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構建新媒體環境下的警察公共關系
由於公安機關工作的特殊性,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大多都只關心結果,而很少關注過程。如對一些有影響的大要案偵破,會發生群眾投訴和信訪的現象,從中就能反映這一問題,群眾所關心的往往都是關系其自身利益的結果,而非公安機關在解決問題中所付出的努力。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公安機關如何把自身的辛苦勞動展現給社會公眾,用認真負責的態度、熱情嚴謹的服務,為自己樹立良好的信譽,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理解和認可呢?很值班大家去思考。
1、要健全公安機關內部的組織體系,包括先進的指揮體系,完備的保障措施,增設專職公共關系的組織機構,加強對從事公共關系方面人才的培養,理順內部不同部門、不同單位之間的交流和協作。這樣,我們在處理各種事務中,才能夠做到及時、有效地控制,從容不迫地應對。
2、要堅持以民警為本,充分提高民警個體的工作效率。目前,我國公安機關警力嚴重不足現狀,是很難在短時間得到解決的,要利用現有的警力資源有效保障社會穩定,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就需要我們以民警為主體,在現有的公安管理機制中建立健全各種各樣的激勵機制、制約機制和懲戒機制,充分挖掘公安現有人力資源,加強對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培養民警個體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3、要利用行政資源,協調好和其他政府部門的關系。公安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本身就處在一個大的社會環境之中,其他政府部門對公安機關的協作和對公安機關的理解與支持,是搞好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因素。例如,民警在日常接處警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超越公安管轄范圍的非警務處警,而這些處警,往往都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門,這些部門如果都能做好自己的工作,那將是對搞好公安工作的有力支持,不僅可以大大減輕公安機關的工作壓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緩解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直接面對矛盾沖突的幾率。
4、要堅持以行政為本,在優化執法環境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社會公關活動,努力實現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作為執法主體的公安機關,首先必須要牢固樹立嚴格執法、依法行事的理念,堅決消除長期存在於人們心中的,對「情與法」、「錢與權」、「名與利」的糊糊認識,做到執法執紀公平公正、為人處事不卑不亢。其次要善於公關、經常開展社會公關活動,比如說我們現在開展的「愛民月」、「警察開放日」、「萬民訪平安」、「警民相約警務室」、「警民懇談會」等形式,以此推動警民互動與交流,爭取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戒圖形式,走過場,確保各級、各部門、各基層單位有計劃、有組織地分步進行,實行月月愛民、天天開放,時時相約、處處懇談。在活動中,要突出以宣傳法律、咨詢疑惑、展示公安工作成果為內容,讓社會公眾時時都能感受到公安工作的存在。再次是要善於利用社會力量開展宣傳,包括政府、媒體、網路等,主動出擊,跳出當前僅從法律法規和個別大要案的偵破等方面入手宣傳的簡單模式,將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各個方面盡可能地向公眾展示,刺激公眾心理,引導公眾對公安工作的關注,提高他們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度。
2、如何面對涉及派出所的輿情
如何面對涉及派出所的輿情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
1.「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
2.「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
3.「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體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
4.「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局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媒體發布的消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媒體的關繫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媒體采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信息媒體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鑒於輿論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媒體發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輿論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媒體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升級」,新聞媒體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網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1. 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網路輿情監測要求達到實時性、全面性和准確性。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能滿足系統輿情信息服務市場三個要素,實時性:輿情獲得越早,給應對和處置留下的餘地就越大,而網路輿情的發展往往是爆發式的,機會稍縱即逝,一旦錯失最佳時機將追悔莫及;全面性:網路輿情容易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確性:海量信息條件下,如何准確地掌握問題核心,不為紛擾所困,是得出正確判斷的關鍵。
3.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3、如何利用新媒體開展警務活動與社會溝通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媒體正在迅猛的發展,隨著公眾利益表達方式的轉變,新媒體實現了從「草根」向「主流」角色的嬗變,已成為公眾利益表達的前沿陣地。各地公安機關主動適應公眾利益的需求,紛紛開通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通過新媒體進行公安工作方式的創新,使公安機關的管理也進入新媒體時代。自2009年微博問世以來,全國各地通過新浪、騰訊認證的公安系統單位及個人微博數量達一萬多個,這些微博對公安宣傳的促進作用和影響力是非常大的。但我們又需看到其中不乏有為一時趕潮流的「花架子」微博、微信的存在。不客氣的說就是為趕潮流,沒有起到實際作用。公安微博、微信(官方)不同於草根微博、微信。後者塗鴉幾個文字,發幾張片片,抒發一時心情聊以自娛。而公安微博、微信則有一種社會形象和影響力,它可以直接為群眾提供廣泛的服務,它起到一種拉近警民關系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並為提高自身形象起到促進作用。那麼公安機關應該怎麼來利用新媒體為適應新時期的工作呢?把已開通的微博、微信辦得更好,更精彩,更吸引人呢?下面就我自身寫博八年多的經歷和感受,淺談:公安機關該如何運用新媒體服務於民。
首先我們要搞清新媒體的概念,世上很多東西原本很簡單卻被復雜化了,簡單地說:互聯網的問世就意味著新媒體時代的開始,所謂新媒體,就是區別於傳統媒體而言的既簡單又方便並快捷的多種傳播形式與內容形態的不斷更新、不斷涌現的新型媒體。當前比較熱潮的,被人們運用得順手的有微博、微信,「雙微」網路信息平台已成為當今時代的寵兒受到人們的青睞。人們通過隨身的手機可以拍攝手機照片,注入文字,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過微博、微信向社會、親人、朋友傳遞所見的時時新聞,同時又通過手機在第一時間內接受外界的新聞了解天下大事,這種新媒體已在人們的現時生活中顯示出了巨大的吸引力和實用效益。
一,明確開微博、微信的宗旨
首先要充分認識到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媒體的社會影響力,高度重視互聯網已逐步成為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沿陣地,公安機關不僅要在這塊陣地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還要樹立在這塊陣地上起主導作用的理念,思維的方式是成功的前提。一方面通過這塊重要平台來展現公安這支隊伍在和平時期為社會,為群眾所付出一切貢獻。讓社會人來認定這支隊伍存在的社會價值。另一方面作為有權威的社會機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社會輿論的走向,對一些涉警輿情的發生,在第一時間通過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解答和回復,來讓廣大群眾了解事實真相,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旗幟鮮明的告知網民,公安微博、微信就是公安機關了解社情民意的新渠道,加強警民溝通的新途徑,作為服務群眾的新型窗口。有了正確的目標和方向並由此去運用微博、微信功能,那麼就會產生廣泛的社會效應。總而言之,警務微博、微信,能服務於民才是硬道理!
二,加強管理,盡責盡職
所謂管理就是管住原則,理出思路,負責某項工作使其順利進行。浩瀚網路諸多圈子、論壇、群,皆設有管理員,一個管理員負責與否對其所管的圈子、論壇、群的發展、壯大有著直接的關系。現在全國各地很多警察單位都開通了微博、微信,大有占據新媒體的燎原之勢,已逐步形成了「微政道」的政務微博生態環境,並構建出政法微博系統發展的生態圈。這是時代所需形勢所迫。這也是一個新的課題,選任一個稱職的管理員來負責「雙微」的正常運行已不可小視。就筆者所知,在公安系統有著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並有嚴密的考核標准。如果視「雙微」為公安辦事機構在網路中的一種延伸,那麼這套管理制度、考核標准皆可用於「雙微」運行中。一個稱職的「雙微」管理員需象現實窗口接待員一樣盡責盡職,熱情認真地對待每一個來訪者,並且不厭其煩,百問百答。
三,不斷更新,吸引讀者
世間任何一個新東西問世都將受到人們的關注和好奇,但如果停滯不前沒有新義,久之,將被不屑一顧。無論微博、微信開辦者的初衷和目標皆想擁有讀者、粉絲,且多多益善。所以就要不斷更新推出精彩作品,如成都錦江公安分局開辦的微信「錦江警苑」版面設計新穎,內容豐富,貼近群眾,幾個專欄「錦警風采」「錦警快訊」「錦警相冊」「政策法規」「防範知識」等很吸引微友。根據警情在微信平台上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傳送防範知識、典型案例、警方提示等內容,對提高群眾防範意識起到了廣泛的實際作用。其中「錦警風采」展現出警營的文化生活,描述警察日常生活的文學作品,讓讀者感受到生命賦予的一切內涵,都在這些優美、活躍的文字中定格。在「女警如花」的欄目中讓粉絲們賞悅了巾幗不讓須眉的氣魄和颯爽英姿,美麗柔情卻不失剛毅的現代女性的風采。一幅幅國畫在雪白的宣紙上印染出警花們絢麗的從警生涯。「錦江警苑」問世不過半年現在擁有大量的讀者和粉絲,這就足以說明群眾對公安微信的信任和關注是熱心的,是期待的。「雙微」是當今新媒體的一種表現形式,無論「官方」與「草根」不對其經常更新也將是擺放在互聯網上的一個軀殼,被歲月沖淡,被粉絲遺忘。
四,相互尊重,禮尚往來
「雙微」已經走進了很多人的生活,特別是微信有它獨特的魅力,人們在追求新潮、體驗時尚、展示自我的過程中就少不了與人交流。縱觀當前許多「官微」在與平民交流上還存在一些心理屏障,如果說,公安「雙微」的開辦就是搭建一座警民溝通的橋梁,那麼這座橋梁就需雙方來維護。近幾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公安系統開展了如:「開門評警、三訪三評、大走訪、警民親。」等,一系列活動。筆者認為,搞這些活動的宗旨就是要拉近警民關系,重樹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實踐證明,通過這些活動的確在很多地方搞好了警民關系,促進了警民和諧。但我們又需看到現實中還有一些部門「生、硬、冷」的現象存在,冷漠的面孔讓群眾望而生畏,群眾對這些現象是有意見的,但面對面的指出者還心存顧忌。但網路不同,可以敞開心扉。吐露心聲。新媒體就是一個公眾平台,在這個平台上的交流應該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禮尚往來的基礎上。生活就是一種理解,網路現實皆如此,有時候,一聲問候、一分微笑,甚至是一張小小的字條,都可以讓人無比欣喜,這就是「雙微」的魅力。要想把「警務微博、微信」辦得長久實用,就應該做到:有問必答、有求必助、有訪必回。我敢預言:「警方在新媒體上所有的真情付出,必將獲得豐厚的碩果」
後記:公安實名政務「雙微」平台的問世,就是一次「警務微創新」創舉,它既是溝通工具也是服務窗口,將實體派出所、警務室功能延伸到轄區群眾家中,為轄區群眾和在外人員提供更多的便利、快捷服務。群眾在享受這些服務過程中感受了公安機關為群眾辦實事的實惠,同時也增加了對公安工作的認同、支持與配合。「警務『雙微』」有利於密切警民關系,群眾在此說真話,警方在此亦能聽到來自民間的真實聲音。根據群眾所急所需去解決問題,有的放矢,充分發揮新媒體的強大作用,了解時時動態,提高辦事效能,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
4、公安民警如何使用網路新媒體
首先網路新媒體是輿論信息的重要來源,在網路上突顯的各種各類的矛盾和信息,無論真假,都夠警察忙乎的了。
第二是疏導,一般都是做微博。看你做不做認證了,認證的情況下注意幾點1、謹言慎行 2、堵不如疏 3、溝通方式接地氣 4、多回饋、多互動
5、論新聞媒體對公安工作的作用
首先從論名題目上做擴展,論:論述、評論,而後是建議;新聞媒體:現在是個多媒體的時代,傳播媒介有很多種;公安工作:同新聞媒體一樣;作用:可以從現有的正面作用和負面作用,怎樣使作用更大化、更合理化、人性化上著手。
然後,就是限定你要寫的論文的范圍。
其次,可以設想一套新聞媒體和公安工作互相配合的流程或方式,提出自己的想法。
6、如何增強警察的職業認同感和自豪感
警察本來就很讓人敬佩的,抓壞人,保護別人應該是自豪的
7、警察如何面對新媒體
公開透明,公事公辦,給群眾做榜樣
8、新聞媒體對警察形象建設的積極影響和消極影響是 什麼
新聞媒體俗稱「無冕之王」,在改革開放日益深入的今天,新聞媒體對各行各業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也越來越滲透到警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關注一下當今各種新聞類報刊雜志和電視節目,不難發現有關警察工作的報道越來越多,在媒體中所佔的比重也不斷增大。新聞媒體之所以熱衷於報道與警察有關的新聞,首要原因在於:一是公眾對與其生活密切相關的警務工作的關注;二是大要案件具有的刺激性、故事性對公眾具有強烈的吸引力。然而,事物總是有兩面性的,在產生積極影響的同時,消極影響也突出的表現出來。一、新聞媒體對警察工作的積極影響
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在維護社會治安和打擊刑事犯罪、處置突發事件和同自然災害事故作斗爭等各項工作中,為維護國家政治穩定和社會穩定保衛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模範人物和先進集體。通過新聞媒體的宣傳,樹立典型,宏揚正氣,對公眾深入了解警察工作,消除對警察的誤解甚至對抗情緒,贏得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和肯定改善警民關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江西省的邱娥國,廣東的麥傑俊他們愛崗敬業,深入到百姓生活中去,維護一方平安在平凡的崗位上作除了突出的貢獻,樹立了警察的良好形象。樹立他們為典型,極大的激發了廣大基層民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兢兢業業作好本職工作的熱情。新聞媒體不失時機地通過記者采訪、製作電視專題新聞、撰寫通訊等宣傳方式進行宣傳,使邱娥國、麥傑俊一下子成為家喻戶曉的「名人」,其優秀事跡也得到廣泛流傳。公眾通過新聞媒體更加了解警察隊伍,更加關心支持警察工作,真正認識到警察隊伍是一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隊伍,大大拉近了警察和群眾的距離。
新聞媒體的介入能改變以往「關門辦案」的狀況,凡不涉及到黨和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及個人隱私的案件在國家、法規的允許條件下都可以在新聞媒體的監督下進行。新聞媒體監督使辦事過程公開化,並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了「暗箱操作」。
近年來,新聞媒體的監督促進了各地公安機關將與人民群眾直接打交道的各項管理工作實行公開化,戶口的遷移、居民身份證的辦理、出入境簽證的辦理、機動車年審等工作在新聞媒體的監督下將辦事條件、收費標准、服務時限和違法投訴方式全盤端到群眾面前,有效的減少了錢權交易的發生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腐敗的產生。
二、新聞媒體對公安工作的負面影響
在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市場導向型的媒體活動錯把宣傳等同於一般的商品,利用公眾情緒肆意渲染和炒作,甚至子虛烏有的瞎編亂造,對警察工作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新聞工作是一項有著較強政治性的工作,個別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低下的新聞工作者過分的追求轟動效應對一些警察新聞採取偏聽偏信的態度,甚至放縱一些稿件中錯誤的,極不負責任的苗頭,致使一些矛頭直指向警察隊伍的以揭短暴光為樂的失實報道輕易出籠。甚至有個別工新聞作者因個人利益沒在警察機關得到滿足而刻意對警察機關「挑刺」,專門尋公安機關的不足和短處,以偏蓋全、以一點而否定全部。新聞媒體在對剛剛發生或尚未偵破的案件未經公安機關允許進行大量報道,暴露了公安機關的偵查意圖,使犯罪分子知道公安機關掌握的證據以及偵查的方向和范圍。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犯罪分子逃避懲罰,加大了公安機關的破案難度。另外新聞媒體對案件偵查過程的詳細報道也可能造成秘密偵查手段的暴露,犯罪分子反偵查伎倆更加高明,更增加公安機關的破案難度。
三、警察隊伍應加強與新聞媒體的互動
首先公安機關和民警應了解和重視新聞媒體。
其次公安機關應當以積極的態度面對新聞媒體
我們應該以積極的態度去面對新聞媒體正反兩方面對公安工作的影響。把自己的言行通過新聞媒體置於群眾面前,以坦盪的胸懷和平和的心態來接受群眾的批評和表揚。堅持發揚優良的作風,及時糾正錯誤的言行使輿論朝有利於警察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方向發展。在面對新聞媒體的采訪時應杜絕粗暴的態度拒絕采訪,甚至出現毆打新聞工作者的現象,而應按照規定的程序,抱著對警察工作和民警負責的態度,在對一些違紀違法和其他重大案件把關的前提下,採取措施積極配合,尊重新聞工作者,並給予必要的幫助。作好稿件的審核對有些問題給予必要的解釋,作好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開展多種形式的公安機關和新聞媒體的溝通
目前,我們國家(大陸地區)的警察和新聞媒體之間缺乏良好有效的溝通。公安機關在於新聞媒體的互動中處於被動的狀態,雙方常常因為缺乏溝通而陷入尷尬境地。因此,我們應該努力去探求與新聞媒體進行溝通的多種有效形式。各地公安機關可以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設立「新聞與公眾事務處」、新聞組、設立新聞發言人與媒體進行溝通,建立建設性的關系。也可以仿效香港的經驗設立官員專門配合新聞工作,負責向新聞媒體發布信息,收集媒體對警察的評價掌握媒體的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