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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曝光失信被執行人

發布時間:2020-10-25 11:27:09

1、浙江一法院如何曝光老賴?

浙江溫州市甌海區一些微信用戶近日刷朋友圈時,刷到一條甌海法院的「廣告」推送,點開後發現是該院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名單。

記者采訪甌海區人民法院時了解到,該院在推出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曝光台後,嘗試通過微信平台朋友圈「廣而告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

據介紹,甌海法院此次共曝光20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以「圖文並茂」的形式「曬」出了他們的照片、姓名、隱去部分號段的身份證號碼、地址、執行標的額等;合計涉案金額達1077萬余元,其中最高金額324萬元,最低金額1萬余元。

曝光信息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後,一些失信被執行人在當地成為了「名人」。當地微信用戶紛紛熱議,並在朋友圈上大量評論和轉發,表示就應該大力懲戒這些不守信的人。短短數天內,總曝光量已達32.56萬次,點擊閱讀量突破3.76萬,1400餘微信用戶予以點贊、評論或轉發。

曝光並不是推送給每個微信用戶,而是通過微信平台鎖定失信被執行人周邊人群予以定向推送,實施「精準曝光」,提升威懾力。

2、失信被執行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曝光的條件及流程

程序和規則在法釋(〔2013〕17號)有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法釋〔2013〕17號)
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第二條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經審查後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作出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決定。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第三條 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
第四條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四)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五)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布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
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並可以採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3、錢還了為何還曝光,還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

可以申請當事法院撤銷判決
如果是銀行徵信系統的話,沒辦法更改

4、網路媒體擅自公布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合法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也就是說,存在以上任一行為的被執行人 ,法院都會公布

5、失信被執行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曝光的條件及流程是什麼?

失信被執行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曝光的條件及流程是: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第二條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內容。

第二條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經審查後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作出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決定。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第三條 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
第四條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布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
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並可以採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6、被網上公布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辦,對以後生活有什麼影響

這影響是深遠的,比如:沒有任何人會給你貸款、找工作會被拒絕、凡是與信用有關的任何東西將被全部拒絕!在社會上幾乎是寸步難行!

7、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第五條
人民法院決定限制高消費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高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高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後果等內容。

第六條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需要和被執行人的情況可以向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也可以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告。

第七條 限制高消費令的公告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執行人申請在媒體公告的,應當墊付公告費用。

第八條 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九條
在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費令。

(7)新媒體曝光失信被執行人擴展資料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失信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8、失信被執行人夠什麼條件就能上黑名單?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8)新媒體曝光失信被執行人擴展資料:

上了銀行黑名單的徵信被執行人往往會在以下四個方面有影響:

1、消費方面

上了銀行黑名單的朋友難以申請借款、申請信用卡,不能居住星級賓館、酒店、夜總會、不能再高爾夫球場進行高消費,網購奢侈品,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2、旅遊方面

無法乘坐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倉位,無法通過支付寶、天貓、淘寶等平台購買度假產品。

3、工作方面

無法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不得擔任企業的法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其他方面

影響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可能會對配偶的個人信用有影響。

9、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都哪些地方能看到,如何刪除啊?

如果沒有猜錯您是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您能夠還清債務,我勸您最好還清,
您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網站上查詢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有一個平台收集大量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好像叫「人人催」把,您可以去查詢一下。

10、同一個人在同一法院被兩次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合理嗎?

同一個人被同一法院失信曝光被執行人名單兩次,可能是不同的事件吧,或許第一次是有期限的後來才又曝光一次的,如果時間不同,期限不同那麼曝光兩次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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