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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反腐

發布時間:2020-08-09 14:13:26

1、目前,網路監督在反腐倡廉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網路媒體的優勢是 A.透明度高、威力大、影響廣、時

A

2、公眾反腐渠道有哪些

公眾反腐有新媒體曝光、舉報、信息公開、信訪等渠道。
一、新媒體曝光
新媒體曝光反腐事件是傳統媒體的2倍,其中網路新聞、報紙和社區論壇位居前三。隨著信息科技的飛速發展,新媒體作為反腐工具是時代的必然。社會各階層可以通過媒體,將他們得知的各種不法行為或濫用職權的行為公之於眾,傳媒不僅是公眾獲得國際國內社會信息的來源渠道,同時也是公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一條途徑。
「網路曝光」和「網路監督」已經成為普通人民群眾針對黨委和政府機關改進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作風與質量的高壓閥和約束工具,成為整治官場作風腐敗的有力推手。網路的作用是巨大的,只要秉持基本的倫理道德,真正是出於憂國憂民、利國利民和為人為己的正當利益追求,網民們完全可以藉助於網路平台,充分發揮自己參政、議政、監政的重要作用。網路曝光使一件事情「搞大」引起轟動,成為公眾關注的事件,網路曝光反腐,是民眾主動監督,草根的聲音有了議程設置的可能,所以人們熱衷於網路曝光反腐的最大價值所在。
二、舉報
舉報的依據是我國《憲法》、《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
院舉報工作若干規定》及其我國國務院頒發的《行政監察條例》等。依據上述規定,社會各界公眾,均可成立為向中國檢察機關、監察機關、黨的紀檢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揭發檢舉貪污賄賂罪案的舉報主體。
國家對舉報者,規定了嚴格的保護、保密措施。無論其是當面舉報、電話舉報、電報舉報、信函舉報、約談舉報甚或匿名舉報者,均受國家法律保護。報復陷害舉報人者,要追究法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舉報失誤者,只要不是蓄意誣告陷害他人,不負法律責任。這是因為,沒有群眾的舉報,僅靠審計機關審計究案,發案效果九牛一毛不說,有些犯罪,(例如「一對一」的受賄案、不明財產來源罪等),還根本不能通過審計途徑挖出來。因而,公眾舉報,實為公眾反貪參與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形式,宜予更多地鼓勵和保護。
三、信息公開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信息公開使得政府處於公眾的監督之下,對防止腐敗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腐敗總是在黑暗中進行,權力的暗箱操作是腐敗產生的溫床,使得人民群眾無法獲得行政權力運行過程、運行績效、行政決策和行政執行等相關信息, 從而為腐敗行為提供滋生蔓延的屏障 。
四、信訪
信訪舉報是公眾直接參與反腐敗斗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它是通過知情公民向司法機關或行政檢察機關檢舉貪污、腐敗人員及事實,再由專門機關查證落實,最後由司法機關或行政處罰機關依法做出處理,從而達到反腐敗的目的。其基本方式主要有寫信、打舉報電話電報、訪問等形式。
我國不僅設有各級信訪辦、舉報中心等組織機構保證公民檢舉走向專業化和法制化的軌道,而且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本著依靠群眾、方便群眾、取信於民的原則,設置舉報專用電話,公布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設置舉報接待室、舉報箱,為公眾舉報提供便利條件。

3、新媒體履行好主體責任應該做好哪幾個方面

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 「牛鼻子」,直接關繫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敗。實踐中,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責任意識淡薄。有的領導幹部仍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具體業務,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滿足於開個會、講個話和簽個責任狀,認為這樣就履行了第一責任,很少直接過問、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具體指導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空轉」,對黨風廉政建設「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對主體責任的分解、落實責任情況的檢查考核等推動責任制落實的具體工作,甚至向上報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都「打包」由紀委承擔。
二是履責方式單一。除參加會議、照稿講話和簽訂責任狀外,責任分解常照抄上級文件,集中交責也只是形式上開個會,領導班子成員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實主體責任。無論是年中開展的「責任制巡查」,還是年底開展的的「責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聽匯報、民意測評、個別談話,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幾個單位,談話走訪不夠細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對象也從黨委異化為紀委的工作情況,存在「走馬觀花」現象,很難真正發現問題,導致單位之間巡查考核結果相差無幾,督促指導甚至考核也就流於形式。
三是責任追究不力。雖然建立了「一案雙查」和責任追究制度,但問責追究尚顯剛性不足,存在「兩多兩少」現象:即處理一般幹部多,倒查領導幹部責任少;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多,追究紀律責任的少。有的基層單位在責任追究方面怕影響單位榮譽,不僅自己不追究責任,甚至在上級追究責任時,還通過各種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實施責任追究時,沒有建立有效的責任追究結果公開制度,難以保證責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黨委主體責任落實,就是要各級黨委切實承擔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使命。當前要重點把握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增強主體意識,健全責任體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首先要解決好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問題,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總體工作,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強化擔當意識。通過媒體宣傳、黨校主體班集中學習等形式,引導各級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不僅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的責任意識,還要明確專人負責主體責任的分解、部署、考核、報告等具體事務,切實解決紀委「代做」的問題。二要細化主體責任。要根據黨委班子成員分工,進一步細化主體責任內容,讓每一位成員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體責任、哪些是第一責任、哪些是分管責任。同時,要明確主體責任落實的任務、要求和具體措施,讓其知道怎樣履行責任。三要層層傳導壓力。通過示範引領、集中交責、談心談話、落實責任雙報告等,將責任鏈條延伸至下一級,做到工作管到哪裡,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裡,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二是完善督查機制,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日常監督,是推進責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審聯動機制。改進黨風廉政建設三級巡查機制,結合信訪舉報、案件查辦情況,每年選擇3-5個單位,採取「系統查、查系統」的方法,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圍繞權、錢和制度執行等事項,開展巡審監督,組織專業審計隊伍開展專項審計,集中發現並查處黨政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問題。二要探索廉政質詢制度。選取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問題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層單位黨委(黨組),組織縣紀委委員成立質詢組,通過現場查看、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民主測評、詢問質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廉政風險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承諾事項跟蹤督促整改。三要開展全媒問責行動。完善電視、電台、網路、報紙「四位一體」平台,廣泛徵集群眾意見,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篩選問政主題,組織部門領導班子向群眾述職述責報告,接受群眾質詢評議,作出整改承諾。對承諾的問題跟蹤督辦,凡踐諾不到位的嚴格問責。
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倒逼擔責盡責。責任追究是保證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的「撒手鐧」,要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一要細化考核指標。對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年度任務分解,綜合縣委目標考核和縣紀委對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考核辦法,制訂《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細化考核分值和具體要求,將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談心談話、廉政風險點排查、兩會三述等工作措施,與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一並細化量化,強化實績導向,確保考核結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辦法。將實行日常檢查考核與年終檢查考核相結合,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全過程把握,對履行主體責任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基層黨委,及時下發提醒督辦函。對「一崗雙責」落實不力、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廉政紀律遵守不嚴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廉政約談」。提醒督辦、廉政約談等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台帳,以監管和考核的緊密結合推進黨委主體責任履責有痕、考核有據。三要加強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排名靠後的進行公開通報批評。嚴格堅持「一案雙查」,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嚴格依法依紀追責,防止以問責代替法紀追究,使責任追究經得起歷史檢驗。

4、如何反腐

剛剛過去的中共十八大把反腐敗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新領導層一上任也即刻把反腐敗提高到其最高的議事日程上來。反腐敗方面的新發展對中國政治意味深遠,具有多方面的含義。首先,把反腐敗提高到執政黨那麼高的議事日程,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中國的腐敗本身也已經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實際上,剛剛過去的一年,中國政治充滿了腐敗的丑聞,從基層一直延伸到頂層。十八大結束沒有幾天,就有多名高官被暴露出腐敗案件。改革開放以來,這種情況很少見。其次,腐敗的深度和廣度,已經深刻影響了執政黨的形象和合法性。很多年來,高層一直在警告全黨,腐敗會「亡黨亡國」。現在,各方面都已經感覺到了,如果腐敗不能得到整治,那麼「亡黨亡國」越來越具有現實性。其三,新領導層展示了反腐敗的巨大政治決心,在最低程度上減少腐敗對執政黨所能產生的致命影響,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和鞏固執政黨的合法性。很簡單,如果執政黨繼續腐敗下去,哪有能力來實現民族復興的使命。

不過,人們所面臨的核心問題在於:如何反腐敗才有效?反腐敗早已經不是新鮮事。改革開放以來,每一屆新領導層和新政府都是反復強調反腐敗的,反腐敗運動也從來就沒有間斷過。同時,中國也一直在向世界所有清廉的國家和社會學習,學習它們如何有效反腐敗。到今天,能學的,已經學了;能做的,也已經做了。但為什麼腐敗還是繼續變本加厲呢?這才是需要人們深刻思考的。

一句話,中國並沒有根據中國體制本身的特點,來設計反腐敗體制或者機制。那麼中國體制的最主要的特點是什麼呢?如果說多黨制國家的主要特徵是外部多元主義,中國制度的最大特點就是內部多元主義。本欄曾經多次強調,中國內部多元主義所面臨的挑戰,就是內部多元主義過度。這種內部多元主義如何表現在反腐敗方面的制度特徵上呢?又如何對反腐敗產生著負面的影響呢?

概括地說,表現在反腐敗方面,內部多元主義主要表現為反腐敗機構過多,內部權力過於分散,不夠集中。不僅黨、政、人大、政協等等都設立了反腐敗機構,主要組織和機構都有自己的反腐敗機構。較之其他所有國家,中國的反腐敗機構是最多的。

太多反腐敗機構相互掣肘

內部多元主義產生了諸多弊端。首先,內部反腐敗機構過多的邏輯結果,就是反腐敗責任極其不明確。這就導致了中國傳統中典型的「和尚與水」的關系,即「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機構眾多,又不互相協調或者協調得不好,導致了太多的權力內耗,各個機構之間矛盾重重。這種現象並不難理解,不同機構具有不同的利益。盡管各個機構名義上都是為了反腐敗的,但實際運作的結果就是權力的爭斗,反腐敗反而演變成每一機構的「副業」。這是所有官僚機構運作的邏輯。因此,只有把眾多的機構整合起來之後,它們的利益才能一致起來。

其次,機構眾多會給腐敗提供很多機會。為什麼?有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機構眾多,反腐敗不力;第二是,反腐敗責任不明確,使得腐敗有機可乘。其三,反腐敗機構眾多也導致了這些機構本身的腐敗。因為所有這些反腐敗的機構從屬於不同的上級機構,因此,其它的機構有多腐敗,反腐敗的機構也必然有多腐敗,甚至更腐敗。反腐敗機構往往掌握著有關腐敗的信息,這些部門的領導人更有技術和手段不僅來進行腐敗,而且能夠逃避反腐敗。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國的公檢法系統,是最腐敗的一個系統的主要原因。

過去很多年裡,中國各個反腐敗機構派大量的幹部官員到香港和新加坡去考察,學習這兩個政府的反腐敗經驗。也應當說他們學到了不少經驗,但一旦放到中國的制度環境里,這些在新加坡和香港非常有效的舉措便不再有效。所有到這兩個社會考察的官員都忽視了最重要的一點:香港的廉政公署和新加坡的反貪局都很小。一個小小的反腐敗機構就造就了一個清廉的政府。在這兩個社會,除了人們一般所說的高薪養廉、政府透明等因素外,就反腐敗制度本身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權力高度集中,責任高度明確。反腐敗機構又直屬最高領導層。一旦發現腐敗,應當承擔責任者就非常明確。也因為責任明確,反腐敗機構在預防腐敗方面更是盡職。當然,另一個特點是,無論在新加坡還是香港,社會力量參與反腐敗也非常得力。

很顯然,當內部多元主義導致著諸多負面效應的同時,外部多元主義缺失更進一步使得腐敗不可收拾。外部多元主義並不是說,中國要像其他國家那樣,設立反對力量或者反對黨。反對黨並非反腐敗的有效機制。很多人相信,只有多黨制才能反腐敗。但從經驗看,這種觀點顯然過於簡單。世界上那些實現多黨制的社會,也同樣非常腐敗,甚至更為腐敗。從外部制約來看,社會的參與要比反對黨的參與更為有效。反對黨的參與就是要奪取政權,奪取政權之後也往往同樣腐敗。而社會的參與較少政治性,更多的是為了一個清廉政府,因此更能有效地反腐敗。不過,在中國,社會並沒有有效的參與反腐敗管道。一些制度例如舉報制度一直存在著,但往往是名不符實,在很多方面也會產生很多負面效果。應當指出的是,在互聯網產生之後,這種情況正在發生很快的變化。不過,社會對反腐敗的參與總體上看,仍然是需要通過非正式的管道。

那麼,通過怎樣的制度改革才能實現有效的反腐敗呢?

一句話,要大力減少內部多元主義,強化反腐敗機構的權力。這方面,可以參照近年來大部制建設的經驗,設立一個反腐敗大部制,整合目前各個反腐敗機構。當然,在這個機構內部可以設立不同的反腐敗部門。同時,這個結構應當直屬最高領導機構。

面對大面積的腐敗,如何入手?在反腐敗的手段和政策層面,人們需要一些新思維。除非發動毛澤東時代那樣的大面積的群眾運動,全面反腐敗不僅不可能,也很難有成效,更有可能產生巨大的反彈。毛澤東時代已經過去,那個時代所特有的群眾運動也過去了。面對新時代,人們應當換一種思維。首先,反腐敗要依靠已經開始出現的「競爭性政治」。近代意義上的政治已經在中國開始,那就是幹部官員之間的「競爭」。目前的這種競爭,因為明文規則的缺失,仍然很不規范,但最終逐漸會規范起來。各國政治經驗表明,政治競爭本身就會通過各種方式暴露官員的腐敗。實際上,今天中國很多腐敗案件的發生(包括那些在互聯網上曝光的案件)與其說是反腐敗的結果,倒不如說是「政治競爭」的結果。對執政黨領導層來說,所需要的是要利用「政治競爭」這個大趨勢,而不是阻止這個大趨勢。

要給清廉一個機會

其次,更為重要的是要給清廉一個機會。中國的腐敗已經發展到這種程度,以致於清廉者沒有生存的空間。很多腐敗官員並不是一開始就腐敗的,而是「屁股指揮腦袋」,到了一個腐敗的環境,就不得不腐敗。在黨內,也並不是每一個官員都想腐敗,也有一些官員不想腐敗,但在全面腐敗的環境里,「清廉」就成為一個人的巨大負資產。因此,應當考量的是如何給清廉一個機會?這是有可能的。例如可以通過人事錄用機制,在任命官員的時候,可以問其是否願意公開財產。如果不願意者,那麼不被任用。這至少可以避免「帶病上崗」的局面,就是那些已經腐敗的官員不再被繼續任用。這部分人肯定很大量,不可能人人都被查。但即使不去查他(她),至少可以中斷其生涯。而那些願意公開財產的官員,則可以被繼續任用。

從具體的制度設計來看,也有很大的空間來改進反腐敗的制度能力。首先,反腐敗機構內部可以設立一個道德委員會。腐敗既可以是狹義上的經濟腐敗,也可以是其他方方面面的,例如性賄賂、包二奶等等。這方面可以經過道德委員會來處理。世界上很多國家都設立有針對官員操守的道德委員會。在中國,道德委員會可以強化黨政官員的職業倫理。中國歷來被視為是一個道德國度,對官員的道德壓力不僅必要,而且也可以對官員產生巨大的道德壓力。

其次,反腐敗不能是「左手」反「右手」。在一黨制下,反腐敗不力往往是因為「左手」反「右手」之故。大量的腐敗都發生在「一把手」群體,也就是黨的主要領導和其相關的官員。「黨的領導」原則表明黨的主要領導的重要性。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反腐敗?要通過制度設計。反腐敗機構要錯位設置,「下管一級」。和幹部任命制度一樣,對下一級官員的監督和檢查要有上一級反腐敗機構來做。也就是說,反腐敗的權力不能由同一級官員來行使。同時,反腐敗機構的工作人員的收入來源等等,都要和同一級政府割離,保證他們不受同一級政府的影響。

中國的腐敗已經高度社會化,侵入社會的各個角落。從各國經驗來看,在如此廣度和深度的腐敗環境中,只有通過培養清廉官員,從精英開始,然後逐漸擴展大社會的各個領域,最終才會有建設清廉政府和清廉社會的可能性。

在減少內部多元主義的同時要增加外部多元主義,即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反腐敗。但外部力量反腐敗也必須體現為制度行為。例如,社會審計制度很重要,很多方面可以讓專業的審計組織,尤其是那些具有良好聲譽的審計機構來參與反腐敗。這樣可以避免內部審計的弊端。這應當是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即政府向社會收購服務。

再如,要有效利用媒體的力量,尤其是新媒體的力量。媒體至少能夠為政治和行政的黑箱操作投入一些陽光。媒體不僅僅可以揭露腐敗,更可以產生強大的社會壓力。腐敗能夠大行其道,能夠招搖過市,主要是因為沒有陽光。如上所說,中國的媒體尤其是新媒體,已經開始在揭露腐敗方面扮演一個積極的角色。但這方面需要提高其制度化的水平,而不能一直停留在偶然和自發的水平。如果沒有有效的法制的支撐,社會自發反腐敗所要承擔的高成本和風險,會使得反腐敗不可持續。

總之,反腐敗是一項綜合政治工程。要找到重大的突破口,制度設計最為重要。如果繼續依賴於傳統運動式的反腐敗運動,繼續依靠超越法治的政治手段,表面上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運動最終會導致更多的腐敗。要遏制人性的腐敗,一整套可以導致清廉行為的制度是根本。

5、怎樣才能提高自己的反腐能力

剛剛過去的中共十八大把反腐敗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新領導層一上任也即刻把反腐敗提高到其最高的議事日程上來。反腐敗方面的新發展對中國政治意味深遠,具有多方面的含義。首先,把反腐敗提高到執政黨那麼高的議事日程,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中國的腐敗本身也已經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實際上,剛剛過去的一年,中國政治充滿了腐敗的丑聞,從基層一直延伸到頂層。十八大結束沒有幾天,就有多名高官被暴露出腐敗案件。改革開放以來,這種情況很少見。其次,腐敗的深度和廣度,已經深刻影響了執政黨的形象和合法性。很多年來,高層一直在警告全黨,腐敗會「亡黨亡國」。現在,各方面都已經感覺到了,如果腐敗不能得到整治,那麼「亡黨亡國」越來越具有現實性。其三,新領導層展示了反腐敗的巨大政治決心,在最低程度上減少腐敗對執政黨所能產生的致命影響,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和鞏固執政黨的合法性。很簡單,如果執政黨繼續腐敗下去,哪有能力來實現民族復興的使命。

不過,人們所面臨的核心問題在於:如何反腐敗才有效?反腐敗早已經不是新鮮事。改革開放以來,每一屆新領導層和新政府都是反復強調反腐敗的,反腐敗運動也從來就沒有間斷過。同時,中國也一直在向世界所有清廉的國家和社會學習,學習它們如何有效反腐敗。到今天,能學的,已經學了;能做的,也已經做了。但為什麼腐敗還是繼續變本加厲呢?這才是需要人們深刻思考的。

一句話,中國並沒有根據中國體制本身的特點,來設計反腐敗體制或者機制。那麼中國體制的最主要的特點是什麼呢?如果說多黨制國家的主要特徵是外部多元主義,中國制度的最大特點就是內部多元主義。本欄曾經多次強調,中國內部多元主義所面臨的挑戰,就是內部多元主義過度。這種內部多元主義如何表現在反腐敗方面的制度特徵上呢?又如何對反腐敗產生著負面的影響呢?

概括地說,表現在反腐敗方面,內部多元主義主要表現為反腐敗機構過多,內部權力過於分散,不夠集中。不僅黨、政、人大、政協等等都設立了反腐敗機構,主要組織和機構都有自己的反腐敗機構。較之其他所有國家,中國的反腐敗機構是最多的。

太多反腐敗機構相互掣肘

內部多元主義產生了諸多弊端。首先,內部反腐敗機構過多的邏輯結果,就是反腐敗責任極其不明確。這就導致了中國傳統中典型的「和尚與水」的關系,即「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機構眾多,又不互相協調或者協調得不好,導致了太多的權力內耗,各個機構之間矛盾重重。這種現象並不難理解,不同機構具有不同的利益。盡管各個機構名義上都是為了反腐敗的,但實際運作的結果就是權力的爭斗,反腐敗反而演變成每一機構的「副業」。這是所有官僚機構運作的邏輯。因此,只有把眾多的機構整合起來之後,它們的利益才能一致起來。

其次,機構眾多會給腐敗提供很多機會。為什麼?有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機構眾多,反腐敗不力;第二是,反腐敗責任不明確,使得腐敗有機可乘。其三,反腐敗機構眾多也導致了這些機構本身的腐敗。因為所有這些反腐敗的機構從屬於不同的上級機構,因此,其它的機構有多腐敗,反腐敗的機構也必然有多腐敗,甚至更腐敗。反腐敗機構往往掌握著有關腐敗的信息,這些部門的領導人更有技術和手段不僅來進行腐敗,而且能夠逃避反腐敗。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國的公檢法系統,是最腐敗的一個系統的主要原因。

過去很多年裡,中國各個反腐敗機構派大量的幹部官員到香港和新加坡去考察,學習這兩個政府的反腐敗經驗。也應當說他們學到了不少經驗,但一旦放到中國的制度環境里,這些在新加坡和香港非常有效的舉措便不再有效。所有到這兩個社會考察的官員都忽視了最重要的一點:香港的廉政公署和新加坡的反貪局都很小。一個小小的反腐敗機構就造就了一個清廉的政府。在這兩個社會,除了人們一般所說的高薪養廉、政府透明等因素外,就反腐敗制度本身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權力高度集中,責任高度明確。反腐敗機構又直屬最高領導層。一旦發現腐敗,應當承擔責任者就非常明確。也因為責任明確,反腐敗機構在預防腐敗方面更是盡職。當然,另一個特點是,無論在新加坡還是香港,社會力量參與反腐敗也非常得力。

很顯然,當內部多元主義導致著諸多負面效應的同時,外部多元主義缺失更進一步使得腐敗不可收拾。外部多元主義並不是說,中國要像其他國家那樣,設立反對力量或者反對黨。反對黨並非反腐敗的有效機制。很多人相信,只有多黨制才能反腐敗。但從經驗看,這種觀點顯然過於簡單。世界上那些實現多黨制的社會,也同樣非常腐敗,甚至更為腐敗。從外部制約來看,社會的參與要比反對黨的參與更為有效。反對黨的參與就是要奪取政權,奪取政權之後也往往同樣腐敗。而社會的參與較少政治性,更多的是為了一個清廉政府,因此更能有效地反腐敗。不過,在中國,社會並沒有有效的參與反腐敗管道。一些制度例如舉報制度一直存在著,但往往是名不符實,在很多方面也會產生很多負面效果。應當指出的是,在互聯網產生之後,這種情況正在發生很快的變化。不過,社會對反腐敗的參與總體上看,仍然是需要通過非正式的管道。

那麼,通過怎樣的制度改革才能實現有效的反腐敗呢?

一句話,要大力減少內部多元主義,強化反腐敗機構的權力。這方面,可以參照近年來大部制建設的經驗,設立一個反腐敗大部制,整合目前各個反腐敗機構。當然,在這個機構內部可以設立不同的反腐敗部門。同時,這個結構應當直屬最高領導機構。

面對大面積的腐敗,如何入手?在反腐敗的手段和政策層面,人們需要一些新思維。除非發動毛澤東時代那樣的大面積的群眾運動,全面反腐敗不僅不可能,也很難有成效,更有可能產生巨大的反彈。毛澤東時代已經過去,那個時代所特有的群眾運動也過去了。面對新時代,人們應當換一種思維。首先,反腐敗要依靠已經開始出現的「競爭性政治」。近代意義上的政治已經在中國開始,那就是幹部官員之間的「競爭」。目前的這種競爭,因為明文規則的缺失,仍然很不規范,但最終逐漸會規范起來。各國政治經驗表明,政治競爭本身就會通過各種方式暴露官員的腐敗。實際上,今天中國很多腐敗案件的發生(包括那些在互聯網上曝光的案件)與其說是反腐敗的結果,倒不如說是「政治競爭」的結果。對執政黨領導層來說,所需要的是要利用「政治競爭」這個大趨勢,而不是阻止這個大趨勢。

要給清廉一個機會

其次,更為重要的是要給清廉一個機會。中國的腐敗已經發展到這種程度,以致於清廉者沒有生存的空間。很多腐敗官員並不是一開始就腐敗的,而是「屁股指揮腦袋」,到了一個腐敗的環境,就不得不腐敗。在黨內,也並不是每一個官員都想腐敗,也有一些官員不想腐敗,但在全面腐敗的環境里,「清廉」就成為一個人的巨大負資產。因此,應當考量的是如何給清廉一個機會?這是有可能的。例如可以通過人事錄用機制,在任命官員的時候,可以問其是否願意公開財產。如果不願意者,那麼不被任用。這至少可以避免「帶病上崗」的局面,就是那些已經腐敗的官員不再被繼續任用。這部分人肯定很大量,不可能人人都被查。但即使不去查他(她),至少可以中斷其生涯。而那些願意公開財產的官員,則可以被繼續任用。

從具體的制度設計來看,也有很大的空間來改進反腐敗的制度能力。首先,反腐敗機構內部可以設立一個道德委員會。腐敗既可以是狹義上的經濟腐敗,也可以是其他方方面面的,例如性賄賂、包二奶等等。這方面可以經過道德委員會來處理。世界上很多國家都設立有針對官員操守的道德委員會。在中國,道德委員會可以強化黨政官員的職業倫理。中國歷來被視為是一個道德國度,對官員的道德壓力不僅必要,而且也可以對官員產生巨大的道德壓力。

其次,反腐敗不能是「左手」反「右手」。在一黨制下,反腐敗不力往往是因為「左手」反「右手」之故。大量的腐敗都發生在「一把手」群體,也就是黨的主要領導和其相關的官員。「黨的領導」原則表明黨的主要領導的重要性。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反腐敗?要通過制度設計。反腐敗機構要錯位設置,「下管一級」。和幹部任命制度一樣,對下一級官員的監督和檢查要有上一級反腐敗機構來做。也就是說,反腐敗的權力不能由同一級官員來行使。同時,反腐敗機構的工作人員的收入來源等等,都要和同一級政府割離,保證他們不受同一級政府的影響。

中國的腐敗已經高度社會化,侵入社會的各個角落。從各國經驗來看,在如此廣度和深度的腐敗環境中,只有通過培養清廉官員,從精英開始,然後逐漸擴展大社會的各個領域,最終才會有建設清廉政府和清廉社會的可能性。

在減少內部多元主義的同時要增加外部多元主義,即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反腐敗。但外部力量反腐敗也必須體現為制度行為。例如,社會審計制度很重要,很多方面可以讓專業的審計組織,尤其是那些具有良好聲譽的審計機構來參與反腐敗。這樣可以避免內部審計的弊端。這應當是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即政府向社會收購服務。

再如,要有效利用媒體的力量,尤其是新媒體的力量。媒體至少能夠為政治和行政的黑箱操作投入一些陽光。媒體不僅僅可以揭露腐敗,更可以產生強大的社會壓力。腐敗能夠大行其道,能夠招搖過市,主要是因為沒有陽光。如上所說,中國的媒體尤其是新媒體,已經開始在揭露腐敗方面扮演一個積極的角色。但這方面需要提高其制度化的水平,而不能一直停留在偶然和自發的水平。如果沒有有效的法制的支撐,社會自發反腐敗所要承擔的高成本和風險,會使得反腐敗不可持續。

總之,反腐敗是一項綜合政治工程。要找到重大的突破口,制度設計最為重要。如果繼續依賴於傳統運動式的反腐敗運動,繼續依靠超越法治的政治手段,表面上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運動最終會導致更多的腐敗。要遏制人性的腐敗,一整套可以導致清廉行為的制度是根本。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6、如何運用新媒體進行反腐倡廉建設

一、網路新媒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獨特作用
1.有效擴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監督渠道。網路等新媒體的特質使得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得到前所未有的彰顯。這種彰顯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群眾參與廣泛。網路新媒體極強的開放性,突破了制度門檻和社會階級地位的局限,為廣大普通民眾監督政府開辟了一條可行的通道,使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地參與到對政府行為的監督之中來,同時其較強的隱蔽性,客觀上也激發了廣大群眾的參與積極性,形成全民參與的強大的監督網路。二是信息反饋迅捷。網路新媒體快捷的信息流通方式使輿論監督更加方便、快捷,一方面它能將未經人為篩選、加工的原始輿情信息和草根群眾的真實意願和看法呈現於政府面前,實現民意直達,另一方面它又能在短時間內使某一事件獲得極高的關注度,在短時間內形成強大的網路輿論壓力,督促有關部門盡快核查腐敗線索。三是信息高度透明。在以往的輿情信息處理過程中,由於信息流轉的相對封閉、信息的不對稱和不透明,群眾的監督無法持續深入和全程參與,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而網路新媒體信息的互動共享和高度透明的特質,使群眾與政府的信息流轉實現實時雙向溝通,最大限度地確保了輿情處理的透明度。
2.有效拓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宣教平台。一方面網路新媒體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為豐富的宣教手段和資源。網路新媒體集文字、聲音和圖像於一體的信息表現形式和豐富的共享資源,為我們提供了豐富多樣的宣傳手段和廉政教育資源,使我們反腐倡廉的宣傳功能更加的多樣化,進一步增強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輻射力、吸引力、感染力,極大地拓展了反腐倡廉輿論引導工作的空間,擴大了輿論宣傳的覆蓋面。另一方面網路新媒體為政府把握反腐倡廉輿論引導的主導權提供了便利條件。網路新媒體使反腐倡廉從黨政內部走向群眾深處,使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受眾人數從有限走向無限。這對於黨委政府把握新時期輿論導向,掌握反腐倡廉輿論引導的主動權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遇。各級政府只要深度把握住網路新媒體的特性,充分發揮好網路輿論的積極社會效應,就能始終掌握網路反腐輿論引導的主導權,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發展。
二、當前基層部門新媒體利用的現狀與問題
1.缺乏新媒體利用的主動性。當前基層部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利用新媒體仍停留在被動階段,缺乏利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新媒體利用形式來看,落後於新媒體形式發展的步伐。當前基層部門在新媒體的利用上,仍主要以依附於當地政府公共網站的部門網站為主。前幾年開始流行的微博也成為部分基層政府部門採用的主要形式。QQ等即時通訊工具也是部分部門採用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是內部交流使用,對外公開的很少。而像微信這類發展迅猛的、國內屈指可數的互聯網服務交流平台則利用的相當少。以南通市通州區為例, 筆者通過微信添加朋友功能搜索到的南通市通州區政府部門的公共服務號僅有南通交巡警、通州區婦聯、通州法苑、通州團區委、通州微督察(公安)等極少的部門。從新媒體信息傳達內容來看,部門網站、微博等載體大多以單向性信息為目前的主要發布內容,都是一些日常的工作新聞信息,新媒體成為基層部門日常工作匯報的大雜燴,而與網民缺乏互動性,對網民留言、評論或者問題反映等反應遲鈍、跟進緩慢或是不予表態,喪失了輿情處置先機。
2.缺乏輿情信息研判的敏銳性。當前基層部門對網路輿情的分析研判嚴重不足,從而影響了對輿情的處置。一方面,在維穩的大環境下,對網路輿情信息往往採取防、堵的手段,以地毯式、關鍵詞搜索的方式,每日在各大主要論壇搜索有關本部門的信息,對於網路上發布的不利於本部門的舉報等信息,出於「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採取防、堵的公關手段,使相關帖子沉帖或者直接刪帖,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輿情傳播范圍。另一方面,網路輿情真假難辨,不乏一些謠言和不滿情緒的宣洩,混淆視聽。而基層部門在輿情信息真偽的甄別方面明顯能力不足,在辨別信息方面往往花了大量的時間和人力物力,卻不能及時對信息及其事態的發展做出判斷,從而延誤了對不實信息的視聽糾正和正面引導。
3.缺乏政府統一的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當前基層政府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的建設依然滯後,除了隱藏在基層政府網站中的市長信箱、在線咨詢等監督頻道外,大多基層政府還尚未建設網路監督公共平台。大多數本地有影響的民間論壇充當了臨時政府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的角色,例如南通本地的網路論壇濠濱論壇,其子版塊「關注南通」上每天都充斥著繁多的各種輿情,其中不乏對政府部門或黨員幹部不良行為的舉報和申投訴。
三、對策與建議
1.強化宣傳教育,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規范化發展。一方面,我們要通過對網路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的廣泛宣傳,引起廣大群眾對網路反腐倡廉更多更高的關注度,增進群眾對網路反腐倡廉的認識,呼籲更多的群眾加入到網路監督的大軍,充分調動他們參與網路反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壯大網路監督力量;另一方面,我們要加大對網民的教育,加大黨的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廣大網民的思想素質和網路道德意識,規范網民或網路媒體的網路言行,從而盡可能地減少網路不實信息的傳播,減輕網路新媒體的「副作用」。
2.加快平台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渠道多樣化發展。採取多種途徑加快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平台建設,豐富新媒體監督手段,拓展新媒體監督渠道。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加強與本地知名論壇的溝通交流,藉助網站論壇管理團隊的專業技術力量,在信息監控、收集、研判、反饋等方面積極開展合作,確保輿情信息能得到及時地發現、處置和反饋;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要與時俱進,加快對網路交流新形式的學習、吸收、利用,積極把QQ、微博、微信等流行度高、使用面廣的社交軟體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體系中,藉助微信等新媒體形式的流行度,拓展網路反腐倡廉監督渠道和監督覆蓋面。同時,基層政府要盤活現有資源,充分利用好 「市長信箱」、「在線咨詢」等既有的政府網站監督頻道,使這些監督頻道的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有條件的基層政府也可以嘗試網路反腐倡廉公共平台的建設,例如建立專門的反腐倡廉網站等,形成以政府專業網站和欄目頻道為主、以各大主流論壇、微信等網路社交群為輔的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平台體系。
3.完善機制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發展。要認真分析研究目前制約網路反腐倡廉工作的因素,完善網路監督舉報法規制度建設,加快研究制定網路監督舉報受理機制、線索運用和綜合反饋機制、實名舉報保密保護機制,使網路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通過制度的完善,真正暢通網路監督渠道,提高輿情處置的效率,減少輿情堵塞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同時,通過完善制度,為洶涌的民間網路反腐浪潮提供一個制度化出口,對民間網路輿情進行有效的疏導,防止其走向盲目。
4.改進內容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親民化發展。一是政府部門面對群眾的網路信息發布,要改變以往格式化的寫作方式、官方化的敘述語言和去民化的內容選擇,採用活潑多變的宣傳手法,運用貼近老百姓生活的親和語言,選擇群眾喜聞樂見的新聞信息,徹底摒棄官媒過重的教化色彩,注重內容的實用性,以吸引廣大群眾的關注,例如多發布當前群眾關心的注冊登記制度改革信息、消費維權案例等。二是要重視與群眾的互動,積極回應網民訴求,對於網民提出的問題或者質疑,要及時予以澄清、查證並反饋,防止因處置滯後而導致的網民負面情緒的堆積,導致不和諧的事件的發生。要隨時關注群眾關注的話題,積極參與群眾的話題討論,樹立親民的網路政府形象。
5.注重隊伍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專業化發展。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要配備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扎實的網路反腐倡廉管理隊伍,專業負責網路反腐倡廉新媒體技術的研發與維護,負責信息的發布與更新、負責輿情的反饋與總結、負責重要情況的報告。要定期對管理隊伍進行有關法律法規、信息發布、輿情處理等方面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管理隊伍輿情搜集和處置的能力。

7、微博反腐的其他

言論自由與法律監督的有效結合
自歐洲資產階級啟蒙運動以來,「言論自由」就被公認為人權中的基本價值。法國《人權宣言》和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都從法理上把「言論自由」作為重要的人權形式加以確立。1948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則規定:「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各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應對濫用此項自由負擔責任。」我國的憲法也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我國憲法雖然將言論自由確立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但與世界其他發達國家相比,現今中國言論自由的尺度仍然存在差距,公民因在網路上發表批評言論而獲罪的事例時常見諸報端。而微博正好在當今中國成為一個提供給公民以充分自由發表言論的平台:它幾乎沒有準入門檻,任何人都可以注冊使用;發布信息的時間地點幾乎不再受到限制;相比於藉助傳統新聞媒體,公民在微博上發表對國家事務的意見和對官員的批評更為自主便捷;相比於博客等信息傳播平台,微博無疑淡化了精英話語權,草根民眾往往通過「爆出猛料」,就能讓言論迅速得到關注。
正因為微博在促進公民行使言論自由權利上的作用如此巨大,微博反腐的應運而生就呈現出一定必然性——當下中國,腐敗現象歷來被人民深惡痛絕,民眾對利用言論自由監督國家公權力有著迫切而現實的需要。而在當代中國,對於公權力的法律監督體系主要分為兩大類:一、國家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行政機關的監督;二、社會監督,包括各政黨的監督、社會組織的監督、社會輿論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法律職業人員的監督。各種監督形式之間相互協調相互影響,形成一張巨大的法律監督網。
微博反腐就是言論自由和法律監督的良好結合,它屬於我國法律監督體系中「人民群眾的監督」,而這種監督又與「社會輿論的監督」存在一定交叉互動關系。當微博中某一反腐信息被大量轉發並引起網路輿論關注時,傳統的社會公共媒體也隨之介入報道,進而形成更大的輿論監督力量,更加助推了在微博上的傳播。此次「重慶北培書記不雅視頻案」中民眾與媒體的互動就是典型例證。
同時,微博反腐這種社會監督形式還與國家監督存在著互動回歸關系。當微博爆出的貪腐事實在社會上引起巨大輿論漩渦之後,以紀委監察系統、司法檢察系統為代表的國家監督形式將會感受到輿論壓力,進而啟動法律程序介入對貪腐案件的調查處理。這也是前述的微博反腐特徵之一——事態處理的體制性。
在現今中國,國家權力機關(即各級人大)的監督常常流於形式,而相較於以紀委、檢察院等國家監督形式,微博反腐還有它獨特的優勢:以往普通民眾向國家機關舉報貪腐事實,通常採用上訪或寄舉報信等比較傳統的方式,但這種舉報方式往往很難保證反饋的效率和查處的效果。在求告無門之後則轉向求助傳統的公共媒體,但媒體在所有制上屬於國有,公權力很容易干預媒體行為,並且媒體都有自身的利益考量和關注取向,民眾求助媒體舉報貪腐又會遇到門檻問題。在以微博為代表的網路媒介提供給網民巨大的言論自由平台之後,網民利用微博發布貪腐事實的情況越來越頻繁,成功的舉報事例也有目共睹。
針對這種現象,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就曾談到:「當下紀委的反腐機制是有缺陷的,傳統方式是一種封閉式的系統,而網路舉報是開放透明的。在封閉的系統中,輿論關注度少,執行反饋等制度就會有缺陷。如今非傳統的網路舉報會推動我們反腐機制的改革。」這也正好說明了微博反腐相比於傳統反腐途徑的優勢所在。加之時下又開始興起的「隨手拍」活動,博友們甚至可以將隨時隨地看到的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現象拍下來發到微博上,更是讓公權力不得不被拉到陽光下接受更為全面的監督。
綜上可以看出,微博反腐不僅是保障公民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創新途徑,也是在擴大法律監督的新渠道,是言論自由和法律監督的良好結合。
應回歸法律的保護和規制
同其它形式的言論自由一樣,利用微博進行反腐最終還應回到法律調整的軌道,並且主要針對微博反腐現狀中的兩大問題:
一、公權力肆意打壓反腐言論,侵犯公民的言論自由
網民通過微博等新媒體對官員和國家機關進行批評舉報,難免會招致被舉報人的不滿。而官員手中又掌握著大量的社會資源,屬於博弈中強勢的一方,可以通過自身的影響力甚至職務行為,施壓網路管理單位要求其刪除或屏蔽對自己的不利言論;有的甚至動用警察等國家暴力機關,以「擾亂社會秩序」、「詆毀國家機關」、「侮辱誹謗國家工作人員」等名義打擊報復舉報人,這都嚴重侵犯了公民正當監督公權力的言論自由。由此涉及到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釐清公民自由發表言論和對官員侮辱誹謗之間的界限。
二、網民過度使用言論自由,發表和傳播不實的反腐信息
由於互聯網和微博的特徵,普通人面對公眾發布信息的門檻空前降低。由此也把微博變成一把雙刃劍——微博用戶在對公權力進行監督的同時,也存在過度利用言論自由的情形。有的用戶為了博眼球,故意誇大甚至捏造腐敗情節,引起網民憤怒,不理性的網友在缺乏判斷信息真偽的情況下就大量轉發評論。因而造成一種不良現象就是:在微博反腐的過程中充斥著大量「服從網民需要的腐敗事實」,而並非「服從真相的腐敗事實」。由此引發的輿論壓力不僅影響官員個人的名譽,也是對國家機關公信力的沖擊,這其實也是在危害社會公共利益。
針對上述兩個突出問題,一方面亟待通過健全立法來保護公民通過微博監督公權力的言論自由;同時,在另一方面也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規制微博傳播中的不當言論。
首先,立法機關應該重視並加強有關微博等互聯網新媒體的立法工作。中國在互聯網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為代表的法律1部,行政法規2部,司法解釋2部以及若幹部門規章,但專門規范微博等新媒體的立法還處於空缺狀態。因此,立法機關應當認識到微博等新媒體在反腐中的作用和意義,把對它的保護和規制上升到立法層面。
其次,應當把憲法中關於言論自由的界限和保護人民監督權的原則,用專門立法加以具體規定。如我國憲法就規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對於這些原則性規定,用專門的部門法或者行政法規予以細化,可以增強司法實踐中的可操作性。用法律防止公權力肆意干涉公民的言論自由,保障微博反腐的有序運行。
最後,公民在使用微博等新媒體進行監督時,應當明確言論自由和批判監督的尺度。光靠立法和司法層面的操作是遠遠不夠的,公民在享受權利時還應承擔相應的自我約束義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才能增強法律運行的實效。對於公眾來說,最難釐清的就是兩個界限:批評和人身攻擊的界限、舉報和侵犯隱私的界限。由於官員自身社會角色的特殊性,其在享受納稅人給予的特殊待遇同時,就不得不被置於公眾的關注和評價之下。尤其在涉及公共利益和官員自身廉潔性的情況下,官員有責任因為其不當行為而承受批評和舉報;同時,由於信息不對稱,官員也應在必要的限度內忍受不實指責並予以回應解釋。但是,當情況並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官員自身廉潔性,而僅僅是官員合法的私人生活時,這種批評指責就有必要受到規制。

8、強化社會監督,新媒體應當怎麼做

一、網路新媒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獨特作用
1.有效擴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監督渠道。網路等新媒體的特質使得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得到前所未有的彰顯。這種彰顯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群眾參與廣泛。網路新媒體極強的開放性,突破了制度門檻和社會階級地位的局限,為廣大普通民眾監督政府開辟了一條可行的通道,使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地參與到對政府行為的監督之中來,同時其較強的隱蔽性,客觀上也激發了廣大群眾的參與積極性,形成全民參與的強大的監督網路。二是信息反饋迅捷。網路新媒體快捷的信息流通方式使輿論監督更加方便、快捷,一方面它能將未經人為篩選、加工的原始輿情信息和草根群眾的真實意願和看法呈現於政府面前,實現民意直達,另一方面它又能在短時間內使某一事件獲得極高的關注度,在短時間內形成強大的網路輿論壓力,督促有關部門盡快核查腐敗線索。三是信息高度透明。在以往的輿情信息處理過程中,由於信息流轉的相對封閉、信息的不對稱和不透明,群眾的監督無法持續深入和全程參與,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而網路新媒體信息的互動共享和高度透明的特質,使群眾與政府的信息流轉實現實時雙向溝通,最大限度地確保了輿情處理的透明度。
2.有效拓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宣教平台。一方面網路新媒體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為豐富的宣教手段和資源。網路新媒體集文字、聲音和圖像於一體的信息表現形式和豐富的共享資源,為我們提供了豐富多樣的宣傳手段和廉政教育資源,使我們反腐倡廉的宣傳功能更加的多樣化,進一步增強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輻射力、吸引力、感染力,極大地拓展了反腐倡廉輿論引導工作的空間,擴大了輿論宣傳的覆蓋面。另一方面網路新媒體為政府把握反腐倡廉輿論引導的主導權提供了便利條件。網路新媒體使反腐倡廉從黨政內部走向群眾深處,使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受眾人數從有限走向無限。這對於黨委政府把握新時期輿論導向,掌握反腐倡廉輿論引導的主動權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遇。各級政府只要深度把握住網路新媒體的特性,充分發揮好網路輿論的積極社會效應,就能始終掌握網路反腐輿論引導的主導權,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發展。
二、當前基層部門新媒體利用的現狀與問題
1.缺乏新媒體利用的主動性。當前基層部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利用新媒體仍停留在被動階段,缺乏利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新媒體利用形式來看,落後於新媒體形式發展的步伐。當前基層部門在新媒體的利用上,仍主要以依附於當地政府公共網站的部門網站為主。前幾年開始流行的微博也成為部分基層政府部門採用的主要形式。QQ等即時通訊工具也是部分部門採用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是內部交流使用,對外公開的很少。而像微信這類發展迅猛的、國內屈指可數的互聯網服務交流平台則利用的相當少。以南通市通州區為例, 筆者通過微信添加朋友功能搜索到的南通市通州區政府部門的公共服務號僅有南通交巡警、通州區婦聯、通州法苑、通州團區委、通州微督察(公安)等極少的部門。從新媒體信息傳達內容來看,部門網站、微博等載體大多以單向性信息為目前的主要發布內容,都是一些日常的工作新聞信息,新媒體成為基層部門日常工作匯報的大雜燴,而與網民缺乏互動性,對網民留言、評論或者問題反映等反應遲鈍、跟進緩慢或是不予表態,喪失了輿情處置先機。
2.缺乏輿情信息研判的敏銳性。當前基層部門對網路輿情的分析研判嚴重不足,從而影響了對輿情的處置。一方面,在維穩的大環境下,對網路輿情信息往往採取防、堵的手段,以地毯式、關鍵詞搜索的方式,每日在各大主要論壇搜索有關本部門的信息,對於網路上發布的不利於本部門的舉報等信息,出於「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採取防、堵的公關手段,使相關帖子沉帖或者直接刪帖,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輿情傳播范圍。另一方面,網路輿情真假難辨,不乏一些謠言和不滿情緒的宣洩,混淆視聽。而基層部門在輿情信息真偽的甄別方面明顯能力不足,在辨別信息方面往往花了大量的時間和人力物力,卻不能及時對信息及其事態的發展做出判斷,從而延誤了對不實信息的視聽糾正和正面引導。
3.缺乏政府統一的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當前基層政府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的建設依然滯後,除了隱藏在基層政府網站中的市長信箱、在線咨詢等監督頻道外,大多基層政府還尚未建設網路監督公共平台。大多數本地有影響的民間論壇充當了臨時政府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的角色,例如南通本地的網路論壇濠濱論壇,其子版塊「關注南通」上每天都充斥著繁多的各種輿情,其中不乏對政府部門或黨員幹部不良行為的舉報和申投訴。
三、對策與建議
1.強化宣傳教育,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規范化發展。一方面,我們要通過對網路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的廣泛宣傳,引起廣大群眾對網路反腐倡廉更多更高的關注度,增進群眾對網路反腐倡廉的認識,呼籲更多的群眾加入到網路監督的大軍,充分調動他們參與網路反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壯大網路監督力量;另一方面,我們要加大對網民的教育,加大黨的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廣大網民的思想素質和網路道德意識,規范網民或網路媒體的網路言行,從而盡可能地減少網路不實信息的傳播,減輕網路新媒體的「副作用」。
2.加快平台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渠道多樣化發展。採取多種途徑加快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平台建設,豐富新媒體監督手段,拓展新媒體監督渠道。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加強與本地知名論壇的溝通交流,藉助網站論壇管理團隊的專業技術力量,在信息監控、收集、研判、反饋等方面積極開展合作,確保輿情信息能得到及時地發現、處置和反饋;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要與時俱進,加快對網路交流新形式的學習、吸收、利用,積極把QQ、微博、微信等流行度高、使用面廣的社交軟體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體系中,藉助微信等新媒體形式的流行度,拓展網路反腐倡廉監督渠道和監督覆蓋面。同時,基層政府要盤活現有資源,充分利用好 「市長信箱」、「在線咨詢」等既有的政府網站監督頻道,使這些監督頻道的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有條件的基層政府也可以嘗試網路反腐倡廉公共平台的建設,例如建立專門的反腐倡廉網站等,形成以政府專業網站和欄目頻道為主、以各大主流論壇、微信等網路社交群為輔的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平台體系。
3.完善機制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發展。要認真分析研究目前制約網路反腐倡廉工作的因素,完善網路監督舉報法規制度建設,加快研究制定網路監督舉報受理機制、線索運用和綜合反饋機制、實名舉報保密保護機制,使網路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通過制度的完善,真正暢通網路監督渠道,提高輿情處置的效率,減少輿情堵塞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同時,通過完善制度,為洶涌的民間網路反腐浪潮提供一個制度化出口,對民間網路輿情進行有效的疏導,防止其走向盲目。
4.改進內容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親民化發展。一是政府部門面對群眾的網路信息發布,要改變以往格式化的寫作方式、官方化的敘述語言和去民化的內容選擇,採用活潑多變的宣傳手法,運用貼近老百姓生活的親和語言,選擇群眾喜聞樂見的新聞信息,徹底摒棄官媒過重的教化色彩,注重內容的實用性,以吸引廣大群眾的關注,例如多發布當前群眾關心的注冊登記制度改革信息、消費維權案例等。二是要重視與群眾的互動,積極回應網民訴求,對於網民提出的問題或者質疑,要及時予以澄清、查證並反饋,防止因處置滯後而導致的網民負面情緒的堆積,導致不和諧的事件的發生。要隨時關注群眾關注的話題,積極參與群眾的話題討論,樹立親民的網路政府形象。
5.注重隊伍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專業化發展。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要配備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扎實的網路反腐倡廉管理隊伍,專業負責網路反腐倡廉新媒體技術的研發與維護,負責信息的發布與更新、負責輿情的反饋與總結、負責重要情況的報告。要定期對管理隊伍進行有關法律法規、信息發布、輿情處理等方面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管理隊伍輿情搜集和處置的能力。

9、新媒體有哪些優勢?

新媒體的優勢:

①傳播與更新速度快,成本低

②信息量大,內容豐富

③低成本全球傳播

④檢索便捷

⑤多媒體傳播

⑥超文本

⑦互動性

與新媒體反腐相關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