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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清朝文字獄的短視頻3分鍾

發布時間:2020-08-30 15:07:32

1、清朝文字獄

清朝時期的文字獄是空前絕後的,而且隨著統治的穩固而加深,越是統治穩定的時期,文字獄就越是登峰造極,至乾隆時期,已是無以附加的強化,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因此而扭曲變形。順治帝施文字獄7次,康熙帝施文字獄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獄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獄130多次。以下是清代歷朝重要的文字獄案件。

2、急需清朝文字獄案例故事,需要詳細,謝謝

雍 正 文 字 獄

康熙晚年,諸皇子為奪取太子之位展開了激烈的斗爭。廢太子允礻乃謀求復位,皇八子允(礻四共)野心勃勃,皇十四子允礻題和皇三子允祉也在覬覦,但是都枉費心機。工於心計的皇四子允諾礻真用兩面派的手法麻痹對手,取悅父皇,暗中培植勢力,收買人心,終於挫敗諸兄弟,於歡聖祖賓天後登上了帝座。

雍正帝在位十三年,用人重吏才,輕文士,行政以革除積弊、整頓吏治為首務,大權獨攬,事必躬親,刑法嚴峻,心謀刻深,其人其治具有鮮明的個性和獨特的風格。

在文字獄方面,雍正帝的指導思想是藉助文字獄整肅朝廷風紀,戒毖風俗人心。雍正一朝歷時雖短,文字獄卻很頻繁,重大案件前後相望。雍正帝以其特有的敏感和深刻的用心,幾乎對每一宗案件前後都極盡必蹤指示、別出心裁之能事,從而在文禍歷史上創造了為可磨滅的「業績」。

(一) 與懲戒朋黨有關的案件

1、 汪景祺與錢名世案

汪景祺、錢名世是雍正文字獄卒的第一批受害者。他們的是得禍出於同一原因,即投獻文字攀附年羹堯。

年羹堯是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征點戰四川、青海、西藏等到地(當時川藏一帶有叛亂),功勛卓著,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兼理川陝總督。他一向依附雍親王允礻真,妹妹是允礻真的側福晉(副王妃)。允礻真繼位後,年羹堯備受寵信,累授川陝總督、太保、撫遠大將軍,爵封一等公,終因恃功驕縱、目無王法而失寵。雍正帝覺得留下他是條禍根,決計殺一儆百,於是一連串的打擊相繼出台。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天象出現「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奇觀,臣僚上表稱賀。身為川陝總督的年羹堯也依例獻表。雍帝從他的表文中找出兩條毛病:一、字體潦草;二、成語「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①。「朝乾夕惕」出自《易經·乾卦》卦詞:「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意思是終日勒慎,寫作「夕惕朝乾」意思不變。年羹堯賀表用這們變換詞序的成語頌揚皇帝,雍正帝卻認為「年羹堯自恃己功,顯露不臣之跡,其乖謬之處,斷非無心」(三月二十三日甚一日諭)。群臣聞風而動,發起了對年羹堯的圍攻。同年四月,年羹堯調為杭州將軍;六月,削太保,剝奪一等公;七月,黜為閑散旗員;九月,下刑部獄;十二月,議政王大臣劾年羹堯犯九十二條大罪,雍正帝令年羹堯自裁,家產籍沒,親族、同黨或斬或流或貶,一大批人受到清洗、處罰。這就是著名的年羹堯案。

年羹堯死後七天,汪景 祺斬首示眾。

汪景祺是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原名日祺,字無已,號星堂。他潦倒文場近四十年,雖然中了舉人,總與富貴無緣。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恆任陝西布政使,是其上同年羹堯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干謁年羹堯,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汪景祺這次西遊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罪抄家,《隨筆》被繳進宮中。雍正帝讀後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雲:「悖謬狂亂,至於此極!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

《讀書堂西征隨筆》原本久佚。據民國間故宮博物院刊印的殘本,內有《上撫遠大將軍年公書》一篇,文內極盡諛頌,至稱年羹堯為「宇宙第一偉人」。又有《功臣不可為》一條,把歷史上「狡兔死,走狗烹」的現象歸罪於最高統治者。作者寫道:

彼夫猜忌之主,其才本庸,而其意復怯。當賊寇昌熾時,望烽火則魂驚,見軍書則股慄。忽有奇才異能這臣起而戡定群凶,寧謐四海,捷書一奏,喜出非常,七寶庄嚴之殊禮寵遇之。遲之既久,則轉念曰:敵人如此其橫肆,兵事如此其周章,而此臣竟翦滅之,萬一晉陽之甲興,誰復能捍禦者?於是而疑心生矣;

既而閱所上紀功冊,某處斬首幾十萬,某處拓地幾千里,某處招撫若干,某處虜獲若干,心膽震驚,魂魄盪懾,於是南是畏心生焉矣;

既建奇功,復膺異數,位崇五等,禮絕百僚,內外臣工以其為朝廷之所重也,無不敬而奉之。諂佞小人趨承恐後,長跪叩首,待之逾於常禮。而且題官則嫌其專擅,奏銷則防其冒濫,敘功則憾其詐偽,鹵獲則謂其私藏,觸處掛礙,爭寵者又從而構之,於是而怒心行焉矣;

彼自謂受恩既深,以忠藎為報國,懷光欲去盧杞,李(日成)思慕魏片。而愛昵不可遽除,忠言不能入耳反恨其無禮於君,恃功驕橫,於是而厭焉矣。

疑也,畏也,怒也,厭也,以此四者待功臣,有不凶終而隙末者乎?……雖由臣節之未純,亦猜暴之主有以致之也。

這些文字似乎是向年羹堯敲警鍾。

《隨筆》有些條目對當時的官吏選拔制度和官場風氣表示不滿,據說還有詩譏訕聖祖「皇帝揮毫為值錢」②。又非議聖祖謚號及雍年號,所作《歷代年號論》說「正」字拆開為「一止」,是不祥之兆,歷史上凡以「正」字為年號的都沒有好下場,如金海陵王(年號「正隆」),金哀宗(年號「正大」),元順帝(年號「至正」),明英宗(年號「正統」),明武宗(年號「正德」)等。

雍正帝批評所雲「悖謬狂亂」,大概就指以上內容,但對汪景祺處罪的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聖祖仁皇帝,大逆不道」。於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眾;妻子兒女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為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於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後經地方官曉諭才安定下來。

錢名世處罪在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他雖然沒有殺頭,但遭遇不比殺頭好受。

錢名世字亮工,號 庵,江南武進(今江蘇武進)人,康熙四十二年進士,殿試一甲第三名,授翰林編修,升侍讀。他與年羹堯是鄉試同年(兩人都江堰市是康熙三十八年中舉,一在南闈,一在北闈),大概因此而有交誼。雍正二年,權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有「分陝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鍾鼎名勒山河折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到句。康熙末年,皇十四子允礻題授定定遠大將軍,出征青海、西藏,聖祖曾為他立碑褒揚。允礻題曾是爭奪太子位的重要角色,雍正帝即位後立即解除倉皇兵權(後來又加以禁錮),本是最不該提起有人物,錢名世竟不知迴避。

年羹堯受誅,錢名世當然在劫難聞逃。雍正帝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詩語悖逆「。但沒有殺他,只是把他革職逐回原籍。卻又御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製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上(一說大門上)。賜字題匾本是康熙帝寵異臣僚的慣用手段,如為範文程祠堂題「元輔高風」,為李光地題「方重醇深」等。雍正帝也偶而仿效,如為楊名時題「清操夙著」,為田從典題「清謹公方」等。雍正帝「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地主是能變其意而用之,易褒為貶。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本人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抬不起頭。雍正帝還命在旦夕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一、十五兩日去錢家查看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警、撫奏明治罪。

這還不夠,當錢名世離京時,雍正帝又命京官自大京官大學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為錢名世「贈行」,結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雍正帝一一過目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集名就題為《名教罪人詩》刊印後頒發給全國的學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分。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③,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學誇獎,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發配寧古干塔給披甲人為奴了。他的同僚陳邦彥、陳邦直也因詩句「乖誤」而革職。武英殿篡修方苞的諷刺詩是這樣寫的:

名教貽羞世共嗤,此生空負聖明時。

行邪慣履欹危徑,記丑偏工諛佞詞。

宵枕慚多惟覺夢,夏畦勞甚獨心知。

人間無地堪容立,老去翻然悔已遲。

這應是《名教罪人詩》中的標准作品。

古人雲:「士可殺不可辱」,人生至此,錢名世真不如索性吃一刀,可是「聖主」偏要拿他尋開心,辱而不殺。他不知哪一年死的,據說他為人「非端士」,參與修《明史》曾把萬斯同寫的幾篇傳稿攘為己作。身為翰林清望官,作詩討好跋扈的邊將,也的確有失身份。但不管怎樣說,雍正帝也做得太過分了,他在諭旨中解釋說:「伊既以文詞諂媚奸惡,為名教所不容,朕即以文詞為國法,示人臣之炯戒。」

然而沒有「以文詞諂媚奸惡有惡報」的,雍正帝同樣「以文詞為國法」。康熙末年,工部侍郎揆敘附允(礻田共),為其爭太子這位效勞,死後謚「文端」。雍正帝繼位後削奪揆敘謚號,把他的墓碑文字磨去,改刻為「不忠不孝陰險柔佞揆敘之墓。允(礻田共)的另一黨羽阿靈阿的墓碑也被改刻為「不臣不弟暴悍貪庸阿靈阿之墓」。雍正帝還把允(礻田共)改名為「阿其那」,允礻唐改名為「 塞思黑」。二名均為滿語,意思據說是畜牲、豬狗。

這類刻薄的惡作劇只有清世宗一人想得出來,做得出來!
2、 查嗣庭案

雍正帝繼位之初,有兩個最受親重的人物,一個是年羹堯,一個是隆科多。隆科多是康熙孝懿皇後的弟弟,一等公佟國維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雍正初年襲爵一等公,授吏部尚書,加太保。和年羹堯相似,隆科多也是個「招權納賄,擅作威福」的人物,引起雍正帝注意。辦理年羹堯的案時,雍正帝處處把他與年羹堯相提並論,逐步貶削他的恩榮與官爵。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譜)罪付審,諸王大臣合議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條大罪,得旨永遠圈禁,家產追補贓銀,其二子也受處分。第二年,隆科多死於禁所。

與隆科多案有關的查嗣庭案結束於隆科多治罪前數月。

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人,康熙四十五年進士,選入翰林,經隆科多保奏授內閣大學士大夫,後又經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禮部左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派充江西鄉試正考官,被人告發試題「怨望、諷刺」。這年九月,查嗣庭剛從江西返抵京師就被捕入獄。案件尚未了結,查嗣庭病死獄中。

所謂試題「怨望、諷刺」,指《論語》題:「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孟子》題:「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今茅塞子心矣。」但猜忌的雍正帝進一步懷疑查嗣庭所出的《易經》第二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第三題:「其旨遠,其辭文」及《傳經》第四題:「百室盈止,婦子寧止」包含更隱秘的諷刺。照他的理解,是咒罵「雍正」年號的;「其旨遠,其辭文」二句是暗示兩道題中的「正」「止」二字有呼應關系。真是了不起的附會。

後來民間也有附會,說查嗣庭所也題中「維民所止」一句(語出《禮記·大學》),「維」「止」二字是把「雍」「正」砍去了頭。這大約是因為查嗣庭著過一部《維止錄》,後世附會從這部書名產生。

案發後,查嗣庭赴贛行李、在京寓所和浙江老家都被徹底搜查。雍正帝從搜得的日記(似即《維止錄》)中找出許多「極意謗訕」康熙政治的言論。如認為裁減閑散京官是翰林院的一大災難;認為戴名世獄及康熙五十年科場案是因語言文字而殺人(按:清朝統治者從來不承認自己以語言文字殺人,即不承認有文字獄);認為引見百官罷黜不合格者有失作賢之道;認為九卿會議是做樣子,欽賜進士是例行公事,不能識拔奇才;認為殿試不完卷者黜退不取是殺一儆、無罪而罰,等等。日記「謗訕」前朝,試題「謗訕」當今,這就是清廷所宣布的查嗣庭的兩大罪狀。

此外,據說《維止錄》首頁有這樣一條記載:「康熙六十一年某月日,天大雷電以風。予適乞假在寓,忽聞上大行,皇四子以即位,奇哉!」被認為是借災異咒謗雍正帝即位,雍正帝深信天命,求「祥瑞」唯恐不多,查嗣庭竟取唱反調,有人認為這是他得禍的真正原因之一。

雍正五處(1727)年五月,案件結束,有關人犯作如下處置:

查嗣庭戮屍、梟首,子查氵雲(一作查潭)斬監候(另一子查克上先已病死獄中)。幼子查長棒頭三人和侄子查開等二人流放三千里外;家產抄沒,折銀充浙江海塘工程費用;兄查嗣王栗(官翰林侍講)流放陝西,後來死於戌地,另一兄查慎行(官翰林編修)特許釋歸,不久病死。

其他牽連得罪的有:江西鄉試副主考俞鴻圖革職;江西巡撫汪氵隆降四級調用;布政使丁士一革職發往福建工程上效力。傳說浙東諸家橋鎮(所屬府縣不詳)關帝廟中有當地某學究題的一幅門聯:「荒村古廟猶留漢,野店浮橋獨姓諸」,被查嗣庭采入《維止錄》中,案發後殃及該學究。

不僅如此,由於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帝進而遷怒於浙江士人,恨浙江士風不正。查嗣庭下獄的次月,即雍正四年十月,清廷特設浙江觀風整俗使,專職監視士人,整頓士風(接著東南各省相繼設立觀風整俗使)。作為處罰,十一月又下詔停止浙江士人鄉試、會試。吏部侍郎、錢塘人沈近思上疏擁護,說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吳山蒙恥」,條陳整頓風俗、約束士子的十條建議,雍正帝批轉浙江巡撫和觀風整俗使議行。雍正六年八月,經浙江總督李衛請求,雍正帝才解除了停止鄉會試的詔令,兩年後又撤消了觀風整俗使。

每辦一案都盡量有所創造,盡量在整治風俗人心方面做文章,以擴大「戰果」,這是雍正文字獄的一大特點,是世宗操縱文字獄的「高明」之處。

查嗣庭結案後數月,隆科多得禍,四十一條大罪中有一條是「保奏大逆之查嗣庭」,查嗣庭的罪狀中也有「趨附隆科多」一條,這說明查嗣庭獄與隆科多有直接關系。但作為文字獄,查嗣庭獄基本上是獨立的事件,不象汪景祺、錢名世二獄那樣緊緊依附於懲戒朋黨的政治斗爭。

3、 謝濟世、陸生楠案

謝濟生、陸生楠安是一對孿生案件,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但胎育期長短不齊。先述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

雍正帝用人的特點是倚重實心辦事的吏才,不喜歡徒逞筆舌的文化之士。他的心腹幹吏中有一個叫田文鏡,此人監生出身,從州縣小吏歷練而上,雍正二年擢受河南巡撫。田文鏡政令嚴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員辦事懦緩,接連劾罷三四員州縣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黃振國,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薦。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隸總督的李紱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鏡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紱忍不住指責田文鏡,說他不該有意蹂躪讀書人。於是田文鏡上密疏參劾李紱因與黃振國等人科舉同年,所以有意袒護,言下之意是說李紱等科甲人私結朋黨。不久,李紱入京覲見,向雍正帝陳述田文鏡貪虐及黃振國等人冤抑情狀,雍正帝先已得到田文鏡的密疏,胸有成見,對李紱的話置之不理。李紱接著上疏參田文鏡。雍正帝雖然不高興,還是派人去河南調查,果然發現田文鏡的一些劣跡,但不盡如李紱所參。根據一些跡象,雍正帝越發懷疑李紱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黨,因而對田文鏡愈益信任,寵益有加。

同年冬天,浙江道監察御史謝濟世根據從刑部外郎陳學海那裡聽來的材料(陳學海曾赴河南調查田文鏡事跡),上疏參劾田文鏡十罪。雍正帝不悅,把奏疏退還,而謝濟世卻堅持要上疏。雍正帝一怒之下把謝濟世革職逮捕,大學士、九卿、科道會審擬斬。由於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內容完全一致,都為黃振國鳴冤,黃振國是蔡王廷所薦,蔡王廷與李紱關系親密,雍正帝於是認定這幾個人在搞朋黨,作如下處置:謝濟世減死發配阿爾泰(今新疆阿爾泰)軍前效力;蔡王廷降為奉天府尹;李紱調為工部待郎(後因別的事革職)。

雍正七年(1729年),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上奏,說謝濟世已招供他參劾田文鏡是受李紱、蔡王廷指使(謝濟世可能被迫說了違心話)。雍正帝得奏,命斬黃振國,把李紱、蔡王廷投入監獄。李紱論罪當斬,雍正帝特予赦免,讓他戴罪篡修《八旗通志》。蔡王廷判斬監候。直到乾隆帝退位後,李紱才恢復官職,蔡王廷也獲釋。

在李紱等人遭罪的同時,田文鏡連連陞官受褒獎,隸籍也由正藍旗抬升為正黃旗。

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終於以李紱等人慘敗、田文鏡獲勝而告終。因這場事件而引出謝濟世、陸生楠兩起同時發生的文字獄。

謝濟世字石霖,廣西全州人,康熙末年進士,因疏劾田文鏡而得禍已見上文。此人頗有讀書人的迂氣,審問中,刑部尚書勵廷儀問他受何人指使。他回答說:「是孔、孟指使。我自幼讀聖賢書,只知道事上忠藎。見奸不攻,不是忠臣。」到阿爾泰後,他受到平郡王福彭的敬重和優待,得以從空講學、著,著有《古本大學注》、《中庸疏》。後來錫保率軍進駐阿爾泰,奉命監視充軍的士大夫,謝濟世等人的日子漸不好過。

和謝濟世同時充軍阿爾泰的還有陸生楠。陸生楠也是廣西人,舉人出身,以軍功遷授吳縣知縣。引見時雍正帝見他應對滯訥,「舉動乖張」,便把他扣下來留京學習辦事,後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見時,雍正帝見他傲慢不恭的神態,所呈奏摺又寫有「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凶』,何以異於佛老」等到話,覺得是諷刺自己。雍正帝進而想到他是廣西人,與謝濟世是同鄉,而李紱原先做過廣西巡撫,「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為黨援之處」。就憑這毫無根據的猜疑推斷,命把陸生楠革職,發往阿爾泰軍前效力。陸生楠著有《通鑒論》十七篇(似是在阿爾泰所著),誰知這十七篇史論竟害了他的生命。

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錫保疏劾陸生楠小字書寫《通鑒論》十七篇,文中「抗憤不平之語甚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鑒論》隨本繳進。雍正帝得奏,於七月初三日諭內閣,對《通鑒論》中的「狂悖」議論逐條加以批駁。雙方觀點大致如下:

一、論封建(分封制)。陸生楠主張恢復封建制,說:「封建之制,古聖人萬世無弊之良規,廢之為害,不循其制亦為害。至於今害深禍烈,不可勝盲,皆郡縣之故。」雍正帝追溯秦漢以來郡縣制、封建制的沿革與變遷,說如今天下大一統,有何禍害,「陸生楠能明指乎」?斥陸生楠「狂肆逆惡」,「實天下所不容」。

陸生楠又說後世政治昏昧,是由於「天下統於一。相既勞而不能深謀,君亦煩而不能無缺失,始皇一片私心,流毒萬世」的緣故。雍正帝認為有賢君就有良相,隱隱以「知人之主」自居,斥陸生楠「肆意妄言,支離繆戾至於如此。」

二、論建儲(立太子)。陸生楠就漢武帝戾太子事件發論認為「儲貳不宜干預外事,且必更使通曉此等危機」,又說「有天下者不可以無本之治治之」。雍正帝駁斥說,太子應該博通古今,體察民情物理;不立太子是本朝規矩,本朝國本「至深至厚」,「愚人固不能知」,斥陸生楠借古諷今,「實為彌天不可赦之罪人」。

三、論府兵制。陸生楠贊美唐府兵制,認為應當實行於今,使「國無養兵之費,臣無專兵之患」。雍正帝斥陸生楠「懷蓄逆亂之心,郁不得逞,故以『無養兵之費』搖動人聽,冀或更制以紊亂軍政,所謂『執左道以亂政,言偽學以疑眾』者,王法之所以不宥」。

四、論隋朝君臣。陸論雲:「後之君臣,倘非天幸,其不為隋之君臣者幾希。」雍正帝指出文帝與煬帝的區別,說煬帝自取滅亡,不關天命。

五、論人主威權。陸論雲:「人愈尊,權愈重,則身愈危,禍愈烈。蓋可以生人、殺人、賞人、罰人,則我志必疏,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人雖怒之而不敢泄,欲報之而不敢輕,故其蓄必深,其發必毒。「雍正帝自辯稱:「朕臨御以來,日理萬機,皆奉若天道,因物以付,未嘗以已意生殺人、賞罰人。」斥陸生楠自蓄逆志,「狂悖惡亂,」「肆為咒詛」。

六、論宰相。陸生楠認為:「當用首相一人。首相奸諂誤國,許凡欲效忠者皆得密奏。即或不當,亦不得使相臣知之。」又說:「為君為臣,莫要於知人而立大本,不徒在政跡。然亦不可無術相防。」雍正帝予以駁後表白雲:「朕於人言,必決之以理,揆之以情,未嘗拒人之言,亦未嘗輕聽人言。」

七、論王安石。陸論大意批評王安石剛愎自用,不信天命。雍正帝抓住個別字句故作異論,以顯示高明,斥陸生楠「文詞議論險怪背謬,無理之甚。」

八、論無為之治。陸生楠主張君主「不人人而有察」,「不事事而理」。雍正帝主張以漢宣帝、光武帝和唐太宗為,「勤勞自勵」,對陸論加以駁斥。

以上是雍正帝在《上諭》中批駁《通鑒論》的大要。雖然陸生楠的觀點不盡正確,雍正帝的批駁也有合理之處,但作為最高統治者而與一小臣爭是非、論長短,未免顯得胸懷不廣。至於說陸生楠借古謗今,或許多少有一點,但也並非罪大惡極,非誅不可。

雍正帝先誅心,後誅人,對《通鑒論》批駁後,提議將「罪大惡極,情無可逭」的陸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擬陸生楠應治之罪。從官當然遵旨惟謹。這一年年底,陸生楠在阿爾泰軍中處死刑。

錫保在疏劾陸生楠的同時,對謝濟世也參了一本,說謝濟世所著《古本大學注》毀謗程朱,書隨本繳上。雍正帝讀過後頌諭內閣,認為謝濟世不僅毀謗程朱,而且對時政「恣意謗訕」。疑心極重的雍正帝尤切齒於《注》中所去:「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一句,咄咄*問道:「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命朝臣議謝濟世應治之罪。眾臣擬謝濟世與陸生楠一同處死,雍正帝卻玩了個花招「密諭錫保在殺陸生楠時把謝濟世一同綁赴刑場,裝作要殺的樣子,最後宣布謝濟世免死。謝濟世被玩弄假斬把戲後終於不死。

謝濟世在阿爾泰充軍九年,乾隆初釋歸復職。他仍然不忘自己的著作,將《古本大學注》和《中庸疏》獻進,請求頒行天下。並說明已把《注》中被指為謗訕的幾句話刪除了,分章釋義依據古本(即《禮記》本),不遵朱熹的「四書」本。當時學者鄙薄宋儒,所以謝濟世敢明目張膽排斥程朱,但官方仍扶植程朱學說,尊為正統。乾隆帝把書退還,傳旨嚴斥。

謝濟世後來改任湖南糧儲道,繼續注釋儒經,陸續刻印成書。乾隆帝聞知,於乾隆六年(1714年)九月傳諭湖廣總督孫嘉淦,指出謝濟世標新立異,「足為人心學術之害」,命查明謝濟世所著書中違背程朱、標榜他人之處,然後燒毀其書並印板。孫嘉淦遵旨輸完畢,回奏說謝濟世所注書有「四書」「五經」等多種,已印一百五十四本,刻板二百三十七塊,已全部燒毀;注中雖有違背程朱學說之處,但立說淺陋,不足以惑世盜名,似不必逐條指謫。至此,謝濟世注書案方告結束。他沒有死於文字獄,一是情罪較輕,二是居官盡責,兩朝君主對他的為人印象都不算壞。雍正、乾隆二帝處罪人往往憑個人印象和一時愛憎。陸生楠的得禍,很大程度上是由於雍正帝對他的印象不好,兩次引見都引起憎惡。

以上四五起文字獄或多或少都有懲戒朋黨的用意,戒除朋黨是雍正帝整飭風紀的主要目標,他即位之初就以《御制朋黨論》頒示臣僚,要諸臣「洗心滌慮,詳玩熟體」。《御制朋黨論》駁斥歐陽修《朋黨論》「君子以同道為朋」的說法,認為「君子無朋,惟小人則有之」。雍正帝把宋代以下的朋黨之風歸咎於歐陽修的「邪說」。經過雍正帝的嚴厲整飭,順治、康熙以來的朋黨現象大為減少,文字獄從中起了一定的作用,這也是「以毒攻毒」的一例罷。

3、清朝有哪些著名的文字獄

清朝文字獄的開端,起於順治四年——廣東和尚函可身攜一本紀錄抗清志士悲壯事跡的史稿《變記》,被南京城門的清兵查獲,在嚴刑折磨一年後,定讞流放沈陽。

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藝序案,毛重倬為坊刻制藝所寫的序文不書「順治」年號,被大學士剛林認為是「目無本朝」,有關「正統」的「不赦之條」。清朝著名的文字獄有:

1、明史案,明亡後,浙江湖州有個叫庄廷鑨的富戶,他是個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的鼓舞,也想搞一部傳世史作。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清軍將《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餘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時或凌遲、或杖斃、或絞死。

2、黃培詩案,康熙五年(1666年),山東發生了黃培詩案。告黃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僕黃寬之孫黃元衡。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後,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僕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家私下刻印並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等。因此黃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

3、朱方旦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廣有朱方旦者,自號二眉山人,聚徒橫議,撰《中說補》,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講王鴻緒得方旦所刻《中質秘書》,指摘其中有誣枉君上,悖逆聖道,蠱惑民心之處,次年二月,九卿議復『乞正典刑,以維世道』。結果朱方旦被斬。

4、《南山集》案,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對清廷隨意篡改明朝歷史甚感憤慨,他通過訪問明朝遺老和參考文字資料寫了一本記錄明末歷史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1711年),書印出十年後被人告發,康熙下旨將戴名世凌遲處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歲以上者立斬,女子及十五歲以下男子,發給清朝功臣家作奴僕。

4、年羹堯案,雍正朝的文字獄始自年羹堯案。

5、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

6、呂留良案,案結處置,呂留良、呂葆中父子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家產悉數沒收。

7、屈大均案。《大義覺迷錄》在廣東巡講時,廣東巡撫傅泰從張熙供稱欽仰廣東「屈溫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學者屈大均號翁山,猜想「溫山」是「翁山」之訛。於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詩外》諸書,果然發現其中「多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鬱不平之氣」。

8、「清風不識字」案,翰林院庶吉士徐駿,雍正八年(1730年),徐駿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

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里找出了如下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於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9、「維民所止」案,雍正年間,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試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題 「維民所止」,源出《詩經·商頌·玄鳥》。雍正下令將查嗣庭全家逮捕嚴辦。

10、王錫侯《字貫》案,清乾年間(1763-1795),新昌縣(今宜豐)棠浦鎮沐溪村舉人王錫侯,編寫出了一部名《字貫》的新書。王錫候的仇家王瀧南僅據《字貫》自序中說《康熙》字典,"然而穿貫之難也"一句,上書江西巡撫海成,指控王錫候詆毀冊改《康熙》字典。

11、徐述夔《一柱樓詩集》案,江蘇東台的舉人徐述夔去世後,其子為紀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樓詩集》。集中有詩句「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拋半邊」被指用「壺兒」喻「胡兒」,被暗指清朝。

12、「古稀罪」案、

13、江西德興的祝庭諍,為教兒孫讀書,自編一本《續三字經》,被人告發。官府查抄發現書中對「於帝王興廢,尤且大加誹謗」,如寫元朝有「發披左,衣冠更,難華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著,「難華夏」是華夏遭難,「遍地僧」是全部光頭。

14、江蘇興化人李驎《虯蜂集》中有「杞人憂轉切,翹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東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長兮,夜未央兮」句,被認為故意影射,定為叛逆大罪。

15、張縉嚴在給劉正宗詩稿作序中有一句「將明之才」等,皆被定為逆案。

16、杭州卓長齡著《憶鳴詩集》,「鳴」與「明」諧音,被指為憶念明朝,圖謀不軌。乾隆帝對卓氏一家深惡痛絕,稱他們「喪盡天良,滅絕天理,真為復載所不容」。

17、安徽歙縣生員方國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濤浣亭詩集》內有「征衣淚積燕雲恨,林泉不共馬蹄新」、「亂剩有身隨俗隱,問誰壯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華清,夢里哀鴻聽轉明」,乾隆帝認為有反清復明之心,羅織成罪。

18、直隸容城一個走江湖的醫生智天豹,編了一部《萬年歷》,祝頌清朝國運久長,其中說「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國運,比周朝更久」,可是這萬年歷中把乾隆的年數只編到五十七年為止,犯了大忌,被認為是詛咒乾隆帝短命。

(3)關於清朝文字獄的短視頻3分鍾擴展資料:

清朝時期的文字獄是空前絕後的,而且隨著統治的穩固而加深,越是統治穩定的時期,文字獄就越是登峰造極,至乾隆時期,已是無以附加的強化,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因此而扭曲變形。按照魯迅的說法,「文苑中實在沒有不被蹂躪的處所了」。

順治帝施文字獄7次,康熙帝施文字獄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獄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獄130多次。

4、我看抖音都出3分鍾的視頻了,怎麼做到的

需要自己在抖音的設置中進行3分鍾長視頻發送的申請,申請通過後才可以發送長達三分鍾的視頻。

具體步驟如下:

①首先在手機端點擊打開抖音的客戶端,在打開的個人主界面的右上角找到並點擊打開三個點的圖標。


②在打開的界面中,點擊界面下方的反饋與幫助的選項,並點擊進入。



③在打開的界面中,找到界面中的視頻的選項,並點擊進入。



④在打開的界面中,可以看到如何獲得長視頻的選項,點擊進入。



⑤在打開的界面中,可以看到更多的選項,點擊選擇該選項並點擊進入。



⑥在打開的界面中,填寫自己的個人信息即可以進行抖音長視頻的申請。


5、清朝文字獄的影響

清朝文字獄的影響:文字獄嚴重禁錮了思想,堵塞了言路,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這是封建專制主義日趨腐朽、沒落在思想文化領域內的反映,清朝統治者通過文字獄,強化集權統治,造成了萬馬齊喑的局面。在文字獄的高壓下,有的地方戲曲也遭受到了史無前例的破壞和毀滅。

文字獄使廣大文人學者無所適從,於是不少人逃避現實,埋頭於古紙堆中作考據性的學問,從而形成了中國學術史上的一個著名學派,即乾嘉學派,這個學派對中國古籍和史料整理研究有很大貢獻,其研究方法歷代相沿,對後來的學術界產生過深遠影響。

(5)關於清朝文字獄的短視頻3分鍾擴展資料

清朝文字獄:

1、凡是涉及思想,歷史,政治,以及民族問題的書籍被禁被毀,當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純粹的科學,技術,經濟方面的書籍也赫然在目。

2、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詩集,明代的歷史,明代人物傳記, 許多為清朝歌功頌德拍馬奉承的書比如《大清典禮》《大清天定運數》,還有乾隆的父親雍正的作品《大義覺迷錄》以及曾祖父順治的作品也在禁毀之列。

3、明人選編或者寫過評注的一些唐詩選集都在禁毀之列,比如《杜工部集筏注》《杜工部詩集》《杜工部詩集輯注》《杜詩詳注》都在禁毀名單上。

6、清朝文字獄事例

乾隆年間,禮部尚書沈德潛作詩詠《黑牡丹》,其中有「奪朱非正色,異種亦稱王」之句,後來被告發。清廷認為這是影射滿洲人以異族奪取朱明皇位,犯大逆罪。當時,沈德潛已死,清廷下令剖棺銼屍。

7、清代「文字獄」事例,越多越好

1所有描寫韃子(包括匈奴,契丹,女真等)不好的文字,不是刪了,就是改了;
2所有描寫漢人抗擊異族英雄人物(冉閔等),事跡的文字,不是刪了,就是改了;
3所有描寫宋朝,明朝等和異族對抗時期的漢人皇朝的政權,皇室優秀的文字,不是刪了,就是改了;
4包括以上內容的正史,野史,小說,話本,技術生產類書等(天工開物等)全部刪改;技術類書籍裡面有大量人物圖畫,裡面有人物穿漢服,沒辮子;
5關於軍事技能方面的書籍(戰例雙方兵力對比,傷亡人數,獲勝戰術特點,相關兵器等),全都刪改,防止漢人了解軍事知識;

6滿韃子現在搞「金源文化」,要找回韃子丟失的文化,笑話!還要來花漢人的錢,去找回摧毀漢人文化的韃子垃圾!中華浩劫還沒停!

漢人什麼時候把滿韃子文字獄毀掉的書籍找回來?!?!!?
國家應該立項「找迴文字獄被毀書籍」!!!

8、列舉清朝文字獄的事例

1.年羹堯案

雍正朝的文字獄始自年羹堯案。年羹堯是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帶平叛屢建功勛,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兼理川陝總督,一意依附當時還是雍親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後,年羹堯備受寵信,累授川陝總督、太保、撫遠大將軍,爵封一等公。年羹堯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開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殺一儆百,只是苦於沒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現「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天文奇觀,臣僚上表稱賀,暴君特別注意年羹堯的奏表,並找到了「毛病」,一是字體潦草,二是將成語 「朝乾夕惕」寫成了「夕惕朝乾」,此語意為終日勤慎,就是寫倒了意思也不變。暴君可不管這些,認為年羹堯居功藐上,心懷不軌,那些對年羹堯有怨懟的人見皇上帶了頭,便群起而攻之,於是年羹堯被劾成九十二條大罪。暴君令年羹堯自裁,親族、同黨或斬首或流放或貶謫,凡是與他有一絲牽連的人統統受到處罰。
年羹堯死後七天,汪景祺斬首示眾,即汪景祺西征隨筆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恆任陝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堯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干謁年羹堯,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汪景祺這次西遊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罪抄家,《西征隨筆》被繳進宮中。雍正暴君讀後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雲:「悖謬狂亂,至於此極!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大約是隨筆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堯。暴君因此憤恨,但是又要表現自己孝道,處罪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聖祖仁皇帝,大逆不道」。於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眾,其頭骨在北京菜市口梟示了十年。妻子兒女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為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於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
與年羹堯有牽連的還有錢名世名教罪人案。錢名世字亮工,江蘇武進人,與年羹堯是鄉試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誼。雍正二年(1724年),權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有「分陝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鍾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詩句。年羹堯受誅,錢名世當然在劫難聞逃。雍正暴君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但沒有殺他,只是把他革職逐回原籍,卻又御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製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上。暴君荒淫無道,什麼酷刑都想得出。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抬不起頭。暴君還命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一、十五去錢家查看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巡撫奏明治罪。這還不夠,當錢名世離京時,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學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為錢名世「贈行」,結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暴君一一過目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題為《名教罪人詩》,刊印後頒發全國學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分。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堯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誇獎。而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發配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作詩的人當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錢名世「百年遺臭辱簪纓」;有叫謝濟世的,他批判錢名世「自古奸諛終敗露」;但是不久,他們就跟著遭殃,亡國奴做豬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後的弟弟,一等公佟國維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雍正初年襲爵一等公,授吏部尚書,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堯一樣,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沒有他二人,暴君很難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參與了弒君改詔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穩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堯已除,隆科多也必須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譜)罪付審,諸王大臣合議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條大罪,得旨永遠圈禁,家產追補贓銀,其二子也受處分。次年,隆科多死於禁所。
而與隆科多案有關的查嗣庭案結束於隆科多治罪前數月。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進士,選入翰林,經隆科多保奏授內閣大學士大夫,後又經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禮部左侍郎。該文字獄詳見清初六家卷查慎行傳,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結束,查嗣庭戮屍、梟首,親族或斬或流放,牽連的江西官員統統革職。不僅如此,由於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進而遷怒於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獄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設浙江觀風整俗使,專職監視士人,整頓士風(接著東南各省相繼設立觀風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詔停止浙江士人鄉試、會試。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擁護,說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吳山蒙恥」,條陳整頓風俗、約束士子的十條建議,雍正暴君批轉浙江巡撫和觀風整俗使議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經浙江總督李衛請求,暴君才解除停止鄉會試的詔令,兩年後撤消觀風整俗使。

2.謝濟世案、陸生楠案

其後又有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田文鏡是監生出身,從州縣小吏歷練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撫。他政令嚴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員辦事懦緩,接連劾罷三四員州縣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黃振國,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薦。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隸總督的李紱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鏡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紱忍不住指責田文鏡,說他不該有意蹂躪讀書人。於是田文鏡上密疏參劾李紱因與黃振國等人科舉同年,所以有意袒護,言下之意是說李紱等人私結朋黨。不久,李紱入京覲見,陳述田文鏡貪虐及黃振國等人冤抑情狀。雍正暴君稍加調查,就懷疑李紱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黨。
同年冬,浙江道監察御史謝濟世上疏參劾田文鏡十罪。暴君,把奏疏退還,而謝濟世堅持要上疏。暴君一怒之下把謝濟世革職逮捕,大學士、九卿、科道會審擬斬。由於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內容完全一致,都為黃振國鳴冤,黃振國是蔡王廷所薦,蔡王廷與李紱關系親密,暴君於是認定這幾個人在搞朋黨,將謝濟世減死發配新疆阿爾泰;蔡王廷降為奉天府尹;李紱降為工部侍郎(不久革職)。陸生楠,舉人出身,以軍功遷授吳縣知縣。引見時暴君見他應對滯訥,「舉動乖張」,便把他扣下來留京學習辦事,後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見時,暴君見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摺又寫有「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凶』,何以異於佛老」等句,覺得是諷刺自己。暴君進而想到他是廣西人,與謝濟世是同鄉,而李紱原先做過廣西巡撫,「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為黨援之處」。於是命把陸生楠革職,也發配阿爾泰。
陸生楠在阿爾泰著有《通鑒論》十七篇,竟成陸生楠通鑒論案的禍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疏劾陸生楠《通鑒論》十七篇,文中「抗憤不平之語甚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鑒論》隨本繳進。雍正暴君得奏,於七月初三日諭內閣,對《通鑒論》中的「狂悖」議論逐條加以批駁。批駁完,暴君「提議」將「罪大惡極,情無可逭」的陸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擬陸生楠應治之罪。從官當然遵旨惟謹,這年年底,陸生楠在阿爾泰軍中處死刑。
錫保在疏劾陸生楠的同時,對謝濟世也參了一本,說謝濟世所著《古本大學注》毀謗程朱,書隨本繳上,即謝濟世注大學案。雍正暴君讀過後頌諭內閣,認為謝濟世不僅毀謗程朱,而且對時政「恣意謗訕」,尤切齒於《注》中所去:「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一句,咄咄逼問道:「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後命朝臣議謝濟世應治之罪。眾臣擬謝濟世與陸生楠一同處死,暴君心血來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諭錫保在殺陸生楠時把謝濟世一同綁赴刑場,最後卻宣布謝濟世免死,不知當時兩人是何感受。

3.曾靜、呂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陝西西安的一條大街上,川陝總督岳鍾琪正乘轎回署,突然有人攔轎投書。這就是曾靜、呂留良之獄,詳見江東義士卷呂留良傳。案結處置,呂留良、呂葆中父子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家產悉數沒收。呂留良學生嚴鴻逵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其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學生沈在寬斬立決;黃補庵(已死)嫡屬照議治罪;刊印、收藏呂留良著作的車鼎豐等四人判斬監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還有十數人受杖責。而曾靜供詞及懺悔錄,集成《大義覺迷錄》一書,刊後頒發全國所有學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認真觀覽曉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祿帶領曾靜到江浙一帶等地宣講,命兵部尚書史貽直帶領張熙到陝西各地宣講。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兒子翻案,暴君曾聲明「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毀朕躬而追究誅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繼位,尚未改元就公開翻案,命將曾靜、張熙解到京師,於十二月把二人凌遲處死,並列《大義覺迷錄》為禁書。而漢奸岳鍾琪也沒有好下場,他後來因進討准噶爾失利,被大學士鄂爾泰所劾,下獄判斬監候,到乾隆初年才獲釋。(准確的來說,曾靜、呂留良案涉及到謀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時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置的刑獄。」的定義,並非典型的文字獄案件.)

4.屈大均案

《大義覺迷錄》在廣東巡講時,廣東巡撫傅泰從張熙供稱欽仰廣東「屈溫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學者屈大均號翁山,猜想「溫山」是「翁山」之訛。於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詩外》諸書,果然發現其中「多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鬱不平之氣」。這樣,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發。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來縣教諭)自動到廣州投案,繳出父親的詩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報,刑部擬屈大均戮屍梟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僅將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詩文禁毀。這就是屈大均案,詳見嶺南三大家卷屈大均傳。

5.裘璉戲筆之禍

然後又有裘璉戲筆之禍。裘璉是浙江慈溪人,少時曾戲作《擬張良招四皓書》,內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賢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語句,當時頗為傳誦。康熙末年,七十歲的裘璉中進士,後來致仕歸鄉。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歲的裘璉突然被捕,原來有人告發他那篇代張良寫的招賢信是替廢太子允礽出謀劃策。次年六月,裘璉卒於京師獄中。少年戲筆,老年得禍,真所謂「人生識字憂患始」。

6.「清風不識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駿,是康熙朝刑部尚書徐乾學的兒子,也是顧炎武的甥孫。雍正八年(1730年),徐駿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暴君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里找出了如下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於是暴君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在雍正暴君的殘酷文化壓迫下,中華文化得到很好的摧殘,暴君政績斐然。雍正十一年(1733年),暴君下詔征舉士人,想學康熙重開博學鴻詞科,誰知響應廖廖,只得作罷。人才凋零,文治廢弛,一至於此,文字獄的消極影響於此可崢。

9、清朝文字獄,朝廷因文字獄是怎樣的緊張氣氛,民間是怎麼的緊張氣氛,詳細描寫的

清代文字獄 清代文字獄泛濫有其特殊的歷史原因。清王朝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從漢族傳統觀念看,叫「乾坤反覆,中原陸沉」,「天昏地暗,日月無光」,在以儒家文化為正宗的漢族知識分子中間有著相當激烈的民族敵愾情緒。大規模、有組織的抗清武裝斗爭結束之後,反清思想通過各種形式的文字作品在民間流傳,並與以恢復明朝為目的的反清暴動結合起來,使滿族統治不得安寧。雍正皇帝曾說:「從來異姓先後繼統,前朝宗姓臣服於後代者甚多,從未有如本朝*民,假稱朱姓,搖惑人心,若此之眾者。」 清朝康熙(1661—1722年)時期,先後發生20多起文字獄。這其中震動比較大的是庄廷《明史》案,發生於大臣輔政時期(1661—1669年)。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總的看來,康熙當政時期對知識分子採取懷柔和寬容政策,統治者還沒有把文字獄當作鎮壓反清知識分子或者漢族士大夫思想的一種有意識的政策。當時刊行的顧炎武詩文集、王夫之的《讀通鑒論》等都有明顯的強烈的民族情緒,都未被追究。 雍正皇帝在位(1723—1735年)時間雖短,有案可查的近20起。雍正即位初期,幾起文字獄都是統治集團內部權力斗爭的副產品而出現的;雍正後期,幾起文字獄轉向鎮壓漢族知識分子反清思想和民族氣節。雍正即位之初,借「朋黨」的罪名,屢興大獄,整治那些曾爭奪皇位的宿敵,如皇八子、皇九子等,跋扈的權臣,如年羹堯、隆科多,以及結成科甲朋黨的漢族官員。雍正六年(1728年)發生了湖南士子曾靜、張熙策動陝甘總督岳鍾琪謀反而引發一場文字獄大案--曾靜呂留良案。此後的文字獄出現了兩個新的動向:一是文字獄被有意識地用作壓制漢族知識分子民族意識和民族氣節的重要手段;二是告訐蜂起,多數文字獄都是自下而上的舉發。一些地方官吏以查出犯忌文字為邀功之路。 乾隆皇帝在位(1735—1795年)時先後發生文字獄100多起,尤其集中於乾隆中期,是三朝中文網最密、文禍最多的時期。乾隆大興文字獄的目的是藉此徹底消除漢人的反清民族意識。實際上,大多數因文字獄受害人並沒有傳播反清思想。一部分人只是一時性起抒發對剃發易服的一絲不滿,對明朝的一些眷戀,對自身境遇的悲嘆。更多的受害者純粹是統治者望文生義、牽強附會、捕風捉影的結果。乾隆朝的文字獄達到瘋狂、殘酷與荒唐的地步。魯迅先生曾經對清代文字獄有一段精闢的概括:大家向來的意見,總以為文字之禍是起於笑罵了清朝,然而,其實是不盡然的。有的是鹵莽;有的是發瘋;有的是鄉曲迂儒,真的不識忌諱;有的則是草野愚民,實在關心皇家……

10、清朝 文字獄

文字獄,是反動統治者為了防止和鎮壓知識分子的反抗,故意從作品中尋摘字句,羅織罪名而構成的冤獄。清朝時期文字獄最為嚴重。
清朝是滿族貴族掌權,對佔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漢人防範、控制極嚴。尤其是清朝前中期,只要是文人學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滿,或是統治者疑神疑鬼,認為文字中人觸犯群權和妨礙自己的內容,必興文字獄,動輒株連數百人乃至數千人。清朝最早的文字獄,是康熙時的庄廷?(long龍)刊刻《明史》案。
清朝統治者對明朝留下來的文人,一面採取招撫辦法。一面對不服統治的,採取了嚴厲的鎮壓手段。
公元1711年,有人告發,在翰林官戴名世的文集里,對聲明政權表示同情態度,又用了南明的永曆帝的年號,就下令把戴名世打進大牢,判了死刑。這個案件牽連到他的親友和刻印他文集的,有近千人。
浙江湖州富戶庄廷?刊刻《明史》,書中有指斥滿人的話,1663年(康熙二年)被人告發。當時庄廷?已死,仍被刨棺焚屍,庄氏全族和為此書寫序、校對刻字、印刷,甚至賣書、買書的人等,株連共有七百多人被殺,還有數千人充軍邊疆。
康熙帝做了六十一年皇帝,老死了。他的第四個兒子胤禛(音yìn zhē)即位,雍正帝是一個殘暴成性、猜忌心又很重的人。在他的統治下,文字獄也更多更嚴重。最出名的是呂留良事件。
雍正時文字獄更甚。例如,朝臣查嗣庭任江西主考,出題「維民所止」,被告發「維止」二字,影射「去雍正二字之首」。雍正大怒,將查嗣庭入獄。結果 是查連驚帶嚇死於獄中,其屍被戮,查的親屬或處斬或凌遲,或流放。再如,有個叫徐駿的官員,僅僅因為詩中有「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一句,便被扣上「誹謗朝廷」的罪名,落得個身首異處。
乾隆即位後,文網更加嚴密,文字獄更加頻繁。翰林學士胡中藻有句詩曰「一把心腸論濁清」,乾隆看到後大發雷霆:「加『濁』字於國號『清』字之上,是何肺腑?」胡中藻遂因一「濁」字被殺,並罪及師友。有個叫徐述夔(kui葵)的人,著有《一柱樓》詩集,其中「明朝期振翩,一舉去清都」二句,被乾隆帝定為「大逆」,理由是借朝夕之「朝」讀作朝代之「朝」,「要興明朝而去我本朝」。結果不但把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戮屍,徐的孫子和為詩集校對的人也全都處死。凡此種種,舉不勝舉。
清朝前中期屢興文字獄,有案可查的總計有數百多次,而且處刑極為嚴酷 ,搞得人人自危,無所措手足。在這種文化***主義的統治下,許多知識分子不敢涉及政治,只能埋頭考訂古書。當時有個叫梁詩正的老臣,總結出這樣一條處世經驗:「不以字跡與人交往,即偶有無用稿紙,亦必焚毀」。
清朝的文字獄,是封建***主義空前強化的產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領域內,樹立君主***和滿族貴族統治的絕對權威。它禁錮了思想,堵塞了言路,影響了科學文化的發展,造成了萬馬齊喑(yin音)的極其黑暗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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