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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媒體方面的國家政策

發布時間:2021-01-09 05:30:58

1、目前國家的扶持政策主要有哪些

新能源--突出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新材料--形成新材料與智能綠色製造體系
生命科學專--10年實現優良品種的顯著屬改良
生物醫葯--力爭在幹細胞研究領域取得領先地位
信息網路--突破感測網、物聯網關鍵技術
空間海洋開發--加強海岸帶可持續發展研究
地質勘探--提高資源勘探開采水平和效益

2、國家政策與發展方面的新聞(追加10分)

定於3月3日開幕的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將迎來新任新聞發言人。記者從全國政協獲悉,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主任趙啟正已被確定為會議新聞發言人。

另據媒體報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也將更換新聞發言人,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原外交部長李肇星有望擔任此職。

從2005年開始,吳建民一直擔任全國政協大會新聞發言人,但吳建民從去年起已經不是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並未設置常任新聞發言人,而是在每次大會前由主席會議選定。按照慣例,這一職務一般由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或者外事委員會主任擔任。

全國政協方面對本報解釋,這主要是因為在這一位置上的委員一般需具有豐富的面對媒體經驗。

今年69歲的趙啟正從1998年後一直擔任宣傳工作,歷任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職,他同時還是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院長

新華網北京2月5日電(記者徐松、榮燕)外交部發言人姜瑜5日在此間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日本應立即停止任何加強對釣魚島實際控制的舉動。

有記者問:據報道,日本海上保安廳在釣魚島海域首次常駐可搭載直升飛機的PLH型巡視船,並稱目的是防範中國海洋調查船的「入侵」。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姜瑜答: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日方任何加強對該島實際控制的舉動都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侵犯,是非法和無效的,應立即停止。

新華網:國家主席胡錦濤30日應約同美國總統奧巴馬通電話。胡錦濤首先對奧巴馬就任美國總統表示祝賀,向他致以新春佳節的問候和良好的祝願,並對近日美國中部部分地區遭受冰雪災害表示慰問。胡錦濤強調,在新的歷史時期,中方願同美方一道,牢牢把握兩國關系發展的大方向,加強對話,增進互信,擴大合作,尊重和照顧彼此核心利益,共同應對各種全球性挑戰,推動中美關系持續穩定發展。

昨日,張國寶表示,煤炭企業要求每噸漲價50元有其合理性。一方面,2009年煤炭行業增值稅由13%提高到17%,這可能會使煤炭的成本每噸增加近20元,此外資源稅改革將把以前從量計征方式改為從價計征,也會增加煤炭成本。而目前除了五大電力集團,其他地方電力企業已經簽訂了電煤合同,目前60%的煤炭都已簽訂訂貨合同。

去年下半年,電煤價格飆升,導致火電企業虧損嚴重,去年五大電力集團總計虧損400億。昨日一位參會代表透露,會上能源局領導明確表示,五大電力集團結成聯盟堅決不訂貨,是在聯手向政府要政策。但目前上調電價時機並不適宜,尤其是國內經濟面臨金融危機的沖擊。

他透露,目前國家能源局已將增值稅增加給煤炭企業帶來的成本增加等問題上報了國務院,正在等待回復。

張國寶表示,目前的煤電之爭集中反映了當期電價未理順,但是煤、電企業都是國有企業,應以大局為重解決好問題。

3、國家新政策可以在什麼網第一時間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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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家政策有哪些

、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2、社保:將降低社會保險費專,歸並為「五屬險一金」;3、「國家版」居住證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六大公共服務和七項便利;4、2016年取消晚育假,晚婚假。

5、2016年最新出台的國家新政策有哪些

①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②社保:將降低社會保險費,研究精簡歸並「五險一金」; ③「國家版」居住證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六大公共服務和七項便利; ④股市:1月1日起A股將實施指數熔斷機制。一大波新政將開始影響我們生活。 2016年取消晚育假,晚婚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延長生育假到幾天各地還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申請產假需要的資料有:申請書,結婚證,准生證,身份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有些單位還要求B超結果顯示胎兒周數的證明等等。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根據目前《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求!2008起國家頒布的有關傳媒業的政策和文件!

旨在推動文化體制改革的國辦法(2008)114號文件於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其中對包括對出版傳媒業改革改制的多項政策優惠。有關專家指出,國內的出版傳媒業將在改革改制中迎來一個快速發展期。
據了解,114號文件包括兩個規定:一是《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二是《文化體制改革中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第一個規定共計30條,內容涉及國有文化資產管理、資產和土地處置、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人員分流安置、財政稅收、法人登記和黨的建設等8個方面;第二個規定共計15條,內容涉及財政稅收、投資和融資、資產和土地處置、工商管理等4個方面。
關於國有文化資產管理。114號文件充實了兩條內容:一是明確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後要同原主管主辦單位脫鉤,其資產財務關系在財政部門單列,由財政部門履行文化企業的國有資產與財務管理職責。二是在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同時,盡快實現政企分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關於原劃撥土地處置。114號文件明確,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其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仍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應依法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經評估確定後,以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處理,轉增國家資本。對於國有文化企業使用的原劃撥土地,改制前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改制後可比照上述轉制政策執行。
關於企業與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差。按照現行政策,企業養老金明顯低於事業單位標准,這是當前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的主要障礙。為解決這一難題,114號文件提出:各地在做好社會保障政策銜接的同時,應結合本地實際,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解決好企業與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差問題。鼓勵地方出台更加優惠的政策,妥善解決這一問題,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關於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114號文件特別強調轉制企業應當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明確了職工權益保障資金的來源,可以從評估後的凈資產中預留,或從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中優先支付;凈資產不足的,財政部門也可給予一次性補助。該項資金的用途十分明確,一是用於支付提前離崗人員的基本待遇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二是支付分流人員的經濟補償金。
關於減輕轉制企業的稅收負擔。I14號文件針對轉制企業提供了4項稅收優惠政策:一是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後,免徵企業所得稅;二是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三是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涉及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資產劃轉或轉讓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等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四是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關於文化企業融資。一是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對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改制重組和並購,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二是鼓勵文化企業通過利用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投資開發戰略性、先導性文化項目,進行文化資源整合,推動大宗文化產品出口,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可給予一定的貼息。三是針對文化企業的特點,研究制定著作權、文化品牌等無形資產的評估和質押辦法,引導商業銀行對文化企業給予貸款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創新信貸產品,加大信貸支持;鼓勵擔保和再擔保機構開發適應文化產業的貸款擔保服務。四是通過公司制改建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上市。鼓勵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鼓勵文化企業進入創業板融資。
關於鼓勵文化企業開發高新技術。114號文件明確: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此外,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150%加計扣除。
關於設立文化產業專項資金。114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中央財政和有條件的地方財政應安排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並制定相應的使用和管理辦法,採取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文化企業發展。
不過,許多省市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的相關負責人表示,114號文件的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到期後再延長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各地將進一步增強改革的緊迫感。

7、國家對互聯網的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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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國家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①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②社保:將降低社會保險費,研究精簡歸並「五險一金」;
③「國家版」居住證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六大公共服務和七項便利;
④股市:1月1日起A股將實施指數熔斷機制。一大波新政將開始影響我們生活。
2016年取消晚育假,晚婚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延長生育假到幾天各地還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申請產假需要的資料有:申請書,結婚證,准生證,身份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有些單位還要求B超結果顯示胎兒周數的證明等等。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根據目前《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9、求 國家在傳媒、電信等領域的政策,主要是針對國外傳媒方面的

辦法》明確規定,外國傳媒社在中國境內發布的新聞信息內容,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破壞中國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國家榮譽、利益;不得違反中國的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不得煽動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害民族風俗習慣和傷害民族感情;不得散布虛假信息,擾亂中國經濟、社會秩序和破壞中國社會穩定;不得宣揚淫穢、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不得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危害社會公德或者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不得含有中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辦法》規定,新華社對外國傳煤社在中國境內發布的新聞信息有選擇權,發現含有被禁止發布內容的,應當予以刪除。

為有效保護外國傳煤社知識產權,《辦法》規定,國內用戶使用其新聞信息時,應當註明來源,並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

《辦法》對違反規定發布、使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以及代理機構違反規定的行為,規定了處罰措施,其中包括對違規外國通訊社予以警告、限期改正、暫停特定內容發布,乃至暫停或者取消發布資格。《辦法》規定,新華社有關工作人員有違規行為的,例如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應給予紀律處分。

《辦法》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通訊社,以及其他具有通訊社性質的新聞發布機構,在內地發布新聞信息參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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