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麼理解新媒體的出現形成了新的交流環境?
新媒體的出現對傳統媒體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包括交流環境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2、「知識溝」從傳播學角度,怎麼解釋?
「知識溝」理論是1970年美國傳播學家蒂奇諾等人在一系列實證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一種理論假說。這一理論認為: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經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
大眾傳播的信息傳達活動無論對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還是社會經濟地位低者都會帶來知識量的增加,但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的人獲得信息和知識的速度大大快於後者,隨著時間的推移,最終結果是兩者之間的「知識溝」不斷變寬,差距不斷擴大.
3、如何解決中國新媒體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畢業論文
作為一種依託數字技術平台進行傳播的現代化媒介,新媒體僅用了數十年的時間便獲得了傳統媒體近百年才慢慢擁有的受眾。也正是這樣的發展速度,在為我們帶來信息便捷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新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所產生的負面作用,隨著新媒體的廣泛傳播,也變得不容忽視起來。
一、新媒體的定義
(一)新媒體的產生與界定
新媒體(New media)一詞,是1967年由美國學者戈爾德馬克率先提出的。
這一時髦單詞提出之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是新媒體?如何界定新媒體?時至今日,可以說仍舊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對於這種學術畏途的產生,英國學者理查德?厄豪爾斯曾分析過這樣三個原因:「首先,這是一個極具變化的領域,即使最時興的研究,到它成熟時就已經可能過時了;其次,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所以已經樹立起來的重要文本和經典文本還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體』的定義還有待解決」[1]。
事實上,自新媒體誕生以來,它的的發展歷程經由精英媒體到大眾媒體再到個人媒體這樣三個階段,不過也就短短幾十年的時間,這和以往通過數百年時間才完成幾個階段發展的傳統媒體相比而言,新媒體可以稱得上是一個發展速度驚人的新興領域。在這樣的發展速度面前想要對其進行多角度多層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現在乃至未來發展方向的准確定義,是必須要再過一些時日,一方面觀察其發展變化,一方面還需要通過進一步的系統研究。
雖然「新媒體」至今為止還並未存在一個確定的概念,但卻已有了對於其相對准確的認識,而本文更傾向於清華大學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師范大學石磊博士的觀點,即「相對論」的觀點。
熊澄宇教授認為:「新媒體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概念。在今天網路基礎上又有延伸,無線移動的問題,還有出現其他新的媒體形態,跟計算機相關的。這都可以說是新媒體。[2]」同時,四川日報報業集團《天府早報》副總編石磊博士在《新媒體概論》中也對新媒體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體一詞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是指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之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是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嚴格來說,新媒體應該稱為數字化新媒體[3]。
(二)新媒體的構成要素
新媒體雖然缺乏一個准確的定義,但是對於現階段新媒體這一概念的構成要素卻有以下共識:
1.新媒體是建立在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的基礎上的,如果說傳統媒體是工業社會的產物,那麼新媒體就是信息社會的產物。
2.新媒體在信息的呈現方式上是多媒體,可以進行跨媒體、跨時空的信息傳播,還具有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互動性等特徵。
3.新媒體具有全天候和全覆蓋的特徵,受眾可以隨時通過新媒體在電子信息覆蓋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信息。
4.新媒體在技術、運營、產品、服務等商業模式上具有創新性。
5.新媒體的邊界不斷變化,呈現出媒介融合的趨勢[
二、新媒體的主要特點與優勢
關於新媒體的特徵,也有著不同的觀點,但對於新媒體的主要特點,業界與學術界則有以下幾點共識:
1.交互性與及時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龐帝曾經在1995年出版的《數字化生存》一書當中中對「被動的舊媒體」與「互動的新媒體」進行了比較,認為互動式傳播是新媒體的一種常態傳播,這與傳統媒體的「一對多」,「點對面」的傳播是具有很大區別的。以倫敦火車相撞案為例:1999年10月初,倫敦發生40年來最嚴重的火車相撞事件,事發清晨,正是當天報紙出版之後,而下一次報紙出版還要十幾個小時。這時,《衛報》網站立刻將現場照片、事發目擊等報道送到網上,在第一時間告訴了受眾發生的一切。可見,早在1999年,網路對於信息的傳播速度已無可比擬。時至今日,發展中的互聯網的傳播時效已遠遠超過了報紙,僅需要第一現場的民眾一條微博便可以廣而告之。
在擁有及時性的同時,新媒體也擁有著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交互性。在傳統媒體的互動中,新媒體則可以不受時間、地點和環境的制約,只要所處區域內有信號覆蓋,便可以高速傳播和更新信息,在網路中所發表的評論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與編者進行在線交流,幾乎做到了與新聞事件同步。同時的,網路平台對於信息門檻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傳播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在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對話,使得普通民眾也可以通過新媒體發表自己的觀點,至此,信息傳播才逐漸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眾化,「草根」話語權獲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與共享性
進入微博,我們可以看到大到社會熱點、小至好友心情的眾多信息,而雲盤的使用則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匯聚共享。依託數字化平台,新媒體克服了報紙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傳播,沖破了廣播電視的單方傳播與不可重復性,使資源得以下載共享,這種「天涯若比鄰」式的區域覆蓋使受眾在隨時輸錄信息的同時也可以便捷獲得世界各地的訊息,而空間與時間上的開放性也促成了訊息的海量性,受眾在汲取所需的同時也成為的信息的傳播者,使受眾在海量信息與訊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
3.多媒體與超文本
新媒體使用多媒體展示的方式對信息進行處理,是一種以結點為單位的超文本呈現。相同的,新媒體的傳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鏈接為依託,以結點為單位組織各種信息的。面對不同受眾的需求,信息通過這些結點的不同鏈接,構成特定的信息網路,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體形式。網路將傳統媒體的長處集於一身,對於用戶來說,信息最終以何種媒體形式出現,是文字、圖片、聲音還是圖像,完全由用戶根據信息的內容、自己的愛好以及接收條件自行決定」[5]。
4.個性化與社群化
新媒體出現後,虛擬社區、網路群團相繼出現,受眾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內容的限制;各種網路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躥紅,使新媒體個性化與社群化這一特點便更加顯著起來。以博客為例,對於博客最形象的比喻應該是公開性與私密性並存的「對外開放的私人閨房」。在這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時隨地的書寫自己具有傾向性的個性化願望,收看你的受眾也可以隨時隨地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個性化的回復。在具備這種個性化的同時,受眾也在這個社群化的平台上擁有一群特定的觀看者和收聽人群。
通過以上特點不難看出,以互聯網為代表新媒體其優勢在於:網路培養了人們的平等價值觀念,淡化了人們的地位和身份意識;網路傳播是一種注重個性創新和個性文化的傳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網路傳播營造出人們通過自由交往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減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間環節;網路傳播創造出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虛擬社區文化」,使人類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時空的邊界[6]。而這些,也正是新媒體能夠迅速融入我們的生活,改變我們的思維習慣的重要原因,同時也使新媒體的存在與發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體所存在的問題
新媒體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時它也暴露諸多問題
(一)網路爆炸式的信息傳播方式導致信息良莠不齊,低俗虛假信息泛濫
新媒體發展的最為直觀的社會結果,便是信息量的絕對增加。根據美國學者H.H弗萊德里克曾經做過的推算,即使以5年為周期來計算,也意味著,在今後不到70年的時間內,人類積累的信息量將達到我們今天信息量的100萬倍[7]。作為新媒體的代表,網路克服了報紙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傳播的門欄,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長。然而正是這樣的增長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難辨,低俗淫穢信息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網路謠言的製造者為了引起關注則不惜捏造虛假新聞。據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於聽信「地震」傳言,山西太原、晉中、長治、晉城、呂梁、陽泉六地幾十個縣市數百萬群眾2月20日凌晨開始走上街頭「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網一度癱瘓。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海岸發生9.0級地震。從3月16日開始,中國部分地區開始瘋狂搶購食鹽。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謠鹽」信息源頭,並對始作俑者「漁翁」作出行政拘留。這些網路大V,利用網路的快捷傳播與迅速擴散,造謠傳謠形成所謂影響力,進而謀取不當利益成為網路「大謠」,在誤導民眾判斷的同時也造成了社會的動盪不安。
(二)市場利益驅使供應商傳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規卻未能跟上
中新網曾發表消息稱:「傳媒與出版業是現在乃至新世紀最後一個暴利行業。」受新媒體廣大的受眾市場與幾何倍的利潤回報的驅使,一些供應商便甘心以「人為財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無視法規法紀,向網路中大量投放、傳播不良信息。以樓宇電視為例,由於戶外廣告媒體的不斷增多,加快了戶外廣告投放額的上漲幅度。北京、上海、廣州的樓宇電視與電梯平面媒體發展空間廣闊,成長環境優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費群體相對集中,與其他市場相比,增幅顯著,提升了一級市場的戶外投放份額。但它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目前尚無播發新聞信息的資質,廣告是其惟一內容,侵害了人們的公共空間,單一地播發商業廣告,造成了「視覺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體的管理中,法規制度還不夠完善,從而使牟取暴利的營運商罔顧社會責任,導致市場經營秩序無法得到維系。
(三)網路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論的同時產生網路暴力,使公民隱私難以維護
網路是一個言論相對自由的平台,人們在暢所欲言的同時也很容易形成網路暴力,即:一定規模的有組織的網民,在「道德、正義」等「正當性」的支撐下,利用網路平台向特定對象發起的群體性、非理性、大規模的、持續性的輿論攻擊,以造成對被攻擊對象人身、名譽、財產等權益損害的行為。[9]這樣的行為使得言論自由產生異化,「人肉搜索」成為一些人泄憤的途徑,公民的隱私權變得難以維護。以胡伊萱案為例,由於孕婦譚培培誘殺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為,導致滿腔怒火的網民曝光了譚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個人信息進而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雖然這是大多數網民處於「公憤」與的行為「正義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氣,但這樣的行為,歸根到底仍舊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而這案例並不是個案。可見,網路暴力影響著公民的正常生活與學習,甚至會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精神侵害。
(四)網路制度尚未完善,侵權抄襲現象難以遏制
版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就是法律賦予創作者對自己創作的作品的表達、復制、傳播及利用的控制權。它不是專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在網際網路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開表達的創造性表達,都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10]然而,由於網路上信息流通量大,審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這個虛擬平台上通過網民的注冊賬號很難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權的維護變得舉步維艱。大多數時候,人們僅僅只需要注冊一個賬號便可以任意復制、抄襲他人的言論,並在未經作者允許的情況下任意轉播他人作品。這樣的行為已然侵權,卻由於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費快捷下載的資料,使得很多網民也樂於接受這樣的 「免費午餐」,從而形成了既有抄襲者復制,又有傳閱者下載的網路環境,也使侵權現象在網路上成為了一種大家「默認許可」的行為。
(五)政府監督困難,網路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國已大幅超過美國,躍居成為世界第一網民大國。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了第31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網民數達到5.64億。面對這樣龐大的網民人數,要做好統計監督,必須經歷一個長期的統計與規范過程。現今,政府對於網路輿情的監督引導難度較大,仍然缺乏對於網路等新媒體的監督力與審核力,一些希望藉助謠言來博得眼球的網路媒體便不顧職業道德,大量散布謠言假新聞,造成了網路信息真假難辨,網路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網路中表層信息和通俗娛樂的「麻醉作用」與「數字鴻溝」的擴大
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曾在《大眾傳播、大眾鑒賞力和有組織的社會行動》中針對現代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說,認為:大眾媒介以低廉的價格大量佔用人們的時間,使人們沉浸在虛幻的自我滿足中,從而喪失社會行動能力;所傳遞的淺俗、煽情化的內容,使人們的審美鑒賞能力退化;使人們成為不假思索順從現狀的單面人。本文認為,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所闡述的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同樣也是網路所存在的問題。網路具有信息海量傳播的特點,然而,在這些成爆炸式增長的信息中,充斥著大量的低俗表層信息,這些信息具有新異性與刺激性,在吸引人們去點擊閱讀的同時也侵佔了人們思考與學習的時間,人們習慣於將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膚淺的八卦娛樂之中,加之網路上缺乏深度的評論對人們的誤導,很容易使人們沉溺在虛擬信息中難以自拔,失去思考與判斷的能力。
此外,網路在帶來信息量增大的同時也產生了「數字鴻溝」。美國學者蒂奇諾等人提出了一種「知溝」假說:「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 [11]。隨著新媒體發展中信息量的進一步增大,由於人們接受信息的能力與接受數字技術的機會的差異,便很可能會造成比大眾傳媒時代「知溝」更大的「數字鴻溝」產生。
(七)負面輿論堆積造成「比壞」心理腐蝕社會道德
網友利用網路的虛擬性,在匿名的情況下毫無顧忌的發表偏激言論,對社會風氣產生負面影響,這些「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現象,從「郭美美」、「干露露」到「天價月餅」、「豪華跑車」,由一點進而延伸到各個領域的負面信息五花八門,充斥全屏。就連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網路上也更多的表現成為了一種異化與奢侈,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們往往會認為為了一己私利而罔顧法律,長久如此,將會造成整個社會誠信缺失,投機主義已及社會風氣惡化。
四、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由上述問題可以看出,新媒體在帶來言論繁榮的同時也在帶來言論失控與社會動盪的風險。如何看待這些問題、研究有效解決對策,對於新媒體的健康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針對上述幾點問題,本文認為有以下幾種解決措施:
(一)藉助廣大受眾的社會監督控制,健全信息審核平台
信息審核是篩選網路信息是否適合傳播的第一道門檻,在網路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審核機制這一關卡,有利於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不良網路信息的大面積傳播,將不良信息扼殺在初始階段。然而,在數量巨大的網民面前這樣的審核並不好開展,因此,應藉助廣大受眾的力量。由於受眾是網路信息的直接受傳者同時,是網路低俗虛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眾具有對媒介活動進行監督的正當權利。受眾可以通過個人信息反饋等手段建立民間信息審核平台,由「公眾利益」來制約網路虛假信息的發展。
(二)完善網路法律法規,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
在新媒體飛速發展的同時,法律規范應當如期而至。但是,據目前的資料來看,關於網路規范方面的立法資料還相對較少,在網路大面積普及的情況下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法條法規。因此,應加快推進網路立法建設,依法治網,建立健全網路規范與監督,注重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與著作權。使民眾在享受自己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至於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而罔顧他人的合法權力,並在此基礎之上,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以保證網路的健康發展。
(三)加強國家政府的輿論管控,引導輿論向正確方向發展
傳播學教授郭慶光在《傳播制度與媒介規范理論》這一章節中認為:「國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這種控制的目的是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保障媒介活動為國家制度、意識形態以及各種國家目標的實現服務。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規定傳媒組織的所有制形式;2.對傳播媒介的活動進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內容的傳播;4.對傳播事業的發展制定總體規劃或實行國家援助」[12]。
國家與政府強作為強力的管理者,在解決新媒體存在的問題上也居於主導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學習就是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2008年,前總書記胡錦濤開與網民交流之先河,大力發展媒介和文化產業,在每個五年計劃中都佔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國家正在重視和支持著新媒體的發展。國家和政府對於新媒體發展的重視和關注,將對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與輿論的正確引導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面對復雜的網路環境,只有國家和政府站出來指導的輿論方向,切實加強網上正面宣傳,才能有效解決問題,使互聯網真正成為傳播先進文化的嶄新陣地,成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載體。
(四)依託政府支持,加大技術監控治理力度
從新媒體信息的傳播過程來看,新媒體傳播是產業鏈式的傳播。整個傳播過程需要涉及內容提供商、內容集成商、移動平台提供商、移動運營商、終端提供商、渠道合作夥伴等諸多環節。因此,新媒體的內容安全,也同樣需要產業鏈中各個環節的密切合作。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下,構建針對有害內容源、有害內容傳播渠道、以及最終目標(移動終端、平板電腦)的全生態系的防護體系,才能對對信息內容進行有效監管,從而保障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地發展。
因此,應以政府為依託,研究不良信息傳播的演化機制,加強對網路通信軟體、網路傳輸內容的管理。規范應用商店對通訊軟體的檢驗和測試流程,使用戶,尤其是抱有新異心理的未成年用戶在瀏覽信息時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約,使互聯網的網路信息體系更加干凈與安全。
(五)媒體人增強自身自律感,堅守職業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體的「公信力」來自於媒體人的自律與其對於職業道德的堅守,作為一個媒體人,其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便是在威脅與利益面前,堅守媒體從業者客觀公正的態度,也只有這樣,才能獲得公眾的信賴。面對問題深入調查,客觀負責的評論,促進積極信息的傳播,這是網路媒體的責任與義務。通過「自律」換「自由」,以自律公約的形式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獲得媒體公信力的同時,使網民擁有一個健康陽光的網路環境,向社會傳遞出「正能量」。
(六)提高網民素質,實行網路實名制
在網路普及的同時,也應該注重培養網民的思考與辨別能力,使網民具備對事件的基本的辨別能力,正確對待真實客觀的負面信息報道,以避免將謠言信以為真而產生情緒激化。此外,網路的虛擬性也是網路存在大量謠言的重要原因,虛擬身份使得一些網民認為自己可以擺脫法律的規范而大肆造謠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領域實行實名制則可以輔助網路法制建設,規范網民的行為,也為網路安全與「清網」行動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的對策是社會安定與和諧的必由之路,在未來,新媒體會將以更快的速度普及發展,新媒體對於社會的影響也將與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是需要國家、政府、媒體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這樣,新媒體才能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的構建和諧。
4、網路新媒體發展存在什麼問題
作為一種依託數字技術平台進行傳播的現代化媒介,新媒體僅用了數十年的時間便獲得了傳統媒體近百年才慢慢擁有的受眾。也正是這樣的發展速度,在為我們帶來信息便捷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新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所產生的負面作用,隨著新媒體的廣泛傳播,也變得不容忽視起來。
一、新媒體的定義
(一)新媒體的產生與界定
新媒體(New media)一詞,是1967年由美國學者戈爾德馬克率先提出的。
這一時髦單詞提出之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是新媒體?如何界定新媒體?時至今日,可以說仍舊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對於這種學術畏途的產生,英國學者理查德?厄豪爾斯曾分析過這樣三個原因:「首先,這是一個極具變化的領域,即使最時興的研究,到它成熟時就已經可能過時了;其次,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所以已經樹立起來的重要文本和經典文本還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體』的定義還有待解決」[1]。
事實上,自新媒體誕生以來,它的的發展歷程經由精英媒體到大眾媒體再到個人媒體這樣三個階段,不過也就短短幾十年的時間,這和以往通過數百年時間才完成幾個階段發展的傳統媒體相比而言,新媒體可以稱得上是一個發展速度驚人的新興領域。在這樣的發展速度面前想要對其進行多角度多層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現在乃至未來發展方向的准確定義,是必須要再過一些時日,一方面觀察其發展變化,一方面還需要通過進一步的系統研究。
雖然「新媒體」至今為止還並未存在一個確定的概念,但卻已有了對於其相對准確的認識,而本文更傾向於清華大學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師范大學石磊博士的觀點,即「相對論」的觀點。
熊澄宇教授認為:「新媒體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概念。在今天網路基礎上又有延伸,無線移動的問題,還有出現其他新的媒體形態,跟計算機相關的。這都可以說是新媒體。[2]」同時,四川日報報業集團《天府早報》副總編石磊博士在《新媒體概論》中也對新媒體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體一詞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是指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之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是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嚴格來說,新媒體應該稱為數字化新媒體[3]。
(二)新媒體的構成要素
新媒體雖然缺乏一個准確的定義,但是對於現階段新媒體這一概念的構成要素卻有以下共識:
1.新媒體是建立在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的基礎上的,如果說傳統媒體是工業社會的產物,那麼新媒體就是信息社會的產物。
2.新媒體在信息的呈現方式上是多媒體,可以進行跨媒體、跨時空的信息傳播,還具有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互動性等特徵。
3.新媒體具有全天候和全覆蓋的特徵,受眾可以隨時通過新媒體在電子信息覆蓋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信息。
4.新媒體在技術、運營、產品、服務等商業模式上具有創新性。
5.新媒體的邊界不斷變化,呈現出媒介融合的趨勢[
二、新媒體的主要特點與優勢
關於新媒體的特徵,也有著不同的觀點,但對於新媒體的主要特點,業界與學術界則有以下幾點共識:
1.交互性與及時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龐帝曾經在1995年出版的《數字化生存》一書當中中對「被動的舊媒體」與「互動的新媒體」進行了比較,認為互動式傳播是新媒體的一種常態傳播,這與傳統媒體的「一對多」,「點對面」的傳播是具有很大區別的。以倫敦火車相撞案為例:1999年10月初,倫敦發生40年來最嚴重的火車相撞事件,事發清晨,正是當天報紙出版之後,而下一次報紙出版還要十幾個小時。這時,《衛報》網站立刻將現場照片、事發目擊等報道送到網上,在第一時間告訴了受眾發生的一切。可見,早在1999年,網路對於信息的傳播速度已無可比擬。時至今日,發展中的互聯網的傳播時效已遠遠超過了報紙,僅需要第一現場的民眾一條微博便可以廣而告之。
在擁有及時性的同時,新媒體也擁有著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交互性。在傳統媒體的互動中,新媒體則可以不受時間、地點和環境的制約,只要所處區域內有信號覆蓋,便可以高速傳播和更新信息,在網路中所發表的評論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與編者進行在線交流,幾乎做到了與新聞事件同步。同時的,網路平台對於信息門檻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傳播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在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對話,使得普通民眾也可以通過新媒體發表自己的觀點,至此,信息傳播才逐漸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眾化,「草根」話語權獲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與共享性
進入微博,我們可以看到大到社會熱點、小至好友心情的眾多信息,而雲盤的使用則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匯聚共享。依託數字化平台,新媒體克服了報紙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傳播,沖破了廣播電視的單方傳播與不可重復性,使資源得以下載共享,這種「天涯若比鄰」式的區域覆蓋使受眾在隨時輸錄信息的同時也可以便捷獲得世界各地的訊息,而空間與時間上的開放性也促成了訊息的海量性,受眾在汲取所需的同時也成為的信息的傳播者,使受眾在海量信息與訊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
3.多媒體與超文本
新媒體使用多媒體展示的方式對信息進行處理,是一種以結點為單位的超文本呈現。相同的,新媒體的傳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鏈接為依託,以結點為單位組織各種信息的。面對不同受眾的需求,信息通過這些結點的不同鏈接,構成特定的信息網路,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體形式。網路將傳統媒體的長處集於一身,對於用戶來說,信息最終以何種媒體形式出現,是文字、圖片、聲音還是圖像,完全由用戶根據信息的內容、自己的愛好以及接收條件自行決定」[5]。
4.個性化與社群化
新媒體出現後,虛擬社區、網路群團相繼出現,受眾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內容的限制;各種網路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躥紅,使新媒體個性化與社群化這一特點便更加顯著起來。以博客為例,對於博客最形象的比喻應該是公開性與私密性並存的「對外開放的私人閨房」。在這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時隨地的書寫自己具有傾向性的個性化願望,收看你的受眾也可以隨時隨地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個性化的回復。在具備這種個性化的同時,受眾也在這個社群化的平台上擁有一群特定的觀看者和收聽人群。
通過以上特點不難看出,以互聯網為代表新媒體其優勢在於:網路培養了人們的平等價值觀念,淡化了人們的地位和身份意識;網路傳播是一種注重個性創新和個性文化的傳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網路傳播營造出人們通過自由交往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減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間環節;網路傳播創造出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虛擬社區文化」,使人類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時空的邊界[6]。而這些,也正是新媒體能夠迅速融入我們的生活,改變我們的思維習慣的重要原因,同時也使新媒體的存在與發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體所存在的問題
新媒體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時它也暴露諸多問題
(一)網路爆炸式的信息傳播方式導致信息良莠不齊,低俗虛假信息泛濫
新媒體發展的最為直觀的社會結果,便是信息量的絕對增加。根據美國學者H.H弗萊德里克曾經做過的推算,即使以5年為周期來計算,也意味著,在今後不到70年的時間內,人類積累的信息量將達到我們今天信息量的100萬倍[7]。作為新媒體的代表,網路克服了報紙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傳播的門欄,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長。然而正是這樣的增長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難辨,低俗淫穢信息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網路謠言的製造者為了引起關注則不惜捏造虛假新聞。據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於聽信「地震」傳言,山西太原、晉中、長治、晉城、呂梁、陽泉六地幾十個縣市數百萬群眾2月20日凌晨開始走上街頭「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網一度癱瘓。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海岸發生9.0級地震。從3月16日開始,中國部分地區開始瘋狂搶購食鹽。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謠鹽」信息源頭,並對始作俑者「漁翁」作出行政拘留。這些網路大V,利用網路的快捷傳播與迅速擴散,造謠傳謠形成所謂影響力,進而謀取不當利益成為網路「大謠」,在誤導民眾判斷的同時也造成了社會的動盪不安。
(二)市場利益驅使供應商傳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規卻未能跟上
中新網曾發表消息稱:「傳媒與出版業是現在乃至新世紀最後一個暴利行業。」受新媒體廣大的受眾市場與幾何倍的利潤回報的驅使,一些供應商便甘心以「人為財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無視法規法紀,向網路中大量投放、傳播不良信息。以樓宇電視為例,由於戶外廣告媒體的不斷增多,加快了戶外廣告投放額的上漲幅度。北京、上海、廣州的樓宇電視與電梯平面媒體發展空間廣闊,成長環境優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費群體相對集中,與其他市場相比,增幅顯著,提升了一級市場的戶外投放份額。但它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目前尚無播發新聞信息的資質,廣告是其惟一內容,侵害了人們的公共空間,單一地播發商業廣告,造成了「視覺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體的管理中,法規制度還不夠完善,從而使牟取暴利的營運商罔顧社會責任,導致市場經營秩序無法得到維系。
(三)網路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論的同時產生網路暴力,使公民隱私難以維護
網路是一個言論相對自由的平台,人們在暢所欲言的同時也很容易形成網路暴力,即:一定規模的有組織的網民,在「道德、正義」等「正當性」的支撐下,利用網路平台向特定對象發起的群體性、非理性、大規模的、持續性的輿論攻擊,以造成對被攻擊對象人身、名譽、財產等權益損害的行為。[9]這樣的行為使得言論自由產生異化,「人肉搜索」成為一些人泄憤的途徑,公民的隱私權變得難以維護。以胡伊萱案為例,由於孕婦譚培培誘殺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為,導致滿腔怒火的網民曝光了譚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個人信息進而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雖然這是大多數網民處於「公憤」與的行為「正義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氣,但這樣的行為,歸根到底仍舊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而這案例並不是個案。可見,網路暴力影響著公民的正常生活與學習,甚至會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精神侵害。
(四)網路制度尚未完善,侵權抄襲現象難以遏制
版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就是法律賦予創作者對自己創作的作品的表達、復制、傳播及利用的控制權。它不是專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在網際網路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開表達的創造性表達,都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10]然而,由於網路上信息流通量大,審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這個虛擬平台上通過網民的注冊賬號很難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權的維護變得舉步維艱。大多數時候,人們僅僅只需要注冊一個賬號便可以任意復制、抄襲他人的言論,並在未經作者允許的情況下任意轉播他人作品。這樣的行為已然侵權,卻由於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費快捷下載的資料,使得很多網民也樂於接受這樣的 「免費午餐」,從而形成了既有抄襲者復制,又有傳閱者下載的網路環境,也使侵權現象在網路上成為了一種大家「默認許可」的行為。
(五)政府監督困難,網路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國已大幅超過美國,躍居成為世界第一網民大國。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了第31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網民數達到5.64億。面對這樣龐大的網民人數,要做好統計監督,必須經歷一個長期的統計與規范過程。現今,政府對於網路輿情的監督引導難度較大,仍然缺乏對於網路等新媒體的監督力與審核力,一些希望藉助謠言來博得眼球的網路媒體便不顧職業道德,大量散布謠言假新聞,造成了網路信息真假難辨,網路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網路中表層信息和通俗娛樂的「麻醉作用」與「數字鴻溝」的擴大
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曾在《大眾傳播、大眾鑒賞力和有組織的社會行動》中針對現代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說,認為:大眾媒介以低廉的價格大量佔用人們的時間,使人們沉浸在虛幻的自我滿足中,從而喪失社會行動能力;所傳遞的淺俗、煽情化的內容,使人們的審美鑒賞能力退化;使人們成為不假思索順從現狀的單面人。本文認為,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所闡述的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同樣也是網路所存在的問題。網路具有信息海量傳播的特點,然而,在這些成爆炸式增長的信息中,充斥著大量的低俗表層信息,這些信息具有新異性與刺激性,在吸引人們去點擊閱讀的同時也侵佔了人們思考與學習的時間,人們習慣於將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膚淺的八卦娛樂之中,加之網路上缺乏深度的評論對人們的誤導,很容易使人們沉溺在虛擬信息中難以自拔,失去思考與判斷的能力。
此外,網路在帶來信息量增大的同時也產生了「數字鴻溝」。美國學者蒂奇諾等人提出了一種「知溝」假說:「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 [11]。隨著新媒體發展中信息量的進一步增大,由於人們接受信息的能力與接受數字技術的機會的差異,便很可能會造成比大眾傳媒時代「知溝」更大的「數字鴻溝」產生。
(七)負面輿論堆積造成「比壞」心理腐蝕社會道德
網友利用網路的虛擬性,在匿名的情況下毫無顧忌的發表偏激言論,對社會風氣產生負面影響,這些「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現象,從「郭美美」、「干露露」到「天價月餅」、「豪華跑車」,由一點進而延伸到各個領域的負面信息五花八門,充斥全屏。就連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網路上也更多的表現成為了一種異化與奢侈,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們往往會認為為了一己私利而罔顧法律,長久如此,將會造成整個社會誠信缺失,投機主義已及社會風氣惡化。
四、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由上述問題可以看出,新媒體在帶來言論繁榮的同時也在帶來言論失控與社會動盪的風險。如何看待這些問題、研究有效解決對策,對於新媒體的健康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針對上述幾點問題,本文認為有以下幾種解決措施:
(一)藉助廣大受眾的社會監督控制,健全信息審核平台
信息審核是篩選網路信息是否適合傳播的第一道門檻,在網路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審核機制這一關卡,有利於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不良網路信息的大面積傳播,將不良信息扼殺在初始階段。然而,在數量巨大的網民面前這樣的審核並不好開展,因此,應藉助廣大受眾的力量。由於受眾是網路信息的直接受傳者同時,是網路低俗虛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眾具有對媒介活動進行監督的正當權利。受眾可以通過個人信息反饋等手段建立民間信息審核平台,由「公眾利益」來制約網路虛假信息的發展。
(二)完善網路法律法規,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
在新媒體飛速發展的同時,法律規范應當如期而至。但是,據目前的資料來看,關於網路規范方面的立法資料還相對較少,在網路大面積普及的情況下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法條法規。因此,應加快推進網路立法建設,依法治網,建立健全網路規范與監督,注重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與著作權。使民眾在享受自己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至於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而罔顧他人的合法權力,並在此基礎之上,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以保證網路的健康發展。
(三)加強國家政府的輿論管控,引導輿論向正確方向發展
傳播學教授郭慶光在《傳播制度與媒介規范理論》這一章節中認為:「國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這種控制的目的是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保障媒介活動為國家制度、意識形態以及各種國家目標的實現服務。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規定傳媒組織的所有制形式;2.對傳播媒介的活動進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內容的傳播;4.對傳播事業的發展制定總體規劃或實行國家援助」[12]。
國家與政府強作為強力的管理者,在解決新媒體存在的問題上也居於主導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學習就是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2008年,前總書記胡錦濤開與網民交流之先河,大力發展媒介和文化產業,在每個五年計劃中都佔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國家正在重視和支持著新媒體的發展。國家和政府對於新媒體發展的重視和關注,將對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與輿論的正確引導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面對復雜的網路環境,只有國家和政府站出來指導的輿論方向,切實加強網上正面宣傳,才能有效解決問題,使互聯網真正成為傳播先進文化的嶄新陣地,成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載體。
(四)依託政府支持,加大技術監控治理力度
從新媒體信息的傳播過程來看,新媒體傳播是產業鏈式的傳播。整個傳播過程需要涉及內容提供商、內容集成商、移動平台提供商、移動運營商、終端提供商、渠道合作夥伴等諸多環節。因此,新媒體的內容安全,也同樣需要產業鏈中各個環節的密切合作。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下,構建針對有害內容源、有害內容傳播渠道、以及最終目標(移動終端、平板電腦)的全生態系的防護體系,才能對對信息內容進行有效監管,從而保障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地發展。
因此,應以政府為依託,研究不良信息傳播的演化機制,加強對網路通信軟體、網路傳輸內容的管理。規范應用商店對通訊軟體的檢驗和測試流程,使用戶,尤其是抱有新異心理的未成年用戶在瀏覽信息時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約,使互聯網的網路信息體系更加干凈與安全。
(五)媒體人增強自身自律感,堅守職業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體的「公信力」來自於媒體人的自律與其對於職業道德的堅守,作為一個媒體人,其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便是在威脅與利益面前,堅守媒體從業者客觀公正的態度,也只有這樣,才能獲得公眾的信賴。面對問題深入調查,客觀負責的評論,促進積極信息的傳播,這是網路媒體的責任與義務。通過「自律」換「自由」,以自律公約的形式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獲得媒體公信力的同時,使網民擁有一個健康陽光的網路環境,向社會傳遞出「正能量」。
(六)提高網民素質,實行網路實名制
在網路普及的同時,也應該注重培養網民的思考與辨別能力,使網民具備對事件的基本的辨別能力,正確對待真實客觀的負面信息報道,以避免將謠言信以為真而產生情緒激化。此外,網路的虛擬性也是網路存在大量謠言的重要原因,虛擬身份使得一些網民認為自己可以擺脫法律的規范而大肆造謠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領域實行實名制則可以輔助網路法制建設,規范網民的行為,也為網路安全與「清網」行動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的對策是社會安定與和諧的必由之路,在未來,新媒體會將以更快的速度普及發展,新媒體對於社會的影響也將與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是需要國家、政府、媒體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這樣,新媒體才能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的構建和諧。
5、知識溝的出現原因
知識溝理論的出現,20世紀60年代,美國政府為回應社會上要求教育機會平等的呼聲,拍攝了一部電視教育節目《芝麻街》,該節目作為政府學前啟蒙項目的一個嘗試於1969年播出,目的是為那些家庭貧困兒童提供學前啟蒙教育的機會,縮小貧富兒童學前教育的差距,以緩解兒童由家庭經濟狀況而造成的受教育機會不平等。但結果卻事與願違,《芝麻街》播出後,對貧富兒童所產生的教育效果都非常良好,但是經過調查後卻發現,富裕兒童對節目的收視率要遠高於貧困兒童,而其教育效果也要好於貧困兒童。
1970年,蒂奇諾等人在大量實證調查的基礎上提出了「知識溝」理論:「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貧富兒童在學習能力和學習成績上的明顯差距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就是說,家庭經濟條件好的兒童常常是在進入小學之前就接受了良好的學前教育,而那些家庭貧困的兒童在學前沒有錢請家庭教師,沒有錢購買啟蒙讀物,進入小學後,二者在學習能力和成績上自然會產生明顯的差距。有關研究證明,這種差距隨著年級的上升而不斷擴大,從而導致升學率、學歷甚至將來的職業和社會地位上的兩極分化。面對上述情況,一股要求實現教育機會平等的社會呼聲不斷高漲。在當時這種強大的社會壓力下,美國政府出台了一項「補充教育計劃」,試圖通過大眾傳播和其他手段來改善貧困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條件。通過製作兒童啟蒙教育的電視系列片,利用電視媒介來緩解貧富兒童接受教育機會不平等的問題就成為「補充教育計劃」的一個重要項目。於是,針對這一目的製作的《塞薩米大街》(又名《芝麻街》)電視系列片應運而生。
然而,在對該系列片播放後的實際效果的研究中發現,在貫徹這個意圖方面的目的並沒有達到,這一舉措失敗了。《塞薩米大街》播出後雖然對貧富兒童都產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但總的實際效果卻是擴大了貧富兒童之間在學習能力和成績方面的差距。因為對節目接觸和利用最多的還是那些富裕兒童。
這部以緩解受教育條件不平等為目的的電視系列片,播出後的實際效果表明,在現代社會,大眾傳媒將同樣的知識或信息傳送到每一個家庭和每一個角落,人們在接觸和利用傳媒的機會上並不存在平等與否的問題,然而它所帶來的社會結果並不是如此簡單。對此,美國傳播學者蒂奇納為主的「明尼蘇達小組」在一系列實證研究的基礎上,於1970年在《輿論季刊》上提出了「知溝理論」。
6、演算法是導致知識溝的一個原因嗎
具體我也不知道啊,我數學學得不好,上學的時候沒好好學,後悔啊,希望在學的學生好好學習。
7、知溝理論的理論拓展
隨著新傳播技術的發展,1974年,卡茨曼提出了「信息溝」理論。這個理論實際上可以說是對「知溝」理論的放大。「信息溝」理論試圖回答信息社會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即:如何防止和解決「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貧困者」的兩極分化以及由此帶來的新的社會矛盾。該理論從新傳播技術發展的角度提出了如下觀點: 第一,新傳播技術的採用將增加整個社會的信息流量和信息的接觸量,這對每個社會成員來說都是如此。
第二,新技術的採用所帶來的利益對每一個社會成員來說並不都有是均等的。現有信息水準較高枵獲取信息能力較強的人,能夠比信息水準較低或獲取信息能力較弱的人獲得更多的信息。其理由有四點:
1、傳播新技術的早期會帶給那些傳播活動活躍、信息積蓄量大的社會群體。
2、接觸和使用新媒介技術和傳播內容需要具備相關的知識,這對現有獲取信息能力較弱的人是不利的。
3、採用傳播新技術需要一定的經濟條件和其他相關資源,而現實社會中,人們的經濟條件是不同的,資源的分配是不均等的。
4、受眾現有信息水準的程度與他們採用新媒介技術的積極性成正比,主觀因素也決定了社會經濟地位高者處於有利地位。
第三,電腦等機器處理和積蓄信息的能力要比人的能力強大得多,信息富裕階層通過早期使用、熟練使用這些先進的信息傳媒,能夠比其他人擁有更大的信息優勢。
第四,新媒介技術層出不窮,升級換代周期越來越短,其趨勢很可能是,「老的信息溝」還未填平,而「新的信息溝」又出現了。這種情況,在新媒介的使用過程中尤其明顯。
8、為什麼現代信息社會還存在知識溝問題
網路信息表面是方便知識獲取,但是明顯是加深了社會層級鴻溝,實際上是加大了很多人獲取的難度。
知識溝理論是1970年美國傳播學家蒂奇諾等人在一系列實證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一種理論假說。這一理論認為: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經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
大眾傳播的信息傳達活動無論對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還是社會經濟地位低者都會帶來知識量的增加,但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的人獲得信息和知識的速度大大快於後者,隨著時間的推移,最終結果是兩者之間的「知識溝」不斷變寬,差距不斷擴大.
9、現代傳媒與我的生活關系
一、大眾傳媒的發展加強了對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影響力,但造成受眾之間的「知溝」現象日益明顯
過去,我國社會有穩定的社會結構、等級秩序和統一的價值體系,大眾傳媒、社會宣傳及學校教育之間保持著高度的一致性。現在,我國社會正處於轉型之中。從傳播學意義上說,我國傳統社會是冷的社會,現在的大眾社會是熱的社會(根據麥克盧漢的觀點,冷的社會是高度集中、秩序化、強調服從的社會,熱的社會是高度參與、自由化、強調個性與創新的社會),①這種轉型正是從傳統社會向大眾社會、冷的社會向熱的社會轉型。在這種轉型中,大眾傳媒對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影響是巨大的,媒介輿論成為了輿論傳播的主要形式;而且轉型中人們的思想道德觀念也在發生著變化,大眾傳媒對青少年樹立新的價值觀念、判斷是非好惡的標准、為自己人生准確定位有極大的影響。眾所周知,道德發展始自學習。青少年是成長中的一代,他們通過各種各樣的認知學習來適應社會道德要求,進而內化為自己的品質,形成完整的人格。其中,大眾傳媒是一種重要的認知學習途徑。大眾傳媒從報紙、電影、廣播、電視到現今的互聯網路,已經集看、聽、說、動、玩於一體,傳播的信息可以被不同文化程度的受眾接受,突破了識字率對受眾規模的影響;它還具有虛擬性、交互性、開放性、自主性、創造性等特點,使得成千上萬的人們尤其是樂於接受新鮮事物,「跟風」心理極強的青少年在短時間內成為大眾傳媒的接受者。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2003年1月發布的第11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2年底,我國上網計算機達2083萬台,www站點已達371600個,互聯網路用戶已達5910萬,而且呈不斷增長的趨勢。在這些用戶中,青少年是主體,18歲以下的青少年就佔37.3%,18~24歲的用戶佔37.3%,25~30歲的用戶佔17.0%。其中,學生就佔了28.0%,教師佔6.2%,公務人員佔8.0%。現在各種傳媒的普及率都已比較高,而且正呈上升趨勢,正因為如此,大眾傳媒的刺激和動員對正處於轉型社會中的受眾(大眾傳媒的信息接受者或傳播對象),特別是那些思想道德正處於形成過程中的青少年的影響甚為劇烈。
按照人們的一般觀念,大眾傳媒的普及可以改善知識傳播和教育的條件,其結果將帶來整個社會文化水平的提高,有助於縮小社會各個階層和群體之間的差距,擴大社會平等。但1970年美國著名傳播學者P·J·蒂奇諾提出了著名的「知溝」理論假設:在大眾傳媒傳播各種信息的過程中,無論對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還是低者都會帶來知識量的增加,但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的人獲得知識和信息的速度大大快於後者,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可能產生一種「馬太效應」,即信息接受過程中的「貧」、「富」差距並非無條件的消失,相反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觀察到在信息和知識方面「富者更富,貧者更貧」,兩者之間的「知溝」不斷變寬,差距不斷擴大。②許多研究發現,「知溝」現象確實存在。過去由於受受眾規模和媒介傳播信息容量的影響,受眾之間的「知溝」現象存在但並不是十分明顯。隨著大眾傳媒的發展和普及,「知溝」現象在不同地域、不同群體之間越來越明顯,特別是新傳播技術採用帶來的整個社會的信息流通量和信息接觸量的增大,使得「老的知溝」未能填平,而「新的知溝」又不斷出現,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貧窮者的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
「知溝」現象的存在與擴大,對那些信息貧窮的青少年來說,道德認知特別是「道德文字」、「道德圖像」、「道德聲音」的缺乏,將直接影響青少年的價值判斷和道德素養的獲得,進而影響他們的道德感,使社會所要求的思想道德規范難以轉化為他們的個人品德,甚至會帶來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當然,「知溝」現象的存在與擴大還造成了教育對象分為更多的層次,對傳統的統一教學模式也提出了挑戰。究其造成「知溝」擴大的原因,P·J·蒂奇諾認為除了學習知識的經濟條件,傳播技能上的差異,已有知識儲存量的差異,社交范圍的差異,信息的選擇性接觸、理解和記憶,大眾傳播媒介的性質等因素以外,接觸媒體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經常與媒體接觸的青少年,其信息量之大,佔有知識面之廣之快,就整體而言,是未接觸的青少年所不能相比的。所以,我們必須採取對策,縮小社會的「知溝」,如繼續推進大眾傳媒的廉價化、大眾化和對不發達地區或低收入階層制定特殊的扶持政策,特別要培養全體社會成員尤其是廣大青少年正確使用媒體和有效利用媒體的能力或素養。
二、大眾傳媒的發展創造了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新環境,但使得環境更加復雜且管理趨難
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環境主要可分為社會環境、單位環境、家庭環境、社交環境。隨著大眾傳媒尤其是互聯網路的出現和發展,各種信息以驚人的速度飛越空間,深入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它以「報道事實」、「提供娛樂」等形式,大量傳播可復制的訊息,形成了一個強大的傳播文化環境,且影響力越來越大。它不僅使傳統的社會結構和觀念受到沖擊,而且也給傳統的青少年道德教育人際關系帶來了變化,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間插入了「第三者」——大眾傳媒,它在大眾社會起著一種「認同中介」的作用,即大量傳播、復制的信息使社會取得文化認同和意識共識。③受教育者在這種環境中接受教育,「媒體現實」的道德培養作用是非常強的,J·格伯納的研究確認了大眾傳媒所建構的社會現實對受眾成員的主觀現實的影響。④廣大青少年由於日常接觸面過窄,直接經驗太少,往往靠大眾傳媒提供的世界觀、價值觀和道德規范的「參考框架」來認識和解釋社會現實,並逐漸內化為自己的世界觀、價值觀和道德品質。加上青少年對大眾傳媒提供的東西多信少疑,就更增加了它的信度和效度,使他們往往在不知不覺中,就潛移默化地形成或改變了自己的道德判斷和道德信念。
大眾傳媒的發展在為我們創造了青少年道德教育新環境的同時,也使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環境更加復雜化了。大眾傳媒傳播信息的速度快、容量大,使得大眾傳媒上的信息豐富多彩,浩如煙海,它一方面為青少年學習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資料,開拓了他們的眼界,豐富了他們的生活;但另一方面,這些信息良莠不齊,各種信息都可能存在,真實的和虛假的、科學的和愚昧的、健康的和污穢的、先進的和落後的信息同時並存,廣大青少年如果有意無意地瀏覽了其中的一些不良信息,就可能會產生極壞的影響。尤其是互聯網路的發展,不僅形成了影響力強大的虛擬環境,而且使得國內文化和西方文化直接發生碰撞和激盪,特別是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尚在形成,求知慾、探索欲十分強烈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其負面影響。
在大眾傳媒不發達或大眾傳媒開放程度不高的情況下,社會和家庭可以很容易地選擇有關報道內容和過濾有關信息予以有效控制,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大眾傳媒特別是互連網路這種新的道德教育環境不僅復雜,而且教育者對它的管理(控制)也越來越難。雖然政府、法律對傳播信息進行了控制,但一些傳播媒介為了最大可能地盈利,採用各種方式傳播不健康、低格調的內容。這些都是鑽管理上的空子來傳播低級庸俗的內容,招來一些低層次的讀者,擴大發行,以此賺錢,殊不知在刺撞青少年眼球的同時也在毒害他們的靈魂。當然,傳統的媒介形式還可以通過「把關」來控制不良信息,但互聯網路的發展使媒介組織的「把關人」角色越來越淡化,甚至失靈,管理難度越來越大。對於廣大教育者來說,應該高度重視大眾傳媒這一新的道德教育環境,要樹立強烈的陣地意識,搶占和利用大眾傳媒這塊道德教育陣地,並加強研究,管(對大眾傳媒的有效管理和監督)、導(以積極健康的主流信息進行引導)、建(積極建設道德教育媒體)協調發展,整體推進,更好地發揮它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三、大眾傳媒的發展促進了青少年道德教育方法途徑的轉變,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道德教育的效果
很長時間里,青少年道德教育主要是通過灌輸說教來實現的,基本上隸屬於學校教育系統,可以說是一種封閉式德育;後來,書籍、報刊、電視等傳播媒介成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載體,大眾傳媒的宣傳、鼓勵、教育、引導、批評等道德教育功能受到了人們的重視,現代德育逐漸走向開放。但這些方式傳播道德教育信息的速度、容量、效率都是比較低的。以先進科學技術為基礎的大眾傳媒特別是互聯網路,為青少年道德教育提供了現代化的物質手段,極大地改善了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物質條件,豐富了道德教育的內容,達到省時、省力、低投入高產出的效果;同時也促進了青少年道德教育方法途徑的轉變。第一,大眾傳媒使得信息多樣化了,這就使得我們的教育由教道德向教青少年如何選擇道德轉變;第二,大眾傳媒使得信息有很強的滲透性,這必然要求我們的道德教育由公開、正式轉向隱性、滲透;第三,傳統的課堂教學運用了電視、錄音、錄像、投影等媒介形式,增強了吸引力,大大提高了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效率和效果。第四,利用大眾傳播媒體進行大范圍的社會宣傳教育和小范圍的思想道德教育,對青少年道德形成和發展產生了直接而強有力的影響作用。最後,網路的應用,出現了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遠程教學和網上教育,這種教育不僅變傳統的被動式接受「灌輸」教育為互動式、引導式的宣傳教育,而且變傳統的單純語言表達為藉助聲音、圖像、動畫等多媒體手段形象的表達,加深了印象,強化了效果。
大眾傳媒已經成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一個新的重要陣地,是不容置疑的。它也會帶來一些消極影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效果。第一,隨著大眾傳媒特別是互聯網路的發展,人們處在一個信息的海洋之中。這些龐雜多樣的信息交織在一起,泥沙俱下,魚龍混雜,各種形象、色彩無時無刻不在作用於人們的感官,精神意義明顯削弱,情感教育缺乏,而且使青少年對大眾傳媒過分依賴,造成個人心靈明顯封閉。大眾傳媒正侵蝕著人們尤其是廣大青少年的心理環境,使他們無法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和有效控制,給青少年道德教育帶來了極大的干擾。第二,大眾傳媒在傳播信息的過程中形成的信息污染對廣大青少年具有極大的誘惑力和欺騙性,使青少年在社會化的道路上出現反叛和回歸的波折,可能使部分意志薄弱者由欣賞走向趨同,由無意識模仿走向有意識追求,甚至走向犯罪,以致成為信息濁流的犧牲品。第三,西方國家利用其先進的技術設備和資金優勢,在大眾傳媒尤其是互聯網路上進行信息資源的壟斷和信息輸出,使得外來文化與日俱增,在擴大文化交流的同時,文化霸權也愈發明顯,這就使廣大青少年接受的信息相當一部分來自國外,與中國文化的獨特性和他們已接觸到的道德要求產生新的矛盾和對抗,對青少年道德教育形成了巨大的沖擊,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教育的效果。第四,現代大眾傳媒具有極大的自由和交互性,為信息傳播提供了多種渠道,特別是互聯網路還提供了似乎沒有時空限制、沒有道德約束的虛擬環境,廣大青少年更願意與其雙向交流,而不願意把信息反饋給教育者,從而導致教育信息反饋的弱化,進而影響教育的效果。最後,過去我國的大眾傳媒機構大多作為事業機構而存在,是非盈利性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傳媒不得不走向市場,需要在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在大眾傳媒市場化的進程中,許多媒體為了爭奪、迎合更多的受眾,而流露出媚俗、獵奇的心態;同時為追求利益使得假冒偽劣廣告、虛假有償新聞等現象屢禁不止;加之目前監督、監控和管理技術尚不完備,致使一些大眾傳媒的不良傾向越來越明顯,導致青少年道德意識扭曲和價值觀念的偏差。這些都嚴重弱化了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