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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造謠

發布時間:2021-01-25 18:26:54

1、現在網路媒體消息傳播好多是假的,怎樣規避?

互聯網上傳播的很多消息是假的,但是作為傳統媒體的電視、廣播、報紙所傳播的信息也不全部是真的,各國政府的管理機制只能是降低謠言傳播的風險,但是卻不能夠完全的規避。

隨著互聯網影響力的擴大,網路上虛假信息造成的影響也十分巨大,因為互聯網傳播速度非常快,所以很多虛假信息不能夠得到及時的辨識,就已經在很廣的范圍內被知曉了,在得到政府有效的控制之前,其產生的後果已經非常巨大。

對於控制互聯網傳播虛假信息,我國正在進行努力,現在造謠,已經被列入相關法規,對於造謠者開始懲處,相對於龐大的互聯網資源來說,法規的管理力度仍然有限,尤其是在自媒體興起之後,管理難度不斷加大,我們不能單純的依靠政府政策去凈化網路環境。

面對謠言,我們應該有最起碼的辨識能力,而不是盲目的去相信。所謂流言,止於智者,現代社會教育程度非常高,基本上不存在純粹的文盲,國家也在不斷強化社會文化教育,通過我們學到的知識完全可以規避大部分不真實的信息。

被網路虛假信息所欺騙的人,要麼是不願意動腦思考去辨別信息的真假,要麼是貪圖虛假信息背後所帶來的利益,目光淺短,最終導致自己受到傷害。只要我們對於不確定的信息及時查找資料進行確認,不隨意傳播,不誇大事實,就可以把謠言的影響降到最低,不存在受騙人,那謠言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最終會被我們所消滅。

2、美國要求中國分享先進技術,不會那麼傻吧,是不是新聞媒體造謠

這也不完全是空穴來風。中國確實有很多技術是超過美國的,比如高鐵、第三代核電版、超高壓輸電、移動權支付、量子通信、可燃冰開采等,還有很多技術與美國不相上下,美國方面有壓力是一定的。
美國要求中國分享先進技術,這在事實上是不可能的,這方面最有可能是一些政治陰招。大家知道美國一直對中國進行高科技禁運,還逼迫歐洲國家這樣做,西方的很多技術中國買都買不來,中國怎麼可能把中國的高科技與美國分享?
在京都議定書中,規定有發達國家要無償向不發達地區轉移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改善環境的先進技術。因為現在全球變暖,正是西方國家幾百年工業化過程中肆意排放二氧化碳的結果,讓他們拿出一部技術和資金回饋世界,也是合理的要求,這正是西方不願意的。現在全球大氣治理的框架就卡在這里,美國雖然參加了,但是特朗普又退出了。、
可以想見,美國這樣做是多麼自私,是多麼的不得人心。為了轉移注意力,他要求中國拿出高科技與美國分享,完全是偷換概念,渾水摸魚……

3、為什麼網上總是有人散布謠言?

網路謠言之所以這樣肆無忌憚地荼毒網路,就因為許多造謠者抱著僥幸的心理採取匿名的方法發帖,以為這樣就能躲過法律的制裁,就能滿足自己的好奇心,充分引起別人對自己的關注。那麼我們為什麼不推行實名制來審核發帖呢?那樣一旦發帖者涉嫌造謠,我們就可以順藤摸瓜,很容易找到造謠的當事人。




我們能不能以實名認證為依據,在不對外公布的情況下,將其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圖片、信息當成司法機關調查、證明犯罪的搜集工具?讓網路實名制僅僅成為法庭調查取證的一種手段,而不是變成侵犯公民隱私權的道具?這樣對那些在網路造謠的人就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從而減少網路謠言的一再發生。



當然,實名審核制度不是要約束言論自由,更不能成為一些網站隨意刪除尖銳的批評文章的借口。現在許多網站的編輯總是採取明哲保身的做法,對一些思想尖銳的文章進行恣意打壓,這種做法不光不夠光明,也違背了我們國家言論自由政策的施行。


編造恐怖信息,傳播或者放任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應認定為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明知是他人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應認定為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如今法律已經出台一年多時間了,可是還是有一些人「干冒天下之大不韙」地妖言惑眾。殊不知你為了逞一時口舌之快,等待你的將是法律對你不正當言論的嚴厲制裁,不光如此,你們還會受到道德的譴責、民眾的歧視,這是多麼得不償失的結果呢?

4、如何應對微信朋友圈中傳播的謠言

如何應對微信朋友圈中傳播的謠言
隨著微信公眾平台用戶數量的急劇增長,其信息傳播范圍逐漸擴大,影響力不斷加強,於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藉助微信平台向公眾傳播謠言、暴力、恐怖、欺詐、色情等違法違規信息,企圖左右網路輿論場;或者一些不明真相的網友,在面對虛假、違法信息時,因缺乏辨別能力而成為不自覺擴散源頭,從而引發突發性輿情危機事件。這些都嚴重威脅著網路傳播秩序和公共利益,甚至有害政府形象,危及國家安全。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能滿足系統輿情信息服務市場三個要素,實時性:輿情獲得越早,給應對和處置留下的餘地就越大,而網路輿情的發展往往是爆發式的,機會稍縱即逝,一旦錯失最佳時機將追悔莫及;全面性:網路輿情容易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確性:海量信息條件下,如何准確地掌握問題核心,不為紛擾所困,是得出正確判斷的關鍵。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微信這一新型媒體的輿情監測工作是當下輿情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考驗。

面對微信輿論場的沖擊,需要政府和企業部門順勢而為,對症下葯,積極建立有效的微信輿情監測和管理引導機制。
一、應建立科學的基於微信的輿情監測體系,實現對微信輿情的實時掌握。從技術上講,對於微信的輿情監測是比較容易做到的。如可以從內容上監測,通用應用網路輿情監測工具,在監測范圍涵蓋所有公共賬號,以保證擴大監測面,增加監測量;從終端上監測,可以「以點帶面」,招募不同職業、年齡、地區的志願者從線下收集微,構建對全社會的微信熱點問題的監測體系。

二、應建立起社會公共討論的社會結構,使「看不見的輿論」重新看得見。微信縱然使輿論成為看不見的意見,但也正是這種私密性的通道使得其在影響公共事務方面存在局限性,其公共組織和協商的效能因其用戶彼此隔離而降低。而在這一點上,微博、博客顯然更具公共影響力,更容易形成網路共識。因此,如何將對公共事件的探討從以微信為代表的私密媒介引導向以微博、博客,甚至主流媒體等公共媒介上,應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思路。

在微信流行之前,在中國的網路公共空間中,由網路輿情反饋到政府、政府再做出回應的協商機制正在形成。因此,應該繼續完善在互聯網上的政府信息發布機制、輿情反饋機制,完善政務微博的功能。同時,要注意避免只是將網路空間作為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領域」的意識,並通過各種手段和方式干預網路意見發表的做法,避免使群眾意見逃離到更加私密的媒介渠道中。

三、應加強主流媒體「批判的武器」的力量,樹立媒介公信力,增強社會共識和凝聚力。數字化的形式、精緻的內容將是未來傳播的主流,傳統主流媒體應盡快融入這場媒介革命之中。主流媒體不僅從社會治理的角度應盡快融入其中,即使從生存的角度,也應盡快「蛻變」。新興社交媒體中,無數個「人」自己把關、「互助閱讀」,這在很大程度上規避了商業主義「星、性、腥」的侵蝕。未來閱讀的內容不僅僅是「碎片化的」,而且是「深度的」,在輿論引導的層面來講,這實際上對主流媒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主流媒體提供符合時代精神的真正精品內容。

四、應建立政黨及政府官員的形象評估、管理團隊,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領,傳播適合新媒介特點的鮮活內容。親民、平等的領袖及官員形象往往會成為新媒體中青睞的傳播對象,這種形象也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對政黨、政府官員形象的評估和管理將成為一個長期任務。

總之,隨著用戶群越來越龐大,信息傳播的特點越發突出,微信作為一個新起的媒介平台在輿情傳播上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是網路輿情風向標的組成之一。而對政府部門來說,微信輿情管理機制建設的根本是對微信平台信息的預警和監管,防止因放鬆對微信的警惕而導致深陷微信輿情危機泥潭。

5、傳播謠言最快的途徑什麼?

不少學者從傳播學角度對謠言傳播進行了探究,總結出了基本規律。美國心理學家奧爾波特和波斯特曼發現,謠言的傳播效率跟事件的重要性與事實的模糊程度密切相關,他們在1947 年提出了一個著名的傳播學公式:謠言=重要性×模糊性。這個公式的含義是,一個事件越重要、事實越不清楚的時候,謠言就傳播得越快、越廣,其危害也就越大。1953 年,美國社會學家克羅斯對這個公式進行了修正:謠言=重要性×模糊性×公眾批判能力。克羅斯加入了公眾批判能力的因素,指出謠言受眾的批判能力也是影響謠言傳播效率的一個重要因素。
進入網路時代之後,網路謠言突破了傳統謠言的傳播疆土。網路謠言一方面仍然遵循傳統謠言的一些傳播規律,另一方面又藉助網路平台等新媒體的傳播特質實現了傳播效率的飛躍。

6、新聞媒體發布虛假消息能算造謠嗎?

新聞媒體發布虛假消息比造謠還嚴重,是假新聞,應當追查。

關於媒體人基本素質的議論

呂敬嬌

大眾媒體不是街尾巷議,廣播、電視、報紙等大眾媒體在報道新聞或發表議論時應當客觀、公正、負責。媒體人固然難以像法官那樣鐵面無私,但過分情緒化的表述應當避免。比方說,一個廣播員在覆蓋全省的節目里,就別人的家長里短發表評議,時而拿出站好邊兒,跟著吵的態度,如同潑婦般破口大罵,或臟話連篇,堪比小劇場里的臟口二人轉,就不好了。對待矛盾,我們要有矛盾長存的寬容心,對待矛盾主體,我們要有悲天憫人的同情心。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廣播員或現場記者直接插手別人的家務事,更應當言行謹慎。媒體人,作為一個群體,應該保持必要的體面,不要讓少數語言粗俗的廣播員、記者抹黑了整個行業。

7、在新媒體時代謠言傳播有什麼特點

速度快,傳播面廣。

8、請問網路媒體造謠該向哪裡舉報?

工信局 工信局 工信局

9、現在的輿論和新聞媒體是不是對王力宏很不公平?

因為太愛LeeHom 了,看了最近的報道實在氣憤到不行。先是大年三十三十那條新聞,完版全莫名期末,什麼都權能扯出來。明明sina那個造謠者都承認了,居然還是謠言滿天飛,力宏一直都不愛炒緋聞,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如果樓主也是宏親,就該有聽過力宏的<<改變自己>>
每天看新聞都很想大聲尖叫
但臟話沒有用
大家只會輕松

我想不管怎麼說,支持他的人還是會支持他,他的才華有目共睹。或許樹大招風,力宏電影票房收益,這幾年保持的人氣,近乎完美的形象,最近就是一直對他很不公。明明已經被證實是假的,造謠,還是報道滿天飛,只能說這就是娛樂圈。
無論怎樣,我們這些人都支持他,就算真的有些報道是真的,只要力宏覺得幸福就夠了,無論他最後和誰走到一起,只要力宏自己向我們說,相信每一個真心愛他的人,都還是會一如既往的支持他。
何況那些東西都是子虛烏有的,都是沒有被證實的。
那些造謠著,素質問題,力宏不回應是對的。神馬都是浮雲
就像力宏說的我完全沒有任何理由理你。
也是這樣的他,讓愛他的人更加愛,更加加疼他

10、以媒體的新聞,假信息,謠言為話題寫一篇作文

不能把合理懷疑歸為假新聞

新媒體時代是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爆炸給人們帶來了福利,能生活在一個更透明的社會中,但這種爆炸也給人們帶來了信息騷擾,且不說每天無數娛樂至死的垃圾信息耗散著我們的注意力,充斥於空間中的種種虛假信息更讓人頭疼。從「深圳最美女孩」到「流浪漢成千萬富翁」,再到讓人目瞪口呆的打車假新聞,假新聞不斷突破著公眾想像力。
安徽女子墜亡事件中,警方懲治了編造謊言者,有關部門也處罰了幾個在微博上故意製造和轉發謠言的博主。警方和互聯網管理者開出的幾張罰單,引起了社會對謠言和假新聞的反思。我的觀點是,假新聞當然需要依法懲治,造謠者也必須依法受到追究,這是原則。但與此同時,也須警惕借「造謠」指控,異化為壓制不同觀點的棍子,借「假新聞」這種污名標簽壟斷話語權。
有必要弄清楚,哪些信息不是假新聞。
其一,事實並不是一開始就能夠水落石出,真相往往錯綜復雜,人們第一眼往往看到的都是表象和假象,根據自己的偏見去想像事實,加上有不願真相被揭開的人在掩飾事實製造假象,故意設置信息煙幕混淆視聽——這個過程中難免會有判斷的失誤。
也就是說,事實和真相並不是一次性呈現的,它的呈現是一個過程,真相呈現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混雜的信息出現——新聞報道也是一個不斷接近真相的過程,記者調查發現新的事實,可能會推翻此前的判斷,並不意味著此前的報道就一定是「假新聞」。當然,在沒有充分證據和確鑿信源的調查過程中,記者應該盡可能地小心謹慎,剋制自己的偏見、想像、妄斷和浮躁,用事實說話,有多少事實就說多少事實,用調查到的事實接近真相,而不能根據想像的碎片去拼湊一個完整的真相。但媒體和記者的調查手段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媒體不是審計署,不是中紀委,不是監察部,不能苛求媒體及媒體人做到百分百准確。
其二,並不是沒有確鑿事實依據的信息就都是假新聞和謠言,公眾在很多事情上擁有合理懷疑權,不能把合理的懷疑污名為謠言。比如哈爾濱一座大橋非正常垮塌後,網上很多人質疑橋梁的質量,懷疑這座橋是不是豆腐渣——初期在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很多新聞和評論都建立在這種懷疑基礎上。當然,最終的調查結果證明橋的質量沒有問題,而是超載原因。那此前的懷疑算不算造 謠和假新聞呢?當然不算,一方面只是「懷疑」,而沒有確鑿地說那就是豆腐渣;另一方面,即使明確說了那是豆腐渣,也不是造謠,而是質疑——橋梁非正常垮塌,在事實逐步披露、信息逐步透明的過程中,人們那麼懷疑很正常,屬於合理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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