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則謠言摧毀了什麼行業?
騾子屈死了,說謊網友換馬甲溜了
在河北的張北草原上,一頭騾子悠閑地吃著草,卻因為「遠程碰瓷」,死在了屠宰場。
一個叫李炳鑫的青年,在杭州玩著卡丁車,卻突然發現,自己成了「8·12南京南站猥褻女童案件」中的「猥褻者」。
兩件原本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卻都因為網路謠言,成了近段時間被熱議的話題。
謠言如潮水,來得快,去得也快。可喧囂過後,那些深受謠言傷害的個體,該如何重啟他們的生活?屢禁不止的網路謠言,又該如何根治?
死於謠言的騾子
每天都有很多騾子在屠宰場中失去生命。一隻騾子的死,實在是稀鬆平常得很。可張北草原上的這只騾子,卻死於網路謠言的漩渦之中。
8月20日下午,一條關於「騾子遠程碰瓷」的微博成了熱搜詞。
網友「潞潞love」詳細描述了自己被碰瓷過程,「周日一大早騎草原摩托撒歡兒,遠遠地,看見一頭騾子也在撒歡兒。緊接著,一大爺拿著磚頭朝我們走來,稱騾子被驚著,要我們賠1萬元。我們難道被訛了?」
該網友在博文中配發了一張當地民眾攔警車圖,還言辭鑿鑿地呼籲:提醒廣大善意群眾,直面社會黑暗面,我們需要再強大一些。
該微博在發出的幾個小時內,被北京一個百萬粉絲大V號轉發,數萬網友轉發評論該條微博,事件迅速發酵。一時間,碰瓷的騾子、狡猾的鄉民、不作為的警察連同張北草原,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對「騾子碰瓷」的謾罵和討伐聲充斥網路,更有網友曬出自己在景區遊玩的糟糕經歷並稱,再也不去張北草原了。
事實真是如此嗎?
8月22日,張北縣公安局在展開調查後,發布了情況通知:所謂的「騾子遠程碰瓷」完全是謊言。當日,該網友乘坐沙灘摩托看日出的時候,看到了被韁繩拴住正在吃草的騾子,因覺得新奇,遂開車追趕騾子20餘分鍾並拍照。騾子受驚,繞著韁繩奔跑,身體多處受傷。騾子主人的母親因心疼騾子而流下的眼淚,也被曲解成了「無良鄉民攔路警車」。
謠言澄清後,當事人「潞潞love」把頭像換成了黑色,換了馬甲,轉眼便消失在了網路中。而市價在1萬元左右的騾子,由於受傷已經無法從事生產勞作,只能以4200元的低價賣給屠宰場,終死在了屠刀之下。
「這不就是欺負騾子不會說話嗎?」 網友「一帆」憤慨道。
「猥褻者」的誕生
在騾子被送進屠宰場的前幾天,正在玩卡丁車的李炳鑫,突然發現自己成了 「8·12南京南站猥褻女童案件」中的「嫌犯」。
8月13日,在一條「尋找猥褻少女禽獸」的帖子下,有網友在評論中稱,猥褻者是其大學同學李炳鑫。隨後這條評論被微博大V用戶「古風同志」曝光,並配文「曝光台:蘇州的老少爺們都來辨認一下這個猥褻小女孩的畜生」。
短短幾個小時,「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褻」引來近3000萬的關注。李炳鑫隨即被「人肉」,有人甚至揚言要將他依法「處置」。
而這一切只是因為他跟圖中的嫌疑者長相相似。從事新媒體工作的李炳鑫第一時間為自己正名。他先找到了轉發該謠言的大V「古風同志」,然而這位大V完全不理睬李炳鑫的苦求,讀完消息後轉身發了一條「我也上熱搜了」的微博。最初指認「李炳鑫」的校友也悄悄換掉馬甲,難覓行蹤。
無奈之下,李炳鑫求助了任職公司的負責人,希望能用公司微信號證明自身清白。所幸該公司微信號擁有百萬粉絲,他為自己正名的聲音,才沒有淹沒在信息的汪洋中。
8月28日,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在南京南火車站候車室實施猥褻兒童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李炳鑫這才洗刷了罪名。
記者曾試圖采訪李炳鑫,但被其拒絕。「不是什麼光彩事,就讓這事淡去吧。」
「垃圾」「混蛋」「變態」等字眼像一把把匕首,將他平靜的生活戳得千瘡百孔,連帶著他的父母、朋友、母校也遭了殃。
網路謠言如何根治?
「網路謠言太常見了,幾乎每月底都能看到對本月流行謠言的辟謠文章。」在北京工作的王璐祥近日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名為《8月朋友圈十大謠言!你中招了嗎?》的文章。其中一則「九寨溝地震捐款返還雙倍」的謠言讓她背脊發涼,「災難無情,謠言肆虐,真讓人寒心」。
即使是名人也逃脫不了網路謠言的魔爪。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夏孫明律師曾代理過針對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的網路誹謗案件。「一個未經證實的銀行收縮貸款的圖片在網路流傳,就造成萬達系AH股全線崩盤,不得不停牌澄清辟謠,但上百億的損失已無可挽回」。
甚至,一則謠言可能摧毀一個行業。今年年初,「塑料紫菜」的謠言就具有如此的殺傷力。從2月17日至3月28日,黑龍江、廣西、甘肅等多家超市下架紫菜產品,18家經銷商退貨,退貨金額達468萬元。「盡管謠言已過,但總體來看,養殖收購價格下降3成左右,商超的訂貨量縮減了30%。」
網路謠言為何頻繁上演?夏孫明認為,根本原因在於,網民法律意識淡薄,網路暴力盛行卻法不責眾,相關機構或自媒體傳播謠言所得的非法利益遠大於侵權成本。
事實上,我國現行法律對網路謠言並非沒有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情況,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貼吧因涉嫌違反《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其平台用戶發布的法律法規禁止發布的信息未盡到管理義務,被國家網信辦立案調查。然而,《2016網路謠言傳播以及成年人認知情況研究報告》顯示,在2016年上半年移動輿論場中的450個謠言案例中,僅有少部分謠言及其相關責任人被警告或處罰。
「互聯網傳播迅速,有些自媒體平台影響力巨大,往往會造成更大的損害。」網路謠言責任方應承擔比傳統謠言責任方更大的責任。
但她也認為,治理網路謠言絕不是在法律層面上「一刀切」。「網路謠言的治理是一個分層次、分類型、分程度的治理模式,如果用過重的責任來治理的話,會阻礙網路言論信息的傳播流動。」
社會就是如此,法律應完善。
2、以媒體的新聞,假信息,謠言為話題寫一篇作文
不能把合理懷疑歸為假新聞
新媒體時代是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爆炸給人們帶來了福利,能生活在一個更透明的社會中,但這種爆炸也給人們帶來了信息騷擾,且不說每天無數娛樂至死的垃圾信息耗散著我們的注意力,充斥於空間中的種種虛假信息更讓人頭疼。從「深圳最美女孩」到「流浪漢成千萬富翁」,再到讓人目瞪口呆的打車假新聞,假新聞不斷突破著公眾想像力。
安徽女子墜亡事件中,警方懲治了編造謊言者,有關部門也處罰了幾個在微博上故意製造和轉發謠言的博主。警方和互聯網管理者開出的幾張罰單,引起了社會對謠言和假新聞的反思。我的觀點是,假新聞當然需要依法懲治,造謠者也必須依法受到追究,這是原則。但與此同時,也須警惕借「造謠」指控,異化為壓制不同觀點的棍子,借「假新聞」這種污名標簽壟斷話語權。
有必要弄清楚,哪些信息不是假新聞。
其一,事實並不是一開始就能夠水落石出,真相往往錯綜復雜,人們第一眼往往看到的都是表象和假象,根據自己的偏見去想像事實,加上有不願真相被揭開的人在掩飾事實製造假象,故意設置信息煙幕混淆視聽——這個過程中難免會有判斷的失誤。
也就是說,事實和真相並不是一次性呈現的,它的呈現是一個過程,真相呈現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混雜的信息出現——新聞報道也是一個不斷接近真相的過程,記者調查發現新的事實,可能會推翻此前的判斷,並不意味著此前的報道就一定是「假新聞」。當然,在沒有充分證據和確鑿信源的調查過程中,記者應該盡可能地小心謹慎,剋制自己的偏見、想像、妄斷和浮躁,用事實說話,有多少事實就說多少事實,用調查到的事實接近真相,而不能根據想像的碎片去拼湊一個完整的真相。但媒體和記者的調查手段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媒體不是審計署,不是中紀委,不是監察部,不能苛求媒體及媒體人做到百分百准確。
其二,並不是沒有確鑿事實依據的信息就都是假新聞和謠言,公眾在很多事情上擁有合理懷疑權,不能把合理的懷疑污名為謠言。比如哈爾濱一座大橋非正常垮塌後,網上很多人質疑橋梁的質量,懷疑這座橋是不是豆腐渣——初期在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很多新聞和評論都建立在這種懷疑基礎上。當然,最終的調查結果證明橋的質量沒有問題,而是超載原因。那此前的懷疑算不算造 謠和假新聞呢?當然不算,一方面只是「懷疑」,而沒有確鑿地說那就是豆腐渣;另一方面,即使明確說了那是豆腐渣,也不是造謠,而是質疑——橋梁非正常垮塌,在事實逐步披露、信息逐步透明的過程中,人們那麼懷疑很正常,屬於合理的懷疑。
3、網路謠言對學生的危害具體事例
網路謠言對學生危害的具體事例:
1、2011年8月,該網站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徵收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即所謂的《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7號公告》,被國內多家媒體解讀、轉載和放大。上海警方以偽造和在互聯網上傳播國家文件罪拘留了一名行政官員15天。
2、2011年10月,重慶交通大學土木工程與建築學院本科生皮xx以「我很熱,重慶的ci事件真的發生了」為題,在百度的轉發欄上發帖,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和回復。由於沒有證據證明皮是故意的,警方拘留了他三天。
3、2011年11月11日,有人在互聯網和手機簡訊中傳播消息:新疆艾滋病患者通過滴血食品傳播病毒,很多人感染了艾滋病。這一消息一度引起公眾恐慌。一些捏造、編造、散布謠言的人被治安拘留。
4、2012年2月21日,一位名叫「mido hemp」的網友發布了「今天的疫苗接種,醫生說252家醫院被封了,還有非典變異病毒,真是嚇人」,在網上迅速傳播。保定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查處一起傳播非典謠言案。涉案人員、網站經營者劉某被勞動教養兩年。
5、2012年3月以來,有人在網上捏造、惡意散布所謂「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北京警方拘留了6名在網上編造謠言的人。16家散布謠言、忽視管理的網站被關閉。
4、在新媒體時代謠言傳播有什麼特點
速度快,傳播面廣。
5、網路謠言的典型案例
1、柑橘蛆蟲事件。
2、」地震」傳言令山西數百萬受驚民眾。
3、「爆炸謠言」導致江蘇鹽城群眾大逃亡和部分民眾遇難。
6、有關謠言的例子近代
例一:形容政改的「Sick Man」,曲解成嘲諷體質的「東亞病夫」
近日,原新華社記者李竹潤出面澄清稱,國內流傳多年、影響甚廣的謠言「西點軍校學員學雷鋒」,是他在1981年一時不察,以筆名「黎信」引入的一則西方「愚人節新聞」。揆諸歷史,此類有意、無意釀成巨大影響的謠言甚多。僅以晚清民國為限,擇其影響最深者,試舉三例:
「東亞病夫」一詞,在中國近代所掀起的民族主義浪濤之規模,已無需多言。惟西媒使用該詞形容晚清中國,其初衷所指,與國人體格並無絲毫關系。溯其根源,如《上海體育志》所言:1896年10月17日,「租界英文報紙轉載了英國倫敦《學校歲報》專論,稱『夫中國,——東方之病夫也』。此後,中國人常被西方人貶為『東亞病夫』」。所謂「租界英文報紙」,系指《字林西報》,所謂「專論」,當日的改革派刊物《時務報》曾登有中文譯稿,名曰《中國實情》。文章主旨,乃是 針砭當日清 廷 改革失敗 。開篇即謂: 清 國政治, 「麻木不仁久矣」 ,乃是「病夫」 (Sick Man) 。全文並無一字提及國人體格。
事實上,直至今天,作為一種使用習慣。「Sick Man 」一詞仍時常出現在西方媒體的政治新聞標題中。如《The Economist》雜志,即有報道如下:《The sick man of the euro》(1999/06/03)、《Reviving the sick men of Europe》(2003/07/24)、《The real sick man of Europe》(2005/05/19)……
第一次使用「病夫」一詞形容國人體質者,實是晚清輿論第一喉舌梁啟超。在1903年發表的《新民說》里,梁指責國人:「不講衛生,婚期太早,以是傳種,種已孱弱 ……絕無運動……以文弱為美稱……纏綿床第以耗其精力,吸食鴉片以戕其身體……合四萬萬人,而不能得一完備之體格,嗚呼!其人皆為病夫。」此後,洋人罵國人乃「東亞病夫」之說,伴隨當日「民族主義救中國」之風潮,愈傳愈廣,驟成「定論」。①回溯此種扭曲,當日雖有鼓動民族情緒之奇效,卻也使國人渾然忘卻了「Sick Man」一詞對中國政治改革應有的鞭策。
例二:「捕殺漢兵」謠言下的求生本能,開啟清王朝滅亡之門
辛亥年政權鼎革,「武昌首義」之功勛,曾是革命黨各派系爭奪的焦點。其實,促成「首義」的最關鍵因素,應是「謠言」。
當年初夏,「八月十五殺韃子」之說,已傳遍武漢。作為因應,湖廣總督瑞澄下令,自閏六月(7月26日)始,武漢刀店售賣刀具,須刻明牌號,凡購買五把刀以上之顧客,須登記姓名住址。並突擊命各兵營提前一天過中秋,以打亂可能的預定起義日期。
中秋無事,謠言漸息。10月9日,革命黨人制彈時不慎爆炸,引來搜查,謠言又起。先傳言「正按花名冊捕殺黨人」,稍後,又變異為「正按有無長辮捉拿黨人」,再變異為「正編制漢兵花名冊,要捕殺所有漢兵」。——事實是,湖廣總督瑞澄已採納多數新軍軍官建議,擬銷毀繳獲的花名冊,對軍中黨人不予追究。
如果謠言沒有發展到「要捕殺所有漢兵」的程度,所謂「武昌首義」很可能就不會發生——即便是最樂觀的統計,當日武漢新軍中,能夠勉強被歸入革命黨者,亦不足八分之一。革命黨骨幹劉公也承認:「孫武在士兵中做工作,……有一段時間,士兵們膽怯了,他們……不願明確承諾在確定的時間參加革命。我們多次舉行秘密會議,最後認為去誘導他們中的一些人參加革命的惟一辦法是威脅說,如果他們不參加就會被炸死。」——顯然,絕大多數的士兵們並不願為「革命理想」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險。惟「要捕殺所有漢兵」的謠言將其逼入「今反亦死,不反亦死」的絕境,「首義」始在革命黨人的計劃之外,陡然爆發。②
1924年:孫中山「被逝世」
1924年5月13日、14日,路透社連發專電:宣布孫中山因腦膜炎逝世,這一消息迅速在海內外掀起軒然大波。各界紛紛向報館探尋,此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在香港,英文《商務日報》和《德臣西報》率先登出「孫中山逝世」的消息。據《德臣西報》稱「中華民國元祖,及可稱謂中國最著名之孫中山,於今晨點半鍾在廣州逝世」。在上海,14日午後「孫中山逝世」的驚人消息即傳遍全市。上海《民國日報》報館成了心存疑慮者探訪的中心。當時,上海各大報館俱已找出孫中山的肖像,趕制銅版,預備四邊加一個很厚的黑邊,第二天印在報上。一些心急的報館已經將孫中山肖像銅版發交排字房。噩耗一直未被證實,於是又從排字房將銅版撤回。5月16日,廣東警務處以造謠罪拘捕了路透社駐廣州訪員黃憲昭,謠言方告平息。
1928年:子虛烏有的攝魂事件
1928年三月底的一天,住在南京下關一帶的姚張氏帶著一歲多的兒子坐馬車去了城東,轉了一圈之後回到了城西北的家中。當晚,孩子開始發燒。姚張氏以為早春料峭,小孩受了寒氣,便請大夫抓了驅寒的葯。然而,第二天小孩高燒不退,開始嘔吐,身上還出現了類似淤青的斑點。姚家人開始驚慌。當他們得知姚張氏頭天帶小孩去了城東,頓時感到大禍臨頭。一向很少出門的姚張氏,不曉得南京城裡,正在流傳著一個駭人聽聞的事件。
據說,從1925年開始修建的孫中山的陵墓即將完工,石匠需要160個童男和160個童女的生魂以合上龍口。為了得到這些童男女的靈魂,市政府正在進行戶口和學齡前兒童調查,要把小孩的生日時辰報上去。南京東門一帶,已經有好幾個孩童被攝走靈魂而夭亡。姚張氏的兒子三天後死了。姚家人悲痛欲絕。街坊鄰居對此更為恐慌,中山陵攝魂的謠言逐漸在全城蔓延。
當謠言剛開始傳播之際,南京市社會調查處馬上報告教育局,請教育局通令各小學,細致耐心地向學生家長解釋,調查學齡兒童純是為了市民利益,辦理市政,興辦教育,以此辟謠。 4月2日,南京特別市教育局召開了擴大會議,會上提議印發廣告,解釋調查戶口和學齡兒童的意義,以此消除市民的誤會。很快,教育局就發了一張白話布告,解釋中山陵需要小孩靈魂之事純是謠言惑眾。
教育局的解釋所起的作用看來頗為有限。 4月中旬以後,攝魂謠言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由於此時攝魂謠言中的受害者不再限於孩童,南京城裡的成人也紛紛在身上掛一個紅布口袋,裡面裝上茶葉、桃樹葉、生米和七小塊婦女月經布,以此來辟邪。
4月17日下午兩點,南京市公安局召開了一次研討會。
農、工、商、婦女團體,公安局各區官佐、新聞媒體,共50多人,從生理學、心理學的維度探討防治謠言之法。根據醫生診斷,孩童和市民死亡的原因,實際上是一種傳染病「拉麻症」。正是在修建中山陵這個背景下,東門一帶孩童染病死亡這一偶然巧合,配合學齡兒童調查這一契機,謠言得以訛傳蔓延。
整個南京被動員起來了。各界自發組織廢除迷信宣傳隊,公開辟謠,以正視聽。市長也於次日下午向公安局職員訓話,要求擴大民眾的知情權,把涉及謠言的幾十起案件審訊詳情公開。 19日下午,他又在第一通俗圖書館召集南京64個團體談話。詳細解說攝魂謠言的種種,請各團體向親朋好友宣傳,詳為解釋。當天,南京市市政府也發布了政府布告,解釋攝魂謠言,公布了對市民扭送公安局的「妖婦」的審訊結果,證明所謂攝魂之事皆為子虛烏有。
(摘自《看歷史》雜志)
7、近年來,隨著新媒體的興起,刷微博、看公眾號、逛朋友圈成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些假新聞、
這則材料介紹的現象對我們的學生來說比較熟悉,立意和寫作的中心不能超出新媒體的范圍而去談對待微信微博的看法,對待謠言和虛假信息的看法。我收藏了幾篇很叫好的作文,可供大家品讀。這幾篇文章讀來叫人神清氣爽,既被學生的文面字體所秀眼,又被語句詞彙的准確生動簡明靈活所打動,更可貴的是表達出來的思想具有很強的時代概括力洞察力說服力,不能不為之叫好!也收集了5個很不錯的題目《上網不上當》《做制止謠言的智者》《做理性的信息消費者》《莫讓謠言在指尖徜徉》《做信息列車上的安全乘客》,這些題目,搭眼一看就能產生好感。
假新聞和謠言之所以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興風作浪、禁而不止,多是某些人或公眾號在惡意「吸粉」或「趨利而為」。據悉,在傳謠利益鏈中,造謠者精心製作出各種聳人聽聞的信息,藉助人們隨手一轉求娛樂、求健康的心態,在傳播中增加粉絲,然後再以「微營銷」的方式賺取廣告費。為了讓謠言「逼真」, 或冒充「權威專家」、打著「科學論證」的旗號增加可信度,或誇大扭曲後果製造恐慌,或以「致死」標題來吸引眼球,讓一些人深信不疑、隨手就成了「二傳手」。
而一些人之所以對撲面而來的假信息和謠言「毫不設防」,多是把QQ、微博、微信賬號當作了私人領地,認為轉轉無妨,無需擔責。事實上,「私人領地」並非法外之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2013年,「兩高」出台司法解釋,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可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進一步細化了處罰量刑標准。
這表明,在自媒體風生水起的當下,每個人雖然都可以發出自己的聲音,但必須重視手中的「發布」和「轉發」按鍵,切莫被某些別有用心者牽著鼻子當槍使,越過道德的底線,觸碰法律的紅線。尤其是對那些轉發的內容,更需肩負起審核查驗求證的職責。如果不能確定其真實性,就不要輕點滑鼠、輕觸按鍵。當每一個人在轉發微博微信前,都能先暫停一下,思考三秒,保持一份獨立的判斷力,做謠言的終結者而不是「二傳手」,謠言就會止於智者,止於你我之手下。
8、記者利用新媒體發現新聞的事例誰有嗎?
很多啊,新媒體時代的來臨,為記者帶來了大量的素材,而記者現在也必須有全媒體的職業素養。類似上海黃浦江死豬事件,重慶雷政富事件,都是微博先爆出來,記者去采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