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體環境下遭遇「執法輿情危機」如何應對?
提高輿情危機應對意識和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提高政府公職人員的法治思維、法治意識和行政執法能力,盡量以合法合 理站在人民群眾利益的角度處理事情。在輿情危機發生以後,要積極作為,重視與媒介、公眾和當事人的溝通,做好輿 情危機公關工作,利用各種媒介和渠道發布權威信息,合理引導輿論,通過學習依法行政中面臨的問題和解決途徑,規 避執法過程中可能遇見的風險,正確管理新媒體環境下的突發輿情、應對和化解危機,在執法過程中運用法治思維,全 面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
2、網路為政府公共關系帶來哪些影響
新媒體環境下地方政府公共危機公關存在的問題:1.危機公關主體媒體素養較差。近年來,社會中出現了大量有悖常理、對人民群眾情感與理性造成極大沖擊的公共危機,在此類公共事件中,政府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事實上,雖然互聯網輿論有能力成為公權力機關改善自身的重要動力,但若是每當出現公共危機時,政府都不能夠體現出其在擁有龐大資源下應體現的功能,那麼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仍將出現。2.缺乏科學合理的危機應對手段。目前,在公共危機預警、處理、評估機制的建構上,各地政府需給予充分重視,避免陷於被動地位。《突發事件應對法》為地方政府解決與應對突發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因為危機管理體系尚未得到完善與優化,危機預警與應急制度也難以滿足危機公關的需要,地方政府仍存在危機應急反應慢,各部門相互分離,區域之間、單位之間缺乏合作等問題。3.部分單位濫用公共權力。針對部分單位濫用公共權力問題,通過新媒體來曝光是一個很好的監督途徑,避免了在傳統監督制度下舉報人信息暴露招致報復的風險。4.信息流通不暢。新媒體的出現拉近了地區與地區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互動交流,同時也滋生了民眾需求與政府供給不配套的問題。受多種因素的相互影響,這些問題將會導致政府內部信息傳播緩慢、滯後,一旦危機事件爆發,甚至會損害公眾的利益、破壞政府公信力、危害社會的安定與和諧。
對策:1.提高地方政府危機公關水平。增強危機公關意識,提升新媒體使用能力。在處理公共危機的過程中,各級政府應積極面對,採取完善的應急措施,通過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來發布澄清信息,還可以將各個官方微博聯合起來發布信息,提高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及時安撫公眾情緒,促進危機事件的有效解決。2.加強與公眾的溝通。當前,有關各方在重視互聯網輿論的同時,也應該探索建立一個非互聯網的、對各方觀點更具包容性的溝通平台。更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讓更多的互聯網意見領袖參與到行政決策過程中,建立起一個更為和諧、能夠包容各方意見的互聯網協商機制,有效舒緩過於緊張的互聯網輿論氛圍。網民還應該明白,毫無根據的造謠、謾罵並不會使事態往好的方向發展,只會在宣洩情緒後損毀自己的形象。要構建政府公信力,就應該重點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雖然互聯網輿論場的凈化是一項需要長時間努力的系統工程,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唯有真誠而務實地行動,才能夠使現狀改變。而政府在理念與實務上的改革,更與各方未來在互聯網輿論中扮演的角色及作用有深刻聯系。3.構建新媒體語境下的高效率公共信息平台。網路時代,政府必須提高在政策制定、政策落實、行政等方面上的公開性與透明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群眾的意願訴求來開展宣政、問政等工作,維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與政府的良好形象,避免在出現公共危機事件時,由於相關部門准備工作不充分,而使政府陷於被動的局面,導致危機事件惡化。要對網路輿論的監管與操作體系進行創新與調整,使其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在開展管理工作過程中,要保證有關信息的公開性。
根據危機不同階段構建地方政府公共危機公關應對機制:一是在危機潛伏階段建立輿情預警與收集機制。地方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數據來把握好互聯網輿情走向,分析互聯網輿情發展的客觀規律,為相關決策者提供更客觀、科學的建議。二是在危機初顯階段建立信息公開機制。信息公開不僅僅是政治倫理上應盡的義務,更是法理上應承擔的責任。要健全現有新聞發言人制度,第一時間發布與事件有關的新聞與政府的應對措施,避免社會出現恐慌情緒。要依法保護互聯網謠言事件中的受害人,並對加害人(即謠言信息源頭)從嚴從重打擊,為網民建立誠信仁愛的互聯網輿論觀念。三是在危機發生階段建立輿情引導機制。在公共危機爆發之後,政府應該對公共危機中的互聯網輿論尤其是自媒體輿論給予高度重視,收集和回應民意,回應互聯網民意、客觀公布事件信息,舒緩乃至消除公眾的恐慌情緒。同時,在應對公共危機的過程中,各級政府在鞏固對於傳統媒體的掌握時,也要加強與新媒體的合作,對能夠翔實迅速發布事件新聞的媒體進行褒獎,並力求通過各種手段保證媒體的科學性、客觀性,而不僅僅是通過消極地封鎖信息、刪除網帖、禁止媒體報道來控制事態。要盡量避免群體性事件暴力化、非理性化,避免刺激參與者已經極其敏感的神經,以理性冷靜的姿態理解群眾訴求。培養意見領袖,在危機輿情出現時,意見領袖將幫助政府引導互聯網輿情,營造理性、客觀的輿論氛圍。四是在危機消退期建立輿情處理機制。當公眾對政府的處置或行政行為表示質疑時,地方政府必須根據法律流程開展調查,並在不影響調查的前提下全程公開信息。還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對事件中的受害人進行定損賠償,並協助他們進行各項安置工作。對相關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理,責令責任人所在單位限期整改,將地方政府的風險分攤到各個部門身上。
3、如何進行突發事件中的輿情引導?
突發事件一般具有不可抗拒、無法預料、破壞性強、瞬間聚眾等特點,而政府或媒體對於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是否及時、真實,採取的處理措施是否得力、有效,都成為平息事件、安撫公眾的關鍵因素,媒介融合的傳播優勢也在突發事件的危機公關中彰顯出來。
及早介入,讓政府的主流意見成為輿論主導
由於報紙、電視台等傳統主流媒體相對有一個製作周期,因此官方對突發事件的處理一般遵循「黃金24小時」原則,即在突發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過主流媒體向外發布權威消息。用傳統的「黃金24小時」處理突發事件之法,已經讓人感覺力不從心,但以論壇、貼吧、微博、微信等為代表的新媒體,卻能夠快速生成輿論並迅速傳播。對此,人民網的輿情監測室根據突發事件的輿情生成和發展規律,提出了「黃金4小時媒體」之說,即在事發四小時內,利用微博、微信、BBS論壇、QQ群等新媒體傳播平台,及時有效地發布信息,利用這些「黃金4小時媒體」進行危機公關。這一方面需要政府各部門協調工作,釐清事實真相,組織文字語言,完成信息發布;另一方面,在這段時間內的危機公關可以在短時間內控制事件的傳播、發酵,避免發展成為重大輿論事件。
由於新媒體信息有發布門檻低、傳播速度快、環境虛擬性等特點,近年來很多突發事件、熱點事件都是在新媒體平台上發布,並得到迅速擴散。從輿情生成的規律來看,在一個突發事件發生的最初幾小時之內,意見的呈現是多元的、弱小的,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或有意見領袖的民間輿論。但是幾小時的發酵之後,輿論導向或意見領袖一旦占據了主導性優勢,就能很容易影響公眾的意見走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來說,當某一突發事件出現時,與其等待其自行發酵、最終發展成輿論風暴,不如及早介入,讓政府的主流意見成為輿論主導。
無論是政府,還是主流媒體,都應充分利用新媒體的「黃金4小時」傳播優勢,使其成為公眾了解突發事件發展進程的重要傳播渠道。這既能在第一時間滿足受眾對信息的需求,又有利於社會穩定及事件的妥善處理。
及時發布消息,避免信息傳播出現「真空期」
隨著手機、網路等新媒體平台的廣泛應用,公眾的參與意識也越來越強,微博、微信、微視等「三微」信息鋪天蓋地,逐漸形成強大的「民間輿論場」。在信息傳播過程中,無論是新媒體還是傳統主流媒體,都有義務對要發布的信息內容進行客觀取捨。這種客觀有效的取捨,一方面要保障黨、國家和人民的權益不受損害;另一方面也要綜合考慮,滿足公眾的基本知情權,避免產生次生輿論災害。
尤其是對那些涉及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政務新媒體和主流媒體在事件信息的發布中應兼顧大局,秉承人文關懷,從人性化的角度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這種媒介融合信息發布的形式既是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具體體現,也是在處理重大輿情事件中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同時在面對突發事件時,採取客觀公正的態度,是政府和傳統主流媒體首先要做到的。政府和主流媒體第一時間利用新媒體平台發布真實的信息,可以避免信息傳播過程中出現「真空期」,防止謠言滋生。從利於人心安定、社會穩定、利於事件妥善處理的角度,有效封殺謠言傳播的空間,阻止那些非理性、有意損害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不和諧雜音出現,凈化社會輿論環境。
加強政府、主流媒體和新媒體之間的融合協作
傳統主流媒體以深度的新聞報道見長,是新聞事件的敘述者,是國家政策法規的解讀者,也是社會主流輿論的引導者,其信息傳播一直被認為是最權威和最具影響力的。對於突發事件的危機公關,不僅要依靠政府網站的信息發布,而且要與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主流媒體合作,尤其是與主流新聞網站的合作更是不容忽視。
同時,也要加強與其他門戶網站共享信息資源。政府網站和主流媒體在對事件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和把握輿論的正確導向方面,有著無可比擬的宣傳優勢,社會公眾對其信息傳播有著很強的認同感。而新媒體的優勢資源在於其對民意輿情的收集和監測,新媒體網路已經成為輿論生成的重要信源。政府可以在第一時間從博客、論壇、貼吧、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上搜集相關信息,從中提取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輿情關鍵詞,進行正確的分析和研究篩選,開展動態跟蹤,及時通過新媒體的傳播平台進行問題處理,通過多種手段和渠道,傳播正確的輿論導向。
以平等而又不失嚴謹的態度積極通報事件的過程與進展
由於面對突發事件時,很多公眾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應對措施,所以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引發公眾情緒的波動。因此,政府加強對公眾的輿論引導和心理疏導就顯得十分重要。政府和主流媒體在發布和報道重大輿情事件時,除了要及時准確地向公眾傳遞事件的最新進展外,還要科學解讀輿情事件產生的根源。通過政務新媒體的科學解讀、主流媒體的現場報道,進而引導公眾科學、理性地對待事件本身。
比如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灘踩踏事件發生後,包括新媒體在內的多家媒體都對事件進行了全方位關注、報道。一些政府網站,新聞網站和主流媒體除了不間斷地報道事件的最新進展之外,還針對此類事件,整理總結了近幾年來全國各地發生的各類踩踏事件,從領導意識、信息發布、城市管理、風險評估、安全責任、公共安全等各方面提出問題並進行反思,更重要的是邀請部分專家和社會專業人士進行深入分析,告知公眾在遇到此類突發事件時,學會如何自救、互救等救助方法,使人們了解和掌握此類突發事件的自救之道。這種痛定思痛的信息發布和深度報道形式,不僅及時客觀地對事件進行報道,充分尊重了公眾的知情權,而且督促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管理責任機制,通過科學解讀、媒體引導,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我國各級政府在經過一些重大輿情事件的歷練後,在對外發布消息、對輿情事件進行應急處理和對公眾進行輿論引導方面,己經吸取了一些教訓,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政府和媒體在進行事件平息、輿論引導的過程中,官方用語上的不嚴謹和小失誤,都有可能引起公眾的反感和不良情緒的蔓延。政務新媒體和傳統主流媒體在進行重大輿情事件的信息發布和報道時,以何種口吻、何種形式、何種姿態向民眾及時而准確地傳遞事件的最新進展,要把握語言上的嚴謹和措辭的准確性,通過政務新媒體的傳播和主流媒體的現場報道,告知人們事實真相,有助於輿情事件的解決。此外,政府在引導輿論時,需要摒棄以往簡單的、強勢的、慣性思維的官方態度,而要注意官方用語的藝術性和人文性,以接地氣、親民的語言與民眾溝通。同時,政府部門需要用積極謹慎的態度面對媒體與公眾,以平等而又不失嚴謹的態度積極通報處理事件的過程與進展,以緩解社會的恐慌情緒,消除公眾誤解。
這種政府、主流媒體以及新媒體之間的媒介融合聯動工作機制,不僅可以發揮媒體之間的引導作用,也可以正確應對突發事件的危機問題,成功進行突發事件後的危機公關。最終既能達到疏解公眾情緒的良好效果,又取得公眾的信任和支持,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發展。
4、新媒體環境下組織危機公關傳播策略研究
一、是要寫論文嗎?
如果寫論文,在論文結構上有以下建議:整體可分為三部分:1.新媒體危機公關的內涵和特點、2.當前新媒體組織危機公關的現狀 3.新媒體組織危機公關的策略。三個部分都要輔以案例論證。
二、是問答題嗎?
新媒體環境下組織危機公關傳播策略有:1 監測信息,即隨時監測有關本組織(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的任何信息,這是事前防禦;2 多渠道及時發布信息,新媒體環境下信息傳播快,組織需要以快制勝;3 公開透明、以誠相待:這個是態度問題,可舉「蒙牛集團」為反例,「強生集團」為正例;4 積極承擔責任,這也是態度問題,可與上一條結合闡述;5 組建公關團隊(人力);6 優化搜索硬體設施(物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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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關危機的基本原則
1、保證信息及時性
危機很容易使人產生害怕或恐懼心理,因此保證信息及時性,讓受眾第一時間了解事件的情況,對危機公關至關重要。
2、保證受眾的知情權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公眾對話語權的訴求越來越強烈。當危機發生時,所有危機受眾都有權利參與到與之切身利益相關的決策活動。危機公關的目的不應該是轉移受眾的視線,而是應該告訴受眾真相,使他們能夠參與到危機管理的工作中來,表現出積極合作的態度。
3、重視受眾的想法
危機發生時,受眾所關注的並不僅僅是危機所造成的破壞或是所得到的補償,他們更關心的是當事方是否在意他們的想法,並給予足夠的重視。如果他們發現當事方不能做到這些,就很難給予當事方以信任,化解危機也就變得更加困難。
4、保持坦誠
始終保持坦誠的態度,面對危機不逃避,敢於承擔責任,就容易取得受眾的信任和諒解。危機公關的首要目的也就在於此,保持坦誠是保證危機公關得以有效實施的基本條件。
5、保證信源的一致性
危機公關中最忌諱的就是所傳遞的信息存在不同,這樣很容易誤導公眾和破壞危機中所建立起來的信任。如果當事方不能保證信息的一致性,那麼危機管理將無從談起。
6、保證與媒體的有效溝通
媒體在危機公關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既是信息的傳遞著,也是危機事件發展的監督者,所以保證與媒體的有效溝通直接影響了危機公關的走向和結果。
(5)新媒體在政府危機公關中擴展資料
防範危險與風險是人類本能。負面消息中存在的問題,有利於人們對自身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判斷並提早預防。人群中有一種分享負面信息的現象,即所謂的負面偏好。在新媒體時代,危機發作更頻繁,危機爆發更迅速,危機的傳播輻射面更廣。
無論政府、企事業單位或是其它機構都面臨著不可預見的危機,而診斷、處理危機,進行危機公關則是必由之路。在紙媒和電視時代,大型機構或者集團對於輿論控制往往游刃有餘。但新媒體時代的傳播呈多元化、分散化、小眾化、情緒化等特徵。
危機公關的最有效時間不超過24小時,這是機構能夠從整體戰略上全面制定危機公關應對策略的寶貴搶救時間。機構應當提前意識到危機隨時爆發的可能性,並在品牌公關工作中,提前設計危機一旦發生的匯報、決策、應對流程,提前設定危機應對策略。
6、領導幹部如何進行新媒體溝通
領導幹部如何進行新媒體溝通:
一、媒體是政府與公眾進行有效溝通的橋梁。政府的態度和行為都必須通過媒體才能讓觀眾知曉,而公眾在危機面前也往往更容易信任和依賴媒體。只有保障政府領導部門的知情權,才能保障危機事件得到及時有力的掌控;只有保障群眾的知情權才能避免謠言的產生和恐慌的擴散,幫助民眾積極配合政府採取措施,更快更好地減小危機帶來的損害。因此,媒體在危機處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所以,要進行有效溝通,政府掌握應對媒體的策略尤為重要。
首先,要善待媒體。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起碼的媒體意識,在危機公關的過程中,充分肯定媒體的作用和功能,堅持媒體無大小的原則。開展新聞活動時,原則上應對有意報道的所有媒體開放,不能因為媒體的影響力大小或規模大小而區別對待,要遵循媒體無小事的理念,
不要因為是小媒體、小記者或小問題而放鬆警惕,而要客觀地從新聞價值的角度進行深入分析,及時採取措施。同時,在與媒體打交道時,也要擯棄行政邏輯,對各種媒體都不輕視、
不小視,真誠面對各類媒體,切實尊重媒體的監督權和話語權。其次,要善用媒體。各級領導幹部都應遵從和把握新聞傳播規律,充分利用媒體為我所用。政府部門在進行危機公關時,要努力做到牽著媒體走。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必須學會運用各種媒體,及時發布信息,發布有利信息,佔領傳播高地。讓廣大公眾能在第一時間內了解事件發展的最新動態,從而獲取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應學會妥善應對媒體失實新聞。當出現媒體負面報道後,政府危機公關人員應立即採取行動,向發表文章的記者說明真實的情況,指出哪些報道與事實不符,向他們提出哪些需要更正。要與媒介進行深入的溝通,通過對問題的深入分析,
提出解決的辦法,讓新聞媒介對錯誤的報道予以澄清,將正確的消息報道給公眾,把事實真相解釋清楚。最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網路的興起和盛行,政府還應積極推廣電子政務,完善網路公關。如今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電子政務的建設和發展,紛紛設立自己的門戶網站來發布政務信息以及接受民眾的反饋。危機事件發生後,政府可以根據網路媒介的特性,充分利用電子政府這一平台,開展網路公關,進行危機管理。
二、激發並尊重公眾的主體意識
在危機時刻,人人都是主人翁。更何況,隨著公民社會的崛起和公民意識的覺醒,公眾要求參與的呼聲也日漸強烈。在危機時刻,作為利益受損的直接相關者,公眾對事關自己切身利益的問題無疑有著強烈的知情慾望和參與熱情,因此,政府部門一方面除了要主動與公眾進行溝通之外,另一方面還要努力激發並尊重公眾的主體意識,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
藉助公眾的支持和力量共渡難關。這就要求政府應在社會中廣泛傳播並宣傳危機和公關意識,使人人都能正確地面對危機並掌握一定的應對技巧,這才是危機公關的最高境界。
總之,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各方面改革的不斷深入,危機事件肯定會越來越多,而且會越來越復雜。如何應對危機,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必將成為政府部門未來管理的難題。因此,
政府應積極開展有效的危機公關,確保危機時期政府、公眾與媒體之間溝通的無障礙,從而促進危機事件的順利解決,實現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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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媒體在危機公關中的作用
媒體一般都是直接接觸受眾的,有傳播信息的能力,所以許多信息都是通過媒體向觀眾傳播的。既然如此,則不難理解媒體可以起到信息發布、增加受眾的信息接觸頻次。
從商業角度考慮,商家通過媒體宣傳品牌的同時,也會充分利用媒體在危機公關時的特點,如對與負面信息發布澄清信息,消除消費者對負面信息的擔憂。當然,這在實際操作中形式非常多樣化,根據媒體特性不一樣,手法也是不能完全照搬的。如網路負面新聞可以刪帖,搜索引擎優化,而這在電視媒體則無法執行,而電視媒體的記者會,平媒無法達到同樣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