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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環境下馬萊茲克的系統模式

發布時間:2021-01-09 21:41:16

1、馬萊茲克系統模式的生活實例

這個系統的核心點強調社會傳播過程所涉及多種要素之間的相關性及復雜性。從傳播者的角度看,影響和制約傳播者因素包括傳播者自身、傳播者社會環境、媒介的性質等。在中國如三鹿奶粉事件就可以運用此系統模式分析

2、誰能幫我做一下,衛生信息管理學的題目:選擇一個社會實例,運用馬萊茲克模式分析。謝謝啦~

淺析馬萊茲克系統傳播模式下的廣告監管

德國學者馬萊茲克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了大眾傳播過程的系統模式,這個系統的核心點強調了社會傳播過程所涉及的多種要素之間的相關性及復雜性。從傳播者的角度看,影響和制約傳播者的因素包括傳播者自身(包括自我印象、人格結構、所處組織等)、傳播者的社會環境、媒介的
性質、內容所產生的約束力和壓力,受眾對傳播者的印象、自發反饋等。從受傳者的角度看,受傳者受自身要素、所處的社會環境、傳播者所傳信息、媒介等影響。
從媒介的角度看,媒介一方面受到傳播者對信息的選擇和加工的影響,另一方面也受到受眾的媒介接觸習慣、對內容的選擇和理解、對媒介的印象等的影響。本文主
要從傳播者、受傳者、媒介三個方面分析相關要素對廣告監管效果的影響。
1 傳播者——廣告監管部門
在我國的廣告監管體系中,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負責制定和貫徹有關廣告管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我國《廣告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其職能是「為維護廣告經營秩序,規范廣告宣傳內容,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主要行使監督、檢查、控制、協調、服務、規劃六個方面的職能」。結合馬萊茲克傳播模式,我們把廣告監管者看成是信息傳播者,他們對廣告監管工作的認識程度、重視程度、法律法規條文的完善程度、監管的力度、服務意識等,都會影響廣告監督管理的效果。這一點在我國目前的廣告監管工作中表現得特別突出。如廣告法律法規的許多不完善之處,造成出現問題無法可依的局面,制約著廣告監管的效果。
首先,《廣告法》中針對廣告代言的監管條
款不夠全面具體。《廣告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依
法承擔連帶責任」。很顯然,責任的承擔只是針對團體或組織,而沒有針對個人的代言行為。這種法律漏洞致使許多代言人尤其是許多影星、歌星等代言的產品出現
問題之後無法受到法律的制裁。2008年三鹿奶粉出現的三聚氰胺事件,讓很多明星的代言出現了危機,倪萍、鄧婕、花兒樂隊等明星所代言的三鹿產品問題廣告
被一一曝光。人們譴責他們「只認錢」、「無公德」,但法律卻拿他們沒辦法。如今,三鹿已經破產,三鹿高層的幾位高管也已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明星們呢?除了
少數在媒體上道歉之外,多數明星面對問題除了逃避責任就是為自己辯解。可由於他們不負責任的代言,許多孩子沒有換來健康,換來的是災難。目前,《廣告法》
已被列入2011年國務院的立法修訂項目,國家工商總局已
將形成《廣告法(修訂送審稿)》報送國務院法制辦,並積極配合法制辦加快修訂的進程。《送審稿》明顯擴大了廣告活動的主體范圍,除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
告發布者三大主體外,把名人、明星等參與廣告代言、證明、推薦的公眾人物作為廣告其他參與者,也列為了需要規制的廣告主體,把連帶責任的主體擴展到個人,
約束代言人的代言行為。一旦該送審稿獲得通過,廣告代言人出現代言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就要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等連帶責任,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
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對廣告違法者的處罰力度過輕,也是違法廣告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當前,廣告監管部門大多按照《廣告管理條
例實施細則》的相關條款對違法者進行處罰,具體處罰金額是所得額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這種處罰力
度要明顯輕於《廣告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罰雖然不是廣告監管的最後目的,但區區幾萬元對許多廣告違法者來說真的是無關痛癢,有的變得更加有恃無恐,違
法了被罰,罰了繼續違法。據國家工商總局的統計,2010年全國各級各類工商機關共查處各類廣告違法案件4.6萬起,這是一個多麼驚人的數字。廣告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完善,廣告監管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廣告監管只有加大對違法者的處罰力度,才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真正維護。
2 受傳者——廣大的消費者
從受傳者所處的社會環境看,由於廣告監管者的服務意識不強,已經嚴重影響受眾對廣告的正確認知和評價。前面分析過,作為廣告監管部門很重要的一項職能是服務,即為廣告消費者服務。這種服務主要體現在向廣大消費者宣傳我國的廣告法律法規,
講解違法廣告的表現及判斷標准,建立各種舉報違法廣告的渠道等。然而,在實際廣告監管工作中,這些服務並未真正做到位。從馬萊茲克的模式分析,作為傳播者
的廣告監管者自身的服務意識對廣告監管形成了制約,而受傳者——廣大的消費者也未能通過及時反饋對廣告監管形成推力,更不能行使作為監督者的責任。消費者
對廣告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也就無法准確判斷廣告信息的真假,真正受到違法廣告的侵害,也不能及時進行舉報,更不能及時維護自身的利益。如醫療、葯品廣告是
出現問題較多的一類廣告,國家工商總局在2007年加大了對這類廣告的監管力度,連續出台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葯品廣告審查辦法》、《葯品廣告審查標准》等法規條文,如《葯品廣告審查標准》第四條規定:處方葯可以在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醫學、葯學專業刊物上發布廣告,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不得以贈送醫學、葯學專業刊物等形式向公眾發布處方葯廣告。第十三條規定:葯品廣告不得含有利用醫葯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
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這些條款對消費者甄別違法葯品廣告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多少人真正熟悉和了解這些內容,所以,即使媒體上正在
發布違法廣告,消費者也識別不出來。2011年4月,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葯品廣告、違法醫療器械廣告、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共計15000多次。這
些產品廣告的發布在功能與主治的宣傳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內容超出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范圍,並含有不科學的斷言或者保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廣告監管要努力做到將監管與維權統一在一起,充分保障公民及社會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監管只是手段,維權才是目的和原則。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廣告監管才算真正得到了成效。這種成效還體現在對廣告行業傳播環境的凈化,保護廣告行業真正沿著健康、誠信、良性發展的軌道不斷前進。
3 媒介——信息傳播的平台
媒介內容的公共性所產生的約束力作用不大甚至沒有作用,也就是說大眾傳媒的「把關」標准不嚴,客觀上縱容了違法經營者,更給廣告監
管帶來了難度。庫爾特·盧因的「把關人」理論認為:在群體傳播過程中存在著一些把關人,只有符合群體規范的或符合把關人價值標準的信息才能進入傳播渠道。
傳播學者懷特在1950年將社會學中的這個概念引入新聞傳播,認為傳媒組織在大眾傳播的新聞報道中是實際「把關人」,由他們對所要傳播的信息進行取捨,決
定哪些內容最終與受眾見面,「把關人」起著決定繼續或者中止信息傳遞的作用。當前廣告信息的最後「把關人」是媒體。媒體一方面面臨著增加廣告收入的壓力,
另一方面承擔著審核信息真偽的責任,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矛盾角色有時很難讓消費者樹立起對媒體「把關人」的信任,也很難保證媒體發布的廣告不出現問
題。現實生活中大量虛假廣告的存在就是很好的例證。以電視媒體為例,當前,電視是我國廣告消費者生活中接觸的主要媒體,許多人通過電視獲得生活、工作的各
種信息。由於電視媒體獨特的傳播優勢,許多企業不惜花費巨額廣告費用在電視上做廣告,
尤其是以央視為代表的核心電視媒體,更成為企業必爭資源。廣告做得越多,媒體所獲得的利潤就越高,可以說,播出廣告已經成為媒體追求利益的最主要方式。利
潤最大化使許多媒體放寬把關標准,不嚴格審查廣告發布者的合法身份,廣告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不顧其社會危害,不惜發布違法廣告,為欺詐銷售、假冒偽劣
經營者提供了「巢穴」。2011年
5月10日,國家廣電總局通報停播44條違規電視購物短片廣告,這些廣告涉及手機、電腦、化妝品、美容產品及投資收藏類商品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法成
分,表現為使用主持人、新聞報道的形式做宣傳,使用「叫賣式」推銷或者未標注經銷企業名稱、無退換貨承諾等,虛假誇大,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刊播違法廣告已經嚴重影響媒體的公信力,也對廣告行業的發展極為不利。要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媒體自律和廣告監管要密切結合。媒體要加強自律,堅決過濾大量
虛假、不健康的廣告信息,切實維護受眾的利益。廣告監管更要加強對媒體刊播廣告的監測檢查,一旦發現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真正讓違法者意識到:違法
要付出慘痛的代價,違法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從而使自己的一切廣告活動合乎法律法規的要求。只有這樣,媒體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才會越來越少,消費者的利益才會從根本上得到保護,廣告監管才能真正為消費者打造一條通過廣告獲得真實、可信信息的綠色通道。

3、誰能告訴我一些媒介和傳播方面的英語口語話題?

比如現在最新的傳播媒介,手機,網路,樓宇電視等等。
你得了解,還有傳統的大內眾傳播媒介四容個:電視,廣播,報紙,雜志
專業俗語,傳者,受眾,傳播媒介,渠道,
一些經典傳播模式比如賴利夫婦的系統模式,馬萊茲克模式,施拉姆大眾傳播模式等等
很多~~~~看一下基礎傳播學

4、傳播學的信息交流模式有哪幾種?各自的內容分別是什麼?

1、拉斯韋爾模式來

拉斯韋爾的源「五W」模式是線性模式,即信息的流動是直線的、單向的。該模式把人類傳播活動明確概括為由五個環節和要素構成的過程,是傳播研究史上的一大創舉,為後來研究大眾傳播過程的結構和特性提供了具體的出發點。

2、申農-韋弗模式

在該模型中,信源發出訊息,經過發射器,把訊息變換為信號。信號在信道中傳遞的過程,會受到雜訊的干擾,所以接收到的信號實際上是「信號+雜訊」。

3、循環模式

沒有傳播者和受傳者的概念,傳播雙方都作為傳播行為主體,通過訊息的授受處於你來我往的相互作用之中。

4、賴利夫婦模式

社會傳播系統的各種類型,包括微觀的、中觀的和宏觀的系統,每個系統既具有相對獨立性,又與其他系統處於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之中。

5、馬萊茨克傳播模式

馬萊茨克大眾傳播場模式應用了「場論」的研究思想。「場」本是現代物理學的一個概念,它是指從環境與物體的關繫上去把握物體的特徵及環境的特性。

5、請舉例說明馬萊茲克的系統模式在生活實例中的應用。。求助。。。急

額…我也想要這道題的答案~
話說這是今天早上第一節課傳播學留的作業不?
我們好像認識~

6、傳播模式和功能 一個問答題

1.拉斯韋爾模式(傳播過程中的5W):拉斯韋爾把傳播過程分解為傳者、受者、信息專、媒介、屬效果,即5W模式。

2.申農-韋弗模式:線性模式之一,把媒介分為三種,把訊息分為發出的和收到的,增加了噪音的因素。
3.傳統線性模式:以拉斯韋爾和申農-韋弗模式為代表,傳播被表述為一種直線型、單向型的過程。忽視了反饋和社會過程對傳播過程的制約。
4.控制論模式:以控制論為指導思想的傳播過程模式。變「單向直線性」為「雙向循環性」,引入了「反饋」機制。

7、傳播學馬萊茲克系統模式的幾個主要環節,以及因素或影響力。

馬萊茲克系統模式的幾個主要環節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1.影響和制約傳者因素
傳者自我印象內、人格結構、容同僚群體、社會環境、所處組織、媒介和受眾壓力
2.影響和制約受者因素
受者自我印象、人格結構、所處社會環境、訊息內容、媒介約束力
3.影響和制約媒介與訊息因素
傳者對訊息的選擇加工、受者對媒介的接觸選擇、受者社會需要、對媒介的印象

8、通過馬萊茲克傳播模式,認識影響傳播行為發生的因素.舉例分析在傳播過程中影響和制約傳播者的因素在現

什麼拉車比推車省力?省力不省力,主要看車輪受到的阻力有多大。因為克服了阻力,車子才能前進。在地面條件相同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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