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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部門制度

發布時間:2021-01-07 05:11:30

1、學生會新媒體工作部的工作有什麼?

以下是學生會新媒體部門的工作職責:

1、校電子雜志的製作發行;

2、學生會網站建設、維護、推廣、形象宣傳及校園活動網路支持;

3、負責學生會活動視頻、音頻製作,攝影,電腦維護和技術支持;

4、負責學生會新媒體平台(微博 微信 貼吧 QQ)的運營工作。

5、負責學生會新媒體平台以及網站新聞的采編,並向校內外發布宣傳學生會活動新聞信息。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台進行品牌推廣,產品營銷;策劃品牌相關的、優質、有高度傳播性的內容和線上活動。

學生會一詞一般代指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在各院校的團體會員機構。《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第四章中對「學生會」以及「學生會會員」的描述為「學生會、研究生會是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各大中專院校、高中學生會在本校黨組織的領導和團組織的指導幫助下,依照法律、學校規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1)新媒體部門制度擴展資料:

學生會其他常設部門有:

1、秘書處:負責監督檢查學生會各個部門;負責學生會會議組織工作;

2、學習部:負責監督各班學習情況,舉辦有關學習類比賽等大型活動,配合班主任做好同學工作;

3、宣策部:專門負責學校各種活動的宣傳,出海報,檢查學校班級的黑板報,並予以評分;

4、文藝部:舉辦學校文藝表演,如迎新晚會、聯歡會、元旦匯演等;

5、:評出各班級廣播體操分數,開展校運會、籃球比賽等項目活動。

2、什麼是網路新聞宣傳管理制度?

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全文)

中新網北京11月7日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信息產業部今天聯合發布《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規定全文如下:

第一條為了促進我國互聯網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規范互聯網站登載新聞的業務,維護互聯網新聞的真實性、准確性、合法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互聯網站。

本規定所稱登載新聞,是指通過互聯網發布和轉載新聞。

第三條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國家保護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互聯網站(以下簡稱新聞網站),經批准可以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其他新聞單位不單獨建立新聞網站,經批准可以在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建立的新聞網站建立新聞網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

第六條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批准:

(一)中央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審核批准。

(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新聞單位在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的新聞網站建立新聞網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批准,並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綜合性互聯網站(以下簡稱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具備本規定第九條所列條件的,經批准可以從事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的業務,但不得登載自行采寫的新聞和其他來源的新聞。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聯網站,不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

第八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依照本規定第七條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經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第九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宗旨及規章制度;

(二)有必要的新聞編輯機構、資金、設備及場所;

(三)有具相關新聞工作經驗和中級以上新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職新聞編輯負責人,並有相應數量的具有中級以上新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職新聞編輯人員;

(四)有符合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新聞信息來源。

第十條互聯網站申請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填寫並提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統一制發的《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申請表》。

第十一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從事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的業務,應當同上述有關新聞單位簽訂協議,並將協議副本報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應當註明新聞來源和日期。

第十三條互聯網站登載的新聞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三)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

(六)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互聯網站鏈接境外新聞網站,登載境外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站發布的新聞,必須另行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已取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資格的,情節嚴重的,撤消其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資格:

(一)未取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資格,擅自登載新聞的;

(二)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登載自行采寫的新聞或者登載不符合本規定第七條規定來源的新聞的,或者未註明新聞來源的;

(三)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未與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簽訂協議擅自登載其發布的新聞,或者簽訂的協議未履行備案手續的;

(四)未經批准,擅自鏈接境外新聞網站,登載境外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站發布的新聞的。

第十六條互聯網站登載的新聞含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內容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七條互聯網站登載新聞含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內容之一或者有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責令關閉網站。並吊銷其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十八條在本規定施行前已經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互聯網站,應當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60日內依照本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大學生對新媒體部門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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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媒體運營績效考核

1、新媒體運營,是通過現代化互聯網手段,通過利用微信、微博、貼吧等新興媒體平台工具進行產品宣傳、推廣、產品營銷的一系列運營手段。通過策劃品牌相關的優質、高度傳播性的內容和線上活動,向客戶廣泛或者精準推送消息,提高參與度,提高知名度,從而充分利用粉絲經濟,達到相應營銷目的。

2、創業項目啟動前期可能雜事會比較多,比如產品研發、產品測試、市場推廣資源和物料准備等。所以趣營銷網的建議是等產品過了試運營期來定目標和KPI,我是個目標感極強的人,每天都會去盯數據,所以不設置目標和KPI總覺得不舒服。

3、創業初期各個部門的KPI考核盡量簡單點,別搞一大堆薪酬激勵的事情,實在點,完成多少給多少現金。比如新媒體運營的KPI,月關注粉絲目標是多少?完成和未完成目標能拿多少?

4、以下以微博和微信為例:微博考核指標:微博營銷涉及的數據大致有微博信息數、粉絲數、關注數、轉發數、回復數、平均轉發數、平均評論數。微博信息數:每日發布的微博數量(條/天)。平均轉發數:每條信息的轉發數之和/信息總數量,一般計算日平均轉發數或月平均轉發數(次/條),平均回復數原理類似。

5、平均轉發數(評論數)與粉絲總數和微博內容質量相關,粉絲總數越高,微博內容越符合用戶需求,轉發數和評論數就會越高。所以這個數據可以反應粉絲總數、內容和粉絲質量的好壞。粉絲基數越大,理論上轉發會提高,內容越契合用戶,或者粉絲中你的目標人群越多,這個數據都會上升。以A公司品牌微博為例,4月1日只有1.4萬左右,5月結束有2.6萬!從這個表中可以看到4、5月的增長情況,兩個月的粉絲增量差不多,微博信息數量5月增加36%,但是轉發總數增長近100%倍,評論增長了64%,搜索結果數也是增加了。

6、應該說針對4月的微博內容分析之後,5月份作了一些調整,更加註重用戶需求,所以在總量增加的同時微博的平均轉發數和回復數都上升了,可以說明該微博5月份比4月份是有進步的,而且搜索結果數直接增加曝光率,說明了營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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