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傳統媒體相比,新媒體具有哪些特徵
1. 迎合人們休閑娛樂時間碎片化的需求。由於工作與生活節奏的加快,人們的休閑時間呈現出碎片化傾向,新媒體正是迎合了這種需求而生的。
2.滿足隨時隨地地互動性表達、娛樂與信息需要。以互聯網為標志的第三代媒體在傳播的訴求方面走向個性表達與交流階段。對於網路電視和手機電視而言,消費者同時也是生產者。
3.人們使用新媒體的目的性與選擇的主動性更強。
4.媒體使用與內容選擇更具個性化,導致市場細分更加充分。
(1)新媒體隱私擴展資料:
新媒體(New Media)是指當下萬物皆媒的環境,簡單說:新媒體是一種環境。
新媒體涵蓋了所有數字化的媒體形式。包括所有數字化的傳統媒體、網路媒體、移動端媒體、數字電視、數字報刊雜志等。
一個相對的概念,是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以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包括網路媒體、手機媒體、數字電視等。
新媒體亦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通過互聯網、寬頻區域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嚴格地說,新媒體應該稱為數字化新媒體。
參考資料:網路:新媒體
2、新媒體有哪些特點?
新媒體有全方位的數字化、有互動性、個性化等特點。
一. 全方位的數字化
新媒體最為顯著的特點即數字化的傳播方式。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必然帶來數字化傳播方式。新媒體通過全方位的數字化過程,將所有的文本縮減成二進制元編碼,並且可以採用同樣的生產、分配與儲存的過程。
二. 互動性
提及新媒體最常提到的就是其交互性。傳統的大眾媒介都是單向式傳播,但新媒體則突破了單向傳播,增強了傳播者與接收者之間的互動性。新媒體以其新興技術新興,特別是互聯網,可以連接網上任一用戶,實現網路信息資源共享,使用戶之間無障礙溝通交流。
三. 個性化
新媒體實現了信息傳播與收閱的個人化。以網路環境為基礎,基於信息用戶的信息使用習慣、偏好和特點向用戶提供滿足其各種個性化需求的服務。這種新媒體提供的個性化信息服務,令信息的傳播者針對不同的受眾提供個性化服務。
新媒體存在的問題:
1. 我國網民數量激增,但分布不均。調查顯示,城市網民,尤其是大城市網民是主力軍。知識、信息之間的這一鴻溝將會變得更寬而不是更窄。
2. 網民素質良莠不齊。網民擁有自由發表意見的平台,但此類言論自由隨意、導向不明,甚至部分網民熱於揭人隱私、製造謠言,而導致偏激和非理性、盲從與沖動。
3. 虛假信息多。目前,網路上頻繁出現一些虛假、低俗等有害信息給構建健康文明網路造成了極壞影響。
3、新媒體的特徵有哪些
1、價值
就媒體本身意義而言,媒體是具備價值的信息載體。載體具備一定的受眾,具備信息傳遞的時間,具備傳遞條件,以及具備傳遞受眾的心理反應的空間條件。這些綜合形成媒體的基本價值。
這個載體本身具備其價值,加之所傳遞信息本身的價值,共同完成媒體存在的價值。這個也就是媒體存在價值。
2、原創性
新媒體之所以稱之為新,就新在這里。應該具備基本的原創性。
這里的原創性,區別於一般意義上個人或個別團體單獨的原創性,應該一段特定的時間內時代所賦予的新的內容的創造,一種區別於前面時代所具備的內容上形式上理念上的更革新的一種創新。更具備廣泛意義的創新。
3、傳播方式雙向化
傳統媒體信息傳播的方式是單向的、線性的、不可選擇的;新媒體傳播方式是雙向的,每個受眾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樣也是信息的傳播者,進而互動性強,傳播效果明顯。
4、傳播行為更加個性化
每一個人都成為信息的發布者,個性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傳播自己關注的信息,傳播內容與傳播形式等完全是我的地盤我做主。
5、內容形式多樣化,展示方式豐富
傳播的內容多元化和融合化,同時傳播帶有文字、圖片、聲音等於一身的信息已成為可能,提高了信息量,提升了信息的廣度。
(3)新媒體隱私擴展資料
新媒體最常用的營銷方式:
1、病毒營銷
利用大眾的積極性和人際網路,讓營銷信息像病毒一樣進行傳播和擴散。
2、事件營銷
利用有新聞價值、社會影響以及名人效應的人物或事件,通過策劃、組織等技巧來吸引媒體、消費者的興趣和關注。
3、口碑營銷
創造新穎的口碑傳播內容。
4、飢餓營銷
可以有效提升產品銷售,並為未來大量銷售奠定客戶基礎,同時也是未來對品牌產生高額的附加價值,從而為品牌樹立起高價值的形象。
5、知識營銷
通過有效的傳播方法和合適的傳播渠道,將企業所擁有的對用戶有價值的知識傳遞給潛在用戶。
6、互動營銷
抓住彼此雙方的利益共同點,找到其中巧妙的溝通時間和方法,將彼此緊密的鏈接在一起。
7、情感營銷
把消費者個人的情感差異和需求來作為企業營銷推廣的戰略設計。
8、會員營銷
對消費者、潛在客戶的信息挖掘,來細分客戶種類,並對相應的用戶採取更為合適的促銷手段。
4、新媒體傳播的特點有哪些?
特點:
1、交互性較強:在新媒體時代中信息傳播渠道多元化,受眾可以自主的參與到傳播系統中,交互性較強。
2、海量化信息承載功能以及信息碎片化:新媒體憑借強大的技術手段使得海量化的信息以簡短精煉的形式得以存貯於平台上,信息傳播較為碎片化。
3、資源的可共享性:在互聯網上,例如百度文庫、優酷視頻是一種不限地域、行業、年齡等的資源共享平台,用戶可以上傳和下載互聯網資源。
4、超文本、超鏈接的應用並提供多媒體支持:新媒體支持很多文件格式而超文本與超鏈接則使得網民方便快捷的使用網路資源。
5、個性化與主動性較強:網民可以主動地按照自己的喜好去搜索自己感興趣的信息內容,基本上不受時空限制,個性化極強。
6、虛擬社群化:網路社交是繼網路興起後發展起來的,是在網路上建立一個虛擬化信息的傳播環境,使用的用戶構成了虛擬的社群。
新媒體是新的技術支撐體系下出現的媒體形態,如數字雜志、數字報紙、數字廣播、手機簡訊、移動電視、網路、桌面視窗、數字電視、數字電影、觸摸媒體等。相對於報刊、戶外、廣播、電視四大傳統意義上的媒體,新媒體被形象地稱為「第五媒體」。
利用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通過互聯網、寬頻區域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
(4)新媒體隱私擴展資料:
新媒體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是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以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是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有線網路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
媒體是具備價值的信息載體。載體具備一定的受眾,具備信息傳遞的時間,具備傳遞條件,以及具備傳遞受眾的心理反應的空間條件。這些綜合形成媒體的基本價值。這個載體本身具備其價值,加之所傳遞信息本身的價值,共同完成媒體存在的價值。
這個也就是媒體存在價值。即便理念上新形式上新科技進步也具備一定受眾,但是媒體成本遠高於受眾所帶來的商業效益,亦不能形成媒體的有效價值。
效應是在一定環境下,因素和結果而形成的一種因果現象。新媒體必須具備形成特定效應的特性。或者說新媒體必須具備形成一種更新的效應的特性。新媒體必須具備影響特定時間內特定區內的人的視覺或聽覺反映的因素,從而導致產生相應的結果。
5、如何看待隱私泄漏的現象?
做人,要懂得尊重別人,尊人者人才尊之。在生活中,我們不要隨便打聽別人的隱私,更不要傳發別人的隱私。現實中,有些人總喜歡把別人的暗傷、隱私,用來當作自己的談資,隨意傳播,到處亂傳,以讓身邊的人覺得自己信息靈通,很是得瑟顯擺。其實,這種人自我感覺很好,實際上沒有人會信任他。他今天咬這個,明天咬那個,大家只會提防他、厭惡他,害怕那天被他咬。
6、公眾人物隱私權的邊界在哪裡
萬科集團董事長王石婚變的消息,幾乎在一夜之間傳遍大街小巷。王石再度回歸公眾視野,不是因為房地產,而是因為自己的婚姻狀況。一周來,圍繞這一話題的種種消息不斷出現,一些網站還製作了專題。有人翻出幾年前拍到的雙方合影,有人開始探討兩人的同學身份,還有人查找出當事女演員多年前參加的一些活動進行解讀。 與眾多參與者的興奮、狂熱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當事人至今一直沉默,公眾無法知曉那些獲得無數次點擊的信息的真假。 在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大民看來,這次事件讓很多人再次關注公眾人物的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等一些人格權利的邊界問題。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對公眾人物的概念作出明確界定,目前學術界和司法實務界較為一致的觀點是,無論是以官員為代表的政治類公眾人物還是以各種明星為代表的娛樂類公眾人物,相比普通人,這些權利都要作出一定讓渡。 2002年,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在審理足球運動員范志毅訴某報社涉嫌侵犯其名譽權時,首次使用了「公眾人物」這一概念,認為「即使范志毅認為引起爭議的報道點名道姓稱其涉嫌賭球有損其名譽,但作為『公眾人物』,對媒體在行使正當輿論監督的過程中可能造成的輕微損害,應當予以容忍與理解」。這是我國司法實踐中首次對「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和普通人實行差別化保護。此後,此類判例在各地法院出現過多次。 「公眾人物由於比普通人掌握更多的社會資源,其言行活動早已超出個人范疇,成為社會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因此,與社會公共利益及大眾興趣相關的事項,即使涉及個人隱私也不屬於隱私權保護的范圍。」楊大民說,「但是,王石作為知名企業家,他的個人婚姻狀況不屬於應該讓渡的那部分隱私權。」 楊大民認為,公眾人物隱私權不是沒有邊界,這一邊界就是隱私權是否和公共利益相關。王石和戴名表的楊達才、抽「天價煙」的周久耕不同,政府官員掌握著公權力,與納稅人的利益密切相關,眾多網友圍觀、質疑乃至抨擊都不為過。正是由於官員的言行很多時候涉及公共利益,西方國家對政府官員隱私權高度限制,高級官員的家庭財產、個人收入狀況等不屬於隱私。王石的婚姻狀況屬於個人私權范疇,和公共利益沒有關系。 在許多網站製作的專題中,當事女演員的很多個人信息被放大。有觀點認為,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不應該有隱私,公眾對明星的私事有知情需求,為了迎合讀者或網友的口味,媒體有權對明星進行最大程度的窺私和追蹤。 對於這種觀點,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認為,面對媒體的報道權和輿論監督權,公眾人物的隱私權應當作出一定「讓步」,但是,這種讓步不是沒有邊界、沒有底線的。「我們都看到過,在狗仔隊、明星八卦新聞非常盛行的香港,偷拍的明星照片中只要有未成年人,他們的面部都是打了馬賽克的,媒體不應該對明星的個人私事進行無限制的窺探和挖掘。」 孟強認為,以微博、網路為代表的新興媒體在此次王石婚變事件中的一些做法已經超越了普通的關注、報道範疇,特別是疑似離婚協議書、財產分割情況、疑似冒充王石妻子的聲明都在網上出現,這些都有侵犯隱私權之嫌。 之所以屢屢出現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受到侵犯的情況,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我國有關隱私權保護的立法缺位,目前有關隱私權的概念、范圍以及侵權後如何賠償都無明確規定,只是在《侵權責任法》里規定:侵害隱私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由於缺乏一套完整、系統的隱私權保護法律制度,隱私權作為一項重要的人格權,一直依附於名譽權,名譽權是否被侵害成為隱私權是否被侵害的前提。因此,那些侵害隱私權卻未侵害名譽權的侵權行為無法被法律追究。此外,新媒體的發展正在改變傳統隱私的基本概念、內容和侵權方式。這些都應該在未來《人格權法》的立法過程中得到重視。
7、媒體該怎樣面對「隱私」
芻議大眾傳媒與個人隱私時間:-12-31 21:40:00 ● 紀 楠
隨著大眾傳媒時代的到來與大眾文化的崛起,媒體對人們在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相關報道越來越多,然而由此產生的媒體報道侵犯民事主體隱私權的沖突也愈加引人注目,大眾傳媒與個人隱私之間的矛盾不可避免。關於隱私權的理論首先出現在標榜新聞的美國,目前已有許多國家把公民隱私權納入法律的保護范圍之內。我國憲法規定:「中華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與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與權利」;年2月我國最高通過的《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它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應當依法受理」,第三條第二款也規定:「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的隱私」的,依法受理。由此可見,在我國的司法解釋中,也是以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作為大眾媒介與個人隱私沖突協調標準的。
以往的大眾傳媒,通常將注意力放在公眾人物的隱私上,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公眾人物的隱私權范圍要比普通人小,新聞媒體出於新聞價值和公眾興趣的需要,通過隱性采訪而適當涉及公眾人物的隱私,從某種角度看,應該是合理的。然而隨著新聞采訪活動滲透力日益加強,傳媒行業競爭的日益加劇,媒體已經不僅僅滿足於挖掘名人的隱私,而是將矛頭轉向了普通公民,主要表現在:報紙媒體中,「口述實錄」文體的出現;電視媒體中,心理談話節目、情感類故事專題片的熱播;廣播媒體中,夜間談話節目的泛濫等等。
從傳播學的角度講,這些欄目在大眾傳播中融入了人際傳播的方式,增強了媒體的傳播效果,同時適應了人們多元化、世俗化的價值觀念,實現了傳播功能的多樣化,吸引了受眾的眼球。但是這些私密話語將普通人的戀愛、家庭、婚姻、倫理、道德、情操等與公共利益無關的私密話語裸地展現在公眾面前,其中不乏會產生有損個人人格與尊嚴隱私的問題。
一般在情感上遇到問題的當事人給媒體打求助,大都是出於無奈或迫不得已。這其中有的是個人的努力無果,不得已將視線轉向了大眾傳媒,把它當做自己的「撒手鐧」,也有的是藉助媒體尋找那些失去的被尋訪者,無論出於哪種考慮,他們都希望通過大眾傳媒這個途徑來為自己解決問題。可是當他們面對攝像機的時候,面對自己的個人隱私將要突然公開的情況下,很多在私人領域可以無所顧忌地進行交流的話語卻變得難以啟齒、欲說還休起來。另一方面,有些媒體為了取得高收視率,往往會挖掘當事人的隱私來滿足受眾的本能慾望和心理欲求,而是否能解決當事人的問題,則顯得相對次要了。這兩種心理產生碰撞,往往是媒體取勝。誇張一點說,很多對情感上遇到問題的當事人的采訪,都是一次「刑訊逼供」的過程。當當事人面對鏡頭不願再公開自己的隱私的時候,編導或記者往往會軟硬兼施,誘導其「脫口而出」。
此外,在采訪過程中,由於編導考慮不周全,往往會將與當事人及其相關人員的隱私公之於眾。筆者曾經跟隨采訪過一個尋找孩子的事件:一個女人在18年前曾被拐到一個村子並生下了孩子,後來她找機會逃了出去,18年後她想去認這個女兒,於是尋求媒體的幫助。當我們來到那個村的時候,遭到了全村村民的圍觀,她的孩子突然面對自己家不光彩的事被全村的人知道的窘境,心靈所受的創傷是可想而知的。還有一次,一個小學生因父母離異無人照管而無法維持生活,某節目編導聯合學校,搞了一次為該小學生募捐的活動,此「善舉」本身無可厚非,但它卻將這個孩子的「家醜」在學校傳揚開來,勢必在孩子心裡留下陰影。
另外,在後期的編輯剪輯上,編導也應注意運用馬賽克技術,隱藏當事人的真實身份,不透露當事人的真實姓名,在外景的處理上,盡量不要採用當事人居住地周圍的環境,以免給其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筆者曾以「面對媒體,您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嗎?」為題,對在網上隨機抽取的40名被調查者進行訪問,結果顯示,72.5%的人選擇不會,20%的人選擇不知道,只有7.5%的人選擇會。更有甚者,有的被調查者對大眾傳媒產生了抵觸、排斥的態度,他們認為媒體就是來「揭醜」、「挖隱私」的,雖然這些人片面地理解了媒體的社會功能,但是卻與一些媒體肆意挖掘、展現被訪者隱私的行為是分不開的。媒體與受眾已經處於了一種尷尬的境地,如何擺脫這種境地,使二者能夠和諧共處呢?筆者認為,首先,新聞從業人員在進行新聞報道的時候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新聞報道在涉及個人隱私時,要徵求隱私權人的同意,同時還須遵循公共利益原則
當個人隱私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時,個人隱私應讓位於公共利益,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的私自言行影響到其公共職責或社會公益時,對這些言行的曝光不能算是對其隱私權的侵犯。反過來說,對於涉及個人隱私的事件,即使本人同意,如果與公共利益無關,媒體也應該做隱去處理。例如一些整容變性的新聞報道,除了滿足一般觀眾的「窺私慾」,提高收視率外,毫無社會意義。對於此類事件,我們的新聞從業人員應該做出全面的考慮,盡量消除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內容。
第二,媒體對於涉及隱私事項的報道應該來自於公開材料
公開材料是指由黨和國家機關、部門公布的正式文件、通知、布告,或是其他允許公表、引用的材料。這些公開材料中所涉及的隱私已經公開,已不成為個人隱私的一部分,可以成為新聞報道的內容。但是如果公開記錄沒有涉及,媒體的披露就侵害了隱私權。值得一提的是,隱私一旦與違法犯罪發生了,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當事人毆打老人或者有家庭行為,並造成了一定的惡劣後果,新聞作了如實的報道,就不能認為是侵害了公民的隱私權。
第三,新聞報道個人隱私必須具有人文關懷的精神
當事人出於尋求幫助、解決問題或討個公道等目的,常常會向媒體求助。這些人通常有「有求於人,聽命於人」的心理,往往會以放棄隱私為代價,換取媒體的幫助,而根本不考慮放棄隱私後的消極影響。因此當媒體對當事人的采訪涉及隱私問題的時候,應該給予充分的提醒,由此可能帶來的不利後果,在報道發表或者播出前應先和當事人溝通,使其對事件報道的內容、報道程度有一個確切的了解,在播出時,還要注意隱去當事人的真實姓名、對當事人的面部做特效處理等,使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在報道發表或播出後不受到傷害。
同時,公民也需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養,強化其權利意識。隨著網路和技術的發展,人們在享受網路信息資訊的同時,個人隱私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脅,因此在尋求媒體幫助的同時,公民應樹立個人信息保護的觀念,以免給自己將來的生活帶來不利影響。
總之,在新媒體時代,隱私案例所涉及到的不僅僅是名人,更多的是普通大眾,因此作為大眾傳媒的新聞媒體應當對報道中侵犯個人隱私的問題引起高度重視,在報道中尊重他人的隱私權,這才能從根本上有效杜絕各種新聞侵害公民隱私權糾紛的發生。參考文獻:
①顧理平:《新聞侵權與法律責任》,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年版
②陳堂發:《情感類節目如何採取隱私保護》,《視聽界》,年第2期
(作者單位:聊城大學文學院)
注。僅供參考,還是自己想吧
8、新媒體使用者應注意什麼?求分點的答案!
注重對人文素質的培養
當代社會對人才綜合素質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即:道德素質、人文素質、身體素質和專業素質。其中道德素質包括政治立場、個人品質和職業操守;身體素質包括生理、心理的健康狀況;專業素質特指在各自專業領域內的水平和能力,這些一般都能為人們所重視。而人文素質則往往被視為抽象的概念而被忽略。
其實,人文素質在人才的綜合素質中具有靈魂的作用,它對人才的人格、人品鍛造,乃至於形象氣質的陶冶,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於新聞傳播工作者而言,因其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巨大,人們對其關注的程度也尤為深刻,所以在人文素質的要求方面,比其他社會成員要求更高。②
新媒體因其傳播方式的互動性與快捷性、傳播內容的龐雜性和開放性,對從業人員的人文素質修養要求更高。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網路上許多內容,甚至是大的網路媒體所報道的新聞、傳播的信息,涉及當事人的隱私,醜化甚至妖魔化當事人,給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影響。這有職業道德缺乏的因素,但人文素質的缺失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過於強調對技術的掌握與運用,培養出來的人才對本民族的歷史和文化缺乏了解、毫無感情,缺乏對人文社科知識的廣泛涉獵,沒有鍛造健全的人格體系。這樣的人充斥的媒體,必定是一個沒有深度、沒有發展前途與發展潛力的媒體。
注重對新聞專業素養的培養
與人文素質一樣,專業素質也是培養新媒體人才必須重視的一個方面。
作為新聞教育機構,當前各個新聞院系對於新聞專業素養的培養是十分重視的。
目前,大部分新聞教育機構的新聞專業教育,基本上是建立在傳統媒體的基礎之上。雖然媒體都有相通之處,傳統新聞理論對於新媒體也有指導意義,但新媒體畢竟是新興事物,有著與傳統媒體不盡相同的特點,自然,對於新聞專業素養的培養也有區別。當前,必須要在實踐中,逐漸形成繼承傳統新聞專業培養模式,又符合新媒體特點的新型新媒體專業素養。
注重對職業道德、黨性原則的培養
新媒體,首先是媒體,要恪守新聞職業道德,而由於我國傳媒的特殊性,還要堅持黨性原則。
新媒體有開放、便捷、匿名等特性,這些特點,決定了新媒體的獨特魅力和作用,但與此同時,也使得媒體從業人員更要堅持媒體職業道德,做好把關人,防止大量的垃圾信息甚至有毒信息流行。
由於新媒體的這些特點,加之媒體間競爭的慘烈,新媒體紛紛採取各種手段搶占傳媒市場,吸引受眾眼球。其間,不可避免地會「擦槍走火」,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有的媒體甚至會主動炮製出一些不良信息,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與傳統媒體相比,國家對於新媒體的管制較為開放,許多新媒體也具有民營及外資背景,因此,裡面的許多人員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淡漠,不能夠用正確的輿論來配合黨和政府的工作。這些現象雖然只是出自個別媒體從業人員,但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新媒體教育過於側重技術培養,而對職業道德培養關注不夠。
注重對多種新媒體應用的培養
所謂新媒體,只是一個籠統的概念,並不是指一種媒體。除了網路以外,還有手機媒體、高清電視、數字廣播、圖文電視等各種新媒體類型。
但當前,我國的新媒體教育,基本上局限於網路新聞教育,人們一說起新媒體,也基本上把它與網路畫等號。缺乏對於其他類型的新媒體的了解與體認。值得注意的是,當前網路媒體方興未艾,其他新媒體形式也是蒸蒸日上,比如手機電視,隨著3G的全面鋪開和CMMB的商用,手機電視開始一步步為大家所熟識,顯示了廣闊的市場前景。
但目前,基本上還沒有哪家新聞學院開設有關課程,涉足此類媒體的傳媒人多是半路出家,此類媒體對於專業人才需求較大,因此,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注重對新媒體人才的長期培養和知識更新
新媒體不是一成不變的,是一個不斷發展、不斷創新的媒體類型集合。當前的新媒體人才培養過於注重對人才的一次性培養,學生畢業後,便與己無關了。實際上,新媒體的迅猛發展和不斷變動,使得媒體從業人員剛學到的知識,不長時間就落伍了,必須不斷學習,跟上媒體發展的步伐。
新聞教育機構應該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根據當前新媒體的發展特點,把握媒體發展的最前沿,積極開辦各種新媒體培訓班,為從業人員的知識更新和終身學習提供更多的機會。
上面所提的這幾個問題,都是當前新媒體人才培養中所面臨的一些共性問題,妥善解決這些問題,不僅會有利於媒體教育機構的進一步發展,而且會促進整個新媒體行業的大發展與大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