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利用新媒體增強意識形態工作話語權
加強新媒體整頓
以及政治道德建設
加強對輿論的引導
2、新媒體環境下如何培養自己的法律意識
一、從小做起,樹立法律意識。
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公民。
三、觀看法制宣傳視頻或者電視節目,增強法律意識。
四,積極參與法制宣傳活動和志願活動,親身體驗實踐,增強法律意識。
3、如何防範新媒體平台帶來的知識產權風險
(一) 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打鐵還需自身硬」,目前知識產權立法嚴重滯後於日新月異的互聯網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自2011年啟動修改以來至今未正式修繕完成,而我國現行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自2013年修改實施以來已滿3年,但尚未有任何啟動新一輪修改的跡象。由於立法滯後,司法實踐中侵權行為的賠償標准也相對滯後,低於應有水平,造成侵權成本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因此在目前較為寬松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下,防範知識產權風險首先得加強運營方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就防範知識產權風險而言,首先,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助於規避運營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運營中的侵權行為實際上是對於互聯網信息的甄別不夠仔細造成的,在心理因素上也受到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夠強的影響。在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下,新媒體運營者在甄別知識產權權利人時會更加細致,避免因錯誤或遺漏造成侵權。其次,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助於在司法保護不足的情況下為權利人樹立起一道保護知識產權的無形屏障。這是因為在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下權利人會對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行為保持最低限度的忍耐並積極採取維權行為,進而增加侵權人侵權的成本,並由此構建起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的無形屏障。
(二)熟悉運營平台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當發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以後,最快的維權行為會使權利人的損失降到最低,而運營平台的干預最直接、快捷。熟悉所在平台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可以幫助被侵權人高效的向平台投訴,盡最大可能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以微信為例,目前微信已經設立了侵權投訴系統和相關規則,明確了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投訴條件,熟悉這些規則對於更高效地維護權利人權益有著積極作用。
(三) 授權知識產權維權平台代為維權
向平台投訴雖然快捷、簡便,但其缺陷在於:一是只限於運營者主動發現侵權行為時方能適用,對於互聯網上尚未被發現的侵權行為則「鞭長莫及」;二是對於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平台方無法滿足權利人在經濟賠償上的訴求。而由於我國目前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較弱,權利人自行維權成本高、收益低,目前,互聯網上已經出現了「維權騎士」等代為維權的平台。這類平台有著先進的全網檢測技術、專業的法務人員,能夠對互聯網上的侵權行為進行監測的同時保證高效、專業的維權。授權此類維權平台能夠降低權利人維權的成本的同時增加侵權人的侵權成本。
4、哪些因素沖擊主流意識形態主導權
首先,新媒體技術縮短了受眾與主流意識形態之間的距離。在新媒體時代,以互聯網為技術特徵的傳播形式遵循著由下而上的傳播形式,顯示出由點到點、由點到圓(意見領袖),多點多圓的碎片化、去中心化的傳播狀態。近些年,中國網民藉助新媒體參與政事的現象日益增多,並對公共政策產生了較大的影響。比如,公眾在網路空間以虛擬身份就寧波PX事件發表觀點、進行平等交談,針對PX事件發出了理性而不可忽略的聲音,並最終影響了公共決策
。適時地了解和分析公眾的合理訴求,是意識形態工作者的職責所在,也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新媒體傳播機制有助於主流意識形態引導社會輿論。新媒體增強了意識形態主客體之間的互動。這不僅包括網民與政府之間的互動,還包括網路共同體和意識形態工作者之間的互動。此外,新媒體提升了公眾素養,拓展了公眾的社會知識領域,不僅如此,在話語表達方面為普通的公眾提供了更大的空間,為有效的公眾參與提供了多樣化途徑。藉助現代的通訊工具與網路媒體,社會動員效率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躍升,主客之間的交流與互動促進了公眾與主流意識形態達成共識,使主流意識形態逐步引導社會輿論向更正面、更理性和更客觀的方向發展
。
再次,新媒體平台有利於促進主流意識形態的全球化傳播。在新媒體所營造的全球化傳播平台上,信息傳播具有更強的廣泛性與跨空間性,有利於跨國界地宣傳我國的文化、治國理念和價值觀念,優化國家形象的塑造。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國力日益強盛,世界各國越來越關注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中國的國家形象已經不僅僅以中國經濟水平為代表,意識形態所代表的文化和思想特徵更受到世界范圍的重視。如何藉助新媒體平台有效地促進主流意識形態的全球傳播,進而塑造良好的國家形象,是值得我國政府重點關注的課題。
我國意識形態建設在新媒體傳播下面臨的挑戰
伴隨新媒體時代的到來,開放的話語權、自由的言語表達方式、海量的信息在為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發展創造良好條件的同時,也給主流意識形態建設帶來了嚴峻的挑戰。
第一,功利性的碎片化信息沖擊著主流意識形態的主導權。傳播的平等性在網路傳播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但在缺乏主流意見引導的網路碎片化時代,公眾的實用性與功利化思想取向更為明顯。這些負面現象的出現和凸顯,給社會穩定及管理帶來了極大的沖擊和挑戰,成為新媒體時代沖擊主流意識形態主導權的主要因素。
第二,非理性的網路言論弱化了主流意識形態的影響力。網路信息良莠不齊,在開啟全民參與方式的同時,也必然會充斥著各種虛假信息與非理性言論。非理性的網路言論在快速散播的同時,也弱化了主流意識形態的影響力
。
第三,部分消極的輿論領袖干擾了主流意識形態的正向傳播。由於「輿論領袖」在輿論傳播中所處的核心地位以及個人強大的號召力,他們在社會化網路空間中所製造的消極的意識流,所造成的社會危害可能遠遠大於其它普通成員
。尤其是在危機情境下,「輿論領袖」的存在雖然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幫助化解危機,但如果沒有加以適當引導,則也可能使消極言論四處擴散,危機進一步升級,從而產生整個社會的意識形態和價值取向發生偏離的現象。