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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視頻音樂侵權

發布時間:2020-12-25 11:30:15

1、papi醬公司短視頻配樂被訴侵權,要求索賠25萬余元,這種做法合理嗎?

首先,papi醬公司侵權了北京音未公司的短視頻配樂,是不合理的存在。因為這是人家的勞動成果,不是papi醬公司所製作的配樂。不能夠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拿來商用的。所以,是papi醬公司有違在先,但是北京音未公司向papi醬公司索賠25萬余元。

這個是否合理,是要根據法律的依據來判決的,而且是要看papi醬公司給北京音未公司帶來了多少損失,因為使用了這個短視頻配樂,北京音未公司損失了多少金額。而這個短視頻有多少的播放量。是否對北京音未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響等來判定的。

不是原告方說多少就是多少的,原告說二十五萬多。是要拿出真憑實據的,確實因為這個papi醬公司使用了他們公司的短視頻配樂給北京音未公司直接造成了25萬余元的損失。這都是要證據的。口說無憑的。不然的話,papi醬公司完全可以反過來告北京音未公司敲詐勒索的。所以說,雖然說papi醬公司侵權了北京音未公司的版權。

但是北京音未公司要根據法律的依據,還有自己公司的確切損失金額來向papi醬公司索要賠償,不能夠漫天要價,趁機撈一把的感覺,而且,我國也有相關的法律依據來判定這個事件的賠償額度的。

2、papi醬公司短視頻配樂被告侵權,這一波操作你更支持誰?

我肯定是支持被侵權的一方啊,papi自己也是做內容的,肯定知道維權不容易,保護自己的版權多不容易,估計也會做出道歉和賠償的。

3、抖音短視頻中使用音樂是否屬於商業行為?

不一定是商業行為,但可能是侵權行為。在抖音等平台,有大量的短視頻都有背景音樂或者配樂,很多音樂還經過了修改。如果這些音樂的使用和修改沒有得到授權的話,無疑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的。就這個定性而言,無論抖音平台也好,短視頻製作者也好,應該有相應的認識。


宣傳知識產權保護已經多年,如果這點認識都沒有的話,是不能讓人信服的。背景音樂也就是BGM都是具有著作權的,也就是版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等一系列權利,隨意添加背景音樂是一種侵犯著作權利的行為。


根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能在沒有取得著作權人的允許並支付報酬的情況下,擅自將其作品進行傳播。這里就要提到,表演權是一項對音樂作品公開表演以及利用各種手段播送公開表演的權利。由於音樂作品需要通過表演才能表達和傳播,因此表演權是表演者與音樂權利人之間最直接的最基礎的法律關系。

如果未經音樂權利人許可翻唱其作品,用於商業用途並未支付報酬,涉嫌侵犯表演權。而如果是個人雅興,在家K歌,因其未做商業用途,則不屬於侵權。但你在KTV唱的每一首歌,其實都已經由商家付費買單。

4、我做短視頻用別人用過的背景音樂算不算侵權?

那得看別人的音樂是不是原聲。
如果是,那你就侵權了。
如果不是,那恭喜你,沒侵權。
當然了,如果音樂的原主人不同意,那你還是侵權了。

5、papi醬公司短視頻配樂被起訴,那是不是抖音上所有的視頻配樂都是侵權?

並不是的,說到這個問題,那我就先跟大家介紹一下什麼叫音樂版權,所謂版權就是包括音樂的發表權,著作權,修改權等等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在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隨意對作品進行傳播,所謂侵權就是指的隨意添加別人的背景音樂,並將其作為商業用途。

那麼我們平時發布一個視頻什麼的,或者是自己覺得一首歌很好聽,然後對他進行了翻唱也算是侵權嗎?其實並不是,如果我們去使用這些音樂僅僅作為了短視頻的拍攝,而這個視頻拍攝只是想展示一下個人才藝的話,就沒有什麼問題,就像我們平時自己錄歌,發視頻加配樂都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如果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將其用於商業、盈利用途就算是侵權。就像當年的斗魚主播馮提莫曾經在直播間播放過一首《戀人心》,沒有經過著作權人同意,於是斗魚就被告上了法院,並最終賠償著作權者2000元的賠償,還支付了訴訟費用。

所以隨著現在的版權意識逐漸增強,抖音等平台開始對音樂版權重視起來,像我們在抖音上使用的背景音樂其實都是抖音向各個音樂平台支付過版權費的,所以我們才可以使用到豐富多彩的背景配樂。而papi醬則是忽略了這個事情才會出現被起訴的事件。

6、papi醬公司短視頻配樂被訴侵權,以後用的音樂必須要原創嗎?

大家常說原創不易,尊重原創嘛。畢竟創作者和大家工作都是一樣的,也要賺錢養家,內如果大家都不經過容作者,直接使用,作者不就該喝西北風了嗎。

現在我來和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國家侵權法法規:在沒有取得著作人同意之下公然侵害對方著作權,並且侵犯其肖像權的行為其實屬於侵權行為。我記得有一會看法制節目,有一個律師指出,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音樂作品也享有著作權,因此使用有關作品時,使用人應依法向著作權人繳納版權費。

其實,有法律記載從1994年起我國公共場所播放背景音樂就已經開始徵收版權費。到2000年,國家版權局頒布了正式的收費標准,上海、北京、深圳、浙江、江蘇等省市的背景音樂收費也隨之鋪開。這意味著,不少商家一直認為的背景音樂「免費午餐」,其實並不能免費享用。在公共場所,以營利為目的公開播放音樂,都應該向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支付使用費。

那為什麼這么多人都侵權,而只有papi醬被告呢。就是那句話了,樹大招風,人紅是非多。超市播放背景音樂也是侵權的,可是著作權方不知道就沒事,或者知道了也沒興趣追究你的法律責任。我的意思是只要以盈利為目的,利用他人著作權並且未經允許或者支付報酬都是侵權的。我們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7、papi醬公司短視頻配樂被起訴,那是不是抖音上所有的視頻配樂都是侵權?

我覺得是這樣的,用配樂的時候,還是應該徵求原創的同意才可以用。

8、純音樂填歌詞發表到短視頻里 不盈利算侵權嗎

不算的,不做商業用途就可以

9、papi醬公司短視頻配樂被訴侵權,以後用的音樂必須要原創嗎?

我覺得也並不是說我們在做任何的東西的時候,都要去使用原創的,畢竟難道我們普通人錄制一些視頻的時候,就不可以加任何的配樂了嗎?當然不是,我覺得這件事情的發生,它提示我們的是要學會尊重版權,去使用一些我們可以使用的東西,或者說是要在使用之前告知原作者,在使用中標明音樂的出處。

版權問題一直是我們重視的,因為在我國的話,其實很多人對於版權問題,並沒有很重視,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東西都是存在的假貨或者是盜版的東西的存在的,那麼由於價格的差異,很多消費者也會很願意選擇這些非正的產品。

那麼為什麼這么多人使用他的配樂,但是他卻只起訴了papi醬呢?首先papi 醬也算是千萬級網紅了,知名度非常的高,那麼她所使用了這個配樂,是會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的。但是其他人可能並沒有什麼知名度,即使是使用了這個配樂,也基本很少有人去關注到。

還有的話,就是papi醬的話,使用這個配樂,她所起到的是商業化的作用,因為他們公司出視頻,是屬於盈利性質的,是有不少的收入的,但是其他人使用這些配樂的話,其實大多數只是一種娛樂的目的,大家就是隨便拍一個視頻玩玩的。所以願版權擁有著肯定是會對papi 醬的行為看不下去的,這是人之常情,我覺得是一種比較正常的人的心理吧。

畢竟看著別人拿著屬於自己的東西去賺錢的話,心裡肯定是會感到不滿的,那麼這樣子的起訴的話,一方面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報酬,另一方面,其實也是可以蹭一波papi醬的熱度。

10、用別人的音樂做背景音樂的短視頻侵權了嗎?

判定是否侵犯著作權,不在於使用場景,而是使用者是否取得著作權人的允許。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法》
現在國內也有很多版權音樂平台可以進行購買使用,也不需要很多錢~像musiness之類的,當然覺得經濟上有困難的,可以選擇進入公有領域的音樂作品和Creative
Commons知識共享協議(簡稱CC)下的音樂作品,但要找一下,還要辨認一下是不是真的屬於CC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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