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新媒體時代謠言傳播有什麼特點
速度快,傳播面廣。
2、如何應對微信朋友圈中傳播的謠言
如何應對微信朋友圈中傳播的謠言
隨著微信公眾平台用戶數量的急劇增長,其信息傳播范圍逐漸擴大,影響力不斷加強,於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藉助微信平台向公眾傳播謠言、暴力、恐怖、欺詐、色情等違法違規信息,企圖左右網路輿論場;或者一些不明真相的網友,在面對虛假、違法信息時,因缺乏辨別能力而成為不自覺擴散源頭,從而引發突發性輿情危機事件。這些都嚴重威脅著網路傳播秩序和公共利益,甚至有害政府形象,危及國家安全。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能滿足系統輿情信息服務市場三個要素,實時性:輿情獲得越早,給應對和處置留下的餘地就越大,而網路輿情的發展往往是爆發式的,機會稍縱即逝,一旦錯失最佳時機將追悔莫及;全面性:網路輿情容易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確性:海量信息條件下,如何准確地掌握問題核心,不為紛擾所困,是得出正確判斷的關鍵。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微信這一新型媒體的輿情監測工作是當下輿情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考驗。
面對微信輿論場的沖擊,需要政府和企業部門順勢而為,對症下葯,積極建立有效的微信輿情監測和管理引導機制。
一、應建立科學的基於微信的輿情監測體系,實現對微信輿情的實時掌握。從技術上講,對於微信的輿情監測是比較容易做到的。如可以從內容上監測,通用應用網路輿情監測工具,在監測范圍涵蓋所有公共賬號,以保證擴大監測面,增加監測量;從終端上監測,可以「以點帶面」,招募不同職業、年齡、地區的志願者從線下收集微,構建對全社會的微信熱點問題的監測體系。
二、應建立起社會公共討論的社會結構,使「看不見的輿論」重新看得見。微信縱然使輿論成為看不見的意見,但也正是這種私密性的通道使得其在影響公共事務方面存在局限性,其公共組織和協商的效能因其用戶彼此隔離而降低。而在這一點上,微博、博客顯然更具公共影響力,更容易形成網路共識。因此,如何將對公共事件的探討從以微信為代表的私密媒介引導向以微博、博客,甚至主流媒體等公共媒介上,應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思路。
在微信流行之前,在中國的網路公共空間中,由網路輿情反饋到政府、政府再做出回應的協商機制正在形成。因此,應該繼續完善在互聯網上的政府信息發布機制、輿情反饋機制,完善政務微博的功能。同時,要注意避免只是將網路空間作為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領域」的意識,並通過各種手段和方式干預網路意見發表的做法,避免使群眾意見逃離到更加私密的媒介渠道中。
三、應加強主流媒體「批判的武器」的力量,樹立媒介公信力,增強社會共識和凝聚力。數字化的形式、精緻的內容將是未來傳播的主流,傳統主流媒體應盡快融入這場媒介革命之中。主流媒體不僅從社會治理的角度應盡快融入其中,即使從生存的角度,也應盡快「蛻變」。新興社交媒體中,無數個「人」自己把關、「互助閱讀」,這在很大程度上規避了商業主義「星、性、腥」的侵蝕。未來閱讀的內容不僅僅是「碎片化的」,而且是「深度的」,在輿論引導的層面來講,這實際上對主流媒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主流媒體提供符合時代精神的真正精品內容。
四、應建立政黨及政府官員的形象評估、管理團隊,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領,傳播適合新媒介特點的鮮活內容。親民、平等的領袖及官員形象往往會成為新媒體中青睞的傳播對象,這種形象也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對政黨、政府官員形象的評估和管理將成為一個長期任務。
總之,隨著用戶群越來越龐大,信息傳播的特點越發突出,微信作為一個新起的媒介平台在輿情傳播上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是網路輿情風向標的組成之一。而對政府部門來說,微信輿情管理機制建設的根本是對微信平台信息的預警和監管,防止因放鬆對微信的警惕而導致深陷微信輿情危機泥潭。
3、傳播謠言最快的途徑什麼?
不少學者從傳播學角度對謠言傳播進行了探究,總結出了基本規律。美國心理學家奧爾波特和波斯特曼發現,謠言的傳播效率跟事件的重要性與事實的模糊程度密切相關,他們在1947 年提出了一個著名的傳播學公式:謠言=重要性×模糊性。這個公式的含義是,一個事件越重要、事實越不清楚的時候,謠言就傳播得越快、越廣,其危害也就越大。1953 年,美國社會學家克羅斯對這個公式進行了修正:謠言=重要性×模糊性×公眾批判能力。克羅斯加入了公眾批判能力的因素,指出謠言受眾的批判能力也是影響謠言傳播效率的一個重要因素。
進入網路時代之後,網路謠言突破了傳統謠言的傳播疆土。網路謠言一方面仍然遵循傳統謠言的一些傳播規律,另一方面又藉助網路平台等新媒體的傳播特質實現了傳播效率的飛躍。
4、新媒體真的完全替代傳統媒體了嗎
完全替代是個什麼概念?個人覺得,傳統媒體的作用沒了,才叫完全替代。從實際情況來看,有以下幾個方面沒有替代:
1.信用。傳統媒體發出的聲音更可靠的觀念目前還存在。因此,我們的許多客戶要發出給自己品牌增信的聲音時,還是會選擇傳統媒體。
2.重要信息的出口。目前政府部門的信息還是主要依託於傳統媒體曝出;
3.內容製作流程。雖然傳統媒體的內容效率比較低,但是嚴謹的內容製作流程大多數新媒體沒有掌握。因此新媒體更容易產生謠言,或者片面的信息。
5、以媒體的新聞,假信息,謠言為話題寫一篇作文
不能把合理懷疑歸為假新聞
新媒體時代是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爆炸給人們帶來了福利,能生活在一個更透明的社會中,但這種爆炸也給人們帶來了信息騷擾,且不說每天無數娛樂至死的垃圾信息耗散著我們的注意力,充斥於空間中的種種虛假信息更讓人頭疼。從「深圳最美女孩」到「流浪漢成千萬富翁」,再到讓人目瞪口呆的打車假新聞,假新聞不斷突破著公眾想像力。
安徽女子墜亡事件中,警方懲治了編造謊言者,有關部門也處罰了幾個在微博上故意製造和轉發謠言的博主。警方和互聯網管理者開出的幾張罰單,引起了社會對謠言和假新聞的反思。我的觀點是,假新聞當然需要依法懲治,造謠者也必須依法受到追究,這是原則。但與此同時,也須警惕借「造謠」指控,異化為壓制不同觀點的棍子,借「假新聞」這種污名標簽壟斷話語權。
有必要弄清楚,哪些信息不是假新聞。
其一,事實並不是一開始就能夠水落石出,真相往往錯綜復雜,人們第一眼往往看到的都是表象和假象,根據自己的偏見去想像事實,加上有不願真相被揭開的人在掩飾事實製造假象,故意設置信息煙幕混淆視聽——這個過程中難免會有判斷的失誤。
也就是說,事實和真相並不是一次性呈現的,它的呈現是一個過程,真相呈現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混雜的信息出現——新聞報道也是一個不斷接近真相的過程,記者調查發現新的事實,可能會推翻此前的判斷,並不意味著此前的報道就一定是「假新聞」。當然,在沒有充分證據和確鑿信源的調查過程中,記者應該盡可能地小心謹慎,剋制自己的偏見、想像、妄斷和浮躁,用事實說話,有多少事實就說多少事實,用調查到的事實接近真相,而不能根據想像的碎片去拼湊一個完整的真相。但媒體和記者的調查手段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媒體不是審計署,不是中紀委,不是監察部,不能苛求媒體及媒體人做到百分百准確。
其二,並不是沒有確鑿事實依據的信息就都是假新聞和謠言,公眾在很多事情上擁有合理懷疑權,不能把合理的懷疑污名為謠言。比如哈爾濱一座大橋非正常垮塌後,網上很多人質疑橋梁的質量,懷疑這座橋是不是豆腐渣——初期在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很多新聞和評論都建立在這種懷疑基礎上。當然,最終的調查結果證明橋的質量沒有問題,而是超載原因。那此前的懷疑算不算造 謠和假新聞呢?當然不算,一方面只是「懷疑」,而沒有確鑿地說那就是豆腐渣;另一方面,即使明確說了那是豆腐渣,也不是造謠,而是質疑——橋梁非正常垮塌,在事實逐步披露、信息逐步透明的過程中,人們那麼懷疑很正常,屬於合理的懷疑。
6、為什麼網上總是有人散布謠言?
網路謠言之所以這樣肆無忌憚地荼毒網路,就因為許多造謠者抱著僥幸的心理採取匿名的方法發帖,以為這樣就能躲過法律的制裁,就能滿足自己的好奇心,充分引起別人對自己的關注。那麼我們為什麼不推行實名制來審核發帖呢?那樣一旦發帖者涉嫌造謠,我們就可以順藤摸瓜,很容易找到造謠的當事人。
我們能不能以實名認證為依據,在不對外公布的情況下,將其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圖片、信息當成司法機關調查、證明犯罪的搜集工具?讓網路實名制僅僅成為法庭調查取證的一種手段,而不是變成侵犯公民隱私權的道具?這樣對那些在網路造謠的人就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從而減少網路謠言的一再發生。
當然,實名審核制度不是要約束言論自由,更不能成為一些網站隨意刪除尖銳的批評文章的借口。現在許多網站的編輯總是採取明哲保身的做法,對一些思想尖銳的文章進行恣意打壓,這種做法不光不夠光明,也違背了我們國家言論自由政策的施行。
編造恐怖信息,傳播或者放任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應認定為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明知是他人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應認定為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如今法律已經出台一年多時間了,可是還是有一些人「干冒天下之大不韙」地妖言惑眾。殊不知你為了逞一時口舌之快,等待你的將是法律對你不正當言論的嚴厲制裁,不光如此,你們還會受到道德的譴責、民眾的歧視,這是多麼得不償失的結果呢?
7、新媒體對我們生活可能會造成哪些負面影響?
人在新媒體的影響下,表達表述更加輕松不受約束,自主性更強,同時這也是弊端,由此產生了許多無知無畏的鍵盤俠。再者是人際交往層面,人與人的交往從線下到了線上,從現實到了虛擬,新媒體的迅速傳播,是人與人的認識速度更快了,也因此產生了眾多網紅,一些負面人物的影響也擴大化。
從當前新媒體發展的實踐來看,一些新媒體僅僅被當做技術和渠道,或者僅僅是為了趕個時髦。罔顧自身實際,盲目跟風新的傳播形態,而不是考慮打造符合新媒體傳播規律的產品。
結果是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葯,導致新媒體內容同質化嚴重,出現了一批『僵屍產品』。既浪費了大量資源,又沒有產生良好的傳播和社會效果。
「新媒體上公眾的情緒容易被放大和激化,『標題黨』往往攻其一點,寧可歪曲事實也要用最聳動的語言製造轟動效果」,『標題黨』已經成為媒體圈的公害,不僅助推了網路謠言的產生和傳播,損傷了新媒體的公信力,也損害了整個媒體行業的聲譽。
(7)新媒體謠言擴展資料
新媒體不可能與營銷徹底做分割,打造互聯網入口,實現線上線下結合,打造閉環的O2O商業模式是幾大平台運營商的目標,當前新媒體的目標是尋找內容生產與商業模式的平衡點,避免過度營銷。
新媒體探索新的盈利模式無可厚非,但過度營銷不僅不會推進平台的建設,反而會讓受眾產生逆反心理。新媒體與社交媒體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私密化、個性化是新媒體的特點之一,新媒體應當珍惜羽毛,避免過度商業化帶來的受眾反感和流失。」
新媒體的發展壯大是媒體發展的大勢。能力越強,責任越大。毋庸諱言,今天的新媒體,社會擔當和責任意識仍有待加強,需要在媒體屬性、商業屬性和社會屬性之間尋找平衡點。
8、流言真真假假,新媒體時代哪條消息值得信任?
那些被官方認證過,或者事件的當事人親自發出來消息值得我們信任。現在新媒體時代有很多人都想用自己的語言吸引一些粉絲的注意力,把這些粉絲轉化為自己的私慾流量最終變現。所以有很多人在網路上會說一些很不負責任的話誤導粉絲們的注意力,也會引領話題的方向。官方認證過的消息。如果你想你所有看到的新聞都是真實的,那你就去大的平台找一些被官方認證過的新聞,因為官方認證都是經過各方認證給出的准確答案,他們不會瞎編亂造,也會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任。百度每天的推薦都有很多時事新聞,所有寫的新聞都是真實的,如果你經常在上面搜索新聞,他也會根據你的喜好為你推薦你想看的。你可以去網路上找一些新聞,看下面一大群網友的評論,你可以看一下評論的偏向口是哪一邊,因為會有很多人尊重事實,評論多的那一方可能就是你想知道的真實新聞。
當事人證實的新聞。很多新聞或者重要的事情都有這個新聞的當事人,最准確的信息就是這個當事人自己說出來的話,因為當事人不會偽造事情的真相,他會把自己的經歷和網友們坦白,你最好找到當事人的視頻,因為在視頻中你可以根據當時的表情分析他有沒有在撒謊,在視頻中也能更好地感受到當事人的情緒。
我個人對於網路上一些文字的評論或者文字的描述是有一些偏見的,因為我們把故事情節落實在文字上就會運用一些誇張的手法。第一個人描述誇張之後,第二個人就會把第一個人的言語繼續放大,最終可能會把一件很小的事情放大成為一件重大新聞,所以你最好去找一些視頻看新聞,這樣才更真實。
9、在新媒體時代,謠言傳播有什麼特點?
范圍廣,時效快,威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