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是什麼呢?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是:
1、擬定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兼職義務消防隊。
7、在師生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拓展資料
一、簡介
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本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安全生產的領導擔任,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
消防安全管理人,指的是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各單位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2、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巡查和檢查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中應及時糾正違法違章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整改的應立即報告,並記錄存檔;
3、單位各部門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度應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2、消防員的職責是什麼?
消防員的職責主要有,第一、消滅火災,第二、搶險救災、第三、消防安全設施檢查,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等等。其它還有,參與救護工作、便民服務、文秘信息及輔助監督執法等等。
消防員對身體素質要求很高,業務能力要求很強,而且必須有好的心理素質,在出現危險或是緊急情況時能夠保持穩定的心態,良好的觀察、判斷和思維以及記憶能力。
消防員具體可以細分為,專業消防隊伍,即消防官兵、滅火、防火員,火災瞭望觀察、建(構)築物消防員、滅火救援員等。

(2)消防站長主要職責擴展資料
職業裝備:
救援工具:有消防車、曲臂雲梯車、直臂雲梯車、消防船、艇,有時還會用到直升飛機。
防護工具:用於確保消防員的人身安全,有濾毒空氣呼吸器、防化學腐蝕和高溫的防護衣、有害氣體報警器、護目鏡等。
檢測工具:一些檢測儀,如氣體檢測儀、有害液體及固體檢測儀、非接觸型熱點探測器。
輔助工具:如防爆手電筒、圍堵用堤索、除污沖洗設備等。
3、消防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消防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測試,對系統故障進行維修;
2、公司消防應急組織管理,按計劃組織實施消防應急演練;
3、公司消防管理考核制度推進執行,每季度對公司義務消防組織進行考核;
4、消防管理制度文件定期修訂更新,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修訂消防管理制度文件;
5、組織實施消防宣傳、培訓活動。

(3)消防站長主要職責擴展資料
「消防工程師」專業崗位能力認證培訓項目是由人社部勞動科學研究所與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共同設立的培訓項目,旨在向社會公眾與特定人群加強和普及消防科技知識,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以提高公眾的消防安全素質,減少消防事故的發生,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使參訓人員了解消防工作的意義及掌握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最大限度減少單位和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4、消防隊工作職責
消防隊工作職責分為專職消防隊職責和義務消防隊職責。其職責如下:
專職消防隊職責
1、承擔責任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2、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志;
4、掌握責任區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等情況,建立相應的消防業務資料檔案;
5、制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事故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6、指導培訓義務消防隊;
7、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8、定期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9、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義務消防隊職責
1、 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演習,提高防火能力。
2、 熟悉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 熟悉學校電源、水源、消防重點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況。
4、 一旦發生火險、火災事故,應積極參加撲救。
5、 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防火責任人,並採取可行的臨時措施。
6、 協助二、三級防火責任人對本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與檢查。

(4)消防站長主要職責擴展資料
消防員的職業定義是指列入消防行業特有職業(工種)范圍的從業人員。具體可細分為消防官兵、建(構)築物消防員、滅火救援員、滅火員、防火員、火災瞭望觀察員等。
消防員職責主要有消滅火災、搶救災害、消防安全設施稽查與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等,同時也參與救護工作(如道路救援、救護車救援)、為民服務(如清除野生動物、消除安全隱患)、自來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內部勤務(接線、文書)等工作。
消防員不僅具有強健身體,適用各種復雜、多變和危險的環境,而且要求消防員具有過硬的業務本領,精通消防業務理論和滅火技術、戰術,同時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遇到危險時情緒穩定,不慌、不懼,保持良好的觀察、記憶、判斷和思維能力。這對消防來說是必要的,我們應向他們學習。
5、上海市消防局的主要職責
消防局擔負著本市防火滅火、搶險救災和反恐排爆三項任務,是一支全天候、全時制為上海回經濟建設和市民提答供消防安全服務的隊伍。消防局現有主戰消防車、舉高消防車、專勤消防車、火場後援車等各類執勤戰備車輛600多輛。此外,消防局還負責全市151個企業(鄉鎮)專職消防隊的業務指導。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上海消防正在努力建設更加協調、匹配的消防機制,更加正規、一流的消防隊伍,更加現代、精良的消防裝備,更加科學、求實的業務工作,更加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赴湯蹈火,追求卓越,為實現「平安世博」,為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

6、消防崗位職責描述
嚴格執行國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做好管理處員工的防火常識教育和消防培訓工作。
職務及職責范圍:
1負責制定管理處防火安全條規,制定防火、疏散和滅火戰斗計劃。
2協助各部門制定部門防火安全計劃,並定期檢查其落實情況。加強重點部門和部位的防火工作,把重點部位的防火工作落實到人。
3定期對滅火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商量整改,發現重大隱患或解決不了的問題,用書面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4熟悉管理處內建築布局結構、建築材料的特點、緊急情況時的疏散計劃與路紅、消防設備的配備和設置情況。
3.5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火警報告,立即趕赴現場,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人員撲救,同時將火勢情況、地點報告保安隊主管和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6給來管理處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申請。
3.7對管理處內的各種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實行監管。經常檢查各部門有無火情隱患,並督促及時整改,杜絕不安全因素。
3.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3.9同當地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
7、消防總指揮的職責是什麼?
取得執法資格的現役警務人員,文員合格的情況下,可以參與監督,但不參與案件的。治療取決於的位置,的消防隊司,政府,後宣布四名工作人員的工作和責任是不同的,但交換的作用是很常見的。
8、消防主管的職責是什麼
1、根據《消防法》有關規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規定及計劃,,並督促落實。
2、定期對公司員工及消防值班員進行消防常識與專業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3、督促檢查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計劃的實施落實情況,並加強對要害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
4、經常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使其始終處於正常狀態,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申報。
5、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及措施,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申請,制定火災應急疏散方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習。
6、負責組建義務消防隊,並對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與督導。
7、負責與有關消防機關及上級主管消防安全單位的聯系工作,請以上單位經常來小區檢查、指導。
8、在秩序維護部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部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要按安全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對下屬的安全工作實施督促檢查。
9、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協助領導制定防火制度、火災應急預案和防火工作計劃。對秩序維護部經理交辦的工作任務,要按時按質完成並及時匯報。
10、不斷檢查所屬部位安全工作情況,及時糾正員工違反安全紀律的現象,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積極整改。
11、熟悉和掌握與本部門相關安全預案,對所屬部位發生的各種案件和安全事故必須到場,調查處置控制局勢。如發生火災立即趕赴現場,協助領導組織撲救和組織人員安全疏散。協助政府執法機關、秩序維護部調查處理。
12、全面了解建築結構情況,熟悉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功能原理使用方法,了解各部門情況,熟悉疏散安全方案。按期更換、維修消防器材,負責編制新購消防器材的預算。
13、管理、監督、檢查消防監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崗位職責落實情況。
14、負責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業消防知識、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和義務消防隊培訓、演練的具體組織實施。
14、定期檢查各部門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督促限時整改,,並記錄在案。重點部門、要害部位和各種危險品實行監督管理。將上述秩序維護部的消防工作落實到人。
15、負責協助工程部門對改建工程中,,有關消防設施審批手續的辦理和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
9、消防的職責?
消防站的建設是有一個責任區范圍的,一個消防站(就是大家所說的消防隊)保護4--7平方公里,建在近郊區的最大也不超過15平方公里,在此范圍內必須滿足接警後5分鍾內到達責任區邊緣。這個要求是綜合考慮了同一時間火災次數、行駛距離等因素確定的。在此范圍內如果消防隊接警出動的速度達不到要求,造成處置延誤的話,應該追究一定責任,如超過的話,就不應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