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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與群體性事件

發布時間:2020-10-17 12:39:13

1、如何界定群體性事件

1、由社會矛盾引發

2、特定群體或不特定多數人聚合臨時形成的偶合群體

3、以人民內部矛盾的形式

4、通過沒有合法依據的規模性聚集、
發生多數人語言行為或肢體行為上的沖突等群體行為的方式,
或表達訴求和主張,或直接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或發泄不滿、製造影響,
對社會秩序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事件。

2、群體性事件的作用

群體性事件容易被新聞媒體和網路網友等關注和議論,對社會起到的作用是:讓輿論促使政府積極面對群體事件的調查處理,讓一些隱性事件可以公諸於世,受全民的監督和議論....對社會造成的有負面的影響也有正面的影響.

3、突發事件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區別

1、群體性突發事件是突發事件中的一種,是參與人數較多的事件。例如,大學生群體性罷課。
2、有些突發事件是受害人數較多的事件,但不是群體性突發事件。例如,大學食堂食物中毒。

4、相關者為主體的群體性事件有哪些區別

群體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會矛盾引發,特定群體或不特定多數人聚合臨時形成的偶合群體,以人民內部矛盾的形式,通過沒有合法依據的規模性聚集、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群體活動、發生多數人語言行為或肢體行為上的沖突等群體行為的方式,或表達訴求和主張,或直接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或發泄不滿、製造影響,因而對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各種事件。

5、群體性事件和騷亂的區別

是啊,其實就是同一個意思,只是沖突聽起來事態很嚴重,而用群體性事件就顯得沒那麼嚴重了,看新聞都知道。玩文字游戲而已。

6、政府在應對群體性事件時如何加強危機傳播管理

網路群體性事件是網路社會政府面臨的新挑戰。本文在對網路群體性事件類型研究的基礎上,從多學科的視角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成因進行了解析,並且有針對性地從「更新危機傳播理念」、「完善危機管理組織」、「搭建網路對話平台」、「改進危機傳播策略」四個方面探討了如何完善網路群體性事件中的政府危機傳播管理。

近年來,網路群體性事件呈明顯上升態勢,網路上「一呼百萬應」的現象屢見不鮮。互聯網、手機、即時聊天工具、博客、播客、BBS、微博客等新興傳播媒介在引導社會輿論方面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傳統的管理模式和公共溝通方式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求。能否適應網路時代信息傳播的特點,更新網路群體性事件中危機傳播管理的理念,有效提升輿論引導能力,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重要課題,亦是衡量各級政府媒體應對能力的重要標准。
一、網路群體性事件的類型研究
概念的界定是類型研究的基礎,對網路群體性事件進行類型研究需要從概念角度對其內涵加以界定。網路群體性事件是群體性事件一種新的特殊形式,它伴隨著網路的出現、發展以及網路對現實影響力的加深而出現。依據不同的判斷准則,網路群體性事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網路群體性事件常具有反社會的特徵,它是指在一定社會背景下的網路群體為了共同的利益或其他相關目的,利用網路進行串聯、組織,進行政治訴求和干擾社會秩序的活動。廣義的網路群體性事件不一定具有反社會性,是指「網民群體圍繞某一主題、基於不同目的,以網路聚集的方式製造社會輿論、促發社會行動的傳播過程。」[1]
從網路群體性事件的表現形態來分析,單一的分析維度很難將所有的類型囊括其中,而且簡單化的分類方法不利於揭示問題的復雜性以及問題的解決。因此,筆者嘗試構建「四維分析模型架構」,從多維視角研究網路群體性事件的類型,並強化分析維度間的內在聯系,以期建立更加科學的分類標准體系,為政府解決網路群體性事件提供理論依據。
圖:網路群體性事件分類的「四維分析模型架構」(抱歉:圖示顯現不出來)

有無組織
有無矛盾基礎關
網路扮演何種角色
有無直接利益沖突

在圖示中,「有無矛盾基礎」、「有無組織」、「有無直接利益訴求」以及「網路扮演何種角色」四個因子影響著網路群體事件的生成與類別。這四個因子彼此聯系、相互制衡,共同發揮著作用,主要體現如下:
「有無矛盾基礎」是區分網路群體性事件類別性質的重要依據。從矛盾的性質來看,網路群體性事件主要可分為兩大類:無矛盾基礎的網路群體性事件和有矛盾基礎的網路群體性事件。對於無矛盾基礎的網路群體性事件而言,無論有無組織、有無直接利益訴求,自虛擬空間引發現實群體暴力性事件的可能性不大,如賈君鵬事件、「犀利哥」事件。對於有矛盾基礎的網路群體性事件,不論組織形式、表現形態如何,都會對現實社會造成較強的沖擊。危機傳播學者恩里克·克蘭特利將其歸入「分歧型」危機類別,而且指出該類群體性事件矛頭通常指向核心制度、主流價值觀或社會結構,挑戰現有秩序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因此威脅更大。[2]對於這兩類性質不同的網路群體性事件,政府在精力分配、傳播策略的設計、公共管理的方式方法需要進行區別對待,重點是對後者的管理。
對「有無組織」和「有無直接利益訴求」兩個維度進行綜合考量,可以得出網路群體性事件類別的主要外化形式:第一類是「有組織——有直接利益訴求」網路群體性事件;第二類是「有組織——無直接利益訴求」網路群體性事件;第三類是「無組織——有直接利益訴求」網路群體性事件;第四類是「無組織——無直接利益訴求」網路群體性事件。這種二元維度交叉的分類標准,對政府精確認知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組織形式大有裨益。
從目前的網路群體性事件來看,網路主要扮演著以下三種角色:群聚空間的提供者、組織串聯的工具、社會輿論的放大器。根據網路「推動」與「引發」的雙重效能,我們可以看到網路群體性事件主要呈現出三種樣式:一是網路空間的群體性事件,主要有網路聚集熱議、網路召集簽名、網上集體祭奠等;二是以網路為中介的現實群體性事件,如抵制家樂福事件、7·5事件等,雖然利用了網路的傳播特性,但仍屬於傳統的聚眾行為;三是網內網外互動發生形式的群體性事件。在某種意義上,第三種樣式的網路群體性事件可以視為前兩種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綜合,網路的「引發」功能體現得更加明顯。
二、網路群體性事件的成因解析
在對網路群體性事件類型進行解讀的基礎上,我們還有必要對其成因做更加深入地分析。除了對網路群體性事件進行傳播學的解讀外,從現在的研究來看,對群體性事件的認識和處理主要還有以下幾種代表性觀點:一是將群體性事件作為突發公共危機的一種,強調政府的回應性與應急處理;[3]二是將群體事件歸咎於社會結構的失衡,主張通過緩解結構性緊張來協調各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4]三是將群體性事件作為特定發展階段的產物,認為其將隨著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而逐步消失;[5]它們也分別代表了行政管理學、社會學和政治學對這一現象的看法。
有學者試圖從交叉學科的角度確立更加宏觀的理論體系來解讀群體性事件,南京大學社會風險與公共危機管理研究中心的童星與張海波整合危機管理和風險社會這兩大理論,提出了一個可能的整合分析框架,即由風險社會到公共危機。前者基於風險理論,後者基於危機研究,前者是因,後者是果,二者之間具有實踐性因果關系,是一個動態的「連續統」(continuity)。採取風險與危機綜合分析框架理解群體性事件,他們認為「群體性突發事件並非只是事件,更是一個過程,是一個從社會風險到公共危機逐步演化的動態過程。社會風險具有累積性、動態性和非線性,管理的重點是控制社會風險的擴大」。[6]
越來越多的學者在研究中更傾向於從「制度供給不足」的角度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成因進行解析。他們認為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爆發,盡管有偶然性因素,但根本上還在於群眾利益訴求遭遇體制性遲鈍,其合理訴求的表達、反饋渠道不暢,長期得不到黨政部門的有效回應,以致干群矛盾、商民矛盾持續累積。網路群體性事件雖然發生在網路之上,但是對其的理解需要從網下的現實層面進行探究,離開現實層面的制度供給則很難實現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解決。現階段,制度供給的缺失主要體現在社會協調機制的缺失、監督制度與行政制度的不完善、公民表達機制的不健全等方面。增強制度供給,破解網路群體性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乃是標本兼治之道。
三、網路群體性事件中的政府危機傳播管理
在網路群體性事件的處置中,筆者引入了危機傳播管理的概念。溝通,或者傳播(communication)是危機管理的核心問題,這是由危機傳播的如下屬性決定的:作為環境的傳播——一切危機線索皆在特定的傳播與輿論環境之下展開;作為手段的傳播——化解敵意、實現協同非倚重溝通而不可為;作為目的的傳播——危機場域之下的對話本身即具足人本之意。目前,各級政府也越來越重視溝通在危機管理中的作用,正如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郁建興所言:「產生重大影響的社會事件發生後,地方黨委負責人通過互聯網與網民進行坦誠交流,這是一個相當睿智的做法,不僅有利於疏導網路民意,而且還表明了中共作為執政黨的開放和自信。」[7]筆者將試圖從更新理念、完善組織、搭建平台、應對策略四個方面來探討如何完善網路群體性事件中的政府危機傳播管理。
1、更新危機傳播理念,實現從「應對」到「管理」再到「治理」的範式變遷
在危機傳播管理研究的初期,研究的範式主要停留在「問題——解決」的應對層面,技巧性的研究是主體。荷蘭危機傳播學者烏里爾·羅森塔爾將公共危機的管理理念從「應對」推進到「管理」,可謂是一大進步。相對於應對,管理是一種制度化的行為。危機傳播學者胡百精對危機傳播管理也有其獨到的認識。他在其主編的《中國危機管理報告(2006)》中就提出了「危機傳播管理事實與價值模型的理論假設」。在理論假設中,他引入了事實與價值的二分法,明細地勾畫出了危機管理系統的基本結構:作為實踐路徑的危機應對模式、作為行動框架的危機管理戰略、作為思想指南的危機發展觀。[8]這一結構具備明顯的內源性特徵和開放型特徵:它將危機管理嵌入科學發展觀、嵌入組織的戰略體系;同時對各種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學科資源開放,以期實現轉危為安、化危為機之境。
無論是「應對」還是「管理」,從政府立場出發的單級思維缺陷仍無法避免。以網路和手機為代表的新媒體所構建的傳播語境映示著真正「溝通」(communication)時代的到來。從「管理」到「治理」,政府面臨著時代的呼喚與要求。治理的主要任務不是進一步強化政府的角色和定位,而是更加強調政府與民眾等多元力量的互動和溝通,尋求多元主體之間的平衡。這裡面有兩層涵義:一是權利的平衡,即保證政府主體之外的其他多元主體適度的政治表達與政治參與;二是義務的平衡,即強調政府責任的同時,明確其他主體的義務和責任,培養其主動識別風險,消除風險意識,而不是被動地、撞擊式地對風險做出反應。
2、完善危機管理組織,發揮網路危機管理專業機構的核心作用
危機管理機構的設置。目前,我國各級政府普遍設立了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應急協調指揮中心、應急辦公室等危機管理機構,並且在各類危機的應對中發揮了顯著作用。但是,在國家管理層面尚未成立專門的危機管理實體,以致危機下各部門共同出擊,出現推諉塞責、「山頭主義」和「應對不當」等情況,帶來了資源的巨大浪費。此外,各級政府應急管理體系雖然建立了大量的電子政務應用系統並作為決策系統的組成而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缺乏一個面向公眾的應急管理和輿論管理機構,尤其是沒有建立起與網路媒體相匹配的反應、互動、決策機構。我們呼籲及早成立國家層面的政府危機管理機構,下屬專設網路危機事務管理部門,加強對網路輿情的預警、監測和反饋,及時應對可能由從網上演進到現實的群體性事件。
危機管理團隊的組建。危機管理團隊管理規模和結構的確定,要堅持功能導向和資源導向相結合的原則。按照功能與資源的雙導向原則,一個合理的網路危機管理團隊主要應該由單位「一把手」及主管領導、網路危機傳播領域的專家、網路新聞發言人、網路信息技術方面的專業人才組成。單位「一把手」及主管領導進入團隊,有利於從全局做出決策,最大限度地配置和協調資源,使得危機管理計劃得以最堅決、最徹底的執行。網路危機傳播領域的專家主要發揮「智庫」的作用,他們能夠更專業地剖析各類網路群體性事件,並提供決策意見。此外他們還擁有權威、公正的第三方身份,有利於面對媒體和網民澄清事實、建立信任。網路新聞發言人在危機中也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對話已經成為政府危機管理共識的今天,網路新聞發布的優勢更加明顯,政府不僅可以通過網路即時、主動、准確地發布權威信息,而且可以與網民形成良性互動,解疑釋惑,引導輿論。掌握尖端網路信息技術的專業人才則為網路輿情的預警、信息收集、趨勢分析及研判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運行模式的確立。當網路群體性事件等危機事件爆發後,危機管理團隊有一套相對完整的運行模式確保事件的順利解決。首先是掌控信息、靠前指揮。分管網路危機事務的領導需要迅速了解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相關信息,掌握各方反應。掌握全面、真實、有效的信息是危機管理決策的基本前提。對於可能或已經在現實產生較大負面影響的網路群體性事件,主管領導還需靠前指揮,使現場處置和新聞發布兩個重要的工作系統同步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其次是發布信息,先入為主,掌控主導權。信息發布除了「說真話、立即說」以外,在危機傳播渠道的開發與應用上要堅持三個原則:適切性,便於利益相關者接觸;立體化,便於信息全方位傳達;簡單化,減少中間環節,弱化傳播噪音。再次是合理處置,避免社會問題的非政治化。研究表明,很多突發公共事件,包括網路群體性事件,當事人的訴求都是地區性、行業性的利益問題。在處置的時候要注意「化解」,不輕率地將群體性事件定性為「敵我矛盾」,把社會壓力分解到社會治理的各個環節中去逐一解決。最後是實現恢復管理。當網路群體性事件得到控制後,危機管理團隊應通過持續性的努力,恢復與公眾、利益相關者的溝通關系與利益關系,重塑組織形象,並實現可能的再造與超越。
3、搭建網路對話平台,重構政府與網民對話的新機制
除了發揮網路危機管理專業機構的作用外,搭建網路對話平台,實現政府與網民的有效話語溝通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從政府的角度來看,若要實現有效對話,首先應當做到兩點,一是要堅持信息公開。政府要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真誠公布信息,滿足並維護公民的知情權。當重要的網路群體性事件在發生之初,政府就應當通過各種渠道,將事實的現狀、真相、背景、處理的態度和方法公之於眾,避免「信息真空」狀況的出現。越來越多的案例已經證實,當刺激性的公共事務出現以後,政府在第一時間話語表達的缺失導致了信息通道的堵塞和輿論雜訊的干擾,輿論的畸變形態——謠言和流言更容易在網路空間得以放大和傳播,網路群體極化現象更容易形成,最終導致負面網路群體性事件的出現。二是要避免政府官僚主義獨白式話語。哈貝馬斯曾指出,功能平穩的交互語言游戲必須建立在以下四個訴求的基礎之上:言語是可以理解的、它的內容是真實的、言說者在言說的時候是真誠的、對言說者而言加入言說行為是正確的。[9]政府在與公眾,尤其是網民進行溝通時,必須「俯下身子」,進行平等而真誠的對話和交流,避免「失語」、「妄語」甚至是錯誤言論的出現。
其次是要發揮政府門戶網站在對話和公共危機管理中的作用。政府門戶網站作為政府在互聯網上發布政務信息、提供網上服務、集納社情民意、接受公眾監督的官方網站,同時也是政府開展危機管理的新平台和輿論陣地,具有任何媒體都無法替代的作用。從統計的情況來看,我國省、市、縣政府網站的總體擁有率已達86%。但從政府網站的功能和內容、群眾的認可度來看,政府網站整體水平不高。一些地方政府網站仍是按辦傳統媒體的思路辦網站,網站的功能基本局限在信息提供的層次,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不能及時跟進,缺乏參與互動,最有網路特色的交流性沒有體現出來。因此,網民在心理上與政府網站仍有較大距離。政府網站要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就應切實樹立以公眾為中心的服務理念,進一步推進政府上網工程建設,完善電子政務的服務功能;借用傳統媒體優勢,做好政府網站的推介和宣傳工作;借鑒商業網站模式,對網站、網頁的內容和形式進行適度創新和及時更新,增強政府與公民互動,提高網民對政府網站的認可度和支持度。
4、改進危機傳播策略,增強政府應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危機信息發布做到「速報事實、慎報原因、滾動更新、有效承諾」。在危機的告知領域,英國危機管理專家羅傑斯的3T原則,即主動告知(Tell your own tale)、全部告知(Tell it all)和迅速告知(Tell it fast),已經深入人心。[10]筆者認為,基於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突發性、變異性以及復雜性的考量,政府在進行危機信息的發布時需要做到速報事實、慎報原因、滾動更新、有效承諾。速報事實主要是破解新媒體時代的時間壓力。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就提出了處置突發事件的「黃金4小時法則」,即在事發4小時內發布權威消息,主導輿論是平息事件的關鍵。「『4小時』是考慮了需要釐清事實真相、政府各部門協調工作和完成信息披露文書所花時間所得。」[11]慎報原因主要是為政府組織力量調查真相爭取時間,避免錯誤發布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滾動更新強調信息的跟進發布,動態地展現事件原貌,貫穿了政府與民意的互動。承諾是危機告知中一個必然卻又特殊的組成部分,同時作為一種話語、姿態和行動而存在。有效承諾是指政府在信息發布時的承諾必須是可履行、可兌現的。從傳播學上來看,有效承諾意味著對話者之間共通意義空間的維系,是基於危機現實,實事求是的態度。
把握網路群體性事件中的關鍵環節,設置議程引導輿論走向。在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形成過程中,在內部規律和外部條件的支配下,存在某些關鍵性的環節,該環節對整個事件的發生機理、發展趨勢產生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必須在短時間內做出判斷,進行決策。以雲南「躲貓貓」事件為例,處置中的關鍵環節就是雲南省委宣傳部的《關於參與調查「躲貓貓」輿論事件真相的公告》,這一環節的意義就在於表明了政府對處置此次事件的真誠態度,使公眾看到政府對「拖、堵、壓、刪」老模式的改變,贏得了利益相關人和網路輿論的寬容和理解。此外,政府還必須認識到關鍵環節並非一點,在事件的潛伏期、初發期、發展期、消弭期都可能存在關鍵環節,需要積極設置議題進行引導。在成都「6·5」公交車燃燒事故中,政府在事件爆發的初期主要回應了網路輿論對人員傷亡情況迫切知情的訴求,縮小了謠言衍生的空間,確立了權威信源形象;在發展期,政府及時回應了公交車起火原因、駕駛員如何作為以及責任認定這三個公眾輿論的重大質疑並初步完成責任的認定,輿論引導初見成效。在事件的消弭期,政府將公眾的視線轉移到對案件的定性以及如何對城市公交改造進行建言上。把握關鍵環節、動態引導話題走向是今後政府在應對網路輿論時需要著重修煉的內功。
挖掘傳統媒體的輿論引導力,推進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的融合互動。有學者曾提出網路新聞傳播產生的社會影響力是一個「二級傳播」模式,即「網路媒體報道——傳統媒體積極應和——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網路媒體報道——傳統媒體沒有應和——社會關注度低,影響力小。」[12]在這里,主要強調和突出的是傳統媒體對網路議題的影響。傳統媒體憑借專業信譽和雄厚的組織資源,可以對網路群體性事件進行深入挖掘和采訪,調查事實真相。政府應當借力而上,利用傳統媒體的優勢,使政府主導的真實信息傳播得到不斷加強,引導民間輿論場的意見表達逐漸趨於理性,並與官方輿論場逐漸對接,從而做到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有效引導。此外,政府還應著力推進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的融合互動,從社會輿論多層次的實際出發,把握媒體分眾化、對象化的新趨勢,樹立開放融合、競爭合作的新理念,實現二者的互動,形成輿論引導新格局。自2009年11月起,人民日報「人民時評」專欄、中國青年報「法制社會」版和「冰點」專刊、中央電視台「新聞1+1」欄目與人民網輿情監測室聯手,在天涯社區開設「主流媒體」頻道,轉帖傳統主流媒體的報道和評論,這是體制內媒體深入網路社區傳播主流意識形態聲音、與網民對話的一次集體嘗試。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互作用機制的不斷完善,必將大大增強二者的合力,實現政府輿論引導效果的最優化。

7、群體性事件有哪幾類 產生的原因

1.群體性事件有哪幾類

1、涉及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問題;2、環境污染問題;3、城鎮居民的生活保障和福利問題;4、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引發矛盾;5、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問題; 6、勞資糾紛問題;7、政府、執法部門處理事件不當問題;8、復轉軍人安置問題;9、教育改革問題;10、企業改制問題。

2.群體性事件的產生原因
群體性事件基本上是由各種利益矛盾引發。其中,大多數由物質利益矛盾引發,且是由直接、相關的物質利益矛盾引發,定州6.11事件就屬於這種情況;少量的是由涉及公平、民主權益保障以及宗教信仰等精神、文化因素引發,如安徽池州、山東陽信事件等。
幹部與群眾的矛盾沖突正在成為新形勢下群體性事件的重要表現形式。在這一矛盾沖突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幹部。
利益矛盾沖突是群體性事件發生的最重要條件。
群體心態是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又一個重要條件
導火線是群體性事件發生的第三個重要條件。
利益訴求渠道缺失是「群體性事件」發生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8、大型群眾性活動和群體性事件的區別

大型群眾活動指演唱會、體育比賽等群眾參與的大型活動,通常由官方組織,群體性事件指由於群眾示威遊行(乃至抗拒拆遷等)等自發活動與警察等暴力機關發生沖突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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