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設計審核之後還需不需要消防設計備案?消防驗收之後還備案嗎?
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設計備案是同一種行政審批的不同要求形式。都屬「設計」類審批。區別是規模不同,規模大的或涉及人員密集、易燃易爆的,適用「消防設計審核」,小的或人員少的,就適用「消防設計備案」,簡化相關手續而已。
消防方面驗收也是對應的。經「消防設計審核」的工程,執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經「消防設計備案」的,執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2、消防設計備案與消防設計審核的區別在哪
消防設計備案與消防設計審核的區別如下:
1、消防設計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消防設計審核屬於行政許可;
2、消防設計備案可能被抽中,消防設計審核必須向消防機構申報;
3、消防設計備案可以在互聯網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必須到消防機構申報;
4、消防設計備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聯網上公告結果,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機構均應出具加蓋印章的法律文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5、辦理時限,消防設計備案30個工作日內出結果公告,消防設計審核20個工作日內出法律文書意見。

(2)消防設計審核網站登記擴展資料:
消防法規定原來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所有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改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制度,對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消防驗收實行備案抽查制度。
(1)關於備案。
除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應當按照規定要求提交備案申請材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受理消防設計備案時,按照規定要求確定被抽查的建設工程。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不影響建設單位領取施工許可證後的開工。
此外,根據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2)關於抽查。
對於建設單位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這里所規定的「抽查」,是指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單位報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從中抽取一部分建設工程進行的消防設計審查。
如果通過審查消防設計文件,發現單位未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設計,消防設計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該消防設計文件就屬於不合格。
消防設計文件的備案與抽查本身不影響建設工程的施工,但如果經依法抽查發現消防設計文件不合格的,根據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該建設工程應當停止施工。
對確定消防設計抽查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受理憑證上告知建設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說明和總平面圖、建築平立剖面圖、消防系統圖等與消防設計相關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送指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受抽查。
抽查程序:
1、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2、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3、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4、消防設計文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消防設計審核到哪個部門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以上兩條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設計審核,主要是針對建築、水暖、電氣等專業進行審核,但如果在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核的情況下,樁基工程也不允許施工,否則將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以罰款。
消防設計審核是針對房屋建築工程的,根據本人辦理經驗分為兩類:毛坯一類、精裝一類,意思就是干毛坯房的時候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申報,給毛坯房精裝修的時候同樣需要再次申報精裝修的消防設計審核(這里有平米數限制,300㎡以下或投資不到30萬的無需辦理,但人員密布場所的話是200㎡以下才不用辦理)在驗收的過程中,如果未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申報工作的,不予驗收。向當地消防隊申報完成土建消防設計審核、精裝消防設計審核之後,可進行分步驗收(先驗土建,再驗精裝)也可以進行土建精裝統一驗收。
辦理地點:當地消防隊
辦理時限:說是7個工作日
4、怎樣進行消防設計審核
主要審查如下內容:
一、總平面:消防車道、防火間距、消防水源
二、建施圖:防火分區、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疏散寬度、消防電梯、前室及合用前室設計等;
三、水電:室內消火栓布置、自動滅火系統、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火災自動報警、消防廣播、消防電源等;
四、暖通:防煙分區、防火閥、防火排煙閥、送風井、排煙井、送風口、排煙口等;
看圖時,主要應注意上述是否應設,應設置的其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5、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需要哪些手續
您好,
(一)申請單位(建設單位)辦理新建、擴建工程消防申報需提供的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
章);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設計單位加蓋公章);
5、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工程擴初文本、圖紙和勘查地形圖)和光碟;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註:光碟刻錄基本要求
(1)採用autoCAD軟體製作電子圖紙(含土建、給排水、機電等全套圖紙)並刻錄入光碟,光碟盒上應粘貼加蓋設計單位出圖章的標簽。
(2)不得將所有平面圖或剖面圖合並在一個DWG文件內。如輸入一層至二十層平面圖則應填寫「1層平面圖」、(2層平面圖)、3層平面圖」、(4-20層標准層平面圖),不得填入無意義的文字或用數字或英文表示圖紙名稱,如文件名「A3-1. DWG」之類。
(3)光碟圖紙中圖簽的設計、校對、審定、日期等欄目均應填寫完整。
(二)申請單位(建設單位)辦理改建工程消防申報需提供的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
章);
3、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設計單位加蓋公章);
4、原建築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
書》復印件;
5、消防設計文件(包括相關的原始建築、消防設備等圖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既有建築由於歷史原因或者土地性質等問題,無法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改建建設工程,應當提供建築房地產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政府出具的同意該建築使用的證明文件。
(三)按照119號令第十六條規定,消防設計需經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四)網吧及屬於文化娛樂場所的項目,需提供文化主管部門核發的預先設立(核准)證明文件。根據滬文廣影視【2009】33號文規定,文化娛樂場所涉及以下場所:營性舞廳、卡拉OK廳(餐廳卡拉OK廳)、卡拉OK包房(餐廳卡拉OK包房)、音樂茶座(音樂餐廳)、檯球室、游藝機房、文化游樂場。
(五)部隊出租房(未取得出租建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在所屬土地上建設用於向社會單位出租)辦理消防手續時,無法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應當提供土地或者出租建築物的《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
四、辦結時間
審核期限為20個工作日(需要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如有疑問,歡迎提問。
6、消防設計網上備案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7、消防初步設計審核備案需要那些資料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8、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哪些需要備案,哪些需要審核
「築訊中國」網為你整理解答: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需要的審核備案要求步驟如下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2.提供建設單位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未取得營業執照的單位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3.新建、擴建工程許可證明文件,包括:立項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總平面布置圖(須加蓋規劃局的建築設計方案審定章)。
4.裝修工程提供房產證明或租房協議。
5.提供設計單位的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6.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表,重點反映依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設計的內容)。
7.圖紙,包括:建築施工圖、結構施工圖、給排水、電氣、暖通、防排煙等;而裝修工程則提供原工程平面圖,消防設計圖和裝飾設計圖。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9、消防設計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三、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一)新建、改建、擴建、用途變更部分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設計備案只須填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加蓋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寫)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印章);(甲方提供)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紅線圖(復印件);(甲方提供)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甲方要求設計院提供)
5、消防設計文件一套(包括總平面圖、建施、水施、電施、曖通圖等);(甲方提供)
6、全套圖紙光碟一份。(甲方提供)
註:選址或方案設計審核的,應備齊總平面圖、建築平、立、剖面圖。
(二)建築內部裝修部分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設計備案只須填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加蓋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寫)
2、所在建築物的《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甲方提供)
3、室內裝修設計圖、動力、照明等電氣線路布置圖 、有消防工程的,還應提交消防設計圖紙(包括自動消防噴水滅火系統圖紙、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圖紙、防排煙圖紙等,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
4、建築圖紙光碟一份;
5、裝修材料的說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寫)
6、場所的使用證明(復印件)。(或者租賃合同)(甲方提供)
7、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或工商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甲方提供)
8、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正副本(復印件)。(甲方要求裝修方提供裝修設計資質、消防設計資質由消防公司提供)
※四、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1、申請報告;(我司填寫,甲方蓋章)
2、《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驗收備案請只須填寫《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消防備案表》且加蓋公章);(我司填寫,甲方蓋章)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甲方提供)
4、消防產品國家型式認可證書、檢驗報告、供貨證明(原件)、供貨憑證即消防產品的發票、發貨清單;(我司收集整理)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原件); (檢測公司)
6、《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報告》(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的原件); (檢測公司)
7、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及施工合同;
8、建築內部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和抽驗檢驗報告(原件)、內部裝修材料抽樣檢驗告知單;(檢測公司)(消防)
9、消防工程竣工圖紙一套(蓋竣工章);(土建類含總平面圖、建施、水施、電施、暖通圖等;裝修類含裝修圖紙)
10、設計、施工、變更內容記錄;
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隊伍資質證明;
12、公安消防機構原審核意見和有關修改批復文件等。
10、消防設計審核流程指南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