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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新媒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

發布時間:2020-09-05 03:38:44

1、如何推進依法行政與法治政府建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以學習和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客觀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設和管理水平的現實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線。《決定》指出,各級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進一步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質是職權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確政府職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必須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履行職責,確保法律、行政法規有效執行;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部門職責履行、重點工作推進以及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考核評估,加強行政問責,健全糾錯制度,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進一步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使職權法定、邊界清晰、主體明確、運行公開。

第二,不斷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決定》指出,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一是要建立集體決策制度,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健全決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決策實行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制度,不斷提高政府決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視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監督作用,積極發揮審查把關監督作用,積極發揮參謀助手法律顧問作用,積極發揮政府重大法律事務審查把關作用,為政府依法決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機制,健全責任倒查機制,既要按照責任、標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證各項決策的落實,又要對未按要求貫徹落實政府決定及決策,進行追責,予以行政問責,轉變作風,提高行政執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決定》指出,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完善行政執法體制,以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為目標;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制定具體執法細則,規范裁量標准和操作流程;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以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為路徑,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保證行政執法機關嚴格執法;嚴格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執法績效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

第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決定》指出,要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必須加強黨內的監督,健全黨內的各種監督措施,包括述職述廉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廉政檔案制度、民主評議制度等;提高權力監督機構的地位,重點確立人大法制監督的核心,突出紀檢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部門和履行司法監督職能的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加強行政監控整體效能,構建嚴密完備的權力監控網路機制。

2、通過了哪些事例告訴我們要重視建設法治國家?

特別是拐賣婦女兒童

3、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中公務員如何發揮自身優勢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使命感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要「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法制觀念教育」;報告還強調要「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的大發展和大繁榮」,並對「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行了系統全面部署。無論是法治建設,還是社會主義文化的大發展和大繁榮,都要求重視和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著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培養法治觀念、引導法治行為的重要職責,是法治建設的重要環節,在推進依法治國進程、構建和諧社會、法治文化建設中承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黨的十七大報告對民主法治建設藍圖進行了勾畫,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這為我們進一步開展普法教育,推進法治南京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對此,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決策上來,增強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抓好法治文化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一)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是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需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僅要切實提高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而且要努力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辦事」的氛圍。實施依法治國、推進法治南京建設,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真正形成公平正義、權利本位、崇尚法治的文化環境。因為任何一種文化對人的影響都是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但是這種文化一旦被人們所接受,其影響卻帶有根本性、長期性和廣泛性。作為普法教育的主管部門,我們必須自覺把法治文化建設作為一件大事,切實負起責任,認真抓緊抓好,務必抓出成效。 (二)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南京的必然要求。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以先進文化的價值取向和思想理念教育人、熏陶人、培養人、塑造人,有利於使領導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和正確的政績觀,推動城鄉經濟社會良性互動、共同發展,推進統籌區域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的落實;有利於增強公民的法治意識,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落實。所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南京,必然要求加強法治文化建設。 (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是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需要。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法治文化是以法治為思想內涵、以文化為表現形式的一種文化,是法治建設和文化建設相結合的產物,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法治文化的過程,是以先進的法治理論為指導,以先進的法治制度為基礎,以先進的法治思想為核心,以先進的法治文化活動為載體,營造崇尚法律至上、公平正義、權權制約、誠信守法的社會文化環境的過程,必將進一步優化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促進先進生產力的發展,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發展。 二、多策並舉,確保法治文化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的落實 法治文化是法律現象中區別於法律規范體系、法律設施、法制運行等外顯實體要素的內在精神部分,主要包括人們對現行法律所具有的思想、意識、感情、信仰、知識、理論等內容。我們一定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引,按照寧法宣[2007]1號文《推進南京法治文化建設法制宣傳教育行動計劃》總體要求,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推進法治文化建設,依法治國方略。 (一)抓好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法制教育,發揮其在法治文化建設中的示範、引領作用。要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理論中心組學法制度、黨校(行政學院)培訓等制度,推行並積極實施領導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制度;繼續落實各級行政執法人員、司法人員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執法資格證制度。要通過不斷提高領導幹部在法治文化建設中的引領示範作用,帶動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提高。 (二)加強公共法治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結合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文化站、村文化室和「農家書屋」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逐步增加法治文化的內容。要認真實施農村法律圖書角建設「雙百工程」,即每年建成100個藏有法律書籍100本以上的村法律圖書角,到2010年完成全市的村法律圖書角建設。推進法治文化場所建設,各區縣都要建立一個法治文化活動場所,以滿足廣大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法治文化需求。加快對公共信息資源的整合,充分運用公交、地鐵、樓宇、街道和旅遊景區等設置的公益廣告屏(牌)傳播法治信息,鼓勵引導法治類影視、動漫等作品創作,提升法治文化的傳播活力。 (三)加強法治理論研究,繁榮法治文藝創作。要積極組織指導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駐寧高校及科研院所法學研究、教學部門,圍繞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廣泛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深化法治文化建設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重視發揮執法機關和專業文化團體、業余文藝團體、各級文化館站的作用,貼近法治實踐,貼近群眾文化生活,積極開展法制題材文學藝術作品創作,讓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以豐富生動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說服人,不斷提升市民的法治文化修養。 (四)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要以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等「六進」活動為主線,採取開展「18」法律廣場活動、開辦市民法律學堂、法治講堂等多種形式,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文化內涵,廣泛調動市民參與的積極性。各區縣要借鑒鼓樓區「法律學堂」的做法,結合本區域的實際,力爭「五五」普法考核驗收之前,在社區和農村全部開辦「法律學堂」。要深入開展「法律人在行動」活動,指導、組織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駐寧高校法學院系師生等「法律人」結合自身特點,參與法制宣傳和社會法治實踐,運用生動活潑的文化形式,促進法治文化在市民中的傳播。要進一步開展好「12.4」法制宣傳月活動,創新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探索法制宣傳與城市文化有機結合的新途徑,不斷提高推動法治文化建設的成效。 三、完善機制,著力提高法治文化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 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培育法治文化,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們要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緊緊圍繞發展經濟、服務廣大群眾的根本要求,進一步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文化建設,著力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提高法治文化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實效。 (一)加強領導,合力形成。各區縣要把推進法治文化建設作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大對法治文化建設的投入力度,認真組織落實《推進南京法治文化建設法制宣傳教育行動計劃》,把法治文化建設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以領導者的高度重視、積極倡導和親自實踐推動法治文化不斷豐富和發展。 (二)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作用,以典型經驗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各級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選擇不同類型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法治文化建設試點工作。要在本區域內不斷挖掘、培養、樹立體現時代精神的「法律人」的先進典型,用榜樣的力量不斷昭示法治文化的豐富內涵和巨大動力。 (三)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把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落到實處。要進一步研究法治文化建設與「五五」普法之間的關系、規律和特點,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積極探索深入開展「五五」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設的有效方法和途徑,定期對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情況組織專項檢查。明年,我們將結合「五五」普法中期考核驗收,組織對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法治文化建設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4、《法治政府藍皮書: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7》在哪裡發布?

9月26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在北京京儀大酒店發布《法治政府藍皮書: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7》,青島、杭州、廣州位列本年度評估總得分榜前三。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應松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秘書長周成奎、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社長謝壽光、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蘇軍等領導同志到場致辭。

據悉,這是該院自2013年啟動中國地方法治政府評估項目以來,連續第五年發布全國范圍內的法治政府評估報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長沙、成都和廈門作為過去五年評估中表現突出的地方政府,受邀分享了經驗和做法。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上海政法學院、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浙江財經大學、東南大學、安徽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四川大學、廈門大學等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分別針對以上十個城市的表現進行點評。

《報告》指出,近五年來,我國地方政府法治建設水平不斷提升,但是區域法治發展不平衡的狀況需要引起高度關注。

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水平持續進步,但仍在低位徘徊

《報告》披露,2014年,被評估城市的平均得分為597.01分,平均得分率為59.7%;在2015年,被評估城市的平均得分為617.36分,平均得分率為61.74%,較之2014年上升2.04%;2016年被評估城市的平均得分為663.07分,平均得分率為66.31%,較之2015年上升4.57%;2017年被評估城市的平均得分為687.22 分,平均得分率為68.72%,較之2016年上升2.41%。可以看出,近幾年被評估城市得分率逐年上升的趨勢非常明顯,但整體水平依然不高,且在2017年呈現增速放緩的態勢。

從各個分數段的統計情況看,低分城市正在逐漸減少,及格的城市數量則不斷增多。2014年有46個城市及格,2015年有62個城市及格,2016年有88個城市及格,及格率已經達到8成以上。2017年有93個城市達到及格線,7個不及格的城市分別為:拉薩、喀什、綏化、商丘、大同、烏魯木齊和周口。

《報告》認為,目前全國出現一批法治政府建設典範城市

自2014年至今的評估中,排名始終在前二十名的城市有10個,分別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廈門、長沙、成都。這些城市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體系相對完備,政府決策相對規范,法律實施效果較好,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運行良好,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具有典範意義。

《報告》提出,法治政府建設落後地區需要「彎道超車」

自2014年至今的評估中,排名始終在後二十名的城市有6個,分別是拉薩、喀什、綏化、商丘、新鄉、曲靖。在全國法治政府建設不斷進步的大背景下,部分地區法治政府建設相對落後的狀況需要引起高度關注,避免法治示範地區和落後地區之間的差距不斷加大。落後地區應當積極轉變發展理念,尋找加快法治發展的突破口,通過法治環境的提升進一步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實現「彎道超車」。

《報告》顯示,當前城市群間法治政府建設狀況差異明顯,珠三角、長三角城市群得分相對較高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城市群為標志的區域劃分更為突出。《報告》顯示,當前我國城市群間法治政府建設狀況差異明顯,在哈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長江中游、中原、成渝七個國家級城市群或經濟區中,無論是最高分、最低分還是平均分,珠三角區域和長三角區域的綜合表現最為優異,說明珠三角和長三角城市群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水平略高於其他城市群。哈長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的最高分、最低分以及平均分普遍低於其他城市群,尤其是哈長城市群的平均分最低,說明其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相對落後。成渝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和長江中游城市群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相對接近,說明其在七個城市群中處於居中水平。

5、淺談如何推進法治政府的建設

提高建設法治政府的途徑:

1、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各級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 實現政府職責、 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實行政務信息公開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公眾參與、 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序, 建立健全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

3、 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制度建設要遵循並反映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 改進政府立法工作方法, 擴大政府立法工作公眾參與程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規、 規章修改、 廢止的工作制度和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4、 理順行政執法體制, 加快行政程序建設,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加快建立權責明確、 行為規范、 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建立公開、 公平、 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

5、 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 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主要內容包括: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和政協的民主監督; 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

補充: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法治原則,嚴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項權力都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關鍵是要推進政府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據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6、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談談你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理解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以學習和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客觀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設和管理水平的現實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線。《決定》指出,各級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進一步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質是職權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確政府職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必須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履行職責,確保法律、行政法規有效執行;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部門職責履行、重點工作推進以及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考核評估,加強行政問責,健全糾錯制度,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進一步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使職權法定、邊界清晰、主體明確、運行公開。

第二,不斷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決定》指出,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一是要建立集體決策制度,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健全決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決策實行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制度,不斷提高政府決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視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監督作用,積極發揮審查把關監督作用,積極發揮參謀助手法律顧問作用,積極發揮政府重大法律事務審查把關作用,為政府依法決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機制,健全責任倒查機制,既要按照責任、標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證各項決策的落實,又要對未按要求貫徹落實政府決定及決策,進行追責,予以行政問責,轉變作風,提高行政執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決定》指出,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完善行政執法體制,以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為目標;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制定具體執法細則,規范裁量標准和操作流程;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以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為路徑,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保證行政執法機關嚴格執法;嚴格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執法績效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

第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決定》指出,要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必須加強黨內的監督,健全黨內的各種監督措施,包括述職述廉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廉政檔案制度、民主評議制度等;提高權力監督機構的地位,重點確立人大法制監督的核心,突出紀檢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部門和履行司法監督職能的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加強行政監控整體效能,構建嚴密完備的權力監控網路機制。

7、結合六五普法啟動和工作實際,談談你對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一、加強學習培訓,增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一)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採取政府常務會前學法、專題法制講座等多種方式,組織領導幹部有計劃地學習法律知識。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舉辦2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具體工作由政府法制機構承辦。各級行政學院要將依法行政知識列入領導幹部初任培訓、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上一級政府法制機構報告本年度領導幹部學法情況,由法制機構匯總後報同級政府。 (二)建立領導幹部任職前的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要重視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識強,善於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優秀幹部。對擬任各級各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要把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作為任職前考察的重要內容,其中對擬任執法部門領導職務的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測試,凡有重大違法行政行為或者法律知識測試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完善公務員錄用考試制度。要把法律素質確立為公務員的必備素質,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科目中所佔比重。實行任職前的法律知識測試制度,對擬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務員,要組織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 (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對在職行政執法人員,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每年組織一次通用法律知識和新法律法規培訓考試,由政府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專門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行政執法人員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二、創新工作機制,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一)改進政府立法機制。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機制,制定政府立法計劃要多渠道徵集立法項目建議,起草、審查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並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採納情況。推行政府立法聽證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都要組織聽證。所有政府規章草案都要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公開徵求意見。建立健全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凡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以及專業性較強的立法項目,須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充分論證。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風險評估機制,對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要進行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協調機制,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導和協調作用。法規規章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起草部門在起草階段要聽取相關部門意見,政府法制機構在審查階段要對不同意見進行協調,經協調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要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本級政府決定。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尤其是經濟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加強政府規章解釋工作。 (二)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認真實施《河北省規范性文件制定規定》,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須經過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全面推行部門規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審查制度,政府各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在簽發前報送本級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法的,不得發布實施。實行規范性文件公開發布制度,規范性文件要通過當地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經政府法制機構合法審查的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向社會發布。各市、縣(市、區)、鄉(鎮)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要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報上一級政府備案。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機構要定期向社會公布通過合法性審查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建立規章、規范性文件評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堅持立「新法」與改「舊法」並重,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施後,制定機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與上位法相抵觸、不一致的規定。從2011年開始,政府規章一般每隔5年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和廢止、失效的政府規章目錄。實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有效期不超過2年。有效期屆滿規范性文件自動失效;需要繼續施行的,應當重新經過審查、決定和發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決策機制,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一)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各級各部門要通過修訂政府工作規則或者出台專門文件,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程序,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各級各部門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將方案交本級政府、本部門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法律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作出決策。堅持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各級政府都要建立法制專家咨詢機構。 (三)完善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行政機關作出重大決策要廣泛聽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涉及本地區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要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組織聽證。要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保證聽證參加人的廣泛代表性。聽證活動要依法按程序公開進行,確保聽證參加人對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證和辯論。聽證意見要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在聽取公眾意見和聽證中,對公眾意見的採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適當方式反饋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建立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明確風險評估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資項目、重大公共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價格調整、企業改制、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環境保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都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重點要對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進行評估。要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的,一律不得作出決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行政決策制定機關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加強對決策實施情況的評價,及時發現並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要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追究責任。 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保障權力正確行使 (一)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要加大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工作力度,2011年在所有設區市和部分縣(市)實行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並逐步向其他縣(市)推廣。繼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行政執法職能較多的部門原則上只建立一個綜合執法機構,整合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縣級以上政府法制機構對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存在的執法爭議,要積極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及時提出解決意見,報同級政府決定。縣級以上政府要協調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執法信息交流,實現資源共享。縣級以上政府要完善行政執法的財政保障機制,將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必要經費統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實際,依法細化執法流程,明確行政執法的每一個環節和步驟,完善行政執法告知、說明理由、迴避、調查取證、聽證、集體決定等制度。適時啟動我省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進一步推進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在各級各類行政執法部門中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準制度。改進行政執法方式。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要堅持文明執法,尊重執法對象的人格尊嚴,做到舉止文明,態度公允,用語規范。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處理與疏導結合,積極推行行政指導等柔性執法方式。加強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實現行政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和監督,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健全行政執法案卷。縣級以上政府法制機構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並針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意見。 (三)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行政執法職責,明確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切實做到職責清晰、責任到位。縣級以上政府要把所屬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圍,定期組織評議考核,並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行政執法部門每年要對行政執法機構、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評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當履行法定職責,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造成不良後果的,要嚴格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沒有依照《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取得《罰沒許可證》的部門和單位,不得實施行政處罰行為。要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執法必須持有省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行政執法人員持有國務院垂直管理部門依法核發的行政執法證件的,要向所在地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參加所在地政府法制機構組織的法律知識培訓、考試,接受所在地政府法制機構的監督檢查。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級行政機關要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體制機制,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對象、內容、方式、程序,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外,都要全面及時准確地向社會公開。各級行政機關要指定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機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發布機制,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進一步拓寬辦事公開范圍。所有面向社會公開的政府部門都要進一步拓寬辦事公開領域,凡社保、醫保、低保、就業再就業、計劃生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涉農補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管理和服務事項,都要全面實行辦事公開,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流程和結果。要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逐步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網上公開運行。同時,要推動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業領域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務。 (三)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在繼續採用政府公報、政務公開欄、辦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基礎上,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作用。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好互聯網信息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網路平台。把政務公開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合起來,推進行政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推行「並聯審批」、「聯合審批」和網上審批,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務。 六、健全制約監督機制,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一)自覺接受監督。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報告外,各級政府還要選擇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主動向同級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每年年底要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對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採納。自覺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正確對待和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鼓勵人民群眾對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檢舉。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對人民群眾檢舉的問題,接受舉報的行政機關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發生問題的行政機關要及時核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發生問題的行政機關不處理的,上級行政機關要責令其作出處理,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強化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建立健全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制度。要通過請示報告、執法檢查、審查批准、重大行政行為備案、評議考核等形式,加強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日常監督。進一步加強審計、監察等專門監督。當前,審計部門要著力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和預算執行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金融審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加強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等公共資金的審計工作。監察部門要全面履行法定職責,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和政府績效管理監察,嚴肅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責任。各級行政機關要支持配合審計、監察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 (三)堅決落實行政問責制度。縣級以上政府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完善行政問責制度,並嚴格落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違法決策和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 七、改進行政復議工作,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一)改進行政復議工作。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切實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解決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復議能力,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充實加強人員力量,確保復議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復議人員辦理。要健全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促進行政復議隊伍的專業化、規范化。要積極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探索相對集中行政復議審理工作。縣級以上政府要將行政復議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積極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加大對行政復議制度的宣傳力度,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行政復議渠道解決糾紛。各級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都必須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途徑。積極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對依法確實不屬於復議范圍或者應當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的事項,認真解釋,告知當事人法定解決渠道,決不允許簡單地一推了之。要創新行政復議申請方式,簡化申請手續,方便當事人提出申請。上級行政機關要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復議受理活動的監督,堅決糾正無正當理由不受理復議申請的行為。完善行政復議與信訪的銜接機制,對信訪中屬於行政復議范圍的糾紛,要及時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復議渠道解決。創新行政復議機制,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質證等手段辦案,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決,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撤銷,該變更的變更,該確認違法的確認違法,該責令履行職責的責令履行職責,切實提高行政復議的公信力。要注重和解、調解方式的運用,促進當事人互諒互讓,達成協議,實現「案結事了」。 (二)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被起訴後,要按規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並指派法制機構或參與被訴行政行為調查、決定的工作人員出庭應訴。鼓勵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對重大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 (三)完善行政調解機制。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具有行政調解職能的部門要依法完善行政調解制度,規范調解程序。適時啟動我省行政調解立法工作。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實現各類調解的有效互動,形成調解工作合力。 八、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健全領導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將依法行政擺上重要位置,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等工作統籌部署、一起推動。各級各部門要建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協調和領導。市、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要聽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及時解決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措施。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本意見的要求,對本地、本部門近年來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認真分析,找准薄弱環節,抓住突出問題,科學制定今後一個時期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每年還要明確重點,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認真扎實地推進依法行政。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上級政府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有關政府部門推進依法行政情況的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要通報批評。要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要向本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政府部門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要繼續深入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創建活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 (四)強化考核考評。認真貫徹《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和完善本地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從2011年開始每年年底對所屬部門和下一級政府依法行政情況進行一次考核,並向社會通報考核結果。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省政府每年遴選若干個考核結果優秀的市、縣(市、區)政府,授予「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單位」;遴選若干個工作部門和單位,授予「依法行政先進單位」。 (五)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法制機構建設,使法制機構規格、編制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縣(市、區)政府可在政府機構限額內單獨設置,也可在縣(市、區)政府辦公室掛法制辦公室的牌子,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有專人負責法制工作。要加大對政府法制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視提拔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法制幹部。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肩負的重要責任和新形勢新任務對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在推進依法行政中充分發揮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 (六)營造良好法治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各種形式,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精心組織普法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公民依法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同時,廣泛宣傳各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主要成效和經驗,營造推進依法行政的良好社會氛圍。

8、新媒體下如何提高自我法治意識

一、法治社會的基本認識
法治社會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建設內容被表述是2012年末,與人治社會相對而言的.學界尚無公認的界定,應包括三個組成部分:
其一,制度層面的規則系統.包括國家正式的法律法規、社會自治規則及習慣等規則系統.法治社會之 「法」,在構成上是多元的,既包括正式規則,也包括自治性規范,還包括無形的規則.因此,其范疇有別於其他領域的法.其二,心理層面的認同.即社會群體和成員對規則的理念和精神上的認同,並自覺服從與踐行的習慣.其三,秩序層面的運行.表現為社會各類組織、成員與國家各職能部門間形成自治與統治的分工協作,形成共治的秩序.
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關系: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既相對獨立又密切互構,而法治政府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關鍵環節,是法治社會建設的核心力量(或主導力量).
從一體建設的三極來看法治的重點不同:法治國家強調權力控制;法治政府強調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法治社會強調人權保障、社會自治.
二、我國法治社會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
自依法治國戰略實施以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已有了一定基礎,但法治社會建設仍是一個短板.法治社會建設存在的問題可歸納為兩大方面:
(一)法治精神的全面缺乏
一些領導幹部缺乏法治思維,濫用行政權、司法權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尤其是強勢群體帶頭違法對法治精神的破壞極大;部分群眾「信訪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鬧不信法」;全社會「敬法」氛圍淡薄,鑽法律空子、「法不責眾」心態普遍.
(二)現行普法模式的落後和低效
實施普法已近30年,但從基層反映看,當前的普法模式仍舊偏向於單向的法律知識「灌輸」,並且普遍存在著形式主義做法,嚴重影響普法的實效.
三、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路徑
(一)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1.抓「大」和抓「小」並舉,培養全民法治意識
首先,抓「大」,即注重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法治思維、法治信仰的培養.這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關鍵.其次,抓「小」,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進中小學課堂和教材.
在普法中要區分兩個重點:對公民普法要以樹立依法維權意識為重點;對公職人員普法應以嚴格依法為重點.
2.創新法治宣傳教育形式(針對以往普法的方法單一、形式主義問題)
首先,注重「參與度」與「互動性」.讓公眾參與法治各環節,在互動中放大宣傳教育效應.其次,從宣傳方式看,由單向灌輸向「整合性」「創新性」方式轉變.「整合性」即把普及法律知識與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有機結合,重視法治示範創建活動.「創新性」增強新媒體作用,以多元、靈活方式創新普法的形式和內容.
3.以剛性約束培育法治精神
除了宣傳倡導,還須依靠剛性的約束機制和信息化手段.如通過公正宣判和以案說法等制度設計形成對全社會的威懾力和正向引導,培養全民守法意識.
(二)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內在要求,法治化程度越高,社會治理越接近善治.
首先,在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各領域深化依法治理.旨在支持各類社會主體依法自我約束、自我管理.
其次,發揮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依法治理不僅要依據法律法規,也要依靠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即硬法和軟法並用.
再次,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以一個自然段的文字來闡述社會組織如何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
為使公民信法、守法,就須以好的服務使民眾親法.為此要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從服務層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四)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
首先,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為最大限度預防矛盾發生,要完善兩個機制: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完善民主決策的法定程序機制.為了最大限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要創新和發揚「楓橋經驗」.其次,充分發揮不同糾紛解決制度的優勢.如發揮人民調解的民間性、成本低、方便快捷等特色;發揮仲裁的中立性、保密性和專業性特點.再次,建立完善各種糾紛解決制度的有機銜接、相互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和網路來強化糾紛解決的效果.
總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有豐厚的法治土壤,其中應蘊藏著全民知法、信法、用法、守法的養料,這就是我們要建設的法治社會.

9、如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建立三級聯動政務服務機制

全面實現網上審批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方面,《意見》明確要求建立三個「清單制度」,即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政府責任清單制度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對行政權力實現「清單之外無權利」,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邊界。同時,針對市場主體自願的投資經營和民商事行為,只要不屬於法律法規禁止進入的領域,不損害第三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進入。

在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方面,《意見》要求所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均納入政務服務平台受理辦理,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服務機制,全面實現網上審批。

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依法決策機制是否健全。《意見》強調各級政府部門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

省政府將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和標准,把部門論證、公眾參與、民主協商、專家論證、專業機構測評、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序。

同時,要建立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省政府制定《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辦法》,明確追責主體、追責范圍、追責方式,對決策嚴重失誤或依法應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要加強行政決策案卷管理,實現決策過程全記錄,發生決策失誤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倒查決策責任。

在政府立法制度建設方面,《意見》明確要求完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審查論證機制,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政府立法事項,由政府法制機構委託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開展評估。

建設三級信息共享平台

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在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面,《意見》要求大力推進綜合執法,重點在食品葯品安全、工商質檢、公共衛生、安全生產等領域推行綜合執法,試點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

在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建立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標准,細化案件移送程序,堅決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省、市、縣三級信息共享平台建設,與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台實現對接。

在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意見》要求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機關在作出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之前,應當由行政執法機關法制工作機構進行審核。

審核的重點是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程序是否完備、適用法律是否准確、處罰幅度或強制措施是否適當。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意見》提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專門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同時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方式,堅持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主動監督與受理投訴舉報、事前監督與事中事後監督相結合,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是《意見》提出的重要內容。要求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把法律知識考試作為授予行政執法資格的前提條件,把法律素養和依法辦事情況作為行政執法人員年度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

(9)通過新媒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擴展資料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以學習和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客觀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設和管理水平的現實需要。

參考資料:網路-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

與通過新媒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相關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