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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媒體的說法

發布時間:2020-12-03 08:38:11

1、如何看待新媒體時代報紙即將消亡這一說法

在電視的巨流沖擊下,昔日的傳媒老大報紙,屈居傳統媒體老二的日子已經很久了。而當網路新媒體挾著新技術呼嘯而至時,報紙再次感受到了被沖擊的滋味:廣告被分流,受眾被分流,影響力下降。尤其是在西方發達國家,這種感受,也許更貼切。因為,在那裡,電腦與網路的普及,已經達到了國民化的程度。
傳媒人士已經在考慮報紙的出路及其「倒計時」了!傳媒大亨默克多幾年前就放言:報紙的壽命最多40年。在世界傳媒界引起不小的震盪。很多人不以為然。但也有人提醒道:別把這話看淡了。這句話說的有一定的道理。為此,如何減緩衰老期的到來,報紙媒體費了不少的心機。平面媒體投資網路,便是應對趨勢之一。
在剛剛結束的第六屆網路媒體論壇上,千龍網的總裁賀智生說:「傳統的報紙雜志可能還有50年的存活期。」認為,不論從內容還是形式上,網路媒體一定會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完全能夠替代傳統媒體的地位。其與其他替代論者不同的地方在於,其並不認為這些是決定性的因素。真正使網路媒體替代傳統媒體的,是資源的短缺所造成的大環境。
還說:「從資源角度講,個人認為報紙將來是一種很奢侈的東西,它的成本太高了。大家覺得紙不是很便宜的東西嗎?有幾十億人口的時候就不一樣了。所以,個人有這么一個觀點,好比前些年,當世界人口30多億的時間,人們就穿裘皮而為榮為貴,但現在誰穿裘皮就也點兒邪。將來很有可能有一天,會有一些人把報攤圍住,不要大家買報紙。簡單的說,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可能還能存活五十年左右。」
這個觀點確實新穎。很有見地。30、40年後,資源的短缺,真的會成為地球村發展的制約因素,大眾化的報紙蛻變成「奢侈品」的可能性很大。當然,事情的另一方面,應該是經濟的發展促使電腦與網路的大普及、網路媒體對消費者閱讀習慣的改造,使新媒體取代傳統媒體由可能上升為一種必然。
但報紙是否就會消亡呢?完全消亡的可能性不大……個人想,30、40年後的媒體,其存在可能不只是一種方式,而是多種形式並存。譬如紙製版、網路版與雜志版等。前者是「貴族化」了的,而後兩者則是平民化、大眾化的了。報媒的存在,只是一個標記,一個平台,其表現形式是採集、整理、發布信息,而主要的傳播方式,應該就是網路了!但電視、報媒依然應該是權威的信息平台,只是其影響力被傳播威力更強大的網路媒體覆蓋了……
這也許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現在有人提出,平面媒體聯合起來,斬斷網路媒體的新聞來源……雲雲,且不說「聯合」的可能性與可行性有多大,從媒介的本質上來說,這不僅有礙信息的有效傳播,與信息時代的趨勢格格不入,也違反了公平競爭與反壟斷的相關法律規定。

2、汽車購買後,上牌的最長時間是多久???

國家並沒有規定新車的上牌期限是多久,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會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 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關於新媒體的說法擴展資料

新車如果剛買來還未上牌,可以帶上車輛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交通強制險第三聯原件和復印件、購車發票第一聯原件和復印件、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非本地車主需要車主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後,發予臨時號牌,一般都是4S店代辦。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對臨時號牌的使用時間、機動車質押辦理等方面做了規定: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分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節假日。其中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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