分析,為實施財政投資政策和宏觀調控決策提供基礎信息服務;
(四)派遣項目財政專管員,會同建設項目有關管理部門進行工程造價控制和竣工驗收工作。
第四條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合法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五條財政投資評審的范圍包括:
(一)財政預算安排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能源、交通、農田水利、綜合開發、大型修繕工程、技術改造、科技三項費用、國土資源勘查等項目;
(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的投資項目;
(三)政府性融資安排的建設項目;
(四)財政性資金與其它資金拼盤的投資項目;
(五)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專項支出;
(六)上級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評審任務。
第六條財政投資評審的內容包括:
(一)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和基本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二)項目招標預算控制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項目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其中項目竣工決算評審包括對項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費用和其他投資完成情況,項目建設程序、概(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評審;
(四)材料、設備定價的合理性及其執行政府采購規定的情況;
(五)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與工程造價相關的其他情況;
(六)項目拆遷補償資金合法性、合理性及補償額的核定。
第七條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評審,可以採取以下兩種形式:
(一)對項目概(預)算、決(結)算的單項評審;
(二)對項目概(預)算、決(結)算的全過程評審。
第八條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組織評審工作,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接受縣財政部門下達的評審任務;
(二)根據評審任務的要求制訂評審方案,安排項目評審人員;
(三)向項目建設單位提出評審所需的資料清單,並對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
(四)對建設項目現場踏勘,調查、核實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
(五)對建設項目的內容按照有關標准、定額、規定,結合市場價格逐項進行評審,確定合理工程造價;
(六)對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核實、取證;
(七)向項目建設單位出具建設項目投資評審結論,項目建設單位應對評審結論提出書面意見;
(八)根據評審結論及項目建設單位的反饋意見,出具評審報告;
(九)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報送評審報告。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投資評審任務,應及時向縣財政部門匯報,並說明原因。
第九條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應組織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依法開展評審工作,保證評審結論的真實性、准確性。
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在組織評審中,不得向項目施工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條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對項目概(預)算、決(結)算全過程評審結論,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設程序;
(二)項目是否符合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和工程監理制等基本建設管理制度;
(三)項目是否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
(四)確定建設項目的投資額。對建設項目概(預)算、決(結)算投資的審減(增)投資額,應說明審減(增)的原因。
第十一條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應在規定時間內出具評審報告。評審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一)項目概況;(二)評審依據、范圍、程序、內容;(三)評審結論;(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出具的評審報告是縣財政安排項目預算、工程價款結算、撥付項目資金的依據,納入政府審計范圍。
第十二條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應建立嚴格的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確、真實地反映和記錄項目評審的情況,做好各類資料的歸集、存檔工作。
第十三條被評審單位在接受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對建設項目進行評審的過程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提供投資評審所需相關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二)對評審中涉及需要核實或取證的問題,積極配合,不得拖延、拒絕、隱匿或提供虛假資料;
(三)對於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出具的建設項目投資評審結論,被評審單位應自收到評審結論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並由項目建設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被評審單位自收到評審結論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不簽署意見的,則視同同意評審結論。
第十四條被評審單位應積極配合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開展工作,對拒不配合或阻撓投資評審工作的,給予通報批評,並根情況暫緩下達基本建設預算或暫停撥付財政資金。
第十五條財政投資評審中發現被評審單位存在違反財政法規行為的,由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及其他單位工作人員在實施評審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對財政專管員監管的具體辦法,由縣財政部門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09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