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年來,隨著新媒體的興起,刷微博、看公眾號、逛朋友圈成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些假新聞、
這則材料介紹的現象對我們的學生來說比較熟悉,立意和寫作的中心不能超出新媒體的范圍而去談對待微信微博的看法,對待謠言和虛假信息的看法。我收藏了幾篇很叫好的作文,可供大家品讀。這幾篇文章讀來叫人神清氣爽,既被學生的文面字體所秀眼,又被語句詞彙的准確生動簡明靈活所打動,更可貴的是表達出來的思想具有很強的時代概括力洞察力說服力,不能不為之叫好!也收集了5個很不錯的題目《上網不上當》《做制止謠言的智者》《做理性的信息消費者》《莫讓謠言在指尖徜徉》《做信息列車上的安全乘客》,這些題目,搭眼一看就能產生好感。
假新聞和謠言之所以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興風作浪、禁而不止,多是某些人或公眾號在惡意「吸粉」或「趨利而為」。據悉,在傳謠利益鏈中,造謠者精心製作出各種聳人聽聞的信息,藉助人們隨手一轉求娛樂、求健康的心態,在傳播中增加粉絲,然後再以「微營銷」的方式賺取廣告費。為了讓謠言「逼真」, 或冒充「權威專家」、打著「科學論證」的旗號增加可信度,或誇大扭曲後果製造恐慌,或以「致死」標題來吸引眼球,讓一些人深信不疑、隨手就成了「二傳手」。
而一些人之所以對撲面而來的假信息和謠言「毫不設防」,多是把QQ、微博、微信賬號當作了私人領地,認為轉轉無妨,無需擔責。事實上,「私人領地」並非法外之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2013年,「兩高」出台司法解釋,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可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進一步細化了處罰量刑標准。
這表明,在自媒體風生水起的當下,每個人雖然都可以發出自己的聲音,但必須重視手中的「發布」和「轉發」按鍵,切莫被某些別有用心者牽著鼻子當槍使,越過道德的底線,觸碰法律的紅線。尤其是對那些轉發的內容,更需肩負起審核查驗求證的職責。如果不能確定其真實性,就不要輕點滑鼠、輕觸按鍵。當每一個人在轉發微博微信前,都能先暫停一下,思考三秒,保持一份獨立的判斷力,做謠言的終結者而不是「二傳手」,謠言就會止於智者,止於你我之手下。
2、在新媒體時代謠言傳播有什麼特點
速度快,傳播面廣。
3、新媒體有哪些特點?
新媒體有全方位的數字化、有互動性、個性化等特點。
一. 全方位的數字化
新媒體最為顯著的特點即數字化的傳播方式。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必然帶來數字化傳播方式。新媒體通過全方位的數字化過程,將所有的文本縮減成二進制元編碼,並且可以採用同樣的生產、分配與儲存的過程。
二. 互動性
提及新媒體最常提到的就是其交互性。傳統的大眾媒介都是單向式傳播,但新媒體則突破了單向傳播,增強了傳播者與接收者之間的互動性。新媒體以其新興技術新興,特別是互聯網,可以連接網上任一用戶,實現網路信息資源共享,使用戶之間無障礙溝通交流。
三. 個性化
新媒體實現了信息傳播與收閱的個人化。以網路環境為基礎,基於信息用戶的信息使用習慣、偏好和特點向用戶提供滿足其各種個性化需求的服務。這種新媒體提供的個性化信息服務,令信息的傳播者針對不同的受眾提供個性化服務。
新媒體存在的問題:
1. 我國網民數量激增,但分布不均。調查顯示,城市網民,尤其是大城市網民是主力軍。知識、信息之間的這一鴻溝將會變得更寬而不是更窄。
2. 網民素質良莠不齊。網民擁有自由發表意見的平台,但此類言論自由隨意、導向不明,甚至部分網民熱於揭人隱私、製造謠言,而導致偏激和非理性、盲從與沖動。
3. 虛假信息多。目前,網路上頻繁出現一些虛假、低俗等有害信息給構建健康文明網路造成了極壞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